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本征求意见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本征求意见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本征求意见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

(2017年本征求意见稿)

目录

1. 概述 (1)

2. 分析评价原则 (2)

3. 工作程序 (3)

4. 分析评价方法 (4)

5. 节能报告编制要点 (5)

5.1 收集资料 (5)

5.2 确定分析评价范围 (6)

5.3 建设方案节能评价 (6)

6. 报告通用文本格式 (11)

附录A 节能报告体例样式 (14)

附录B 节能报告通用文本 (18)

附件1指标优化对比表(样表) (25)

附件2建设方案对比表(样表) (25)

附件3节能措施效果表(样表) (25)

附件4主要工作资料汇编(目录) (25)

附录C 节能报告通用文本(简本) (26)

附录D节能报告编制常见问题 (29)

1 概述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以下简称《节能审查办法》),本指南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以下简称“节能报告编制”)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编制要求和编制方法等进行了说明,并给出了节能报告的通用文本,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

2 分析评价原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专业性

节能报告的编制应保证专业性,编写人员应熟悉节能有关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了解节能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要求,具备分析和评价项目能源消费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判断项目能效水平和对所在地影响等的专业能力。

(2)真实性

报告编制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项目用能情况等进行研究、计算和分析,从项目实际出发,对项目相关资料、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做出分析和判断,明确节能分析评价所需基本参数、基础数据等,确保客观和真实的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文件中包含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节能分析评价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时,应通过复核校对后引用;不

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现场调研、核算等其它方式获得数据,并重新计算相关指标。

(3)实操性

节能报告应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建设方案分析比选、设备选型意见,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等,为设计、招标及施工、验收考核等提供具体依据。节能报告应观点鲜明,对于报告提出的能效指标、节能措施等,应明确要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不能仅做原则性、方向性描述。

3 工作程序

节能报告编制工作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组建团队、收集材料、编写报告和修订完善。具体如下:

组建团队。报告编制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组建符合节能报告所需各专业要求的工作团队。报告编制期间,工作团队应保持人员稳定。

收集材料。主要工作包括收集项目有关材料,赴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制定编写方案等。本阶段应重点了解项目所在地有关情况、项目建设方案及实际工作进展,收集和掌握项目节能报告分析评价必要的基础数据和基本参数等。

编写报告。主要工作包括分析前期收集材料、提出优化方案、计算有关指标和具体编写节能报告等。编写期间,项目建设单位等有关方面应积极参与,认可接受报告描述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编制完成后的节能报告应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采用委托中介机构方式编制的,

应同时加盖编制机构公章。

修订完善。节能报告报送节能审查后,报告编制机构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节能评审会,并根据节能审查(含节能评审)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分析评价方法

(1)评价方法

通用的主要评价方法包括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专家判断法等。在实际节能分析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

标准对照法:是指通过对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行业及产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对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比对分析。要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与相关行业规划、准入条件以及节能设计标准等对比;设备能效与能效标准一级能效水平(节能评价值)对比;项目能效指标与相关能耗限额标准对比等。

类比分析法:是指在缺乏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通过与处于同行业领先或先进能效水平的既有工程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类比分析法应判断所参考的类比工程能效水平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具有时效性。要点可参照标准对照法。

专家判断法:是指在没有相关标准规范和类比工程的情况下,利用专家经验、知识和技能,对项目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判断的方法。采用专家判断法,应从生产工艺、用能情况、用能设备等方面,

对项目的能源使用做出全面分析和计算。

(2)计算方法

节能分析评价中常用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综合分析法、能量平衡法等。

综合分析法:是指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等,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区属情况、建设规模、工艺路线及设备工艺水平等,适当选取、计算基础数据和基本参数,确定主要能效指标,用能工艺、设备能效要求等。

能量平衡法:是指使用能量平衡表或项目所属行业通用的平衡分析方法,分析项目各种能源介质输入与产出间的平衡,能源消耗、有效利用能源和各项损失之间的数量平衡情况等,计算项目能源利用率、能量利用率、能源效率等,分析各工艺环节的用能情况,查找节能潜力。

5 节能报告编制要点

5.1 收集资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收集项目基本情况及用能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涉及: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所属行业类型、单位性质、生产规模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用能系统技术方案、主要用能设备配置情况、进度计划及建设进展情况;

(3)项目咨询、设计资料及用能有关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主要设备技术协议等,项目能源消耗的种类及数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主要能效指标、主要用能系统与用能设备能效指标等。

(4)项目外部条件:影响项目用能方案的外部资源能源条件等。

(5)所在地能源消耗综合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减量替代要求及方案落实等情况;

(6)类比工程实际情况等。

2.分析评价依据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全面、真实、准确、适用的原则收集项目的分析评价依据,主要包括:

(1)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2)相关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

(3)相关标准及规范;

(4)相关的节能工艺、技术、装备、产品等推荐目录;

(5)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用能产品和设备目录;

(6)项目立项或设计文件,技术协议及合同等。

5.2确定分析评价范围

节能报告分析评价范围应与投资建设范围一致,报告应明确整体用能边界,体现项目的完整性。当项目依托既有设施建设时,相关既有设施用能情况也应纳入分析范围。

5.3建设方案节能评价

5.3.1 建设方案节能分析和比选

基本要求:在分析比选的基础上,介绍项目的主要建设方案;对拟选择的建设方案进行剖析,查找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建设方案的建议。

(1)建设方案节能分析比选

①介绍项目推荐选择的建设方案,采用标准对照法、专家判断法等方法,分析评价该方案是否符合行业规划、准入条件、节能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

②从节能角度,分析该工艺方案与当前行业内先进的工艺方案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完善工艺方案的建议。难以进行多方案节能分析比选的项目,应在此说明情况。

(2)项目总平面布置

结合节能设计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对厂区内能源输送、储存、分配、消费等环节的影响,判断平面布置是否有利于过程节能、方便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工序和产品单耗等,提出节能措施建议。

(3)生产工艺、用能工艺

具体分析项目各主要工艺(工序)的用能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分析项目使用热、电等能源是否做到整体统筹、充分利用,提出节能提高能效的措施建议。建议按照用能工艺(生产工序)分节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介绍项目各主要用能工艺(生产工序),具体分析各用能工序(环节)的工艺方案、用能设备,以及能源品种等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提出节能措施建议。主要包括:各用能工序(环节)选择的能源品种是否科学;工艺方案、工艺参数等是否先进;主要用能设备的选型是否合理。应根据项目工艺要求和基本参数等,定量计算设备容量(额定功率)等参数,评价裕度等主要参数的合理性。

②分析项目使用热、电等能源是否做到整体统筹、充分利用。如热系统设置方案是否合理,避免反复加热或将高品质热能降质使用;供配电及用电系统配置是否科学;余热余能是否得到充分利用,能否结合外部条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等。

③计算工序能耗等指标,判断项目工序能耗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能效限额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计算过程复杂的,应附计算书。

非生产性项目,可将本部分与第(1)部分“建设方案分析比选”合并编制。

(4)主要用能设备

具体分析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的选型是否科学、合理,主要用能设备、通用设备等的能效水平是否先进、合理。建议分用能系统对设备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列出各用能工序(环节)的主要用能设备的选型情况,包括型号、参数、数量、安装地点,以及对设备的能效要求等,对比分析是否满足

相关能效限额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或与同类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进行对比,判断是否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等。

②列出风机、水泵、变压器、空压机等通用设备的能效水平(或能效要求),并与国家发布的有关标准进行对比,判断能效水平。高耗能项目的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水平。

(5)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

对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的用能系统、用能设备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内容参考第(3)部分“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第(4)部分“主要用能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 17167)等,结合行业特点和要求,编制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列出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等。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应按能源分类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准确度等级、用途、安装使用地点、数量等,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建立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5.3.2 节能措施

基本要求:梳理项目可采用的节能措施,并通过技术论证和节能效果核算,确定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措施。

(1)节能技术措施

针对项目在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可以提高的能效环节,提出相应

的建设方案调整意见、节能措施、设备选型建议等;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析这些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可行,计算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评价在经济上是否合理;最终,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并列出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汇总表。

(2)节能管理机制

按照《节约能源法》、《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有关要求,提出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及能源统计、监测等节能管理方面的措施和要求。

5.3.3 能源消费情况核算及能效水平评价

基本要求:计算方法、计算过程应清晰、准确,计算中所引用的基础数据应有明确来源或核算过程,基础数据、基本参数的选择、核算过程应清晰。数据计算较为复杂,影响报告正文结构时,应另附计算书。

(1)能源消费情况

①论述项目基础数据、基本参数的选择或核算情况,基础数据应有详细的基本参数支撑和明确的计算过程。

②计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能源消费增量

依据采取节能措施后的项目用能情况,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应分别测算当量值和等价值两个数值。用能单位外购的能源和耗能工质,其能源折算系数可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用能单位自产的能源和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其能源折算系数根

据实际投入产出自行计算。

新建项目的年能源消费增量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改扩建项目为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项目能源消费中超出规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可不纳入考核。

③计算主要能效指标

依据项目基础数据、基本参数等,按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等标准,核算(测算)各环节能源消耗量,计算项目主要能效指标。在计算能效指标时,应注意与相关标准、规范等所采用的电力折标系数一致,便于对比分析。

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增加值及增加值能耗进行测算。增加值的计算应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及数据来源说明。

(2)能效水平评价

采用标准比照法、类比分析法等方法对项目主要能效指标的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评价,评价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指标主要包括单位产品(量)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单位增加值能耗等。

对于项目能效指标未达到现有同行业、同类项目领先(先进)水平的,报告应客观、细致地分析原因。

5.3.4 能源消费影响分析

基本要求:根据项目所在地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情况等,合理分析和判断项目对所在地的影响。对于预计下一个规划期投产的项

目,暂参照当期项目所在地有关情况进行评价。

(1)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目标的影响分析

将测算得出的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与所在地能耗消耗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项目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目标的影响。计算方法可参考附录D。

(2)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分析

计算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指标,分析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值和单位增加值能耗等指标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强度目标的影响。原则上,建成达产后年能源消费增量(等价值)超过(含)5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应定量分析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

(3)对所在地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分析

有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地区和城市,新建耗煤项目要明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对替代量进行详细论证和核算,并分析项目煤炭消费对所在地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

6 报告通用文本格式

1.报告体例样式

节能报告体例样式,如附录A所示。节能报告体例样式为推荐样式,供有关方面借鉴参考。

2.报告通用文本

节能报告通用文本,如附录B所示。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3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可简化报告编制,参考附录C所示。

节能报告通用文本是报告编写内容、深度的一般要求。项目单位在编写具体项目的节能报告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文本中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如果项目不涉及其中有关内容,不需进行详细论证。各行业节能报告可充分反应行业实际情况,根据行业特点对报告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3.报告格式设置

节能报告具体格式可参考以下设置:

(1)页面设置

基本页面为A4纸,纵向,页边距为默认值,即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3.17cm;如遇特殊图表可设页面为A4横向。

(2)正文

正文内容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文中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表示;文中数字能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3)图表

文中图表及插图置于文中段落处,图表随文走,标明表序、表题,图序、图题。

表格标题使用四号宋体,居中,表格部分为小四或五号楷体,表头使用1.5倍行距,表格内容使用单倍行距;表格标题与表格,表格与段落之间均采用0.5倍行距;表格注释采用五号或小五宋体;表格引用数据需注明引用年份;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

(4)打印

文件应采取双面打印方式。

附录A 节能报告体例样式

(1) 封面样式

项目名称

节能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盖章)

年月日

(2)著录项首页样式

项目名称

节能报告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3)著录项次页样式

编制人员

(4)项目摘要表样式

项目摘要表

附录B 节能报告通用文本

I 项目摘要表

摘要表中项目有关指标应为采取节能措施后的数据,对比指标、参考指标等数据应在报告中提供明确来源及依据。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建设情况

(1)建设单位情况

介绍建设单位名称、所属行业类型、地址、法人代表等情况。

(2)项目建设情况

介绍项目名称、立项情况、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内容简况,以及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展情况等。

1.2 分析评价范围

说明项目的建设内容。结合行业特征,确定项目节能分析评价的范围,明确节能分析评价对象、内容等。

1.3 报告编制情况

简单说明报告编制过程,报告编制前后项目用能工艺、设备等的主要变化情况等。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简况

简要说明报告编制委托情况,以及工作过程、现场调研情况等。

(2)指标优化情况

包括主要能效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适用范围、程序及申报材料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 适用范围、程序及申报材料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彻底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分投资主体、一律按投资规模由政府作为决策主体进行项目审批的单一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并实行不同投资主体的项目制度。即: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项目分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判断项目实行审批制还是核准制或备案制的标准就是出资人。投资人是政府,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的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投资人是企业或个人,且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非政府资金的,不分项目性质,不论规模大小,不管所处行业和区域,均为企业投资项目,分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一、备案制项目 1.适用范围。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核准的项目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备案程序。①项目单位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决策后,根据可行性研究成果编制《项目简介》。属于节能评估范围的项目(国家发改委令[2010]第6号规定,下同)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简称《评估文件》),不属于节能评估范围的项目填写节能登记表(全省统一制式,下同)。 ②项目单位按照冀政办[2009]25号文件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将申报材料组织齐全后,报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市直单位报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市发改委,

下同)。③需报上级部门备案的项目,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将项目核实后,行文申报市发改委。④属应向省级及以上发改委备案的项目,市发改委核实后行文上报。⑤属应向市发改委备案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市发改委委托有关机构对《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评审(节能评估范围内项目,下同),出具《节能评审意见》,经市发改委进一步审查后,向项目单位一同出具《备案证》和节能审查意见。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⑥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颁发的《备案证》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3.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向市发改委行文,并随文报送以下文件:①《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③项目招标申请表;④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⑤市级国家安全机关出具的国家安全审查意见(仅指《河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项目);⑥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目前主要提供《项目简介》,以利于了解项目情况)。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规定,普通商品住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冀发改函[2009]477号规定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以单栋楼为单位,单套建筑面积在140m2及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备案材料为:(1)备案表;(2)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证。 二、核准制项目 1.适用范围。《核准目录》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实行核准制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简述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拟建地点、建设必要性、建设方案、建设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环境影响、资源利用、征地搬迁及移民安置、社会环境概况(含当地经济发展及社会治安、群体性事件、信访等情况)、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二)评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采用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判标准或指标体系。 (三)评估主体。拟建项目的评估主体指定方、评估主体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并具体说明其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参与评估工作情况。 (四)评估过程和方法。简述评估工作的程序、步骤和主要过程;说明评估工作所采用的主要方法。 二、评估内容 (一)风险调查评估及各方意见采纳情况。阐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调查的广泛性、代表性、真实性等进行评估的过程和结果。说明评估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开展或者要求项目单位开展补充风险调查的情况。对收集的拟建项目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形成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信息资料,并阐述其采纳情况。 (二)风险识别和估计的评估。一是风险识别评估。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识别的完整性和确定性提出评估意见;根据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对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补充完善,并汇总。二是风险估计评估。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估计的客观性、分析内容的完备性、分析方法的适用性提出评估意见;预测估计主要风险因素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 (三)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进行评估,并补充完善。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补充完善和明确落实各项防范、化解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具体负责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 (四)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确定。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等级判断方法、评判标准的选择运用是否恰当、风险等级判断结果是否客观合理提出评估意见;结合补充的重要风险因素,综合以上评估结果,确定项目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的项目风险等级。 三、评估结论 (一)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二)拟建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结论; (三)拟建项目的风险等级;

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暂行办法

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暂行办法 霍经信〔2015〕4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业化核心战略,加快推进我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工业“二次创业”,根据霍发〔2014〕2号文件中“对我县主导产业链上的企业,当年采用同行业中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对其关键性的生产设备进行技改投入给与奖励补助”有关规定,为客观公正兑现政策,制定如下奖励暂行办法: 一、申报条件 工业转型升级是指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快速成长,采用同行业中国际、国内的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关键性的生产设备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或新上升级生产线,新办企业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成套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得到显著提高,产品更新换代明显。申请企业和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自然人出资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厂房,有持续发展潜力,且运行良好、成长性强的工业企业;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拖欠税费、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二)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且当年度主体实施并已投产运营的项

目。产能过剩或国家明令淘汰的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不在支持之列; 2、技改项目和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成套设备的新办企业新购生产性成套设备投资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其中单台设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3、改造升级的新生产线在原生产线的基础上得到全面的、系统的提升,投产后取得显著成效,即自动化程度显著改进,生产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产业链得到有效延伸,单位产品能耗下降不低于5%,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4、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成套设备的新上生产线除具备以上申报条件外,需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减少用工5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下降10%以上; 5、上述所有设备应是申报期前三年内生产并在行业内推广使用的。 二、奖励标准 对于食品酿造、装备制造、竹材加工、电光源产业按当年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其他产业按当年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投资额以企业购置发票原件为参考,结合考核小组公开询价综合确定。单个企业的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的纳税额,且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 该奖励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财政性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可按最高一项执行。 凡有财政无偿资金支持的项目,按实际投资与奖励资金之差额部分给与扶持。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国防科工委、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 通知 (科工办[2007]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各军工集团公司,委管各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民口企业集团公司(研究院): 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档案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项目。本办法所称项目档案是指在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未经项目档案验收或者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者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第四条项目档案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工作同步进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进行考核。 第五条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项目档案验收工作,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局的指导。国防科工委、国家档案局以组织抽查、参加验收等形式对项目档案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防科工委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其档案验收由国防科工委组织实施,或者授权符合军工资质的档案机构实施; (二)国防科工委委托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其档案验收由有关部门(单位)的档案部门组织实施; (三)受委托或被授权组织实施档案验收的单位应制定验收工作的管理制度,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四)国防科工委投资计划主管部门编制下达项目验收计划时,一并编制下达项目档案验收计划; (五)受委托或被授权组织实施档案验收的单位,应将项目档案验收实施计划报送国防科工委备案; (六)各级档案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档案预检;国防科工委及受委托或被授权的档案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

xx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分析

年xx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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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xx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分析 2013年,全省继续将新型工业化发展作为富民强省的第一推动力,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了工业转型升级进程,增强了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特点 (一)计划投资稳步扩大,新项目支撑作用明显。2013年,全省工业项目计划总投资13371.08亿元,同比增长18.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的44.2%,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新开工项目14938个,增长16.1%。在工业项目中,亿元项目1129个,比上年同期多127个;其中,亿元新开工项目528个,比上年同期多50个。本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7804.55亿元,增长25.8%,比工业计划总投资增速高7.1个百分点;占工业项目计划总投资的58.4%,比上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的投资规模扩大迅速。 (二)完成投资上台阶,占比较快提升。2013年,xx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由上年的6000多亿元跨上近8000亿元的新台阶,达7926.57亿元,同比增长28.1%,高于全省投资增速2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43.1%,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从全年分月投资走势看,增速基本保持在25%以上的窄幅波动运行,这也反映了xx始终牢牢抓住以工业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放松。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编制规定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编制规定 科工法【2005】496号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规定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建设投资中支付的,并列人建设项目总概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研究试验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用、建设用地费及特殊行业要求或按地方规定应计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计算方法: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 394号)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照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

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估算投资额”为基数计算。 表1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单位:万元 二、前期工作咨询费 前期工作咨询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计算方法:前期工作咨询费按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计取。 特殊要求:(1)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该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40%计算,初步设计编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费有关规定计算。 (2)由国防科工委委托评估的项目,评估费用直接由国防科工委拨付,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中不再重复计算此项评估费用。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冀政〔2005〕32号)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冀政〔2005〕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投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总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同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城乡规划、消防、税务、海关、安全生产、金融、人防、地震、文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请 第四条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后,按照备案分级管理权限的规定,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目前采取书面备案方式,待条件具备后,可采取网上备案的方式。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备案申请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一)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五)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企业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章备案程序 第六条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

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其他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和需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生产性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设区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和其他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其余项目,由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 省政府确定的扩权县(市)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的备案管理权限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属应向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以外的投资项目,要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实后上报。 属应向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以外的投资项目,要由项目所在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实后上报。 第七条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请单位;符合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出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副本;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不予备案,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企业对发展改革部门做出的不予备案的决定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实质性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备案条件及效力 第九条发展改革部门依据下列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 (三)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四)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不应实行备案的项目。 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资金来源、经济效益、配套条件等由企业自主决策和平衡,但应如实向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和防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影响,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云发改投资〔2013〕2492号),结合全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对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显著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第三条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以及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在本省内建设实施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编制独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征询各利益相关者,尤其相关群众的意见和潜在的诉求,查找并逐一列出风险点,从中筛选出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作出判断,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具体的方案措施,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

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第六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总共分为三级: 高风险(Ⅰ):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Ⅱ):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Ⅲ):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七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论证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展开。 评估主体如果是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应当具有甲级资质。 评估主体不得承当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 第八条评估主体应当采取听证、公示、实地调查、专家评估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时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以及核报省政府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 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省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当有可靠防控措施的,省发展改革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指南(最新2014)电子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工作指南 (2014年本)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能评办 法》),本指南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节能评估工 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以及评估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求等进行 了说明,为节能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本指南对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更有针对性。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和填 写节能登记表时,可以参考本指南的原则要求和分析思路进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节能评估 节能评估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由节能评估机构根据节能法规、标 准等,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 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2.2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由负责节能审查的政府部门进行,该部门根据节能法规、标准 等,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 记备案。 2.3节能评审 节能评审属节能审查环节,为节能审查服务,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 重要依据。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 说明或补充材料。 2.4节能评估文件 指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 2.5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指达产或投入正常运行后,项目建设范围内年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 2.6单位增加值能耗

指生产(创造)一个计量单位的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计算方法为综合能 源消费量(等价值)与增加值(可比价)的比值。建筑、交通类项目可不计算单 位增加值能耗。 2.7基础数据 指与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等计算直接相关的数据。 2.8基本参数 指能决定基础数据,或对基础数据有重大影响的参数。 3 评估原则 节能评估工作应遵循专业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操性原则。 3.1 专业性 节能评估机构应组建专业齐备、能力合格、工程经验丰富的评估团队。 评估团队应覆盖项目所属行业的各工艺专业,以及热能、电气和技术经济等 节能评估工作所需专业。评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 节能评估工作的内容深度要求、技术规范、评价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具备分析 和评估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合理选择、核算基本参 数和基础数据,计算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和经济指标,判断项目能 效水平等专业能力。 节能评估机构应尽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从节能角度对建设方案等提出 建议,发挥专业作用。 3.2 真实性 节能评估机构应当从项目实际出发,对项目相关资料、文件和数据的真 实性做出分析和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项目用能情况等进行研究、计 算和分析,明确节能评估所需基本参数、基础数据等,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 真实。 当项目申请报告等技术文件中记载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节能评估的 需要和精度要求时,应通过复核校对后引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现场调 研、核算等其他方式获得数据,并重新计算相关指标。类比数据、资料应分析 其柏同性或者相似性。 对于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节能效果等,应通过分析、计算给出定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 东港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5月情况汇报 20xx年,锡山区下达我镇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数为15.8亿元,力争完成16.4亿元。20xx年实绩为13.7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5%、20%。 20xx年,锡山区对我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分为二大块:一是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二是“项目推进年”考核。 一、20xx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内容 1、总体情况; 至20xx年5月底,经镇投资科、统计站调查摸底,目前掌握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续建、拟建项目共67只,计划完成总投资169631万元,其中20xx年已完成12300万元,实际今年计划总投资157331万元。1-5月新开工和续建项目57只,计划完成总投资143931万元,其中20xx年已完成12300万元,计划20xx年投资131631万元。1-5月已完成投资53230万元,同比增长8.1%。预计1-6月份全镇完成工业投入71100万元,同比增长7.9%,完成目标任务的45%。 2、分类情况: 在全部57只已开工工业项目中,按项目类型分:有11只为去年续建项目,已完成总投资12300万元,计划总投资72115万元,07年计划投资59815万元;其余为新开工项目,07年计划投

资71816万元。按投资方式分:有合资、独资企业投资项目7只,计划完成投资37100万元;有区外内资项目4只,计划完成投资22480万元;有区内内资项目51只,计划完成投资81001万元。按项目所在建设地分:红豆工业园项目有6只,计划完成投资19516万元;工业集中区项目19只,计划完成投资79045万元;行政村工业项目有29只,计划完成投资24720万元;市镇工业项目6只,计划完成投资4060万元。按投资大小来分:超亿元项目1只,计划完成投资12800万元;3000万-1亿元项目5只,计划完成投资80545万元;1000-3000万元项目15只,计划完成投资21866万元;1000万元以下项目有30只,计划完成投资12130万元。其中3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均列入区项目推进年计划项目,参加“项目推进年”项目的考核。 二、一季度全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1、基本情况: 1-3月份,全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续建项目共47只,完成投资27000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3.3%。其中11只为续建项目,今年已完成投资9600万元,另外36只项目为新开工项目,已完成总投资17400万元;其中工业集中区项目19只,完成投资13900万元,同比增长16.2%,红豆项目6只,完成投资5000万元,同比下降28.6%,市镇项目3只,完成投资2660万元,下降65.2%,村级企业项目19只,完成投资5440万元,同比增长28.9%;其中非技术改造项目15只,完成总投资4600万元,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编制说明 一、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依据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规划)编制,重点对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提出客观评价,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建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贯彻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等。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满足环境保护、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地震安全、消防、节能、社会稳定等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提出项目招标方案。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不进行财务评价,特定项目或审批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军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涉及战时动员能力时应增加相关内容,包括现有生产动员预案、工作制度情况,项目建设前与建设后生产动员能力估算、生产动员能力提升建设方案等。 六、没有新建土建工程、只购置工艺设备等建设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不再进行初步设计,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七、本规定为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一般性编制规定,可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具体情况增加或调减有关内容。

目录 1 项目概述 0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法人 0 1.2 项目编制依据 0 1.3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0 1.4 建设目标 0 1.5 主要建设内容 (1) 1.6 项目进展情况 (1) 1.7 主要技术经济数据 (1) 2 需求分析 (2) 2.1 任务情况 (2) 2.2 建设需求分析(产品方案) (2) 3 物料和能源供应 (2) 3.1 配套协作关系和物料供应 (2) 3.2 能源供应 (3) 4 建设条件和厂(场)址选择 (3) 4.1 建设条件 (3) 4.2 厂(场)址选择 (4) 5 建设方案 (4) 5.1 总体建设方案 (4) 5.2 工艺 (4) 5.3 总图运输 (6) 5.4 建筑 (7) 5.5 结构 (8) 5.6 给水排水 (9) 5.7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9) 5.8 动力 (10) 5.9 电气 (12) 6 环境保护、职业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等 (15) 6.1 环境保护 (15) 6.2 职业安全 (16) 6.3 职业卫生 (16) 6.4 消防 (16) 6.5 节能 (17) 6.6 地震安全 (17) 6.7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18) 7 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18) 7.1 组织机构 (18) 7.2 劳动定员 (18) 7.3 人员培训 (18) 8 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18) 8.1 项目建设周期 (18) 8.2 项目实施安排 (18)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分析篇章编制大纲 一、编制依据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篇章编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以及拟建项目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开展工作。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二)项目单位的委托合同;(三)项目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和风险分析所需的必要资料。(四)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五)其他依据。 二、风险调查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应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重点阐述以下部分或全部方面:调查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方法;拟建项目的合法性;拟建项目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公众参与情况;基层组织态度、媒体舆论导向,以及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 三、风险识别 在风险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利益相关者不理解、不认同、不满意、不支持的方面,或在日后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形,全面、全程查找并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 重点阐述:在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土地房屋征收方案、技术和经济方案、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质量安全和社会治安、媒体舆论导向等方面重点分析查找各风险因素。 四、风险估计 根据各项风险因素的成因、影响表现、风险分布、影响程度、发生可能性,找出主要风险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重点阐述:按照风险可能发生的项目阶段(决策、准备、实施、运行),结合当地经济社会与拟建项目的相互适应性,从初步识别的各类风险因素中筛选、归纳出主要风险因素。对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估计,两个或多个风险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包括可能引发风险事件的原因、时间和形式,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 五、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解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解读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对该办法进行简单解读。 一、什么是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地方节能审查机关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二、为什么开展节能审查 1)节能审查的目的 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 2)项目报请节能审查的必要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何种项目需要报请节能审查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节能报告,并报请节能审查。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项目(见表4),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需报请节能审查。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拟建项目的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进行分析。 四、建设单位何时报请节能审查 1)实行审批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取得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对于项目审批与节能审查属同一个部门受理的,建设单位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同时报送节能报告报请节能审查。 2)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投资项目开

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调研情况报告

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调研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精神,有效应运当前地,研究探讨推动曲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思路措施,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困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2年5月3日至15日期间,曲靖市工信委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现将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1-4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基本情况 完成工业投资80.22亿元,同比增长16.3%,完成目标任务281亿元的28.55%,欠目标进度13.45亿元;其中制造业完成投资40.7亿元,同比下降1.2%,完成目标任务180亿元的22.61%,欠目标进度19.3亿元。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完成目标任务难度较大。从各县(市区)情况来看,除曲靖经开区、马龙县可完成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提出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外,其余各县(市区)难以完成目标。主要原因:一是一批续建项目陆续进入收尾阶段,新开工项目少,特别是大项目、好项目更小,难以形成大的投资量。二是年初对2012年制造业项目盘点情况看,2012年计划投资仅120亿元,与市政府下达的180亿元目标任务相差60亿元,如没有新进项目,将难以完成180亿元的目标。 2、市场环境变化对企业投资项目放大作用进一步显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加强,我市以原料粗级加工转换为主的工业受原燃材料上涨,产品价格滞涨或下降,市场销售不畅,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企业亏损加剧,市场观望氛围浓厚,企业投资意愿下降。部分建成项目受生产要素无法保障或市场影响,影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一、办事程序 受理申请、科室审核、审批、申请人收件 二、申报材料 1、申请项目备案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进行初审的结论及意见);(原件两件) 2、项目简介;(两份) 3、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原件两份) 4、节能审查表(或审查意见);(原件两份) 5、《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寄出后信息登记表》;(两份) 6、《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份) 7、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一份) 8、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到场时不提供)。(一份)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轻钢结构每平方米0.25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0.75元;框架结构每平方米0.90元;其他构筑物或建筑物每平方米1.2元。

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每平方米6.5元。 五、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冀政【2005】32号)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留合并或并联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2009】25号) 5、河北省法阵改革委员会《关于精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意见》 6、《关于公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核准、备案流程示意图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9】1306号) 7、《河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河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冀财综【1999】28号文件);《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冀财综【2008】22号文件) 咨询电话;3829216 投诉电话;3829216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 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 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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