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本部员工外出报备制度

机关本部员工外出报备制度
机关本部员工外出报备制度

机关本部员工因公外出报备制度

第一条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本部员工因公外出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因公外出实行分级管理,部门经理外出的,须报备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员工外出的,报部门经理审批。

第三条因公外出原则上一律实行事前报备,报备时需填写《因公外出单》,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留存。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返回的,应听从领导指挥。

第五条员工因外外出期间,须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外出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六条严格会议请假报告制度。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因公外出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填写《因公外出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会务承办部门登记,同时报送办公室留存,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会。

第七条因公外出报备的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

第八条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备的,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日常工作中的临时因公外出,员工离开本省的出差、出访、休假、学习等,按相关外出报备和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因公外出单

外出人员所在部门

外出时间2017 年月日至2017 年月日共天外出事由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分管领导

审核因公外出单

外出人员所在部门

外出时间2017 年月日至2017 年月日共天外出事由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

审核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报备是中央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外出报备执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离开呼和浩特在区内工作调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报告;离开自治区在国内工作或出国境学习考察,向自治区党委书记和自治区主席请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外出期间,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 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领导外出,应向局长请示,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呼和浩特公出在区内工作或离开自治区3天以内,应向分管副局长请示,并委托副处长(主任)负责处室工作,向局办公室报备。离开自治区3天及以上,应向局长请示,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四、各处室副处长(副主任)离开呼和浩特公出在区内工作或离开自治区3天以内,应向分管副局长请示。离开自治区3天及以上,应向局长请示。各处室工作人员离开呼和浩特公出3天以内,向处室负责同志请示,3天及以上,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时间较长的,应向局长请示。

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其他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国家法定假期(即国务院2007年12月印发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所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双休日外出,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六、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应提前2天填写《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出请示、报备单》。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向办公室报备,各处室副处长(副主任)、工作人员外出向本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报备。 七、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外出期间 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八、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九、稽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附件: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出请示、报备单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各企业 (泛指集团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有关责任人员核准后,由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核及审查合格后,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员工登记表》(见附表一),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当缩短其试用时间;优秀人才特聘者,可免去试用期,直接任用。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五日者,不给薪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证: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近期医院健康检查表(原件); 3.本人学历证和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4.《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或《聘用手册》或《退休证》(其中一件); 5.外地户籍人员还应具备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 (外出务工证9或允许外出工作的证明以及档案材料存放单位的证明材料); 6.半身免冠照片五张; 7.试用同意书; 8.人事资料卡; 9.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或做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都应与用工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聘任合约书》(见附件一、二、三),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正式录用的职工必须承诺:不论是什么缘由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和聘任关系后,不得从事与本集团有竞争的相同行业的工作,否则视为对本集团不忠诚,一概不予录用。 第三章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事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必须了解企业的宗旨、风格、精神,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3.每个员工必须保证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 4.不得兼任本集团公司外其他公司的职务成在外从事与本集团及所属公司经营业务类似的商业业务活动。 5.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6.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接受不当之招待和贪污舞弊,或以企业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司的工作场所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防止危险,增进效益。 8.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9.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单位。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考勤制度的考勤对象为市局机关(含稽查大队)除驾驶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范围含机关上下班、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到位情况。 三、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退)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非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之后签到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签退的视为早退。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 六、公出报告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出报告制度,公出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出报告单,说明情况,并将报告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含科员、办事员、工勤人员)公出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公出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出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七、病、事假的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的,应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八、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公出报告手续的,应事先按公出权

限及程序的规定口头或电话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公出。同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工作期间外出的报告审批单必须及时投入考勤箱,月底凭单统计出勤情况。 十、凡请病假7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提供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如发现虚假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并经查实的,所请病假按旷工处理。 十一、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1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 十二、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出差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补休前做好补休手续,并报人教科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十三、其他法定假期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 (一)凡未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0.5分; (二)不按规定执行公出报告制度和病、事假请假制度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1分; (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2分;一个月三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退),一经发现,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次同时扣绩效考评分2分。 十五、考勤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六、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考勤、请假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

**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村值班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2、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能,具有带头致管事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团结凝聚人心,善于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3、公道正派理念强。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事公平公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具备村干部基本条件的同时,村民会议可以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其他规定。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七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建和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职、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四议两公开等六大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廉有为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统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另行规定管理的公职人员,从其规定。 第二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调配管理 第四条机关公务员严格按照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进行招录,各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编制部门和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分别申报用编计划和职位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县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录机关考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机关决定,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录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第五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坚持“凡进必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向编制部门申报用编计划,向人社部门申报用人计划,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县编制委员会)审批。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工作,通过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在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数和职(岗)位数之内。有空编空岗的,用人单位分别向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报送用编计划、用人计划,经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无空编空岗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调入领导干部,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限额之内,无职数空缺的单位,一般不得调入。 规范干部调动流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 之间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组织部门调任(副科实职以上)和参加统一公务员招录考试外,不得以调动的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逆向流动(即自收自支单

某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XXXXXX公司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严肃厂纪厂规,使公司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如与控股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冲突的,以控股总公司制度为准。。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制度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制度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制度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制度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

律作废。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制度于二零一二年五月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委在编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务升降 第四条晋升职务,一般应逐级晋升。 第五条晋升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必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

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示能力。 第六条晋升职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级领导正职,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领导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职务两年以上; (三)新晋升科级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身体健康; (六)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请示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破格提拔。 第七条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党组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或经过公布职位、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了解情况;

外出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外出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自查 报告 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区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关于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整,现将个人外出请假报告的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情况、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1.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上,由于对干部 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过一次未执行请假制度而直 接参加外地考察学习,可能是对请假制度认识上有误区,请不请 假不重要,而未能带头遵守请假制度,造成本的单位对请假制的 不严谨。 根据区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关于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整改要求,现将个人外出请假报告的制 度落实情况、报告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存在问题: 1.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上,由于对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视程 度不够,对其重要意义不清楚,落实不到位,存在过一次未执行 请假制度而直接参加外地考察学习。可能是对请假制度认识上有 误区,认为外出都是为了本职工作,请不请假不重要,而未能带 头遵守请假制度,造成本的单位对请假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2.报告程序认识上,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存在 过一次先外出、回来再补办手续的情况。由于对请假制度了解掌 握不够,在程序上不知如何操作,曾经存在过一次忘记请销假的 情况,后经相关负责人提醒,才及时进行了销假。 3.报告执行上,由于外出考察期间,临时有其他单位的学习 考察安排,有两次请假后的实际时间地点与申报的不符。这可能 是思想上对请假制度认识不到 位,心理上重视程度也不够,因而未能及时上报而直接参与 考察。 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自 觉性。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 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监督,抓好请销假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同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 实。 2.严格履行手续,确保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 关于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严格 履行请销假手续。同时如实填写《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审批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也要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请假人按期返回后,要及时向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

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齐河县第四中学 关于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为进一步改进我校校领导工作作风,严肃我校校领导组织纪律,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校领导外出报备有关规定外出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审批权限: 1、校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因事外出需要提前一天报校长室,外出由校长批准。校长批准后,本人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外出条,办公室备案。因事临时性外出,须到办公室开具出门条,存档备查。校长外出必须向当天带班领导请假。 2、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提前一天报校长室。外出手续: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假条,校长签字后留办公室存档,同时外出者应通知级部或相关科室,以便做好调课或工作调整。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外出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通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电话外出仅限一天),不能捎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填写教职工外出报备请假条,否则按旷工计。 3、学校中层正职因事外出半天以内(含半天),报分管校长,到办公室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假条手续并及时交办公室存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外出手续的,可用电话外出(通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电话外出仅限一天),不能捎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填写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外出条,否则按旷工计。 4、全校教职工大会外出须由校长批准;年级例会、科室例会、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外出,须由级部主任或科室任批准;会后各年级上交会议签到表到办公室。 二、各部门正职、副职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报分管校长同意。 三、校领导干部外出期间,手机须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齐河县第四中学 2015年3月7日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遵纪守法,尽忠职守。 2、维护公司信誉和利益,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生产技术资料等出厂,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陪同亲友和客人参观。 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推销非本公司的产品。 5、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确保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 6、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礼貌待人,团结协作,互助互爱。 7、虚心好学,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8、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9、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作息时间8:30----17:00,如五一、国庆长假按相关规定休息。生产企业酌情另定)。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或无故早退,迟到。上岗必须佩戴工作证(实施细则另定)。工作场所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做影响工作的事情。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逐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为生产、营销、管理提供扎实的人力资源保证,促进员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主体企业(指股份公司、服饰公司、西服厂、衬衫厂、置业公司、进出口公司、时装公司等服装城内企业)聘用的从业人员。 (二)本主体企业员工人事及有关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规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人事招聘 (一)原则: 1、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2、严格控制人员增加,生产企业招聘人员须经集团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批准。 (二)招聘审批程序: 1、用人企业(部门)提出增员申报并得到批准; 2、集团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批准录用、建档; 3、管理人员一经录用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备案。 (三)录用条件: 1、生产工人,要求18周岁——28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以上(含初中毕

局级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xxx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一、严格xxx审批事项。坚持政务公开,按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 (一)不准违规决定定点xxx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资格审查事宜; (二)不准违规核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擅自减免应缴纳的xxx保险费或者核销欠缴的xxx保险费。 二、严格社会保险标准制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 (三)不准违反保密规定泄露xxx保险事项评审评定专家名单,干预专家评审意见; (四)不准违规决定基本xxx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xxx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等制定调整事宜; (五)不准违规决定定点xxx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工伤康复机构和协议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xxx(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结算标准。 三、严格xxx保险基金管理。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不准私自或与他人串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拆借、套取xxx保险基金;

(七)不准违规干预或插手xxx保险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严格xxx保险经办管理。坚持落实内控制度,推进逐级授权、逐级审查和分段分岗专人负责制。 (八)不准弄虚作假,违规为超龄、虚假身份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相应的xxx保险,办理xxx保险登记; (九)不准隐匿、滞压xxx保险费或将xxx保险费存入xxx保险基金专户之外的资金账户; (十)不准擅自扩大xxx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增减xxx 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变更xxx保险待遇支付标准,违反审批程序,在手续和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支付xxx保险基金; (十一)不准虚列、虚报、虚增支付项目,或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xxx保险基金支出。 五、严格xxx保险信息管理。坚持分权制衡原则,科学设置信息系统用户权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十二)不准伪造、篡改、擅自销毁参保人xxx保险缴费记录、享受xxx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xxx保险数据资料; (十三)不准违规外泄各类业务信息和重要数据; (十四)不准在xxx保险信息管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围标串标、明招暗定、以次充好、回避招标或利用其他手段谋取私利。 六、严格xxx保险监督管理。坚持依规监督,依法处理。

机关本部员工外出报备制度

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机关本部员工因公外出报备制度 第一条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本部员工因公外出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因公外出实行分级管理,部门经理外出的,须报备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员工外出的,报部门经理审批。 第三条因公外出原则上一律实行事前报备,报备时需填写《因公外出单》,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留存。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返回的,应听从领导指挥。 第五条员工因外外出期间,须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外出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六条严格会议请假报告制度。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因公外出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填写《因公外出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会务承办部门登记,同时报送办公室留存,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会。 第七条因公外出报备的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时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每一次挑战。往往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自

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间、地点、事由等。 第八条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备的,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日常工作中的临时因公外出,员工离开本省的出差、出访、休假、学习等,按相关外出报备和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每一次挑战。往往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自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工程项目部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凡在本公司或各工程项目部务工。而务工部或单位以地处外地,且常住户口又不在成都市范围内的劳动者。 第二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6岁至55周岁的健康人员,性别不限。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或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条、从事特殊或专业工种的务工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等证明或岗位培训证明,同时还应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后,应至所在工程项目治安门卫室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离开时应及时注销。 第六条、外来务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和《治安责任书》。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或务工单位必须与所在工程项目部签订

《劳务用工合同。和治安消防责任书》。 第九条、外来务工人员认为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机益,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第十条、各工种项目部应将已用人数、时间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公司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用工证》。 第十一条、各工程项目部应及时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各种《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书。共同履行合约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工种项目部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各工程项目部应坚持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经常性地开展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思想道德、遵守法规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思想素质和劳动技能。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县级政府)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县委书记请假。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县委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县长请假,同时报告县委书记。 3、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县委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外出务工人员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外出务工人员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县是高山地带农牧业结合区,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3%,随 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县越来越多的 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外务工经商,常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达1.6—1.8万 人次,劳务输出已成为推动农村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为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 攻坚的战略决策部署,准确掌握我县结伴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生活状况,提高服务精准度,着力实现外出务工人员就业致富一批的目标, 县人外出组织专门向心力对我县农村劳动力社局务工情况进行了调研 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初浅对策建议,供县委财政领导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现状。 我县地处州腹心地带,幅员面积4356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544米,辖3镇14乡127个村(社区),全县总人口6.2万余人,其中藏 族人口占92%。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村劳动力3.5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常年外出务工人数达1.6-1.8万人左右,实 现劳务收入4.07亿。 (二)农村劳动力基本类型

1、资源相对分散,总量分布不平衡。我县农村劳动力82%分布在高半山上,住地迫近城乡地带,交通、通讯不便。 2、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全县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带有的只占20%,80%农村劳动力只有小学文化。 3、就业观念相比滞后,转移就业意识尚需增强。调查显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达57%,少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留在第一产业的1.3-1.6万人中,有转移求职意向的少。 4、劳动技能水平低,洞悉绝大部分劳动者没有掌握学有所成。近年来,虽然通过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开展各种培训,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有所提高,但由于文化层次较低,劳动技能偏低且单一,市场竞争能力弱,难以实现稳定就业。 5、培训意向过于集中,且两级分化严重。劳动力中有培训意向的仅占4%-5%左右,而且有培训意向的人员只汽车驾驶、挖掘机、厨师工种有培训需求,对其它专业工种不感兴趣。从总体来看,乡镇企业劳动力大多对劳动力市场就业需求不了解,急功近利心态较重,大多集中在简单初学易学的专业上,参加技能培训课程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三)外出务工客居成因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建设一支勤政、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经贸(交通)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局)主要工作职责 1、编制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管理局党委、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进行市场调查、预测,收集提供经济信息,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参与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发改、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统计方面的政策性问题。 3、负责全山节能工作,实施对电力行业的管理与监督;指导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成品油市场的整顿与管理。 4、参与企业改革的政策性措施的制订及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的制订与实施,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实施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监督。 5、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对外经济开发与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提出全山对外招商项目的中长期规划

及年度计划;负责对外开发招商项目的发布、洽谈、签约、合同履约和办证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涉外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工作。 6、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庐山实际,拟定全山公路和旅游交通的行业发展战略及政策规定,同时负责其实施的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与改组,督促指导全山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税费征缴工作;负责全山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客运市场的管理工作。 7、联系和协调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各行业协会。 8、负责所属企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庐山旅游资源开发公司的运作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与庐山旅游资源开发公司签约并运营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的计划生育、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仰天坪度假区的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仰天坪度假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协调度假区内的开发建设。 10、承办管理局党委和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推行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方式 为进一步明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强化工作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保证岗位责任制全面履行到位。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在机关全面实行按职责设岗,以岗定人,使之岗位设置清晰、人员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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