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案例:

A公司2011年12月31日以银行存款330 000元、250 000股面值1元的股票以及账面价值100 000 元、公允价值200 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吸收合并B公司(此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B公司当时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2011年12月31日单位:元

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30 000 存货60 000 固定资产:

通用设备(净)252 000 专用设备(净)48 000 建筑物(净)312 000

资产合计702 000 负债:

应付账款96 000

股东权益:

股本120 000

资本公积192 000

盈余公积294 000

负债权益合计702 000

与表中项目有关的公允价值如下(单位:元):

应收账款30 000

存货72 000

通用设备180 000

专用设备52 600

建筑物331 400

应付账款97 400

B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30 000

库存商品72 000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80 000

固定资产——专用设备52 600

固定资产——建筑物331 400

商誉211 400

贷:应付账款97 400

银行存款330 0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00 000

股本250 000

对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作如下分录: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准则及案例分析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准则及案例分析我国企业正处于激烈竞争的环境中,许多大型企业进行了海外并购,战略调整涉及的也多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财政部今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企业合并行为进行了规范。本次修订,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商誉处理等进行了规范。同时为减少因公允价值使用引起的利润操纵,以及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利润失真,对合并损益也都在一定程度上作了稳健和防范的思考。 第20号新准则在“总则”部分提出了企业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注意:这里用的是“报告主体”,而不是法律主体。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企业集团内母子公司或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概念: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企业合并。 一、新准则规范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的主要方面 1.对购买方的确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2.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此为底标:权益性证券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或特定企业、个人发行的,能够证明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的普通股、优先股、认股权证等金融工具。)(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3)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3.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将付出的资产视同销售,应确认损益。 4.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1)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因为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该商誉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明细项目;在期末对子公司进行合并时,应将母公司报表改按权益法调整,即调表不调账;在合并后,商誉相当于原准则的合并价差。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

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异同

财管0951 陈贝贝 01 5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之差异比较 摘要:新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将企业合并按照控制对象的不同,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二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主要从二者的含义、处理原则、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利于正确处理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关键词: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非同一控制下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准则》),该准则立足中国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对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这里就从二者的含义、处理原则、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利于规范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一、含义不同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 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如母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的净资产转移至母公司并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将其拥有的对一个子公司的权益转移至另一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原则上应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其

二,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因为如果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的话,可能会出现增值的情况。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特征是不存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参与合并的各方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是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合并大多是出自企业自愿的行为;其二,交易过程中,各方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会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交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对价相对公平合理。 二、处理原则不同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原因在于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_企业合并概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六章企业合并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合并内容及会计处理,属于重点内容。历年考试中均会结合合并财务报表考核主观题。本章内容具有一定难度,希望各位考生一定要坚持下来。需要说的是本章部分内容将结合第二十七章一并讲解。 第一节企业合并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手写板】 是否能够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被购买方是否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2.交易发生前后是否涉及对标的业务控制权的转移。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1.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2.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合并完成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3.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三、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例题

20X1年6月30日,A公司以3500万元向非关联方B公司80%的股权,B公司合并当日资产负债表信息如下:所得税税率均为25%。 其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同的项目如下: 合并日 调整子公司资产负债的调整分录 借:固定资产200 存货200 贷:资本公积400 调整所得税影响,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确认所得税负债400*25%=100 借:资本公积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权益抵消处理 经调整,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3600+200+200-100=3900,A公司拥有的份额为3900*80%=3120,少数股东权益为3900-3120=780,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3500万,合并商誉为3500-3120=380,合并抵消分录如下: 借:股本2000 资本公积900 未分配利润1000 商誉380 贷:长期股权投资3500 少数股东权益780 第一年末 自合并日至20X1年末,B公司盈利600万,宣告分配股利100万,提取盈余公积200万,股利尚未支付。 其中,固定资产增值为办公用设备评估增值,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不计残值。合并日至本年末均无内部交易事项。 调整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计提半年折旧,计税基础为1000-1000/5/2=900, 公允价值为1200-1200/5/2=1080 确认所得税负债为(200+1080-900)*25%=95 借:固定资产200 存货200

贷:资本公积400 借:管理费用20 贷:固定资产20 调整所得税影响 借:资本公积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 贷:所得税费用 5 调整后净利润 600-20(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计算多提折旧费)+5(递延所得税影响损益)=585 按照权益法调整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确认投资收益585*80%=468,已确认取得现金股利100*80%=80 借:长期股权投资468 投资收益80 贷:投资收益468 长期股权投资80 20X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00+585(调整后净利润)-200(盈余公积)-100(股利分配)=1285 长期股权投资3500+468-80=3888,少数股东权益780+585*20%-100*20%=877 借:股本2000 资本公积900 盈余公积200 未分配利润——年末1285 商誉380 贷:长期股权投资3888 少数股东权益877 投资收益抵减 借:投资收益468 少数股东损益117 未分配利润——购买日1000 贷: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200 ——利润分配100 ——年末1285 第二年末 20X2年内,公司盈利800万,提取盈余公积300万,未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内部交易事项如下: 20X2年6月30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1200万元成本为800万的商品,截止20X2年12月31日,对外售出50%,且存货均无减值损失,A向B以500万出售账面价值为400万的管理用固定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均以直线法计提折旧,且从20X2年7月开始提折旧。 20X2年9月30日,B向A以1200万出售成本为800万的存货,且截止年末均未卖出,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00万。

企业合并会计练习题

企业合并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企业合并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合并必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吸收合并 C.控股合并的结果是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企业合并的结果是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 2、下列各项企业合并示例中,无疑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是() A.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主管单位 B.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母公司 C.合并双方合并后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合并双方合并后仍同属于原企业集团 3、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则下列有关此项合并的阐述中,不正确的是() A.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有关资产和负债 B.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C.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D.通过合并,甲公司必然成为乙公司的母公司 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所称的“控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 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时间通常在() A.3个月以上 B. 6个月以上 C. 12个月以上 D. 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5、下列有关合并商誉的各种阐述中,正确的是() A.只要采用购买法实施合并,就一定要确认合并商誉 B.确认合并商誉的前提是采用购买法实施企业合并 C.合并商誉完全是被并购企业自创商誉的市场外化 D.合并商誉与被并企业的净资产毫无关联

6、对于吸收合并,合并方对合并商誉的下列财务处理方法当中,符合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 是() A.单独确认为商誉,不予以摊销 B.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 C.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D.调整减少吸收合并当期的股东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企业合并后主体的法律形式不同,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 A.吸收合并 B. 新设合并C. 控股合并 D.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E.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2.以下关于购买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购买法将一企业合并另一企业的行为视作一项交易 B.购买方合并当年净收益仅指其自身当年实现净收益 C.购买法下购买方必然确认合并商誉 D.购买法仅适用于对控股合并的情形 E.与购买法相对应的是权益结合法 3.将合并商誉确认为资产并且不予以摊销,但要进行减值测试。这种处理方法() A.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B.与自创商誉的处理原则有相同之处 C.符合商誉不能脱离会计主体而独立存在的这一特性 D.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倡的关于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E.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确定的合并商誉的处理方法 4.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两者之间的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企业控股合并丙企业,导致甲拥有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B.甲企业吸收合并丙企业,不会形成甲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C.甲企业与乙企业合营丙企业,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D.甲企业是丙企业的联营方之一,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E.甲企业取得丙企业15%的股权,则甲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5.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前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企业集团。甲企业在与乙企业的吸收合并交易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重组的运行时间要求

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重组的运行时间要求 一、同一控制人下业务或企业重组 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2号 为支持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进行业务重组整合以实现整体发行上市,规范该等业务重组行为,我会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现予公告,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近来,一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最近3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情况,不少发行人咨询该情况是否符合《首发办法》的上述要求。经研究,我会认为: 一、发行人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多是 企业集团为实现主营业务整体发行上市、降低管理成本、发挥业务协同优势、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应而实施的市场行为。从资本市场角度看,发行人在发行上市前,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者相关的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作,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 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一)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会计专题小结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其中,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投资。控股合并形成的新报告主体是由母公司(取得控制权的企业)和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通过控股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方式有所不同,分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简而言之,如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由于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再则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不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因此会计实务中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不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如果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股合并,虽然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但由于合并方(购买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需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两者不一致,则会产生合并商誉的问题,会计处理相对比较复杂,因为会计实务中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论是否属于控股合并,均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这点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以下结合财政部2011会计准则详细解释,具体分析。 一、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及控股合并比较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作用 1.1企业合并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第22号准则《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一家企业取得对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控制,或者联合两家或更多企业的结果。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颁布的1970年11月起生效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第一段对企业合并所下定义为:企业合并指一家公司与一家或几家公司或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合成一个会计主体。这一会计主体继续从事以前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支配性影响的联合方式。欧盟1990年9月21日生效的合并条例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或者控制一家企业的个人,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控制权或间接控制权;其形式可以是购买企业的资产、股票,或是采用合同形式及其他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 并》(CAS20 P2) 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由此可见,各国法律对企业合并的表述虽有差异,但概括而言,企业合并的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通过取得财产和股份,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一企业通过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控制权而对他企业行为有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1.2企业合并的作用

企业合并具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首先,企业合并的积极作用表现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如果被合并企业长期亏损,将来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则该企业不可能独自获得这种税收上的利益。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其次,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企业合并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容易形成垄断,而形成的垄断企业必然会排斥其他竞争企业进入市场,从而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从而会使经营者抬高物价,导致物价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要合理利用企业合并来达到经营者的目的,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也能够维护市场和谐发展,需要合并企业经营者正确选择企业合并方法。这也需要企业经营者能够对企业合并方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2.1企业合并按法法律形式分类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税务与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作者:王庆山 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股东在交易中属于股权转让或股权处置行为,因此存在依法纳税义务,而且也要求会计上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本文以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作为企业合并中的股东应进行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税务处理 吸收合并的合并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又称为购买方),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达到购买被合并方的产权并将其解散的目标:(1)通过直接向被合并企业股东收购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以下统称股权),达到持有被合并企业100%股权时,在接收其全部资产负债后将其撤销;(2)通过与被合并企业股东协商,达成收购被合并企业产权的协议,由被合并企业自己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向合并企业移交资产负债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解散。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合并企业的股东都必须放弃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而取得的利益则是出售股权的价款或被合并企业清算时股东分得的剩余财产。这符合转让资产或处置财产权利的一般特征,因此应按规定计算相应税金。 (一)涉及股权转让、股权处置及分得被合并企业剩余财产税收处理的规范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1)企业转让、处置投资资产,应计算资产转让收入,而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9号文件(以下简称59号文件)规定:(1)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2)被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选择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对于以股权支付以外的资产或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非股权支付金额占全部转让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同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60号文件(以下简称60号文件)规定:(1)被清算企业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与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收、清偿企业债务后,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2)股东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

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1.一次交易实现的控股合并 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与同一控制相同。 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会计处理如下: 对于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 企业合并成本中包含的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股利进行核算。 【提示】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投出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投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分别不同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与出售资产影响损益的处理是相同): (1)投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2)投出资产为存货,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按其成本结转主营业务 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3)投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投资的,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2.企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个别财务报表: 购买日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提示】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合并会计一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引言: 第六章是从单一企业的业务角度出发,来考虑企业发生合并相关业务之后,我们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如何登记相应的账簿。第七章、第八章涉及的内容是企业发生合并之后,企业应如何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考虑编制合并报表。 第一节企业合并会计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及其原因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题的交易或事项。通俗地说,企业合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通过联合形成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份等方式,将另一个或另几个企业置于本企业控制之下,使之成为本企业的一部分或者子公司的行为。 (二)企业合并的原因 企业合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与内部扩展相比,外部扩展的企业合并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成本低。这种成本包括业务发生成本和会计核算成本。 第二,风险小。通过企业内部特殊联系可以降低整个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第三,速度快。 第四,影响增大,地位提高。 正因为如此,许多企业都通过企业合并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 吸收合并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合并会使得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吸收合并的结果是多家企业变成一家企业。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三)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控股合并的最大特点是能够保留原有企业的状态,能够使得控股方的规模有所壮大。一般来讲,取得被购买企业超过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就可认为已经形成控股。 三、企业合并会计的产生 企业合并会计是对企业合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合并本身的账务处理;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控制权取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控制权取得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企业合并会计的核算方法 通常有两种核算基本方法:一种是购买法;另一种是权益结合法。 所谓购买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合并视为某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购买法下,一个企业在购买其他企业时应当按取得成本予以入账。 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一般按照如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第一,对所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估价。在吸收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时,首先要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确认,对各种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二,确定购买成本。购买企业应当根据产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确定购买成本。如果买方用现金购买,其购买成本即为其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买方以增发股票换取被购买企业的产权,则其购买成本为所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企业以其发行的债券来支付,则其取得成本为债券的面值。除此之外,在合并过程中,购买企业还会发生与合并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比如法律费用、佣金等,对此也应当计入购买成本。 第三,比较购买成本和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成本大于净资产的公允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注意:(1)对业务的控制;(2)报告主体的变化。报告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 二、按合并方式分类 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该类企业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2吸收合并 A吸收合并B,合并后B不存在,法律主体消失,合并之后成为一个新的A公司。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中,因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发生以后被注销,从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角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其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为了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与所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处理。 企业合并继后期间,合并方应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核算。 3新设合并 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新公司C,合并后A公司和B公司的法律主体消失。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注意: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与合并的会计处理有关联,是本章要讲解的内容,也是学习的重点;其中,与长期股权投资及合并报表相联系的,是控股合并。新设合并与企业合并的处理没有特别的关联。 三、按是否受同一方控制(会计处理)分类 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案例: A公司2011年12月31日以银行存款330 000元、250 000股面值1元的股票以及账面价值100 000 元、公允价值200 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吸收合并B公司(此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B公司当时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2011年12月31日单位:元 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30 000 存货60 000 固定资产: 通用设备(净)252 000 专用设备(净)48 000 建筑物(净)312 000 资产合计702 000 负债: 应付账款96 000 股东权益: 股本120 000 资本公积192 000 盈余公积294 000 负债权益合计702 000 与表中项目有关的公允价值如下(单位:元): 应收账款30 000 存货72 000 通用设备180 000 专用设备52 600 建筑物331 400 应付账款97 400 B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30 000 库存商品72 000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80 000 固定资产——专用设备52 600 固定资产——建筑物331 400 商誉211 400 贷:应付账款97 400 银行存款330 0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00 000 股本250 000 对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作如下分录: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000

吸收合并财税处理方式比较

吸收合并财税处理方式比较 近日收到税收检查项目组对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请示,在回复项目组的同时,觉得有必要将案例拿出来分享,提升类似项目的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 一、项目组案例情况 项目组接受委托,在对A公司所得税检查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以下问题: 问题一 A公司于2015年5月31日对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日B公司未分配利润-6553万元,可辨认净资产-1202万元。 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作为企业所得税处理依据,即: 五、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我们认为,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考虑上,我们认为适用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款,即: (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项目组意见:因为此次吸收合并被合并方B公司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为-1202万元,按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原创)

一、案例的主题与背景 A公司以前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本年度购入全部少数股东股权后,将子公司注销并吸收合并。 本案例主要讲解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 二、案例情景描述 A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向非关联方B公司支付35,000万元人民币,取得B公司全资子公司S公司60%股权。当日,A、B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办理完毕,A公司向S公司派驻经营及财务核心管理人员,于当日获得对S公司控制权。 购买日,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万元,账面价值45,000万元,购买日S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其中,无形资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0,000万元,累计摊销5,000万元,摊销期限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009年12月31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层面,采用购买法对所获得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进行合并,经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确认商誉5,000万元。 2010年度,S公司账面实现净损益4,000万元,按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净损益为3,9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S公司未向股东宣告发放股利,A公司与S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2011年12月31日,A公司向B公司支付24,000万元,购买B公司持有S公司的40%股权并完成相关股权交接手续。同时,A公司将S公司注销并办理相关工商、税收等行政手续,以原S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安排均已清理交接完毕,原S公司全部资产、负债转由A公司承担,S公司所有雇员转入A公司编制。 2011年12月31日,S公司按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58,800万元,账面价值54,000万元。2011年度,S公司账面实现净损益5,000万元,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净损益为4,900万元,按无其他权益变动,A公司与S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交易日,S公司资产负债表简表、利润表简表如下:

企业合并费用会计处理比较

企业合并费用会计处理比较 发布时间:2010-11-01 09:19浏览次数:1917次文章来源:网络搜集作者:raymond 一、企业合并费用的会计处理比较 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两种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费用是指企业合并过程时购买企业所发生的与合并有关的费用。企业合并费用可分为以下两类: (1)与合并有关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合并中发生的咨询费、律师费、评估费用、佣金和为合并而发行债券或股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2)与合并有关的间接费用,指的是合并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一)两种企业合并类型下企业合并费用会计处理的相同点 两种企业合并费用处理的相同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1)两种企业合并对直接费用中的债券或股票发行的费用会计处理相同。具体会计处理是: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应计入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中。如果债券为折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增加折价的金额;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减少溢价的金额。以发行股票等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发生的费用,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即从“资本公积”账户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账户。可见,两种类型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中将合并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是相同的,都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调整债券的入账的价值或股票的股本溢价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缓解了合并企业当期的费用压力,从而有利于提高合并企业进行合并的积极性。 (2)两种企业合并的间接费用会计处理相同。与合并有关的间接费用,在同一控制下的企

讨论: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账务处理探讨

讨论: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账务处理探讨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A公司个别报表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万,B公司账面净资产200万。 现A公司将B公司的法人资格注销,将B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都并入A公司个别报表。 问题:A公司个别报表如何处理长期股权投资100万与B公司账面净资产200的差异? 有观点认为,这种情况可以参照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将该100万的差异计入A公司个别报表的资本公积。我本人不认同这种观点,理由如下: 1. 将原子公司法人资格注销,吸收其资产、负债不属于企业合并准则中所定义的“合并”,即将两个报告主体合为一个报告主体; 2.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是将支付的对价与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差额视同股东(合并双方共同控制人)的资本投入(或收回),该项投入作为权益性交易确认为资本公积。而吸收合并子公司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差额属于未在A公司账面反映的B公司经营积累,而非A公司股东对A公司的投入(或收回),不属于权益性交易。 3. 该项差额实际上投资收益的收回,即当初投了100万,现

在收回200万,其中100万就是投资收益。如果该100万是以分红形式收回,就能确认收益,为何以净资产形式收回,就不能确认收益呢? 综上,我个人认为,将上述100万确认为损益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处理。 回帖推荐: 个人意见一: 1、原母子公司已经是同一报告主体(从合并报表层次讲),不存在同一报告主体内部的“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概念,不适用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式; 2、从母公司的角度,母公司将子公司吸收合并,相当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清算,收回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则收回的净资产与母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打损益;但是从合并报表的角度,因未发生交易,不进行会计处理,即“在合并报表时,将母公司记入损益的金额调整至期初未分配利润,且在以后年度后将不再存在差异和调整事项”。 3、综上,无论是子公司以分红形式对母公司分配利润,还是以净资产收回形式收回投资,会计处理不应当存在差异。个人意见二: 赞同上述两位意见。以下是我们去年底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的反馈意见:1.不赞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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