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物传播、寄生性、致病性与抗病性

病原物传播、寄生性、致病性与抗病性
病原物传播、寄生性、致病性与抗病性

1、植物病原物的传播方式主要有哪些?并指出这种方式对何类病害的传播比较重要?

答:(1)、气流传播:主要传播产生孢子的真菌性病害,可远可近。

(2)、水传播,雨水和流水可传播细菌病害,少数真菌病害。如孢子有粘性的,孢子在土壤中的真菌病害,产生菌核的真菌性病害;

(3)、介体传播,主要是昆虫介体,可传播病毒、细菌、真菌病害,造成的伤口有利病害的发生,虫口数量和迁飞与病害关系密切;

(4)、人为传播,人的各种社会活动、商业活动、农事操作可将病害远、近传播,是检疫性疫害的传播途径。

2、如何理解病原物的寄生性与致病性,寄主植物的抗病性?

答:(1)植物病原物的寄生性和致病性是两种不同的性状。寄生性是指病原物在寄主植物活体内取得营养物质而生存的能力;致病性是指病原物所具有的破坏寄主和引起病变的能力。由于寄生物消耗寄主植物的养分和水分,当然会对寄主植物的生长和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单从营养和水分关系,还不能说明病害发生过程中的各类病变和不同病害所表现的特定症状。

(2)植物的抗病性是指植物避免、中止或阻滞病原物侵入与扩展,减轻发病和损失程度的一类特性。抗病性是植物与其病原生物在长期的协同进化中相互适应、相互选择的结果,病原物发展出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寄生性和致病性,植物也相应地形成了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抗病性。抗病性是植物普遍存在的、相对的性状。所有的植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抗病性,从免疫和高度抗病到高度感病存在连续的变化,抗病性强便是感病性弱,抗病性弱便是感病性强,抗病性与感病性两者共存于一体,并非互相排斥。只有以相对的概念来理解抗病性,才会发现抗病性是普遍存在的。

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人和(或)动物的危害程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动物病原分为1至4类。 1类动物病原为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的、实验室释放存在高危险性的病原微生物。 2类动物病原为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实验室释放中有中等危险的病原微生物。 3类动物病原为外来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但实验室扩散风险低的致病微生物。 4类动物病原为可导致地方性流行、但不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病原微生物。 我国农业部于2005年颁布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其中一类病原微生物危害最大,依次类推,四类最小。有少数寄生虫也列在名单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第 5 3号令公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第53号令,发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 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口蹿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 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气肿疽梭菌、结核分支杆菌、副结核分支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致病性链球菌、李氏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腐败梭菌和其他致病性梭菌、鹦鹉热衣原体、放线菌、钩端螺旋体。 牛病病原微生物:牛恶性卡他热病毒、牛白血病病毒、牛流行热病毒、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牛病毒腹泻/粘膜病病毒、牛生殖器弯曲杆菌、日本血吸虫。 绵羊和山羊病病原微生物:山羊关节炎/脑脊髓炎病毒、梅迪/维斯纳病病毒、传染性脓疱皮炎病毒。 猪病病原微生物:日本脑炎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猪细小病毒、猪圆环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丹毒杆菌、猪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猪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副猪嗜血杆菌、猪肺炎支原体、猪密螺旋体。 马病病原微生物:马传染性贫血病毒、马动脉炎病毒、马病毒性流产病毒、马鼻炎病毒、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菌、假皮疽组织胞浆菌、溃疡性淋巴管炎假结核棒状杆菌。 禽病病原微生物:鸭瘟病毒、鸭病毒性肝炎病毒、小鹅瘟病毒、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鸡马立克氏病病毒、禽白血病/肉瘤病毒、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病病毒、鸡传染性贫血病毒、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鸡减蛋综合征病毒、禽痘病毒、鸡病毒性关节炎病毒、禽传染性脑脊髓炎病毒、副鸡嗜血杆菌、鸡毒支原体、鸡球虫。 兔病病原微生物:兔粘液瘤病病毒、野兔热土拉杆菌、兔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兔球虫。 水生动物病病原微生物: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马苏大麻哈鱼病毒、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锦鲤疱疹病毒、斑点叉尾鲴病毒、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真鲷虹彩病毒、白鲟虹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包装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包装标识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险标签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制冷剂: 请勿自行打开 如有破损、渗漏或遗失 请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登记表 收样单位: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送样单位: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3、外包装放置方向标识 注:在航空运输时,包装标记、标签以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第五部分第二章及第三章的相关规定为准。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2、申请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管理规定。未按要求申报的, 将不予受理。 4、病原微生物分类及名称、运输包装分类见卫生部制定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5、申请表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010112228.html,) 下载。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 承诺书 本人确认本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符合以下要求: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运输过程中要求采取三层包装系统,由内到外分别为主容器、辅助容器和外包装。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正确盛放在主容器内,主容器要求无菌、不透水、防泄漏。主容器可以采用玻璃、金属或塑料等材料,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漏封口,如热封、带缘的塞子或金属卷边封口。主容器外面要包裹有足够的样本吸收材料,一旦有泄漏可以将所有样本完全吸收。主容器的表面贴上标签,标明标本类别、编号、名称、样本量等信息。 3、辅助容器是在主容器之外的结实、防水和防泄漏的第二层容器,它的作用是包装及保护主容器。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容器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裹,防止彼此接触,并在多个主容器外面衬以足够的吸收材料。相关文件(例如样品数量表格、危险性申明、信件、样品鉴定资料、发送者和接收者信息)应该放入一个防水的袋中,并贴在辅助容器的外面。 4、辅助容器必须用适当的衬垫材料固定在外包装内,在运输过程中使其免受外界影响,如破损、浸水等。 5、在使用冰、干冰或其他冷冻剂进行冷藏运输时,冷冻剂必须放在辅助容器和外包装之间,内部要有支撑物固定,当冰或干冰消耗以后,仍可以把辅助容器固定在原位置上。如使用冰,外包装必须不透水。如果使用干冰,外包装必须能够排放二氧化碳气体,防止压力增加造成容器破裂。在使用冷冻剂的温度下,主容器和辅助容器必须能保持良好性能,在冷冻剂消耗完以后,仍能承受运输中的温度和压力。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地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 一、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三、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气肿疽梭菌、结核分支杆菌、副结核分支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致病性链球菌、李氏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腐败梭菌和其他致病性梭菌、鹦鹉热衣原体、放线菌、钩端螺旋体.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牛病病原微生物:牛恶性卡他热病毒、牛白血病病毒、牛流行热病毒、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牛病毒腹泻粘膜病病毒、牛生殖器弯曲杆菌、日本血吸虫.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绵羊和山羊病病原微生物:山羊关节炎脑脊髓炎病毒、梅迪维斯纳病病毒、传染性脓疱皮炎病毒. 猪病病原微生物:日本脑炎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猪细小病毒、猪圆环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丹毒杆菌、猪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猪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副猪嗜血杆菌、猪肺炎支原体、猪密螺旋体.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马病病原微生物:马传染性贫血病毒、马动脉炎病毒、马病毒性流产病毒、马鼻炎病毒、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菌、假皮疽组织胞浆菌、溃疡性淋巴管炎假结核棒状杆菌.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禽病病原微生物:鸭瘟病毒、鸭病毒性肝炎病毒、小鹅瘟病毒、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鸡马立克氏病病毒、禽白血病肉瘤病毒、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病病毒、鸡传染性贫血病毒、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鸡减蛋综合征病毒、禽痘病毒、鸡病毒性关节炎病毒、禽传染性脑脊髓炎病毒、副鸡嗜血杆菌、鸡毒支原体、鸡球虫.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兔病病原微生物:兔粘液瘤病病毒、野兔热土拉杆菌、兔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兔球虫. 水生动物病病原微生物: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马苏大麻哈鱼病毒、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医学教`育网整理、锦鲤疱疹病毒、斑点叉尾鮰病毒、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真鲷虹彩病毒、白鲟虹彩病毒、中肠腺坏死杆状病毒、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核多角体杆状病毒、虾产卵死亡综合症病毒、鳖鳃腺炎病毒、综合症病毒、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黄头病病毒、草鱼出血病毒、鲤春病毒血症病毒、鲍球形病毒、鲑鱼传染性贫血病毒.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蜜蜂病病原微生物:美洲幼虫腐臭病幼虫杆菌、欧洲幼虫腐臭病蜂房蜜蜂球菌、白垩病蜂球囊菌、蜜蜂微孢子虫、跗腺螨、雅氏大蜂螨.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其他动物病病原微生物:犬瘟热病毒、犬细小病毒、犬腺病毒、犬冠状病毒、犬副流感病毒、猫泛白细胞减少综合症病毒、水貂阿留申病病毒、水貂病毒性肠炎病毒.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四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是指危险性小、低致病力、实验室感染机会少地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生产用地各种弱毒病原

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 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

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 (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 (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食品中致病性弧菌的检测和计数NMKL No 156

食品中致病性弧菌的检测和计数 该NMKL法尚未经协同研究证实 1.适用范围 本法可用于检测和计数食品中的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刨伤弧菌和溶藻弧菌。 这些对人类有致病性的弧菌可能由粪便污染或水源受到污染而在食品中出现。在食品,尤其是贝类、蜊蛄和鱼的微生物学控制和与疾病爆发有关的微生物学调查中可能需要对该菌进行检测。 2.定义 弧菌是兼性厌氧,有动力,革兰氏阴性,常呈逗号形的杆菌。钠离子是大多数菌株(霍乱弧菌除外)所必需的一种生长因子。大多数菌种为氧化酶阳性,过氧化氢酶阳性,发酵葡萄糖不产气。它们一般出现于盐浓度范围较宽的水域环境及海洋动物的表面和肠道中。一些菌株也可在淡水中发现(霍乱弧菌)。 副溶血性弧菌呈现下列的生物化学反应模式:氧化酶阳性,在42℃生长,精氨酸脱氢酶阴性,赖氨酸脱羧酶阳性,不发酵蔗糖但可将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可发酵糖类但不产气。在盐(氯化钠)浓度为6%时不能生长。 霍乱弧菌有如下的生物化学反应特性:氧化酶阳性,在42℃生长,缺少精氨酸脱氢酶,发酵蔗糖,可将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在无钠离子时可以生长。在盐浓度为3%时可以生长,而盐浓度为8%时不能生长。 创伤弧菌呈现如下的生物化学反应模式:氧化酶阳性,在42℃生长,缺少精氨酸双水解酶,赖氨酸脱羧酶阳性,不能发酵蔗糖但可将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在无盐或盐浓度为8%的培养基中不能生长。

溶藻弧菌见表1。 所有弧菌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受到0/129弧菌抑制剂(0/129 Vibrostaticum)的抑制。 3.参考文献 NMKL Method No.91,2nd ed.1988:Pretreatment of foods for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NMKL Report No.5,2nd edition,1994:Quality Assurance Guidelines for Microbiological Laboratories. 4.原理 将欲检测该菌的已知量的食品接种于一种液体选择性培养基中,培养后涂布样品于一种固体选择性培养基上。 可疑菌落经进一步生物化学检验。 此外,可将已知量的可疑食品直接接种于一种选择性固体培养基上进行定量测定。 5. 培养基和试剂 5.1稀释剂 将8.5g氯化钠和1.0 g蛋白胨溶于1000mL蒸馏水中并煮沸,调节PH使之灭菌后25℃为7.0±0.2。分装稀释剂于试管或广口瓶中以使12l℃高压灭菌20min 后分别含9.0±0.2ml和90±2ml。 5.2液体选择性培养基 5.2.1含2%盐的碱性蛋白胨水 酵母浸膏3g

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人和(或)动物的危害程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动物病原分为1至4类。 1类动物病原为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的、实验室释放存在高危险性的病原微生物。 2类动物病原为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实验室释放中有中等危险的病原微生物。 3类动物病原为外来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但实验室扩散风险低的致病微生物。 4类动物病原为可导致地方性流行、但不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病原微生物。 我国农业部于2005年颁布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其中一类病原微生物危害最大,依次类推,四类最小。有少数寄生虫也列在名单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第53号令公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第53号令,发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 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口蹿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

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气肿疽梭菌、结核分支杆菌、副结核分支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致病性链球菌、李氏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腐败梭菌和其他致病性梭菌、鹦鹉热衣原体、放线菌、钩端螺旋体。 牛病病原微生物:牛恶性卡他热病毒、牛白血病病毒、牛流行热病毒、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牛病毒腹泻/粘膜病病毒、牛生殖器弯曲杆菌、日本血吸虫。 绵羊和山羊病病原微生物:山羊关节炎/脑脊髓炎病毒、梅迪/维斯纳病病毒、传染性脓疱皮炎病毒。 猪病病原微生物:日本脑炎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猪细小病毒、猪圆环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丹毒杆菌、猪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猪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副猪嗜血杆菌、猪肺炎支原体、猪密螺旋体。 马病病原微生物:马传染性贫血病毒、马动脉炎病毒、马病毒性流产病毒、马鼻炎病毒、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菌、假皮疽组织胞浆菌、溃疡性淋巴管炎假结核棒状杆菌。 禽病病原微生物:鸭瘟病毒、鸭病毒性肝炎病毒、小鹅瘟病毒、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鸡马立克氏病病毒、禽白血病/肉瘤病毒、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病病毒、鸡传染性贫血病毒、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鸡减蛋综合征病毒、禽痘病毒、鸡病毒性关节炎病毒、禽传染性脑脊髓炎病毒、副鸡嗜血杆菌、鸡毒支原体、鸡球虫。 兔病病原微生物:兔粘液瘤病病毒、野兔热土拉杆菌、兔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兔球虫。 水生动物病病原微生物: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马苏大麻哈鱼病毒、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锦鲤疱疹病毒、斑点叉尾鲴病毒、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真鲷虹彩病毒、白鲟虹彩病毒、中肠腺坏死杆状病毒、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核多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品运送制度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品运送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2、高致病性微生物定义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3、样本的运送 3.1运输高致病性微生物的要求 3.2运输目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3.3容器应当密封:防水、防破损、防泄漏、耐高(低)温、耐高压。 3.4感染性及潜在感染性物质的运输应使用三层包装系统:及螺纹帽塑料试管承装样本,随后附加中层包装以及外层包装。 3.5容器或包装材料上应有相关规定的生物危害标识、警告语、提示语。 3.6外包装的标签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接收者姓名、电话和地址;运输者姓名、电话和地址。 3.7为保持菌(毒)种活力,运输中应尽量使菌(毒)种处于适 宜温度内。保持温度的方法是适当增加冰袋,冰袋与样本中间要用泡沫物体阻隔,以免直接接触。 3.8放置专用样本运输箱中,以免过程中受到物理性损坏。 4、样本运输人员要求 4.1具备相应的微生物专业知识和生物安全知识;熟悉所携带微生物的特性; 4.2携带便捷的联络工具,有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4.3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专车护送(包含司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输路线最短,时间最快。 4.4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4.5承运人应当与护送人员应有防止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措施。

第8章 弧菌科

第八章弧菌科 一、选择题 (一)、A1型题(标准型) 1.弧菌科细菌区别于肠杆菌科细菌的特征为 A.氧化酶阳性 B.有动力 C.发酵葡萄糖 D.有鞭毛 E.吲哚试验阳性 2.弧菌科细菌区别于非发酵菌的特征为 A.氧化酶阳性 B.发酵葡萄糖 C.有动力 D.有鞭毛 E.无芽孢 3.霍乱肠毒素通过激活何种物质使机体陷于脱水和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状态 A.ATP B.cGMP C.cAMP D.ADP E.Ca2+ 4.下列哪种微生物可导致患者粪便呈“米泔水”样 A.大肠杆菌 B.志贺氏菌 C.伤寒沙门氏菌 D.霍乱弧菌 E.金黄色葡萄球菌 5.霍乱弧菌根据下列哪种抗原进行分群和分型 A.H抗原 B.Vi抗原 C.O抗原 D.K抗原 E.M抗原 6.霍乱弧菌在TCBS平板上的菌落颜色为 A.绿色 B.黄色 C.深蓝色 D.黑色 E.灰褐色 7.我国沿海地区及海岛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病原菌为 A.霍乱弧菌 B.副溶血性弧菌 C.金黄色葡萄球菌 D.拟态弧菌 E.伤寒沙门氏菌 8.副溶血弧菌的致病因子为 A.TSST-1 B.CT C.TDH D.ST E.LT 9.副溶血性弧菌生长所需NaCl的最适浓度为 A.3.5% B.6% C.8% D.9% E.10% 10.副溶血性弧菌在TCBS琼脂平板上形成的菌落颜色为 A.黄色 B.红色 C.黑色 D.蓝绿色

E.灰褐色 11.具有神奈川现象的细菌是 A.大肠埃希菌 B.霍乱弧菌 C.副溶血性弧菌 D.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 E.幽门螺杆菌 12.在致病性弧菌中,引起疾病最为严重的是 A.拟态弧菌 B.创伤弧菌 C.溶藻弧菌 D.河弧菌 E.霍乱弧菌 13.弧菌属中最耐盐的致病菌是 A.拟态弧菌 B.创伤弧菌 C.霍乱弧菌 D.河弧菌 E.溶藻弧菌 14.既能分解色氨酸又能还原硝酸盐的试验是 A.霍乱红试验 B.甲基红试验 C.ONPG试验 D.七叶苷试验 E.苯丙氨酸脱氨酶试验 15.霍乱红试验 A.可鉴别古典生物型和Eltor生物型 B.可鉴别霍乱弧菌和副溶血性弧菌 C.为霍乱弧菌特异试验 D.无特异性 E.结果观察无需加入酸性试剂 16.气单胞菌属和邻单胞菌属的鉴别试验常用 A.脲酶试验 B.O/129敏感试验 C.吲哚试验 D.氧化酶试验 E.触酶试验 17.可用于鉴别弧菌属和邻单胞菌属的是 A.氧化酶试验 B.发酵葡萄糖 C.O/129敏感试验 D.TCBS生长试验 E.有动力 (二)、A1型题(否定型) 1.弧菌科的细菌不包括下列哪一菌属 A.弧菌属 B.气单胞菌属 C.邻单胞菌属 D.发光杆菌属 E.弯曲菌属 2.弧菌属细菌的特点下列哪一项除外 A.氧化酶阴性 B.发酵葡萄糖 C.TCBS生长 D.需要Na+ E.分解甘露醇 3.下列哪一项不符合霍乱弧菌的特点 A.NA上可生长 B.耐碱性 C.发酵蔗糖 D.在含9%NaCl培养基上可生长 E.氧化酶阳性 4.下列哪项生化试验不能用于鉴别霍乱弧菌古典生物型和Eltor生物型 A.V-P试验 B.鸡红细胞凝集试验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附件 1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相应风险等级为I级~IV级。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V级(个体高风险,群体高风险),即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动物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间传播,一般为不能治愈的病原体(如Smallpox virus)。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问传播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Ⅲ级(个体高风险,群体低风险),即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如Salmonellatyphi、prion)。?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Ⅱ级(个体中风险,群体有限风险),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险的病原体。实验室暴露很少引起致严重性疾病的感染,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级(个体低风险,群体低风险),即不会使健康工作者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如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如非致病性生物因子)。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完整word版)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农业部令2005年第53号 颁布时间:2005-5-24发文单位:农业部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 一、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二、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 三、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气肿疽梭菌、结核分支杆菌、副结核分支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致病性链球菌、李氏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腐败梭菌和其他致病性梭菌、鹦鹉热衣原体、放线菌、钩端螺旋体。 牛病病原微生物:牛恶性卡他热病毒、牛白血病病毒、牛流行热病毒、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牛病毒腹泻/粘膜病病毒、牛生殖器弯曲杆菌、日本血吸虫。 绵羊和山羊病病原微生物:山羊关节炎/脑脊髓炎病毒、梅迪/维斯纳病病毒、传染性脓疱皮炎病毒。

猪病病原微生物:日本脑炎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猪细小病毒、猪圆环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丹毒杆菌、猪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猪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副猪嗜血杆菌、猪肺炎支原体、猪密螺旋体。 马病病原微生物:马传染性贫血病毒、马动脉炎病毒、马病毒性流产病毒、马鼻炎病毒、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菌、假皮疽组织胞浆菌、溃疡性淋巴管炎假结核棒状杆菌。 禽病病原微生物:鸭瘟病毒、鸭病毒性肝炎病毒、小鹅瘟病毒、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鸡马立克氏病病毒、禽白血病/肉瘤病毒、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病病毒、鸡传染性贫血病毒、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鸡减蛋综合征病毒、禽痘病毒、鸡病毒性关节炎病毒、禽传染性脑脊髓炎病毒、副鸡嗜血杆菌、鸡毒支原体、鸡球虫。 兔病病原微生物:兔粘液瘤病病毒、野兔热土拉杆菌、兔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兔球虫。 水生动物病病原微生物: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马苏大麻哈鱼病毒、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锦鲤疱疹病毒、斑点叉尾(编者注:此字左边为鱼,右边为回)病毒、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真鲷虹彩病毒、白鲟虹彩病毒、中肠腺坏死杆状病毒、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核多角体杆状病毒、虾产卵死亡综合症病毒、鳖鳃腺炎病毒、Taura综合症病毒、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黄头病病毒、草鱼出血病毒、鲤春病毒血症病毒、鲍球形病毒、鲑鱼传染性贫血病毒。 蜜蜂病病原微生物:美洲幼虫腐臭病幼虫杆菌、欧洲幼虫腐臭病蜂房蜜蜂球菌、白垩病蜂球囊菌、蜜蜂微孢子虫、跗腺螨、雅氏大蜂螨。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0号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7月1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审批,及其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是指卫生部颁 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公布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和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管理的病原微生物,以及其他未列入《名录》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审批工作。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 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的审批 第五条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取得卫生部颁发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第六条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实验室所属法人机构的职能,合法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保藏及生物制品生产等活动,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病原生物学答题及答案

病原生物学 1、简述致病性大肠埃希菌种类及其所致疾病 答:1.肠产毒型大肠埃希菌:是婴幼儿和旅行者腹泻的重要病原菌。 2.肠侵袭型大肠埃希菌:主要引起儿童和成人菌痢样腹泻 3.肠致病型大肠埃希菌:是婴幼儿腹泻的主要病原体,严重者致死。 4.肠出血型大肠埃希菌:亦称Vero毒素埃希菌,可引起血性腹泻、还可并发急性肾衰竭、血小板减少、溶血性尿毒症。 5.肠集聚型大肠埃希菌:可引起婴儿持续性腹泻、脱水、血便。 2、简述破伤风杆菌的感染条件 答:感染条件:破伤风杆菌是一种非侵袭性席卷,芽孢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中,一般不引起疾病。当机体存在窄而深的伤口,或伴有需氧菌及兼性厌氧菌的同时感染,或坏死组织多、泥土或异物污染伤口而形成局部缺血,缺氧。造成局部厌氧环境,有利于破伤风杆菌的繁殖。 3、HBV血清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HBV血清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两对半”:即HBsAg和抗—HBs、HBeAg和抗—HBe以及抗—HBc,HBcAg不易在血清中测到,故一般不做检测。HBeAg、抗—HBclgM阳性表示HBV 在体内复制,传染性强。另外,表示HBV复制且具传染性的指标还有HBV—DNA或DNA多聚酶测阳。 4、寄生虫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1.经口感染大部分寄生虫都是经口感染,如动物肉中的旋毛形线虫囊包和淡水鱼肉中的华支睾吸虫囊蚴都是经口感染。 2.直接经皮肤感染:如钩虫丝状蚴和血吸虫尾蚴都经皮肤感染。 3.经医学节肢动物叮咬感染:如蚊唾液腺中的疟原虫子孢子,在蚊虫叮咬人时随唾液一起注入人体 4.接触感染:包括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感染,如疥螨和阴道毛滴虫。 5.经胎盘先天性感染:如弓形虫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造成先天性感染。 5、可造成脑部损害的人体寄生虫有哪些,并指出各个虫体的寄生阶段。 答:刚地弓形虫滋养体(速殖子)、溶组织内阿米巴滋养体、疟原虫(脑型疟主要由恶性疟原虫引起,而间日疟偶发)红细胞内期、卫氏并殖吸虫童虫和成虫、日本血吸虫虫卵、细粒棘球绦虫棘球蚴、链状带绦虫囊尾蚴、旋毛形线虫幼虫 四、论述题(10*2) 6、HIV的传播方式、致病机制和发病过程分别是什么 答:传染源:AIDS病人和HIV携带者。传播途径:性接触、输血、注射等方式水平传播;垂直传播。致病机制:HIV通过其gp120与CD4分子结合,从而侵犯T辅助细胞和巨噬细胞为主的CD4阳性细胞,导致免疫功能低下或缺如及其他相应的临床症状。HIV感染可分为:急性期、临床潜伏期和免疫缺损期。 7、疟原虫引发的疟疾发作,贫血,复发,再燃和疟原虫在人体的发育有何关系。 答:发作原因:红细胞内成熟裂殖体涨破被寄生的红细胞,释放出裂殖子、疟原虫代谢产物、红细胞碎片和变性的血红蛋白等一起进入血流,其中相当一部分可被巨噬细胞和多形核白细胞吞噬,刺激这些细胞产生内源性热源质,与疟原虫代谢产物共同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引起体温调节的紊乱而发热 退热原因:体温升高数小时后,血液中致病物质已被吞噬、降解,内源性热源质不再产生,刺激体温调节中枢的因素消失了,于是体温调节逐渐恢复正常,机体通过大量出汗,使体温迅速下降,恢复正常。 发作的周期性原因:红细胞内期成熟裂殖体涨破被寄生的红细胞,裂殖子逸出,侵入新的红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 2005年农业部令第53号) 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条例》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走,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 一、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 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二、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 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孑包杆菌、布氏杆菌。 三、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气肿疽梭菌、结核分支杆菌、副结核分支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致病性链球菌、李氏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梭状芽抱杆菌、腐败梭菌和其他致病性梭菌、鹦鹉热衣原体、放线菌、钩端螺旋体。 牛病病原微生物:牛恶性卡他热病毒、牛白血病病毒、牛

流行热病毒、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牛病毒腹泻/粘膜病病 毒、牛生殖器弯曲杆菌、日本血吸虫。 绵羊和山羊病病原微生物:山羊关节炎/脑脊髓炎病毒、 梅迪/维斯纳病病毒.传染性脓疱皮炎病毒。 猪病病原微生物:日本脑炎病毒、猪繁育与呼吸综合症病 毒、猪细小病毒、猪圆环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传染性 胃肠炎病毒、猪丹毒杆菌.猪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猪胸膜肺 炎放线杆菌、副猪嗜血杆菌、猪肺炎支原体、猪密螺旋体。 马病病原微生物:马传染性贫血病毒、马动脉炎病毒、马 病毒性流产病毒、马鼻炎病毒、鼻疽假单胞菌、类鼻疽假单胞 菌、假皮疽组织胞浆菌、溃疡性淋巴管炎假结核棒状杆菌。 禽病病原微生物:鸭瘟病毒、鸭病毒性肝炎病毒、小鹅瘟病毒、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鸡马立克氏病病毒、禽白血病/肉瘤病毒、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病病毒、鸡传染性贫血病毒、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病毒、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鸡减蛋综合征病毒、禽痘病毒、鸡病毒性关节炎病毒、禽传染性脑脊髓炎病毒、副鸡嗜血杆菌、鸡毒支原体、鸡球虫。 兔病病原微生物:兔粘液瘤病病毒、野兔热土拉杆菌、兔 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兔球虫。 水生动物病病原微生物: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传染 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马苏大麻哈鱼病毒、病毒性出血性败血 症病毒、锦鲤疱疹病毒、斑点叉尾鮑病毒、病毒性脑病和视网 膜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真鯛虹彩病毒、白鱼寻虹彩病 毒、中肠腺坏死杆状病毒、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行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高致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条件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按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一)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规定,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动

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按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附后)的要求,在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内开展有关实验活动。 (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条件。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二是实验活动仅限于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有关的研究、检测、诊断和菌(毒)种保藏等;三是科研项目立项前必须经农业部批准。 二、严格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程序 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和农业部第898号公告规定的审批主体、审批程序,做好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 (一)审批主体。从事下列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报农业部审批:一是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海绵状脑病病原和痒病病原等我

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 (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 (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

附件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运输包装规范 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其包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内包装 (一)必须是不透水、防泄漏的主容器,保证完全密封; (二)必须是结实、不透水和防泄漏的辅助包装; (三)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吸附材料。吸附材料必须充足,能够吸收所有的内装物。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装。 (四)主容器的表面贴上标签,表明菌(毒)种或样本类别、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 (五)相关文件,例如菌(毒)种或样本数量表格、危险性声明、信件、菌(毒)种或样本鉴定资料、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息等应当放入一个防水的袋中,并贴在辅助包装的外面。 二、外包装 (一)外包装的强度应当充分满足对于其容器、重量及预期使用方式的要求;

(二)外包装应当印上生物危险标识并标注“高致病性 动物病原微生物,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开!”的警告语注:生物危险标识如下图: 三、包装要求 (一)冻干样本 主容器必须是火焰封口的玻璃安瓿或者是用金属封口 的胶塞玻璃瓶。 (二)液体或者固体样本 1.在环境温度或者较高温度下运输的样本:只能用玻璃、金属或者塑料容器作为主容器,向容器中罐装液体时须保留足够的剩余空间,同时采用可靠的防漏封口,如热封、带缘的塞子或者金属卷边封口。如果使用旋盖,必须用胶带加固。

2. 在制冷或者冷冻条件下运输的样本:冰、干冰或者其他冷冻剂必须放在辅助包装周围,或者按照规定放在由一个或者多个完整包装件组成的合成包装件中。内部要有支撑物,当冰或者干冰消耗掉以后,仍可以把辅助包装固定在原位置上。如果使用冰,包装必须不透水;如果使用干冰,外包装必须能排出二氧化碳气体;如果使用冷冻剂,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保持良好的性能,在冷冻剂消耗完以后,应仍能承受运输中的温度和压力。 四、民用航空运输特殊要求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应当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 )和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 《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中的有关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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