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普通住宅小区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收费办法

宁波市区普通住宅小区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收费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收费行为,确保日常维修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住宅小区的普通房屋(包括中层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

收费,应当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对普通住宅小区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提供日常维修服务,可按本办法规定向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以下简称日常维修费)。

第四条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是指对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损坏进行修复及日常养护、检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层、外墙面修补;公用污水管、雨水管、废水管、空调落水管的疏通、维修;自来水上下总水管疏通和零件更换、防冻保暖;水箱清洗,水箱内壁粉刷、紫铜浮球及零配件更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自行车房(库)共有部位墙面涂料,楼梯间门窗和楼梯及其扶手的油漆、维修;楼内消防、信报箱、电子防盗门等设施及其管线的养护、检修等;垃圾道、烟道、连接井的疏通、维修;化粪池清理等。

第五条日常维修费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费单位。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顶层阁楼面积,不包括底层自行车房、汽车库面积。

第六条日常维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维修养护的项目内容、房屋新旧程度以及收支情况等因素,与业主管委会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20%幅度内协商确定。如无业主管委会的,按基准价标准收费。日常维修费基准价标准分别规定为:

(一)多层(6层及以下)以及无电梯的中层(7至9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1.50元;

(二)经营用房等非住宅以及有电梯的中层住宅每平方米每年2.00元。

第七条日常维修费按年收取,收费年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起始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至12月31日。

第八条新建住宅小区的日常维修费从小区交付之日次月起计收。已出售的房屋向购房者收取,尚未出售的房屋向建设单位收取。

第九条按房改政策出售的房改住房(以下简称房改房),从房屋产权证发证之日次月起按上述基准价标准通过原产权单位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收取。对房改超标准面积部分,如购房者未缴纳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可按确定标准向房屋所有人另行收取。

原按照综合价或标准价购房,而未按现行房改政策成本价的1%补交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可按住房产权份额比例和上述基准价标准分别向房屋所有人收取日常维修费。

第十条1999年6月1日以后,居民住宅(包括房改房)被拆迁的,被拆迁人购买自选安置住宅或直接安置住宅实行产权调换的,已按《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缴纳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向当地房管处收取日常维修费。自选安置和产权调换直接安置的住宅日常维修费,可安置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多层及无电梯的中层住宅类基准价标准向当地房管处收取;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部分和收费标准超额部分向房屋所有人另行收取。

第十一条房改房上市出售后,原个人缴纳的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转让过户,其日常维修收费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房屋所有人的意愿提前收费,也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将收取的日常维修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年终结余,滚动使用。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在收费前应与业主管委会签订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切实做好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第十五条房管部门对实施物业管理外的其他混合产权的钢混、砖混结构房屋的日常维修收费,也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甬江新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收费。各县(市)、区的日常维修收费,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订实施办法,并报宁波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宁波市物价局甬价房[1998]30号、甬价房[1999]5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宁波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材料目录清单【模板】

xx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一、房屋建筑新建主体工程(含消防、人防、气象防雷) (一)普通类 1、立项批文;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有初步设计会审的项目需提供);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4、全套施工图(含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5、相关专业计算书(无相关内容不用提供); (1)建筑节能计算书; (2)结构计算书及结构计算模型; (3)电气计算书【负荷计算书、照明计算书(包括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值)、防雷计算书】; (4)给排水计算书(二次加压供水系统计算书、太阳能热水系统计算书); (5)暖通计算书; 6、消防设计文件(含单体消防设计详表); 7、节能审查意见书(容缺,一审回复时提供) 8、节能评估复核确认表(容缺,一审回复时提供) 9、桩基静载试验报告(做设计试桩项目需要提供); 10、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备案表(专家评审意见表)

或装配式建筑实施承诺书(新建主体工程计容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须提供); 11、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超限项目须提供,天燃气项目除外); 12、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还应提供“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技术标准的; (4)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建筑。 13、涉及人防工程的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人防工程详表; (2)应建人防面积详表; (3)人防部门出具的《xx市人防工程设置要求》,或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其他有关人防工程配置的批复文件; (4)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技术方案)。 (二)、特殊类(桩基预审项目) 第一阶段 1、立项批文;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有初步设计会审的项目需提 供);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宁波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宁波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宁波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化工区禁止部分、非化工区限制和控制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 说明 1.1(地域范围)《目录》适用宁波市整个行政区域,不适用属于交通部门主管的港口码头区域。 宁波市现有6个化工园区和6个化工集中区(详见附表1,以下统称为化工区),化工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统称为非化工区。 1.2(适用对象)《目录》适用宁波市内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店面零售、加油站除外)、使用等安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适用于上述区域内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 1.3(适用环节)《目录》适用上述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环节。 2 总则 2.1(责任体系)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把握目标和问题两个导向,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五项原则。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深化市、区两级安全生产“1+X”领导组织体系建设,规范运行,提升成效。 2.2(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并与奖惩挂钩。 2.3(信用体系)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系统,记录和披露企业的违法行为信息,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记录,做到失信惩戒。各部门共享失信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2.4(规划要求)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工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2.5(安全准入)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手段,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相关行政许可证照新领、换发、延期、注销和企业化工装置拆除等关键环节,依法从紧从严实施

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最完整的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 建设地点: 本工程为家属区设施维修改造,土建部分包括连锁块铺装及部分混凝土道路铺装、部分围墙维修,围墙重修。弱电部分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室设置在门卫内负责集中管理与监控。在小区出入口、建筑物出入口、车道等处分别设置摄像机进行视频安防监控、摄像机室外高清日夜型,监控杆或墙壁安装。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分别接入市政雨水,污水管网。 (2)编制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得设计、施工规范与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2422002 《入侵报警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得规定》 GB50194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严格依据上述规范要求但不仅限于上述所列。如遇施工规范与标准对同一问题得处理出现相互矛盾得要求时,我方将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相应解决方法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得同意,当技术规范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时执行较严格标准。 (二)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我公司一向重视工程施工得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仗,明确施工技术就是整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 行 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 in Ningbo(proposed) 2006甬SB-01 起草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试行日期:2006年6月1日 2006宁波 关于发布《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甬建科发[2006]102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各开发建设、勘察设计、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大幅度增长。原《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1997年)已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此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专项研究,并列为2003年建设科技攻关项目,经过两年多调研与研究,提出了新的技术规定,该规定已经我委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现予以批准与发布。本规定的编号为2006甬SB-01,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编写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前言 随着宁波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已大幅度增长,1997年制定的《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试行)》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根据宁波市2003年度建设科技项目所立项内容与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原规定进行重新编制。 住宅配电是一项系统工程,21世纪的住宅工程势必向科技、环保、智能化方向发展,大量电子设备进入家庭,着重抓好配电安全、电能质量、容量需求及运行经济性(节能),使本规定能与远期发展相衔接。 本规定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和设计。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引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 4、供配电方式; 5、负荷容量统计; 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 7、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本规定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目次 1总则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供配电方式2 5负荷容量统计2 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3 7住宅户内配电工程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附图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用词说明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有关国家城市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参考表11 附加说明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00001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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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 家长朋友们请注意,为了提高宝贝的安全意识,增强宝贝的自我保护能力,请一定记得和宝贝一起按时完成安全平台作业哦~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潍坊安全教育平台作业供大家参考选择。潍坊安全教育平台作业 潍坊安全教育平台作业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安全教育平台作业操作流程 首先根据百度“潍坊市安全教育平台”,进入登录以页面 登陆成功,点击“马上去学习” 根据老师的要求选择课程,点击马上去学习(学习完毕的课程会显示“已学习”) 进入课程页面,学习课程,在页面最下端,会出现评价对话框和视频链接,请填写评价意见,并点击视频连接,观看本课程的安全教育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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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汇总12页

各地“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汇总 作者:杨继美 【浙江省】 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杭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由杭州市政府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全省其他市、县(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各市和县(市)政府确定,并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同时报省建设厅、财政厅、地税局备案。此举是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鼓励房产商发展节约用地型住房。只有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建设项目,才能享受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的相应优惠政策。 成都市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 成都市五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成房办〔2019〕60号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营管理处: 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市场交易活跃,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二、成都市五城区土地范围仍按二环以内、二环至三环之间、三环以外三个环域划分不变。 三、成都市五城区不同环域范围土地上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做适当调整,经测算后确定为: 二环以内:5780元/平方米 二环至三环之间:5080 元/平方米 三环以外:4730元/平方米 四、此标准自2008年4月20日起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青岛市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9]105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 各地税分局、各地税局,各市区财政局、规划局、房屋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9]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的税款征收问题 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原由地税部门委托房地产交易部门代征的,继续按现行体制代征;原未建立委托代征关系的,可以建立委托代征关系,也可以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 二、我市普通住房标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24号)

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最完整的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 建设地点:本工程为家属区设施维修改造,土建部分包括连锁块铺装及部分混凝土道路铺装、部分围墙维修,围墙重修。弱电部分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室设置在门卫内负责集中管理和监控。在小区出入口、建筑物出入口、车道等处分别设置摄像机进行视频安防监控、摄像机室外高清日夜型,监控杆或墙壁安装。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分别接入市政雨水,污水管网。 (2)编制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242-2002 《入侵报警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的规定》 GB50194-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严格依据上述规范要求但不仅限于上述所列。如遇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要求时,我方将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相应解决方法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当技术规范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时执行较严格标准。

(二)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我公司一向重视工程施工的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仗,明确施工技术是整个施工管理的核心,在施工前必须充分做好技术准备。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图纸会审准备、施工依据准备、安全计划准备、质量计划准备、施工现场、施工方案准备和施工前技术交底准备等各项工作。 (1)施工技术准备 1.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化熟悉图纸,掌握设计要点和施工工艺标准,会同甲方、设计单位、监理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 进一步深化系统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熟悉系统施工工艺、检测、试验及调试方案,明确系统消防工程检验规范和评定标准。 3. 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文件,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和安全检查规定。 4. 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所需的各种试验记录样本和表格,编制施工中试压、冲洗、试验、调试计划及资料计划。 5. 做好各种设备技术文件的准备工作。 6. 做好所有支架、吊架、托架的选用设计工作,并做出样品供甲方、设计、监理选用。 (2)施工现场准备 按甲方统一安排在指定现场,确定材料、库房及堆放场地,现场材料加工及设备放置位置,生活及办公设施,生活施工用电、用水道路。 1. 施工机械准备 (1)提前做好机械调度平衡和设备进场前的维护保养,试运转每台设备,对于故障设备及时给予维修。 (2)开工前一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报所需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并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保证开工前半个月机械设备运抵施工现场,保证正常施工需要。 (3)施工过程中所需机械设备提前一个星期运抵施工现场,急需设备可就近租用。

关于房地产客户服务中心的售后维修以及流程

关于房地产客户服务中心的售后维修以及流程售后维修管理办法 一、根据公司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售后维修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参建方及项目交付至质保期结束全过程。 三、售后维修管理组织: 1、项目部为项目售后维修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及特点,成立专门的项目售后维修部,处理项目从交付至质保期结束阶段维修事宜。 2、建立售后维修信息沟通平台,高效处理售后维修事宜。 3、及时进行维修工程量的签认及结算,建立责任单位维修与专业维修相结合的维修体制,及时处理维修事项,属专业维修的需与责任单位及时签对维修内容。 4、编制项目维修月报,及时向公司各部反馈工程维修信息; 根据需要组织维修协调会,解决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四、售后维修管理依据: 根据项目售后维修要求,选择项目售后维修单位,并签定项目售后维修工作合同,明确项目售后维修单价。 五、项目售后维修工作标准: 及时、高效处理项目售后维修事宜,积极面对业主关于售后维修投诉,避免群诉发生。 六、项目售后维修工作流程: 1、业主报修(电话或书面报修) 2、维修部接待后填写报修单备查(同时通知施工责任单位) 3、按维修预定期限落实责任单位的维修事项 4、超过期限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5、签认维修单(维修部、业主、监理、项目部) 6、进入维修计量进行结算支付(维修月报、维修台帐) 7、按季度整理维修计量(结算),汇总书面送达责任单位 七、项目售后维修工作规定: 房屋交付后,业主在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按 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效执行,为保证维修的及时性,现就质量问题急缓与大小做出下述规定: 1、紧急维修事件的处理,业主项目售后维修部接到客户报修后立即组织专 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按用户报修实际工程量进行维修单签认,费用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后代为支付。 2、各施工单位的项目交付后必须留有维修电话、维修责任人,工程质量问 题在价款1000 元以内的保修,24小时内施工单位必须有维修人员到场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超过24 小时无人到场,业主项目售后维修部可自行组织维修,维修后按用户报修实际工程量进行维修单签认,费用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按200%扣除后代为支付。3 、工程质量问题价款超过1000 元的保修,施工单位36 小时内必须有工作人员到场协商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逾期无人到场协商的,业主项目售后维修部可自行组织维修,维修后按用户报修实际工程量进行维修单签认,费用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按200%扣除代为支付。 4、本项目的保修管理部门为建设单位项目部所属的售后维修部,施工单位 可以直接委托其进行质保期的保修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委托事项双方可以以书面合同,书面委托确立,建设单位备案,费用经施工单位签认后可由建设单位代为支付,在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5、凡属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维修的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签认维修单,手续齐全,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异议可根据本规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 in Ningbo(proposed) 2006甬SB-01 2006 宁波

DB — II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 in Ningbo(proposed) 2006甬SB-01 起草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试行日期: 2006年6月1日 2006 宁波

关于发布《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甬建科发[2006]102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各开发建设、勘察设计、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大幅度增长。原《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1997年)已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此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专项研究,并列为2003年建设科技攻关项目,经过两年多调研与研究,提出了新的技术规定,该规定已经我委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现予以批准与发布。本规定的编号为2006甬SB-01,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编写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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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全教育平台登录 青岛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账号登录>>>点击进入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把正确答案填在括号内。) (1)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 危险 )的伤害。 (2)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为,往往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 (5)铝的熔点是多少?(660℃以上)铸造时的温度(720-730℃)要防止铝液对人体(烫伤)。 (6)生产经营单位的厂规厂纪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7)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10%)时,就能使人不省人事、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8)检修设备时,应该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牌,以提醒人们注意。 (9)炉内精炼时时,炉前工必须使用哪类个人防护用具?(答:护眼罩.、手套、防热罩 ) (10)安全标志分为哪几类?(答: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 )

二、问答题:每题2分共10分(选答题另加分) 1、事故发生的原因概括有那几点?答:事故发生的原因概括讲有三点,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 2. “三违”指的是?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 “四不伤害”指的是?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哪三级?答: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5、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选答题:每题另加2分 1、设备电器上的“三大保护”指的是?答:保护接地、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 2、我国安全色常用哪几种颜色?答:红、黄、蓝、绿。 3、在人员进入停止运转的设备内部或上部进行修理时,事前应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挂上什么标志牌,并( )?答: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并( 设专人监护)。 4、安全生产的主题是?答: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5、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 ( 答:安全帽、安全带 ) 6、那些工种需要办理特种作业证;它的有效期是几年?每几年检一次证?

郑州市普通住宅标准

郑州市房管局公布普通住宅标准 大河房产网2005年06月08日18:28 大河房产网发表评论 6月2日,郑州市房管局公布郑州普通住宅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多层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为2700元/平方米以下,高层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以下。此举一出,立刻在郑州房地产界引起强烈反响。 想当年房改时,厅局级以上干部才能享有120平方米的住宅,而现在郑州普通住宅的标准就已达到140平方米。这样的标准郑州人怎么看呢?到底合不合理?标准是高了,还是低了?对此,记者多方采访,听听他们对标准的评议。 定义: 普通住宅的郑州标准高于“国标”
郑州市房管局6月2日公布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标准,标准中与国务院七部委文件不同的是:第一,对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设定在140平方米(含)以下,比七部委高20平方米,上浮比例达到16.7%,低于国家规定的20%;第二,针对郑州本地情况,把多层住宅销售价格为2700元/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销售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以下定位于普通。 国务院七部委文件对于普通住宅是这样定义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当然,文件对各地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郑州的标准,略高于国家标准。 疑问一: 140平方米,大不大? 普通住宅定位在140平方米,可能有不少人认为不可思议,但从来自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统计资料看,这个标准还是比较合适的。 2001年郑州市商品房住宅套均面积为126.9平方米,2004年商品房住宅套均面积减少为112.3平方米;2001年多层住宅套均面积为125.1平方米,2004年为113.6平方米。从这些数据上看,郑州的套均面积虽然在缩小,但一直在120平方米左右。从去年郑州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来看,单套120~150平方米的“大户型”市场需求较大,这表明功能完善、设施配套完善、设计合理的大面积户型一直是郑州消费者的钟爱。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现在的眼光看,三房两厅才算是小康型。而要设计比较舒适的三房,现在至少需要120~140平方米,现在的三房除了有三个卧室外,还有独立的餐厅,两个卫生间,主卧要有走入式衣柜,有专门的储藏室;如果是高层,还要有宽敞的公共空间、电梯间等。如此一来,想要设计一个小康型的三房两厅还非得130~140平方米不可。 疑问二: 开宝马住豪宅的不缴税? 郑州市房管局认为,140平方米更符合郑州市民购买商品房的期望值。这样做,既保护了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又对炒房者产生很大的制约。 “这个标准比较符合郑州的实际情况。”记者采访的一些房地产界人士认为。 北京媒体同行告诉记者,北京几乎照搬国务院七部委的要求,出台了北京普通住宅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其结果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局面:开宝马住豪宅的不缴税!他说,北京普通住宅标准出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书》 --企业动火作业安全指导书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指导书 2016-4-12发布 2016-5-1实施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指导书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由宁波繁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编制小组在指导书起草工作开始前,对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了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存在的困难、疑惑和建议;指导书初稿完成后,邀请了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有关安全专家进行充分讨论,同时向各地安监局及有关危化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最终定稿。由于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其性质、规模、工艺、设备、作业风险等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本指导书内容制定相应的动火管理制度。 本指导书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及定义、动火基本原则、动火作业管理范围、动火级别划分、动火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安全职责、动火作业其他管理建议等11方面的内容。指导书中标有下划线的内容是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直接引用的强制性执行条款。 本指导书编制单位:宁波繁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指导书发布单位: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参考文献 (1) 3 术语及定义 (2) 4 动火基本原则 (3) 5 动火作业管理范围 (3) 6 动火级别的划分 (3) 7 动火前的工作任务 (5) 8 作业前的基本要求 (9) 9 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 (10) 10 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11) 11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2) 12 安全职责 (12) 13 动火作业其他管理建议 (14) 14 附录A :“动火安全作业证”样式 (15)

郑州市出台“普通标准住宅”新标准!

郑州市出台“普通标准住宅”新标准! (2012-11-12 10:57:09)[编辑][删除] 转载▼ 分类:业务探讨 经市政府同意,市房管、地税和财政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明确: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标准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政策详解: 一、为什么要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本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至今已过7年,住房价格和房地产市场形势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 二、我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前后的区别是什么? 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在容积率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没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有2点:一是新标准按照区域分类,老城区和郑东新区分别计算各自区域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二是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原来归为非普通住房的部分小户型住房,可以重新回归为普通住房,这也让住房刚性需求者的税负大大减轻。 三、普通住房标准调整有哪些益处?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一是扩大了普通住房范围,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减轻了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了居民住房消费;二是有利于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降低购房成本,让利于民,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持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普通住房在交易环节可享受的优惠税收政策具体有哪些? 普通住房标准在税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作为确定住房交易时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二是作为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一)营业税

房屋维修改造施工合同书

房屋改造装修工程合同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承包方式:劳务分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劳务分包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 元/平方米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1. 双方商定总工期_____ 天。 开工日期:_____ 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 年—月—日 2. 如遇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停工,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承包内容 工程所需主材、脚手架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装卸车及按照甲方要求整齐堆放。在拆除工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拆除完毕后,旧料属于甲方所有,并按照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分类整齐堆放,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下楼到指定位置堆放,甲方负责外运处理。施工中所有的小型机具及施工电源线等均由乙方自备。 第六条付款方式 按照工程进度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所有材料供应。 2、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交底及分部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房屋主体维护修缮工作流程,确保房屋主体维护修缮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物业管理处的公共部位房屋主体维护修缮工作。 3.职责 1)各物业管理处主任/管理员负责房屋主体的日常检查和现场勘验,并根据勘验结果提出维护修缮方案,报工程部审批; 2)工程部负责公共部位房屋主体维护修缮方案的审批和供方评审; 3)各物业管理处负责公共部位房屋修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大型的维护修缮由工程部派员支持; 4)工程部负责组织公共部位房屋修缮施工的验收。 4.房屋主体问题的发现 1)物业管理处负责房屋建筑主体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应填写《管理处工作记录》; 2)顾客反映、投诉房屋主体问题时,应记录于《管理处工作记录》; 5.房屋主体问题的现场勘验 当检查发现或顾客反映房屋建筑主体问题时,物业管理处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察看,察看后分析原因,分清责任。 6.房屋主体问题的处理 1)公共部位的房屋主体问题,物业管理处应提出处理方案,报工程部审批。对于需由业委会审批的项目还应报业委会审批;

2)当异产毗连部位出现房屋主体问题,物业管理处应进行协调,由责任当事人负责处理,或由责任当事人委托物业管理处处理; 3)物业管理处对顾客反映、投诉房屋主体的问题应及时将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案向顾客反馈。 7.房屋主体问题处理方案的审批 1)工程部应对物业管理处提交的维护修缮方案从原因分析、方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的人员、工器具情况决定由公司自行维护修缮或是委托专业公司维护修缮; 2)对委托维护修缮的专业公司应进行评审,评审按《采购程序》第5.9条款的规定执行。 8.房屋主体问题处理施工的检查 1)各物业管理处应根据相关的施工规范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1~2次检查,并记录在《管理处工作记录》,必要时可另行制作表单记录; 2)物业管理处应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不纠正的应上报工程部,并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由物业管理处填写,工程部经理签发; 9.验收 1)施工结束后,物业管理处应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人员按相关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应再次组织验收直至全部合格。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及普通住房标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及普通住房标准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 1472 一、交易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一手房:3元/平方米(转让方);经济适用住房减半。 2、二手房:6元/平方米(双方各半)。 3、房改房:1.5元/每平方米(转让方)。 (二)印花税 1、属于居住用房,个人免征,单位0.05%(计税价格);属于非居住用房:0.1%(计税价格、双方各半) 二、登记费用 (一)增量房 1、居住用房: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 2、非居住用房:单位/个人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证书近每本证10元收取工本费; 4、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 (二)存量房 1、居住用房: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 2、非居住用房:单位/个人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证10元收取工本费; 4、房屋坐落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房屋变更登记,减半征收。 三、调房总站代征费用 (一)非居住用房 1、土地增值税 (1)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以发票日期每年加收计5%)-有关税金]X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2)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转让收入X90%)X30% 2、营业税及附加 (1)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X5.5%;B免征条件:无余额。 (2)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5% 3、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7.5%X20% (二)居住用房普通住房 1、营业税及附加 (1)购买未满五年转让,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5%;B免征条件:购买超过5年的(含5年)。 (2)购买未满五年转让,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上手发票)X5.5% 2、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B免征条件:自用满5年(含5年)且是唯一住房。 (2)核定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X20%; B自用满5年(含5年)且是唯一住房。 (三)居住用房非普通住房 1、营业税及附加 (1)购买未满五年转让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5%; (2)购买超过五年(含5年)转让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水-上手发票)X5.5%;B免征条件:无余额。 (3)自建自用住宅超用地标准部分:A计算公式及税率:超标准部分房价X5.5%;B免征条件:用地面积城区50平方米,郊区60平方米以内部分。 2、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X20%;B

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 (一)规模及内容 (二)施工条件 二、施工部署 (一)施工现场管理机构 (二)项目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三)施工组织 三、质量工期控制目标 四、施工准备 五、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六、落地式双排脚手架施工方案 七、雨季施工方案 八、技术管理措施 九、质量保证措施 十、成品保护措施 十一、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现场消防措施 十三、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烟台市老旧小区三标段维修改造工程,工期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日历天数 110天。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一)规模及内容 烟台市老旧小区三标段维修改造工程位于烟台市中心,主要针对海关街30#、北大街185#、海关街10#、阜民街21-24#、朝阳街14#、阜民街15#楼。包括内容屋面倒垄、屋面铺瓦、木门窗维修及更换、砌体、楼梯钢筋砼浇筑、地面、墙面抹灰及墙面乳胶漆、室 内电路敷设、天棚吊顶、木地板。本工程采用的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1)《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303—2002)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12)《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2955-2008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4)《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 (1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CJJ62-95 (16)《建筑室内腻子》JG/T3049 (17)《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18)《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9)本次中标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条件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丹东联通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办法(讨论稿)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有自用房产、合同中明确了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租赁房产或维修项目、提供给代理商和代维商使用的房产中明确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 二、房屋维修的基本原则 房屋维修工作实行管养合一,优先保障机房和自有营业用房、人员密集的办公生产用房。有计划地安排房屋大、中修和周期性维修;集中力量改造安全隐患房屋;及时做好房屋应急维修;有步骤地轮流搞好以改善员工办公环境和公共环境为目标的综合维修; 三、房屋维修的责任分工 1.市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房产使用和维修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房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分公司房屋维修的具体工作。 2.房屋使用单位对相应房屋承担使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管理部门汇报。 3.县(市)分公司在市公司统一指导下开展所辖区域的房产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四、房屋维修周期和规划 ㈠房屋的维修周期 1.瓦屋面及外墙粉刷损坏取决于屋脊、泛水和外粉刷砂浆的强度和耐水性。目前一般使用水泥砂浆,可保持在15年左右。 2.平屋面的损坏决定于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质量以及水泥砂浆的强度,目前沥青油毡的防水层可保持5-8年。

3.坡屋面和平屋面的计划养护或中修可以3年一次。 4.外门窗计划检修保养周期,可以5—6年一次。 5.外墙粉刷计划检修周期,可以5年左右一次。 6.水电暖设备计划检修周期,可以2年一次。 7.室内一般项目(如室内装饰、卫生间等)的计划养护、检修周期,可以6—8年一次。 8.应急维修项目、隐患救灾项目可立刻安排维修,不受维修周期影响。㈡房屋维修规划 1. 每年年初要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 2. 建立“病历卡”和维修“治疗记录”等房屋维修长期档案 五、房屋维修管理流程 ㈠房屋维修成本预算分解: 1.根据年度总体成本及上级公司要求,财务部和综合部分解房屋维修成本预算至市内及三县; 2.市公司综合部专人负责记录管控全地区房屋维修合同发生成本支出的情况; 3.市、县公司分别在各自辖区和成本范围内使用房屋维修成本。 ㈡房屋维修服务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 按照物资管理部传〔2016〕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物资(包括工程和服务)采购流程及系统操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1.综合部专人负责全地区房屋维修供应商施工服务采购的具体工作; 2.采购结果和采购框架协议由综合部分发至县公司,县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实施合同履行、验收、报审及报账等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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