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1993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现将《北京市基准地价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是在1993年本市基准地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采用分类定级方法确定的各类土地基准价格。

二、基准地价一般由市政府每2年至3年调整一次。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市政府也可适时进行调整。市国土房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基准地价级别进行调整。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除本通知印发的基准地价表及使用说明、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外,还包括的应用方法、修正系数表、基准地价级别示意图等文件材料,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公布实施。

四、宗地出让、转让价格需参照基准地价,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中,出让价格须经国土房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五、本通知自2002年12月10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1993〕34号)同时废止。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协调解决。

2..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附件1:北京市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一、基本内容

(一)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七通一平”),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五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表示形式为楼面熟地价,同时公布楼面毛地价。楼面熟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每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楼面毛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政府收取的某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平均楼面价格。

(三)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综合、居住、工业等四类。

1.商业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加油站、超级市场、各种商业网点、批发市场等用地),旅游业用地(含饭店、酒店、度假村、游乐园、旅馆、旅游附属设施等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含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等用地),餐饮娱乐业用地(含酒楼、饭庄、快餐店、俱乐部、康乐中心、歌舞厅、高尔夫球场、赛车场、赛马场等用地)。

2.综合类:包括办公科研用地(含写字楼、会展中心、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科研和勘测设计机构、停车场、停车楼等用地),文体教育用地(含各种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3.居住类:包括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居住类型用地。

4.工业类:包括工业用地(含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展示中心),仓储用地(含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类别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地的用途类别确定。

(四)根据不同用途土地的特点及相应地价水平,将四类用地的基准地价由高至低,由城区至远郊区分别划分为若干个级别。其中,商业、综合和居住用地的基准地价分为十个级别,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分为九个级别。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见附件2。

(五)本次基准地价基准期日为2002年1月1日。

(六)各类基准地价级别土地开发程度。商业、综合、居住用地:一至六级的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七至十级的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工业用地:一至五级的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六至九级的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

(七)各类基准地价级别土地的平均容积率。商业、综合、居住用地:一至六级的平均容积率为2,七至十级的平均容积率为1。工业用地的平均容积率为1。

二、注意事项

(一)对于需要征收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凡在四环路道路中心线以内地区的,其土地出让金应按毛地价的40%征收;凡在四环路道路中心线以外地区的,其土地出让金应按毛地价的60%征收。

(二)依据本市实际情况,为鼓励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商业、综合、居住用地按照楼面毛地价(或出让金)形式核定地价水平。工业用地按照地面毛地价(或出让金)形式核定地价水平。在项目建成后,如原审批的规划容积率发生调整的,应按重新核定的地价水平调整地价款(或出让金)。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

赁年租金水平,按照相应地价(或出让金)进行还原确定,其中土地还原利率应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四)对危旧房改造、代征地较多且拆迁量较大的项目,应合理计算开发成本费用,可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25号)有关规定适当核减地价款,并按程序办理。

(五)在补办存量房地产出让手续时,缴纳的地价款可根据房屋建成年代和市场交易类型,按照相应基准地价水平的80%至100%确定。

(六)对经营性用途的地下建筑物,其基准地价可参照相应用地基准地价水平的三分之一确定。

(七)河道、水系两侧及轻轨周边地区的地价参照基准地价的高限选取。

(八)公寓、别墅用地价格参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高限选取。

(九)便民店、社区服务网点用地价格参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低限选取。

(十)运用基准地价测算的宗地地价水平在多种评估方法确定的宗地地价水平中所占权重应不低于30%。

(十一)远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可依据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制订区县基准地价,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和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附件2: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一、商业用途

一级:

王府井大街,建国门内大街,东、西长安街,复兴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等街道两侧地区。

二级:

1.复兴路—柳林院路—玉渊潭南路—三里河东路—月坛北街—南礼士路—阜成门外大街—阜成门内大街—西四东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外大街—关东店北街—东三环中路—朝阳路—西大望路—通惠河—东便门—崇文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前门大街(至珠市口)—前门西大街—宣武门东大街—宣武门西大街—永定河引水渠—真武庙路—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所围地区除一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三里屯路—新源南路—亮马桥路—麦子店街西侧—三里屯东六街及东延长线—三里屯路;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3.中关村大街两侧地区。

三级:

1.京秦铁路—广渠门北滨河路—广渠门内大街—珠市口东大街—前门大街两侧(珠市口至天桥)—珠市口西大街—骡马市大街—广安门内大街—广安门外大街—莲花河—红莲南路—马连道路—北蜂窝南路—莲花池东路—白云路—永定河引水渠—会城门东路及延长线至什坊院—西三环中路—玉渊潭南岸—三里河路—阜成门外大街—展览馆路—百万庄大街—阜成门北大街—西直门南大街—西直门外大街南侧—中关村南大街西侧—苏州街和中关村大街中心线—北四环西路—科学院南路—中关村南大街东侧—西直门外大街北侧—德胜门西大街—德胜门东大街—安定门西大街—安定门东大街—东直门北大街—东直门外斜街—东三环北路—亮马桥路北侧—麦子店街—农展馆北路—东三环北路—东直门外大街—东中街—吉市口五条—工人体育馆南路—南三里屯路—朝阳北路北侧—金台西路—朝阳路北侧—西大望路与东四环中心线—京秦铁路;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大屯路—北苑路—北四环中路;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四级:

西三环北路—苏州街—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中关村北二街—中关村南三街—北三环西路—北三环中路—安定路西侧—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西侧—北小河—小营路北延长线—小营路—北四环东路—安定路东侧—北三环东路—东三环北路—西坝河路—霄云里南街延长线至亮马桥路—枣营路—朝阳公园西路—农展馆南路—团结湖路—团结湖中路—水碓子中街—甜水园西街—金台路—二道沟—东四环中路—百子湾路—东三环中路—东三环南路—左安路—左安门西滨河路—永定门东滨河路—永定门西滨河路—右安门东滨河路—右安门西滨河路—广安门滨河路—三路居路及延长线—太平桥路—广安路—西三环中路—莲花河—万寿路—阜成路—西三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五级:

1.颐和园路—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林业大学北路西延长线—

双清路—保福寺桥—北四环西路—北四环中路—北辰西路—天辰路—科荟东路—关庄路—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东四环中路—朝阳路—四惠东站—京秦铁路—东四环南路—弘燕路及其东延长线—武圣路南延长线—周庄路—南三环东路—南三环中路—南三环西路—西三环南路—丰台北路—西三环南路西侧—京石高速路—西四环中路—西四环北路—万泉河—颐和园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三、四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丰台镇中心地区。

3.石景山路、复兴路地铁沿线地区。

4.望京、酒仙桥、上地地区,国家级软件园区。

六级:

1.朝阳、海淀、石景山区除一至五级地价区外的地区。

2.丰台区永定河以东除一至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3.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

七级:

1.丰台区永定河以西地区。

2.通州、昌平、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除六级地价区外的地区。

3.顺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除六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天竺地区、后沙峪镇的城镇规划区。

4.门头沟、房山、怀柔、平谷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

八级:

1.规划市区外的各类市级开发区,各主要建制镇、名胜古迹和旅游点地区。

2.昌平区龙城花园、回南路、太平庄以南地区。

3.大兴区西红门镇、亦庄镇、旧宫镇的城镇规划区。

4.门头沟、房山、怀柔、平谷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除七级地价区外的地区。

5.延庆、密云县县城的建成区。

九级: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八级地价区外的其他平原地区。

十级: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九级地价区外的其他地区。

二、综合用途

一级:

1.复兴门南大街—复兴门北大街—阜成门南大街—阜成门内大街—西四东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外大街—关东店北街—东三环中路—朝阳路—西大望路—通惠河—建国门外大街南侧—建国门内大街南侧—东长安街南侧—西长安街南侧—复兴门内大街南侧—复兴门南大街;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三里屯路—新源南路—亮马桥路—麦子店街西侧—三里屯东六街及东延长线—三里屯路;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二级:

1.东直门外斜街—东三环北路—亮马桥路北侧—麦子店街—农展馆

北路—东三环北路—朝阳路北侧—西大望路与东四环中心线—京秦铁路—东便门—崇文门东大街南侧—崇文门西大街南侧—前门东大街南侧—

前门西大街南侧—宣武门东大街南侧—宣武门西大街—广安门北滨河路—广安门外大街—手帕口北街—莲花池东路—羊坊店路—复兴路—柳林

院路—玉渊潭南岸—玉渊潭南街—三里河路—西直门外大街南侧—中关

村南大街西侧—苏州街和中关村大街中心线—北四环西路—科学院南路—中关村南大街东侧—西直门外大街北侧—西直门大街—德胜门西大街—德胜门东大街-安定门西大街—安定门东大街—东直门北大街—东直门外斜街;所围地区除一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大屯路—北苑路—北四环东路—北四环

中路;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三级:

西三环北路—苏州街—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中关

村北二街—中关村南三街—北三环西路—北三环中路—安定路西侧—北

四环中路—北辰东路西侧—北小河—小营路北延长线—北四环东路—安

定路东侧—北三环东路—西坝河—霄云里南街延长线至亮马桥路—枣营路—朝阳公园西路—农展馆南路—团结湖路东侧—二道沟—东四环中路—百子湾路—东三环中路—东三环南路—左安路—左安门西滨河路—永

定门东滨河路—永定门西滨河路—右安门东滨河路—右安门西滨河路—

广安门南滨河路西侧—红莲南路—马连道路—广安路—西三环中路—西

三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四级:

1.西四环北路—北四环西路—万泉河路—颐和园路—清华西路—中

关村北大街—林业大学北路西延长线—双清路—保福寺桥—北四环中路—北辰西路—天辰路—科荟东路—关庄路—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

东四环中路—朝阳路—四惠东—通惠河—东四环中路—松榆南路—西大

望路南延长线—周庄路—南三环东路—南三环中路—南三环西路—丰台

北路—西三环南路西侧—京石高速路—西四环南路—复兴路南侧—石景

山路南侧—石景山路北侧—复兴路北侧—西四环中路—西四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丰台镇中心地区。

3.望京、酒仙桥地区。

五级:

1.北坞村路—玉泉山路—北五环西路—北五环中路—北五环东路—

东五环北路—东五环中路—通惠河—高碑店路—京沈高速公路—东四环

南路—南四环东路—南四环中路—南四环西路—西四环南路西侧—西四

环中路西侧—石景山路南侧—西五环中路—田村路—西四环北路西侧—

北坞村路;所围地区除一至四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上地开发区、国家级软件园区。

六级:

1.朝阳、海淀、石景山区除一至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2.丰台区永定河以东除一至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3.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

七级:

1.丰台区永定河以西地区。

2.通州、昌平、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除六级地价区外的地区。

3.顺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除六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天竺地区、后沙峪镇的城镇规划区。

4.门头沟、房山、怀柔、平谷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

八级:

1.规划市区外的各类市级开发区,各主要建制镇、名胜古迹和旅游点地区。

2.昌平区龙城花园、回南路、太平庄以南地区。

3.大兴区西红门镇、亦庄镇、旧宫镇城镇规划区。

4.门头沟、房山、怀柔、平谷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除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5.延庆、密云县县城的建成区。

九级: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八级地价区外的其他平原地区。

十级: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九级地价区外的其他地区。

三、居住用途

一级:

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地安门西大街—地安门东大街—张自忠路—东四北大街—东四南大街—东单北大街—崇文门内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前门西大街—宣武门东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二级:

广安门内大街—广安门北滨河路—西二环护城河引水渠—三里河路—西直门外大街—北二环路—东直门北大街—东直门外斜街—东三环北路—东三环中路—通惠河—广渠门北滨河路—广渠门内大街—珠市口东大街—珠市口西大街—骡马市大街—广安门内大街;所围地区除一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三级:

劲松路—广渠门南滨河路-方庄路—群星路—蒲黄榆路—永定门东滨河路—永定门西滨河路—右安门东滨河路—右安门西滨河路-丽泽路—莲花河—西三环中路—太平东路—万寿路—永定河引水渠—西翠路—八里庄路—蓝靛厂南路—蓝靛厂北路—北四环西路—万泉河路—圆明园路—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志新路—八达岭高速路—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大屯路—北苑路—北四环东路—惠新西街—樱花园西街—北三环东路—西坝河—霄云里南街延长线至亮马桥路—枣营路—朝阳公园西路—农展馆南路—甜水园西街—金台路—西大望路—建国路—金台西路南延长线—京秦铁路—东三环中路—东三环南路—劲松路;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四级:

1.西四环中路—北太平路—永定路及其北延长线—杏石口路—旱河路—闵庄路—西五环北路—香山路—北五环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林业大学北路西延长线—双清路—清华东路-大屯路-北小河—小营路北延长线—小营北路—关庄路—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东四环中路—朝阳路-十里堡路南侧延长线—通惠河—西大望路—松榆南路—武圣路南延长线—周庄路—南三环东路—南三环中路—南三环西路—菜户营南路—莲花河—凉水河西延线—西三环南路—西三环中路—莲花池西路—莲花河—西四环中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望京地区(望京西路—湖光北街—宏泰西街—宏泰东街)。

3.酒仙桥地区。

五级:

1.北五环中路—北五环东路—东五环北路—东五环中路—京秦铁路-东四环中路—东四环南路—南四环东路—南四环中路-南四环西路—西四环南路—丰台西路—程庄路—小屯路-吴家村路—八宝山南路—鲁谷路西段—西五环中路—香山南路—香山脚下—东马连洼北路—上地三街—小营西路—北五环中路;所围地区除一至四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清河居住小区。

3.上地高科技园区、国家级软件园区。

4.北苑居住小区。

六级:

1.朝阳、海淀、石景山区除一至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2.丰台区永定河以东除一至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3.通州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

4.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及西红门镇、亦庄镇、旧宫镇的城镇规划区。

5.昌平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及龙城花园、回南路、太平庄以南地区。

6.顺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区及天竺地区、后沙峪镇的城镇规划区。

七级:

1.丰台区永定河以西地区。

2.昌平、顺义、通州、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除六级地价区外的地区。

八级:

1.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2.密云、延庆县县城建成区。

3.规划市区外除五至七级地价区外的市级开发区和主要建制镇。

九级: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八级地价区外的平原地区。

十级: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九级地价区外的其他地区。

四、工业用途

三环路以内地区。

二级:

1.上地高科技园区。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3.丰台高科技园区。

4.酒仙桥电子城地区。

三级:

1.四环路内除一、二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2.上地高科技园区周边地区。

3.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

四级:

1.五环路内除一至三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

2.天竺空港工业区、吉祥工业区。

五级:

规划市区内除一至四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及其外侧紧邻的地区;规划市区内与周围接壤区县之间的市级交通主干道沿线的地区;大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及西红门镇、亦庄镇、旧宫镇等城乡结合部;通州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张家湾开发区;顺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昌平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昌平高科技园区。

六级:

大兴区除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开发区;通州区除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开发区;顺义区除四、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开发区,后沙峪镇的城镇规划区;昌平区除五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开发区;房山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怀柔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及乡镇企业城、农业投资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

七级:

六环路内除一至六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大兴区除五、六级地价区以外的主要建制镇;通州区除五、六级地价区以外的主要建制镇;顺义区除四至六级地价区以外的主要建制镇;昌平区除五、六级地价区以外的主要建制镇;房山区除六级地价区以外的开发区以及主要建制镇;门头沟区门城镇、石龙工业开发区及永定镇等平原区;延庆县城中心区域、八达岭开发区、南菜园开发区、沈家营镇、大榆树镇、八达岭镇、康庄镇等主要建制镇;怀柔区除六级地价区以外的开发区和主要建制镇;密云县密云镇、密云工业开发区;平谷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兴谷开发区和滨河开发区。

八级:

大兴区除五至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通州区除五至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顺义区除四至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昌平区除五至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房山区除六、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门头沟区除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开发区和建制镇;延庆县张山营镇、旧县镇、井庄镇、永宁镇等建制镇;怀柔区除六、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密云县河南寨、十里堡、檀营乡、西田各庄、溪翁庄镇等建制镇;平谷区除七级地价区以外的其他平原地区。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八级地价区外的其他地区。

土地估价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土地估价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一.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市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土地价格=基准地价×(1±K) 式中: K――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步骤: 1.搜集有关基准地价资料; 2.确定待估宗地所处地段(区)的同类用途基准地价; 3.分析待估宗地的地价影响因素,编制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条件说明表; 4.依据基准地价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系数修正表计算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5.进行交易日期等其它修正; 6.求出待估宗地地价。 三.利用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评估 3.1 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调查 用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地价宗地地价,关键在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调查。地价影响因素调查应与同类用途同级(区域)基准地价的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中所列因素条件一致。 3.2 地价影响因素的修正系数计算 根据待估宗地各因素的状况,分别在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查找各因素修正系数,并按下式计算宗地因素修正值: K=K1+K2+K…… Kn 式中:K――宗地地价影响因素修正值, K1 .K2 …… Kn-分别为宗地在第1.2……n个因素条件下的修正系数。 3.3 基准地价的其它修正 基准地价是在特定开发程度和利用程度下,各类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某一时点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待估宗地各地价影响因素修正仅对基准地价的区域平均性作了修正,因此,还需进行如下修正: 1.期日修正:待估宗地的基准日期与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期必不相同,因此,需根据地价的变化程度进行期日修正。 2.容积率修正:基准地价一般根据平均的土地利用程度来确定其容积率。当待估宗地的容积率水平与基准地价所设定的不一致时,就需进行容积率修正。 3.年期修正:当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与基准地价所设定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不一致时,就需进行年期修正。 4.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基准地价所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一般依全估价区域的平均开发程度或各均质区域的平均开发程度而定。当待估宗地的土地开发程度与基准地价所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不一致时,就需进行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依据各基础设施投资对宗地地价的影响程度确定。 3.4 计算宗地价价 在确定好各修正系数后,根据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公式计算宗地地价。 四.利用路线价评估 利用路线价评估宗地地价,主要是在已知路线价的基础上,根据宗地的自身条件,进行深度修正、宗地形状修正、宽度修正、宽深比率修正、容积率修正、朝向修正等

全国各地基准地价汇总解析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美元计价) 单位:美元/平方米 地价 区类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 商业公寓住宅工业市政及四源小区建设 配套城镇拆迁费近郊区县 征地费远郊区县 征地费 (1) (1) (1) (1) (2) (3) (4) (5) (6) 一类400-680 380-580 250-340 40-7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二类300-400 280-380 200-250 30-4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三类250-300 230-280 125-200 25-3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四类190-250 180-230 100-250 20-2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五类125-190 125-180 75-100 15-2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六类65-125 65-125 50-75 10-1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七类50-65 40-65 20-50 5-1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八类10-50 10-40 8-20 4-5 68-100 20-50 - - 10-23 九类8-10 5-10 4-8 3-4 68-100 20-50 - - 10-23 十类5-8 4-5 3-4 2-3 68-100 20-50 - - 10-23 基准地价计算公式:(1)*容积率修正系数+[(2)+(3)]*容积率+(4)*调整系数+(5)或(6)=基准地价(每平方米用地)

(2020年编辑)北京市基准地价资料

欢迎来主页 北京市基准地价变化资料 目录 北京市基准地价表 (2) 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5) 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商业用途) (6) 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综合用途) (10) 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居住用途) (13) 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工业用途) (15) 应用2002年北京市基准地价测算宗地价格方法 (17) 北京市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19)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20)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22)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23)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25) 北京调整地价地价将分十级 (26)

北京市基准地价表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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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一、基本内容 (一)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七通一平”),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五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表示形式为楼面熟地价,同时公布楼面毛地价。楼面熟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每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楼面毛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政府收取的某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平均楼面价格。 (三)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综合、居住、工业等四类。 1.商业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加油站、超级市场、各种商业网点、批发市场等用地),旅游业用地(含饭店、酒店、度假村、游乐园、旅馆、旅游附属设施等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含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等用地),餐饮娱乐业用地(含酒楼、饭庄、快餐店、俱乐部、康乐中心、歌舞厅、高尔夫球场、赛车场、赛马场等用地)。 2.综合类:包括办公科研用地(含写字楼、会展中心、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科研和勘测设计机构、停车场、停车楼等用地),文体教育用地(含各种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3.居住类:包括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居住类型用地。 4.工业类:包括工业用地(含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展示中心),仓储用地(含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类别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地的用途类别确定。 (四)根据不同用途土地的特点及相应地价水平,将四类用地的基准地价由高至低,由城区至远郊区分别划分为若干个级别。其中,商业、综合和居住用地的基准地价分为十个级别,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分为九个级别。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见附件2。 (五)本次基准地价基准期日为2002年1月1日。 (六)各类基准地价级别土地开发程度。商业、综合、居住用地:一至六级的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七至十级的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工业用地:一至五级的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六至九级的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 (七)各类基准地价级别土地的平均容积率。商业、综合、居住用地:一至六级的平均容积率为2,七至十级的平均容积率为1。工业用地的平均容积率为1。 二、注意事项 (一)对于需要征收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凡在四环路道路中心线以内地区的,其土地出让金应按毛地价的40%征收;凡在四环路道路中心线以外地区的,其土地出让金应按毛地价的60%征收。

基准地价测算公式-因素修正系数

附件3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商业) 注: 1.商业繁华度指距商业中心的距离、商业设施的种类规模与集聚程度、经营类别、客流的数量与质量。 2.交通便捷度指公交条件、距火车站等交通疏散中心距离、区域道路密集程度。 3.区域土地利用方向指周边土地利用方向的一致性。 4.临街宽度和深度指临街宽度和深度对商业经营的影响。 5.临街道路状况指临街道路类型、级别、人行道宽度和交通管制。 6.宗地形状及可利用程度指宗地形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程度。 7.基础设施状况指水、电、热、通讯等各种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程度。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综合) 注: 1.办公集聚程度指办公设施的种类规模与集聚程度、距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的距离。 2.交通便捷度指公交条件、距火车站等交通疏散中心距离、区域道路密集程度。 3.区域土地利用方向指周边土地利用方向的一致性。 4.临街宽度和深度指临街宽度和深度对商业经营的影响。 5.临街道路状况指临街道路类型、级别、人行道宽度和交通管制。 6.宗地形状及可利用程度指宗地形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程度。 7.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状况指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程度。

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 (居住) 单位:% 注: 1.居住社区成熟度指区域居住用地比例、居住小区规模和社区发展完善程度。 2.交通便捷度指公交条件、距火车站等交通疏散中心距离、区域道路密集程度。 3.区域土地利用方向指周边土地利用方向的一致性。 4.临路状况指临街道路类型、级别和交通管制。 5.宗地形状及可利用程度指宗地形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程度。 6.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状况指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程度。 7.自然和人文环境状况指学校数目和类型;文体休闲设施状况;居民素质;景观;噪音、空气和水体污染及危险设施或污染源的 临近程度。 8.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指与各种规模商业中心的距离和相互通达状况。

基准地价计算距离及用地级别划分方法

1 基础数据处理 1.1 基础数据矢量化 在ArcGIS中,根据已配准好的遥感图像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将道路(包括遥感图上看到的、规划的、实地调研出来的道路)、公用设施(小学、中学、幼儿园、医院、银行、公园)、基础设施(即五通)、公交站点、汽车站火车站、环境等一一标注在图上。其中道路为线状,公用设施除公园外其余为点状,公园为面状,基础设施为面状,公交站点为点状,车站为点状,环境为面状。在把各个要素标注在图上的过程中,将每一个要素进行编号,此编号即为外业调查过程中对每一个要素的编号,需一一对应,为后期链接打下基础。所有要素需建立各自图层,切忌数个要素混合在一个图层。保存备份。 附:MapGIS数据转ArcGIS数据方法。 很多时候拿到的基础数据是MapGIS格式的,如果直接用MapGIS中的数据转换转为ArcGIS很容易出现数据丢失。在数据量不太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下面的方法:第一步,MapGIS主菜单中库管理—属性库管理,装入需要转的点/线/面文件,再导出为dbf格式; 第二步,依然利用MapGIS的文件转换,将文件转为shp。此时找到转好的shp文件,用excel打开其中的dbf文件,会发现属性丢失好多; 第三步,将第一步导出的dbf文件替换掉第二步的dbf文件。此时,数据全部转换完成,属性也不会出现丢失。 1.2 分值属性链接 所有基础数据处理好之后,就需要将每个要素已经算好的分值、作用半径、级别链接到ArcGIS属性表中从而继续进行下一步的计算。这里我们在ArcGIS中打开一个需要链接的图层,比如道路,右键,链接与移除,链接excel表,选择对应的字段,这里就是前面说到的为什么要有编号,而且还要一一对应,否则链接分值和属性就是错误的。链接好之后链接进来的excel数据是无法编辑的,而且关闭后再打开链接是会被移除的。我们可以采取两种方法:1、属性表左上角,添加字段,命名为excel表中的一个名称,浮点型/整型都可,不推荐使用文本。再使用字段计算器,等于前面链接好excel表的值,后面所有的excel都采用此方法,然后将excel移除即可;2、链接好后直接右键数据导出,导出为另外一个shp文件,这时会把所有的属性导出去,包括链接上的excel表数据,然后打开刚刚导出的shp数据,会发现所有的数据都在属性表里安静的躺着。 此时我们可以把一些不用的字段删除,如ID、车流量人流量、学生人数教师人数、门诊数量等等,以方便以后计算。 2 数据分析 2.1 数据栅格化 已经做好的数据是矢量化数据,而矢量化数据是无法自身带属性的,都是以属性表的形

2020年(地产市场分析)北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地产市场分析)北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北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北京国地不动产咨询中心 报告摘要 此报告是为委托方核实房地产现值所制作的,委估房地产为一个综合性建筑,土地使用权现状为划拨,目前用于租赁经营。在估价时考虑了委估房地产的特殊性而选择了两种估价路径:成本途径的基本思路为首先利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建筑物的价格,然后利用市场比较法来测算毛地价,最后加上拆迁费即为委估房地产的综合价格;收益途径是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确定公寓、写字楼和酒店等三部分不同的收益水平后扣除合理的费用,再将委估房地产未来收益年限中的年纯收益折现为房地产现值,然后扣除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即为评估结果。 致委托方函 北京××项目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中心对贵公司所属位于北京市××区××的北京××项目现时的市场价格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我们确定该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为69671.6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4036.05平方米,土地产权为划拨,土地用途为综合(酒店、办公、公寓),在扣除应上缴政府地价款后于估价时点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

127344.79万元,大写金额:壹拾贰亿柒仟叁佰肆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 上述价格不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时应缴纳给政府的地价款。我们估算补缴的地价款总额为4412.01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贰万零壹佰元整。 评估过程、结果及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结果报告》及《估价技术报告》。 北京国地不动产咨询中心 二○○二年元月二十日 估价师声明(同房地产估价规范)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京市××澳台国用××号]中的记载内容,北京××项目位于××区××,用地总面积为14036.0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证载用途为综合(旅游业),土地使用者为××项目有限公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在京修建××项目的复函》[计资××号] 文件中的记载内容,北京××项目用地被批准为建造客房、出租办公楼、以及俱乐部和信息中心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土地使用合同》中的记载内容,北京××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为酒店、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一)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和公式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得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其公式为: 地价=基准地价X (1士综合修正系数)X期日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X容积率修正系数士开发程度修正 2、郑州市基准地价成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郑政文[2014]37 号)于2014 年8 月29 日公布实施,文件中附的《郑州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表》适用范围为郑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 (1)基准地价是指不同级别区域的平均地价,是由征地及有关费用、土地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利息、利润、管理费、级差地价等部分构成,即由土地取得费、出让金、开发费等部分构成; (2)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3 年1 月1 日; (3)土地用途划分: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旅游、娱乐)、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旅游、娱乐)、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八种用途; (4)土地等级划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九个级别,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五个级别,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三个级别; (5)土地使用年限: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 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不含旅游、娱乐)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旅游、娱乐)40年、特殊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年);

大中城市基准地价评估中土地定级方法的两种尝试-北京国地解析

所以有 对于一个拟合得好的模型,总体平方和与回归平方和应该比较接近。或者说,可以选择总体平方和与回归平方和的接近程度作为一个评判模型拟合优度的标准。和 R 统计量根据上述关系,可以用 r2 检验模型的拟合优度。如果模型与样本观测值完全拟合,即(i=1,2,…n)此时模型与样本观测值完全拟合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r 2 不可能等于 1,但该统计量越接近于 1,模型的拟合优度越高。在样本容量一定的情况下,增加解释变量虽然可以增加模型的解释功能,但必定使得自由度减少,所以用检验拟合优度的统计量必须能够防止这种倾向。实际应用中,统计量是在对 r 2 进行调整后的 R 2 。具体表达式为其中(n-k-1)为残差平方和的自由度,(n- 1)为总体平方和的自由度。 R 越接近于 1,模型的拟合优度越高。 3.土地定级中街区的应用 3.1 土地级别划分的基本原理以往土地定级是在计算完成网格分值的基础上,采用总分频率曲线法绘制频率直方图,以频率曲线分布突变处为级间分界,定级单元边界按照以下顺序优先采用:(1)定级图上依比例尺表示的自然线

状地物;(2)铁路;(3)交通道路(具有商业、娱乐等多重作用的道路除外); 2 6 (4)权属界线或权属单位内部的土地类型界线;(5)行政区划界线;(6)其他地物。以网格分值作为土地定级最基本的定级单元,在土地定级范围内划分5-12 个级别,网格是采用 1/4 或 1/16 公里大小面积相等的虚拟网格,覆盖整个定级范围,在划分级别界限时虚拟网格一是不能自动识别上述阻隔物作为土地级别界限,二是会产生在一宗地块内被划分为两个或者多个土地级别的不合理现象,对于大中城市来说,以网格分值作为基本定级单元划分级别需要大量的人工识别阻隔物进行级别界限调整,以及数据量处理巨大,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3.2 街区的定义及划分标准“街区”一般被认为是一个舶来词汇,是从英文“block”直接翻译过来的,在中国的传统习惯里与之对应的词汇大约是“街坊” 。在中国的《辞海》、《现代汉语词典》中都没有收录“街区”一词。简单来讲,“街区”就是说是以四条街道为边围成的地区。街区的概念应该与以下几个要点有关: (1)街区是由城市道路以及河流、绿化带、围墙等边界元素划分的城市区域,一般有其明显的轮廓范围;(2)从形态上和功能上看,街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绝大多数城市都是由一定数目的街区以某些方式组合而成并维持运转的;(3)街区内元素之间不是简单的并置关系,而是通过某些关系达到共生(其中最常见的是元素的向心性关系,即由街区形态中心或功能中心统领街区内元素;(4)街区是市民生活、工作、休闲的基本单元,也是政策法规执行和公众参与的基本单元。 3.3 引入街区作为土地定级单元土地定级中,引入街区作为土地级别划分的基本的定级单元。定级单元从虚拟网格到最终定级成果划分为三个层次:网格单元、街区单元、土地级别,将土地级别划分落实到街区层面,对土地定级单元的界定如下:网格单元:采用 1/4 或 1/16 公里大小面积相等的虚拟网格单元;街区单元:由城市道路、河流等阻隔性质地物围合成的最小封闭区间,现实状态下的最小定级单元;土地级别:由若干街区组成,现实状态下规模最大的定级单元。土地定级对街区的划分原则,参照土地定级单元边界划分原则,主要考虑城市道路系统对土地的分割作用,同时加入河流水系、铁路等对地价有明显阻隔作用的地物对不同质量土地的分割作用。街区边界的划分原则如下:(1)以城市现状铁路和轻轨等

北京市基准地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京政发〔2002〕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1993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现将《北京市基准地价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是在1993年本市基准地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采用分类定级方法确定的各类土地基准价格。 二、基准地价一般由市政府每2年至3年调整一次。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市政府也可适时进行调整。市国土房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基准地价级别进行调整。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除本通知印发的基准地价表及使用说明、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外,还包括的应用方法、修正系数表、基准地价级别示意图等文件材料,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公布实施。 四、宗地出让、转让价格需参照基准地价,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中,出让价格须经国土房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五、本通知自2002年12月10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1993〕34号)同时废止。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协调解决。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应用2002年北京市基准地价测算宗地价格方法 (一)宗地价格的类型及计算公式 根据基准地价测算的宗地价格可分为宗地楼面熟地价、宗地地面熟地价、宗地楼面毛地价、宗地地面毛地价等四种类型。1.商业、综合、居住用地 (1)宗地楼面熟地价、宗地地面熟地价计算公式 宗地楼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 宗地地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2)宗地楼面毛地价、宗地地面毛地价计算公式 ①当宗地容积率≥级别平均容积率时: 宗地楼面毛地价=适用的楼面毛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 宗地地面毛地价=适用的楼面毛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 ②当宗地容积率<级别平均容积率时: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说明表的编制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说明表的编制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是采用替代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编制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系数体系,以便能在宗地条件调查的基础上,按对应的修正系数,快速、高效、及时地评估出宗地地价。 一、基准地价修正幅度值的计算 以土地级别为单位,以各级别中最高、最低定级因素总分值所对应的单元地价作为上、下限值,分别与相应级别的基准地价相减,得到上调或下调的最高值。计算公式如下: 上调幅度计算公式: F1=[(I nh—I ib)/I ib]×100% (10-1)下调幅度计算公式: F2=[(I nb—I nl)/I ib]×100% (10-2)式中:F1 --基准地价上调最大幅度; F2 --基准地价下调最大幅度; I ib --级别基准地价; I nh --级别单元总分上限值所对应的地价; I nl --级别单元总分下限值所对应的地价。 根据前述确定的单元总分值、基准地价评估结果及其关系模型,按公式9-1、9-2可以计算出各类各级基准地价修正幅度值。结果见表10-4、10-5、10-6。 表10-4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最大上调、下调幅度计算表

表10-5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最大上调、下调幅度计算表 6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最大上调、下调幅度计算表 表10- 二、因素修正系数值的计算及修正系数表及说明表的编制 (一)因素修正系数值计算 根据确定的影响各类用地价格的因素及其权重值,采用下式计算各因素的修正值: F1i=F1×W i(10-3) F2i=F2×W i(10-4)

式中:F1i—某一因素的上调幅度;F2i—某一因素的下调幅度; F1—基准地价上调幅度;F2—基准地价下调幅度; W i—某一因素对宗地地价的影响权重。 (二)因素修正系数及指标说明表的编制 根据基准地价修正幅度的计算结果,在按公式10-3、10-4计算因素修正幅度值的基础上,按优、较优、一般、较劣、劣等5个层次设定修正幅度值,分地类按级别编制修正系数表。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影响因素修正系数条件指标表。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是对各层次的修正系数对应的地价影响因素状态条件所做的描述,通常以在一定区域或土地级别范围内地价影响因素的最佳状态指标、平均状态指标、最差状态指标分别对应着优、一般、劣等层次的修正系数。利用土地定级中各影响因素的评价结果,在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影响因素修正系数条件指标表,结果见表10-7~36。 表10-7 I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案例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案例 1.估价对象情况 某省某市主要商业街有一待估面积为2000m2的商业用途土地(具体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不列)。其出让时间为1998年1月1日,出让年限为40年,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宗地容积率为1.5,现要评估该宗地在估价基准日2002年1月1日价格。该宗地属市区商业二级地段,该市二级地段商业用途基准地价为7000元/ m2(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标准容积率为1)。基准地价公布时间为1996年1月1日。该市商业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和修正系数说明见表1、表2和表3。 表1 某市商业服务用地修正系数说明表

表2 某市商业服务用地修正系数表

2.估价要求 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该宗地于2002年1月1日的地价。 3.估价过程 (1)确定对应基准地价 通过查对基准地价,确定待估宗地属商业用途二级地,其对应的基准地价为7000元/ m2(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 (2)确定宗地地价评估的修正系数 根据宗地区域、个别因素条件,对照修正系数说明表中各项指标,确定各子因子情况从上到下依次为:一般、一般、一般、优、较优、一般、较劣、优、一般、较优、较优、一般、一般、较劣、一般、一般。 则根据修正系数表,具体计算出宗地宗修正系数: K=17.25% (3)确定待估宗地适用年期修正系数 Y=0.953 T=115/100=1.15 (5)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 待估宗地容积率为1.5,本基准地价标准容积率为1。查商业用的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则 K ij=K i/K j=1.2/1=1.2 (6)计算并确定待估宗地地价 P i=P×(1+K)×Y×T×K ij=7000(1+17.25%)×0.953×1.15×1.2=10794(元/平米)

基准地价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land datum value method)是我国土地估价中重要的应用估价方法之一,它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基本公式:利用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价修正系数,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或同一区域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V=V1b×(1±∑Ki) ×Kj 式中:V:土地价格 V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级上的基准地价 ∑Ki: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Kj: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是指在宗地估价的基础上,评估出的各个级别或各个区域土地的平均价格。它包括城镇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搜集有关基准地价的资料;确定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进行交易日期修正;进行区域因素修正;进行个别因素修正;求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 修正程序 a.收集有关基准地价资料;

b.确定待估宗地所处级别(区域)的同类用途基准地价; c.分析待估宗地的地价影响因素,编制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条件说明表; d.依据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表 ,确定待估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e.进行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 f.求出待估宗地地价。 1.确定基准地价 (1)确定基准地价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局公布的陇西县基准地价报告,待估宗地属于陇西县1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374元/㎡。 (2)确定修正系数 A.期日修正系数(k1)的确定 陇西县基准地价估价基准日为2007年,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根据当地土地供求关系与企业发展状况,在待估宗地地段内,地价有一定上升,需进行期日修正。 经测算,地价指数k1=1.67 (3)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k2)的确定 由于陇西县基准地价为法定最高使用年限50年,而待估宗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7年。年期修正系数k2=0.94 (4)容积率修正 待估房地产的容积率=18968/41845.8=0.453 根据容积率修正系

北京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补充说明:房屋用途旅馆业的,土地用途为商业;房屋用途为办公的,土地用途为综合。 一、商业用途 一级:王府井大街,建国门内大街,东、西长安街,复兴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等街道两侧地区。二级: 1.复兴路—柳林院路—玉渊潭南路—三里河东路—月坛北街—南礼士路—阜成门外大街—阜成门内大街—西四东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外大街—关东店北街—东三环中路—朝阳路—西大望路—通惠河—东便门—崇文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前门大街(至珠市口)—前门西大街—宣武门东大街—宣武门西大街—永定河引水渠—真武庙路—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所围地区除一级地价区以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三里屯路—新源南路—亮马桥路—麦子店街西侧—三里屯东六街及东延长线—三里屯路;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3.中关村大街两侧地区。三级: 1.京秦铁路—广渠门北滨河路—广渠门内大街—珠市口东大街—前门大街两侧(珠市口至天桥)—珠市口西大街—骡马市大街—广安门内大街—广安门外大街—莲花河—红莲南路—马连道路—北蜂窝南路—莲花池东路—白云路—永定河引水渠—会城门东路及延长线至什坊院—西三环中路—玉渊潭南岸—三里河路—阜成门外大街—展览馆路—百万庄大街—阜成门北大街—西直门南大街—西直门外大街南侧—中关村南大街西侧—苏州街和中关村大街中心线—北四环西路—科学院南路—中关村南大街东侧—西直门外大街北侧—德胜门西大街—德胜门东大街—安定门西大街—安定门东大街—东直门北大街—东直门外斜街—东三环北路—亮马桥路北侧—麦子店街—农展馆北路—东三环北路—东直门外大街—东中街—吉市口五条—工人体育馆南路—南三里屯路—朝阳北路北侧—金台西路—朝阳路北侧—西大望路与东四环中心线—京秦铁路;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大屯路—北苑路—北四环中路;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四级:西三环北路—苏州街—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中关村北二街—中关村南三街—北三环西路—北三环中路—安定路西侧—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西侧—北小河—小营路北延长线—小营路—北四环东路—安定路东侧—北三环东路—东三环北路—西坝河路—霄云里南街延长线至亮马桥路—枣营路—朝阳公园西路—农展馆南路—团结湖路—团结湖中路—水碓子中街—甜水园西街—金台路—二道沟—东四环中路—百子湾路—东三环中路—东三环南路—左安路—左安门西滨河路—永定门东滨河路—永定门西滨河路—右安门东滨河路—右安门西滨河路—广安门滨河路—三路居路及延长线—太平桥路—广安路—西三环中路—莲花河—万寿路—阜成路—西三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五级: 1.颐和园路—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林业大学北路西延长线—双清路—保福寺桥—北四环西路—北四环中路—北辰西路—天辰路—科荟东路—关庄路—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东四环中路—朝阳路

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

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 颁布机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法规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颁布文号:深规土〔2013〕12号范围级别:地市级实施状态:有效 公布时间:2013-01-08 实施时间:废止时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文号:深规土〔2013〕12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已经市政府五届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3年1月8日 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我市地价测算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的宗地地价测算。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基准地价,是按照商业、办公、住宅、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按商业40年、办公40年、住宅70年、工业30年,在设定的土地利用状况及开发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我市基准地价主要适用于招拍挂出让产业用地底价确定及经批准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国有企业改制用地的地价测算。 第四条基于基准地价标准及其修正体系的宗地地价按照以下公式测算: 宗地地价=∑基准地价×建筑面积×适用类型修正系数-土地开发程度扣减项 第五条宗地地价涉及修正系数的,按照以下规则测算: (一)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包括建筑类型、土地使用期限、容积率、产业发展导向、地下空间、商业楼层、临时及短期利用修正系数。具体修正数值按照本规则附表1、2、3、4、5、6、7、8执行,不涉及或不符合上述修正项的,缺省修正系数为1。 (二)涉及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的,产业主管部门依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出具产业分类的证明文件。宗地地价按各分项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测算,并按对应的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修正。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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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片区名称片区范围 楼面价 (元/建筑㎡) 一级 填海片区 东:绿园路 2500 南:滨海大道 西:港集路 北:琼州海峡 老机场片区 东:海府路东侧 2500 南:国兴大道西段南侧 西:龙昆南路西侧 北:海秀东路北侧 国贸片区 东:龙昆北路 2300 南:金龙路、龙华路 西:世贸东路 北:滨海大道 西海岸片区 东:永万路北延线 2250 南:滨海大道南侧 西:长滨北路 北:琼州海峡 海甸岛沿江沿海 片区 东:万恒路、世纪大道东侧 2250 南:海甸六路、海甸河 西:琼州海峡 北:琼州海峡、海甸二路 长流起步区 东:长滨路 2250 南:长流三号路 西:粤海大道东侧 北:琼州海峡 长秀开发区 片区 东:永万路 2250 南:海盛路南侧 西:创业路 北:滨海大道南侧 泰华片区 东:四二四医院、海甸河 2250 南:滨海大道 西:琼州海峡 北:海甸河 金贸东片区 东:龙昆北路 2200 南:海秀中路南侧 西:世贸南路 北:金贸中路、金龙路、龙华路

一级 金贸西片区 东:世贸东路、世贸南路 2100 南:海秀中路南侧 西:丘海大道西侧 北:滨海大道 五源河北片区 东:永万西路 2100 南:五源河 西:长滨路 北:滨海大道南侧 二级 海甸岛北片区 东:横沟河 2000 南:海甸五路 西:万恒路 北:海甸六路 秀英港片区 东:港集路 2000 南:滨海大道南侧 西:永万路北延线 北:琼州海峡 滨海新村-龙华 片区 东:和平路东侧 1900 南:海秀东路北侧 西:龙昆北路 北:滨海大道南侧、长堤路 新埠岛片区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1900 长流起步南片区 东:长滨路 1900 南:海榆西线 西:粤海大道 北:长流三号路 金沙湾片区 东:粤海铁路 1900 南:盈滨半岛、荣山河 西:琼州海峡 北:规划路 火车站片区 东:粤海大道西侧 1900 南:海榆西线南侧 西:粤海铁路、琼州海峡 北:琼州海峡 东海岸西片区 东:山湖港 1800 南:滨海东路 西:南渡江 北:琼州海峡 海甸岛西南片区 东:人民大道 1800 南:海甸岛二西路 西:环岛路、世纪大桥东侧 北:海甸岛五西路

北京基准地价测算价格方法

北京基准地价测算价格方法

附件1 ] 应用2002年北京市基准地价测算宗地价格方法 (一)宗地价格的类型及计算公式 根据基准地价测算的宗地价格可分为宗地楼面熟地价、宗地地面熟地价、宗地楼面毛地价、宗地地面毛地价等四种类型。 1.商业、综合、居住用地 (1)宗地楼面熟地价、宗地地面熟地价计算公式 宗地楼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 宗地地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 (2)宗地楼面毛地价、宗地地面毛地价计算公式 ①当宗地容积率》级别平均容积率时: 宗地楼面毛地价=适用的楼面毛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地面毛地价=适用的楼面毛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 ②当宗地容积率<级别平均容积率时: 宗地楼面毛地价=适用的楼面毛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级别平均容积率/宗地容积率 宗地地面毛地价=适用的楼面毛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

系数级别平均容积率 2.工业用地 (1)宗地楼面熟地价、宗地地面熟地价计算公式 ①当宗地容积率》1时: 宗地楼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 宗地地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 ②当宗地容积率<1时: 宗地楼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 宗地地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

基准地价工作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这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从而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也为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整理储备、实行基准地价公示制度和基准地价平衡与更新制度奠定基础。 二、对象与围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土地定级估价的对象是“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围的所有土地”。土地定级估价应“以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整体为单位进行,城镇附近的独立工矿等用地也可一起进行评定”。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以现状镇区的围为基础,并考虑到城镇发展的趋势,确定本次工作的评估的围。 三、基准地价涵与期日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围,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条件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是2015年01月01日。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商业、住宅用地平均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宗地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平均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

宗地场地平整)。 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四、技术路线

基准地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1993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现将《北京市基准地价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是在1993年本市基准地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采用分类定级方法确定的各类土地基准价格。 二、基准地价一般由市政府每2年至3年调整一次。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市政府也可适时进行调整。市国土房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基准地价级别进行调整。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除本通知印发的基准地价表及使用说明、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外,还包括的应用方法、修正系数表、基准地价级别示意图等文件材料,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公布实施。 四、宗地出让、转让价格需参照基准地价,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中,出让价格须经国土房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五、本通知自2002年12月10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1993〕34号)同时废止。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协调解决。

2..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附件1:北京市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一、基本内容 (一)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七通一平”),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五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表示形式为楼面熟地价,同时公布楼面毛地价。楼面熟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每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楼面毛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政府收取的某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平均楼面价格。 (三)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综合、居住、工业等四类。 1.商业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加油站、超级市场、各种商业网点、批发市场等用地),旅游业用地(含饭店、酒店、度假村、游乐园、旅馆、旅游附属设施等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含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等用地),餐饮娱乐业用地(含酒楼、饭庄、快餐店、俱乐部、康乐中心、歌舞厅、高尔夫球场、赛车场、赛马场等用地)。 2.综合类:包括办公科研用地(含写字楼、会展中心、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科研和勘测设计机构、停车场、停车楼等用地),文体教育用地(含各种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3.居住类:包括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居住类型用地。 4.工业类:包括工业用地(含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展示中心),仓储用地(含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类别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地的用途类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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