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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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的一种重要经济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并要求同工同酬。接下来请欣赏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请病假扣工资的标准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请假工资的计算内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员工请假了怎么算工资.doc

员工请假了怎么算工资 员工请假了工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员工平均工资的衡量标准 在工资问题上,老百姓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平均二字。从纯理论的角度考虑,用平均数来表达居民财富水平的变化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但是,如果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那么,平均数很有可能难以客观反映社会现状、反映群众的真实生活水平。 在一个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度里,衡量这个国家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低、财富增长快慢的立足点,应放在社会的工资短板方面,即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及社会贫困线以下两个层面。 首先,要看这两个层面人群的变化。分析一下,这两个层面聚集的人群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如果增加了,就意味着社会贫富差距在进一步拉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在进一步扩大,社会矛盾也有可能在进一步积累,就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这种现象的恶化。如果减少了,说明现状在得到改善,可以继续按照这样的目标发展。 第二,这两个层面群众收入的增减变化。在平均数之外,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的人群收入增长了多少?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群收入又增长了多少?如果这两个层面人群的收入增长水平低于或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那么,说明社会贫富差距在继续加大,

病假的计算方法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你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 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正规请假工资计算方式方法.doc

正规请假工资计算方式方法 正规请假工资计算方式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 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正规请婚丧假工资计算方式 《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

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但目前全国层面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各地规定情况不一: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正规请病假工资计算方式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请假工资怎么计算 请假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请假工资怎么计算请假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工资权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人权,他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的实现,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基本人权的保护。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请假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1、按现行规定,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全额支付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请假扣工资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12月=天请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按照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 企业职工的日工资计算为: 日工资等于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天; 那么你请假4天至少应该扣除:3500÷×4=元 如果加上个人所得税的话,公司扣除你800多块,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首先看看你4天没有去,是请的病假还是事假,一般来讲,事假从劳动保障政策上来说是没有规定的,主要看你单位的规章制度;病假工资则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举例说明:在2007年1月份,实际工作天数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你病假期间的4天工资是*4=,该月份其他工作天数的工资计算:3500/=,19天为*19=,那么你在该月份的工资应该为+=,当然这是含税的。 国定假一周休两天,那么按一月31天来算,你应该上班23天.个人认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该扣的钱. 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规定的奖罚条文,你也要考虑进去. 最好问问人事科,因为相关的公司及法律条文他们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职责.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请假扣工资的计算方法(考勤制度)

XXXX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XX营业部、XX办事处、研发中心 2 考勤管理 2.1 考勤以工商最小注册主体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人资总部负责全辖管理,各工商最小注册主体的主管领导为本单位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2 总部采用智能打卡的方式,由人力资源管理总部负责;各异地部门可采用智能打卡或其他方式考勤,异地分支机构由主管领 导指定专人担任考勤专员负责考勤,考勤专员进行报备,并进行 独立性查验。考勤工作应保证真实有效,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发生。 2.3 分支机构和总部驻异地部门考勤员负责逐日考核本部门员 工的出勤情况,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于办公平台向人力资源管理总 部报送考勤记录表,将员工每月出勤情况录入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同时妥善保管各种请、休假凭条,以备统计、查证。 2.4公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XX:XX-XX:XX,下午XX:XX- XX:XX。

3 请、销假及考勤登记、报告制度 3.1 本公司实行请、销假制度。员工因公或私事等原因不能到岗,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事先未请假(以打卡、审批流程或书面文字记录为准)按照旷工处理;事先请假但事后不销假的,假期期满至实际销假之日期间,按照事假处理。 3.2 本公司原则实行打卡与书面考勤相结合的考勤登记制度。根据员工打卡及书面考勤情况统计出勤,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勤登记,须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总部员工及营业部主管级以上(含主管)员工于办公平台履行请、销假手续,营业部其他员工可根据营业部实际情况采用办公平台或书面(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详见附件)方式履行请、销假手续。 未按规定参加打卡或书面考勤,按以下方式处理: 3.2.1上、下班时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考勤,视情形,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2.2所请假被批准后需晚到岗或早离岗,但未考勤者,视情形,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3 迟到 晚于规定上班时间X小时以内到岗的,均为迟到。迟到处罚规定:3.3.1迟到一次扣减工资XX元; 3.3.2当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除扣减工资外,在考勤通报中还将给予公开批评。

劳动法规定病假怎么扣工资

劳动法规定病假怎么扣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请病假是怎么扣工资的?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

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

请假计算工资方法

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假期间要扣除法定公休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假期工资-病假 ㈠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1、按现行规定,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病假 期间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 要全额支付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 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一、职工 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 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 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

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 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 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 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 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

沪劳保发(1995)83号 沪劳保保发(2000)14号 沪劳保综发(2003)2号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注: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一、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在制度工作日内请事假,其日工资的计算: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其工资部分的扣除,按其请事假的天数乘以其日工资计算。其奖金部分的扣除,按所在单位奖金计发办法的规定执行。

员工请假工资通常是从月工资中减去应上班而请假未上班的日工资,用人单位可能会酌情克扣相关福利。劳动者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请假的日工资*请假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国有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国有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一、短期病假工资是怎么算的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 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连续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的一种重要经济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并要求同工同酬。接下来请欣赏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要怎么计算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请病假扣工资的标准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请假工资的计算内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请假扣工资计算方法

请假扣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19)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 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事假旷工工资扣除事假、矿工工资的计算标准: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扣除事假后实发工资=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不包括公休日)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 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 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 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 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 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 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1.国家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请病假企业要付工资,但是有的地方有地方性法规规定若 干天内的病假企业要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请事假工资怎么算标准

员工请事假工资怎么算标准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假期,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 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不批准员工休假,也得经过员工本人认可,不能强行不批准员工休年假。如果经与员工协商,不批准员工休年假,那就要 在员工申请的未休的年假期间支付员工3倍工资。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本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 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增 加7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 职工婚丧假期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 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 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 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 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 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 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 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 分之百。 看了“员工请事假工资计算方法”的人还看了:

公司员工请假扣工资的计算方法

公司员工请假扣工资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公司规定,病假、事假均扣除当天100%工资,一月当中头次请假扣除当天100%以外,再扣除100元“歇班罚款”一月中二次请假(包括二次请假)除扣除当天工资100%以外,不再扣除“歇班罚款”。 (2)遇到国家规定法定休假日,一月工资计算方法为,当月工资/当月实际工作天数。 (3)工龄计算方法为,员工转正后开始算起满一年为一年有效工龄,试用期3个月不算在有效工龄中。不享受年假、奖金等福利。

(4)年假计算方法为,员工满一年有效工龄以上(包括已满一年有效工龄),可享受6天带薪假期,不因工龄的增加,递增年假天数。 (5)公司扣除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与公司上交个人所得税不符。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 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 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 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 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 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如果请的假属于事假,则事假期间不算出勤,平均日薪为0;若是 病假,一般为平均日薪的70%;若是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 假则按照正常出勤,不扣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

请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请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增加,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下面是由分享的请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希望对你有用。 请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1、按现行规定,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全额支付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请病假劳动法工资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

劳动法中对于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的计算

免费的哦! 大恩不言谢,给个好评留个言就行,哈哈……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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