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及相关知识三篇

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及相关知识三篇
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及相关知识三篇

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及相关知识

三篇

篇一:XX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发放和管理活动,依法保障XX银行信贷资产营运的安全,减少和避免贷款法律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法律审查是指各级行的贷款法律审查员对本行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它是XX银行贷款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凡是XX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进行法律审查。

第三条贷款法律审查的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法律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贷款法律审查的基本内容为: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二)担保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三)担保物的合法性认定;

(四)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认定;

(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手续、程序等形式要件的合法性认定;

(六)其他法律问题的合法性认定。

第五条贷款法律审查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三)涉外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章对借款人的法律审查

第六条审查借款人主体资格。

审查其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要求。

审查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审查其营业执照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是否按工商管理规定办理了年检;是否是最新颁发的,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要审查其身份证原件,核实该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相符;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规定的有效日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审查借款人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

第八条审查借款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审查借款人资产的真实性,包括全部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净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中房产、地产应核对产权证书;其他财产情况,并审查其有关原始凭证等。

审查借款人负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故意压低负债或其他欺骗行为。

审查企业产权是否明晰。

第九条审查借款人出资单位的情况。

要审查借款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为多少,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贷款偿还责任是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第十条审查借款人经营范围、方式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第十一条审查借款人主体的唯一性。

审查借款人是否有多块法人牌子及其拥有的实际财产情况。重点审查借款人各法人在工商登记的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的实际使用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使用的房屋、土地,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产权所有人确定。

第十二条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

主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授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个人借款的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

第十三条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

审查借款人章程、合伙协议、承包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并依据借款人组织形式、合伙协议、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等审查贷款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特别应当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租赁方对贷款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第三人抵押,是否已经对外担保。

主要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如已设定抵押,留给我方抵押的资产是否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借款人是否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是否影响我方贷款安全。

第四章抵押担保的法律审查

第十五条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

依照本规定“借款人主体”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审查抵押物所有权是否明确。

主要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抵押物是否属于该抵押人所有。

第十八条审查抵押物的所有人是否以书面形式同意抵押。

(一)抵押物如属第三人所有,是否取得第三人同意将其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二)抵押物如属共有,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将共有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是否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需要办理抵押时,是否有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第十九条以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要依据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以其他资产抵押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四)、(五)款、《企业动产抵押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审查是否避免了企业全部资产抵押。审查时,应在抵押清单中对未抵押财产进行记录,并有抵押人盖章。

第二十二条审查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否长于借款期限。审查各类抵押物的使用期限、使用寿命等是否长于借款期限。

第二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重复抵押;是否将该抵押物出租。

第二十四条审查逐笔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与借据中借款时间、抵押合同时间、抵押登记时间是否一致;对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抵押时间期限是否为第一笔贷款发放日至最后一笔贷款发放日止。

第二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查其是否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及登记顺序是否正确。

第二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审查抵押人是否有可能在六个月内申请破产。

第二十七条审查抵押后是否还要再实行保证担保。

审查借款人资产抵押后,如抵押财产不足贷款额,或虽能抵偿贷款额,但仍不足以消除贷款风险的,则要再实施保证担保。

第二十八条审查抵押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审查抵押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真实性;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抵押人产权所有人签字盖章的真实性;抵押人授权委托书、抵押人授权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确认证明书是否真实有效。

第二十九条审查抵押担保合同及其他文件包括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贷款凭证等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准确、一致。

第五章保证担保的法律审查

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十一条审查保证人注册资本金的真实性。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规定第八条内容审查保证人总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

第三十三条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内容审查保证人的出资人情况。

第三十四条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内容审查保证人是否拥有多块法人牌子,保证责任是否明确。

篇二:商业银行贷款审查要点

借款人的审查

一、法人借款主体审查

1、法人及借款人主体资格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借款主体应包括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审查中应注意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存在瑕疵,具体注意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法律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限内办理年检手续,上述证照不存在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情况。(2)上述证明文件的正本、副本俱为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后有调查岗签字和加盖印章后作为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记载的姓名应当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相符。

3、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法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出资额。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银行应当审查企业法人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其到位情况,防止出资人

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具体需要注意的以下问题:(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审查出资人的注册验资情况。(2)、以实物和无形资产的出资,出资资产应当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办理合法有效的产权转移手续。(3)、

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4)、公司可以依法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出资。

5、借款人的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1)借款企业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2)董事会股东大会章程规定的生效条件,董事签名真实。

二、自然人的审查

《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或者虽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年满16周岁的公民;

(2)精神状况、智力水平正常

(3)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自然人作为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必须这是有效,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身份证件。

主要审核身份证明的名称、有效期、发证机关等事项,经审核其真实性。

三、个体工商户借款主体审查

1、审查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手续,无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情况。

2、借款人经营特种行业的,经审查其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审批证明或特许经营许可证,有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例如:

(1)、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有关部门核准从事经营运输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等。(2)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及销售许可证;

(3)从事制造业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黄金饰品零售业、音像出版复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等的,应出具有关部门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3、审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形式

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其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借款法律文书应由个体工商户本人签名确认;家庭经营的,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应要求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书面确认共同承担偿还贷款责任。

担保人的审查

1、保证人的资格。具有在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公民或者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乡镇企业、社会团体可以作为保证人。

2、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和无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

3、自然人保证主体的审查重点

(1)保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3)保证人姓名以及有效身份证件上姓名相一致

(4)保证人已婚的,尽可能要求其配偶同时提供担保,以避免在发生纠纷使难以分割保证人的财产,降低保证人的代偿能力。

4、法人、其他组织作为保证主体的审查重点:

(1)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企业当场或合伙、联营、合作等协议文书,验资证明;

(3)股东名册或董事会名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

(5)保证人是否有多块牌子

(6)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存在的关联关系,应注意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合法性(7)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仍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单位经贷款担保,不得为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四、抵质押物的审查

1、抵押物的产权必须合法、清晰。抵押物必须对抵押物享有无争议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抵押物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书,不存在所有权保护的情形。若抵押物为共有,抵押人应出具与共有人同意财产用于抵押的书面证明。

2、下列财产可以用于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和依法有权处分的机构、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5)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如海域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等。)

3、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

(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第34条第五项、第36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流通转让的财产

(4)国家机关的财产

(5)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6)违法违章临时建筑物

(7)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8)已列入文物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9)军事设施,

(10)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的土地(11)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未转化为国有土地的

(12)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4、动产抵押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1)抵押人用于抵押的动产权属必须清晰

(2)抵押率应当符合信贷管理制度的要求

(3)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强

(4)抵押物便于抵押人监管

(5)抵押物应当特定化,按照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申请书应填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号码、出厂日期、使用年限、价值、存放地点等要素,因此,在签订动产抵押和同事经对动产的上诉要素座具体规定,若置换或增减抵押物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5、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抵押权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

6、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必须经原出让方和规划

部同意,并按照同等地段土地的市场成交,补交相应的土地差价

7、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

8、房地产开发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应注意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在未来两年内是否有能力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开发使用土地

9、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

构进行土地评估、经具有审计权限的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批准抵押、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人只有在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优先受偿权的。因此,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的建筑物作抵押的,核算抵押物价值时应相应扣减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金额。

11、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行为的抵押权人扣押抵押土地的土地证书作为抵押权利证书的无效。(不具备抵押权人资格的,抵押为无效。)

六、房地产抵押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2、抵押人必须依法使用房产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银行作为抵押权应取得《房屋他项权证》。

3、房产抵押应遵循“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的原则,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4、房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5、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房地产抵押时,所担保债务的期限不应当超过企业的经营期限。

6、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7、《合同法》规定,工程承包人对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权优于抵押权。因此,以及建筑工程作抵押时,必须审查该工程是否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是否具有无主张悠闲地情形。

必要时还可以接受工程承包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或者要求其放弃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8、宅基地房屋不得用于抵押

(6)在建工程抵押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1、开发商是否取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开发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款项

3、开发商已投入工程款项的书面证明

4、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5、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若抵押的在建工程在竣工期间的,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产权证书后,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6、生产、经营和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7、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8、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9、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未取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10、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1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同一辖区内其他同级机构取得贷款的

12、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资经营的

14、非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依法取得房地产业务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15、用于财政性支出的

16、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17、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股东未按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出资到位的

18、借款人存在“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且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

19、借款人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20、借款人发生重大诉讼可能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能力的

2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发放贷款的其他情形。

篇三:信贷业务法律知识贷中审查

一、贷款的法律审查

贷款法律审查是指银行对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贷款法律审查应达到以下要求: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担保合同审查详见第五章)。所以,贷款法律审查中应注意以下内容:(一)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

要审查其身份证原件,核实该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相符;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规定的有效日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

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授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个人借款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

(四)企业产权是否明晰

审查借款人是否存在“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且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况。重点审查借款人的财产是否产权清晰,是否存在产权界定不清的情形。

(五)借款人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

要审查借款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为多少,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贷款偿还责任是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六)借款人经营范围、方式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七)借款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审查借款人资产的真实性,包括全部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包括净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中房产、地产应核对产权证书;其他财产情况,要审查其有关原始凭证等。审查借款人负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故意压低负债或其他欺骗行为。

(八)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

审查借款人章程、合伙协议、承包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并依据借款人组织形式、合伙协议、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等审查贷款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特别应当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租赁方对贷款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九)借款人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主要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如已设定抵押,留给贷款方抵押的资产是否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借款人是否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是否影响贷款安全。

(十)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或成为重大经济案件的被诉人,可能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

二、借款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和承诺

要约、承诺是借款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意思表示的两个阶段。

1.要约。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希望对方接受并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称订约提议。

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借款申请的行为,即为要约。在其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约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签订借款合同的要约必须是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要约也只能向特定人(即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书作为订立借款合同的书面要约,必须具备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订立根据和主要条款等内容。

2.承诺。是指被要约人(受约方)同意接受要约内容,决定与要约方就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简单地说,承诺就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对要约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的答复都不是承诺,而是一种反要约或新要约。实践中,借款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到最后承诺也即反复蹉商的过程。

(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

2.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和内容,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条款。银行依据借款用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贷政策,决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等。借款人必须如实填写借款用途,借款用途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否则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合同的标的,特别应注意大、小写的一致。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是贷款方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分为年利率,以百分之几(%)表示;月利率,以千分之几(‰)表示;日利率,以万分之几(‰o)表示。贷款利率应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

5.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根据借款种类和借款用途来确定,短期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中长期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6.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还款资金来源,是指借款人可以用于归还贷款的资金取得渠道。按照常规,固定资产贷款还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项目投产后所得税前的新增利润、新增折旧基金等。流动资金贷款因种类繁多,还款资金来源渠道亦较多,在此就不详细列举。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用何种方式将贷款归还给贷款人。必须在合同中具体注明。如果是分期偿还,要明确载明每次偿还的贷款金额和具体时间。此外,银行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贷款人按照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7.担保条款。担保条款是银行债权实现的重要保障,其目的就是为促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目前我国银行业已广泛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当事人一方提出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也构成借款合同的内容。

(三)借款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经办人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须查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真伪和有效期限。

实践中应注意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有:1.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自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保证合同必须经保证人签字盖章之后才能生效。

2.合同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生效。如动产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期限届满)时生效。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只有经过公证或鉴证以后,合同才能生效。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自办妥批准或登记等手续之日起生效。

(四)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1.关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银行借款合同大都采用格式条款,银行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向对方作必要的提示和说明。按照《合同法》规定,银行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银行对公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

信贷基础测试1.3: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一、单选题 第 1 节,共 3 节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的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的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3.以下关于《商业银行法》在信贷业务中运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信贷人员在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时均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不应突破《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建设银行无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 4.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该第三 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5.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并以该金钱的法定得丧规则保 障合同的订立、履行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6.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占有债务人的特定动产,债务人不依约或依 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有权于催告期满后就其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留置 抵押 7.有关《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物权法》的法律适用效力优先于《担保法》 担保物权是银行保障信贷安全的重要手段 与《担保法》相比,《物权法》扩大了可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明确法律及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抵押 《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担保法》 8.以下关于票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票据属于无因证券 票据关系成立后,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 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需要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 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由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 ?退出 ?下一步 信贷基础测试1.3: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二、多选题 第 2 节,共 3 节 1.客户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 第三方保证 抵押 质押 借条 2.《商业银行法》的立法宗旨包括() 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 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关于《商业银行法》在信贷业务中的运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信贷人员在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时均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不应突破《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建设银行无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助学贷款知识问答考试试题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需满()周岁。 A 14 , B 16, C 18, D 20 ,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毕业后若继续攻读学位可以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年。 A 2 B 3 C 5 D 8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必具备()条件。 A 经济困难 B 品学兼优 C 家庭富裕 D 符合贷款条件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不需要向银行出具的资料:() A 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B 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C 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D 收入证明 5.国家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的品种为() A 学费贷款 B 生源地助学贷款 C 国家助学贷款 D 商业助学贷款 6.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不需要遵循的原则() A 财政贴息 B 专款专用 C 按期足额偿还 D 资产抵押 7.()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前务必阅读合同全部条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同同意全部条款。 A 借款人 B 同学 C 父母 D 朋友 8.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借款人最高贷款不超过()元。 A 4600 B 6000 C 9000 D 10000 9.国家助学贷款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年 A 2 B 3 C 5 D 6 10.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满足毕业后()年内开始还款。 A 1 B 2 C 3 D 6 11.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费用。 A 学费 B 上网费 C 旅行费 D 服装费 1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按()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发放的方式 A 一星期 B 一季度 C 一学期 D 一学年 13.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在校期间由财政补贴100%利息,毕业后的利息财政不再补贴,由学生还清本金和()% 利息。 A 50 B 75 C 80 D 100 14.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据和借款合同具有()。 A 行政关系 B 不同联系 C 同等法律效力 D 不同效力 15.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为准。 A 申请表 B 借据 C 合同 D 老师认定 16.当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因毕业、退学、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重大疾病等情况发生应()日内书面通知 贷款人。 A 5 B 7 C 15 D 30 17.国家助学贷款不向()发放学费贷款。 A 中专学生 B 大专学生 C 本科学生 D 研究生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考试试题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试题 系别:班别:姓名:总分数: 一、以下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20分。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需满(d )周岁。 A 14 B 16 C 18 D 20 2.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不需要遵循的原则( d ) A 财政贴息 B 专款专用 C 按期足额偿还 D 资产抵押 3.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借款人最高贷款不超过( a )元。 A 6000 B 8000 C 10000 D 无上限 4.国家助学贷款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D )年 A 2 B 3 C 5 D 6 5.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按( D)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发放的方式 A 一星期 B 一季度 C 一学期 D 一学年 6.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按哪种方式收?( A ) A 按照年度收 B 按照季度收 C 按照月份收 D 不知道 7.提前还款程序正确的是:( A ) ①学生在线提出还款申请(每月1~10日)→高校经办人审核(每月10日前) ②→学生存钱到支付宝账户(每月1日~18日)→国开行总行进行月度结息(每月11日) ③→支付宝中心进行扣款(每月21日)→省教育厅经办人确认扣款(每月27日前) ④→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阅当月还款结果(每月27日以后)→国开行开放系统,学生申请下一个 月还款。 A.①②③④ B.①③②④ C.①③④② D.①②④③ 8.诚信的基本表现形式有哪些?( A ) A.内诚于心,外化于行 B.内诚于仁,外化于义 C.内诚于心,外化于人 D.内诚于信,外化于行 9.借款人在发生( C )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在媒体上公布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院校、就业单 位并披露其行为。 A 成绩不及格 B 打架 C 违约 D 旷课 10.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在校期间由财政补贴100%利息,毕业后的利息财政不再补贴,由学生还清本金 和(D)%利息。 A 50 B 75 C 80 D 100 11.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 C )为准。 A 申请表 B 借据 C 合同 D 老师认定 12.在校期间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款需自付利息吗?( B ) A.需要 B.不需要 C.根据代理银行决定 D.根据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决定 13.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 A ) A.政策性贷款 B.福利性贷款 C.商业性贷款 D.帮扶性贷款 14.国家助学贷款用途不包括( D ) A.学费 B.住宿费 C.生活费 D.旅游费用 15.借款学生错过办理展期时间怎么办?(A ) A.可以在第二年的办理期间办理 B.不可以再办 C.任何时候提出申请都可以办理 D.不知道 16.对逾期贷款,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天数在原利率的基础之上加收百分之多少的违约罚息?(C ) A.10% B.20% C.30% D.40% 17.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帐户收取下列哪项费用?(C ) A. 支付宝帐户办理费 B. 支付宝帐户月份费 C. 支付宝帐户的年费 D. 支付宝帐户的季度费 18.从国家贴息终结日(即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利息将由借款人全部个人自付,缴还利息时间为每 年的()。 A.09月20日 B.10月20日 C.11月20日 D.12月20日 19.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的须由学生本人在()网上在线申请。 A.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网 B.高校助学贷款网 C.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D.国家开发银行网

市场营销考试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一,市场 从营销角度看,卖方集合构成行业,买方集合构成市场。 市场的本质是顾客的需求,开发市场就是开发需求,进行市场定位实质上就是需求定位或者是应该以何种特定的产品或服务以满足特定的需求。 二,市场营销 营销是一个包含从产前至售后的全面管理过程。包括市场调研、需求分析和预测、目标市场选择、市场定位、产品研发、定价、分销和促销等战略和策略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控制,以实现产品交换,最终获取企业最大利润的活动和行为。 三.市场营销学 是一门研究企业或组织如何适应和引导顾客的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和管理企业或组织的整体活动,把满足要求的的产品或服务送到顾客的手中,从而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的学科。 强调企业或组织的整体活动,必须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这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企业或组织活动的指导思想。 顾客需要:顾客没有得到某些基本满足的感受状态,存在于顾客自身生理要求和社会活动以与社会交往中。 顾客欲望:是指顾客对具体满足品的愿望和渴求。 顾客需求:顾客有能力购买并且愿意购买某种产品和服务的愿望。顾客满意是指顾客对于产品和服务感知的效果或结果与他的期望值

相比较后,所形成的愉悦或失望的感觉状态。 顾客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企业的目的是创造顾客。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顾客总价值与顾客总成本之间的差额。顾客总价值是指顾客购买某一产品或服务所期望获得的一组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 产品价值是由产品的功能、特性、品质、品种与外形等所产生的价值。它是决定顾客总价值大小的主要因素。 顾客总成本是指顾客为购买某一产品或服务所支付的货币资金与耗费的时间,精神和体力等。一般情况顾客购买产品或服务时首先要考虑支付货币成本的大小,因此货币成本是构成顾客购买总成本大小的主要因素。 市场营销学于20世纪初创立于美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性质:市场营销学是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上的应用科学。 范围:除以商品流通领域的活动为主体,还上延到生产领域的产前活动。 研究的对象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中心的营销活动与其规律。 研究的内容:研究营销理论2.研究营销思想。3.研究营销战略与策略特点:1.理论基础的综合性2.理论系统的发展能动性3.理论价值的实践性。 市场营销理论发展的趋势:1.日益注重顾客价值和顾客满意2.日益注重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3.日益注重全球化下的本土性营销4.日益注

贷款业务知识

实训七贷款业务 一、实验目的 (一)熟悉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关业务种类和基本知识。 (二)熟悉贷款业务相关柜面操作流程、基本程序。 (三)了解不同贷款业务种类之间的异同点。 二、实验环境 (一)系统模块环境:柜面业务系统 (二)情景数据库环境:随堂练习非授权库情景包; 三、教学组织 (一)学生分组方式:学生的按每组6-8人分组。 (二)银行机构分配:每个小组分属于实验银行的一个机构网点,可以是分行营业部或二级支 行。 四、基本业务种类与流程

五、系统操作要点与难点 (一)贷款合同录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填写? (二)如何查询贷款合同的合同号和借据号。 (三)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审批与风险控制的手段与方法。 (四)贷款逾期还贷应当怎么处理? (五)了解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利息如何收取与管理。 六、实验实训内容 (一)开设个人客户甲的一卡通账户。按照操作要求为客户甲录入一笔10000元、贷款利率0.43%、逾期利率0.54%个人短期信用贷款业务A。 (二)为单位客户乙录入一笔100000元、贷款利率0.52%、预期利率0.65%的短期抵押质押(自由偿还)贷款业务C。 (三) 通过【5021抵质押物录入】页面为乙客户登记抵质押物,抵质押物名称、数量、评估 金额和存放地点等信息可以自拟,但必须按照真实情况来拟定。 (四) 在【5031贷款发放】页面对所登记的合同A和合同C进行发放的确认。 (五)) 在【514复核窗口】查询到所要发放的交易,并进行二次确认,在【5032放款查询】 处查询到交易成功所生成的借据号。 (六) 在【5222账户查询】处查询到生成的贷款户A。 (七) 在【50411部分还款】处,为贷款账户A现金还款5000元。回到【5222账户查询】查看贷款账户A的状态和余额。二次确认后再查询账户A的余额。 (八) 在【5061 单笔利息结息】对贷款账户A进行利息结息. (九) 在【50412 全额还款】处,为贷款账户A现金还款5000元, (十) 在【514 业务确认】处,对贷款账户A全额还款进行二次确认,再查询贷款账户A的账户状态和余额。 七、实验思考题 (一)区分什么是普通贷款、微小贷款、委托贷款,消费贷款? (二)这四种贷款在银行分别允许怎样的还款方式? (三)这四类贷款银行允许的信用方式有哪些? (四)贷款发放流程为什么要二次确认? (五)什么是表内应收息和表外应收未收息?区别? (六)商业银行如何处理不良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常用知识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 常 用 知 识 问 答 韩山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摘编 二O一O年九月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什么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为什么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需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是建立在大学生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申请贷款时,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4.哪些学生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5.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申请贷款学生需要提供哪些个人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家长身份证及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家长单页复印件; (4)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国家助学贷款基础知识

国家助学贷款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物质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均应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

规章制度,受到刑事制裁或校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符合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本人在校学习期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五、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六、学生何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学生提出拟贷款申请,准备申请贷款必须提供的材料,学生开学办理缓交学费时带申请贷款必须提供的材料到系部办理相关手续。 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学生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学生非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相关知识及流程

贷款相关知识及流程 亚豪房地产经纪 目的:(PPT) 了解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的定义以及相关办理流程。 第一节商业性住房贷款(PPT) 一、何谓个人住房商业贷款(PPT)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又称“按揭”,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 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流程图(PPT)

三、贷款担保 目前,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有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可供借款人选择,这三种贷款担保方式为住房抵押、权利质押和第三方保证,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住房抵押贷款担保(PPT) 讲解: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自己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如果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则不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

借款人来说,可以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以自己已经拥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要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目前评估费用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收费的。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款人经济条件较为富足,这种方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也是银行最愿意接受的贷款担保方式。 ·权利质押贷款担保(PPT) 讲解: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银行可接受的质押物是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只接收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即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要至少大于贷款额度的10%。 各种债券要经过银行鉴定,证明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要有开户银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贷款银行承担保管责任,如果借款人要求进行公证,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公正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只是购房时难于变现或因变现会带来一定损失而不想变现。因此,采取质押方式,只有少数人才能做到。 ·第三方保证贷款担保(PPT) 讲解: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此种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选择这种担保方式,首先要了解银行认可的第三方法人保证人需具备的条件,从银行的有关贷款规定来看,借款人要提供第三方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法人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在建设银行开有存款户;无重大债 权债务纠纷等。若第三方法入不符合这些条件或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通过贷款银行的审查,虽然资信好的非公益事业单位法人按规定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贷款担保,但需要贷款银行认可才行。选择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有一定难度,首先第三方法人是否愿意做这种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其次,第三方法人做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的资格是否会被银行认可。因此,对大多数购房

贷款基础知识

房地产贷款知识 第一节房他产贷款基本紅词 ?按馮,是指按去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押受益人敏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换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层产权转让按掲人,过程中按掲人亭有使用权C ?住房公积全贷歉: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锂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至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佥,姿托君业银厅冋敷存住房公枳金肉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象存住房公积全的离退休駅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就的裘别育,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另荽修贷款、裔业性住房贷戟转公积金贷款等V ?按?曷艾歎,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共阶段性扌旦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C ?抵却克款9指借款首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腕得的熒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偉券、各种股栗、房地产、以及赁创的捉甲、找甲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甲据?贷隸到期,借款卷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逢n ?房产抵押?是指吕权肝有人以房突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白产枚所有老口行警理,债权人只按期取忌,而无便用警珏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叵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贵务,则債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井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信七提供抵押房屋的当卑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殳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垦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县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吕行为能力和限制民車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另屎抵押C ?抵押人;指向储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屣彳亍的债务人或第三人c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老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夬夫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实行、无需经济担保、由中央或地方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开办的信用贷款。其目的是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2、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银行正常的贷款业务管理。 3、为什么说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不需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是建立在大学生的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申请贷款时,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只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即可。 4、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 5、目前高校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哪几种形式的助学贷款? 主要有三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6、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的“XX模式”?

2004年后,在我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指导下,由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XX 省教育厅和全省各高校共同探索创建的由开发银行提供信贷资金、代理行(农行)提供结算业务,在合理的风险共担和约束激励机制下,XX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全省各高校全面参与管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新模式。 7“XX模式”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1)确定了14%风险补偿金的比例,风险金由开发银行设专户进行管理; (2)高校全面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贷后管理难的问题;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高校是助学贷款管理的主体,如果管理得好,助学贷款违约额低于14%的风险补偿金,其剩余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如果管理得不好,助学贷款违约额超过14%的风险补偿金,学校不仅要如数缴出风险补偿金,而且还要承担高出部分的50%); (4)建立了“两个平台”和“一个系统”。(即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全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全面管理对学生的贷款受理、审核、汇总、合同签订、贷款本息催收、贷款信息管理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具体事宜。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要满足银行业务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国家助学贷款信息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衔接); 8、新调整后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以往有何明显不同? (1)财政贴息方式不同:改变以往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贴息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做法; (2)还贷年限延长:改变以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

市场营销基本知识点

市场:是由那些具有特定的需要或欲望,而且愿意并能通过交换来满足这种需要或欲望的全部潜在顾客构成的,市场是买卖关系的总和。 市场营销基本流程: 1、市场机会分析[3] 2、市场细分 3、目标市场选择 4、市场定位 5、4Ps(营销组合) 6、确定营销计划 7、产品生产 8、营销活动管理(即执行与控制) 9、售后服务,信息反馈 市场营销理论: (1)4Ps营销理论(4Ps营销组合理论) 基本策略: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 (2)4Cs营销理论: 顾客Custo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沟通Communication(理念、标准) (3)4R营销理论:

关联Relevancy、反应Respond、关系Relation、回报Return(强调关系管理) (4)10Ps营销理论: 6Ps(4Ps+政治权利Politics power+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4Ps (探查Probing、分割Partitioning、优先Prioritizing、定位Positioning) SWOT分析法: (1)优势S (2)劣势W (3)机会O (4)威胁T 利用优势抓住机会SO 利用机会克服弱点WO 利用优势减少威胁ST 使弱点和威胁最小化WT 营销环境: (1)按对企业营销活动影响时间的长短: 1)长期环境 2)短期环境 (2)按对企业营销活动影响的地域范围: 1)国际环境2)国内环境 (3)按对企业营销活动影响因素的范围:(营销环境构成因素) 1)微观环境: 企业可控: ①企业本身:市场营销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最高管理层; ②市场营销渠道企业:供应商(供货的价格变化、供货的质量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营销中间商(中间商、实体分配公司、营销服务机构、财务中介机构); ③顾客:消费者市场、生产者市场、中间商市场、政府市场、国际市场; ④竞争者: 愿望竞争者:提供不同产品以满足不同需求的竞争者;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知识

信贷业务基本知识(一)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三、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四、《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限制: 五、贷款担保的基本概念、方式: 六、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担保的基本概念,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率的确定: 八、质押担保的概念,哪些可以作为质押物,质押率的确定。 九、“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十、贷款利率知识: 十一、银行贷款一般管理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1、信贷的概念:信贷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从经济内容看,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信贷,是银行存款、贷款、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银行的主要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狭义的信贷,就是指银行发放贷款。 2、贷款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将资金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授信行为。它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资产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信用社根据委托人的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信用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的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发放的贷款。这是一种法定贷款,具有特殊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这在我们整个信贷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购建新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 3、按贷款的保证程度划分,主要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此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①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负连带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②抵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③质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贷款形式,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向最初签发票据的债务人兑取现款。这是一种风险比较小的贷款,只要企业有合格的票据均可用于贴现。 4、个人贷款的主要品种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工程机械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 三、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置业顾问入职培训贷款知识与流程培训

贷款知识培训资料 一、贷款的类型及流程 公积金贷款 1、客户提出申请由售房部收集客户资料 → 2 、审查客户资料→ ↓ 3 、公积金中心审查 → ↓ 4、公积中心向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 5、通知客户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办理 抵押手续的相关资料 6、向房管局提出办理期房预告抵押申请 →

7、到银行和公积金审查他项权证→ 8、公积金开支票→ ↓ 9、 受托银行放款→ 10、贷款到公司帐户后通知客户还款的时间并领取借款合同。(建行、工行由银行通知) 银行按揭贷款

客户提出申请由售房部收集客户资料→ 审查客户贷料 → 送银行审查 → 银行录入客户基本信息报送上级银行审批 → 银行出具办理抵押手续的相关资料 → 向房管局提出办理期房预告抵押申请 → 到房管局领取他项权证 → 银行放款 → 贷款到公司帐户后通知客户还款的时间并领取借款合同和借据。(建行、工行由银行通知) 二、各银行需要资料及份数 农行:身份证复印件3份; 户口本复印件2份; 购房合同原件2份。

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3份、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的离婚证、丧偶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2份(个体户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 首付款票据复印件1份。 建行: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原件2份。 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的离婚证、丧偶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个体户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近三个月的流水明细; 首付款票据复印件1份。 工行: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原件2份。 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1份;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的离婚证、丧偶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个体户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房屋租赁协议及水电气交费单); 首付款票据复印件1份。 中行: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原件2份。 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的离婚证、丧偶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个体户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 首付款票据复印件1份。 中信: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原件2份。 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的离婚证、丧偶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1份(个体户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 首付款票据复印件1份。 公积金: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借款人和配偶户口薄复印件各3份。 收入证明3份。(如双方都缴纳了公积金的不需要开具收入证明,如其中一方未缴纳公 积金的未缴纳一方需开收入证明3份)(须鲜章) 借款人婚姻证明:结婚的要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各4份;离婚的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各4份及在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未婚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3份;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及在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未婚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3份;从未结婚的提供在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未婚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3份)购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购房合同原件3份。 公证书原件1份(仅限市及临港房管局)。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单。 三、银行政策及注意事项: 1、关于首付和利率问题,目前首套房首付30%(要比30%稍微多点)。利率中信,建行、工行、农行(从2014起)都据客户自身情况上浮不同的点数(至少15%)。二套房目前首付60%,利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前言 在总结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开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疏理。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共分为三部分: 一、学生申请贷款阶段 第一步:接受诚信及贷款知识教育; 第二步:通过诚信及贷款知识考试; 第三步:准备申请材料。 二、学生获取贷款阶段 第一步:接受诚信及贷款知识再教育; 第二步: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相关资料办理借款合同的面签手续; 第三步:获取放款凭证,并签字确认。 第四步:特殊学籍变动情况 三、学生毕业偿还阶段 第一步:继续接受诚信及贷款知识教育 第二步:准备办理还款手续所需的各种材料 第三步:签订还款协议或完成展期申请

录目 第一部分:学生审请贷款阶段 (2) 一、准备工作 (3) 二、高校的初审 (4) 三、银行的复审 (4) 四、审批合格学生的公示 (5) 第二部分:学生获取阶段 (6) 一、借款合同的签订 (7) 二、新生贷款的发放 (7) 三、老生贷款的续放 (8) 四、借款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的操作规定 (8) 五、诚信知识的再教育工作 (9) 第三部分:学生毕业偿还阶段 (10) 一、学生毕业前准备工作 (11) 二、还款协议的签订及返还 (12) 三、借款学生还款阶段 (13)

第一部分:学生申请贷款阶段. 总体职责:学生、高校、银行三方明确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相互配合完成贷前相关资料准备、知识宣传、申请调查工作。 学生职责:1、接受诚信与贷款知识教育。 2、准备申请贷款所需各项资料(主要包括:符合要求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 3、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新生入学前随同录取通知书寄送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1高校职责:、学生入校后应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及贷款知识宣传工作2(诚信教育及贷款内容教育开展的场数及人数由各院系组织自定),并组织学生进行相关诚信与贷款知识的考试。、应设有专门的机构并配有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前期的3 贷前审查工作并对审查的真实性负责。、应根据以往学生的还款情况分析各地区、各院系各专4业的违约率,调整助学贷款额度,在上报额度前必须与银行协商确定。1、负责高校教师诚信知识与贷款知识的培训工作。银行职责:、协助高校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及贷款知识宣传与考试工2 作。、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对贷前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进行审核。、将以往学生的还款情况反馈高校,以此与高校共同协4. 商确定上报助学贷款额度。 5、着手为学生办理借记卡,作为学生还款帐户。 具体流程及各阶段学生、高校、银行具体分工: 一、准备工作

市场营销专业基础知识

市场营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术语) 1.市场营销: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产品和价值,并同别人进行交换,以获得其 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 2.营销组合4P: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或渠道 (Place)、促销或传播(Promotion)。 (1)产品策略是市场营销战略的核心,主要是为目标市场开发合适的产品或产品组合。 产品是可以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东西,它不仅包含有形的实体,还包括一些无形的蕴含在产品中的其他因素。有人曾经说过:“我们生活在一个对产品 或服务的认识同以前相当不同的时代。从很大程度上说,重要的不是基本的核 心产品,而是我们围绕着核心产品的满意度的组合。”现代市场营销理论认为 产品的整体包括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核心产品是顾客购买产品时 真正追求的利益;外观、包装等则是核心产品得以实现的有形部分;附加产品 则指购买和使用产品能够带来的地位感等附加价值。 一个好的产品是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的完美组合和统一。因此,在为产品进行策略制定时,我们首先注重了产品的核心性质。名牌的创立、保 护和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赖和好评,没有一流的质量 就不可能赢得消费者的“货币选票”,也就不可能获得利润。在今天的竞争环 境中,忽视产品本身质量无疑等于自杀。所以在产品策略实行中,应将保证产 品质量放在了至高无上的位置。在产品策略中,我们不仅考虑到了以有形产品 体现出来的核心产品,还注意了附着在有形产品上的附加利益。 (2)价格策略是指企业通过对顾客需求的估量和成本分析,选择一种能吸引顾客、实现市场营销组合的策略。 常见的新产品价格决策策略主要有以下三种: ·撇脂定价策略指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初阶段,把产品的价格定得很高,以攫取最大利润。 撇脂定价的条件: ①市场有足够的购买者,他们的需求缺乏弹性,即使把价格定得很高,市场需 求也不会大量减少。 ②高价使需求减少,但不致抵消高价所带来的利益。 ③在高价情况下,仍然独家经营,别无竞争者。高价使人们产生这种产品是高 档产品的印象。 ·渗透定价策略指企业把其创新产品的价格定得相对较低,以吸引大量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 渗透定价的条件:

信贷员业务基础知识

信贷员业务知识培训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1、信贷的概念:信贷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从经济内容看,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信贷,是银行存款、贷款、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银行的主要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狭义的信贷,就是指银行发放贷款。 2、贷款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将资金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授信行为。它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资产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信用社根据委托人的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信用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的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发放的贷款。这是一种法定贷款,具有特殊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这在我们整个信贷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购建新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 3、按贷款的保证程度划分,主要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此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资助政策知识竞赛考题

2014年资助政策知识竞赛 桂林理工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奋斗社 班级: 姓名:学号:总分: 一.选择题(40分)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按在校生的()认定。 A.15~20% B.10~15% C.20~22% 2.下列不属于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方式是() A.特殊补助制度 B.奖学金制度 C.特殊照顾制度 3.勤工助学的学生受校纪处分或者上学期有()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A.三 B.二 C.一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 A.国家励志奖学金 B.国家助贫奖学金 C.国家助学金 5.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内还清所借款项。 A.4 B.6 C.10 6.借款学生有以下()行为者,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A.受到学校处分或刑罚B,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C.有挂科现象 7.自2011年起,对我校毕业后自愿到我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以上的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代偿。 A.3 B.4 C.5 8.有以下()行为的同学,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有一部2500元的电脑 B.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气 C.国庆假期到湖南玩了几天 9.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的原则包括公开等总共()个原则。 A.3 B.4 C.5 10.每个学生每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不超过()。 A.5000元 B.6000元 C.7000元 11.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 A.25小时 B.20小时 C.30小时 1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中()年级以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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