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硕重要问题和知识点整理

2020法硕重要问题和知识点整理
2020法硕重要问题和知识点整理

一、理论争议为何会存在?

法律具有稳定性,而现实社会快速发展革新,任何法律,无论字数多

少,都无法穷尽现存及未来的一切社会现象。此外,有的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不同的观点,即法律有未尽之处而引起了争议。

由于理论争议的存在,导致出现一些案情几乎一致但最终的裁判却存

在差异的实践,各位同学或许也能发现,自己在学习的过程中,可能对某一知识点理解不够,然后去查司法案例,会发现不同地方的裁判不完全一样。

二、法律硕士专业课当中的理论争议如何处理?

有同学学过法律,可能对一些难点法律问题有较多的研究,但会发现,

个别知识点会和法律硕士的官方教材有冲突。文运法硕建议各位同学,如果遇到理论争议,而这个理论争议的知识点在往年的真题中出现过,那我们必须以法律硕士真题的官方答案为准。如果理论争议的知识点,没有在往年的法硕真题中出现,那只能采取主流观点,至于什么是主流观点,就需要关注某个学科的最核心的学者的观点。当然,法律硕士当中的理论争议有,但其实并不多,各位考生不需要过于担心。

三、较为典型的理论上存在冲突的几个知识点

第一个:节选自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

一书。

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35题如下:

甲在2005年与乙登记结婚,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2015年甲与乙协议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不成立

【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甲与丙结婚时,属于重婚,因此当时甲与丙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为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可能很多考生对

本题有疑问,《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很多考生看到《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就认为本题答案应该选择A,但是,文运法硕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对“法定的无效婚姻消失的情形”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

一般认为未达法定婚龄和疾病婚姻属于相对无效,近亲婚姻和重婚属于绝对无效。也就是说,有些无效婚姻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因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除等情况,可以认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存在阻却事由,即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如未达法定婚龄者已达法定婚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这时对提出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而近亲婚姻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重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被认为属于绝对无效。现实当中确实有一些司法判例对构成重婚的,在重婚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涉嫌重婚的婚姻无效的,法院并没有支持,但也有很多司法判例宣告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虽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宣告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但阻却事由是存在于所有四种婚姻无效情形还是仅适用于部分情形,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就重婚而言,能否因前一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合法化呢?我们认为不能,因为重婚行为违反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更是严重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且我国刑法直接对重婚行为进行了规制,重婚行为从性质上不应当存在阻却事由,产生从违法到合法转化的问题。故此,无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时,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存在一个婚姻关系,都应确认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本案中,即使甲与乙的合法婚姻已依法终止,甲与丙的重婚的婚姻关系仍为无

效。最终答案为B,出题认应该采取了和文运法硕上述一样的思路去命制本题。C错误,因为可撤销的婚姻只有受胁迫结婚,而题干给出的是重婚。

D项也错误,成立和是否有效是两个概念,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当然成立。

第二个知识点:节选自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一书。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10题如下:

甲公司将3000公斤生产废料直接倒入河中,该废料遇水反应生成毒气,毒气随风飘至附近数个村庄,致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构成()。

A.污染环境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A

【解析】所谓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甲公司明知将生产废料直接倒入河中会因此产生毒气,污染环境,而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显然属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和倾倒有毒物质行为。该行为产生的毒气造成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显然,甲公司的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A选项正确。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公司并不是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而是违反防止环境污染的规定,向河中倾倒生产废料,严重污染环境,B选项错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是“投放”,甲公司不是投放,而是倾倒、排放,所以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C选项错误。甲公司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选项错误。

法硕专业考研考前的知识点

法硕专业考研考前的知识点 法硕专业考研考前的知识点 一、法硕考试科目,题型和分值比例 (1)专业基础课 刑法75分 民法75分 题型分值分布: 题型分值备注 单选题20分通过案例的形式来考察 多选题10分 简答题12分相对简单,答案在书本上。 辨析题8分会有对一些俗语的辨析,从民法的角度辨析 法条分析题10分对给定的法条进行分析,制度、罪名等 案例题15分给定案例,有具体的情节需要对各种案例的答题方法有一个总结。 (2)专业综合课 法理学60分 题型分值 单选题27分 多选题

简答题8分 分析题10分 论述题15分 宪法学50分 题型分值 单选题32分 多选题 简答题8分 分析题10分 分析题10分 中国法制史40分 题型分值 单选题22分 多选题 简答题8分 分析题10分 二、法硕复习时间规划与导学 (1)3-6月基础阶段根据基础班的课程,完成第一轮的复习,看书《法硕考试指南》2-3遍,熟悉60%的知识点,熟悉知识体系、知识框架。 (3)9-11月强化阶段II跟随课程进行第三轮复习,配合辅助用书,配套练习,总结答题技巧,掌握90%以上的知识点,强化理解法条,案例分析笔记成型,开始强化记忆。 三、专业课各科特点,复习方法

1、刑法学:刑法学逻辑性强,结构清晰,首先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部分又可以分为犯罪论和刑罚论,分则部分则根据犯罪客体的 不同分为十大类犯罪。“重点恒重”是刑法学考试的最大原则,也 就是说刑法学部分的中带你是不变的,相来讲,总则无疑是最大的 重点,总则中的犯罪论又是重点的重点。 对于刑法学分复习,总则部分由于含有一定的理论知识,考试应当在掌握我国刑法规定的基础上了解理论背景对分则的重点罪名则 是要在掌握其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注意各个相似罪名之间的区别与联 系对于修正案部分,其实可以将之并入重点罪名中来学习。 由于民法是一个理论知识的还有,掌握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非常重要: 其次,建议考生在一开始一定要牢牢掌握基本概念,一般来说,掌握了其基本的含义也就能从中得出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了。在 掌握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掌握各个制度的具体规定。 实际上,法理也是来源于生活之理,用生活之理来阐释法学之理,理清思路,把握知识线索,法理学的理解和学习就会势如破竹。法 理学的知识线索:概念——被指和特征——来源与演进——作用及 局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解 释与推理——法与社会。 4、法制史与宪法:法制史和宪法在复习备考中一直被广大考生 所忽视,认为到最后背一背就可以。这中想法大错特错。 宪法和法制史的知识虽然是以记忆为主,但是单纯的记忆并不能很好的掌握知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首先法硕的复习一定要结合真题与大纲,其次要多注意归纳和总结。第三,要多做题。 四、法硕复习参考资料 (1)必备的用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中政治必修一至必修四选择题必背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 神奇的货币 1.基本属性:使用价值(物的有用性)和价值(人类劳动)。 2. 有使用价值的并不一定有价值,有价值的东西一定有使用价值。 3. 国家有权发行纸币,但不可以任意发行。 4. 国家可以规定纸币的面额,决定一定时期内发行多少纸币,但无权规定纸币的实际购买力。 5. 货币供应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为限度。 6. 通货膨胀:如果货币的供应量超过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就会导致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纸币贬值)。 7. 货币的基本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8. 信用卡:能减少现金的使用(但不能减少货币的流通),简化收款手续,方便购物消费,增强消费安全(并非十分安全),给持卡人带来诸多便利。 9. 汇率的变动对进出口的影响。本币升值,有利于进口,有利于对外投资,有利于出国旅游和消费,不利于出口和吸引外资。 10. 美联储加息,对于国际资本来说,会流向收益高的地方,进而导致其他国家资本外流。 第二课 多变的价格 1.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与个别劳动时间无关。 2.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3. 一般说来,商品价格上升,人们会减少对它的购买;价格下降时,人们会增加对它的购买。 4. 一般来说,某种商品的价格下降,生产者获利减少,这时生产者压缩生产规模,减少产量;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生产者获利增加,这时生产者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量。 5. 价格的变动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影响小(需求弹性小);对高档耐用品的需求量影响大(需求弹性大)。 6. 市场决定价格与价值决定价格是一致的。 第三课 多彩的消费

2016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7)

2016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 分析(7) 防卫过当 孙明亮,男,19岁。某日晚8时许,孙明亮陪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见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某某、张某某,郭鹏祥对陈某某拉扯纠缠。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即分头逃跑。孙明亮和蒋小平分别追赶不及,遂返回将陈某某、张某某护送回家。此时,郭小平、马忠全到平凉市运输公司院内叫来正在看电影的胡维革等四人,与郭鹏祥会合后,结伙寻找孙明亮、蒋小平,企图报复。当郭鹏祥等人在一小巷内发现孙明亮、蒋小平,即将二人截住。郭鹏祥上前质问孙明亮、蒋小平为啥打人。蒋小平反问:人家女子年龄那么小,你们黑天半夜缠着干啥?并佯称少女陈某某是自己的妹妹。郭鹏祥闻听,照蒋小平面部猛击数拳。蒋小平挨打后和孙明亮退到附近街墙旁一垃圾堆上。郭鹏祥追至垃圾堆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照迎面扑来的郭鹏祥左胸刺了一刀,郭鹏祥当即倒地; 孙明亮又持刀对空乱划了几下,便与蒋小平乘机脱身跑掉。郭鹏祥因被刺破左肺、胸膜、胸动脉等器官.失血过多,于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题] 孙明亮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否负刑事责任? [分析] 孙明亮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理由是:(1)孙明亮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郭鹏祥等人拉扯纠缠少女被孙明亮等人制止后,又返回寻衅滋事,继续实施不法侵害,孙明亮等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2)孙明亮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郭鹏样等人虽然实施了不法侵害,但强度较轻,只是用拳头殴打,而孙明亮防卫时则使用弹簧刀照郭鹏祥的胸部刺一刀,将其刺死,其防卫的手段、强度都明显大大超过了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并且造成了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结果,属于防卫过当。(3)本案不适用刑法规定的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郭鹏样的侵害行为没有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仍属于比较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假释期犯罪 罪犯朱庆,1994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10月,监狱根据朱庆悔改表现,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审核了朱庆在狱中悔改表现及有关证据材料启,依法裁定了可以假释,其假释考验期自1996年11月3日至1998年11月2日止。但朱庆被假释出狱后,在本村及邻村撬门破锁盗窃作案5起,窃得财物价值1800多元。 [问题] 法院应对朱庆如何处罚? [分析] 在假释期内又犯罪法院应对朱庆撤销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

2017法律硕士法理学必背简答题汇总

2017法律硕士法理学必背简答题 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学本质的学说。 答:马克思主义法学同以往法学的根本区别,主要有下列几点: ①以往法学中,有的认为法与经济无关,甚至说法是决定经济的;有的虽也承认法与经济有关,但否认经济对法的最终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②以往法学在不同形式上否认法的阶级性,甚至认为法是超阶级的全民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③以往法学也承认实在法是国家制定的,但由于他们往往把国家说成是超阶级的,把国家制定的法律说成是社会公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分析了社会阶级的关系,认为一定阶级的国家和法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它所制定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 ④剥削阶级法学大都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法并不是超历史的,既不是永恒存在,也不是永久不变的。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当法存在的时代,它又随着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政权性质的变迁而变迁。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随着国家的消亡,法也将趋于消亡。 2、法的基本特征。 答:(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3、简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答:(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4、简述资本主义法的特点。 答:资本主义法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是与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因此,资本主义法体现和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与前资本主义法相比,资本主义法具有以下特点。 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2.维护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资本主义法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手段保证代议制政府的有效运行,具体体现在三项制度中:(1政党制。(2普选制。(3分权制。 3.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 5、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和特点。 答: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教师资格证教育知识及能力选择题必考知识点

选择题必考知识点 中学生心理发展 (一)中学生认知发展的理论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 理论核心:“发生认识论” 图式、同化、顺应、平衡 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 感知运动阶段(0-2岁) 前运算阶段(2-7岁) 具体运算阶段(7-12岁) 形式运算阶段(12-15岁) 维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理论 “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心理发展的实质是“内化说”;最近发展区。(二)中学生认知发展特点 注意发展特点 无意注意与有意注意的发展和深化: 无意注意不断发展和深化,兴趣爱好逐渐稳定,注意的发展始于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占有优势地位; 注意特征存在个体差异。 注意品质的全面发展: 注意稳定性提高,但发展速度相对较慢; 注意广度接近成人; 注意分配能力还不够成熟; 注意转移能力缓慢增长。 记忆发展的特点 记忆的容量日益增大,短时记忆广度接近成人; 对直观形象的材料记忆优于抽象材料,图形记忆优于词语; 有意记忆和抽象记忆逐渐占主导地位; 理解记忆成为主要记忆手段;

抽象逻辑思维逐渐占主导地位。 思维发展的特点 抽象逻辑思维逐渐处于优势地位; 形式逻辑思维逐渐发展,占主导地位; 辩证逻辑思维循序发展。 语言发展特点 对字词概念的理解逐渐能够把握本质; 对语法结构的掌握逐渐丰富; 语言表达能力迅速提高。 (三)情绪 情绪基本分类:快乐、愤怒、恐惧、悲哀 情绪状态分类: 心境:人比较平静而持久的情绪状态,具有弥漫性和长期性。 激情:一种强烈的、爆发性的、为时短促的情绪状态。 应激:人对某种意外的环境刺激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 情绪理论 詹姆士—兰格理论 强调情绪的产生是植物性神经系统的产物,认为情绪是内脏器官和骨骼肌肉活动在脑内引起的感觉。 坎农—巴德学说 情绪并非外界变化的必然结果,情绪产生的中心不在外周神经系统,而在中枢神经系统的丘脑。 阿诺德的“评定—兴奋”说 强调情绪来源于大脑皮层对情境的评估。 刺激情境—评估—情绪; 大脑皮质的兴奋是情绪行为的最重要的条件; 从外周来的反馈信息,在大脑皮层中被估价,使纯粹的认识经验转化为被感受到的情绪。 沙赫特的两因素情绪理论

法硕考研:《刑法》必备知识点

法硕考研:《刑法》必备知识点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2017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6)

2017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 分析(6) “黑吃黑”的案件 孙福起利用上班时间,在保定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一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站修所院内。马志刚发现孙福起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起从站修所院内出来,马志刚便进去查找。马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录(放) 像机,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将该机拿回家,占为己有。 [问题] 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分析] 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为:(1)马志刚与孙福起虽然盗窃的是同一物品,但二人之间既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每个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不符合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在共同故意支配之下实施共同犯罪行为的条件。(2)本案属于“黑吃黑”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应按照不同行为人的行为分别定罪,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岔口处跳出一个持刀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问题] 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分析] 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失手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激愤杀人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安眠药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

法硕考研选择题与简答题答题技巧

法硕考研选择题与简答题答题技巧 考研初试将在本周末开始,而在现阶段掌握一些答题技巧能够使我们事半功倍。下面一起来看看凯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硕士考研选择题与简答题答题技巧。 (一)选择题 选择题也是一种客观性试题,具有标准答案。选择题可分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单项选择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考生在做选择题时要特别注意看清题意和要求,弄清究竟属于哪种情况,千万不要尚未理解题意便匆匆做题,造成不应有的失分。做选择题最重要的方法是顺推法,即根据你的记忆从备选答案挑出正确答案;如果你记忆不够准确,可以采用排除法,即排除不正确的备选答案,然后所剩下的就是正确答案了。排除法最好与顺推法结合起来使用,效果更佳。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选出答案,可以采用对比法,即将本题目与相关的内容(相反或相近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正确答案。 再次提请考生注意,做选择题时一定要看清题意、要求和备选项,确定是单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 (二)简答题 简答题是一种常见的主观性试题,题目可大可小,内容可深可浅,伸缩性较大。简答题大多数是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或教材上有相关内容,只需考生进行简单的总结、归纳即可。简答题相对于论述题而言,关键在于一个“简”字,答题应做到全面、准确、简练。答简答题的步骤: 找出核心词汇——进行名词解释——要点概念——分点论述一到两句话 核心词汇是整个题目的中心,确定了大体的中心思想后,知道我们要回忆那部分的内容以及这部分的关联知识点,如果这个正好是我不会的那个,就想与他相关联的那个概念。 名词解释这步,很多同学认为没有必要,也没有这个习惯,直接是题目问什么就直接答什么,这个习惯很不好,做题的第一步必须要进行名词解释,这个解释往往是一个得分点,同时含义确定了,为整道题的解答提供了一个坐标。 第三步,根据上一步含义中出现的关键点进行分别的解释,也就是把整个题目的核心词汇分解。 最后一步,对于各个分解的点进行一到两句的论述。 简答题的两种类型? 1、以两个概念对比的方式出现的简答题:例如:物权与债权的区别(2008) (1)先分别阐述概念。如物权是指……;债权是指……。 (2)再分点阐述各自区别。如①性质不同;②权利效力范围不同;③权利客体不同,等等 2、以非对比形式出现的简答题,单个概念及特点:例如: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2012) (1)完整阐述概念。如民事法律行为是……; (2)分点列出特点。如①②③④

高中政治选择题知识点的归纳

高中政治选择题知识点的归纳高中政治选择题知识点的归纳 1.意识 起源: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生理基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本质: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无论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实践。 2.意识的能动作用 人的意识的能动性特点和表现: 人的意识在反映客观世界时具有目的计划性; 人的意识在反映客观世界时具有自觉选择性; 人的意识在反映客观世界时具有主动创造性; 人的意识在改造客观世界时能动作用的体现: 人的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人的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即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人的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即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3.物质与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 【原理内容】人的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 作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意识。 4.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 ①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 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 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的 思想。 5.规律 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及其方法论意义 【原理内容】规律是普遍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规律是客观的, 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 能被消灭。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6.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统一辩证关系原理

北大法学考研知识点

北大法学考研知识点

作者: 日期:

北大法学考研知识点 试比较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异同。 【最后一段可独立设题“两大法系的融合。 概述法的继承。 简述法的移植。 第五章法与社会 试述法与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 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如何理解法与政治的相互关系和区别 ? 概述法与国家的相互关系。 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 如何理解法与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 试述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试述法与科技的相互关系。 简述法的作用及其局限。 第六章立法 试述立法的特征。 如何理解立法的外延? 如何理解立法的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 为什么要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及如何坚持? 试述立法体制的含义和构成。 试述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概述立法的过程的准备、正式、完善三阶段。 《立法法》产生的历史环境。 《立法法》是如何适应历史环境的。 简答《立法法》的优点与不足。 第七章法的渊源和形式 如何理解法的渊源? 试述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试论法的渊源的范围和种类:资源、进路和动因。 简述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简述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的界分。 试述中国现时期法的渊源中的法律和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主要区别。 概述规范性法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 生总体就业率高达 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 .5 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 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 ,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 5% ”】 【第二阶段即正式阶段为立法的基本程序。 】

2020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法律推理种类

2020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法律推理种类 法律推理的种类 (一)演绎推理 1.演绎推理的涵义 演绎推理也叫三段论的推理方式,是从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性质的判断(大、小前提)出发,推论出另一个性质的判断(结论)在成文法国家,法律适用通常被认为属于演绎推理的运用。法律规范是大前提,法庭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小前提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结论。如:大前提:杀人者死;小前提:张三故意杀人;结论:张三应该被处死。 2.演绎推理过程中应遵循的规则 ①在一个有效的三段论必须正好包含了三个词,而且每个词在整个推论中都是在一个意义下被使用的。 ②在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中,至少要有一个前提中的词是周延的。 ③在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中,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在结论中也不会是周延的。

④没有任何拥有否定前提的三段论推论是有效的。 ⑤如果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中,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那么其结论必定是否定的。 ⑥没有任何一个具有特称结论的有效三段论推论可以拥有两个全程前提。 (二)归纳推理 1.归纳法的含义 归纳推理一般而言是指由个别的事物或现象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普遍规律的推理方法,主要包括3种推理方法:简单枚举法、统计概率法与求因果联系法。这三种方法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通过对于大量但并非全部事物的观察、综合、分类、比较,从而推断出该类事物具有某种共同的属性,是一种由特殊推导出一般的逻辑推理。 2.归纳法的含义与演绎法不同,归纳法是一种综合的方法,它的结论往往会突破前提所提供的知识范围,提出新的,并不必然蕴含于前提之中的结论。从而大大扩展我们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归纳逻辑视为产生人类新知识的主要思维方式之一。但也正因为归纳法的结论并不必然蕴含于前提之中,其结论与前提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所以归纳法的证明力要弱于演绎法,归纳法得出的结论也并不可

法硕复习指导:民法主观题分析——简答题

2017法硕复习指导:民法主观题分析— —简答题 1.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2006年) 答案要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项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其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 (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前述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分所有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2)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要素(三项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 (3)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2.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2006) 答案要点: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2)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3)主体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3.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2005) 答案要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条件的法律特点: (1)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 (2)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 (4)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具有合法性。 4. 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2005) 答案要点

中考《道德与法治》选择题易错知识点百例梳理卷

中考《道德与法治》选择题易错知识点百例梳理卷 ?? 1.青春期是人一生中身体发育的关键期。(青春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 2.心理与生理的协调发展是身心健康的基础和保证。 ?? 3.情绪是把双刃剑。(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 ?? 4.应对挫折的关键是应对挫折的态度,是要战胜自己。 ?? 5.中学生处于身心发展最快的阶段。 ?? 6.优良的意志品质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和事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 ??7.每个人的生命都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 ??8.具有明确的是非善恶观念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 ??9.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0.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11.犯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罚当罚性是刑事违法的必然结果。 ??12.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13.讲文明、有礼貌是做人的基本品质。 ??14.每个人的一生都离不开与他人的交往。交往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任何人都必须依赖于集体。 ??15.只要每天都保持一种好心情,就会变得性格开朗。 ??16.家庭是第一所学校,是社会的基石。 ??17.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处世之道,做人之本。 ??18.从根本上说,善意的诺言并不违背诚实的原则。 ??19.诚实是信任的道德基础,只有诚实才能得到信任。 ??20.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的特点。 ??2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是每个人的最高的人身权益。 ??22.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3.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有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24.就公民个人说,接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从国家角度看,要实现现代化,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 ??25.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26.人生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这种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很不平衡的小康。 ??27.劳动是人维持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 ??28.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和基石。 ??29.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稳定是发展的前提与基础。 ??30.公共设施和公共秩序是为公民社会生活服务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第五章、法的要素 本章内容比较重要,重点在第三节,去年出了判断题,以后仍有可能出判断题或选择题。 1、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概念:★ 2、法律原则的种类: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间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可作如下分类: 1、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2、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3、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二、法律原则的作用(可出论述、分析题)P32★ 法律制定中、实施中法律原则的作用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1、法律制定方面: (1)法律原则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例如:任何法律都必须有合宪性。 (3)法律原则对法制对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2、法律实施方面: (1)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 2、法律概念★ 1、定义; 2、分类(一般了解) #3、法律规范(重点、每年必考)(分析题)★

一、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二、法律规范的结构:(重点)★ 1、条件(假定):法律规范中指出该法律规范的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2、模式(处理):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规则的部分; 3、后果(制裁):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的部分。 法律条文从行为模式上分为:可以这样的行为模式(授权性规范);必须这样的行为模式(义务性规范);不准这样的行为模式(禁止性规范)。从后果上分为:肯定式后果和否定式后果.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 1、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按照调整方式的不同。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按照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前者义务很明确,不许修改;后者不是必须性,而是相对任意性的。 3、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按照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确定性规范:明确规定行为内容的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都是确定性规范,这类规范中假定、处理、制裁都是确定的;委托性规范: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行为内容,而是委托给有关机关加以确定的规范;准用性规范:没有直接转述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在某一个规范必须参照某一法规,如:一审规定的程序清楚,而二审中则规定,本章未规定的按照一审规定办理。 4、保护性规范、奖励性规范、制裁性规范——按照后果的不同性质。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法硕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 A、普通权利 B、救济权 C、相对权利 D、基本权利 【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 A、对世义务 B、特殊义务 C、救济义务 D、公义务 【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第一章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一词来源于()。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B.《拿破仑市民法典》 C.罗马法的市民法 D.罗马法的万民法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形式意义的民法是( )。 A.学者所著民法全书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司法解释 C.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 D.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3.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 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 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D.甲、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4.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 A.非营利无偿的 B.营利性有偿的 C.大部分是营利性的,一般是有偿的 D.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 5.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习惯 B.判例 C.法理 D.司法解释 6.《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 A.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B.可以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C.依据对等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D.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7.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 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 C.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D.中国开往鹿特丹的国际列车 8.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私法”范畴?( )

中国近代史纲要选择题和重点知识点整理

《中国近代史纲要》考试要点资料整理 第一章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 1、清朝唯一盛世时期是康乾盛世。 2、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资本主义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工业革命的爆发上。 3、所谓的殖民地是指商品倾销市场、廉价劳动力、廉价原料的供应地和自由投资市场。 4、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主要有军事侵略、政治控制、经济掠夺、文化渗透。 5、1840年,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1856年,英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发动了著名的“火烧圆明园”;1900年,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并签订《辛丑条约》 6、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是在中英《南京条约》中规定的。 7、割占中国最多的帝国是俄国,赔款最多的是《辛丑条约》。 8、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马关条约》允许日本在中国设厂,各国开始大规模的对华进行资本输出。 9、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是农民阶级。中国民族资产的特性是革命性、软弱性或妥协性。 10、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反侵略武装斗争是广州三元里人民斗争。 11、鸦片战争战死虎门的将领是关天培,镇南关大捷的指挥大将是冯子材,甲午中日战争中战死的爱国将领有邓世昌、林永升、丁汝昌、刘步蟾。 12、要求中国实行门户开放政策的是美国,列强不能灭亡和瓜分中国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人民进行了不屈的反侵略斗争。 13、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是林则徐,他编写了《四洲志》,魏源的《海国图志》是在综合了世界各国历史,地理及对外政策后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严复翻译了《天演论》。 1、简述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是什么? P12-14 资本帝国主义成为支配中国的决定性力量;中国封建势力成为外国列强压迫、奴役中国人民的社会基础和统治支柱;封建剥削制度封建地主的徒弟所有制在广大地区保持着;中国资本主义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体;近代中国各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和发展是及不平衡的;人民毫无政治权利和生活的极端贫困化。 2.如何理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P12-14 半半社会含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实际上是半殖民地半独立,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略称。半殖民地是促成半封建的原因,半封建又是半殖民地的基础。半殖民地的意思是国家有政府,但没有完全的主权,一些国家主权,比如我们国家的海关等被外国控制;半封建的意思是我们国家当时的经济特点是既有封建的小农经济也有资本主义经济,就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经济的意思。 3简述近代中国的两对主要矛盾及其关系?【许多矛盾P16第二节】 ①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是两对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是各种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②两对主要矛盾之间的关系,一是当外国列强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时,民族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二是当外国侵略者同中国封建政权相勾结共同镇压中国革命时,阶级矛盾就上升为主要矛盾;三是国内战争发展到直接威胁帝国主义在华利益及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时,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完全公开站在一条线上。 4、简述中国两大历史任务及其关系?P17 ①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决定了近代以来中华名族始终面临两大历史任务:第一,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第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 ②两大历史任务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其区别在于,前者要改变民族遭压迫、人民受剥削的地位和状况,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关系问题;后者是要改变近代中国经济、文化和社会落后的地位和状况,解决生产力问题。其联系在于,只有完成第一大任务,才能为第二大任务的完成创造条件。第一,由于腐朽的社会制度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着经济技术的进步,必须首先改变这种制度,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创造前提,开辟道路。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争得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必须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知识点:量刑情节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知识点: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一)量刑情节的概念量刑情节,又称刑罚裁量 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 罚的各种情况。(二)量刑情节的特征1.它与定罪即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并无关系。2.它能够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及其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3.它对刑罚裁量的结果即处刑轻重或者是否免除刑罚处罚,具有直接的影响。(三) 量刑情节的种类量刑情节可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二、法定量刑情节(一)法定量刑情节概念和分类法定情节,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司法人员必须予以考虑的影响 量刑的因素。法定情节有从轻、从重、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二)法定量刑情节主 要适用规则1.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刑法》第62条规定:犯 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2.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 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 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该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 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 刑罚。3.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除处罚,是对 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三、酌定量刑情节1.概念:指人民法 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2.种类:(1)犯罪的动机;(2)犯罪的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4)犯罪侵 害的对象;(5)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6)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7)犯 罪后的态度。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 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 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 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 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