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业务规程

支票业务规程
支票业务规程

第*章支票业务

第一节基本规定

一、基本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根据用途不同可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二、基本管理规定

(一)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二)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或通过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三)签发支票必须包括以下要素: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右上角“出票人账号”栏应清晰记载客户(出票人)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号码,我行客户在支票上记载的账号应为综合业务系统中的15位户口号,或分行根据当地监管部门等机构要求统一规范的“其他指定号码-15位户口号”

(四)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等必须记载事项不能更改,其他更改事项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到期日遇节假日顺

延;

(六)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人民银行的规定上报;

(七)参加全国支票影像的机构出售给客户的转账(或普通)支票应在右下角加盖付款银行机构代码戳记。受理客户提交的他行支票时,要加强对支票的审核,凡支票上无付款银行机构代码的,以及支票金额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系统受理金额上限的(金额上限暂定为人民币50(含)万元,限额发生变更时,将由系统自动进行调整),一律不得通过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提出;

(八)支票可以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用于人民币或外币支付结算;

(九)凡当地监管部门对支票业务有其他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由各行部制定具体的核算手续和细则。

第二节转账支票业务处理

一、网点提出业务处理流程及要求

(一)网点受理经办操作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业务流程及要求(提出借记业务)

(1)受理客户提交的支票和进账单等凭证;

(2)对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进账单等贷方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

1)真实性、有效性审核:

①支票是否为本行应受理的支票,

②是否统一印制的凭证,

③支票是否真实,

④持票人是否在我行开户;

2)表面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①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涂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②支票的书写是否清晰、标准、规范,是否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

④支票是否远期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⑤进账单各联是否一致,持票人名称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

⑥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被背书人是否为我行;

⑦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⑧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3)业务背景的合规性审核:

①根据各业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业务背景合规性审核;

(3)对受理的进账单等贷方凭证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粘贴在我行进账单等记账贷方单据的右下角;

(4)经办员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选择前台扫描(业务代码:5259),

选择支付渠道;出票人如为我行开户客户,支付渠道须选择系统内提出借记;

(5)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简单要素:

系统内提出借记业务:录入收款方户口号、付款方分行号、付款方户口号,系统取户名、开户行,对系统无法取出的,系统提示错误;对于系统可以提出数据的,应检查系统显示的收付款人信息是否与实物单据信息一致;

系统外提出借记业务:录入收款方户口号,并检查系统显示的收款人信息是否与实物单据的客户信息一致;

(6)扫描单据:选择单据组合,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业务单据,系统生成影像文档;提出借记业务允许对于同一收款户口号的同一单据组合的业务单据批量进行扫描;

(7)条形码识别:业务扫描时系统自动识别粘贴在进账单等贷方凭证右下角的条形码;对于系统不能自动识别出的条形码,经办人员可以用条形码阅读器阅读,也可以手工方式录入条形码;

(8) 票据扫描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根据录入要素判断是否需要授权。对于收款人为久悬户的,系统提示为久悬户,无需授权,;对于收款户口为黑名单、冻结户、内部账户等需授权的,系统自动派发授权任务,由授权人员进行异步授权;同时该笔业务进入集中运营平台排队等待后续操作。

(9)票据复核:对于系统判断不需要授权的业务,由系统随机产生复核的任务,经办人员需将单据交给其他经办人员进行换人复核;复核

人员进入前台业务查询(业务代码9060)查询到任务,按照系统提示对票据的真实性、所扫描影像与实物相符性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业务退回经办重新处理或退回客户,系统中止其他正在集中运营平台处理的环节;复核通过的,系统将相关结果汇总到集中运营平台。复核完成后,复核人员在业务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

(10)系统自动根据业务处理情况实时反馈业务信息,发送至网点进行后续处理:

1)接收集中运营平台处理结果为“不通过”的通知消息:网点经办员根据业务被退回或拒绝的原因及客户反馈的结果,进行重新扫描提交或将单据退回客户;

2)接收并及时回复运营中心发送的沟通消息,如确认行名行号信息等;

3)接收并及时处理集中运营平台发送的任务,如验印、补扫单据等;3)接收集中运营平台发送的该笔业务提出成功的通知消息:对于处理成功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后续提出交换等操作。

11)质量记录:

①出票人不在我行机构开户的处理(他行票据的处理):在进账单第一联加盖“业务受理专用章”,交持票人,第二、三联进账单专夹保管。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出实物支票的,支票上加盖交换专用章,按票据交换的规定处理后及时提出交换,相关操作参见(二)网点票据交换岗操作。通过同城清算系统传送电子数据,支票留存在我行的,支票作进账单等贷方凭证的附件。

②出票人在我行机构开户的处理:在进账单第二联上加盖“转讫章”,留作柜员日结检查单据,支票作进账单的附件。

①对于客户不立等的,经办员在第一联进账单加盖“业务受

理专用章”后交持票人;业务成功入账后,进账单第三联

加盖“转讫章”作客户入账回单;

②对于客户立等的,收到集中运营平台发送的处理成功通知

消息后,进账单第一、三联加盖“转讫章”交客户作收账

通知及回单;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业务流程及要求(提出贷记业务)

(1)受理客户提交的支票和进账单等贷方凭证;

(2)对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支票上加盖个人名章:1)真实性、有效性审核:

①支票是否为本行应受理的支票,

②是否为统一印制的凭证,

③支票是否真实,

④出票人是否在我行开户;

2)表面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①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涂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②支票的书写是否清晰、标准、规范,是否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

④支票是否远期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⑤进账单各联是否一致,持票人名称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

⑥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⑦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3)业务背景的合规性审核:

①根据各业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业务背景合规性审核;

②需要有权人签批的付款业务是否经过签批;

③需要提供支付依据的付款业务是否附有支付依据。

(3)对受理的支票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粘贴在我行支票正面的右下角;

(4)经办员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选择前台扫描(业务代码:5212),在系统上选择支付渠道;持票人如为我行开户客户,支付渠道应选择系统内提出贷记;

(5)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简单要素:

系统内提出贷记业务:录入票据出票日期、转账汇款种类、付款方户口号、金额、绿色通道、立等标志、网点收费标志、加急标志、收款方分行号、收款方户口号等,系统取户名、开户行,对系统无法取出的,系统提示错误;对于系统可以取出数据的,应检查系统显示的信息是否与实物单据的信息一致;

系统外提出贷记业务:录入票据出票日期、转账汇款种类、付款

户口号、金额、绿色通道、立等标志、网点收费标志、加急标志,并检查系统显示的付款人名称是否与实物单据的客户名称一致;(6)扫描单据:选择单据组合,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业务单据,系统生成影像文档;

(7)业务标识号识别:业务扫描时系统自动识别粘贴在支票正面右下角的条形码;对于系统不能自动识别出的条形码,经办人员可以用条形码阅读器阅读,也可以手工方式录入条形码上的业务标识号;(8)票据扫描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检查户口状态是否活动,账户余额是否足够等,如检查通过,则对付款金额及相关费用进行冻结处理并提示成功信息。同时系统根据录入要素判断是否需要授权,对于付款户口为黑名单、信贷户、内部账户等需授权的,系统自动产生授权任务,由授权人员进行异步授权;同时该笔业务进入集中运营平台排队等待后续操作。

(9)票据复核:对于系统判断不需要授权的业务,由系统随机产生复核的任务,经办人员需将单据交给其他经办人员进行换人复核;复核人员进入前台业务查询(业务代码9060)查询到任务同,按照系统提示对票据的真实性、所扫描影像与实物相符性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业务退回经办重新处理或退回客户,系统中止其他正在集中运营平台处理的环节;复核通过的,系统将相关结果汇总到集中运营平台。复核完成后,复核人员在业务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

(10)系统根据业务处理情况实时反馈业务信息,发送至网点进行后续处理:

1)接收集中运营平台处理结果为“不通过”的通知消息:网点经办员根据业务被退回或拒绝的原因及客户反馈的结果,进行重新扫描提交或将单据退回客户;

2)接收并及时回复运营中心发送的沟通消息,如确认行名行号信息等;

3)接收并及时处理集中运营平台发送的任务,如验印等;

4)接收集中运营平台发送的该笔业务提出成功的通知消息:对于处理成功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后续提出交换等操作。

(11)质量记录:

1)持票人不在我行机构开户的处理:在支票上加盖“转讫章”,留作柜员日结检查单据。第一联进账单加盖“业务受理专用章“后交给持票人,经办人员在第二联进账单上签章。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出进账单的,第二联进账单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按票据交换的规定处理后及时提出交换,相关操作见(二)网点票据交换操作。通过同城清算系统处理的,第二联进账单作支票的附件。

2)持票人在我行机构开户的处理:在支票上加盖“转讫章”,留作柜员日结检查单据,进账单第二联作支票的附件。

③对于客户不立等的,经办员在第一联进账单加盖“业务受

理专用章”后交持票人;业务处理完成后,由收款人开户

机构批量打印客户回单;

④对于客户立等的,收到集中运营平台发送的处理成功通知

消息后,在系统中打印该笔客户收款回单,连同进账单第

一联加盖“转讫章”交客户作收账通知及回单;

3、收到提入的支票或进账单(含电子方式)的业务流程及要求(提回业务)

我行受理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同城交换系统、我行系统内转账等各种渠道收到的,他行提入的支票、进账单(含电子方式)业务均在运营中心集中处理。运营中心负责完成提入支票或进账单的记账、退票、提出借记的批量入账等处理,网点接收运营中心发出的任务,进行部分后续业务环节的处理。

(1)接收运营中心派发的补扫任务,补充扫描相关业务的审批或说明资料,提交影像信息后由网点主管授权。相关资料保存在当日日结单据后。

(2)对部分业务按综合业务系统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3)收到实物退票并进行后续处理:

网点收到运营中心通过内部交换方式一联他行退票理由书(如果有两联)及被退票凭证(支票或进账单等)后,根据实物票据在综合业务系统查询打印一式三联的退票通知单,并及时通知客户;一联退票通知单放臵在当日传票最后,另两联待客户签收后一联退票通知单随被退票凭证一并退给客户,另一联退票通知书专夹保管,定期装订保管15年。

(4)收到电子退票并进行后续处理:

网点收到运营中心通过GKE发来的退票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查询打印一式三联的退票通知单,并及时通知客户;一联放臵在当日传票最后,另两联待客户签收后一联退票通知单随支票和进账单一并退给客户,另一联退票通知书专夹保管,定期装订保管15年。

(二)网点票据交换操作(实物提出交换方式)

1、交换人员按照规定的票据交换时间处理票据交换操作。经办员按提出贷记业务和提出借记业务分类整理结算凭证,在综合业务系统“提出清单确认”模块(业务代码5449)逐笔利用条码阅读器确认可在本场提出的实物,阅读完成后,选择“统计”,确认票据“待提出笔数”、“待提出金额”为零后,导出“同城实物提出业务电子清单”;票据交相关人员加盖票据交换章,并根据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票据交换方式及时提出交换。

2、交换人员核对提出清单上的交换行号,进行打码等处理。以打码方式提出的凭证,必须做到凭证、批控卡、提出卡、清算流水清单核对相符;

3、对于后台已处理完毕,但网点未提出实物的业务,如需要修改交换场次,可由网点主管直接在电子清单上修改。

(三)网点主管授权操作

1、出票人或持票人开户行受理的业务(提出业务)

网点受理经办人员票据扫描完成后,系统根据录入要素进行户口交易检查,判断是否需要授权。

(1)对于经户口交易检查判断需要授权的业务,系统直接发送业务给网点主管授权,不再随机派发复核或授权任务;网点主管进入前台业务查询(业务代码9060)查询到任务,根据系统提示的授权原

因,对该笔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所扫描影像与实物的相符性进行授权确认。授权不通过的,中止集中运营平台正在处理的其他环节;授权通过的,系统将相关结果汇总到集中运营平台,授权人员在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

(2)经户口交易检查判断无须授权的业务,系统随机产生复核或授权任务,复核或授权人员须对业务单据的真实性、业务真实性、所扫描影像与实物相符进行复核或授权;

2、运营中心集中受理的提入业务(提回业务)

他行提入的支票、进账单(含电子方式)业务均在运营中心集中处理。网点主管岗接收运营中心发出的任务,进行后续处理。

(1)接收运营中心派发的大额、信贷付款的授权任务,主管按照总分行相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流程经审批后在系统中进行大额、信贷付款的确认,如不同意付款的,须注明详细意见。

(2)主管对网点经办提交的补充扫描的业务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四)账务(网点客户账务)

1、提出贷记业务相关账务

(1)网点经办岗人员扫描完成后系统自动判断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如余额足够支付,系统产生预期类交易;如涉及收费事项,系统同时产生费用的预期类交易;

(2)集中运营平台业务处理结果汇总成功后(行名行号人员处理行

名行号任务前),该业务产生金融类交易,会计分录为:借:客户账户(本金)/内部户

贷:20620005(网点)

借:客户账户(费用)(如有)

贷:5007/5008(网点)

2、提出借记相关账务

(1)实物提出交换的业务,预计入账场次,付款行未退票的,由后台中心批量入账,产生金融类交易。

提出日:

借:40151001待清算电子交换汇差—待清算同城款项

贷:20620018其他应付款-提出借记待抵用款项

入账日:

借:20620018

贷:2001等收方户口/指定户口/挂账单(网点)

(2)实物截留的提出业务,小额、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接收报文回执后,产生金融类交易:

提出日:

借:40150417

贷:2001、挂账单等(网点)

(3)系统内提出借记,付款方确认付款后产生金融类交易:借:2001付方户口等

贷:20430900 应解汇款-系统内提出借记(提出机构)

借:20430900 应解汇款-系统内提出借记(提出机构)

贷:2001收方户口等

3、提回业务相关账务

(1)提回贷记,运营中心进行汇入汇款入账处理(自动入账、确定户名入账、确定户口入账、入指定账):

借:清算账户40151001/40151002/40151003/40151004/40150939 贷:2001等收款人账户/指定账户

(2)提回借记,运营中心进行汇入汇款处理(自动入账、确定户名入账、确定户口入账、入指定账),集中运营平台业务处理汇总后,产生金融类交易:

借:2001等收款人账户/指定账户

贷:40151001/20620417

(3)提回贷记,运营中心挂账后,进行汇入汇款清分处理(自动入账、确定户名入账、确定户口入账、入指定账)

借:20620008

贷:2001等收款人账户/指定账户

(4)系统内提回借记,提回方确认付款后产生金融类交易:借:2001付方户口等

贷:20430900 应解汇款-系统内提出借记(提出机构)

借:20430900 应解汇款-系统内提出借记(提出机构)

贷:2001收方户口等

(5)系统内提回贷记,确认收款后

借:20620005(网点)

贷:40210002(付方分行)

借:40210002(收方分行)

贷:201收方账户等

二、网点日结(待补充)

(一)网点柜员完成当日业务操作后,须对业务进行当日单据

检查及单据装订确认。相关操作及要求见集中运营平台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三、运营中心操作流程及要求(集中运营平台操作)

(一)运营中心操作流程

网点受理经办岗人员扫描单据完成后,系统同时派发网点复核(如有)、授权(如有)、文档录入、票面审核、验印等任务,相关操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业务汇总通过,系统自动记账,记账成功后,集中运营平台发送行名行号任务,行名行号任务处理后完成提出贷记业务中心操作。相关操作见提出提回章节。

(二)中心审核要求

运营中心审核分为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

1、系统审核是指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对录入数据进行比对或自动核验等方式,进行系统自动核对。目前运营中心审核环节可通过系统自动核对的项目如下:

(1)印鉴审核: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

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

(2)日期审核:标准单据的大写日期是否正常、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

(3)金额审核: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4)跨单审核:单据间金额是否一致。

2、人工审核是指系统通过预先设定的方式提示审核要点,审核人员根据系统提示或制度规定逐条进行人工判断。目前运营中心审核环节由人工审核的项目如下:

(1)单证票面审核:扫描影像是否清晰、凭证是否污损涂改,票据是否为本行受理的票证,是否为统一印制的票据,单据是否合规;(2)日期审核:日期书写是否规范,日期是否涂改、缺漏,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日期是否远期;

(3)金额审核:大写金额是否规范、是否涂改,小写金额是否规范、是否涂改,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4)用途审核:用途是否涂改,用途表面是否合规;

(5)背书审核: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背书是否连续,背书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粘单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最后一手背书签章与收款人全称是否一致;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

(6)跨单审核:单据是否齐全,单据间金额是否一致,单据间付款人名称是否一致,单据间持票人与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等;

(7)支取依据表面涂抹审核:票据印章是否涂抹,支付密码是否涂改等;

(8)付款人信息审核:付款人或申请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是否涂改,付款人信息是否缺漏;

(9)收款人信息审核:收款人或申请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是否涂改,收款人信息是否缺漏;

四、撤销交易处理程序

(一)业务受理:

对于尚未提出清算且未向客户出具加盖“转讫章”回单的业务,网点可以受理客户的撤销申请。对款项已入收款人账户或已提出清算的业务,须由付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回。

(二)撤销操作

1、网点受理经办操作

(1)受理客户提交的申请撤销函件,并在系统中查询业务处理状态,对于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网点经办员审查申请撤销函件真实性;对于提出借记业务的撤销函件,还应核实函件印章的有效性。

(2)提出贷记业务的撤销操作:

1)对于业务未完成记账为“待汇总状态”的,经办员进入该笔业务明细,点击“中止”,系统自动中止集中运营平台所有流程,并取消该笔业务的预期交易。

2)对于业务已记账成功的,经办员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查询

到该笔业务点击“明细”进入,点击“挂起”暂停流程;经办员重新进入该笔业务明细,点击“客户撤销”,根据系统提示录入撤销原因,扫描客户撤销申请,扫描完成后提交集中运营平台。

(3)提出借记业务的撤销操作:

1)对于业务未完成记账为“待汇总状态”的,经办员进入该笔业务明细,点击“中止”,系统自动中止集中运营平台所有流程。

2)对于集中运营平台已处理完成,尚未提出清算的业务,经办员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查询到该笔业务,业务状态为“待入账”,点击“明细”进入,点击“撤销”,根据系统提示录入撤销原因后点击“确定”。

2、网点主管操作

对于集中运营平台已处理完成的客户业务,经办人员撤销后,系统自动产生授权任务,经办人员需将相关撤销单据交网点主管,由其对对撤销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授权。

3、运营中心处理

运营中心综合处理岗接收到网点提交的提出贷记撤销任务后,审核该业务申请的合规性;同时系统自动进行单据的验印处理;

4、系统进行后续处理

(1)提出贷记撤销业务

1)系统自动汇总2、3的处理结果,根据业务处理结果判断为通过的:系统对该笔业务的本金自动进行反向蓝字记账,该笔业务如果已收取客户费用的,费用不再退回;记账完成后系统更新该笔业务状

态,同时发送通知消息给业务网点。

2)系统根据业务处理结果判断为不通过的:系统发送通知消息给网点。

(2)提出借记的撤销业务

主管授权通过后,系统对该笔业务自动进行反向蓝字记账,记账完成后更新该笔业务状态。

5、网点受理经办处理

在系统自动判断处理完成后,网点经办人员接收到该笔撤销业务成功或不成功的通知消息。

(1)提出贷记业务

1)未记账交易“中止”成功的,将原支票复印件、进账单三联与申请撤销函件附在当日传票后装订;已记账交易撤销成功的,网点打印收款回单加盖“转讫章”交客户,原凭证和撤销申请作日结单据。

2)撤销不成功的,撤销申请单据退客户。

(2)提出借记业务

1)撤销成功后,将原支票复印件、进账单三联与申请撤销函件附在当日传票后装订;

2)撤销不成功的,撤销申请单据退客户。

(三)业务提示

如为同城实物票交提出的,需要先查看是否已做电子提出清单的提出确认操作;如已做相关操作的,则需要先做提出确认的撤销,

然后再发起提出贷记业务的撤销操作。

第三节现金支票业务处理(此部分不涉及本次流程改造)

一、出票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处理流程:

(一)受理客户提交的现金支票或左上角未划线的普通支票;

(二)对凭证进行审核并验印,审核验印无误后,经办人员在支票上加盖个人名单:

1.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现金支票或左上角未划线普通支票,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2.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为该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

3.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银行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

4.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5.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6.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7.支取的现金是否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和本行有关规定。

8.支票记载的收款人为单位的,是否在支票背后登记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信息;收款人为个人的,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注明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如果属于替他人代取的,除代理人必须出具有关证件外,还必须出具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后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信息。

支票结算方式

支票结算方式

————————————————————————————————作者:————————————————————————————————日期: ?

课题四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支票结算方式 一、导入(5分钟) 向学生提出疑问,从收款企业和付款企业两个方面说明企业在业务结算过程中款项的流动过程。介绍国内转账业务的重要性,简要引入支票的概念。在介绍完成之后,向学生展示支票的实物,使学生能够对支票产生真实感。 二、新授(60分钟) (一)、银行支付结算方式与管理规定 1.银行支付结算原则 2.支付结算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3.支付结算纪律 (1)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信用。 (3)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二)、票据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方式 (1)一律记名 (2)支票付款期 支票使用的限制 介绍:向学生介绍支票使用的范围,说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概念。 说明:向学生说明提示付款期的概念,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10天。 提问:如果超过了提示付款期,该如何进行处理

结论:经与对方单位协商,进行换票或使用其他结算方式进行业务处理。 (3)结算起点 (4)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5)持票身份审核 (6)支票验付与退票 议一议1-8 请分别站在收款人与付款人的角度,用文字描述出转账支票结算的处理程序。 提问:使用支票结算的单位,经济业务及结算过程是什么?在结算过程中涉及到几个单位? 归集结论: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绘制结算流程图:根据结算涉及到的单位及结算过程,指导学生绘制结算流程图 归纳结算步骤:组织学生讨论归纳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的结算步骤。 (一)付款单位结算步骤 1、签发支票; 2、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或直接将支票交给付款单位开户行,办理转帐; 3、有关人员根据支票存根编制记帐凭证。 收款人开付款人开收付①提供商⑤ 转 账 划③将支票交给银行⑦款项收妥入账②签发支④提出支票⑥划拨款项

支票业务实施细则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支票业务 实施细则(2007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辖人民币支票业务的管理和操作,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促进人民币支票业务的发展,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实施细则》、《票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总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票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人民币支票业务,是指人民币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业务。 第三条省分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全辖支票业务的管理、指导及检查。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六条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付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第七条签发现金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第九条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十一条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应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银行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的,银行仍需审核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出票人不得签发密码错误的支票。 第十二条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第十三条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第十四条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人民银行另有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1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 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 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 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

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 (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 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 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 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 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 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 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 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 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 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 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 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 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 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 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 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 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支票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支票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单位的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规范支票签发业务流程,发挥财务管理作用和提高资经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签发支票,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1)不准更改签发日期。 (2)不准更改收款人名。 (3)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按照《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如若更改,即成为无效票据。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即签发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支票。 (5)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6)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盖好印章的支票。携带该种支票外出,遗失后将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7)不准签发有缺陷的支票。 (8)不准签发用途弄虚作假的支票。签发用途不真实的支票,系套取银行信用行为,银行一经发现,按违反结算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9)不准将盖好印鉴的支票存放于他人处让其代为签发,以防形成空头支票或经济诈骗。 (二)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1)支票要按顺序编号连续签发,不得跳号。 (2)日期中的年份要写完整,不得简写。 (3)收款人必须写全称,不得写简称,防止户名不符,形成退票。

(4)签发人对本单位账号要正确写。 (5)注意日期、收款人、大小写金额的准确填写,防止签成无效支票。 (6)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盖预留印鉴,使用印泥。 (7)必须使用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印章一定要清楚。 (8)不得用蓝墨水填写。 (三)要由专人签发。支票应由财务部门分派专人保管、签发,不要多人插手,以便分清责任。支票打印机也要明确出纳专人使用管理。 (四)支票金额及印鉴需有两人以上复核,签发人及复核人需对所签发复核的支票承担相应责任。

二、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流程

页脚内容1

为规范公司采购流程,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加强与生产、销售、财务的协同性,保证采购物资符合生产所需,杜绝超采泛采,特制订本制度。 1采购制度 1.1企业采购涉及原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临时性物品采购,办公文具用品采购、员工 食堂用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 1.2一切采购均需按需采购,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一般由生产部门、仓储部门、财务部 门、采购部门联签;临时采购一般由需求部门提出、相关部门联签;办公文具及员工食堂用 页脚内容3

品采购一般由行政后勤部门提出,由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联签;固定资产的采购一般金额较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计划,联签人员级别需高于前述联签人员,重大投资一般由董事会决定; 1.3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比,优质优价按计划采购,因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采购计划作出加采或减采调整时,一般需要特殊审批程序以确保及时有效性,有效减少重大损失或者避免错失良机。 1.4采购价格因市场的不确定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执行最高限价,并每日编制实际采购与计划采购的比较表,分析数量及价格差异的具体原因,对不良情况要及时纠正,以控制采购成本。每月再进行一次采购情况总结。 1.5采购商品入库前必须经品检部门按产品要求全方位检查,品检通过后填制产品合格确认单移交仓库仓管员点收入库并妥善保存。快递收货应当场检查验收,确保合格符合收货条件方可收货,杜绝因收货人员疏忽大意收到次品或不符合要求产品而耽误生产的现像发生。 1.6对品检质量有差异或数量有差异但仍可接受使用的产品应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折让,同意折让收货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收货,需要退货处理的需填制退货通知单,要分清入库暂收退货还是直接退货,直接退货程序可简化,暂收退货的单据必须妥善保存备查。对折让收货部份的折让金额单据需及时传递财务部门避免遗漏或产生漏洞。 1.7采购部、仓库需及时将订单、合同及入库单等单据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需及时记录相关帐目。 1.8财务部需及时索取供应商对帐单及发票,并与应付帐款明细表、预付帐款明细表核实,不符的需查明原因并纠正。 页脚内容4

支票业务操作手册

支票业务操作手册 支票业务操作手册 文件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支票业务操作手册版本号 目录 修改记 录 (4) 概 要 (5) 1.目 的 .................................................................... 6 2.适用范 围 ................................................................ 6 3.定义和缩写 .............................................................. 6 4.职责与权 限 (6)

5.原则与基本规 定 (7) 6.1.操作和控制流 程 (7) 6.1.1提交票据或资 料 (9) 6.1.2审 单 (9) 6.1.3验 印 (10) 6.1.4记 账 (10) 6.1.5后继业务处 理 (11) 6.2.现金支票业务操作和控制流 程 (12) 6.2.1受理审 查 (14) 6.2.2授 权 (14) 6.2.3录入复 核 (14) 6.2.4付 款 (14)

6.3.转账支票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 图 (15) 6.3.1受 理 (17) 6.3.2审核验 印 (17) 6.3.3记账复 核 (17) 6.3.4付 款 (18) 特殊事项的说 明 ....................................................... 18 6.4.转账支票收款业务操作和控制流程图 . (19) 6.4.1受 理 (20) 6.4.2审核验 印 (20) 6.4.3记账复 核 (20) 6.4.4收妥抵 用 ........................................................ 20 7.检查监督 (21) 第 2 页 文件编号支票业务操作手册版本号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采购与付款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明确该部分内部控制的要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集团总部 2.2各二级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制度精神,参照各自的业务情况另行制订具体制度,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3.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目标 3.1保证与其他业务活动的要求一致。采购与付款活动包括定货要求的提出与审批、供应商的选择与报价、商品的运输与验收、款项的支付等,必须按照单位实际业务需要进行。 3.2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3保证支付款项获得相应的商品和劳务 3.4保证账款按期归还,维护单位对外信誉。 4.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主要凭证和记录 4.1单位应在采购与付款环节设置相关记录、填制相应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定单或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凭证和记录的相互核对工作。 4.2凭证和记录的设计和编制要求: 4.2.1特定的凭证必须由特定岗位的特定人员编制、其他人员不可替代。 4.2.2有效的凭证至少需要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部门和人员履行必要手续。 4.2.3凭证的填制与相应的业务操作应该结合起来,但应与业务的授权严格分离。 4.3.3凭证的传递可以通过套写多联的方式进行。

4.3.4凡有条件编号的凭证必须编号。 4.4采购与付款业务所涉及的有效的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4.4.1请购单:是由使用部门或领用部有关人员填写并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相关领导核准后送交采购部门订货、催办、直到收到货物为止的业务核准通知凭证。不便编号。 4.4.2订购单或采购合同:是由采购部门填写,购销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一种契约。应预先编号并经被授权人员签字。副本应送达验收、财务部和仓储部门,作为接收货物并与发票核对的依据。 4.4.3验收单:是验收部门对商品到达或劳务完成时进行验收、检验所编制反映验收意见和收货部门或接受劳务部门接收责任的连续编号的凭证。验收单副联应送达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接收部门。 4.4.4入库单:是仓库部门编制反映入库保管责任的连续编号的凭证。副联送财务部门。(可与验收单合并使用) 4.4.5卖方发票。 4.4.6付款申请单。 4.4.7业务台账。 4.4.8财务帐证:转帐凭证、付款凭证、材料采购明细帐、应付账款明细帐、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4.4.9卖方对账单。 5.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不相容职务 5.1请购与审批 采购申请必须由业务、行政、仓库等部门提出,批准请购单的人员不得兼任请购业务,具体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完成。 5.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询价人员没有对供应商选择的决定权 5.3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审计 采购合同的拟订、谈判和订立应当与合同的审批、审计相分离 5.4采购与验收 采购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物品或劳务的验收工作。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业务分离; 2、销售业务、发货业务与会计业务分离; 3、发运员与仓库保管员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 设; 5、销售业务人员与发票开具人员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3、审批方式 (1)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销售价格目录和折扣权限控制表等政策性事项,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以文件或其他形式下达执行;

(2)销售业务的其他事项审批,在业务单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 4、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销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当拒绝,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

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3)、无法于需用日办妥的采购申请单,须及时通知申购单位。 (4)、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4、询价及洽谈: (1)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2)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方式、付款方式。 (3)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注明供应商的地址电话,填写采购询价表(见表4),执行询价程序。 (4)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5)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6)询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5.支票结算业务——【基础会计】

【课题】银行转账结算业务处理——支票结算业务 【教材版本】 沈宝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配套用书、财经商贸类职业培训用书——出纳员岗位实训.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教学目标】 本节课主讲内容是通过实际操作的训练,使学生学会如何处理支票的签发、转让、退回的处理方法。 【教学重点、难点】 参见配套教学用书《出纳员岗位实训》P70 77-79 教学重点: 1. 支票结算业务。 2. 支票退票业务。 教学难点: 支票退票业务。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使用自制多媒体课件。 教师采用互动方式,在模拟环境中,请学生自己动手来填制各种单据。 【课时安排】 2课时(90分钟)。 【教学建议】 根据教材编定,强调出纳员的支票结算的业务处理的训练。在教学中可结合支票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理论辅助理解本书中的相关知识点。 【教学过程】 一、导入(约5分钟) 本课程主要是通过营造出纳员岗位实训环境,使学生对出纳员的支票结算的业务处理进 1

行训练。 教师鼓励学生积极思考: 复习上节课所讲,启发学生思考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采用支票结算方式。 学生回答: …… 教师赏析: 肯定学生的任何形式的回答,同时指出学生应注意之处,强调: 支票是同城结算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支票结算方式,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目前,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来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的,为画线支票,画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鼓励学生积极思考,给学生以自信,以激发学生对出纳员岗位学习兴趣。 二、新授及课堂练习(约75分钟) (一)支票结算流程 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分析讲解: 1. 请学生说说单位出纳员采用支票结算方式的步骤? 2. 教师结合实例讲出支票结算的流程并多媒体演示流程图。 (1)现金支票结算方式 ①经办人根据审批程序填写现金支票交予持票人。 ②持票人即可持现金支票到付款人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2)转账支票结算方式 ①收款人与付款人进行商品交易或收款人提供劳务。 2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资料.docx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黑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转账支票结算业务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学科:《企业财务会计》设计者:

练习与作业: 2013年2月7日,厦门红星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支行,账号:005623415609,法定代表人:张宏伟)向厦门宏源公司投资6000万元,签发的转账支票一张。 教学案例: 2013年12月1日,厦门红星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支行,法定代表人:张宏伟,账号:0033445566),经财务主管同意,签发转账支票一张偿还前欠厦门宏源有限公司货款576309元。(开户银:建设银行厦门支行,账号:0022778899,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一、签发转账支票付款业务 (一)签发转账支票 (二)进行账务处理 二、收转账支票,办理货款进账业务 (一)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支票背书 福建省企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 收款日期: 2013年 12 月1 日 N0:24578 福建省企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 收款日期: 2013年 12 月1 日 N0:24578

收款单位(盖章): 经办: 出纳: (二)填制进账单,办理货款进账 银 行 进 账 单 (收款通知) 3 年 月 日 持票人 全 称 收款人 全 称 此联开户银 行 交给收 款 人 账通 知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金 额 人民币 (大写) 亿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票据种类 票据张数 (交银行后视为已盖章) 开户银行盖章 票据号码 复核 记账 (三)进行账务处理 中国工商银行公司 厦门中心路2013112220 转 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存根 附加信息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人: 金 额: 用 途: 单位主管 会计 中国银行 转账支票 56981002 出票日期(大写) 年 月 日 付款行名称: 收款人: 出票人账号: 人民币 (大 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用途 上列款项请从 我账户内支付 出票人签章 复核 记账 厦门红星公司财务专用章 吴 宏 伟 印 本支票 付 款期限十天 陈 晓 东 印

XX银行支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XX银行支票业务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基本概念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等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根据用途不同可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第二条基本规定 (一)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二)单位和个人在同城或异地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跨票据交换区域的异地使用支票,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三)单位和个人签发支票必须包括以下要素: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四)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五)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 日,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

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 千元的罚款。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六)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或印鉴不符支票的单位或个人,应按人民银行的规定上报。银行有权停止其签发支票,并对其进行黑名单管理。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七)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 (八)凡当地人民银行对支票业务有其他规定的,各分行可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出售支票业务处理 第三条审核要求 (一)客户领购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应填制“重要空白凭证购买清单”在开户营业机构领购。 (二)银行出售支票时,如领购单位是第一次领购,应当零张少量出售,日后根据领购单位结算量再酌情出售。—般每个账户一次1本,对业务量大、路途较远的,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酌情出售,但应以控制风险为主。出售3 本以上的,由会计经理审批并在《重要空白凭证购买清单》签字后方可出售。 (三)对于全国通用的支票应在支票正面右下角支付密码栏下方加盖付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即支付系统行号)。

章会计结算业务题目及答案

第八章会计结算业务 一、单项选择题(40题) 1、某出票人于2月12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票据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日”的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D)。 A.贰月拾贰日B.贰月壹拾贰日 C.零贰月拾贰日 D.零贰月壹拾贰日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B)。 A、5天; B、10天; C、15天; D、1个月;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C )。 A、15天;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4、下列不属于会计凭证基本要素的是(D) A、日期; B、收付款人账号; C、客户签章; D、流水号 5、以下关于社内往来风险防控措施提法错误的是(C)。 A、办理社内往来业务,记账、对账、授权岗位应严格分开、相互制约、不得混岗操作; B、错账冲正,必须规范管理; C、加强对账管理,按季定期对账,对账时既要核对账户余额,又要核对账户发生额。 D、对在途未达款项进行延伸核查,对异常款项要实行全程跟踪追溯到位。 6、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C)。 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现金银行汇票; D、转账银行汇票。 7、对外账务核对应遵循定期换人核对、查清未达、限期收回原则,对单位结算账户每(B)必须核对一次。 A、日; B、月; C、季; D、年。 8、以下关于募集股金的做法错误的是(D) A、对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的信息进行披露与公告; B、认真审查申请人身份、入股资格及入股资金来源; C、将股金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D、由员工收集申请人的入股手续及协议。 9、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有何规定(E ) A、申请人允许为单位,但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B、申请人允许为个人,但收款人必须均为单位。 C、申请人允许为单位或个人,但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D、申请人允许为单位或个人,但收款人必须均为单位。 E、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10、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B )。 A、15天;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11、关于支票挂失止付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C) A、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丧失后均可挂失止付; B、现金支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转帐支票丧失后不得挂失止付; C、转账支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后不得挂失止付;

采购业务内控流程

四川东风四通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内部控制流程 一、采购业务的定义 ?定义:采购业务主要是由商品(泛指广义的商品,包括所有的外购辅助材 料、零配件、半成品、成品等商品)、原材料、和固定资产三个部分的采购供应组成。它一般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签订购货合同; 验收原材料或商品入库; 结算支付货款。 二、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采购工作中计划、订货、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必须分工负责。对重大的 物资或设备采购事项要进行特别授权。 ?采购人员除经过特别授权外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内容,只能按批准的品种、 规格、数量进行采购。 ?除零星采购外,采购业务均需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必须报财务部一份。 ?采购支付货款必须经过认真审查、核对合同后,方可付款结算。除小额采 购外,采购货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采购的物资必须经过验收方可入库。采购过程中的损耗必须查明原因,经 过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 ?采购部应付供应商的货款明细必须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并保持金额一致。三、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流程 ?采购前先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办理申请手续。公司各部门所需要的材

料、商品和其他物质,或者仓库认为某种货物的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而需要补充时,应当通过填写“采购计划单”的方式,申请购货。“申购单” 由负责这类支出预算的主管人员签字后,送交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授权采购人员办理购货手续。采用这种方式,能使每一次采购业务都有相应的依据,这对于提高采购的计划性,节约使用资金,分清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都有较好的作用。 ?“采购计划单”一般采用一式两份的方式,详细注明:申购部门、申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及用途等内容,一并交采购部。采购部据此办理订货手续后,其中一份退回申购部门或人员,以示答复。 ?采购时要签订“采购订货单”,规范采购业务。公司除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随 时办理外,大量采购业务应尽可能签订采购合同并采用订货单制度,以保证采购业务规范化。“采购订货单”是采购部进行采购业务的一种业务执行凭证,也是购销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一种契约,它不仅使采购业务在开始时就置于计划控制之下,而且便于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下对整个采购业务进行查询。 ?“采购订货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数张复写的方式,其中一张送交销货单位,请求发货;一张交仓管部门,作为核收物品时与到货票据核对的依据,即验收货物的依据;一张由采购部作为存根归档保存,以便对所有的订货与到货情况进行查对、分析。 ?采购物资到达时应填写“入库单”,严格验收之后方可入库。采购部门购回 的各种原材料,都应及时送交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对照销货单位的发货票和购货订单等,对每一种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货、单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

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是保证资金正常周转的关键,为维护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根据《支票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制订本制度: 一、办理支票结算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归还期限。 二、签发支票须办理登记手续,写明用途及预计金额,经学院授权的“一支笔”签字批准后,经办人方可领取转帐支票。经办人领取支票后,务必妥善保管,尽快办理业务,三天内将手续完备的发票及支票存根缴财务处报销。 三、经办人不得将支票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及扩大使用限额,否则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经办人如因管理不善,遗失支票的,要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对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四、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严禁将支票转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错填支票、退票,须加盖作废戳记,由专人妥善保存。 五、财务人员收取支票、汇票时,要审核支票、汇票的真实性、可承兑性,确属可承兑的方可受理。 六、银行返还的结算单据,应及时到有关部门请经办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方可入帐。 七、每月定期与银行、财政的对帐单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编制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将预算外资金及时到帐。 八、妥善保管各种支票,对银行帐及余额要严格保密。 各种印鉴由财务科专人保管,不允许一人既保管印鉴又保管支票。 九、为及时准确掌握资金支出情况,杜绝空头支票的发生,支票借用须在3日内归还,逾期按票额的5%~10%对当事人实施罚款。 十、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除对职工个人支付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以及购买农副产品和结算起点在300元以下的开支使用现金外,其它应办理支票结算业务。 十一、为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报表,不影响下月拨款,原则上每月25号以后停借支票。

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操作分离。 (2)销售、发货与会计分离。 (3)发运操作与仓库保管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离。 (5)销售业务与发票开具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四条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第五条岗位定期轮换。 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知识。 (4)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七条授权批准。 (1)授权方式。 ①销售业务除公司另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销售事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②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销售业务授权,每年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明确。 (2)审批权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