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股通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未作规定的,适用《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香港结算按照本指引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征求深股通投资者的意见,并按照所征求的深股通投资者对每一议案的不同意见逐一进行投票。

第四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关议案需要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的,香港结算应当同时提供深股通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数据。

前款所称深股通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深股通投资者。

第五条

香港结算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议案中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其参与投票的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其中未进行投票

表决或者投票申报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或者本指引要求的,按照弃权处理。香港结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总数。

第六条

香港结算按照本指引规定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应当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下的互联网投票通道或者本所内网文件传输通道进行。

第七条

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的操作,应当符合《香港结算参与深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指南》(见附件)以及《深股通网络投票数据接口》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指引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

附件:香港结算参与深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指南

07-诚通薪酬管理办法 v final.doc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薪酬体系 (2) 第三章薪酬总额 (5) 第四章具体实施办法 (6) 第五章薪酬调整 (8) 第六章其他规定 (10) 第七章附则 (12) 附件一:基本工资标准表 (13) 附件二:一般性福利标准表 (14) 附件三:岗位工资标准表 (15) 附录四:岗位级别对应表 (17) 附件五:岗位工资固定与浮动比例关系表 (18) 附件六:薪酬预算示意表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及利益共享机制,保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薪酬水平的稳定性并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以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和推进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除集团高层以外的公司各部门人员。集团其他人员的考核办法可参考本办法、并结合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按照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的责任、个人能力和对集团的贡献计付薪酬。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公平性和适应性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集团公司在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建立多通道薪酬体系,保证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平等的晋级机会和宽广的职业发展。同时,在保有一定刚性的基础上,增强薪酬弹性,通过浮动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使员工的收入与个人业绩、部门业绩、集团公司整体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积极性;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紧密联系,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协调,确保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平性原则:确定员工薪酬时以岗位价值、个人价值、工作业绩及行业水平和北京平均工资水平为参考依据,同时体现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 (五)适应性原则:员工薪酬的水平要与行业及企业自身的特点相适应。

港股通知识自测题题目(单项选择题)

港股通知识自测题目 (2016年7月修订) 1.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____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 A.2014年4月10日 B.2014年4月29日 C.2014年5月9日 D.2014年6月13日 2.中国证监会于6月13日发布了____,将《联合公告》确定的若干原则细化为规章,并明确了沪港通业务中的若干监管规定。 A.《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B.《沪港通试点办法》 C.《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D.《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3.对沪港通积极意义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

A.有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 B.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的地位 C.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D.有利于将人民币投资渠道锁定在香港市场 4.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A.10 B.30 C.50 D.100 5.关于港股通交易日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 A.港股通交易日与港股相同 B.港股通交易日与A股相同 C.港股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 D.只要港股与A股均可交易,港股通就可交易 6.关于联交所市场半个交易日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 A.圣诞节前日如果不是周末,那么将只有早市交易

诚通控股公司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诚通控股公司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依据: 为了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实现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需求之间的平衡;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进行深化与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掘本公司的人才;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使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保持一致,制定本管理办法。 相关释义 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是指个人发展和企业相结合,对决定员工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并通过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和反馈,使每位员工的职业生涯目标与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自我规划管理,员工是自己的主人,自我规划管理是职业发展成功的关键;另一方面是公司协助员工规划其生涯发展,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轮岗等发展的机会,促进员工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各部门人员。。 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长的员工设立相应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 (二)长期性原则: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要贯穿员工的职业生涯始终。

(三)动态原则: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的变化与员工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章职业生涯规划的组织管理 职业生涯规划涉及到员工本人、上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主管人员)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一个完整的职业生涯规划应由三者共同努力完成,其相应责任如下: (一)员工本人的责任 1.进行自我评估。 2.设定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通常包括理想的职位、工作安排和技能获取等目标。 3.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4.具体执行行动计划。 (二)主管人员的责任 1.充当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顾问,担任或为其指定职业发展辅导人。职业发展辅导人为其职业目标的设定和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其制定现实可行的规划目标。 2.对员工的绩效和能力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员工本人,帮助其制定进一步的行动计划。 (三)人力资源部门责任 1.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内部建立系统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制度。 2.计划和总结全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工作,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并负责保管与及时更新。 3.对员工和主管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必要技能。 4.向员工准确传达公司不同职业历程的相互关系,帮助员工确定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 5.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的职位空缺信息。

央企上市公司全名单及代码 (按集团分类,一目了然)

*第一批央企试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6): 000906南方建材 600176中国玻纤 000786北新建材 600876洛阳玻璃 600552方兴科技 002066瑞泰科技 *第一批央企试点,①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②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绩效考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 000778新兴铸管 601718际华国际 *第一批央企试点,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绩效考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2): 002643万润股份(原烟台万润) 300140启源装备 *第一批央企试点,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绩效考核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4): 600511国药股份 000028一致药业 600420现代制药 600161天坛生物 *第一批央企试点,①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②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绩效考核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1): 600420现代制药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1):600161天坛生物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1): 600056中国医药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600428中远航运 601919中国远洋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4):600026中海发展 600896中海海盛 601866中海集运 002401中海科技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1):600087长航油运(已退市) 000520*ST凤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3):600685中船防务(原广船国际)600150中国船舶(原沪东重机)600072钢构工程(原江南重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601989中国重工

600482 风帆股份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2): 601390中国中铁 600528中铁二局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前身铁道兵1):601186中国铁建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601800中国交建(合并原路桥建设) 600320振华重工(原振华港机)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00787中储股份 600963岳阳林纸 600433冠豪高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 600795国电电力 000966长源电力 000635英力特 000780平庄能源 300105龙源技术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1) 000777中核科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6): 600118中国卫星

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

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 第一章 釋義 101. 定義 在本文件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下列意義: 「戶口轉移指示」或「ATI」指指如規則第601條所述,非投資者戶口持有人的參與者按結算公司不時指定的有效方式所發出的指示,用以在其設於中央結算系統內的不同股份戶口(抵押股份統制戶口及附寄結單服務的股份獨立戶口(如為結算參與者或託管商參與者)除外)之間就合資格證券進行賬面轉移; 「經紀參與者」指在2007年12月3日之前已獲接納成為中央結算系統經紀參與者而其經 紀參與者資格未被終止的參與者; 「中央結算系統互聯網系統」指結算公司所管理的網站,供投資者戶口持有人以及結算參與者或託管商參與者的股份獨立戶口結單收件人(在獲得結算參與者或託管商參與者的授權後)按照一般規則使用中央結算系統的服務; 「結算通」指結算公司所管理的互動電話系統,供投資者戶口持有人以及結算參與 者或託管商參與者的股份獨立戶口結單收件人(在獲得結算參與者或 託管商參與者的授權後)按照一般規則使用中央結算系統的服務; 「中央結算系統終端機」指就非投資者戶口持有人的參與者或指定銀行而言,如運作程序第3.1.1節所述,裝設於參與者、其交收代理或指定銀行辦公室的終端機,它提供與結算公司中央結算系統主電腦的直接電子聯繫; 「結算機構的交易」指如規則第902條所述,非投資者戶口持有人的參與者(或如屬全面結算 參與者,則包括其非結算參與者)與結算機構參與者之間在中央結算 系統內進行交收的交易(「交收指示的交易」除外); 「結算協議」指非結算參與者與全面結算參與者按規則第4001條訂立的書面協議; 「結算參與者」指獲接納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全面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 參與者; 「結清合約」指根據規則第3607條,結算公司代表未能履行責任的結算參與者或結算 機構參與者訂立的合約; 「共同參與者」指獲接納為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的人士,並同時於一個或多於一個 的其他認可結算所登記為參與者,而「共同參與者資格」亦應據此相 應地詮釋; 「供款」指根據規則第2502條結算參與者已繳付或所需繳付的保證基金供款; 「直接結算參與者」或「DCP」指獲接納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經紀參與者(根據規則第305條被視為直接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參與者; 「電郵」指經電子郵件或結算公司指定的其他途徑向股份獨立戶口結單收件人

国资委管辖的117家中央企业财政部管辖的23家中央金融机构名单

截止2012年9月11日,国资委管辖的117家中央企业+财政部管辖的23家中央金融机构名单——供师弟师妹们参考 又到一年毕业季,看到朋友们分享的一些资料,整理了一下,希望对今年即将找工作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国资委管辖的117家中央企业财政部管辖的23家中央金融机构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8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9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0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4国家电网公司 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6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8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9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0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2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6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7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8东风汽车公司 2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0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1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32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3鞍钢集团公司 3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5武汉钢铁(集团)公司1三大政策性银行2345五大国有银行6789三大保险集团1011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2中再由于股权结构特殊性暂不是副部级单位1314四大资产管理公司151617两家综合金融集团181920其他中央金融机构212223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

2019年迎驾贡酒(603198)2019年股票财报分析报告及摘要

2019年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迎驾贡酒(603198)财报 报表分析 迎驾贡酒(603198)行业排名情况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处于茶酒饮料,行业上市公司数量45家,所在地安徽 市盈率排名:4/45 资产负债率排名:27/45 主营收入排名:19/45 每股收益排名:17/45 市净率排名:18/45 三月涨跌排名:29/45 净资产收益率排名:13/45 净利润排名:14/45 总资产排名:19/45 股东权益排名:17/45 流动比率排名:18/45 迎驾贡酒(603198)财报报表分析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年毛利率分别是:

58.3%、61.8%、60.6%、60.9%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年净利率分别是:18.1%、22.5%、21.2%、22.3% 行业销售净利率排名:8/45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是: 0.64次/年、0.56次/年、0.54次/年、0.57次/年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年存货周转分别是:424.4天、570.3天、598.4天、598.4天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年应收款周转分别是:7.7天、8.6天、8.0天、5.8天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年现金占资产比重分别是: 26.2%、17.3%、16.0%、13.7% 迎驾贡酒(603198)基本信息 迎驾贡酒(603198)于--上市,共发行8000万股,发行价格

11.80元,募资资金总额94400万元,发行市盈率19.4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迎驾国宾系列酒、生态年份系列酒、迎驾之星系列酒、百年迎驾贡系列酒、迎驾古坊系列酒、迎驾糟坊系列酒等白酒产品主要系浓香型白酒,具有“窖香幽雅、绵甜爽口”的鲜明风格。2007年,迎驾贡酒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迎驾酒传统酿造技艺被列入“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迎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迎驾”商标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2年,迎驾贡国宾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2012年度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2013年,迎驾贡国宾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2013年度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迎驾贡酒52度国宾洞藏酒被中国酒业协会授予“中国名酒典型酒”荣誉称号;2014年,迎驾贡酒被中国商业联合会等授予“中国企业五星品牌”荣

香港与内地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比较.

香港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全承袭的是英国的做法,强调自律管理,通过自律性规则《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来实现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行为的规制。它对公司收购规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获得执行权力的。除 香港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全承袭的是英国的做法,强调自律管理,通过自律性规则——《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来实现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行为的规制。它对公司收购规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获得执行权力的。除此之外,香港立法局颁布的《内幕交易条例》、《投资者保护条例》也涉及到了一些上市公司收购问题,但仅仅是些零星的规定。 我国内地证券市场发展的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立法也比较滞后。目前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行规范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的第四章,该章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本文主要就《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和《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比较,以期尽快完善《证券法》。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 1、公平待遇原则 目标公司股东公平待遇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根本性原则,其它原则都是在此原则基础上的阐释和具体化。《守则》的第一条就规定了此原则,该原则贯穿于整个《守则》的始终。《证券法》在上市公司收购一章中并未对此原则做出明确规定。虽然从具体条文中可以体会出该原则的要求,例如第83条、84条、85条规定的收购要约必须向要约人以外的所有股东公开。第88条规定的要约有效期内不能以要约以外的任何条件和形式买卖目标公司的股票,但是作为上市公司收购的一项基本原则,立法中应予明确,以明确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指导原则。 2、强制收购原则 强制收购原则是对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救济,强制收购是指当一持股者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数额时,便产生向目标公司同类股票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义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强制收购原则的目的同样也是为了保护目标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保障股东获得公平待遇。《证券法》也吸收了《守则》中对股东公平原则救济的方法,确立了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证券法》第81条规定了强制要约收购的持股界限为30%,但是在这里《证券法》并没有将股东的投票权和股份进行区分,而笼统的规定为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收购的价格,《证券法》抛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类似于《守则》规定的收购价

央企7年来数量变化

央企7年来数量变化 更多 日期央企变化 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国务院国资委所管理的央企数量是196户 2004年央企数量是178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并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和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并入中国水利投资公司的重组等 2005年央企数量是169户,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等 2006年央企数量是159户,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并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并入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等 2007年央企数量是151户,三九企业集团并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 2008年央企数量是142户,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等 2009年5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公告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并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为138户。 2009年7月8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8户调整为136户。 2009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与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实行联合重组。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6户调整为135户。 2009年10月14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变更登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009年10月26日经报国务院批准,长沙矿冶研究院和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5户调整为132户。 2009年12月8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2户调整为131户。 2009年12月31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并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31户调整为129户。 2010年02月02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包装总公司并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9户调整为128户。

北大纵横—中国诚通集团—中国诚通员工竞聘上岗方案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公司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2005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与评审 (3) 第三章工作流程 (5) 第四章组织纪律 (8) 第五章附则 (9) 附件一竞聘申请表 (10) 附件二竞聘演讲与答辩问题参考(竞聘中层正、副职岗位) (11) 附件三竞聘演讲与答辩问题参考(竞聘一般人员岗位) (13) 附件四竞聘演讲与答辩评分统计表(竞聘中层正、副职岗位) (15) 附件五竞聘演讲与答辩评分统计表(竞聘一般人员岗位)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能够使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更好地选拔人才、用好人才,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的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同时,通过竞聘上岗,增强职工队伍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各项业务良性发展,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新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二条竞聘原则 1.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与平等、竞争、择优相结合的原则 3.员工申请和岗位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4.人、事、岗相匹配的原则 5.双向选择原则 6.逐级竞聘原则 第三条竞聘方式 采取公开竞聘上岗的方式,采用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可以增加笔试环节。 第四条竞聘岗位 参与本次竞聘的岗位共有个(不包括集团公司级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选举或国资委聘任产生的岗位),具体另附。 第五条岗位类别 本次竞聘岗位可以分为三类: 1.中层正职 2.中层副职 3.一般工作人员。 第六条竞聘条件

组织机构中英文对照

A Academic Advisory Committee (SFC) 学术界咨询委员会(证监会) Academic and Accreditation Advisory Committee (AAAC) (SFC) 学术评审咨询委员会(证监会) ACCA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 Hong Kong)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 Actuarial Society of Hong Kong 香港精算学会 Advisory Committee (SFC) 咨询委员会(证监会)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ID) 国际发展机构 Airport Authority 机场管理局 Alberta Securities Commission, Canada 加拿大阿尔伯达省证券监察委员会 American Commodities Exchange (ACE) 美国商品交易所 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 American Stock Exchange LLC (AMEX) 美国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AMF (Autorit ; des march ;s financiers, France) 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 Amsterdam Exchanges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 Amsterdam Stock Exchange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介绍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业务介绍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制 第一部分公司介绍 一、公司概述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总资产近300亿的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企业;拥有北京诚通、北京国人、中企国时、中企科技四个操作平台; 北京奥运会人力资源服务合作单位; 上海世博会人力资源服务单位。 公司历经十八年的奋斗和发展,已构建了丰富完整的服务产品体系;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团队;是中国政府指定的正规、资深、专业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拥有全国性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在全国90个城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拥有先进的技术支持服务 平台。 二、诚通人力服务网络 服务网络涉及地区:长春、长沙、成都、大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济南、昆明、南京、上海、深圳、太原、天津、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新乡、烟台、郑州、重庆、鞍山、包头、宝鸡、常州、成都…… 三、公司主要资质 ◆国务院授权从事外诚通人力业驻华代表机构雇员派遣单位 ◆外交部特许涉外服务单位 ◆国家外专局特许聘请外国专家办理单位、外国专业人才来华工作中介机构 ◆中国教育部指定留学回国人员接收单位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指导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 ◆中国对外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会员单位)

◆北京中外企业人力资源协会(会员单位) 四、我们的客户 ?国有企业: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神华、中化集团、中国移动通信、国家电网?世界500强企业: 戴姆勒克莱斯勒、三星电子、空中客车、耐克、联合利华、家乐福 ?知名企业: 搜狐、乐天中国、卓越网、DHL、亿阳信通集团、央视国际 第二部分业务介绍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二○一○年十月

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 企业选择IPO还是买壳上市,取决于自身条件、股东目标、大规模融资的急迫性和计划采用的融资模式。已满足上市要求的企业,IPO是最好的选择,上市和集资可一步到位。 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对中国企业在上市阶段的合规考量尺度相当严格,两地监管机构交流频繁,监管机构会有针对性地针对企业的软肋要求披露和确保合规,这对许多境内民企提出了重大挑战。买壳通常成为企业在IPO之外的后备方案。尤其在商务部2006年9月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来,民企海外上市的渠道被堵,不少难以在A股上市的企业把重点从IPO转向了买壳。 买壳的成本无疑高于直接上市,不过其优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难以替代。买壳可令企业先控制上市公司,再按时机成熟的程度逐渐注入业务,等待最佳的融资时机,无需为应付“考试”一次性付出重大的代价,无需等待而获得上市地位。但是,买壳更适合股东有一定资金实力、能先付钱买壳再解决融资需求的企业,盈科数码、国美电器和华宝国际都是买壳后抓住机会成功集资套现的案例,国美和华宝甚至为资产注入等待了24个月。而且,壳公司上市已有年头,有时能提供比IPO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使股票更活跃。相反,企业IPO后如跌破发行价,会造成股票流通性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较差,这会成为日后融资的难题。 1.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总体步骤 第一步,香港壳公司剥离原资产(和转移到境内); 第二步,境内资产的控制人获得香港上市壳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步,境内资产通过外资并购,实现资产出境后再注入到香港壳公司,或者由香港上市壳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外资并购,将境内资产直接注入香港上市壳公司。 2.境内企业香港买壳上市的主要法律限制 (1)关于境内企业资产出境限制 商务部10号令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见下文10号文详解)。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应向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特殊目的境外上市,应经证监会批准(见下文)。 (2)联交所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对在香港买壳上市的行为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上。该规定将上市发行人通过交易实现将收购

香港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规定

香港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规定 根据香港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发布的《上市指引》、《公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港上市公司的资产购买、出售等交易行为需向港交所报备(反收购需得到交易所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取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①的审核批准。《上市指引》根据相关比率的计算对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行为进行划分,其标准及交易类型的判定与国内的标准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其履行的程序也存在重大差异,现将其概括如下: 一、交易分类及相关百分比 (一)交易类型的划分 1、股份交易─上市发行人对某项资产(不包括现金)的收购,而有关代价包括拟发行上市的证券,并且就有关收购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均低于5%者; 2、须予披露的交易─上市发行人某宗交易或某连串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22 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5%或以上但低于25%者; 3、主要交易─上市发行人某宗交易或某连串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25%或以上者 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直接监管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及私有化行动。 ②收益一般指有关公司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收益。

(但如属收购事项,须低于100%;如属出售事项,须低于75%); 4、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上市发行人某宗资产出售事项,或某连串资产出售(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出售事项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75%或以上者;上述出售事项包括《上市规则》第14.29 条所载的视作出售情況; 5、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上市发行人的某项资产收购或某连串资产收购(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收购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100%或以上者; (二)比率计算 1、资产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上市发行人的资产总值(详见《上市规则》第14.09 至14.12 条、第14.16、14.18 及14.19 条); 2、盈利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盈利,除以上市发行人的盈利(详见《上市规则》第14.13 及14.17 条); 3、收益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上市发行人的收益(详见《上市规则》第14.14及14.17 条); 4、代价比率─有关代价除以上市发行人的市值总额。市值总额为本交易所日报表所载上市发行人证券于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详见《上市规则》第14.15 条); 5、股本比率─上市发行人发行作为代价的股份数目,除以进行有关交易前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 上市发行人把交易分类时,须在适用的范围内考虑所有百分比率。除按《上市规则》第14.06(6)(b)条所述将收购事项以合并计算方式处理外,如一连串交易全部均于12 个月内完成或属彼此相关者,本交易所或也会要求上市发行人,將该等交易合并計算,作为一项交易处理。考虑合并计算的因素包括:(1)为上市发行人与同一方所进行者,或上市发行人与互相有关联或其他联系的人士所进行者;

2015年最新央企名单

最新央企名单(107) 序号企业(集团)名称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8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9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已经迁往深圳)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4 国家电网公司 1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8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9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2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6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8 东风汽车公司(湖北武汉) 2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黑龙江) 30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1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哈尔滨) 32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33 鞍钢集团公司(辽宁) 34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35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 36 中国铝业公司 37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已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实施重组,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8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39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上海 40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广州 41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42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43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44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5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6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47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48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与中外运重组82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49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50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5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52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53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54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56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7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58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59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60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61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62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63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64 中国盐业总公司 65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66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67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68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9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70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71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72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73 中国中车集团公司 74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75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76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77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8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79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80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81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城投类企业并购香港上市公司的几点思考

城投类企业并购香港上市公司的几点思考

城投类企业并购香港上市公司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实例分析城投类企业如何通过并购香港上市公司实现在香港上市,对IPO和并购两种方式进行了比较,并对收购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 【关键词】香港并购上市 城投类企业寻求境外上市,是同时响应国家“走出去”和市场化号召的战略布局。通过并购香港上市公司,既能够规避国内较为严格的审查,又能节省掉排队等待的时间,可说是获得上市地位的一个捷径。 一、城投类企业上市的意义 (一)缓解资金压力 海量的投资使城投类平台公司面临融资的巨大压力。由于城投类企业普遍面临负债率高,非经营性资产比重大,常规的融资方式对融资规模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企业体制 自2009年以来,城投类企业依靠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撑和自身实力迅速发展壮大。但同样也面临着深刻的体制和机制困境。由于业务内容和融资渠道相对

以上,再加上需收购标的企业内部的资产价值,收购资金需准备15亿元港币以上,虽然收购股权的所需资金较大,但可引入融资伙伴减低资金压力。 (三)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控股权更具投资价值 香港股市受国际资本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一直保持比较稳健的增长趋势,相对于国内股市而言,港股整体处于估值的洼地。5月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时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适时启动“深港通”。随着这些政策的渐行渐近,新一轮港股行情一触即发,港股市场上行的空间巨大,投资机会更加突出。 三、青岛城投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案例分析 青岛城投于2008年3月组建,是青岛市政府直属投资公司之一,注册资金30亿元,核心主业定位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两大板块,被给予青岛红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城乡统筹、市政地上地下开发运营等一系列工作任务。2014年12月29日,青岛城投集团通过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华青国际正式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华脉无线通信”,更名为青岛控股(国

中国诚通员工手册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公司 员工手册

YY管理咨询公司2005年9月

目录 总经理致词 (1) 公司概况 (2) 企业文化 (3) 入职指引 (4) 职业素养 (7) 薪酬与福利 (12) 考核/培训与发展 (15) 人事与劳动关系 (17) 奖惩 (18) 沟通与交流 (20) 附则 (22)

董事长(总经理)致词

公司概况 中国诚通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总资产近百亿元。中国诚通控股公司是集团的母公司。 近几年,全方位、深层次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和重组,使今日中国诚通集团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先进、管理科学、锐意进取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诚通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现代物流,目标是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 诚通集团拥有中国诚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17)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87)两家上市公司,集团将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上市公司,实现整体进入资本市场的战略目标。集团正在与境外投资者发起成立物流产业基金,积极推动中国物流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衔接。 诚通集团拥有全国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金属分销网络和集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集装箱运输网络。具备集仓储运输、订制加工、分销配送、物流技术输出、物流资讯发布、供应链管理、物流战略咨询、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诚通集团主要物流客户有:神华、宝钢、海尔、XX、一汽、二汽、可口可乐、雀巢等,并与国内外金属、建材供应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集团致力于为国家重点工程服务,先后投资抚顺乙烯、宝钢益昌薄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并完成了首都机场扩建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天津污水处理工程等几十个项目的货运代理、材料供应任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股通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未作规定的,适用《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香港结算按照本指引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征求深股通投资者的意见,并按照所征求的深股通投资者对每一议案的不同意见逐一进行投票。 第四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关议案需要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的,香港结算应当同时提供深股通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数据。 前款所称深股通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深股通投资者。 第五条 香港结算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议案中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其参与投票的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其中未进行投票

表决或者投票申报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或者本指引要求的,按照弃权处理。香港结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总数。 第六条 香港结算按照本指引规定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应当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下的互联网投票通道或者本所内网文件传输通道进行。 第七条 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的操作,应当符合《香港结算参与深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指南》(见附件)以及《深股通网络投票数据接口》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指引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 附件:香港结算参与深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指南

北大纵横—中国诚通集团—诚通薪酬管理办法v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薪酬体系 (2) 第三章薪酬总额 (5) 第四章具体实施办法 (6) 第五章薪酬调整 (8) 第六章其他规定 (10) 第七章附则 (12) 附件一:基本工资标准表 (13) 附件二:一般性福利标准表 (14) 附件三:岗位工资标准表 (15) 附录四:岗位级别对应表 (17) 附件五:岗位工资固定与浮动比例关系表 (18) 附件六:薪酬预算示意表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及利益共享机制,保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薪酬水平的稳定性并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以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和推进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除集团高层以外的公司各部门人员。集团其他人员的考核办法可参考本办法、并结合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按照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的责任、个人能力和对集团的贡献计付薪酬。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公平性和适应性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集团公司在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建立多通道薪酬体系,保证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平等的晋级机会和宽广的职业发展。同时,在保有一定刚性的基础上,增强薪酬弹性,通过浮动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使员工的收入与个人业绩、部门业绩、集团公司整体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积极性;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紧密联系,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协调,确保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平性原则:确定员工薪酬时以岗位价值、个人价值、工作业绩及行业水平和北京平均工资水平为参考依据,同时体现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 (五)适应性原则:员工薪酬的水平要与行业及企业自身的特点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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