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保兑仓业务操作规程

兴业银行保兑仓业务操作规程
兴业银行保兑仓业务操作规程

兴业银行保兑仓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和规范本行保兑仓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兴业银行控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兴银[2008]733号)、《兴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集中授信管理办法》(兴银…2010?467号)、《兴业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办法》和本行有关规定,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业务办理程序

为简化描述,业务办理程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保兑仓业务项下信用产品为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或法人账户透支的,应分别执行《兴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兴银[2005]700号)、《兴业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管理办法(2010年4月修订)》(兴银…2010?248号)和《兴业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兴银…2006?86号)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业务受理

申请人向经营机构申请保兑仓业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与本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业务的核心

企业(即保兑仓业务项下供货商)需向经营机构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文件、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贷款卡等。

3、企业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产供销基本情况。

(二)客户需向经营机构提交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文件、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贷款卡等,其中,客户为生产型企业的,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产供销基本情况。

4、买卖双方历史交易记录,包括能证明双方交易情况的增值税发票、货运证明等等。

第四条授信前调查

经营机构受理业务申请后应按照本行授信前尽职调查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核心企业和客户是否满足《兴业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对下列情况作详细调查和评估:(一)核心企业调查

保兑仓业务项下核心企业应着重调查以下内容:

1、核心企业所处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

否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等、是否属于所属行业或所在区域的优势企业,对于核心企业为生产型企业的,近三年是否连续正常经营;对于核心企业为贸易型企业的,是否为生产型企业所设立或控股的销售型贸易企业,或该贸易型企业与生产型企业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

2、除经认定为“优质基础客户”、“战略基础客户”,以及列入总行“中型实体企业主办行客户”和“中型实体企业主办行培育新客户”白名单的企业外,核心企业在本行的信用等级评定能否达A级(含)以上,年销售收入能否达5亿元人民币;其中,与本行合作开办跨区网络业务的核心企业,企业在本行的信用评级能否达A级(含)以上,年销售额能否达20亿元人民币。

3、核心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突出,主导产品销售顺畅与否;保兑仓业务项下销售商品是否为其主营产品,产品是否适销对路、质量是否稳定、退货及返修情况如何;最近三年销售履约记录情况如何,是否因产品质量、不能按期交货等问题与买方发生过贸易纠纷。

4、核心企业生产能力与履约能力如何,生产能力与订单承接量是否匹配;核心企业对于其整体供应链的控制能力和影响力如何,如何控制保兑仓等业务给自身带来的风险,如买方违约核心企业可以采用的控制及约束手段有哪些;核心企业是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此类业务并建立相应内

控管理制度;核心企业对于协助本行控制风险的配合意愿如何。

5、核心企业与其它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等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履约情况如何。

(二)客户调查

保兑仓业务项下客户应着重调查以下内容:

1、是否具有交易主体资格和贸易资质;是否与核心企业有稳定的商品购销关系,并得到核心企业的推荐或认可;对于客户为生产型企业的,近三年是否连续正常经营,主营产品是否销售顺畅、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和存货周转率是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在本行的信用评级能否达到BB级(含)以上,是否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和重大商业纠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拥有长期稳定的购销渠道、销售额是否较大、现金流量是否稳定。

3、在其它银行叙做保兑仓等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履约情况如何。

4、与核心企业之间有无贸易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历史交易记录和履约记录是否良好。

第五条间接授信额度审批

对于本行与核心企业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业务的,本行须对核心企业核定间接授信额度,间接授信额度

的申请与审批执行《兴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集中授信管理办法》(兴银…2010?467号)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额度审批

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的审查程序按本行授信尽职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查部门审查后的项目,分行可在业务授权书规定的权限内自行审批,超出分行权限逐级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其中,网络业务项下,在核心企业间接授信额度获批的情况下,方可为客户核定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额度。

第七条签订合同和协议

保兑仓业务专项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与核心企业、客户签署《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并与客户签订相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合同(如《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等)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业务下柜前审查

严格审查保兑仓业务项下具体贸易交易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具体包括:保兑仓业务项下交易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应结合交易双方的经营范围、交易习惯、资金实力等情况对购销合同及三方合作协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购销合同约定的结算工具和方式与三方合作协议是否一致,关注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对本行造成风险。必要时应要求客户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交易合同;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与作为基础交易关系的购销合同内容

是否相符;本笔保兑仓业务是否为连续、均匀订货,重点审查与核心企业的历史交易记录;等等。

第九条业务台账管理

具体业务下柜前,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和经营机构须分别为核心企业建立台账,并根据核心企业间接授信额度分配及使用情况及时登记台账。

第十条业务下柜

经营机构按审批通知书要求落实下柜条件,包括存入保证金、签订承兑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及担保合同等,并按照规定将下柜材料提交分行放款部门审核放款。经分行放款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以核心企业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和经营机构应在业务下柜后及时登记核心企业业务间接授信额度台账,并定期核对。

第十一条票据送达

办理首笔业务时,由分行业务管理部门与经营机构双人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实地送达,并对送达地址、签收人等事项进行双人核实。办理后续业务时,可采用其它符合本行规定的送票方式,并保证银行承兑汇票有效送达。

核心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本行出具《预收款及货物监管确认函》(见附件1)。

第十二条提货

客户向本行申请提货需提交《提货申请审批表》(见附

件2)并追加提货保证金,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保证金到账情况、提货金额及数量,本行核准后向核心企业发出《提货通知书》(见附件3),核心企业收到通知并审核后发货,并向本行出具《发货通知书》(见附件4)。

第十三条承兑到期处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若客户未及时存入足额保证金,经营机构应立即向客户进行催收,要求客户补足保证金。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五日,若客户仍未存入足额保证金,则经营机构和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客户追偿,业务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同时,及时向核心企业发出《退款通知书》(见附件5),要求核心企业向本行支付未发货部分对应金额的款项。

第十四条逾期处理

(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若客户及核心企业均未向本行支付逾期款项,则转为客户逾期,立即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取消授信额度。

(二) 分行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督促经营机构向客户追偿逾期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核心企业承担差额退款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逾期利息、罚息以及本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对于客户追加额外担保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及时行使抵、质押权利或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业务办理过程中本行发出的文件资料以及本行收到客户及核心企业的相关资料等均应编号、归档,妥善管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程由总行制定,由总行企业金融部负责解释和维护管理。

第十七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预收款及货物监管确认函

2、提货申请审批表

3、提货通知书

4、发货通知书

5、退款通知书

四方保兑仓业务介绍及案例

四方保兑仓融资方案 四方保兑仓融资 保兑仓最能满足大型制造类厂商的需求,厂商提供自身的信誉支持,帮助经销商在银行获得定向采购融资,在支持其发展的同时,促进厂商自身产品的销售。同时,厂商可以有效地控制货物,避免产生大量的应收账款风险。 〖产品定义〗 四方保兑仓业务是指在卖方与买方真实的商品贸易交易中,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支付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卖方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敞口金额部分提供退款承诺作为担保措施,买方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融资服务模式。 〖操作主体〗 四方保兑仓:包括厂商、经销商、融资银行及仓储公司,通常对银行提供的保证措施为厂商的回购担保。 四方保兑仓:核心厂商一般提供回购承诺,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如果经销商没有存入足额的保证金(即经销商没有从仓储公司提走全部货物),核心厂商负责退还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与经销商提取的全部货物金额之间的差额款项。

〖产品特点〗 一、对买方(经销商)益处 1、依托真实商品交易结算,买方借助厂商资信获得银行的定向融资支持。 2、买方可以从厂商获得批发购买优惠,使其享受到大宗订货优惠政策,降低了购货成本。 3、能够保证买方商品供应通畅,避免了销售旺季商品的断档。 4、巩固了与厂商的合作关系。 二、对卖方(厂商)益处 1、可以有效地扶持经销商,巩固、培育自身的销售渠道,建立自身可以控制的强大销售网络。 2、卖方既促进了产品销售,同时牢牢控制货权,防止了在赊账方式下买方可能的迟付、拒付风险。 3、卖方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应收票据或现金,应收账款大幅减少,改善了公司资产质量。 4、卖方提前获得订单,锁定了市场销售,便利安排生产计划。

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几种业务模式

1方案简介 供应链金融在当今市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是商品交易下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存货融资而衍生出来的组合融资,是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的融资服务。 在供应链金融中可以把钱投在需求大的地方,有效的提高一个产业链的总体效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进行有效的调整,以达到解决企业客户融资难的问题,以及为对象客户提供货物的囤积。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主要有保兑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融通仓融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融入到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这两种模式中。 2 关系图 1、保兑仓融资模式一直接租赁 A、承租人、厂商、租赁公司、物流企业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B、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C、在《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中要明确厂商回购义务和客户为其自己提货逾期而做相应担保责任。此外,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2、融通仓融资模式一售后回租 A、承租人,租赁公司,物流企业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B、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客户交保 证金 签署相关 合同物流收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導户提货 < I --------------------------------------------- <租赁公司 申请贷款银行放款 粗赁公司 还贷 C、在《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第三方担保和客户为其自己提货逾期而做相应担保责任。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3 流程图1、保兑仓融资模式一直接融资租赁 出卖人(厂商),承租人,物流企业,租赁公司首先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以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 X""■■.. ..... -

兴业银行添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券商结算模式-协议统签模式

兴业银行添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 托管协议 (券商结算模式-协议统签模式) 合同编号:

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协议当事人 (1) 第二章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 第三章理财产品的类型 (8) 第四章理财产品成立时理财资金及资料的交付 (9) 第五章理财产品资产的保管和账户 (11) 第六章理财资金运用划款指令的确认与执行 (15) 第七章理财产品的投资交易及其资金清算 (18) 第八章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 (23) 第九章理财产品托管档案的保存 (30) 第十章托管人对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31) 第十一章费用 (33)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 (35) 第十三章理财产品变更、终止、清算与分配 (37)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39)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40)

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管理人拟设立“添利系列多款理财产品,并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担任该等系列理财产品理财资产的托管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甲方理财产品资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甲方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订立本托管协议。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定义,否则本协议中涉及的理财业务专用名词的释义与法规或理财产品文件的释义相同。 本协议项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办理甲方交付的相关资产的托管事宜。就该等委托托管事宜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乙方处理的委托事项及相关职责,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中作出约定。 第一章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一)管理人(甲方):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托管人(乙方):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城市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运作,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授信风险,促进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核心是将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借款人组合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大额信用风险及信贷集中引起的贷款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贷款承诺等业务。 第四条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经本行批准的可在规定的授信期间内给予某集团客户授信的最高值。它是本行对该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 第二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我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第三章集团客户授信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我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即由总行对集团客户按照《*****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确定授信集团客户的范围、授信额度的核定、根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统一授信。“分级管理”即按集团客户中单个借款人所属的支行,由所在支行对其授信贷款进行具体管理。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

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反向保兑仓”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行商品融资产品体系,促进模式化经营开展,规范“反向保兑仓”业务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向保兑仓业务是依托商品销售的流通环节,我行以经销商(买方)的资信状况作为授信依据,通过控制发货权,并以供货商(卖方)退款承诺或对其销售商品承担回购责任作为我行授信风险缓释措施,向经销商提供授信定向用于向供货商购买商品;我行根据经销商交存的保证金通知供货商发运或释放货物的一种特定商品融资模式。 第三条反向保兑仓产品业务特征: 1、以经销商作为授信的主要风险考量,无须对供货商核定回购担保额度。 2、引入保兑仓业务模式操作、将供应商的退款承诺或承担回购责任作为经销商授信的辅助风险缓释措施。 3、供应商承担不发货退款或对销售商品回购责任,并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明确。退款或回购条件应当是仅凭我行通知。 4、我行无需对经销商购买的货物进行监管。 第四条反向保兑仓业务实行业务方案审批制。业务方案审批通过后,客户管理部门按法人客户授信管理规定向授信审批部门报送经销商授信材料。 第五条反向保兑仓业务方案由分行贸易金融部统一审批,在项目授信获批后,分行贸金部须提交商品融资业务方案审批表/备案表上报总行备案(附件1)。备案表的融资方式须选择“反向保兑仓”。 第六条反向保兑仓业务的经销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行关于法人客户授信的基本规定,并在我行开立结算户;

2、原则上,至少有两年(含)以上经销供货商商品的经验,是所在区域的供货商商品主要销售代理或主要经销商,与供货商有真实、正常和稳定的商品购销关系。 第七条反向保兑仓业务的供货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企业须为国内知名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质量稳定,原料供应和生产能力充足,销售的商品应是市场适销对路且为其主营业务产品;或 2、综合贸易企业需综合实力较强,主营突出并具有专业业务优势,上下游稳定;或 3、知名企业或大宗畅销商品的区域总代理或一级经销商,有覆盖面广、数量众多二级代理商所构成的销售网络。 4、与经销商在过去两年里的销售合同履约记录良好,无因产品质量或交货期限等问题而产生贸易纠纷。 第八条额度启用前,我行需与经销商、供货商签订《银行反向保兑 仓业务三方协议》(附件2)。无需与经销商签署货物的质押合同、仓储监 管协议、货物变卖协议等法律文件。 如需对该协议文本内容或条款进行修改的,按我行法律事务的相关规 定执行。 第九条反向保兑仓业务项下的每次授信出帐时,均需到分行货押中 心办理审核意见。流程如下: 1、客户管理部门备齐使用授信额度需提交的材料、《货押业务额度 启用/融资审批表》(需在操作模式中注明“反向保兑仓业务”)后到货押 中心办理业务审批等手续。 2、货押中心应根据业务方案批复及授信批复要求审查相关融资资料,确认收款人为指定的供货商、支付款项为贸易合同约定价格,并结合 额度的使用情况确认融资金额后在《货押业务额度启用/融资审批表》上

保兑仓融资案例分析

保兑仓业务案例 一、产品定义 保兑仓是生产厂家(卖方)、经销商(买方)和建设银行三方合作,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提货权,生产厂家受托保管货物并承担对未提货部分的回购担保责任,买方随缴保证金随提货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 二、产品意义 保兑仓融资模式可以依托大客户培养出一批处于成长期的优质中小企业,分散银行授信风险;同时,以大客户为中心可以成批开拓市场和客户,增加获利,降低营销成本;此外,由于实现了对物流和资金流的双封闭,并由大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使得银行贷款风险大大降低。 三、产品特点 1、可解决经销商购货资金困难,加快销售周转速度,不断提高销售能力; 2、对于销售季节性差异较大的产品,经销商可以通过在淡季批量订货,旺季销售,获得更高的商业利润; 3、生产厂家有效解决销售渠道问题,增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 4、生产厂家减少应收账款占用,提高资金效率;

5、借助生产厂家的信用和担保加强对经销商的控制,银行对经销商的控制能力增加,降低贷款风险。 四、适用企业 生产和销售有实物形态、易于存储的产品的企业,所涉及的货物应具有交易量大、流动性强、市场价值稳定并容易确定等特点。像热、电这样无实物形态、不能存储的产品生产企业不宜使用这种产品。 五、案例分析及业务操作流程 企业要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尤其是小企业客户,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融资能力不强,且融资成本高,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发展。×××物流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家企业。该公司主营业务是销售热轧卷板等产品,此类产品为热销产品,供不应求,价格处于上涨之中。该公司为采购热轧卷板扩大经营,增加销售收入,实现更大的利润,急需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周转,以便订货,完成订单的销售,因此向当地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都因企业规模小,财务报表不规范,并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地产等符合银行认可的担保,被几家银行拒之门外。 经过对企业的深入调查,我们发现×××物流有限公司是×××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是国有大型企业,生产经营良好,供货能力稳定,我行AAA企业)的主要销售经销商,目前×××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扩大了自己的产能,资金也非常紧张,要求经销商预付全款提货。×××物流有限公司由于自己资金实力弱,规模较小,不能完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规定的采购任务,有可能失去一级经销商的资格。而该经销商的下游客户资金实力比较大,需求比较旺盛,全部实行货到付款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

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七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应对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集中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模式分析

供应链金融改变了过去银行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如下图所示: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模式分析 供应链金融,使银行从新的视角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从专 注于对企业本身的风险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 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供应商核心企业分销商 供应链融资模式中银行与供应链成员的关系 更多销售 能力较长时间账期供应该商核心企业分销商 传统融资模式中银行与供应链成员的关系 销售销售 供应链金融使银行从新的视角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供应链失衡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改善其谈判地位,使供应链成员更加平等地协商和逐步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促进了整个供应链的持续稳定发展。 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分析 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如下图所示: 研究报告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一般是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参与其中,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 另外,在商业银行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前,商业银行仍要对该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只是更多关注的是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并非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评估。(可参见P9《盘活结算资金、随需而取的“出口应收账款池”》) 应收账款融资,使得企业可以及时获得银行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预付类:保兑仓融资模式分析 这种模式,适用于卖方回购条件下的采购。在供应商(以下称卖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以下称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以卖方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并由银行控制提货权。其基本业务流程设计如下图所示: 保兑仓业务除了需要处于供应链中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融资企业)和银行参与外,还需要仓储监管方参与,主要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保兑仓业务需要上游企业承诺回购,进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融资企业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利,因而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的资金压力,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 商的批量销售。 保兑仓融资模式

各银行理财产品对比

各银行理财产品对比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近阶段证券市场止跌后有所企稳,楼市也逐渐趋于冷淡,大量避险资金涌入贵金属市场和低风险、收益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一些理财产品刚一发行就被“秒杀”的现象。根据投资币种不同,一般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和双币理财产品。如外币理财产品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 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

型。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一般银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仅次于储蓄风险,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目前,兴业银行推出的6月第三期“天天万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正在发售中。 银行理财产品近些年来在我国发展势头迅猛,从xx年的132只迅速蹿升到2016年的7353只,在类型上也可以说是丰富多彩,有人民币理财、外币理财、保本保收益理财、保本浮动收益理财等,在期限上也是从7天到3个月、6个月、1年期、2年期不等,从各个方面满足了客户的投资需求。具体说来,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两种分类方式:第一种,按标价货币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外币理财、人民币理财和双币种理财

银行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公客户授信操作流程,旨在加强对公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内部监督控制,增强防范、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对公客户的授信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对公客户:是指办理或有意向办理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授信业务的非自然人客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等。 2)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法人: 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是共同被第三方企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3)授信:是指本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本行客户的授信包括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贴现、透支、贸易融资、拆借和回购等;表外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等。 3.2缩写与分类 1)内部授信:是指确定的授信额度后,内部掌握,供客户申请信贷业务时参考、控制,对外保密。 2)公开授信:是指在内部控制线或额度内告诉客户部分授信额度。

3)综合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如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内授信,以及贷款承诺、保证(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形式的本、外币统一综合授信。 4)集团授信:是指本行对集团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5)单一客户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4职责与权限

厂商银-保兑仓业务

厂商银-保兑仓业务:以供应链为基础实现三方共赢 编者按:厂商银-保兑仓是以供应链为基础的融资产品。它的最大优势就是通过银行这一“中介”,解决了经销商付款难、生产商收款难的双重问题,并且实现了银行自己的业务拓展,实现三方共赢。 在一条供应链中,作为生产商(卖方),能够有效解决产品积压问题,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而作为销售商,若能大批量的订货而获得生产商给予的优惠价格,降低销售成本也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那么这种一举两得的事情能否同时发生呢?保兑仓业务或许可以,不但如此,它还可以作用于第三方,即对银行机构而言,也是有益的。 成都银行厂商银-保兑仓业务 厂商银-保兑仓业务是指成都银行对商品的买方(经销商)提供授信,用于其向商品的卖方(厂家)提前支付货款,并由厂家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货到后经过仓储方确认,转换为存货质押担保的授信方式。厂商银-保兑仓业务适用的授信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经销商、生产商以及仓储方的基本条件 当然,银行对于接受授信的企业及其卖方和仓储方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首先,经销商(买方)的条件是:主营业务突出,进销渠道通畅稳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一定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适中;并且必须是成都银行额度授信客户,具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分项授信额度。 对于上游生产商的条件是首先,生产经营正常且主营业务突出;其次,要具备较大经营规模,进销渠道通畅稳定,财务管理规范;第三,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作为仓储方的条件,更为复杂。应具备法人资格并从事仓储业,并且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仓储业务量大,管理、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好,具备一定违约责任承受能力;已实行计算机管理,能够对货物的进出实行动态监控;具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仓储设施,长期租赁合同期限长于银行授信期限1年以上且已付租金;申请人货物占仓储方全部货物的比重低于30%等多款条件。 厂商银-保兑仓的优势所在 厂商银-保兑仓是以供应链为基础的融资产品。它的最大优势就是通过银行这一“中介”,解决了经销商付款难、生产商收款难的双重问题,并且实现了银行自己的业务拓展,实现三方共赢。具体来说: 首先,对于经销商(买方)来说,通过保兑仓业务,银行为其提供融资的同时,解决了全额购货的资金困难。有了充足的资金,买方就可以从生产商大批量的订货,并且获得生产商给予的优惠价格,依此降低销售成本。

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厂商、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经或即将订立以(填写货物类型,以下简称“货物”)为合同标的的购销合同,乙方与丙方已经或即将

签订一个或多个融资合同,丙方同意依照融资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融资以支付在购销合同项下的甲方货款。为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明确各方在该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名词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用词具有如下含义: 1.1购销合同:是指乙方从甲方购买甲方产品的合同或经甲乙两方确认的订货单、订货计划等,无论该等文件的名称如何,本协议统称之为购销合同。丙方依据本协议而向乙方提供的融资均应有购销合同相对应。 1.2融资合同:是指丙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融资后,乙、丙方所签署的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人民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国内信用证开证协议等。 1.3首付保证金:是指在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等融资方式下,乙方在融资前向丙方交付并申请设定质押的占本次向丙方申请融资金额一定比例的款项,该款项是乙方为履行其在和丙方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而向丙方提供的质押担保。 1.4自有资金:是指在贷款等融资方式下,乙方在融资前根据购销合同金额一定比例交付丙方的,并由丙方随乙方申请的融资款共同交付甲方构成对应该购销合同采购资金的款项。 1.5提货通知书:是指丙方应乙方申请而向甲方开具的同意甲方给予乙方办理提货的凭证,甲方给予乙方办理提货的价值须以该通知书记载为

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申请书及协议讲解

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申请书 申购申请日:年月日编号:(业务受理编号) (备注:本申请书为《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及其附件)不可分割之部分,仅仅适用于已签署理财协议的客户。本申请书一式叁联,前两联由银行留存,第三联由甲方保管)

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别风险提示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兴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低风险,面向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有、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 ★兴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本理财产品在发生不利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客户应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的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任何预计收益、参考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兴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兴业银行郑重提示: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上述文件中的各项条款,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参考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客户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兴业银行咨询。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集团客户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集团客户信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客户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客户信贷业务风险,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之一、除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企事业法人客户: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金融机构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第三条具备集团客户特征,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集团客户,可不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一)控制方为政府机构或其下属投资管理类公司的集团客户,如果控制方与被控制方之间及被控制方相互之间不存在非公允价格的关联交易,可不将其视为同一集团客户管理; (二)只有一家成员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关系的。 第四条金融机构集团客户信贷业务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类管理、风险管理”的原则。

“统一管理”是指金融机构对符合集团客户标准的存量客户及拟新发生信贷业务的新客户,应实行统一管理并对其授信进行整体控制。 “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对不同的关联方式、关联紧密程度、经营风险程度的集团客户实行不同的信贷业务政策和管理要求。 “风险管理”是指集团客户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和额度控制。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不得超过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集团成员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各集团成员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整体授信额度。 第二章集团客户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客户的管理应按照“统一管理、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的原则确定集团客户的主管机构和经办机构,分别落实集团客户识别认定、评级授信、贷前调查、风险评价、审批和贷后管理等信贷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客户的主管机构是指建立集团客户信息并负责集团客户日常管理的县级金融机构。集团客户的经办机构是指与集团客户成员发生或拟发生具体信贷业务的县级金融机构。 第七条集团客户主管机构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集团客户存在母公司或集团本部的,原则上由母公司或集团本部注册地金融机构担任主管机构; (二)如集团客户不存在母公司(集团本部)或母公司(集团本部)与金融机构没有建立信贷关系的,可由最先与集团成员发生信贷关系且尚有信用余额的金融机构建立集团信息并担任主管机构,也可由先发现和识别集团关系,并在信贷管理系统建立集团客户信息的金融机构担任主管机构;

速通门方案

某银行出入口控制系统 技术方案 KABA Gallenschütz GmbH & 康保安防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2020-6-11

目录 一、KABA介绍 (2) 1.1公司简介 (2) 1.2经典案例 (6) 1.3案例名录 (7) 二、设计方案 (8) 2.1设计原则 (8) 2.2设计效果图 (10) 2.3系统方案及系统性能 (13) 三、主要设备的参数及性能介绍 (17) 3.1 KABA出入口设备 (17) 3.2平推门(物流通道) (22) 3.3 智能访客管理系统及卡回收装置 (25) 四、安装与售后服务、产品规范与国际化标准 (35) 4.1 产品安装 (35) 4.2 售后服务 (36) 4.3 产品规范和国际化标准 (37) 五、相关认证 (38) 六、报价明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KABA介绍 1.1公司简介 KABA公司是总部设在瑞士的全球性公司,是世界三大安防设备供应商之一。业务领域主要涉及自动门系统、数据采集、出入口控制、锁系统等方面,在德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设有生产基地。在全球许多国家设有分公司、代表处、服务中心。2010年度总产值80亿瑞士法郎。德国公司位于德国巴登,是KABA集团在德国的自动门及安全门系统生产基地,有60年的安全门生产历史,在该领域占全球市场57%的份额,主要客户遍及世界500强公司、欧盟各办事机构、奥运会体育场、德国、荷兰、法国希腊甲级足球俱乐部。KABA 先后为历年国际大型赛事最重要的场馆,如98年法国世界杯、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以及2006年德国世界杯提供了门禁检票系统,完美的满足了大型赛事越来越苛刻的安全要求。在国内,KABA已经完成了国家体育场(“鸟巢”)、天津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秦皇岛奥林匹克中心的项目安装实施。与此同时,我们致力于中国高速铁路售检票解决方案,已成功的为中国高铁提供了京津高铁、合武线、郑西线、武广线、甬台温线、温福线等十多条客运高速专线的完整系统。 基于KABA在产品众多的技术领先优势,包括诸如: 1.门翼摆动式双向90度,保证始终处于人员视线范围之内,符合人 体工程学及使用习惯; 2.成熟的整机生产经验,历经第一代三辊闸、第二代翼闸(剪式门) 到目前第三代摆动式高安全速通门的演变,技术非常成熟; 3.众多的智能楼宇出入口控制用户和众多的行业用户都证明了KABA

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模版

银行保兑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大力发展我行贸易融资业务,规范保兑仓业务的办理,实现对重点客户产业链深度营销,建立我行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我行相关授信制度,总行特对保兑仓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保兑仓业务”,是指基于核心生产商(或其直接设立或控股的销售公司或特大型一级销售代理商)与经销商的供销关系,经销商通过向我行融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贷款)提前支付预付款给生产商(或销售公司),我行按经销商的销售回款进度和存入的保证金通知核心生产商(或销售公司)逐步发货,授信到期由核心生产商(或销售公司)承担票面金额(贷款金额)与核心生产商累计发货金额之间差额退款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的一种授信业务。 第三条保兑仓业务主要适用于核心生产商作为卖方采用经销商分层销售体系,并对经销商具备强大的控制能力,对产品具有较强调剂销售能力的销售模式。 第四条保兑仓业务项下的授信产品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商票保贴等。 第五条保兑仓业务有两种合作模式:三方合作模式、四方合作模式。 三方合作模式: 我行与生产商、经销商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经销商向我行申请签发承兑汇票提前支付预付款给生产商。我行按经销商的销售回款进度和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等额的《发货通知书》通知生产商逐步发货。授信到期由生产商承担票面金额与厂商累计发货金额之间的差额退款责任的模式。 四方合作模式:我行与生产商、经销商和物流仓储方签订四方合作协议,经销商向我行申请签发承兑汇票提前支付预付款给生产商。生产商收到承兑汇票后,负责代办运输手续并在指定日期发货到我行指定仓库交由物流仓储方监管。我行按经销商的销售回款进度和补充保证金情况通知监管方逐步释放质押物。授信到期如存入的保证金余额小于票面金额,对差额部分由生产商承担回购和差额退款责任的模式。

理财产品营销方案

任务一兴业银行“动产(仓单)质押授信”理财产品营 销方案 一、背景资料 1、银行产品简介 动产(仓单)质押业务就是中国兴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更为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指客户以其合法所有且符合本行规定的动产或仓单质押,我行据此给予授信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质押授信业务项下信用业务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商票保贴等。 经过分析得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就是中国最大、全球第六的工程机械制造商。目前,三一混凝土机械、挖掘机、履带起重机、旋挖钻机已成为国内第一品牌,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输送泵与全液压压路机市场占有率居国内首位,泵车产量居世界首位,就是全球最大的混凝土机械制造企业。因此对应的其所需要稳固市场份额,扩大销售量,那么就需要一项专门的银行产品来解决公司稳定的购销渠道与保证资金链的完整度,那么票据的办理问题的理财产品就显得由为需要,兴业银行推出的“动产(仓单)押质受信”产品,则可以则正好可以满足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这一部分的要求,可以充分的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2、竞争对手分析 (1)SWOT分析:

二、营销目标 向外界推广“动产(仓单)质押业务”,使兴业银行的新产品业务更为客户所了解。以扩大业务规模与提高银行信誉为目的,注重产品的创新发展,牢牢把握现有的客户,同时重视新客户的拓展,使其她具有潜在需求的客户对本银行的产品产生足够兴趣,对民生银行品牌的初步认可,催生出购买欲望,主动询问客户占有相当比例。 不仅如此,对于所需要营销的集团----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这款产品对于公司可以使公司更加有效的进行资金的周转,利用银行资金,实现杠杆采购,减少应收账款,扶持经销商共同发展,扩大市场份额;密切与生产商与银行关系,利用生产商实力,易于获得银行融资支持,增强销售竞争优势。加快资金回笼,增加批量销售量,抢占市场份额。 三、营销计划 1、营销渠道: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2018兴业银行社会招聘岗位要求(上海信息科技部)

2018兴业银行社会招聘岗位要求_信息科技部(上海) 银行招聘网致力于为广大考生提供最新、最权威、最全面的银行招考资讯。不管是央行、银监会、国有五大行、政策性银行,还是小到城市商业银行,所有的银行都在这里;不管是校招、社招的招聘公告,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时间、流程,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网申指导及常见问题,还是笔、面试技巧,在这里都会帮你一一解答。我们不人云亦云,我们只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资产规模位居全球银行30强之列。 更多有关银行校园招聘网申、笔试、面试技巧 2018兴业银行信息科技部社会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月28日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流程分析师(社招) 技能要求: 1、掌握金融业务和流程分析相关知识,熟悉业务价值梳理方法; 2、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业务分析能力; 3、具备业务流程图设计能力,精通Visio、Visual Paradigm等流程建模类软件; 4、具备企业管理、业务分析、IT等咨询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RPA、人机交互设计和开发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6、对数据敏感,善于寻找事物的价值,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沟通、理解、表达、协调以及快速学习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分析与梳理、业务流程设计、业务流程优化、业务价值测算、流程的人机交互设计。 工作地点:上海。 (二)信息安全工程师岗(社招) 技能要求: 1、熟悉信息安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 2、掌握网络安全基本原理,了解路由器、交换机等各种网络设备产品,熟悉防火(毒)墙、入侵防御(检测)、抗DDOS、邮件网关、无线安全、VPN、WAF等国内外主流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具备网络深层次协议分析能力,能够熟练应用各种网络检测和分析工具深入分析网络数据包;熟悉网络攻击原理,具备较强的网络渗透防护技术能力; 3、掌握系统安全基本原理,熟悉系统安全技术规范及配置管理、终端安全配置及管理,熟悉防病毒及安全补丁管理; 4、掌握软件研发安全相关原理知识,熟悉身份鉴别和认证、密码技术、移动端和网站应用攻防技术与原理,熟悉各种常见安全漏洞及渗透行为; 5、熟悉数据安全保护相关原理知识,熟悉DLP、数据脱敏、数据库审计等数据安全类技术;熟悉各类安全日志分析,具备较丰富的应急响应处理能力和安全事件调查经验; 6、熟练使用Python、shell、java、C等至少一门语言,对安全技术有浓厚的兴趣及热情,有主动研究和学习的动力; 7、具有业界专业的安全认证,如CISSP、CISA,或其他安全厂商的网络安全技术认证者以及省级以上组织的网络攻防大赛优胜名次者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安全评估等工作。 工作地点:上海 (三)研发工程师岗(社招) 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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