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

试论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
试论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

试论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

【论文关键词】:古建筑群;消防安全;规划

【论文摘要】:古建筑是消亡历史的见证,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具有很高的研究和鉴赏价值,但目前国内很多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现状十分令人担忧,文章就针对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久远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5000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

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防方面均未有较完整的规划。以山西为例,共有木制结构古建筑18118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有119处。这么多的古建筑,除平遥古城的消防专业规划正在编制中外,其余的还没有一个做出消防专业规划。

当前,尽快能科学、合理地对古建筑做出消防安全保护的规划,将古建筑的消防专业规划纳入总体保护规划,已显得刻不容缓。

二、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消防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内容。通过对平遥古城消防建设整体规划、应县木塔修缮保护工程中消防站及配套给水建设工程、浑源悬空寺消防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审核,认为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不应套用一般消防规划中的常规做法,而应根据古建筑群特有的消防安全现状,把握好其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1.建设小型适用型消防站

(1)消防站建设的迫切性

《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在山西,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在内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均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扑救。

1998年以来山西省发生古建筑火灾21起,大部分由于距离消防队较远,没有得到及时扑救,造成较大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53万余元,珍贵文物的损失无法用数字估量。如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的文庙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

有鉴于此,加快古建筑群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非常重要和迫切。

(2)消防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小型适用

古建筑群大多为毗连建造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

针对古建筑火灾的蔓延特点和当前消防警力相当紧张的实际,古建筑的消防站规划和建设要考虑以下特点:a不应套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后5分钟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和保护面积为4—7平方公里的要求。应在不破坏古建筑群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将到达的时间减到最小。如应县木塔修缮工程方案中,将消防站站址选择在距木塔约1500m处,设计为消防队接到警报后5分钟到达木塔,责任区最大面积为4Km2。这样的方案就不合理,国家之所以在当前警力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拟批准应县建公安消防站,主要是出于保护应县木塔的需要。所以该消防站应以保护应县木塔为主,可以兼顾县城的火灾

扑救需要。

b可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人员数量也要切合实际。

c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也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可因地制宜,不要建大而全的消防站,宜小型、适用。

d消防站的建筑形式可不拘一格,不一定非是红色的大门和现代式样的建筑,可以设计为仿古建筑与周围的古建筑群格调相协调和一致。

2.消防器材装备要立足古建筑火灾扑救的实际

(1)消防车辆配置应与消防通道相适应

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例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米,在消防车辆的配置上,除配置普通的消防车外,还要配置适合其街道通行的小型消防车。做规划时不能按照常规的思维,一定要让消防通道来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反而应是消防车辆要尽量适应古建筑群消防通道的需要,如平遥古城和五台山风景区都购置了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以适应当地实际。

对建于高山深谷之中,依山而建,道路崎岖坎坷,或建于城区,但设有门槛、台阶等情况而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古建筑群,其专、兼职消防队可以不配消防车辆,应配手抬机动泵,推车式灭火器等适用型的器材装备。

(2)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减少火灾扑救时的水渍损失古建筑群的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特别贵重的历史珍品,对这类型的古建筑,火灾扑救时必须减少水渍损失,要研发和配置适合扑救古建筑火灾所需的水渍损失小、节水型的灭火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如高压脉冲水枪等,达到既节约用水又减少损失的目的。

3.消防供水要因地制宜

(1)建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古建筑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山西省119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目前也只有39处建有消防水源,仍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部分有水源的古建筑群如平遥古城,也存在消防管网覆盖区域少,供水管径小,供水压力、流量达不到灭火要求等问题。

消防规划时,在缺乏水源的地区,要结合古建筑群的地形特点,建设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在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应修建供消防车取水用的设施。灵石县王家大院、忻州的唐代建筑佛光寺结合古建筑依山而建的地形条件,在山坡的较高处修建了高位消防水池,建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灭火的需要。

(2)消防给水管网的布置要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

在一时还不可能建大量消防站的情况下,大部分古建筑距离消防队较远,或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到达。这样在室外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上也不应按照120m的间距和150m的保护半径布置,古建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其间距应能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古建筑内为宜。如三多堂在每个院落安装3个室外消火栓,代替室内消火栓,无法设置消火栓系统的,采用手抬机动泵串联远距离供水灭火;应县木塔将室内消火栓移

至室外设置,称之为室内消火栓外置,并设有明显标志;五台山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

4.古建筑的开发利用和消防安全布局应合理

古建筑之间以及部分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尤为突出,如太原的崇善寺,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有的已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规划时要将古建筑群内的危险源逐步搬迁,影响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周边的建筑,应下决心列入拆迁计划。如平遥古城内的工厂、学校等已列入规划予以分期迁出;大同市将与善化寺距离太近的民房拆除,使隐患得以消除。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简易版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简 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 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它 不仅遗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痕迹,也同 时预示着人类未来发展进步的方向。它是属于 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 是全民共同的责任。 在古建筑的各项保护工作中,防火保护毋 庸置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由于古建筑物 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价值特性,与现代建筑物 相比,在防火安全保护工作上有截然不同的重 要特性。例如,古建筑是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

产,发生火灾后,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提高对古建筑消防设计、规划、保护工作的重视。 古建筑的地理及环境安全特性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击、水源等,由于历史背景及长期变迁等原因,与现代建筑物的相关条件截然不同,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辆难以通行。即使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由于历史的原因,也大都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如太原的崇善寺与周围的民用建筑只有一墙之隔,防火间距不足,对古建筑构成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探讨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探讨在古建筑中广泛推广应用水系消防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等先进产品、技术和措施,以确保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对于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客观分析当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找准文物保护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结合点,采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消防技术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 一是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以人防为主的原则。推动单位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抓好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具备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及时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发现火灾隐患能力,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在不改变文物原状、不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寻求突破,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消防技术保障措施。 三是在规范文物古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配备等方面要充分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理念,吸收建筑结构、火灾报警、消防法律法规、文物古建方面的专家组成权威编写组织,重点考虑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安装,结

合消防新技术的应用。 古建筑作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作为唯一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应该完全的,无条件的保护。 但是社会是向前发展的,在这期间必然会出现:现代生活节奏与古建筑的矛盾;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古建筑的矛盾;人口增长与古建筑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 现代生活增加了许多现代化的设备,而古建筑与现代化的设备又存在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例如现代化的设备在古建筑中如何布置,安排;消防,水电等实施如何规范和布设。这些都成了古建筑发展保护的障碍。 浅谈淹没在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古建筑是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保护好文物古建筑是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10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 施正式样本

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摘要:古建筑是消亡历史的见证,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具有很高的研究和鉴赏价值,但目前国内很多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现状十分令人担忧,文章就针对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古建筑群;消防安全;规划 一、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久远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唯

一一个拥有5000 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 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

古城古建筑防火安全及灭火对策

古城古建筑防火安全及灭火对策 古建筑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等建筑,它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研究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宗教信仰的历史资料,是国家珍贵的文化遗产。它对于研究我国历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发展旅游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古城古建筑多为三、四级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低下,火灾荷载较大,如果发生火灾,火势较难控制,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加强对古建筑的防火管理及火灾扑救,保护好古建筑不受火灾的侵害,是各级政府、全社会有关部门和消防大队官兵共同的职责。针对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古城的消防安全,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古建筑火灾危 一、古城区道路狭窄,无消防车道,消火栓稀少,不利于火灾扑救。古城区古建筑形体高大,坐落严密,构建在居民区内,极易造成火灾,而且方圆周围消防水源稀少或距离水源很远;大多数古城古建筑,因消防通道狭窄,台阶层叠,门窄、槛高,消防车无法驶入靠近,万一发生火灾,极其不利于火灾扑救,往往小火酿大灾,造成重大损失。

二、诱发火灾因素多。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各类假期的不断延续,旅游和宗教活动越来越频繁,祠堂宗庙、名人故居等古建筑逐渐成为人们游玩和观光的胜地。一些游人吸烟后乱扔烟头,举行大型活动时燃放烟花爆竹,古建筑内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用作厨房、储藏室,祠堂宗庙,居民住宅内照明线路私拉乱接、任意拉接,以及古城区的家庭旅社、餐饮旅社……只要稍有疏忽,即可酿发古建筑火灾。如今年3月25日凌晨5点26分,古城老菜场南门坨一居民住宅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导致火灾发生,该区居民及时发现火灾报警,消防队官兵快速赶到火场扑救,才及时控制了火势,阻止了火势蔓延,未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木质结构,组群布局,容易火烧连营。现有的古城古建筑除少数为砖石外,多数以木结构为主,失火后火势蔓延迅速。像文庙、杨家祠堂、沈从文故居等古建筑,它们在布局安排上具有一种简明的组织规律,即以间为单位构成单座建筑,以单座建筑构成庭院,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形式多样的组群。其规模壮观,气势雄伟,但由于廊道相接,建筑物彼此相连,没有防火间距,建筑群内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既不利于安全疏散,又极容易造成星星之火顷刻成燎原之势,后果不堪设想。 四、无消防组织或消防组织不健全,缺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没有自救能力。现在古城古建筑在消防管理方面处于松懈状态,是引发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编号:AQ-JS-05677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 全对策分析 Analysis on fire characteristics and fire safety countermeasures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ncient buildings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 策分析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引言 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珍贵五千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因此,保护好这些文物古建筑,利在今世,功在千秋。在所有对文物古建筑的危害当中,火灾无疑是首当其冲。数据表明:2000年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6起,烧毁城楼一座、牌楼一座、古建筑5间。2001年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4起,烧毁大殿一座、古建筑165平方米。2002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4起,烧毁寺院一座、大殿一座、房屋65间,过火面积1865平方米。而最近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更是频频发生,令人痛心疾首。如2003年1月20日,作为世界遗产地的武当山发生火灾,名噪千年的遇真

宫主殿化为灰烬;2004年6月20日,具有700余年历史的北京护国寺发生火灾,其西配殿被完全焚毁。因此,目前我国文物古建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已经成为了各级消防主管部门任务的重中之重。 本文将从火灾科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讨论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与火灾动力学演化过程,并就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对策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 2.古建筑火灾危险性 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古建筑之所以毁于火灾,今天幸存下来的绝大多数古建筑也历经火劫,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古建筑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一)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 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耐火等级低。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成了"全干材",含水量很低,因此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T 692—2011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11-11-14发布2012-01-14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赵伟刚、邢柯枫、温宏民、刘志亮。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万民、郭华杰、贠怀宾、张宏涛、刘新兵、李志民、丁玮、康建国、牛少伟、刘正勤、康大生、梅红秀、王金玲、王新凯、于领、孟庆伟。 I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DB 41/T 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907-1986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物建筑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保留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的古文化遗址、石刻、石窟寺、古墓葬等;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保留有文物建筑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保管、陈列各类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建筑。 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3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4 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 3.5 1

论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

论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 —刘海峰 [摘要]:古建筑是古代建筑的简称,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一般是指始建时间较长远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物。在我国现存的古建筑文物是国家重要的历史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风格各异的古建筑是我国五千年文化的象征,是点缀在中国大堤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簿弱,消防难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文物古建筑“点多、面广、分布散”的特点,分析了文物古建筑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探讨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特性消防安全隐患措施对策一、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主要特性 (一)从古建筑的地理环境消防安全特性来看: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击、水源等,与现代建筑物的相关条件截然不同,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极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车辆难以通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二)从古建筑材料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来看:古建筑大多是以木材料或者砖木混合材料为主,均为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且极大部分已被开发成商业旅游景点,在古建筑的周围,一些居民利用古建筑

开设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火源管理松懈、电线乱拉乱接、线路开关随意乱设。从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条件上看,古建筑火灾特点具备了人员密集型场所火灾特点,在发生火灾时,除确保人员疏散、结构完整等安全目标外,还要尽量维护其特有的价值,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古建筑物在火灾发生几率上平均小于现代建筑物,但其火灾破坏性不论从时间、速度、程度上均远大于现代建筑物。 (三)从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来看:一是多数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内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除配有灭火器和消防水缸外,没有配备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些建筑未安装避雷防雷设施,达不到避雷安全要求。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跟不上旅游及商业发展规模和速度。古建筑区域消火栓建设滞后,消火栓的速度和质量令人堪忧,更新速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发展不平衡,消防设施建设所需经费还未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经费来源渠道少,来源方式单一,经费投入不能满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队伍发展等建设的需求。 二、存在的火灾隐患及原因分析 (一)文物古建筑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一旦引发火灾,容易造成火灾蔓延,从而增大火灾的损失或人员的伤亡。文物古建筑大多保留了其特有的民族风格,大部分采用彩钢瓦、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猛烈燃烧,最终导致“火烧连营”,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文物古建筑群分布密集,防火间距狭小。可燃、易燃物数

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正式 版

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加强领导,从严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依法承担所属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文物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并根据单位实际确定文物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

管理人、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建立防火档案,逐步改善防灭火条件。 五是加强宣传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群众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是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训练。 七是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 .严格生活用火管理严格生活用火管

古城古建筑防火安全及灭火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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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大型活动时燃放烟花爆竹,古建筑内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用作厨房、储藏室,祠堂宗庙,居民住宅内照明线路私拉乱接、任意拉接,以及古城区的家庭旅社、餐饮旅社……只要稍有疏忽,即可酿发古建筑火灾。如今年3月25日凌晨5点26分,古城老菜场南门坨一居民住宅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导致火灾发生,该区居民及时发现火灾报警,消防队官兵快速赶到火场扑救,才及时控制了火势,阻止了火势蔓延,未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木质结构,组群布局,容易火烧连营。现有的古城古建筑除少数为砖石外,多数以木结构为主,失火后火势蔓延迅速。像文庙、杨家祠堂、沈从文故居等古建筑,它们在布局安排上具有一种简明的组织规律,即以间为单位构成单座建筑,以单座建筑构成庭院,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形式多样的组群。其规模壮观,气势雄伟,但由于廊道相接,建筑物彼此相连,没有防火间距,建筑群内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既不利于安全疏散,又极容易造成星星之火顷刻成燎原之势,后果不堪设想。 四、无消防组织或消防组织不健全,缺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没有自救能力。现在古城古建筑在消防管理方面处于松懈状态,是引发火灾的最大隐患。有不少贵为"国家级文物"的古建筑,实际处境是消防管理人员不到位;诸如文庙、朝阳宫等古建筑,虽有值班人员,但因防火意识不强、资金缺乏等原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不落实,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有序和严格的防火管理成了一句空话。古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XX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免遭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XX国消防法》、《中华人民XX国文物保护法》、《XX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物建筑,是指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附属的重要建筑或者构筑物;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保管、陈列各类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建筑。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对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建筑 消防安全工作。古建筑群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消防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XX、旅游、建设、气象、林业、科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X围内,依法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每年应当从其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更新、维护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支出。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1、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古建筑管理单位对内应逐级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委员会,对外可建立防火联防组织。单位领导要成为防火负责人,并确定专职防火人员,组织邻近单位、企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实行联防协作,群防群治。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地建立起专(兼)职消防队,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开展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还应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尽量做到自防自救等等。 2、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必须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古建筑物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煤气管道;在生活区的炊煮炉灶与烟囱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禁止在供游人参观和举行宗教等;舌动的地方吸烟;对拜祭用的香火实行严格管理,香炉、焚纸炉应在殿堂门外的安全地方采用不燃材料设立,并有专人值班巡查,经常清灰;指定为宗教活动的殿堂如必须点灯,应固定在安全地点,把灯放置在玻璃罩内,并设专人看管。 3、按安全技术规程设置电器照明设施。在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安装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规范。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套金属管敷设,

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构件上;在殿堂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所用照明灯具不准靠近可燃;配线的主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输入,配线方式一般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并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 4、古建筑不准任何单位个人恣意占用作为他用。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准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搭建可燃建筑,或在殿堂内用可燃材料分隔房间,现有的必须督促其尽早拆除或搬迁;在古建筑范围内进行各种重大宗教活动和利用古建筑拍摄影视,以及进行危及古建筑防火安全的作业时,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批准。 5、提高耐火等级、降低火灾荷载。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准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搭建可燃建筑,或在殿堂内用可燃材料分隔房间,现有的必须督促其尽早拆除或搬迁;对重要古建筑的木构件部分宜喷涂透明防火涂料,以保留其原貌对各种纺织品饰物应用阻燃剂进行防火处理;对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在不破坏原有格局的情况下,宜适当设置防火墙、防火门以隔成若干防火分区。 6、防止雷击起火。重要的古建筑必须装置防雷设施,如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和避雷网。设置时在易受雷击的部位装设避雷带或避雷针,引下线不宜少于两根,其间距不宜大于18m。二类防雷古建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n。三类防雷古建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

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文档

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文档How to do a good job of fire protection documents of an cient buildings 编订:JinTai College

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讲话稿是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主张、见解,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本文档根据讲话稿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安全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好文物古建筑的防火措施呢?今天小泰为大家带来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 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 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 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

古建筑防火安全对策(标准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古建筑防火安全对策(标准版)

古建筑防火安全对策(标准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古建筑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等建筑,它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研究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宗教信仰的历史资料,是国家珍贵的文化遗产。它对于研究我国历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发展旅游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古建筑多为三、四级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低下,火灾荷载较大,如果发生火灾,火势较难控制,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加强对古建筑的防火管理,保护好古建筑不受火灾的侵害,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有关部门共同的职责。针对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古建筑火灾危险性 一、远离城镇,靠山缺水,扑救不利。大多数古建筑形体高大,坐落偏远,构建在半山腰或山顶,容易遭受雷击,而且方圆周围没有消防水源或距离水源很远,人烟稀少;少数在城镇附近的古建筑,也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 全保护工作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36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正式 样本

古建筑的防火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古建筑 管理单位对内应逐级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委 员会,对外可建立防火联防组织。单位领导要成为防 火负责人,并确定专职防火人员,组织邻近单位、企 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实行联 防协作,群防群治。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地建立起 专(兼)职消防队,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开展业务训 练,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 理规则》还应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 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尽量做到自防自救等 等。

2、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必须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古建筑物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煤气管道;在生活区的炊煮炉灶与烟囱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禁止在供游人参观和举行宗教等;舌动的地方吸烟;对拜祭用的香火实行严格管理,香炉、焚纸炉应在殿堂门外的安全地方采用不燃材料设立,并有专人值班巡查,经常清灰;指定为宗教活动的殿堂如必须点灯,应固定在安全地点,把灯放置在玻璃罩内,并设专人看管。 3、按安全技术规程设置电器照明设施。在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安装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规范。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套金属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构件上;在殿堂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电水壶等电

2016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2016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确定)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三、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用于参观、游览和经营场所的文物建筑,要切实采取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 四、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五、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六、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其他作为住宿、餐饮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内,严禁使用燃气,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七、严格大型活动管理 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要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八、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二)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情况;

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

浅谈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 作者:苏培明新闻来源:洛江大队点击数:2324 更新时间:2011-2-11 14:59:07 【字体:小大】【打 印】【关闭】 [摘要]俗话说“古建筑里面每一块砖都是历史”。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其艺术和科学的价值都是无法估量的。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是各个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就近期本人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结合国内部分古建筑发生的火灾情况,分析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同时参照国内外古建筑在消防安全保护方面的一些做法,针对洛江区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措施对策 古建筑是古代建筑的简称,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一般是指始建时间较长远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物。在我国现存的古建筑文物是国家重要的历史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风格各异的古建筑是我国五千年文化的象征,是点缀在中国大堤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的

消防基础设施簿弱,消防难题亟待解决。 今年以来,我区结合当前的消防专项治理,对多处文物古建筑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现就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及防火措施和对策进行探讨。 一、现存消防安全隐患 1、古建筑耐火等级普遍偏低。针对上阶段检查中,发现洛江区的古建筑绝大多数是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其耐火等级低于按照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分类,古建筑属于三、四级耐火等级。在现场发现大多数的古建筑是由柱、梁、屋顶等构件组建的,同时许多古建筑内还存放有绸缎、织布等易燃物品,一旦起火,很容易形成凶猛的火势,致使整个构架失去支撑能力,导致整个建筑物垮塌、烧毁。经过调查如今大多数古建筑多采用松、柏、杉等木材,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 2、许多古建筑周边缺乏消防水源。洛江区的古建筑分散在各个乡镇,且大多远离城区,建于洛江区周边环境幽静的缺少消防水源或远离水源的高山深谷之中,而我们的消防力量主要分布于城区。一旦发生火灾,设在城区里的消防队不能及时前往救助,再加上消防警力不足,装备比较落后,所以如果古建筑起火,往往只能望“火”兴叹。例如:1985年4月7日14时左右,我国甘肃省夏河县拉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王小晶 2008-10-29 【大字中字小字】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

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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