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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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防火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知识

第一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分类

一、危险物品的分类

危险物品品种繁多,常用的有约2200多种,性质不一,危险性大小不同,而且一种危险物品不是只有单一的危险性,而常常具有多种危险性。但是,每种危险物品必有一种表现最为突出的主要危险性。为此,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及品名编号》将危险物品分为九类,我国危险物品的编号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方法如下:

X X XXX

类别项别顺序号

第一类爆炸品

1、点火器材

导火索:GB编号:14007别名:导火线、导火绳、引火线

理化性质:以黑火药味芯体,外层包有棉线,爆燃点290~300度。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沙土压盖。

2、起爆器材

导火索:GB编号11007、11008、12004、14005 别名:导爆线、传爆线理化性质:有黑索金等猛性炸药为主制成,用雷管起爆,爆速约7000米/秒。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沙土压盖。

雷管:11001、11002 别名:爆管、起爆管

灭火剂:爆炸后若起火,可用水扑救。

3、炸药及爆炸性药品

闪光粉:GB编号:11102

理化性质:为镁粉和氯酸钾的混合物,遇火立即燃烧,并发出极强的白光。

4、其他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易燃气体

一氧化碳:GB编号:21005

密度:1.250克/升(0度)相对密度:0.793(液体)爆炸极限:12.5%~74.2% 最易引燃浓度:30%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成为爆炸性混合物,漏气遇火种有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乙炔:GB编号:21024 别名:电石气

密度:1.173克/升(0度)自燃点:305度爆炸极限:2.5%~82%

最易引爆浓度:10.3%

危险特性:遇高温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与空气或氧气生成爆炸性混合物。与铜、汞、银反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氟和氯形成爆炸性反应。

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

甲烷:GB编号21007、21008 别名:沼气

相对密度:0.415(—164度)爆炸极限:5.3%~15%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氢:GB编号21001、21002 别名:氢气

理化性质:无色无臭气体。极易燃烧,燃烧温度可达2100~2500度。与氟、氯等能起剧烈反应。

密度:0.0899克/升爆炸极限:4.1%~74.2%

灭火剂:雾状谁、二氧化碳

硫化氢:GB编号:21006

密度:1.539克/升(0度)爆炸极限:4%~44%

理化性质:无色、有恶臭(臭蛋气味)易燃、剧毒气体。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沙土

2、不燃气体

3、有毒气体

氨:GB编号23003 别名:液氨分子式:NH3

相对密度:0.817(—79度)爆炸极限:15.7~27.4%

理化性质: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体。在适当压力下可液化成液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当压力减低时则气化,同时吸收周围大量的热,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0

毫克/米3,易溶于水,乙醚,水溶液呈碱性。

氯:GB编号23002 分子式:CL2别名:液氯

相对密度;1.47(液体0度,369.8千帕)爆炸极限:11%~94.5%(在H2中)理化性质:黄绿色有毒气体,易溶于水和碱溶液。本身不燃,但有助燃性,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

灭火剂:雾状水

注意事项:储存时应于易燃气体、金属粉末、氨分开储运。如钢瓶漏气严重无法修理,可浸入过量的石灰乳水中(中和反应)。

煤气:GB编号:23030

爆炸极限:4.5%~40%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第三类易燃液体

1、低闪点液体(闪点< —18度)

乙醚:GB编号31026 分子式:C2H5OC2H5

相对密度:0.7135(20度)闪点:—45度爆炸极限:1.85~36.5%

理化性质:无色透明液体,极易挥发,极易燃烧,其蒸汽能从远处将明火引来引起乙醚液体起火。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氧化剂、过氯酸、氯气、氧气、臭氧等有发生

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二硫化碳:GB编号:31050 分子式:GS2

相对密度:1.261(20/20度)

爆炸极限:1.3%~50%

理化性质:遇明火、火星极易燃烧爆炸,遇高温、氧化剂有燃烧危险。与铝、锌、钾、氟、氯、叠氮化合物等反应剧烈,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水、二氧化碳、黄沙。禁止使用四氯化碳。

丙酮:GB编号31025 别名:阿西通、二甲(基)酮

相对密度:0.7972(15度)闪点:—17.78度(闭杯)爆炸极限:2.6~12.8%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泡沫、二氧化碳、干粉、黄沙

汽油:GB编号31001

相对密度:0.67~0.71 闪点:—50度自然点:415~530度爆炸极限:1.3~6.0%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1211灭火剂

2、中闪点液体(闪点—18度~23度)

乙醇:GB编号32061 别名:酒精、火酒

相对密度:0.7893(20度)闪点:12.78度自然点:423度爆炸极限:3.3~19% 理化性质:易燃,与氧化剂铬酸、次氯酸钙、过氧化氢、硝酸、硝酸银、过氯酸盐等反应剧烈。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干粉。

乙炔:GB编号32029 相对密度:0.7231(20度)闪点:—10度

理化性质:液体,不溶与水。遇热,明火、强氧化剂有引起燃烧危险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甲醇:GB编号32058

相对密度:0.7913(20度)闪点:11.11度自然点:385度爆炸极限:6.7~36% 理化性质:易燃,遇明火、高温、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铬酸、高氯酸、高氯酸铅反应剧烈,有爆炸危险。

笨:GB编号32050 别名:纯苯

相对密度;0.8794(20度) 闪点:—11度(闭杯)自然点:562.2度爆炸极限:1.3~7.1%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1211灭火剂

3、高闪点液体(闪点23~< 61度)

甲醛:GB编号:33580 别名:蚁醛、福美林、福尔马林

相对密度:液体为0.815(—20度,纯品)及1.075~1.085(37%水溶液,不含甲醇),气体为1.067(空气=1)闪点:85度(37%水溶液,不含甲醇)自然点:430度

灭火剂:水、泡沫、二氧化碳

危险性:本品与氧化剂、火种接触有燃烧危险。流失在地上的甲醛可用水冲洗后再用纯碱中和,冲洗干净。触及皮肤可用水冲洗后,再用酒精擦洗,最后涂甘油。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一级易燃固体

红磷:GB编号:41001 别名:赤磷分子式:P4

自然点:260度

理化性质:紫红色粉末,无臭,无毒。在暗处不发磷光。经摩擦极易燃烧,燃烧时散发出有毒有刺激性的氧化磷烟雾。能溶于无水酒精,不溶于水、二氧化碳。

遇热、火种摩擦、撞击或溴、氯气等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的危险。与氯酸钾混合后,即使在含水分的情况下,稍经摩擦或撞击也会燃烧爆炸。

灭火剂:冒烟及初起火苗时用黄沙、干粉、石粉。大火时用水,但应注意水的流向,以及赤磷散失后的场地处理,防止复燃。如有散失物可用软扫帚扫除或湿布擦净。发现有赤磷冒烟,应立即将冒烟的赤磷抢救出来。赤磷从冒烟到起火燃烧,有一段时间,可以抢救。

2、二级易燃固体

硫磺:GB编号41501

闪点:207.2度(闭杯)自然点:232.2度爆炸下限:2.3克/米3

灭火剂:水、沙土、泡沫

3、一级自燃物品

黄磷:GB编号42001

相对密度:1.82(20度)自燃点:30度

理化性质:纯品为无色蜡状固体。在空气中会冒白烟燃烧。受撞击、摩擦或氯酸钾等氧化剂接触能立即燃烧甚至爆炸。

灭火剂:雾状水、沙土(火熄灭后应仔细检查,将剩下的黄磷移入水中,防止复燃。)

4、二级自燃物品

含油金属屑(GB编号42502)、油布及其制品(GG编号42506)、

油绸及其制品(GB编号42506)、油纸及其制品(GB编号42510)

5、一级遇湿易燃物品

金属钠(43002)、金属钾(43003)、金属钙(43005)、金属锂(43001)

连二亚硫酸钠:GB编号43046 别名:保险粉、低亚硫酸钠

理化性质:有极强的还原性,遇氧化剂、少量水或吸收潮湿空气能发热,引起冒黄烟燃烧、甚至爆炸。

灭火剂:干沙、干粉、二氧化碳。禁止用水。

6、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一级氧化剂

硝酸氨:GB编号51069

理化性质:本品加热到230度是,放出氧气。在300度时有爆炸危险。与硫、磷、还原剂相混合,有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雾状水

2、二级氧化剂

3、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

1、一级无机毒害品

2、一级有机毒害品

3、二级无机毒害品

4、二级有机毒害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物品

1、一级无机酸性腐蚀品

硝酸:GB编号81002

理化性质:是强氧化剂,遇H发孔剂、松节油立即燃烧。遇木屑剧烈氧化以至起火燃烧。遇氰化物则产生剧毒气体。

灭火剂:沙土、二氧化碳、雾状水(禁用加压柱状水,以防飞溅)

2、一级有机腐蚀品

3、一级无机酸性腐蚀品

4、二级有机酸性腐蚀品

5、一级无机碱性腐蚀品

6、一级无机碱性腐蚀品

7、二级碱性腐蚀品

8、一级其它腐蚀品

9、二级其它腐蚀品

第九类杂品

第二节火灾特点与扑救

一、可燃气体

1、火灾特点

(1)易造成大面积燃烧爆炸。

(2)储罐、气瓶在火灾是容易受热发生爆炸。

(3)储罐爆炸会引起相邻储罐发生连锁爆炸,导致火情扩大,引发大面积火灾。

(4)易造成人员伤亡。

(5)火灾扑救难度大。

2、扑救方法

(1)可燃气体发生火灾,应首先扑灭泄露处附近被引燃的可燃物火势,控制火灾范围,为进一步扑救泄露处燃烧做好准备。

(2)气体泄漏着火后,不可轻易关闭阀门,更不能随便关停输送气体的设备,以防止回火引起爆炸。应先关小阀门,控制阀门流量,降低气体泄漏压力后进行灭火,并事先做好堵漏准备,火焰熄灭后立即进行堵漏。

(3)气体泄漏起火后,不能盲目扑灭泄漏处燃烧,以防堵漏失败后大量可燃气体继续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发生二次爆炸。

(4)如果确认泄漏口不大,能在短时间内快速予以封堵,则可用水、干粉、卤代烷、蒸汽、氮气、二氧化碳等灭火,然后组织人员迅速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驱散泄漏气体。

(5)如果泄露口裂缝较大,确认难以堵漏或无法堵漏,则可用冷却着火容器及周围容器的办法,以防止发生爆炸,任其稳定燃烧,直至自行燃尽熄灭。

(6)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容器、气瓶或设备的冷却或灭火工作,要利用地形、地物、建筑物等为掩体,将容器放置其中,以防止爆炸伤人。如果有爆炸预兆,要果断将人员撤离。

二、易燃液体火灾

1、火灾特点

(1)先爆炸后燃烧。

(2)先燃烧后爆炸。

(3)泄漏易燃液体遇明火发生燃烧,燃烧面积随液体流散面积而扩大。

(4)火焰温度高,热辐射强。

(5)液体形成稳定燃烧。

(6)易造成人员伤亡。

2、扑救方法

(1)储罐火灾的扑救。

A、及时冷却罐体。当易燃液体储罐发生火灾时,首先启动固定式水喷淋系统,对燃烧罐和临近罐进行冷却。在未灭火之前要持续不间断地冷却,防止罐体受破坏。

B、集中力量灭火。针对不同的易燃液体,正确使用灭火剂,一般使用干粉、泡沫等,集中力量进行灭火。灭火前准备足够的灭火剂,扑灭后再持续喷射一段时间,防止复燃。

C、优先扑灭液体溢流燃烧。因为溢流液体在防护池内燃烧,直接威胁罐体的安全和灭火行动。

(2)泄漏火灾的扑救

A、及时堵漏。泄漏易燃液体燃烧,应及时采取关阀、倒罐、塞孔、捆扎等方法,目的在于减少或制止易燃液体泄漏。例如:某化工厂笨罐底部阀门损坏,笨液泄漏并燃烧,扑救中采用向笨罐注水以提高液面制止笨液泄漏的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B、控制扩散。泄漏易燃液体燃烧,随着流淌面积的扩大,燃烧面积也随之扩大。

C、迅速灭火。易燃液体在流动中燃烧,扑救比较困难。可集中大量干粉、泡沫等灭火,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是减少损失的关键。

D、防止燃爆伤人。在及时扑灭了易燃液体燃烧后,液体迅速挥发的蒸汽很快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发生燃烧。因此,灭火后要采取泡沫覆盖、导流回收等方法,减少液体挥发,同时要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3)可溶性易燃液体火灾的扑救。

A、灭火时采用抗溶性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剂,使用普通蛋白泡沫,则应加大泡沫供给强度,不间断喷射至燃烧停止。

B、根据实际情况可用大量水稀释燃烧液体,但此方法灭火后,易燃液体不能再使用,损失较大。

C、泄漏出的可燃液体燃烧,可使用大量水稀释,降低火灾危险性。

D、可溶性易燃液体因本身含氧、含碳量较少,燃烧时火焰为蓝色,有时不易发现,因此在灭火时要避免流淌的液体伤人。

三、易燃固体火灾

1、火灾特点

(1)燃点低、遇火即着,燃烧猛烈。

(2)易燃固体粉尘易燃爆。

(3)易燃固体燃烧产物毒性强,如硫磺、硝基化合物等。

2、扑救方法

(1)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多数易燃固体可用水扑救,使用干粉等灭火器后要防止复燃。

(2)采取疏散、隔离方法,控制火势。疏散是把可搬运的易燃物质运出火场,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隔离是对难以搬运而又受火势直接威胁的易燃易爆物,使用水幕、不燃物质等与燃烧隔离,降低危险。

(3)防止爆炸,迅速灭火。易燃固体多数怕猛烈冲击、碰撞或摩擦。因此在灭火时,尽量避免强水流直冲易燃固体,在扑救金属粉末火灾时,更要避免冲击,造成粉尘飞扬,发生粉尘爆炸。

四、自燃物品火灾

1、火灾特点

(1)有些自燃物品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在空气中自燃,扑救中忌水,如三乙基铝,在空气中自燃,遇水发生爆炸。

(2)燃烧后熔融,扩大火势,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

(3)积热不散自燃,火势凶猛,如硝化纤维类物品和含植物油物品等。

2、扑救方法

(1)锌、锑、硼、铝等有机金属化合物燃烧,不可用水扑救,使用干粉、食盐、干沙等。

(2)黄磷等自燃起火,可用大量的水扑救,但要避免直冲,防止熔磷冲溅伤人。灭火时应采取措施将磷浸没于水中,否则火势难以控制。

(3)硝化纤维类物品、含植物油物品(油纸)等自燃起火,可大量使用水扑救,并不断翻动,防止复燃。

(4)疏散物质,防止火势蔓延。扑救自燃物品火灾时,首先要控制火势,缩小燃烧范围,对火势威胁和有可能导致火势蔓延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时疏散隔离,把燃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五、遇湿易燃物品火灾

1、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火焰温度高。

(2)金属粉末易发生爆炸。

(3)燃烧产生的烟雾和气体有毒,对人体危害较大。

2、扑救方法

(1)正确选用灭火剂,严禁使用水或二氧化碳扑救。可用干粉、食盐、干沙等灭火剂。

(2)金属粉末起火不可用有压力灭火剂,防止吹散而造成粉尘飞扬,发生粉尘爆炸。

(3)疏散隔离、控制燃烧。对燃烧的遇湿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人员及时疏散、隔离、有效控制燃烧范围。对已经引燃的相邻易燃物品火灾,要首先扑灭。

(4)通风排烟,防止中毒。

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

1、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伴有爆炸。无机氧化物本身不能燃烧,但一旦被卷入燃烧,会因高温作用而发生猛烈的燃烧或爆炸;有机过氧化物除具有极强的氧化性外,本身能燃烧,火焰温度高,火势猛烈,伴有爆炸。

(2)烟雾毒性很强。燃烧中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产生的烟雾和分解的气体毒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

(3)扑救难度大。由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性质各异,特别是活泼金属的过氧

化物,遇水分解释放出氧气和热量,因此不能用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剂。2、扑救方法

(1)采用浸没灭火。由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着火或被卷入火种时会放出氧,加剧火势,因此无论是采取封闭、蒸汽、二氧化碳、惰性气体等方式灭火都是无效的,只有使用大量的水或用水浸没,才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2)疏散或投弃,控制火势。

(3)正确选用灭火剂,及时扑灭火灾。一般情况下,可用大量水来扑救,少量活泼金属氧化物可采用干粉等进行扑救。

(4)参加火灾扑救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化工事故抢险救援基本原则

1、做好火场侦查。切忌盲目进入现场,要及时向事故单位有关技术人员了解泄漏

毒物的名称、理化性质、毒害类型、生产工艺状况等。(抢险人员一定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如穿戴防化服、防毒面具、隔热服或避火服等)

2、配合现场工艺操作人员及时采取工艺措施,如:放空、减压、保压、停车、置

换等工艺措施。

3、及时进行设备的冷却降温。在化工工艺流程中的容器、管道泄露或着火的,一

般不要先随意关闭阀门或开关,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开花水流的冷却降温。在射水救火时要注意利用地形地势隐蔽自己,防止爆炸伤人,禁止站在设备、管道、地沟、阴井等处。

4、在充分准备后进行灭火堵漏。

5、防止灭火后的复燃、复爆。

(1)灭火后的油罐、容器、设备、管道的壁温过高,如不能继续进行冷却,会重新引起设备内残存可燃物的复燃。

(2)灭火后,燃烧区内的压力设备如果工艺措施采取不当或烘烤后的设备未能及时得到冷却降温,会造成复燃、复爆发生。

(3)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在灭火后未切断气源、液源的情况下,继续扩散、流淌,遇到火源而发生复燃、复爆。产生这种情况是十分危险的,往

往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要引起高度重视。

6、灭火救援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现场情况,防止二次爆炸伤害救援人员。这种情况

通常发生在液化石油气存储容器、天然气存储容器、原油储罐、化工工艺生产储罐的火灾中,要求灭火过程中注意及时发现爆炸征兆,迅速组织全体人员撤离。

当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盛装容器和官网由于泄漏等原因而引起火灾时,如果不能及时灭火或控制燃烧,经过一定时间后,有可能使容器过多受热,容器内部温度上升,体积膨胀,压力增大,最终使容器破坏而造成爆炸。

(1)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气罐(柜)爆炸征兆。当发现储气罐排气阀猛烈排气,并有刺耳哨声,罐体震动厉害,火焰发白时,便是爆炸前奏。

(2)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征兆。钢瓶在火焰直接作用下,持续燃烧约3分钟,就有爆炸的危险;火焰颜色白亮刺眼,声音变细,发出“嘶嘶”声,如此

持续5~10秒左右,声音与火焰突然消失,随即爆炸。

(3)油气火炬燃烧的爆炸征兆。拱顶油罐的火炬燃烧一般是在罐顶呼吸阀、透光孔或裂缝处燃烧,灭火时,首先应根据火焰燃烧的特点来判断在短期内

油罐是否会发生爆炸。一般认为当火焰呈桔黄色,发亮有黑烟时,油罐不

会爆炸;而当火焰呈蓝色不发亮、无黑烟时,说明罐内混气混合物浓度处

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生爆炸。当发生火炬燃烧时,绝不

要将罐内油品外输,使罐内形成负压,罐外燃烧的火焰吸入罐内引起爆炸。(4)沸溢和喷溅的征兆。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种类、水分含量有关。一般情况下,原油火灾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油罐火灾在出现喷

溅前,通常会出现油面蠕动、涌涨现象;火焰增大、发亮、变白;出现油

沫2~4次;烟色由浓变淡;发出剧烈的“嘶嘶”声等。金属油罐会发生罐

壁颤抖,伴有强烈的噪声(液面剧烈沸腾和金属罐壁变形所引起的),烟雾

减少,火焰更加发亮,火舌尺寸更大,火舌形似火箭。根据实验,含水1%

水分的石油,经45~60分钟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第四节灭火器选择

1、火灾种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

甲醇、乙醇、沥青、

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的火灾。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E类火灾是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专用概念,主要是指发电机、变压器、配电盘、开关箱、仪器仪表和电子计算机等在燃烧时仍旧带电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来扑灭。对于那些仅有常规照明线路和普通照明灯具而且并无上述电气设备的普通建筑场所,可不按E类火灾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最近发布第131号公告,批准发布GB/T 4968-2008《火灾分类》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根据 ISO 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GB/T 4968-2008《火灾分类》国家标准新规定的六类火灾如下: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2、一般要求

(1)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判断出应选哪一种类型的灭火

器。如果选择不合适的灭火器不仅有可能灭不了火,而且还有可能引起灭火剂对燃烧的逆化学反应,甚至会发生爆炸伤人事故。目前各地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A类火灾场所配置不能扑灭A类火的B、C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另外,对碱金属(如钾、钠)火灾,不能用水型灭火器去灭火。其原因之一是由于水与碱金属作用后,会生成大量的氢气,氢气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容易形成爆炸性的气体混合物,从而有可能引起爆炸

事故。

(2)虽然有几种类型的灭火器均适用于扑灭同一种类的火灾,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灭火有效程度(包括灭火能力即灭火级别的大小,以及扑灭同一灭火级别火试模型的灭火剂用量的多少,和灭火速度的快慢等)方面尚有明显的差异。例如,对于同一等级为55B的标准油盘火灾,需用7kg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才能灭火,而且速度较慢;而改用4kg 的干粉灭火器,不但也能灭火,而且其灭火时间较短,灭火速度也快得多。以上举例充分说明适用于扑救同一种类火灾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在灭火剂用量和灭火速度上有较大的差异,即其灭火有效程度有较大差异。因此,在选择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3)为了保护贵重物资与设备免受不必要的污渍损失,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其对被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例如,在专用的电子计算机房内,要考虑被保护的对象是电子计算机等精密仪表设备,若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肯定能灭火,但其灭火后所残留的粉末状覆盖物对电子元器件则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和粉尘污染,而且也难以清洁。水型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也有类同的污损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去灭火,则灭火后不仅没有任何残迹,而且对贵重、精密设备也没有污损、腐蚀作用。

附录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表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防火手册》

北京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化工安全与环境》2003年第11期

《中国消防》1998年第4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ICS13.220.01 C 8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12-02-10发布2012-03-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对DB37/T 654-2006《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亓延军、张元祥、王忠、张少见、王林静、闫宏、陈亮、秦璇。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 2 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 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计划; 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g)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 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5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并符合下列要求: a)配备充足的灭火、防毒、堵漏、破拆等车辆、装备和器材,按需配备专职消防队员; b)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负责训练志愿消防队;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山东泰瑞机械电器有限公司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TR/CX-4.2.6-2012 版次:0/C 受控号: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 校对: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加强工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工厂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泰瑞汽车机械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术语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以燃烧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管理规定 5.1使用管理规定 5.1.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库房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5.1.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库房和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5.1.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备和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做到定期保养、校验。 5.1.4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5.1.5存储的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经常进

行维护和检测。 5.1.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5.1.7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1.8销毁、处理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属地公安机关和环保等部门同意。 5.2储存管理规定 5.2.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 5.2.2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货场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5.2.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存放。 5.2.4允许在同一库房存放的物品,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 5.2.5不得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2.6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标准、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变质分解的物品,严禁出入库。 5.2.7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类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5.2.8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定期测量温度。 5.2.9,严禁动用明火和带火种入库,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

(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一、各单位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分库存放;储存、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 三、各单位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入库前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储存,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物品一律不准入库,保证存量不得超过标准的使用量。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取用必须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仓库工作人员发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坚守岗位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库。 五、易燃易爆场所要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 六、各单位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厂房等部位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严禁携带入火种及动用明火,工作人员不准穿着带钉鞋子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有关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乙炔瓶、氧气瓶等怕潮怕晒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稳装稳卸,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起封;生产作业使用的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运输必须专车专人运输,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同车运输;租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必须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按规定进行校验且使用期限有效的气体钢瓶。 七、物资供应部门存放氧气的瓶库(棚)内严禁烟火,库房周围10米以内不得储存易燃物品及使用明火;车间露天放置使用氧气瓶必须有遮阳设施;氧气瓶不得与乙炔瓶、油脂等互相接触后可能引燃爆炸的可燃气体钢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在同一库房内存放或同车运输;瓶库内气瓶必须直立、整齐放置;储存搬运气瓶必须罩上拧紧瓶帽,搬运时要轻装轻卸固定装车;厂内或作业场所搬运气瓶要用橡胶轮胎手推小车。 八、物资供应部门的乙炔气库房,必须采用防爆型设施;车间使用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使用,严禁气瓶卧放供气;搬运乙炔气瓶必须避免气瓶受到强烈冲击、碰撞,严防爆炸危险;乙炔瓶不得超过40℃的受热,防止爆炸危险;乙炔瓶发生燃烧时设法关闭气门,断绝气体来源;气瓶的气体、丙酮发生燃烧,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气瓶库内发生燃烧或邻近发生火灾威胁气瓶库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将气瓶从瓶库中移到安全处。 1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要求(新编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易燃易爆场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火灾危险性类别属于GB50016中分类为甲、乙类的生产、储存和销售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每周至少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车间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

行和落实情况; 2、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使用和完好有效情况; 3、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 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5、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6、是否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7、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8、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9、有无违章动火情况; 10、消防值班(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及巡检记录情况;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分类 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品 7.腐蚀品 8.放射性物品 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 1 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 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 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 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 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 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示范文本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分类存放的基本要求 危险物品,品种繁多,性能复杂,储存时,要按照分 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 房、定人员(四定)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 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 险品和其他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二、分类存放的一般原则 (一)压缩、液化气体 1.压缩、液化气体之间:可燃气体与氧化性(助燃) 气体混合,遇着火源易着火甚至爆炸,应隔离存放。 2.压缩、液化气体与自然、遇湿易燃等易燃物品之

间:剧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气体均不得与甲类自然物品物品同储和配装;与乙类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应隔离存放和配装;可燃液体、固体与剧毒、氧化性气体不得同储配装。 3.压缩、液化气体与腐性物品:剧毒气体、可燃气体不得与硝酸、硫酸等强酸配装和同储,与氧化性(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应隔离储存放和配装。 4.氧气瓶及氧气空瓶不得与油脂及含油物质、易燃物同储和配装。 (二)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仅本身易燃,而且大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如甲醇、苯、二硫化碳等,原则上应单独存放。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与其他种类危险品同储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与甲类自燃物品不能同储,与乙类自燃物品也应隔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4851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年1月19日发布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附:最新危化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现予公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注: 1、各栏目的含义:“序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中化学品的顺序号。“品名”: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别名”: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CAS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 xx~GB30000、 29、xx)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 一、分类存放的基本要求 危险物品,品种繁多,性能复杂,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四定)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他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二、分类存放的一般原则 (一)压缩、液化气体 1.压缩、液化气体之间:可燃气体与氧化性(助燃)气体混合,遇着火源易着火甚至爆炸,应隔离存放。 2.压缩、液化气体与自然、遇湿易燃等易燃物品之间:剧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气体均不得与甲类自然物品物品同储和配装;与乙类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应隔离存放和配装;可燃液体、固体与剧毒、氧化性气体不得同储配装。 3.压缩、液化气体与腐性物品:剧毒气体、可燃气体不得与硝酸、硫酸等强酸配装和同储,与氧化性(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应隔离储存放和配装。 4.氧气瓶及氧气空瓶不得与油脂及含油物质、易燃物同储和配装。 (二)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仅本身易燃,而且大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如甲醇、苯、二硫化碳等,原则上应单独存放。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与其他种类危险品同储时,应遵守如下原则:1.与甲类自燃物品不能同储,与乙类自燃物品也应隔离存放。因为自燃物品可自行燃烧。2.与腐蚀性物品溴、过氧化氢,硝酸等强酸不可同储,如量甚少时,也应隔离存放,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因为溴、过氧化氢、硝酸等强酸都有较强的氧化性。 3.含水的易燃液体和需要加水存放或运输的易燃液体、不得与遇湿易燃物品同储。

1.与自燃物品:因为甲类自燃物品性质不稳定,可以自行氧化燃烧,会引起易燃固体的燃烧,所以不能同库储存。与乙类自燃物品亦应隔离储存。 2.与遇湿易燃物品:因和遇湿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且有的性质相互抵触,不能同库储存。 3.与氧化剂:因为易燃固体都有很强的还原性,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有引起着火爆炸的危险,所以都不能同库存放。 4.与腐蚀性物品:与具有氧化性的腐蚀性物品如:溴、过氧化氢、硝酸等不可同库储存,与其他酸性腐蚀性物品可同库隔离存放,但发孔剂H(71011)与某些酸作用能引起燃烧,所以不宜同库存放。 5.易燃固体之间:金属氨基化合物类、金属粉末、磷的化合物类等与其他易燃固体不宜同库储存。因为他们灭火方法和储存保养措施不同,硝化棉、赤磷、赛璐珞、火柴等均宜专库储存。樟脑、萘、赛璐珞制品,虽属乙类易燃固体,但挥发出来的蒸气和空气可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着火源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储存条件要求高,也宜专库储存。 (四)自燃物品 1.甲类自燃物品,不得与爆炸品、氧化剂、氧化性气体(助燃)、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同库存放。 2.黄磷、651除氧催化剂,不得与遇湿易燃物品同库存放。硼、锌、铝、锑、碳氢化合物类自燃物品与遇湿易燃物品可隔离储存。 3.自燃物品之间:甲类自燃物品与乙类自燃物品与黄磷、651除氧催化剂不得同库放。4.腐蚀性物品,溴、硝酸、过氧化氢(40%的双氧水)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自燃物品与之不可同库存放。与盐酸、甲酸、醋酸和碱性腐蚀品亦不准同库存放或隔离存放。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44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 管理规范正式样本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 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 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 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年1月19日发布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 3 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808-86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 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37/T×××-2006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年1月19日发布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 3 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3.1 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3.2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57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 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分类存放的基本要求 危险物品,品种繁多,性能复杂,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四定)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他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二、分类存放的一般原则 (一)压缩、液化气体 1.压缩、液化气体之间:可燃气体与氧化性(助燃)气体混合,遇着火源易着火甚至爆炸,应隔

离存放。 2.压缩、液化气体与自然、遇湿易燃等易燃物品之间:剧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气体均不得与甲类自然物品物品同储和配装;与乙类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应隔离存放和配装;可燃液体、固体与剧毒、氧化性气体不得同储配装。 3.压缩、液化气体与腐性物品:剧毒气体、可燃气体不得与硝酸、硫酸等强酸配装和同储,与氧化性(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应隔离储存放和配装。 4.氧气瓶及氧气空瓶不得与油脂及含油物质、易燃物同储和配装。 (二)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仅本身易燃,而且大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如甲醇、苯、二硫化碳等,原则上应单独存放。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与其他种类危险品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 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增设药品间,专门用于放置化学药品,并设置专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应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 2. 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储存的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品数量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上限,仓库周围没有划出10m 范围的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准堆置可燃物、焊接、明火作业、吸烟等。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危险品仓库,人的随机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有些危险品仓库储存量大,相应的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没有跟上。没有制订一旦发生雷击、漏油、火警或其他原因引发意外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方案、对策及防范措施。油类物品着火宜用干沙、泡沫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但这些设施,现场消防器材明显不足。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混放,没有发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仓库的作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制订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案等,并严格执行。 有些危险品仓库离油库区和输煤站只有几米距离,一旦发生意外会波及生产设备。有些乙炔站管理制度不严格。在大门前没有标示进出管理制度,没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重点部位”等标志。 有些线检、变检部等班组使用的绝缘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导火索,存放在班房内,既无安全隔离设施,又无明确的警告标志,混放在班房内不符合要求。变电所检修班用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2总则 2.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油罐、天然气站、喷油漆场所、燃气管线等。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3职责 3.1综合部保卫科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对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3.2综合部保卫科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

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工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序号作业场所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 4.1油泵房油罐柴油闪点50-90℃,沸点200-360℃遇明火、雷击、静电燃烧。防止罐体腐蚀油品渗漏,限量储存油料,经常消除地面油污、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禁烟禁火标志。 4.2天然气站燃气罐遇明火、磨擦、撞击、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站内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电器防爆、静电接地安全可靠、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测、保持站外消防通道畅 4.3工厂成品调漆、喷漆场所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 4.4工厂修坯机台工厂内修坯机台、地面有油污等易燃品,有易燃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油存放量,及时清除各类可燃、易燃物。 4.5配变电站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

易燃易爆品管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特性、分类及储运要求(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品管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特性、分类及储运要

易燃易爆品管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特性、分类及储运要求(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加油(气)站消防技术标准 一、一般规定 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2.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3.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4.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二.站址选择 1.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2.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4.0.4的规定。 5. 按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 50156--92建设的加油站在改造时,若经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仍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0.4条要求时,则加油站的汽油罐应加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 3001执行。 6.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4.0.5的规定。 7.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以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表4.0.6的规定。 8.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4.0.7的规定。

种易燃易爆化学品详介及处置方法

[LEFT]硝化纤维塑料 [英]Celluloid [别]赛璐璐 [缩]XHXW 【化学特性】 有色及无色透明或不透明的片状物, 性软, 富有弹性. 能溶于酒精、丙酮和各种酯类. 易燃, 在受潮、闷热情况下容易变质, 发霉而降低自燃点. 一经着火, 燃烧速度极快相对密度: 1.35~1.60 自燃点: 180℃ 【火灾危险】 极易燃烧, 燃速很快, 遇火种、高温有火灾危险. 在受潮和闷热的条件下久储易发酸、发霉, 逐渐发热, 如积热不散会引起自燃. 赛璐璐碎屑则更易自燃. 【处置方法】 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三甲基锑 [英]Trimethyl Antimony [缩]SJJT 【化学结构】 Sb(CH) 【化学特性】 无色液体, 微溶于水, 能溶于乙醚, 不溶于醇类. 相对密度: 1.523(15℃) 熔点: -87.6℃ 沸点: 80.6℃ 燃烧热值: 2922千焦/摩尔 【火灾危险】 在空气中能自燃, 与氧反应会引起燃烧爆炸. 受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处置方法】 干粉、干砂. 氮 [英]Nitrogen [缩]D 【化学结构】 N2 【化学特性】 无色无臭气体,微溶于水和乙醇, 化学性质不活泼, 常温下能和锂直接反应, 炽热时能与镁, 钙, 锶, 钡, 氧和氢化合. 密度:1.2506克/升(℃) 相对密度:0.808(-195.8℃) 熔点:-210.0℃ 沸点:-195.8℃ 气化热:199.2千焦/千克蒸气压:101.3千帕(-196℃) 1026千帕 【极限参数】 (-173℃) 3371千帕(-147℃) 临界温度:-147℃ 临界压力:3394千帕 【火灾危险】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号令

精心整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8号令)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公安部[1994]第18号令) 第一章总则 、《化物品。 或《易 、《易 第七条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二)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四)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五)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第八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经法定检验机构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然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储运的注意事项。 第九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条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三章储存、经营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三)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分长期和临时两种,全国通用。长期《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期限为一年,急需运输的可办一次性临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第十八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由承运单位或个人所在县(含县)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填发。 第十九条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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