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 226—97

一.总则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好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目的是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使港口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被法律确定,执行具有强制性。除环境保护法外,国家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国家还制定300多项有关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方法等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须执行。

我国海岸线长、内河通航河流多,港口建设项目分布广。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规划还制定了地方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评价时必须执行。

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般规定

1 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

根据最近几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环评工作阶段作了适当调整,规定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为审查报告书、修改补充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港区4号泊位码头工程结构设计

港区4号泊位码头工程结构设 计 第1章设计依据 1.1 设计文件 1、业主与我院签定的 2、; 2、本工程1:1000水下地形图(镇江市长江测绘研究院,2013年10月); 3、《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常州录安洲港区夹江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1年11月); 4、《录安洲长江4#泊位码头工程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报告》(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5、《录安洲夹江7~9#泊位码头工程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报告》(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6、《常州录安洲港区夹江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7、《常州港录安洲港区4号泊位码头工程(陆域部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2014年1月); 8、初步设计批复暂缺。 1.2 依据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 ?《水运工程设计通则》(JTS 141-2011);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2006);?《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1-2010);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 144-1-2010);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 151-2011);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4-2012);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 147-1-2010);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9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1-2007); ?《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JTS 150-2007);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TJ 320-97);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343-199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或参数》(第三版);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 ?国家颁发的其他相关设计规程、规范。

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总则 1.1 项目由来 2009年6月,国务院批复颁布《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西安国际化大都市”。201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和西咸新区建设”,标志着西咸新区建设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2014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西咸新区,明确了“把西咸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范例”的发展定位,西咸新区成为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西咸新区作为彰显历史文明、推动国际文化交流的历史文化基地,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主城功能新区和生态田园新城,最终将成为引领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建设的国家级新区。 为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实施《西咸新区规划建设方案》,有效指导和规范西咸新区建设,力争“三年出形象,五年大变样,十年大跨越”,通过十年的建设,使西咸新区成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特色功能新区,形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在西部具有强大积聚和辐射带动功能的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1年12月编制完成了《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规划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西咸新区管委会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西咸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xx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

xx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简本)

目录 1 总论 (1) 1.1 评价背景 (1) 1.2 评价目的、时段和范围 (2) 1.3 环境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 (3) 2 开发区发展回顾评价 (6) 2.1 发展历程 (6) 2.2 工业企业分布及统计 (18) 2.3 资源能源消耗 (18) 2.4 污染物排放情况 (18) 2.5 环保基础设施 (19) 3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 (20) 3.1 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20)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20)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 (21) 3.4 声环境质量情况 (21) 3.5 土壤环境质量情况 (22) 3.6 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22) 4 规划协调性 (23) 4.1 规划简介 (23) 4.2 规划协调性分析结果 (24) 5 主要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25) 5.1 大气环境 (25) 5.2 地表水环境 (27)

5.3 地下水环境 (27) 5.4 水资源 (28) 5.5 生态环境 (28) 5.5 声环境 (29) 5.6 固废处置 (30) 6 规划完善及调整的建议 (32) 7 评价结论 (40)

1 总论 1.1 评价背景 xxxx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最终核准面积为14.37平方公里。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会同各地区修订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xxxx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1010.36公顷,主导产业是煤炭、煤机维修、铁合金冶炼,是规划科创商务园区的区域。 xx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位于朔城区东北部,大运高速路xx出口处,是整个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的副中心区,也是xx市新兴的工业区,主导产业煤矿机械加工及设备修理。扩区管辖红旗牧场位于朔城区建成区南约6公里处,产业定位为生态旅游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目前以麻家梁及红旗牧场生活居住设施为主。 2012年,xx省人民政府同意xxxx经济开发区扩区方案,扩区占地为红旗牧场所属用地41.54平方公里。 2017年8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晋政函[2017]101号):xx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xx经济开发区东区、红旗牧场部分地段、神头电力产业园区、固废综合利用园区、富甲工业园区,实施扩区,扩区后规划面积99.86平方公里。文件要求xx经济开发区组织编制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 2017年4月,xx经济开发区委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xx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规划”),确定规划面积99.86平方公里,范围包括科创商务园区、神电固废综合利用园区、麻家梁循环经济园区、新兴产业园区与临港物流园区五大园区共同构成“一区五园”空间布局。发展定位:晋北经济区产业聚集的平台,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依托煤电产业链,以发展先进制造、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综合型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目标:到2035年xx经济开发区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进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先进行列,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发区环保工作要求,贯彻“xx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港口工程规范一览表

?港口、水运工程设计规范一览表??ID 编号名称? 1 JTJ200-95 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2 JTJ/T204-96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3 JTJ206-96 港口工程制图标准? 4 JTJ211-99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5 JTJ213-98 海港水文规范? 6 JTJ214-98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7 JTJ220-98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8 JTJ221-98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9 JTJ332-98 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0 JTJ225-98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11 JTJ226-97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12 JTJ231-94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3 JTJ202-87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14 JTJ237-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15 JTJ232-98 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16 JTJ233-98 海崖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17 JTJ301-88 波浪模型试验规程(试行)?18 JTJ286-90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19 JTJ/T239-98 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20 JTJ240-97 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21 JTJ241-98 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22 JTJ203-94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23 JTJ250-98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24 JTJ254-98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25 JTJ/T256-96 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26 JTJ/T257-96 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7 JTJ/T258-98 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28 JTJ/T260-97 港口工程粉煤灰填筑技术规程?29 JTJ/T261-97 港口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30 JTJ267-98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99-4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

海南炼化码头8#泊位工程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海南炼化码头改扩建系列工程扩建8#泊位工程水工结构部分主要包括:防波堤延长段、新建一座1万吨级油码头。 1、码头结构 8#泊位1万吨级油码头工作平台:长50m,宽30m,采用混合直立堤结构。 (1)港外侧为防波堤斜坡结构,挡浪墙顶标高13.5m,采用14吨扭王字块体护面;垫层块石采用1000~1200kg块石,抛理两层厚1.56m,抛理边坡1:1.5;护底块石采用100~150kg块石,厚0.70m。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 (2)港内侧码头面高程6.0m,结构采用预制沉箱为基础,基槽开挖边坡为1:2,挖除表层松散细砂层后,抛填10~100kg块石基床至标高-9.4m (夯实)。在基床上安放沉箱,沉箱底宽8m,沿码头长度方向9.96m,高11.4m。沉箱底板厚度为0.50m,前壁厚为0.35m,后壁厚为0.30m,隔板厚0.20m,前趾宽1m,单块沉箱重量为472(464)t,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胸墙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胸墙顶宽2.5m。沉箱内进行回填砂。 沉箱前趾采用栅栏板护底,抛石基床采用100~150kg块石护底,厚度为0.70m。 港内侧码头靠船设施采用DA-A800H竖向护舷及DA-A300H水平向护舷,系船设施采用450kN单钩快速脱缆钩。 系缆墩:共设5个系缆墩,系缆墩设置于防波堤上,与L型挡浪墙现浇为一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每个系缆墩安装1套450kN单钩快速脱缆钩。 2、防波堤结构

(1)防波堤堤头段:堤头段长45m,斜坡堤堤顶高程为8.5m。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两侧以1300kg~1500kg块石作为人工块体的垫层,厚1.69m,抛理边坡1:1.5。护面块体为18t扭王字块。采用200~300kg块石护底,护底块石顶宽15.0m,厚0.90m;垫层石和护底块石下碎石垫层厚0.30m。施工过程中,原防波堤堤头段18t扭王字块体需暂时吊移,在形成新的堤头断面后重新利用,并考虑50%的破损率,破损的扭王字块不再利用。根据地质钻孔,堤头处MK12孔揭示表层有7.1m的淤泥质土,为保证堤身的稳定性,需将该软弱土层挖除。 (2)防波堤堤身段1:该段长度为65m,斜坡堤堤顶高程为8.15m。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两侧以1000kg~1200kg块石作为人工块体的垫层,厚1.56m,抛理边坡1:1.5。护面块体为14t扭王字块。护底块石采用100~150kg块石,厚0.70m,护底宽度港外侧为10m,港内侧为5m,港内侧-3.0m以下护面块体为1000kg~1200kg块石,垫层石、护底块石下碎石垫层厚0.30m。 (3)防波堤堤身段2:该段长度为124m,堤顶为净宽5.5m的管廊通道,通道顶高程为9.5m。斜坡堤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堤身段护面块体为14t扭王字块,以1000kg~1200kg块石垫层,厚1.56m。内侧护面块体为1000kg~1200kg块石。护底块石采用100~150kg 块石,厚0.70m,护底宽度港外侧为10m,港内侧为5m。 (4)防波堤堤顶设现浇L形挡浪墙,挡浪墙按不允许越浪考虑,顶高程为13.5m。 3、港池炸礁及疏浚:本工程包括8#泊位港池炸礁及疏浚,8#泊位港池炸礁工程量为3.6万m3;8#泊位疏浚量约为29万m3。 二、工程规范及标准 1、《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215-98) 2、《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模板】

附件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规划概述 本次规划修编是在《南宁港总体规划》基础上进行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南宁港的功能和性质,并与相关规划衔接。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以《广西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0-2030)》、《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2008-2020)》和《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年)》为指导,规划范围为XX市辖区范围内的右江、左江、郁江及红水河等河段的岸线,规划涉及河段总长474.1km。 本次规划利用港口岸线36.692km,其中货运岸线29.505km,客运岸线4.540km,港口支持系统岸线2.647km。规划利用港口岸线中已开发利用岸线3.114km。规划货运岸线33处,客运岸线34处,港口支持系统岸线23处。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南宁港划分为六景港区、牛湾港区、中心城港区、隆安港区、XX县港区和马山港点。六景港区为核心港区,为腹地经济发展和六景工业园区服务,以集装箱、件杂货、散货和危险品运输为主,积极拓展现代物流功能。牛湾港区为重要港区,为XX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以集装箱、件杂货运输为主,兼顾散货运输,积极拓展保税及现代物流功能。中心城港区重点发展旅游客运,货运功能逐步退出。隆安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发展散货运输。XX县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发展散货和件杂货运输。马山港点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发展散货和件杂货运输。 南宁港重点规划建设10个公用码头作业区和4个旅游客运码头,其中六景港区规划建设六景转运站作业区、八联联营厂作业区、覃寨村作业区、杨村作业区、新兴村作业区、鹤笋作业区和飞龙作业区;牛湾港区规划建设牛湾作业区;隆安港区规划建设宝塔作业区;XX县港区规划建设石村作业区;中心城港区规划建设亭子、民生、蒲庙和青山旅游客运码头。规划公用码头作业区将形成码头岸线长11.988km,全部为深水码头岸线,可建120个深水泊位,陆域面积782.7hm2,年通过能力为货物5840万吨。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汇总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 226—97 一.总则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好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目的是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使港口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被法律确定,执行具有强制性。除环境保护法外,国家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国家还制定300多项有关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方法等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须执行。 我国海岸线长、内河通航河流多,港口建设项目分布广。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规划还制定了地方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评价时必须执行。 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般规定 1 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 根据最近几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环评工作阶段作了适当调整,规定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为审查报告书、修改补充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 第一阶段:港口建设单位提供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办理评价任务委托→收集分析项目有关资料→提出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确定环境目标筛选评价因子→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批评价大纲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总论 1.1规划背景及任务由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称金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7月,原规划面积19.8平方公里。1993年10月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1995年9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在区内建立了国家级的“中国徐州民营科技园”,199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在区内建立了“江苏省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一区两园”构成了开发区的基本框架,成为徐州市重点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工业基地。2001年6月调整区划后,面积扩大至25.9平方公里。徐政发[2005]84号“市政府关于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大庙镇划归鼓楼区管辖的通知”规定将鼓楼区大黄山镇、大庙镇的人、财、物建制交由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200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区辖区面积由25.9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52.8平方公里,下辖2个镇和3个办事处,常住人口16.8万人,成为徐州市市域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徐州市重点建设的综合工业基地。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2004年对开发区一期环评进行了批复。开发区一期面积为19.8km2,北起京杭大运河,南至扬山、老龙潭山脊线,东界引线河,产业定位为高新机械、电子、轻工、新型建材和信息、生化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 2007年徐州市政府决定在原开发区一期19.8km2的基础上,扩区建设徐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开发区二期大至范围为:北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开发区一期西边界,南至规划路,东至大庙居住组团(安然山以南),面积为60km2,产业定位为:光伏特(多晶硅、单晶硅、光电板、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下游产品)、港口物流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机械加工与制造、特种汽车工业。徐州经济开发区二期环评由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合作完成,于2007年11月1日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开发区环境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苏环管〔2008〕56号)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徐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与环评批复要求的

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为了适应鄂西生态经济圈城市经济与长江经济带流域经济的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长江荆州港的港口与岸线资源,以利于城市与港口的和谐持续科学发展,对荆州港进行总体规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予以第二次公示,如对本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十日内向我们反映。 一、报告书简本 1.1规划的背景 荆州市地处湖北中南部,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为冲击堆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低洼,地面高程一般为28.0~38.0m,地表广布粘土、亚粘土、粉砂及部分淤泥质粘土等。荆州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河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地处东经114°32′~115°30′,北纬29°30′~30°20′。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水产资源丰富,轻纺工业基础雄厚,荆州港是交通部公布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已发展成为长江主干线十大港口和对外开放口岸。 近年来荆州港货物吞吐量迅速增长,2005年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521万吨。为了更好地适应荆州市沿江产业布局,荆州市委、市政府在国家和湖北省的政策背景下,提出把荆州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作出了“依托长江、抓住两路、呼应浦东、服务三峡、发展荆州”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迈向现代化的新阶段。为了贯彻执行《港口法》,适应港口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开发的需要,协调港口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合理利用土地和岸线资源,给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做大做强荆州港,荆州市交通局决定将区域内沿江岸线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实施荆州港总体规划。 1.2 总体规划概况 荆州港岸线总长162990米,目前港口已利用岸线39410米,占24.17%,包括长江左岸和长江右岸这两部分。规划岸线总长156720米,规划港口岸线49740米,占31.74%,其中深水岸线长45360米,占28.94%。由城区港区和各县(市)港区共17个港区组成。 荆州港的性质确定为荆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长江流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荆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沿江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托。 荆州港总体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 港口规划的范围为:荆州市所属的荆州区、沙市区以及各县(市)部分地区,重点规划盐卡港区、柳林港区、荆州旅游客运港区、斗湖堤港区和观音寺港区;同时规划郝穴港区、埠河港区、关沮港区、李埠港区、弥市港区和学堂洲港区等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 前言 港口总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口性质、功能和港区划分,根据港口资源条件、吞吐量预测和到港船型分析,重点对港口岸线利用、水陆域布置、港界、港口建设用地配置等进行规划。港口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港区总体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和港口仓储、保税、物流等园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为提高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质量,规范评估报告内容,根据港口总体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的特点,制定本技术审核要点。 一、适用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总体要求、审核内容、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的编写要求。 本审核要点适用于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的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工作、专家对报告书进行审核及编制审核意见等。其他单位、部门或地方有关部门委托中心进行的港口总体规划以及新港区开发研究等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的审核,地方环保部门进行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可参考执行。

二、总体要求 (一)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发展战略的要求,贯彻落实资源环境政策与法规为基本出发点。 (二)技术审核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规定,参照相关标准及法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编制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审查的科学性、合法性。 (三)技术审核应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港口特点,重点审查评价内容是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一致,与规划决策及相关管理要求一致。 (四)技术审核应重点审核港口区域环境变迁历史与现状及问题分析;港口发展对海岸带、河口、港湾生态系统,海域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分析与对策;规划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等内容。 (五)技术审核应重点从报告书所用资料、数据的有效性,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全面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完整性,评价方法选择的适当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的可信性,优化调整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性等方面给出明确的审核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改进与完善的技术咨询意见。

最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企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Q/SD3-ZY-096-2005 ( C版) 第1页共2页 1 目的 为改进环境绩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局内所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程局环境因素进行环境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 3 引用文件 Q/SD3-CH-22-2005《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4 职责 4.1工程局生产副局长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安监办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环境管理评审组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4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控制措施: a) 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形成《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b)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依据本准则对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重要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c)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针对环境因素策划和确定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d) 安监办负责汇总、审核《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应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 5.2.1是非判断法 对环境因素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凡满足其中一个条件者,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环境影响波及全球; b)社会强烈关注; c)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d)一旦发生可能引起重大环境事故的环境因素。 2005-5 -8发布2005-5 -8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审核要点规定了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重点和基本要求,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召集审查的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技术审核。 本技术审核要点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发区,以及各类产业集聚区等。 其他部门和单位委托的同类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或咨询,可参照执行。 二、总体要求 (一)技术审核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产业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有效缓解工业园区发展对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技术审核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导则、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和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

正的评价,确保审核结论的科学性。 (三)技术审核应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工业园区产业特点,重点审核报告书的评价内容、评价深度与规划内容、规划环境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的一致性。审核报告书是否综合考虑了规划近、远期方案内容详细程度的差异,既深入评价了规划近期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结构、规模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途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又分析了规划远期工业园区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趋势。 (四)技术审核应从报告书所用资料、数据的有效性,图件的规范性,规划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全面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完整性,评价方法选择的适当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的合理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总量控制分析的可信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的合理性和环境目标的可达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性等方面给出明确的审核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报告书内容的技术审核意见。 (五)规划方案本身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技术审核应明确提出放弃或调整规划方案的建议: 1.规划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上层位相关规划(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园区涉及行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不符。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考试整理稿)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1、总则 (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2)熟悉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①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②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③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④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3)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2、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开发区规划简介 b)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c)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d)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 e)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 f)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 (2)环境影响识别的要求与方法 ①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 ②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 ③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 ④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 ⑤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3)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①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十二个基本要素,即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 ②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a、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 b、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 (4)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设置 ①评价专题的设置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汽)、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 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以下专题: a)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b)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c)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d)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e)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f)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综述

《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清华大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第1章总则 1.1 项目背景 大路工业园区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于2005年启动规划建设,2010年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详细规划(2010-2020年)》中重点推动建设的大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大路区说明》(鄂府[2013]240号)和《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内发改产业字[2013]406号),于2012年12月编制完成《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内环字[2014]18号)。 2014年,园区管委会委托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鄂府发[2015]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园区管委会委托清华大学承担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清华大学在资料分析研究、现场踏勘、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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