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规范操作安全管理标准

中烟摩迪(江门)纸业有限公司

叉车规范操作安全管理标准

叉车规范操作安全管理标准

目的

本安全管理标准用于指导公司叉车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本安全管理标准适用于指导本公司汽油叉车、电瓶叉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职责

1. 2.

适用范围

3. 制定依据

3.1.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2.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3.3.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

4.2. 叉车操作人员日常保养内容:

清洗叉车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 滤清器

污垢和粉尘。

4.1. 叉车操作人员:

a) 正确驾驶、操作叉车,确保人身安全、叉车操作安全及货物财产安全。

b)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授权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操作资

格证, 并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c) 叉车操作人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严禁超

性能使用叉车。

d)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谨慎驾驶,在操作叉车时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使用对 讲机,

不得用叉车作危险的动作。

e) 确认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叉车禁止超速、超高、超重行驶,禁止急刹车、 急转

弯。

f)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叉车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

好,禁止叉车带病行驶。

g)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a)

e) 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f) 禁止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禁止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

部件。

4.3. 叉车维修保养:

a) 根据叉车运行情况,联系维修保养承包商进厂维修,并记录所维修的内容。

b) 叉车如有重大的改进或改造,必须用文字通知到每位叉车操作人员,并保存与

改造相关的技术文件。

c) 定期安排维修技术人员对叉车进行润滑、紧固保养工作,重大改动必须征得维

修保养承包商的同意,未经维修保养承包商同意,不得改动。

d) 安排维修技术人员跟踪维修保养承包商每次进厂维保,审核并收集每次维保的

资料和表格。

检查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 螺钉各

部位的紧固情况,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

检查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 泵、发动

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

油缸渗漏情况。

b) c) 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d)

4.4. 叉车安全作业监督:

审核叉车操作人员操作能力,审核叉车操作人员操作资格。

a)

b) 制定叉车安全操作规则并监督执行。

c) 发现叉车操作人员操作违章,立即调查呈报。

d) 定期对叉车进行专业检查,确保叉车设备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5. 内容

5.1. 叉车驾驶操作十不准”:

a) 不准超速行驶;

b) 不准疲劳驾车;

c) 不准抢道行驶;

d) 不准与行人抢行;

e) 不准无证驾车;

f) 不准载人行驶;

g) 不准超载、偏载;

5.2. 检查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货叉、轮胎及各种安全

附件是否正

常。

叉车加油或更换专用石油液化气瓶时,叉车必须熄火。叉车不得驶入石油

液化气站,更换工业石油液化气瓶时,必须用手推车运送空瓶和满瓶。

5.3. 启动

a) 叉车经过检查正常后,才能开始启动。h) 不准野蛮驾驶;

i) 不准改动安全附件;

j) 不准驾驶带病车。

a) 检查燃油储油量、电量、及各润滑油量;

b) 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c) 检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d) 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紧固部位是否达到规定值;

e) 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f) g)

b) 叉车启动后,检查起动声响、电瓶电路、运转及各仪表工作确认处于完好状态,

试验音响、灯光信号、制动性能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c) 叉车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在启动与行走时应发出信号,确认安

全后鸣笛起步。

d)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

e) 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已进行修理,应停止叉车并通知机械维修人员检查

确认,机械维修人员不能维修时,通知维修保养承包商进厂维修。

f

驾驶室里不得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

)

5.4. 行驶

a) 空载时在厂区道路上不超过15公里/ 小时,作业区域内、厂房内不超过10 公里/ 小

时。进出厂房、车间大门、仓库内及载货倒车行驶时不超过5 公里

3公里/ 小/ 小时,转弯、交叉或狭窄路口、走行转向等复杂情况时不超过时。

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b) 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

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c) 载货时上坡正向行驶,下坡倒向行驶,坡道上行驶时不得转向。空载时货叉距地面200-

300 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 毫米, 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d)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

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禁止跳上、跳下叉车。叉车货叉、托盘上禁止乘人。

e)进出作业区域大门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

具有一定的间隙。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f)禁止野蛮操作及突然操纵手柄,禁止突然地起动、制动、转向或猛加油门,以防造成货物

坠落或叉车倾翻,禁止急停、急降货架。

g)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

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h)确保叉车与路边或平台边缘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叉车跌落。

i)在狭小空间或场所转弯时,必须注意叉车尾部摆动,防止叉车尾部撞击货物。

j) 禁止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操作叉车时,必须将身体置于护顶架之下,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体之外。

5.5. 装卸、搬运

a)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

头, 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货物的一 面应贴靠在挡货架

上。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或木托盘内,防止掉落。叉 车所载货物不得遮挡操作人员视线,如出现遮挡操作人员视线时应倒车缓 慢行驶。

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 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幵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

装卸集装箱或箱式车辆内的货物时,斜台的活动搭板必须搭在集装箱或箱

式车辆的箱板上。

集装箱或箱式车辆的 后轮必须用三角档块阻挡,否则不

能装卸。

不准用单货叉装卸货物;

不准利用惯性高速叉取货物;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不准利用溜放货物装卸;

不准利用冲击力装卸货物;

不准用人来平衡货物重量;

不准将货物长时间悬于空中; b) c) d) e) 叉车装卸“十不准”

不准用货叉尖挤推货物或提升货物;

不准用叉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不准用叉车推拉货物。

56堆码

叉车只可以搬运重量在额定起重量以下的货物;超负荷搬运时,转向就无 法控

制,后轮极易离地,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叉车堆垛时必须确保货物排放得安全和稳固,货叉要准确地插入托盘,同 时使货

物重心与叉车中心保持一致,否则易引起货物坠落,叉车倾翻。

货物高度不能超过挡货架,否则易引起货物向操作人员方向滑落,司机可 能会被

货物砸伤。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 1米内禁止有人。

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注意货

物平衡,同时尽量放低货物;配备适当的加长加宽货叉架;使用尺 寸和强度均合适的托盘来承载货物;确保货物固定在托盘上,并具有合适 的形状。货物超宽时,行驶时要注意避免碰上路边两侧的物体。

a) 禁止超载、偏载行驶。禁止偏载堆码。

b) 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C) d) e) f)

g) 当起升货物或开动叉车前,应将门架后倾到位,以稳定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

可前倾;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叉车处于倾斜状态时,不要装卸货物。

h) 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

5.7. 停车

a) 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

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将刹车制动踏板踩到底,切断叉车电源电

路,叉车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b) 禁止将叉车停放在有易燃物附近的地方、紧急通道、出入口处、消防栓附

近和影响消防通道的地方、消防设施旁。叉车必须停放在不妨碍交通安全

的地方停车。

c) 门架稍前倾,货叉自然放下,将叉车货叉降至地面,关闭钥匙开关并取下钥匙。

d) 禁止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

驶位置。

e) 停止叉车时,在关闭电源后,务必将叉车钥匙取下。

5.8. 充电

a) 电池充电时会产生氢气,氢气是一种极易燃烧的气体,充电必须在宽阔、通风良

好并且远离火源的地方进行。

b)充电时必须停止叉车,取出叉车钥匙,打开电池护罩,充电时不得进行升降或倾

斜操作。

c)充电完毕,必须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禁止将充电

器插头随意放在地上。

d) 防止充电设备受潮,禁止过度放电,不要将叉车使用至不能移动才停止,当电池

容量报警指示灯连续闪烁时,蓄电池就需要充电了。

5.9. 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倾翻时千万不能跳车。

叉车行驶中,如电控器失控,则应关闭叉车总电源及时断开总电源。

记录

6.

叉车安全检查表》

叉车运行交接班记录》

叉车维修记录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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