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_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

223_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
223_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2017年)

为了加强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临床对请购药品用药行为,切实保障患者及时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用药。严禁临时请购药品中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防止请购药品积压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目录外药品的概念:病人病情治疗急需,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之外,具有合法资质药厂生产的药品。

二、由管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出用药申请,经科主任审核,向药剂科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科室、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数量(患者治疗一个疗程用量)、申请理由(患者姓名、用药原因、用药方案、专家会诊意见)、科主任意见。

三、药剂科审查该药品是否为中标药品、厂家资质、是否医保、单价、我院是否有类似品种等药品信息,符合规定者药剂科主任签意见,由医务科、分管院长、药剂科分管院长审核批准后,药剂科方可进行采购。出现抢救病人用药紧急情况时,药剂科可以先行购买,事后由临床科室补填申请表。

四、遵循谁申请谁负责原则,申请科室负责所申请药品必须的使用,药品一经采购药剂科不予退货,避免造成医院损失。

五、不得以任何个人利益为目的申请药品。

附: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

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

申请科室:2017年药临购第号

药剂科分管院

长审批意见

年月日

采购情况

配送公司配送数量总金额采购时间途径(平台、电话)采购员

填表说明:

1.表格内容除科主任和经办人签字外均需电子档填写,不能手工填写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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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科室处必须盖本科室章,科室填写申请号,科室申请号从1开始编号,每申请一次都需要顺延递增。(建议科室保存电子档)

3.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所有内容必须在一页纸上打印。

整个填表流程由申请科室自行完成。

5.申请表填写不完善或不规范者,药剂科有权不进行购买。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的合同管理,规范药品采购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药品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XXXXXX制定的《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与药品供应商共同协商并签订的协议和合同等,包括: (一)《年度购销协议》,以及附件、备忘录等与协议条款相配套的合同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贸易与结算条款、质量条款、违约责任等。执行与XXXX存在常年购销关系的采购业务,应当签订《年度购销协议》。 (二)为执行年度购销协议而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年度购销协议的日常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应当签订《采购合同》。 (三)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签订其它采购合同。执行内部文件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的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采购包括药品、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经营商品的采购,不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一)采购部是负责药品采购合同谈判、合同起草与预审、合同条款修订、合同签订与执行和合同保管的主办部门。采购部根据XXXX业务运营的要求,结合市场实际,在与供应商就协议主要条款认真梳理、反复沟通的情况下发起合同审核、会签与审批流程。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应根据合同内容认真履约,对因不可抗力和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约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变更或终止合同履行。

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1、临时采购药品是指因临时特殊诊疗需要采购的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之外的药品。 2、仅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药品的紧急购买;2)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的临时购买;3)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临时购买;4)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的特殊审批购买。不得临时采购本机构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品种、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等临床非紧急、必需的药品。 3、临时购药流程: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均须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请理由和数量),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则必须由临床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签署廉洁承诺书,并履行知情同意手续,集体签名后向药学部提出申请(如果是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则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单》)。 1)紧急购买:药学部审核资料,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后尽快购入。情况紧急时,药学部可先口头请示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经同意后进行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2)临时购买: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经药学部审核后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如须临购抗菌药物,则先要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讨论通过; 3)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如在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中未入围、但在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且无法由其他入围药品替代,原则上必须由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批,审议通过的每个品规首次采购前必须报茂名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检察部门备案。 4、在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未召开之前的极个别特殊审批购买,应先由临床药学室给出用药评估意见,经药学部审核,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 5、确因临床需要连续采购,或每年采购超过5人次的临时采购药品,需要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按照药品增补和新药引进的条件和程序,决定是否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6、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均为一次性有效,不得连续购买;临时购买原则上为一个患者一个疗程的使用量。 7、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得超过5次/年。如果超过5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品种总数及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临时购买的药品原则上只能由所申请的患者专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所申请的患者未用完所临购药品,其他患者要使用时也要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

XX 医院 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购进药品的合法、合格、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根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未经审核批准不得购 进。 三、购进药品前,采购员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该企业原印章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供货单位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面标明有效期。购进药品前,必须对供货企业的销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法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原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 四、购进抗菌药物的品种严格执行我院《抗菌药物目录》,不得自行 增减。 五、二级医院抗菌药物的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注 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 3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 5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1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2个品规,深部抗真菌药物不超过2 个品规。 六、凡临床需要使用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

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 七、临时采购程序: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院采购目 录以外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务科审批、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如果超过5 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八、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 帐、货相符。购进记录注明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 十、(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 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药品采购合同协议书管理规定

药品采购合同协议书管 理规定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的合同管理,规范药品采购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药品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XXXXXX制定的《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与药品供应商共同协商并签订的协议和合同等,包括: (一)《年度购销协议》,以及附件、备忘录等与协议条款相配套的合同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贸易与结算条款、质量条款、违约责任等。执行与XXXX 存在常年购销关系的采购业务,应当签订《年度购销协议》。 (二)为执行年度购销协议而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年度购销协议的日常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应当签订《采购合同》。 (三)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签订其它采购合同。执行内部文件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的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采购包括药品、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经营商品的采购,不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一)采购部是负责药品采购合同谈判、合同起草与预审、合同条款修订、合同签订与执行和合同保管的主办部门。采购部根据XXXX业务运营的要求,结合市场实际,在与供应商就协议主要条款认真梳理、反复沟通的情况下发起合同审核、会签与审批流程。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应根据合同内容认真履约,对因不可抗力和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约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变更或终止合同履行。 (二)质量管理部是合同质量条款的主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中涉及产品质量的相关条款,并对合同可能涉及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操作方式及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三)财务部是合同贸易与结算条款的主审部门。负责根据XXXX的经营战略对合同进行审核,对采购价格(综合毛利率)、付款方式与付款账期、收款方式与收款账期、返利方式和返利结算等条款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司法务是负责合同法律风险的主审。负责牵头起草并修订XXXX 合同格式文本;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评估合同的法律风险,出具审查意见;负责采购部拟签合同的修改审查、审批权人和签署人资格审查,已签合同的审查备案。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五条年度购销协议的审批权限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学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从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学部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库管理员每周根据药库库存和药品销耗量向药品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学部主任审核后由药品采购人员在河南省肿瘤药品供采平台(SPD)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计划,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采购计划,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配送药品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学部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临时药按照《河南省肿瘤医院临时用药采购办法》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七、对省卫生厅公布的列入不良记录企业的任何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两年内不得采购。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九、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1.目的:规范药品临时申购,最大限度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 3.1目录外药品:指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未收载的药物品种。本制度涉及药品,仅指目录外药品。 3.2临时申购:包括针对特定患者病情治疗的临时一次性采购;以及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未及讨论,而临床急需药品等的临时申购。 4.权责 4.1临床科主任:负责科室药品临时申购的审批及相关管理。对采购回来的药品使用负责,无正当理由造成积压或浪费,损失由申购科室承担。 4.2药学部:负责定期对临时申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5.制度内容 5.1临时申购药品范畴 5.1.1急诊、会诊后抢救用药,患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用药,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无同类或同品质的替代药物。 5.1.2临床开展新技术急需用药;医院开展科研项目急需用药。 5.1.3中成药、辅助治疗用药、非急抢救用药不纳入临时申购药品范畴。

5.1.4不允许临时申购非中标药品(质量层次较中标品种高的除外)(不允许临时申购同一质量层次有中标替代品种的其他非中标药品)。对没有替代的急需药品可采购非中标品种。 5.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5.2临时申购药品申请数量 5.2.1应用于某特定患者时,一次性限量购进,申请数量限一个疗程用量,购进药品仅限该患者使用。 5.2.2应用于非特定患者时,申请数量以满足申请目的实际需求为宜。 53申购流程 5.3.1临时采购由临床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填写《临时申购药品审批表》并签字,经临床科主任审核签字,向药学部提出申请。 5.3.2药学部审核采购申请表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注明本院有无替代品,药学部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长审核。 5.3.3经审核同意的药品由药库按照批准数量制订采购计划,采购员通知供货商组织采购。 5.3.4特殊应急情况需临时申购药品的,药学部可先行联系公司采购,再补办手续。 5.4临时申购药品的管理 5.4.1临时申购药品到货后,药库验收无误后入库,药库根据申请科室需要直接分发到相应药房。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

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认真填写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明理由。 由医院信息系统设置,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每个病人只能开一次限制级抗生素,作为临时医嘱执行。 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交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科)审核。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药新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由(试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的合同管理,规范药品采购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药品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XXXXX制定的《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与药品供应商共同协商并签订的协议和合同等,包括: (一)《年度购销协议》,以及附件、备忘录等与协议条款相配套的合同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贸易与结算条款、质量条 款、违约责任等。执行与XXXX存在常年购销关系的采购业务,应当签订《年度购销协议》。 (二)为执行年度购销协议而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年度购销协议的日常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应当签订《采购合同》。 (三)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签订其它采购合同。执行内部文件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的采购业务,发生之前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采购包括药品、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经营商品的采购,不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一)采购部是负责药品采购合同谈判、合同起草与预审、合同条款修订、合同签订与执行和合同保管的主办部门。采购部根据XXXX 业务运营的要求,结合市场实际,在与供应商就协议主要条款认真梳理、反复沟通的情况下发起合同审核、会签与审批流程。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应根据合同内容认真履约,对因不可抗力和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约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变更或终止合同履行。

(二)质量管理部是合同质量条款的主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中涉及产品质量的相关条款,并对合同可能涉及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操作方式及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三)财务部是合同贸易与结算条款的主审部门。负责根据XXX X勺经营战略对合同进行审核,对采购价格(综合毛利率)付款方式与付款账期、收款方式与收款账期、返利方式和返利结算等条款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司法务是负责合同法律风险的主审。负责牵头起草并修订XXXX合同格式文本;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评估合同的法律风险,出具审查意见;负责采购部拟签合同的修改审查、审批权人和签署人资格审查,已签合同的审查备案。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五条年度购销协议的审批权限 审批内容: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会签意见,以及谈判、修订与确认情况,并经财务总监对协议进行审核,审批人代表XXXX决定是否批准签署。 第六条为执行年度购销协议而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审批权限 审批内容:合同金额大于150万元(无税),需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会签意见,并经财务总监对协议进行审核,审批人代表XXXX决定是否批准签署。 第七条无年度购销协议情况下签订其它采购合同的审批权 限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⑴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阳光药品采购金额达到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阳光药品采购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⑵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⑶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⑷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⑸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省阳光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滚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⑹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文件精神,保证购进药品的合法与合格,保障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采购工作,由药剂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统一在该网上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未经审核批准不得购进。 四、购进抗菌药物的品种严格执行本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减。 五、本院抗菌药物采购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品种药物每种剂型不超过2种规格,处方组成相同的复方制剂1—2种。第3和4代头孢菌素类(含复方制剂)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口服和注射剂型分别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不超过5个品规。 1.如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超过35种规定,经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2.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以外的,必须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临床科室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并做好记录,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但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3.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4.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进入本院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六、其余条款按本院药品采购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19-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新蔡同安医院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 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1.认真填写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明理由。 2.由医院信息系统设置,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每个病人只能开一次限 制级抗生素,作为临时医嘱执行。 3.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交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交(医务科、 药剂科、医院感染科)审核。 4.确认为合理使用后,由上级医师改为长期医嘱。 5.职能科将审核结果留存备查,定期反馈。

药品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有作用。 目的: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授权人: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合同内容包括:A、价格、付款方式、运输、保险;B、包装物的特殊要求;C、需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模式以及对质量体系的其它要求,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大药房民主管理小组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部门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采购、合理补充医院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加强管理,结合药剂科实际,特制定临时采购制度如下: 一、临时采购条件 1.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 二、临时采购程序 1.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递交至药剂科。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剂科,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2.药剂科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剂科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购数量尽快采购。 3.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三、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只得在该科室内使用。其他临床科室如需要使用,必须另行申购。 四、各科室主任在制定申购计划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客观地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并必须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一旦药剂科按申购数量采购到位后,因药品滞销造成药品过期或三个月后该药品仍有库存的,一律按过期药品金额或库存金额扣申购科室支出。 五、因危重患者死亡等原因导致不能用完的调拨药品,药房应给予退药。但申请科室应负责对退回药品的使用。 六、如果某一药品连续多次由临床科室提出临时用药申购,则应由药剂科上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按新药引进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为医院常规采购药品采购、使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赤峰市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内蒙古网上集中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赤峰市第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学部主任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必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药学部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报医务科、药学部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再补办手续。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

需再次申请。药品购进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医务科、药学部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制度1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 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供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的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的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的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的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的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的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的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的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的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的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管理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二、药品的选标: (一)选标的原则: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二)以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为依据,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组织医院药品遴选专家在中标目录范围内遴选医院基本用药品种。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三)优先遴选的品种: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 2、列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四)严格控制的品种: 1、药名、外观与医院现用的同类品种极其相似,易混淆的; 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3、列入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4、注射剂超过40元/支(瓶)或片剂等其它剂型超过25元/片(粒); 5、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五)一品两规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医院药品为一品一规; 2、输液制剂一个品种能够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3、特殊使用的药物(针对专科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能够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4、剂量要求严格需要准确使用的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能够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5、一品两规的品种原则上选择不同质量层次的药物,或成人及儿童使用的两种规格。 6、基本药物可一品两规。 三、药品的采购: (一)根据药物遴选专家的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和程序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市卫生局备案的35个品种)的抗菌药物,但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的品种,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临时购药申请,且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需经医院指定医师会诊同意后由临床各科室主任填写提交《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武清区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住院号:临床诊断: 申请药品名称:剂型: 药品规格:申请数量: 申请理由: 申请科室: 科主任签字:会诊医师签字: 医务科签字: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

药品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及采购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合同法》、《贵州省医疗机构药品 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药品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须经专业和有 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人员索 取供货方的材料,填写“合格供货方档案表或首营企业审核表”。报请单位专门机构或负责人审核同意。 4、应索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 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在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 保管后,药剂部门必须保留随货同行单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 以分析和改进。 8、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

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9、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10、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doc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院医疗工作中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加强药品在采购供应环节的质量监管,保证药品引进的安全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标准 (一)药品采购供应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浙江省《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制定我院医疗用药品目录。 2、药械科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指导下,编写和定期修订《医院药品目录》。 3、发生罕见的病情或意外事故时需要使用、通常情况下医院很少使用的药品,可由药械科药库及时采购。 4、新药的遴选与引进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通过。执行《新药引进制度》。 5、药械科药库负责药品采购,并负责采购药品的存储、养护、下送工作。执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药品保存管理制度》。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医疗用药品的采购、存储管理由药械科药库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7、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存储管理由核医学科负责。 (二)药品质量监管 1、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监督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各个环节。 (1)人员组成: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受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组长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处、药械科、护理部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临床医学、药学、护理等部门资深专家,医务处等相关人员。 2、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组织相关人员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3、定期检查药品使用各环节中药品质量问题,讲评检查情况并分析原因,追踪改进落实结果。 4、监督全院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各个环节药品质量制度的落实。 5、讨论和处理涉及药品质量问题的相关事宜。 6、建立各药品经销企业的有效资质档案材料。 (1)开设新的药品经销单位必须备齐其各项资质材料并说明新增理由同时上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2)建立各药品经销企业的有效资质档案材料。 (3)要求各药品经销企业递交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证书。 (4)考核药品经销单位及药品企业的诚信度及品质。符合要求后保持长期稳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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