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证书注销提供文件

批准证书注销(提前终止合同、提前解散企业)的申请材料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3.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

4.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6.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7.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企业最近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境内生产药品 1、证明性文件: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3、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2)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当提供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3)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新药监测期的,应当提供监测情况报告。

5、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凡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与上次注册内容有改变的,应当注明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6、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7、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现行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二、进口药品 1、证明性文件: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有关补充申请批件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该药品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3)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允许药品进行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4)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5)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五年内在中国进口、销售情况的总结报告,对于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三篇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三篇 篇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 □设立□变更□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

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

证明性文件要求

浅谈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中证明性文件的准备 “证明性文件”是药品申报资料项目中最重要的一份文件,是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这个药品及该申请符合有关法规的文件。同时,它也是SFDA受理中心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一旦证明性文件有任何差错或是有不一致的地方,SFDA都会拒绝接受该申请。而由于证明性文件的修改或是重新出具,都需要境外制药厂商甚至是当地药监部门办理,有时更是需要进行公证和中国使领馆的认证,因此重新办理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由此可知,注册人员必须慎重对待此项文件,在申请递交之前就要确保这份文件的正确性,否则接到补正通知后再次办理就会耽误申请递交的时间。在本文中,笔者对于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中的证明性文件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刚从事该领域的人员有所帮助。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8号令),对于进口药品,证明性文件包括: 1.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2.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 下面针对各种不同申请对证明性文件做更为详细的解释说明: 1.进口药品注册申请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对于上面提到的文件1,申请人通常会提供CPP(Certificate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证书,这份证书可以同时证明该药品在国外已经批准上市销售以及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而且一般国家出具的CPP证书都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统一格式,这样也就不需要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及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的认证。因此,是目前进口注册申请中最为申请人经常使用的一份文件。但申请人也可以提供其他同等的文件,只要是当地的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药品已经批准上市销售,并且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就是符合受理条件的,比如“自由销售证书”+“GMP证书”就能够作出如此的证明,只是根据规定,这两份文件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此外,还有其它形式的能做出同等证明的文件,但实际中比较少见。注册人员在使用这些文件时最好事先咨询SFDA受理中心,以证明这些文件的适用性。 以上讲的是进口制剂的该项文件的要求,对于进口原料药,因为有其特殊性,所以还需特别说明。法规中规定原料药可提供:①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该原料药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也明确可提供②欧洲药典适用性证明文件(CEP,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the Monographs of the European Pharmacopeia)与附件,或者③该原料药主控系统文件(DMF,Drug Master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敬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樱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刘某某(签字)申请日期: 2006 年 3 月 10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制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本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在本表中填写) 4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定;或者法院破产裁定或依法予以解散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说明: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汪某生 被委托经办人工作单位和职务: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员工 委托事项: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 2006 年5 月9 日。 委托人(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刘某某(签字) 2006 年3月9日 经办人签名:汪某生身份证件号码:670412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46XXXX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药品注册标准附件

附件4: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他。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29.其他。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30.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31.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32.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 33.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34.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35.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36.其他。 二、申报资料项目及其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清单

一、税务注销 a) 二、工商注销 三、银行基本账户注销 四、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五、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 六、公章、财务章注销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4.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

分公司注销申请表doc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个 分公司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0023-4_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服务指南(化学药品征求意见稿)

国产药品注册审批 子项四: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服务指南(化学药品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国产药品注册的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国产药品注册审批 (二)子项名称: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 (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30023 三、办理依据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四、受理机构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决定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办事条件 药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

根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符合试点行政区域、试点品种范围和申请人条件,申请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申请人。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分类及要求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需按分类提交如下纸质申报资料:《药品注册申请表》、《药品研制情况申报表》、申报资料目录、按项目编号排列的申报资料(详见各分类)。 *申请人在提交纸质资料之前,应先完成电子申请程序: 1.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113016856.html,)下载《药品注册申请表》填表程序并安装在电脑上。 2.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修改、保存、打印,核对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数据核对码一致。 3.制作其它需要提交的电子文档(压缩成ZIP格式)。 九、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十、办理基本流程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对于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其格式应当符合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中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要求。 除变更药品规格、改变产地、改变制药厂商和注册地址名称外,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不能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可以依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说明。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药品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原注册申请相关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7.临床研究资料: 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应当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要求,在临床研究前后分别提交所需项目资料。不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可提供有关的临床研究文献。

总公司同意分公司注销证明.doc

篇一:《分公司注销申请报告》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报告 我分公司因经营决策问题和自己管理能力方面等原因,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停止企业经营,故申请注销分公司的营业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如有遗留问题,一切均由总公司承担。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 *******公司 2013年2月16日 篇二:《分公司设立决定债务处理完结证明分公司注销决定》 关于成立XXX分公司的决定

经本公司决定,同意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设立分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名称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营业场所沈阳市负责人经营范围 XXXX XXX XXX XXX有限公司(盖章)XX年XX月XX日 关于注销******有限公司***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完结及担保证明 我公司下属***分公司现在申请注销,债权债务已经处理完结,如出现遗留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我公司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有限公司年月日 关于注销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决定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注销XXX公司XXX分公司,该分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人员已妥善安置,其余善后事宜由本公司承担责任。该分公司的国税、地税登记现已注销,银行账户已注销,未刻财务章、合同章(依据分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如因此出现任何法律后果,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XXXX有限公司(公章)XX年XX月XX日 篇三:《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

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1

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006年08月11日 一、项目名称: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二、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 三、收费:按照计价格(1995)340号文件收取 四、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药品注册补充申请表》 《现场考核报告表》 申报资料目录 按项目编号排列的申报资料: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对于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其格式应当符合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中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要求。 3、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企业自检验报告书应包括:检品名称、批号、供样单位(部门)、检验目的、检验依据、规格、包装、检品数量、开检日期、报告日期、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应当以文字或数据表达)、结论、检验者、复核者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五、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1、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生产等,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委托合同和该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有关证明文件附于该项试验资料之后。 3、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4、资料中所需照片应按需要附彩色或黑白照片。 5、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 (1)内容及形式应当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细则执行。标签的文字内容不应超出说明书范围; (2)所提供包装标签应为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此种包装标签一般为直接销售单元; (3)标签一般应同时报送两种形式样稿,即文字样稿(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和图形(图像)设计稿(仅书面图稿)。文字样稿按正面(主视面)、背面、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分别列明该视面全部文字内容和书写顺序,以常用中文编辑软件(如Wo rd、WPS等)兼容格式存盘。图形(图像)设计稿可使用包装盒展开图样。 6、对《现场考核报告表》的填写要求: (1)现场考核地址应为样品试制地的地址,包括区、路及门牌号,不能以机构名称代替; (2)样品批号应包括自检报告中样品批号;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完整版)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第一篇: 分公司注销证明 分公司注销证明 我司经营有限公司下属__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分公司,因管理不善,___________。经股东研究决定注销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第一分公司,注册号: )特向贵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一切注销事宜由 ___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办理,望批准。 法人: ______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 附带资料: 总公司股东决议。 第二篇: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分公司注销证明范本 敬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樱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 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山经销部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深圳市甲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刘某某(签字) 申请日期: 201X年3月10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六年年制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4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工作报告 总公司同意分公司注销证明

总公司同意分公司注销证明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报告 我分公司因经营决策问题和自己管理能力方面等原因,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停止企业经营,故申请注销分公司的营业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如有遗留问题,一切均由总公司承担。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 xxxxxxx公司 xx年2月16日篇二:《分公司设立决定债务处理完结证明分公司注销决定》 关于成立xx分公司的决定 经本公司决定,同意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设立分公司,具体事项如下:名称: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营业场所:沈阳市负责人:经营范围:xx xx有限公司(盖章)xx年xx月xx日 关于注销xx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完结及担保证明我公司下属xxx分公司现在申请注销,债权债务已经处理完结,如出现遗留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我公司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

关于注销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决定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注销xx公司xx分公司,该分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人员已妥善安置,其余善后事宜由本公司承担责任。该分公司的国税、地税登记现已注销,银行账户已注销,未刻财务章、合同章(依据分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如因此出现任何法律后果,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xx有限公司(公章)xx年xx月xx日篇三:《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卫生部发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卫生部发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分公司注销程序

分公司注销程序: 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 二.预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材料预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托付事项、权限、托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托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缘故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公司登记治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 百科名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是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的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依照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的指导意见 我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药品说明书文字内容多,因客观原因导致纸张尺寸小,说明书字号小于5号标准字号时,企业应以药品说明书二维码方式在药品包装上印刷,并以药品补充申请形式向省局提出备案; (二)药品说明书字号大于等于5号标准字号,企业可根据需要在药品包装上印制药品说明书二维码,并以药品补充申请形式向省局提出备案。 二、申报形式及资料 (一)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药监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和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的备案事项,申报资料如下: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称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准和统一制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

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3、修订药品标签样稿,在左下角预留二维码印制位置,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5、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6、提供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修改说明书的文件。 7、提供新修订说明书的w o r d版,字号不得小于5号。 (二)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和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的备案事项,提供如下资料: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称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准和统一制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3、修订药品标签样稿,在左下角预留二维码印制位置,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 申请书 成都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台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分公司注册号510100500021414 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成都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托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托付杨小春办理本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事宜。

指定/托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事项: 托付人 注:托付人指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信息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规范要求: 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公司。 5、第3项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缘故。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置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置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治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置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置登记的决定。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申请注销登 记的 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注:注销原因在备选项的□上划“√”,选其它原因应具体注明。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 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 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⑵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境内生产药品 1.证明性文件: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3.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2)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当提供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3)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新药监测期的,应当提供监测情况报告。 5.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凡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与上次注册内容有改变的,应当注明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6.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7.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现行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二、进口药品 1.证明性文件: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有关补充申请批件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该药品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3)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允许药品进行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4)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5)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五年内在中国进口、销售情况的总结报告,对于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3.药品进口销售五年来临床使用及不良反应情况的总结报告。 4.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1)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当提供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2)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5.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和检验方法。凡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和检验方法与上次注册内容有改变的,应当指出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6.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7.在中国市场销售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8.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的现行原文说明书及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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