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技术规范(公布)

电气装置技术规范(公布)
电气装置技术规范(公布)

建筑电气施工技术规范

1.编制依据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1.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1.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编制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MDI工程中电气装置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变压器、母线、盘柜、电缆线路、电机、接地、照明等电气装置的安装,该工程中多数装置是防爆场所,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该工程中有部分电伴热系统,该部分方案的编制依据我公司施工过的沧化TDI施工经验。现场如有变动,再做修改和补充。 3.施工准备 3.1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工程中电气装置工程概况。技术员作好技术交底。 3.2配合土建做好保护管预埋及预留孔工作,保证其位置及尺寸正确无误。 3.3编制好施工用材料计划。 3.4做好施工用电准备工作。备齐施工用料及施工机具。 3.5与质检部门一起进行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工作。要求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图纸一致,并有合格证,同时应符合规范要求,做好检验记录。 4.质量及技术要求 4.1电力变压器的安装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 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 期检查、校验。 3工作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工作设计及有关 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工作。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 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对多台配电箱(盘)并列进行检测或检修时,手指不 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

得触摸连接螺孔。 7带电设备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检测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时,必须先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5:26:5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 年7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 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上。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 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删去了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中的第五篇“蓄电池篇”中的有关“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全部相关内容,因此种蓄电池由于其固有的缺点,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已不再采用,制造厂也不再生产,属于淘汰产品; 2 取消了原规范中“母线与台架”这一章,因原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适用于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的安装需要,故将此章取消,并将章节编排作了改动,将该章有关条文内容分别列入现规范的“蓄电池组安装”章节内; 3 补充了固定型防爆式及固定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安装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4 增加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安装”一章,并在规范其它有关章节条文中补充了有关镉镍碱性蓄电池的相关内容。这是首次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施工及验收列入国家级标准规范中,填补了镉镍碱性蓄电池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施工及交接验收无章可循的空白; 5 其它有关条文的补充修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 年12 月 第一章总则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结构图及说明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结构图及说明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是指建立适用于在交流电压50V至1500V及直流电压75V至1500V 的电气、电子设备、装置、器具的安全标准体系,以降低电击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由基础技术领域的电气安全标准和产品技术领域的电气安全标准 二个层次构成,其框架结构见下图: 基础技术领域的电气安全标准由规范、导则、指南,人机界面、标志、标识,术语、图形、

符号,电气设备安装与电击保护,着火危险试验,环境技术与环境条件分类,电气设备静电防护,低压设备的绝缘配合,外壳防护等级等9部分基础安全技术标准组成。 1、规范、导则、指南的标准有: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专业安全出版物的应用(IEC导则104);——环境方面—在电工产品标准中包括的环境内容(IEC导则109); ——多媒体设备安全导则(IEC导则112); ——家庭控制系统—安全导则(IEC导则110)。 2、标志、标识的标准有: ——安全标志和标识;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安全色; ——导线颜色或数字标识(IEC446)。 3、术语、符号、图形的标准有: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 ——电气安全的图形、符号。 4、电击保护方法的标准有: ——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IEC479-1,IEC479-2); ——特低电压(ELV)限值(IEC1201); ——电气、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要求(IEC536-1,IEC536-2);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529); ——检验外壳防护用的试具(IEC1032);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IEC114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IEC664-1); ——电气设备用双重绝缘的安全要求(UL1097); 5、着火危险试验方法(略)。 6、使用环境分类标准有: ——由保护装置特性确定不同使用场所的分类和电气设备的选用。

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100页

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100页)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10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 (90) 建标字第698 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 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为国家标准。自1991 年10 月 1 日起 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中的高压电器 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 年12 月30 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 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 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 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根据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增加了电压等级为 500kV 的高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的有关内容,使本规范适用范围由330kV 扩大到500kV 及以下; 2. 增加了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金属氧化 物避雷器等近年来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新采用的高压电器的相关内容;

电气施工技术要求

电气施工技术要求 电气部按SEI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以及相关的规范及附件进行施工验收,当业主、设备厂家和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执行。主要技术标准细节如下: 1 接地装置安装 1.1.新敷设接地网与原有接地网贯通,接地极埋深0.8米以下 1.2.所有正常不带电金属外壳及图纸中要求的接地点均应可靠接地。进行各点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值的要求(R≤4欧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接地电阻值满足不了设计要求值时,应增加接地极或增加降阻剂用量。 1.3.接地电阻值的测量,必须在晴天之后三天进行,接地电阻值的测量应采用恒电流电压测量法。 1.4.接地线与设备的连接应有断接卡且用螺栓连接并符合规范要求,连接后必须做导通性试验,确保设备的可靠连接,并做好记录。 1.5.接地线之间、接地线与接地极之间如采用卡套连接,必须卡连牢固,如采用焊接,焊缝应双面焊,焊缝应密实,无假焊、气孔,表面应光滑,焊后应清除焊渣并沥青防腐,焊缝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00mm(符合规范要求)。 1.6.回填土必须使用电阻率较低的细土,并夯实。 1.7.接地极、接地线回填时,须经质监站和招标单位确认。 1.8.接地线施工应分段施工、接地线敷设完之后,应尽快回填并夯实。 1.9.接地装置安装时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执行总承包商的安装及验收标准和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变压器安装 2.1.变压器运输前,必须查看运输道路,应满足汽车运输的要求,必要时,运输道路应铺盖碎石、细砂子,汽车运输时必须封车。 2.2.运输吊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统一指挥。 2.3.电缆、母线槽同变压器连接时,不应给变压器出线端子施加额外应力。 2.4.附件安装应按生产厂资料要求进行。 2.5.变压器应可靠接地。 2.6.本装置采用全密封节能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因此安装前无需吊芯检查。 2.7.变压器投运前必须按规定做交接实验且符合要求. 2.8.变压器(10/0.4)运行时,二次测必须接地。 2.9.变压器第一次投入时全电压冲击合闸,冲击3次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励磁涌流不引起保护装置误动。 2.10.变压器并列前先核对相位。 2.11.带电后,检查本体及附件所有焊缝和连接面,不应有渗油现象。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工厂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厂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分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分厂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设备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b)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执行、人员无违章; c)设备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d)电气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e)电气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等。 4.2 电气工作人员要求 4.2.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疗部门(医院)的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电气工作条件要求,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见习或学徒期满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术等级的电气工作。 4.2.3 安全主管部门应向每名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执行操作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重新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4.2.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未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4.2.5 工程设备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站(所、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等人员,应按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当地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4.2.6 参加电气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气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在电气人员的严格监护下参加指定工作;外单位派来支援电气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介绍与工作有关的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在完成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GB 50255—96 GB 50256—96 GB 50257—96 GB 50258—96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4—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电气工程技术要求

电气工程 1、垂直或水平系统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要求做防火封堵。 2、主干桥架引至负荷设备的缆线(桥架的分支)要求全部采用电缆桥架敷设,不允许采用钢管做分支连接,即:电缆桥架贯通始末端;电缆桥架端头应做封闭处理;电缆桥架配件(弯头,三通,四通等)要求购买成品。 3、电缆桥架、母线、配电箱、柜的安装应严格遵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4、材料设备应严格依据图纸选出,如有必须修改应严格遵照设备品牌表中列举的品牌,及时沟通并得到甲方的认可,材料品牌表以外的设备品牌需经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5、所有穿越防火分区的线路、管路敷设完毕,应将孔洞用防火材料封堵。 6、普通电缆桥架及金属线槽均为热镀锌处理,耐火桥架或线槽均为内加防火板外刷防火漆处理,双电源公用桥架中间要加隔板。 7、材料要提供封样,所有设备材料、设备的选型均应是优质、先进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低端或即将淘汰的产品。 8、所有电气工程材料生产配套单位的资料应上报甲方审批认可。 9、所有电缆头要求塑封处理。 10、漏电防火集中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中心,本工程包括漏电报警装置信号引至消控中心的集中控制器的管线及集中控制器的采购安装。 11、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图纸和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执行。 配电箱、柜部分 (一)低压配电箱、柜生产技术要求 1、严格遵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和给出的设备型号生产,不能随意更改。 2、控制系统、送风、排烟按标准图集99D303.2和常规做法;潜水泵控制回路按标准图集01D303常规做法;不得简化,严格按图纸要求满足使用要求。 3、控制箱、双电源箱盖板应设置功能性信号灯,显示工作状态,并具有远程操作和就地控制功能,其端子馈出应足以满足其它系统接口数量。 4、配电箱、柜主开关下返及双电源下口均应以铜排相连,并制作三层铜排后,依据塑壳断路器用铜排接引,微断用BV导线接引,其导线截面严格按图纸馈出回路截面平方数进行连接。 5、配电箱、柜主开关上端接线应保证图纸所示线、缆的正常接入,必要时作出铜排。

企业安全技术规范

企业安全技术规范 1

安全技术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各道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起重机械作业、基建工作,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交通运输的安全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安全范围。 2 总则 2.1 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为实现”四个为零”的目标,确保全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及生产的正常运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2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员工(包括合同工、合约工、临时工及我公司招聘的基建、设备维修工作人员)。 3厂区、道路 3.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 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信号装置。 3.2因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井口和走台应该设有围栏或盖 板。走台的围栏不低于0.9米,并需加设档脚板。 3.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品的堆放,应该不防碍通行以及装卸 时的便利和安全。 3.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保持完好,如果损 坏或者有危险的隐患,应该立即修理或停用。 3.5电网内外部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面3.5米以上的 电网可不装护网)。

3.6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员工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 能小于1米,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3.7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清洁、光线充分,采光不要遮蔽,工作地点的局 部照明的亮度应合乎操作要求,光线不要太刺眼。 3.8经常有水或其它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排 水沟应该加盖,而且要定期疏通。 4电气设备 4.1不是正式电工或电气技术人员,不准自己安装或维修电器设备。 发现电器设备异常或损坏,应及时通行电工检查维修。 4.2维修电工和电气技术人员,应带头严格遵守电器设备安装维修规 定,并对电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应及时更换或停止使用。 4.3运行中的一切电器设备,修理时必须停电,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 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如果必须带电工作的,应设专人监护,并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4.4车间内外的电灯、电线插座、开关等应该固定安装,不得随便移 动。电气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乱动。 4.5电线上不得晒晾衣服及其它杂物;电柜、电开关及电气设备周围, 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清洁。 4.6所有电气设备不得用湿布抹,更不可用水冲洗;清洁电气设备前一 定要切断电源。 4.7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自动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电气设

电气装置项目技术文件(10.10)

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技术文件 电气装置项目(征求意见稿) 一、竞赛内容 电气装置项目职工组竞赛内容参照现行《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二级,学生组竞赛内容参照现行《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结合《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项目技术说明》以及企业生产实际和院校教学实际制定,知识点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本项目学生组只进行操作技能比赛,不考理论。 (一)理论知识竞赛 1、试题范围 电路基本知识、数电、模电、传感器、电力电子、PLC、电机电控、电器基本知识、供配电、变频器、现场总线、步进、伺服、触摸屏、交直流调速、安全用电、标准规范等以知识点,以及电气设备安装工艺规范国家标准。同时,还涵盖低级别的考核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2、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3、竞赛时间及方式 理论竞赛时间为90 分钟,采用闭卷形式使用答题卡答题。参赛

选手自带答题用计算器、2B铅笔、橡皮、深色钢笔或水笔。 4、命题方式 国家题库抽取与专家命题相结合。提前60天左右公布一定数量的样题。正式比赛时,样题内容占70%左右,专家封闭命题占30%左右。样题另行配送至各市大赛筹备委员会技术部。 5、计分方法 卷面满分为100分,得分乘以20%计入总成绩。 6、主要参考资料 《电气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 年修订)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2009 年修订) (二)操作技能竞赛 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竞赛内容及要求如下: 1、竞赛内容 本竞赛项目由二个模块组成,模块1——电气设备安装;模块2——装置测试。 (1)模块内容 组别模块名称内容及要求 职工组模块1——电 气设备安装 1、该模块主要由选手在工作间的一面或两面墙上, 根据竞赛图纸要求,完成设备、器材、器件的安装, 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2、该模块选手要完成部分室内照明系统电路图、工 业控制线路的补充设计任务。 3、该模块要求选手根据要求编写PLC程序、触摸屏 界面程序,设置变频器、步进或伺服驱动器参数,并 进行系统调试,使装置运行符合控制要求。

电气施工技术方案

第一章综合说明 1 主要图集、规范、法律、法规依据 主要图集一览表 1 《利用建筑物金属作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主要国家标准规范一览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2设备安装概况一览表 本工程电源由室外箱变提供 220v/380v低压电源,经一层后 分配至各用电点;消防水泵、消 防风机、消防控制室、消防应急 照明、生活水泵,排污泵等为二

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LED 走道、楼梯间、电梯前室及主要出入口处设置自带蓄电池供电式

3 工程施工范围 机电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待定(界定土建总包和精装修工程范围)。

第二章工程特点、重点分析及对策 根据工程图纸,对本工程特点、重点部分的认识和拟采取的施工对策如下: 1 厂区内有多家在施单位,计划管理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工程为公建项目,工期紧、施工作业面小、品质要求高且施工中厂区有多家单位交叉施工。与各承包商积极进行工作界面的协调是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的重点。 施工对策: (1)互通进度计划,联合制定总体进度计划。绘制出现场各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的平面位置图。 (2)本工程与室外各种专业管线有多处接驳点,施工过程将需要相互接驳的部位和工序确定,采用列表的形式一一列明,并附总图一张,图中表明上述所有部位和工序,确保按照设计无遗漏并及时做好室内外管道的接驳。 第三章主要施工方案 1预留预埋 1.1电气工程预留预埋 (1)所有配管工程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暗配管应沿最近的路线敷设管路。 (2)管路超过下表长度,应加装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 30米 米 (3)暗配电线管路与其它管道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

128-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本技术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各类电气产品的专业安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并应将技术规范中的必备安全要素,结合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性补充相应数据、规定和专用要求。 列入《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录A中的标准是满足电气设备必备安全要素的、不注日期的各专业产品的符合性标准,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霜秋、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刘江、季慧玉、罗怀平、包革,刘文、蔚红旗、赖静、项雅丽、欧惠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引言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期望在人,环境和产品之间的安全总水平得到最佳平衡,使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最大程度减少对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害的风险,并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了电气设备共性安全要求,具体产品安全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两者配合使用。 本技术规范由必备安全要素为技术主体的正文和列有各类符合性标准的规范性附录A构成,其正文与规范性附录A的关系是要求与符合、被认可的关系。 导电材料、绝缘材料、软电缆、软线等电工材料是安全必备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符合上述规定的电工材料标准也列入规范性附录A。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仅提出安全必备要素中的数据、限值或允许值、技术要求及防范措施等共性的原则要求,而具体详尽的要求和措施在列入规范性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准中补充、完善. 必备安全要素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方法由列入规范性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准规定。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和开发公司对项目质量的要求做适当调整) 一、基本技术要求 1、本工程必须实现的技术功能:_住宅的基本功能 2、本工程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 J73-9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1-95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 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技术规程SJG 06-199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15-19-97、_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GB50168-92、GB50169-92、 GB50170-92、GB50171-92、GB50182-93、GB50182-93、GB50254-96、 GB50256-96、GB50257-96、GB50257-96、GB50258-96、GB50259-96、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310-88、 施工应主要根据以上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 3、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有关规范组织施工,解决住宅施工通病,杜绝渗漏。 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土建及室外工程 第一条屋面工程 1.1.屋面施工做法:

1.1.1.上人平屋面构造做法:(露台) (1)10mm厚铺地缸砖面层,用干水泥擦缝,设分格缝≤2m×2m,留10mm宽缝,填1∶3水泥砂浆 (2)撒素水泥面(洒适量清水) (3)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嵌PVC防水油膏 (4)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30kg/m3) (5)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2%(累计)并压平,最薄处20厚 (6)4厚APP防水卷材(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7)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高度至少250 (8)C20细石混凝土找坡1%并压平(最薄处20厚) (9)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 2.非上人平屋面构造保温做法:(主楼屋面) (1)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嵌PVC防水油膏 (2)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18kg/m3) (3)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2%(累计)并压平,最薄处20厚 (4)4厚APP防水卷材(满贴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5)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至少250 (6)C20细石混凝土找坡1%并压平(最薄处20厚) (7)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3.非上人平屋面构造不保温做法:(核心筒塔楼屋面) (1)15厚1:2水泥砂浆粉面抹光 (2)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嵌PVC防水油膏 (3)4厚APP防水卷材(满贴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4)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至少250 (5)C20细石混凝土找坡2%并压平(最薄处20厚) (6)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4.种植土屋面:(汽车库顶板) (1)250-400厚种植土 (2)聚脂无纺布滤水层(120G/M2),四周上翻100高,端部通长用粘结剂 50 高 (3)80厚粒径15-20陶粒排水层

电气安全要求

编号:SM-ZD-20016 电气安全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气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2.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3.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4.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当提升机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6.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

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16:17: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8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2月30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适用范围扩大到电压为500kV; 2 补充了铝合金管形母线和封闭母线的相关内容; 3 与国家现行标准相协调,修订了室内、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4 硬母线螺栓紧固连接的搭接面的质量检验,取消了沿用多年的用塞尺检查的落后方法,规定采用力矩扳手紧固螺栓,强调对接触面的加工质量要求; 5 明确规定用性能较好的“电力复合脂”替代沿用多年的“中性凡士林”; 6 肯定了一些对保证施工质量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相应淘汰了一些比较落后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如:硬母线的弯制应采用冷弯而不得采用热弯,铝及铝合金母线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不宜采用氧焊和碳弧焊等; 7 软母线与线夹的连接规定应采用液压压接或螺栓连接,在电厂升压站或变电站不推荐爆炸压接的施工工艺; 8 其它相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善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89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硬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穿墙套管等母线装置的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86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发电、供电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适用于外单位在集团公司内部基建安装等项目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供电 是指提供给用电设备电力的输电、变电、配电的全过程。 2.3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集团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子公司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有关电气业务部门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站、队、所)班组,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所以及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l.0.3条防爆电气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1.0.4条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齐全; 二、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三、防用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 第1.0.6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尚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尚应事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第l.0.7条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现场清理工作结束; 二、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在埋有电气管路的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明测量电气管路引出口坐标的标高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三、会使防爆电气装置发生损坏或严重污染的抹面或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 四、电气装置安装用的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应符合设计。 第1.0.9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完毕,土建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造成建筑物个别处的缺陷,应进行修补或粉刷; 二、电气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的抹面。 第1.0.10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除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其它各篇中本篇未作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l.0.11条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镀锌制品。 第1.0.12条电气装置在施工与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四、按本规范规定提交的技术资料的文件,是否齐全。 第1.0.13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级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及其区域范围的划定见附录二和附录三。 第二章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 第一节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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