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1、保安部应根据酒店的建筑结构、经营范围、通道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分布状况,制定酒店内部安全制度,统筹考虑,正确划定巡逻路线;

2、负责保护酒店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在发生火灾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如大堂、餐厅、咖啡厅、楼层等,对下班后穿工作服仍在公共场所逗留以及衣冠不整的人员,制止其进入营业场所或劝其离开;

4、负责维护酒店内的秩序,制止酒店员工违章违纪,如在酒店内骑摩托车或自行车、嬉戏打闹、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5、负责对员工通道和员工上下班进出口的纪律检查;对携带酒店物品外出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防止偷盗行为。

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监控室由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铃响报警,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部值班员,迅速到报警楼层检查。

2、如发生火灾,值班员应立即先将楼层总电门关闭,切断电源,防止爆炸。情况严重紧急,应边抢救灭火、边报办公室和打消防火警电话。报警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情况听清楚后才可放下电话筒,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3、各部门员工知道酒店失火后,应及时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准备灭火的消防栓或立即使用消防栓灭火。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则由在场员工商量决定,作出果断的措施,立即进行灭火和营救工作。

4、如发生着火、大火,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

5、学习消防知识,会用灭火器具和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地下消防栓和消防水泵,保证设备完整、灵活好用。

酒店防火管理制度

1、酒店内部不准存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品,禁止在大楼内及房间阳台燃放烟花、爆竹等。

2、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炉、柴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内生火烧东西。

3、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不准在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吸烟,消防分机旁边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

4、装有复印机、电传机、印刷机的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大量清洗机器时,要到室外通风的地方进行。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铁桶里并及时清理。

5、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酒店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一个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以及制止违章行为的过程。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加强酒店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检查时间: 酒店每月和重大节日组织检查一次,部门每月检查四次,各岗位要每月坚持三次检查。 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情况。 2.火源、电源管理情况。 3.库存物资摆放是否安全、牢固。 4.所有人员履行职责、遵守制度,消防训练器材使用安全教育以及 有关检查要做好记录。 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登记,研究改进措施,有条件的要立即改进,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的要逐级上报解决。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哪一级负责。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和各级负责人都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消防意识,严肃认真地开展防 火检查、巡查。 2.当日总值班经理每两小时巡查一次,每天由各部门巡查一次,每 月由保安部对重点要害部门检查一次,每季度有消防安全成员统一检查一次。 3.检查线路(部门):宿舍—办公区—厨房—餐厅—大堂—客房。 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不能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对确有隐情、隐患而未能查出,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给予巡查、检查人员适当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对查出的隐情、隐患,要立即检查或报告,对违章操作人员或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阻止。积极配合安全消防机构和其他安全部门工作。对其提出的意见要积极汇报,对重大隐患要在期限内整改,确保安全运行。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设定专门的安全员,安全组长。 安全员职责: 1.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安全 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2.对新员工(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练习。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操作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半法律法规和宾馆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民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宾馆入住、退宿登记率达100%。 三、访客登记制度。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保安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四、值班巡查制度。设立内保人员,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薄。安装监控系统,并明确专人值班,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薄。 五、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设置专门宾客财务保管,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六、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并公安机关处理;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处理建

禁品。 七、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宾馆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宾馆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建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八、安全防范宣传制度。宾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宾客宣传住宿宾馆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宾馆保管;宾馆或访客严禁要宾馆内寻衅滋事、酗酒、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惠佳宾馆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全套资料) 目录 1、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2、行礼房安全管理制度 3、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4、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5、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6、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7、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8、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9、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0、火灾应急预案 11、发生旅客死亡事件应急预案 12、发生物品被盗应急预案 13、发生通缉协查人物应急预案 14、发现管制物品应急预案 15、台风防讯应急预案 16、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7、电梯故障应急预案

1、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个人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2、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和敬业爱岗的精神,严格遵守酒店的劳动纪律, 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3、按规定区域立岗,对进出酒店的旅客应主动拉门迎送,协助运送行李, 扶老携幼。注意大堂内特别是总台周围可疑情况。 4、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住宿旅客的自备车辆有 序停放,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保证酒店大门前的畅通,阻止 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进入酒店。 5、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逻路线,按时进行安全巡逻和检查,一般 每小时必须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点布局依点巡视检查并做好打更记 录,每日巡逻为21时至次日6时止,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可疑的人 和事,应加强盘问,及时报告,做好现场监护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况 记录。 6、对超过规定时间的访客(按公安规定的访客时间为7:00—23:00) 要及时汇报夜班经理,做好记录,妥善做好劝导工作。 7、熟悉酒店各类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情况时,按预案和领导的指令, 进行及时的处置。 8、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严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贵重物品 应寄存在总台。认真做好存取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错失事故。 9、按规定使用各类配备的保安器材(对讲机,手电筒等)不准人为损坏。 10、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店纪店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篇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治安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3篇 治安,主要指社会秩序的安宁,也指维护社会秩序安宁。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住宿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馆、酒店式公寓、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足疗、按摩等经营场所。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军队对外有偿服务的旅馆、招待所,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本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工商、卫生、旅游、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应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管理。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场所选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安全保卫机构或者安全保卫人员,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制度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四)从业人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五)有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设备设施; (六)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工商营业登记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 (五)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平面图; (六)治安防范设施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 (七)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八)旅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九)旅馆与居民住宅位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内,需要共用门户通道的,应当出具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旅馆经营场所跨区域迁移的,应当向新址所在地公安机关重新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改建、扩建,变更名称、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以及在所在的区域内迁移经营场所的,应当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转业、停业、歇业的,应当在15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手续或者备案。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_宾馆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_宾馆治安管理制度办法宾馆治安管理制度_宾 馆治安管理制度 办法 为保障宾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应制定规范的宾馆治安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宾馆治安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强化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有效服务公安实战,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郑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馆业,是指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会所、洗浴、足疗、按摩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应当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一)旅馆业经营单位、经营者、工作人员和入住旅客是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违法应当接受处罚并整改到位。 (二)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是管理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开展治安管理,确保旅馆业治安状况良好,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社区民警、网格民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对旅馆业治安管理负直接责任,治安或社区中队(派出所)、治安大队负管理责任,分、县(市)局治安副局长负领导责任。 (三)市局治安支队是监督责任主体,负责督导检查属地公安机关的职责履行情况,督导跟踪问题旅馆的查处整改情况,督导跟踪属地公安机关对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处理情况。 第四条旅馆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规定。 (一)旅馆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查验并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严禁不登记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住宿等违法行为的存在。 (二)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应当在入住后十分钟内登记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 系统,严禁不传、漏传、迟传、错传。退宿时应当按照住宿登记要求逐人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退宿登记,严禁不退、漏退、迟退。 (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前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法律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旅馆业前台从业人员上岗证》,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前台接待登记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旅馆业日常监管,治安或社区中队(派出所),含社区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登记时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并按住宿登记表要求项目如实填写。 二、旅客住宿登记表按月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三、店内必须设置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并在登记时提醒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现金、手机),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四、店内必须设立门卫,对进出旅店的人员要查验证件,如有会客人员,时间应在晚上12点之前。 五、实行24小时值班,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提醒旅客出门时锁好房门。 六、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以外,不得的私自进旅客房间。 七、接待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立即溜走。 九、严禁在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卖淫嫖娼、赌博、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十一、公安人员例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发现有不妥,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宾馆旅店业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旅馆信息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各宾馆、招待所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市所有营业性旅馆均应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旅馆应配置联网微机,专用软件,单独入网,所有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登记应由旅馆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登记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到前台上机工作。 四、旅馆前台服务人员是系统运行情况的具体责任人,在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认真查验旅馆有效证件,做到逐人验证,确保人证相符。 五、旅馆前台服务人员要将所有入住的旅客信息认真登记,并全部输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按要求的旅客信息及时传输至公安局信息中心,不得延误。 六、旅馆法人是旅馆前台联网运行情况的总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旅馆前台系统的登记输入和数据传送情况,坚决杜绝漏输、错输,不上报等情况发生。 七、旅馆应落实专人负责前台微机系统的维护,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应立即予以修复,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专用软件问题不能修复的,向辖区公妄机关报告。 八、旅馆前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电脑,同时保证通信线路畅通,用电安全,禁止故意损坏设备,禁止删除登记的旅馆信息和程序旅客信息须保留30天备查,不得自行删除,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禁止向系统输入非旅客信息,试验数据和可能导致系统中误报警,假报警的信息,禁止输入可能危害或者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信息。 九、对于未按以上管理制度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旅馆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 4页 )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 5至6页 ) (三)长住客安全管理制度 ( 7至8页 ) (四)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9至10页)(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1页) (六)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 12至13页)(七)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14页) (八)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酒吧、SPA、康乐)(15页)(九)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6页) (十)商场治安管理制度( 17页) (十一)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8页) (十二)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9页)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0页) (十四)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至24页) (十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5至26页) (十六)酒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27至28页) (十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29至30页) (十八)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31至32页)

(十九)酒店防火巡查、检查制度(33至34页) (二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35页) (二十一)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36页) (二十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7至38页)(二十三)火灾隐患整改处理程序规定( 39页) (二十四)木工房防火制度( 40页) (二十五)酒店日常消防检查制度( 41页) (二十六)酒店消防例会制度( 42至43页) (二十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4页) (二十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7页) (二十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8页) (三十)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49页)(三十一)电气(燃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50页)(三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 51页)(三十三)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52至53页)(三十四) 酒店夜间巡查制度( 54页) (一)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1、前厅部的总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 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

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 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 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来源:餐饮管理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点击数:2990 【字体:小大】【收藏】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瀛洲宾馆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宾馆安全管理、维护宾馆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宾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宾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简称“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宾馆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 成立瀛洲宾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为:组长:蔡元副组长:顾荣刚姜黎成员:孙佳丽侍蓉蓉束亚萍孙建鸾姜宁葛祥戴程安伟静孙志龙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五防”措施,消除隐患。 2.对宾馆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保密观念。 3.组建和管理安全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护卫、消防和治安保卫组织,协调和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改善饭店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动转。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夜值经理应坚守岗位,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宾馆夜间安全运转。 5.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和接待的保卫任务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饭店员工和其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管理。 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决策层参考.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参与宾馆低值易耗品申购审核,入库及领用发放,月终盘点核对。总库对可以进行以旧换新的物品要严格执行,以杜绝浪费; 设备安全管理 一.使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锅炉工、空调工、电工均应持有专业操作证并定期年审. 3.其他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工程部操作培训。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因损坏而修理,应向工程部报修,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维修。 4.各工种设备定期巡查内容: 水电(含弱电)空调系统(末端)巡查内容及周期:变配电所、主楼低配房、楼层水电管井、机房

最新旅馆业管理制度与治安管理办法

最新旅馆业管理制度与治安管理办法 一、最新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制度种类 1餐饮业卫生管理组织;2餐厅卫生管理制度;3冷菜间卫生管理制度;4初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5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6食品初加工卫生管理制度;7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8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9食品采购验收制度;10卫生除害管理制度;11卫生检查制度;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卫生管理制度;13档案管理制度;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二)制订各种卫生制度的要素1 卫生管理组织构成①单位负责人;②卫生管理人员;③相关部门的经理;④卫生组织机构至少由3人组成。2 餐厅卫生制度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四)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五)烹调加工卫生制度。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1) 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2) 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3) 值班巡查制度。 1、 酒店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 酒店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 酒店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 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

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 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酒店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5) 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6) 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 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酒店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阜阳市住宿旅客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旅馆业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维护旅馆、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式公寓、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渡假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旅馆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五条旅馆服务台、安全保卫、监控室必须建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当掌握旅馆进出人员情况。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事先核对住宿人员身份。旅馆应当保障按照规定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全天24小时运行,并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图像信息保留10天以上。 第六条旅馆必须建立住宿人员财物保管制度,并注意查询和发现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旅馆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 第八条对旅馆传送给公安机关的住宿人员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图像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九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当地派出所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执法机构以上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并及时向前款所指负责人报告。 第十条旅馆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和旅馆从业人员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旅馆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服务台、安全保卫、监控室未全天24小时值班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泄漏住宿人员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住宿人员信息秘密,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酒店副总担任,以协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办负责。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总经办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见附件一)进行妥善处置。 六、酒店劳动安全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 3、听取各部门安全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

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1、保安部应根据酒店的建筑结构、经营范围、通道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分布状况,制定酒店内部安全制度,统筹考虑,正确划定巡逻路线; 2、负责保护酒店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在发生火灾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如大堂、餐厅、咖啡厅、楼层等,对下班后穿工作服仍在公共场所逗留以及衣冠不整的人员,制止其进入营业场所或劝其离开; 4、负责维护酒店内的秩序,制止酒店员工违章违纪,如在酒店内骑摩托车或自行车、嬉戏打闹、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5、负责对员工通道和员工上下班进出口的纪律检查;对携带酒店物品外出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防止偷盗行为。

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监控室由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铃响报警,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部值班员,迅速到报警楼层检查。 2、如发生火灾,值班员应立即先将楼层总电门关闭,切断电源,防止爆炸。情况严重紧急,应边抢救灭火、边报办公室和打消防火警电话。报警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情况听清楚后才可放下电话筒,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3、各部门员工知道酒店失火后,应及时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准备灭火的消防栓或立即使用消防栓灭火。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则由在场员工商量决定,作出果断的措施,立即进行灭火和营救工作。 4、如发生着火、大火,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 5、学习消防知识,会用灭火器具和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地下消防栓和消防水泵,保证设备完整、灵活好用。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范 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5756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Hotel industry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tex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

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_宾馆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_宾馆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_宾馆治安管理制度 办法 为保障宾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应制定规范的宾馆治安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宾馆治安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宾馆治安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强化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有效服务公安实战,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郑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馆业,是指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会所、洗浴、足疗、按摩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应当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一)旅馆业经营单位、经营者、工作人员和入住旅客是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违法应当接受处罚并整改到位。 (二)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是管理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开展治安管理,确保旅馆业治安状况良好,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社区民警、网格民警和流动人口协管

员对旅馆业治安管理负直接责任,治安或社区中队(派出所)、治安大队负管理责任,分、县(市)局治安副局长负领导责任。 (三)市局治安支队是监督责任主体,负责督导检查属地公安机关的职责履行情况,督导跟踪问题旅馆的查处整改情况,督导跟踪属地公安机关对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处理情况。 第四条旅馆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规定。 (一)旅馆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查验并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严禁不登记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住宿等违法行为的存在。 (二)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应当在入住后十分钟内登记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严禁不传、漏传、迟传、错传。退宿时应当按照住宿登记要求逐人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退宿登记,严禁不退、漏退、迟退。 (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前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法律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旅馆业前台从业人员上岗证》,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前台接待登记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旅馆业日常监管,治安或社区中队(派出所),含社区民警对辖区内旅馆业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治安大队对辖区旅馆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实地检查过程中要有登记有记录以备查验,对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处罚,督促整改到位。 第六条各单位对辖区内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或未安装上传电话端的旅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同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涉案财物予以扣押。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1.着眼于持续改进 安全管理要始终保持持续改进的意识,不断完善和强化体系的功能 2.着眼于预防 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注重事前预防,识别和判断3立足于全员参与 安全管理要求酒店所有人员都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4坚决找出根源 以员工教育为主,重点关注事故发生的根源,从源头上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酒店安全检查制度 1。岗位班每班次后进行安全自查 2。各分店每月使用《酒店月度安全检查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店长签字确认交由公司存档 (三)、防火门/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防火门、消防通道是酒店消防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占用 2防火门平时应处在自动关闭状态 3防火门不得用锁具封闭 4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制度 1维修技工负责酒店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如油漆,香蕉水,火柴,酒精等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物品与物品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3应放置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并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 4易燃易爆品入库后应每周检查 5易燃易爆品存放处不得动用明火,并在墙上醒目的位置上标上“严禁烟火” (五)、停车场管理制度 1、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可画回车线和停车线,规范停车 2、酒店玻璃正门口不能停车,最好放置警告牌 3、对于开放式的停车场,应张贴统一标准告示,提醒客人停车后所好车门,关好车窗,车 内勿放贵重物品,酒店不承担物品遗失和车辆损坏的责任 4、巡逻时发现客人车辆没有管好车窗或锁好门,应立即报告当班经理,又当班经理联系客 人处理 5、如发现客人车辆出现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值班经理主动联系客人(六)、保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