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005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005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005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SMP-WJ-005-01

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发布

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1

目目的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的编制、批准、复制、发放、填写、收集整理、审核、变更、保存及销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产品的批生产、批包装批记录的管理。

3

责任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批记录,综合部(GMP办)负责编制,确保本规程的实施,工艺技术员(批记录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及生产操作人员正确执行本规程。

4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5

内容5.1

批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由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会同车间主任、技术员及相关人员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要点、技术参数以及GMP要求拟定批记录草案,并提交生产技术部部长和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最后由质量受权人审批。定稿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件由行政部(GMP办)管理部存档保存。

5.2

批生产记录应载明对应的工艺规程编号,版本号。

5.3

批记录的培训及生效获得批准后,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组员工进行培训并作培训记录,确定生效日期。

5.4

批记录的复印发放:

批记录批准后复印多份备用。工艺技术员在批生产前填写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后,交由车间主任或技术员复核签字后直接发放至各岗位,并作好批记录序号、文件标题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SMP-WJ-005-00

起草部门起草人起草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综合部

日颁发部门

版本号00执行日期

日分发部门

共打印

复核及发放记录。

5.5

批记录的填写:

5.5.1批记录发放至班组后接收者再次进行核对。操作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按批记录的填写要求及时对每项操作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保持批记录的完整整洁,字迹清晰。

5.5.2

批生产记录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①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每一生产、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及时间;

②每一生产工序的负责人、操作人员、称量人员、符合人员签名;③每一原辅料的批号、检验报告编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④相关生产操作、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生产使用的主要设备编号。

⑤生产操作区域的温湿度等环境参数;⑥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及操作人、审核人签名;⑦不同生产工序所得半成品或中间产品的重量及必要的物料平衡计算结果。

⑧对特殊情况及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QA审核签字。

5.2.3

批包装记录应当依据工艺规程中与包装相关的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包装记录的每一页均应标注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形式和批号。

5.5.4

批包装记录必须载明待包装产品的批号、数量、以及成品的批号和计划数量;原版空白的批包装记录的审核、批准、复制和发放与空白的批生产记录相同。

5.5.5

批包装记录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①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形式和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②包装操作日期及时间,包装工段负责人及包装操作人员签名;③每一包装材料的名称、批号、及使用情况;④根据工艺规程所进行的检查记录,包括中间检查结果;⑤包装操作的详细情况,包括所使用的主要设备编号、包装生产线编号;⑥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并印有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及相关的打印内容;不易随批包装记录归档的印刷包装材料科采用印有上述内容的复印件归档。

⑦对特殊情况及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QA审核签字。

⑧所有印刷包装材料和待包装产品的名称、代码,以及发放、使用、销毁或退库的数量、实际使用量应进行物料平衡检查。

5.6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如发生填写人员对数据、日期等填写错误需修改时,必须在原数据处轻微横向划“=”,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见,将正确的数据填写在旁边,修改人签名和日期。

5.7

收集整理审核:

5.7.1

生产结束后,班组长负责检查批记录的填写,数据的核对以及偏差情况,并及时将批记录上交工艺技术员,由工艺技术对本批各工序的批记录进行全面核查,计算该批生产的总收率、总物料平衡并填报汇总表。

5.7.2

车间主任根据汇总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检查差异情况及采取措施。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核签字后由工艺技术员送交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QA)对批记录进行进一步审核;最后由质量部部长进行最后审核签字后交质量受权人审批,确认产品放行。

5.8

批记录的变更:

如需变更批记录的内容,由车间主任或委托工艺技术员拟定修改申请,经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核,最后经质量部部长批准后方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变更,并在封面注明修改内容,版本号随之做相应改动。更改后的新版本原稿存放于质量部批记录档案柜中。由车间主任(或工艺技术员)班组长操作工进行培训,生效后前一版本停止使用,并不得在操作现场出现。

5.9

批记录的借阅查询存档的批生产记录未经质量部部长批准,除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生产部查阅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询或带出公司。

5.10

批记录的保存、销毁质量管理员将已审核通过的批记录交行政部(GMP办)归档,并设专柜存放,保存期限为超过产品有效期后一年。到期后由质量部指派人员登记汇总造册,交质量部部长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台账。

文件变更记录原文件编号变更执行日期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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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一处清幽,觅一分杳然孤独,是沉淀心性的一剂良药孤独时的寡言罕语更甚过侃侃而痛不言,笑不语,此时无声胜有声

车间包装材料管理规程(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包装材料管理规程 目的:明确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的领用、发放、使用、检查和剩余材料的处理等规定,防止差错和混淆。 范围:适用于盐道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的管理。 职责:盐道包装车间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 1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的管理: 1.1领料: (1)领料由车间班长负责。 (2)车间班长在规定的时间到仓库领料,并填写相关类型包 装材料的领用记录。 1.2发放: (1)包装过程中因打印批号、包装的需要,由操作工向各班长领取。 (2)领用人负责复核品名、数量并在“包装材料发放记录” 上签名确认。 1.3使用: (1)各生产线员工领取包装材料后,放置于规定的生产区域, 不得随意放置,避免损坏及污染。 (2)使用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来进行包装生产。 1.4结料、退料: (1)车间使用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必须日产日清,当天生产结

束,必须进行清点和记录,并重新包装好剩余的包装材料,在容器上贴上物料标签。第二天使用前,操作人复核物料 标签和实物无误后方可使用。 (2)批包装结束后,多余的包装材料,如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记的,连同残损的印刷性包装材料,按本 文件第1.5条规定,分别计数,一起做报废销毁处理;未 打印批号的,则分类清点后分别放入容器中,封口,贴上 物料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数量,在“备注”栏注明 “剩余”。 1.5销毁: (1)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印刷性包装材料(包括: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打印不合格的,脏污的,破损的,以及其 他不符合包装要求被剔除的)、批包装结束时剩余的已打 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记的包装材料,必须销毁。(2)以上待销毁包装材料由各班长集中,仔细分类清点,分清品种和数量,经质量监督员核实无误后用废物容器装 好,定期销毁。 2附件 附件一:盐道包装车间包装材料领发记录 附件二:盐道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结料记录

检验记录书写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目的:建立检验记录书写规程,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 2、范围:本公司产品、原料、辅料检验记录。 3、责任人:QC检验员。 4、正文: 4.1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4.2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4.2.1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或装订成册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4.2.2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逐一查对检品的品名、批号、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4.2.3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卫生部颁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国家药品标准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和标准编号。凡按本公司GMP文件检验者,应列出文件编号。 4.2.4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4.2.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 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辨,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4.2.5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使用前的处理。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管理,使生产记录能全面地、准确地反映某批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适用范围: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责任: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人、QA质监员、质保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内容: 1.批生产记录定义: 1.1批生产记录是为一个批次的产品生产所有完成的活动和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它记录了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过程,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具有以下作用: 1.1.1为质量保证部进行批次质量审计,确定是否放行,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以便质量保 证部门做出正确判断; 1.1.2提供对有缺陷的产品或用户投拆产品进行调查与追溯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处 理决定,确认是否应该迅速召回产品; 1.1.3用于对产品的回顾性评价。它以批记录为依据,以数理统计为手段,可以发现潜在的质 量问题以及批生产指令和批包装指令的不完善处,为标准的修订提供信息和依据; 1.1.4用于回顾性验证,提供设备与工艺管理改进的信息。 2.技术依据: 2.1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2.2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 2.3相关药品法规要求。 3.批生产记录的制定: 3.1批生产记录由工艺员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质保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批生产记录的 制定、审核、批准、修改、收回、保存等,应遵循《GMP文件的制定、审批、颁发管理规

定》要求; 3.2批生产记录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修改: 3.2.1生产工艺或生产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时; 3.2.2质量标准和包装设计发生变更时; 3.2.3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变更时; 3.2.4新批生产记录下发时,应从各相应部门及时收回旧批生产记录,以保证工作现场只有现 行的批生产记录。 4.批生产记录主要内容: 4.1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等; 4.2指令基本内容:批号、计划产量、生产操作方法、质量要求、作业顺序、SOP编号、生产 工序、设备及其编号等; 4.3记录表格内容:物料名称、生产加工数量、操作人与复核人签名、开始生产日期与时间、 炮制过程记录、生产结束日期与时间、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各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退料记录、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清场记录、原辅料编号及成品检验报告等; 5.批生产记录的填写、复核与审核: 5.1填写生产记录按《记录的填写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 5.2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 5.2.1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5.2.2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 5.2.3上下工序及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 5.2.4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 5.2.5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做出合理的说明,并作详细的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 字。 5.3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并签字,车间质管员审核并签字; 5.4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车间质管员及时将批生产记录汇总,交生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5.5车间质管员将生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批生产记录,于当批产品生产完毕后的第二天下

包装材料使用管理规程

包装材料使用管理规程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文件编号 包装材料使用 治理规程 颁发部门 技术质量部 总页码 生效日期 3 编制者 审核者 批准者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 版 次 A0 修订状态 第0次

物料部 1.目的:建立包装材料的治理标规程,使仓库发料及车间领料规范举行。 2.范围:包装材料。 3.职责:包装材料设计人员,物料部采购、库房治理人员负责实施。 4.内容: 4.1 包装材料采购、验收及入库。 4.1.1 内包装材料(直接接触产品)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 及行业标准,并保证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在有效期内保持产品无菌,以及在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时不会对无菌医疗器械举行污染,必要时举行确认。 4.1.2 非直接接触产品的外包装材料除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外,其规格、尺 寸、文字装璜等也应遵循有关规定。 4.1.3 包材的采购也应在定点厂家采购。

包装材料到货后,先由库房人员对其外观(包括尺寸、式样、颜色、有无污染、破损) 举行检测,凡不符合要求的,点数封存。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按货物凭证举行品名、规格、数量验收,无误后贮于待验区,用黄色(代表待检)绳围住,挂黄色“待检”标志。 4.1.5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填写请验单,交技术质量部抽样检查。 4.1.6 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依不合格品治理规程处理。 4.1.7 检验合格的包装材料由仓库保管员将技术质量部发放的包装材料合格证放到货位卡上,并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 4.2 包材的贮存。 4.2.1合格与不合格包装材料分类存放并明显标识。 4.2.2 入库的包装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并应分类入帐。 4.2.3包装材料一定要放置在垫板上或货架上,防潮防霉,库房应有通风装 置,应防止霉变、水渍、虫蛀、鼠咬等。 4.3

批生产指令包装指令管理规程

生产指令(包装指令)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生产指令的流转程序,确保生产指令的发布准确无误。 2 范围 一个批次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 职责 生产部部长、车间主任、生产部工艺员、操作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4 内容 生产指令的项目 4.1.1 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 4.1.2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 4.1.3 生产指令编号:按品种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表示月份,后两位表示流水号。如0903为9月份第3次投产。 生产指令的流转程序 4.2.1 生产指令全套文件按文件管理的要求,经批准生效后,复制一份作为基准文件存放于生产部。 4.2.2 生产部工艺员根据生产计划规定的品种和批次,用产品基准批生产指令文件(批包装指令文件)复制一份并填写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签字。 4.2.3 填写后的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送交生产部部长审核无误后签字。 4.2.4 生产部工艺员根据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在空白批记录上标记批号后连同指令下发至各生产车间,填写“批记录发放登记表”,内容包括:日期、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数量、收发双方签名。 4.2.5 各工序操作员在生产中及时填写批生产(包装)记录,经QA员复核签字,填写应符合《批记录管理规程》的要求。

4.2.6 生产结束后,车间主任对各工序批生产(包装)记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生产部工艺员将所有指令、记录收集、清点、检查,确无差错后,交生产部部长审核签字。 4.2.7 上述经审核的批生产(包装)指令及批生产(包装)记录交QA室,由QA主任和质量保证部部长进行审核,按《成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决定产品是否放行。 4.2.8 批生产(包装)指令及批生产(包装)记录按批号汇总成册,建立批档案,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保存到期后按《档案管理规程》进行销毁,填写销毁记录。

GMP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药品GMP记录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 实施的相关记录。 1.记录样张下发: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空白记录印制 2.1 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专用样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楚。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处换领新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除了在新样张上加盖记录生效时间外,还应加盖新样张开始使用的时间。对于修改记录空格大小,不改变内容与排版的,按换样张的方法处理。 2.2 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印刷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样张,样稿经使用部门确认、质量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印刷。 2.3 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3.空白记录保管: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空白记录分发 4.1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2 检验记录:QC 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3 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记录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

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 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记录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5.记录填写 5.1 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5.2 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5.3 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 5.4记录的签名均应签写操作者、复核者的全名,不得简写。 5.5 日期的填写应包括年月日,其标准格式为 XXXX 年XX月XX日,如:2010 08月18 日,不得少写、简写。 5.6 产品和物料的名称应按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规定的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写、别称、习用名与地方名称。 5.7 数据的修约应按照GB/T 8170 的规定进行,即“4舍6入5留双”;数值有效位数的保留应与标准一致,如马来酸氯苯那敏的含量标准规定为“按干燥品计算,含 C16H19ClN2C4H4O4 不得少于98.5%。”,则最后填写的数据应填写为“99.1%”,如果填写为“99%”或者“99.13%”则均为不规范。 5.8 表格的填写应规范,当无内容时,相应的空格用左下至右上斜线的划掉;内容与上项相同时,不得使用“…”或“同上”表示。 5.9 出现操作失误、数据偏差或其他生产异常时,应在“备注”栏、“偏差说明”栏或者记录的最后等适宜的地方说明真实情况。 5.10 填写完的记录应干净、整洁,无污迹和涂改痕迹。 5.11 记录的填写每一页不能出现多于3处涂改或错误,超过3处需重新誊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6.记录归档 6.1 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各工序负责人在生产任务完成后,当班整理好记录交质量管理部车间QA 审核,QA 审核合格后的记录交车间批生产记录汇总

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核、批准、备案和印刷管理规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核、批准、备案和印刷管理要求,避免包装材料混淆、管理不严等差错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药品使用的所有印刷包材、标签、说明书等。 3.责任 本文件由供应部起草,注册专员、生产部、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质量授权人进行批准,技术中心、供应部、营销部、质量部负责具体的实施。 4.内容 4.1.定义:印刷包装材料

指具有特定式样和印刷内容,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包装材料,如印字铝箔、标签、说明书、纸盒等。 4.1.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 4.1.1.当现用印刷包装材料的文字、图案或颜色尺寸等需做更改时,或新产品需进行包装设计时,由营销部和质量部提出设计或更改要求,总经理批准后,由包装材料设计员开始设计或委托外单位设计。 4.1.2.印刷包装材料设计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对药品包材的管理要求的内容进行设计,并打印出设计纸样或模型。 4.1.3.产品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的设计由生产部和质量部共同设计,并将打印稿交供应部印制。 4.2.印刷包装材料内容的审核、批准、备案 4.2.1.包装材料设计专员将印刷包装材料(包装用纸箱、小盒、中盒(如有)、标签,印字铝箔、印字复合膜、说明书)的设计稿进行设计,然后打印出样稿,分别送营销部、生产部、技术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在样稿上签字确认,确认样稿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样稿上要明确审核意见,并注明审核日期,然后把样稿送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质量管理部由包材检验QC进行审核,注明审核意见并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后交药品注册专员和质量管理部长进行审核,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再退回到包装材料设计专员手中,包装材料设计专员根据审核意见对样稿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样稿(一式三份:一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1.目的:制订公司检验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基本方法和原则。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原始记录(包括取样记录、检验台帐等)。 3.职责:QC及QC主管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内容: 4.1 填写要求 4.1.1 检验原始记录需用钢笔或圆珠笔(碳素)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1.2 原始数据应在检测的同时记录,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应直接记入相应栏目内,所有仪器输出的数据、图表、图谱应注明品名、批号/编号、项目、日期并签名,附于记录中。 4.1.3 检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台帐;检验记录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数据。 4.1.4 记录出现错记时,在错误处划一条单线,不得涂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更正后签名,注明日期。 4.2 记录复核 4.2.1 检验原始记录完成后交第二人复核,复核内容为:操作是否执行中国药典标准或经批准的书面规程;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记录完整正确;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计算公式、计算值均正确;检验人签名准确等。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签名。 4.2.2 复核人对记录内容的审核负全责。 4.2.3 检验原始记录由检验人员保管,检验完成并经第二人复核后,与检验报告单一起交QC 室主任审查。 4.3 记录保管与归档 4.3.1 每种物料/产品的检验记录分类存放,在归档前由QC 自身管理,不得遗失。若检验记录遗失,需调查丢失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该批物料重检后发放报告单。 4.3.2 检验记录应分品种定期归档保存,归档时间如下: 4.3.2.1 成品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2包装材料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3水质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4环境监控及卫生监控记录每月归档; 4.3.2.5原辅料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6成品取样记录及检验台帐每月归档

板蓝根颗粒提取批生产记录

板蓝根颗粒 提取批生产记录 、 指令单号: 产品批号: 药材用量:共 1 味,总计 252 Kg 浸膏数量: Kg 操作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汇总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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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批生产指令 指令依据板蓝根颗粒浸膏工艺规程 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药材总量制剂总量浸膏数量产品批号TQ001板蓝根颗粒浸膏252 kg万袋 药材用量 名称物料代码批生产处方量名称物料代码批生产处方量板蓝根YJ004252kg 备注:生产处方量为饮片或净料量,领料量按药材领用量=处方投料量÷炮制得率计。 设备多功能提取罐、提取液储罐、双效节能浓缩器、浓缩液储罐、醇沉罐、球形真空减压浓缩器 提取方法 将称量好的板蓝根净药材投入到多功能提取罐中,要求每罐煎煮两次,第一次加入8倍量水,浸泡30分钟,煎煮2小时(药液沸腾开始计时),煎液滤过注入储罐,再加入6倍量水,煎煮1小时,煎液滤过注入提取液储罐。 操作要求1.生产过程符合“板蓝根颗粒浸膏工艺规程”要求; 2.按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按上述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收膏在D级洁净区进行。 5.各区按相应生产区的清洁规程进行清洁。 6.按上述各设备的清洁标准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清洁或消毒。 7.所有工序的物料交接必须进行复核复秤。 8.各工序按“交接班管理规程”进行交接班。 9.按“清场管理规程”要求进行转换品种或批号的清场。

提取工艺参数1、提取:将称量好的板蓝根净药材投入到多功能提取罐中,要求每罐煎煮两次,第一次加入8倍量水,浸泡30分钟,煎煮2小时(药液沸腾开始计时),煎液滤过注入储罐,再加入6倍量水,煎煮1小时,煎液滤过注入提取液储罐。 2、浓缩:煎液全部浓缩至相对密度为(50℃测),注入浓缩液储罐中。 3、醇沉:加入乙醇,使含醇量达到60%,搅拌30分钟,室温静置48小时使沉淀。 4、收膏:将药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50℃测)的浸膏。 下达人下达时间年月日QA复核人批准人接收人

包材辅料仓库管理制度

包材/辅料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7.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8.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9.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 10.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上级领导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四)物资发放 12.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1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1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生产批次号的管理规程

标签及生产批号的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产品标签及生产批号管理规程,规范、指导产品的分批,对加工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确保产品在有要求可追溯场合中实现可追溯性的目的。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对标识和生产批号的控制盒管理活动: 一、产品标签操作内容 1.原料标识 采购部在收获原料时,应同时确认原料的标识、批号并做记录,原料到厂后,应将此标识传递给原料检验人员,由原料检验人员依据接到的标识填写标识牌,并将标识牌挂于明显能看到的原料处,不同标识的原料不得混放,标识牌上应注明检验状态。 2、生产加工 初加工在对原料处理前,应当由当班生产管理人员与品质管理人员首先对原料标识进行确认并记录。 包装车间在包装产品时,应依据标识进行包装,不得将常规大米和绿色大米产品混合包装,每一标识的包装原料在包装时,对应的成品包装袋上都要有相应的标记号与之相对应,生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标识的控制管理,确保标识正确无误,品质管理人员要对标识的操作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成品标识可以实现追溯的目的,要记录成品标识情况,以便实现可追溯性。 3、绿色标识管理 绿色标识要到正规的机构购买,具有防伪标志,一品一码,绿色标识专人管理,做好使用记录。建立绿色标识使用记录,记录中涵盖绿色标识购买日期、购买数量、标识的规格、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规格、剩余数量、经手人等信息 二、生产批号: 1、生产批号的用途 1.1、绿色产品的每一生产批次都要制定批号。 1.2根据批号、时间,应能查明该批绿色产品的原料收获时间及批记录,可追溯该批绿色食品的生产历史。 1.3批号应明显标于批记录的每一部分,以及绿色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物上。 2、分批的原则 在规定的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绿色产品为一批,以一组数字作为识别标记。 2.2生产批号的编制方法 绿色水稻:采用收获日期+基地号,绿色大米:采用加工日期+班次 返工批号:因故返工的产品,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一个代号“R”以示区别。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三、职责 实验检测人员 四、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为检验所得的数据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准确、真实、及时。 1.2.检验记录书写要求: 1.2.1 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1.2.2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字迹清楚,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划去后的字应可辨认,书写正确信息后签注姓名和日期。 1.2.3有判定依据、无漏项。检查记录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复核后的记录,属复核错误的,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1.2.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2.1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 1.2.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1.2.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1.2.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1.2.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 1.2.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1.2.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1.2.8.检验日期; 第 1 页共2页

1.2.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1.2.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质量控制部部长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统一编写。 第 1 页共2页

生产批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规程

生产批生产日期及有效 期管理规程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一套规范性地对医疗器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的编制、使用、审查的管理,以便于追溯和审查医疗器械的生产历史。 2. 范围:适应于本公司所有品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返工批号及有效期的编制、使用及审查。 3. 责任:生产部、质检部对实施本规范负责。 4. 内容: 4.1 批号管理: 4.1.1 批号定义:一定生产周期内经过一系列加工过程所制得的质量均一的一组医疗器械为一个批量。一个批量,编为一个批号,批号的划分一定要具有质量的代表性,并可根据批号查明该批医疗器械的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可进行质量追踪。 4.1.2 生产批号的编制由八位数组成。 4.1.2.1 正常批号:年—月—流水号,实例20140805表示2014年8月第5批生产的产品批号。 4.1.2.2 灭菌批,如果一个生产批的量要多次灭菌完成,灭菌批在生产记录中表明。使用生产批号,后面加-0×; 4.1.2.3 如果多个生产批,一次灭菌,生产批批号保持不变,在其后面加上灭菌批,有效期对应灭菌日期。 4.1.2.4 返工批号:年—月—流水号,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1”以示区别。

4.1.2.5 产品批号由生产部统一给定,每给定一个批号均要记录在案,其他任何人不得给定批号或更改批号。 4.1.2.6 批号登记记录本必须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效期的保存三年。 4.2 批量的确定 4.2.2 灭菌批量的确定:以灭菌一次为一个灭菌批量。 4.3 生产日期:本厂生产的各种产品均以配料日期为其生产日期。 4.3.1 书写方式以全称。如:2014年08月05日。 4.4 有效期的编制 4.4.1 产品有效期按产品标准规定或审批注册的有效期制定期限。 4.4.2 有效期编制到日,并与生产日期对应到日。 4.4.1 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使用:生产车间需严格按以上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编制方法及书写方式运作,其各种生产记录需如实正确地书写。例如: 批号: 生产日期:2014年08月05日 有效期至:2016年08月04日 4.4.2 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审查:生产技术部、质量保证部负责对车间医疗器械生产所标示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监督审查。 4.5 每个产品仅对应一个产品批号,是该产品的唯一标示,批号是产品追溯性的重要信息,防止混淆和错用。

车间包装材料管理规程

包装材料管理规程 目的:明确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的领用、发放、使用、检查和剩余材料的处理等规定,防止差错和混淆。 范围:适用于盐道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的管理。 职责:盐道包装车间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 1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的管理: 1.1领料: (1)领料由车间班长负责。 (2)车间班长在规定的时间到仓库领料,并填写相关类型包装材料的领用记录。 1.2发放: (1)包装过程中因打印批号、包装的需要,由操作工向各班长领取。 (2)领用人负责复核品名、数量并在“包装材料发放记录”上签名确认。 1.3使用: (1)各生产线员工领取包装材料后,放置于规定的生产区域,不得随意放 置,避免损坏及污染。 (2)使用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来进行包装生产。 1.4结料、退料: (1)车间使用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必须日产日清,当天生产结束,必须进行清点和记录,并重新包装好剩余的包装材料,在容器上贴上物料标签。第 二天使用前,操作人复核物料标签和实物无误后方可使用。 (2)批包装结束后,多余的包装材料,如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记的,连同残损的印刷性包装材料,按本文件第1.5条规定,分别计数, 一起做报废销毁处理;未打印批号的,则分类清点后分别放入容器中, 封口,贴上物料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数量,在“备注”栏注明“剩 余”。 1.5销毁: (1)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印刷性包装材料(包括:批号、日期、有效期

等打印不合格的,脏污的,破损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包装要求被剔除的)、批包装结束时剩余的已打印了批号、日期、有效期等标记的包装材料,必须销毁。 (2)以上待销毁包装材料由各班长集中,仔细分类清点,分清品种和数量,经质量监督员核实无误后用废物容器装好,定期销毁。 2附件 附件一:盐道包装车间包装材料领发记录 附件二:盐道包装车间包装材料结料记录

批记录管理

1.目的 建立生产批记录管理规程,规范生产批记录的管理,正确记载产品生产过程,具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生产批记录的管理,包括编制、复制、发放、整理、审核、保存、销毁等。 3.职责 3.1 生产负责人、生产部文件管理员、车间管理员、车间工艺员、操作人员负责本规程实施。 3.2 质量部、QA检查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程序 4.1 生产批记录的编制 4.1.1 生产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 4.1.1.1 每批产品均应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4.1.1.2 每批产品或每批中部分产品的包装,都应有批包装记录,以便追溯该批产品包装操作以及与质量有关的 情况。 4.1.1.3 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字。 4.1.2 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纪录由车间主任或工艺员编制,生产部长和质量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质量部将原 件存档,复印件交由生产部使用。 4.1.3 批生产记录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编制应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 应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4.1.4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4.1.4.1 每一页均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 4.1.4.2 生产以及中间岗位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4.1.4.3 每一生产岗位的负责人签名;

4.1.4.4 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4.1.4.5 每一原辅料的编码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 4.1.4.6 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 4.1.4.7 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 4.1.4.8 不同生产岗位所得产量及必要时的物料平衡计算; 4.1.4.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4.1.5 批包装记录应依据工艺规程中与包装相关的内容制定。记录的编制应注意避免填写差错。批包装记录的每 一页均应标注所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规格和批号。 4.1.6 批包装记录应有待包装产品的批号、数量以及成品的批号和计划数量。 4.1.7 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4.1.7.1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4.1.7.2 包装操作日期和时间; 4.1.7.3 包装操作负责人签名; 4.1.7.4 包装岗位的操作人员签名; 4.1.7.5 每一包装材料的名称、编码和实际使用的数量; 4.1.7.6 根据工艺规程所进行的检查记录,包括中间控制结果; 4.1.7.7 包装操作的详细情况,包括所用设备及包装生产线的编号; 4.1.7.8 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并印有批号、有效期及其他打印内容;不易随批包装记录归档的印刷包装材 料可采用印有上述内容的复制品; 4.1.7.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4.1.7.10 所有印刷包装材料和待包装产品的名称、编码,以及发放、使用、销毁或退库的数量、实际产量以及 物料平衡检查。 4.2 生产批记录的复制 4.2.1 生产批记录由生产部文件管理员保存一套完整的基准生产批记录,根据生产计划复制生产批记录,其它任 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复制。 4.2.2 复制要求为印刷、复印或电脑打印,不得采用手写复制。 4.2.3 复制的生产批记录要清楚,易识读,与基准生产批记录一致,生产批记录复制份数要严格控制,复制过程 中的“废件”,由管理员在印制时即时粉碎。 4.3 生产批记录的发放 4.3.1 生产部文件管理员根据生产计划,按“批生产指令”和“批包装指令”批准生产的产品,将生产批记录和 批生产记录审核单发放给车间工艺员,个别岗位根据实际需用数(如压片岗位的片重差异这页根据批量发放)。 4.3.2 工艺员在生产前,将该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发放给各生产岗位。 4.4 生产批记录的填写 4.4.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现场QA检查员按规定审核并签字。 4.4.2 填写记录时单位必须尾随数据,避免人为差错,操作失误、数据偏移等应如实填写,不得造假。 4.5 生产批记录的整理、审核 4.5.1 生产批记录整理的内容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目的:为按要求管理记录,特制定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范围:药品生产过程中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和原始记录的传递、填写、审核、批准。 职责:生产部部长、质量部部长、生产主管、技术员、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人员,QA 质监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内容: 1.生产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1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 批生产记录是药品整个生产过程的真实反映,由配料→制造→成品入库各工序生产记录组成,其内容包括待生产药品的名称、编码、规格、批号、批配方、各工序操作指令和关键工艺参数、物料消耗定额、各类记录(清场记录、生产操作记录、复核记录、物料发放或接收记录、物料平衡记录、异常情况调查或处理记录等)。 1.2 生产原始记录: 生产原始记录是某工序生产岗位操作的详细记录,是生产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的基础资料,其内容包括某批药品在工序生产的时间、操作内容、操作工艺参数记录、操作人员、物料发放或接收数额等。 2.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程序: 2.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药品《工艺规程》的一部分,由生产部制定 随《工艺规程》审核、批准。 2.2 生产原始记录属岗位操作记录,由车间主任和技术员根据各工序操作 要点、工艺参数等内容设计、制定,经生产主管审核、生产部部长批准。 3.生产记录的管理: 3.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包涵药品所有的生产技术资料,属“受控文件”,应加强管理。 3.2 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属岗位通用生产记录资料,空白原始记录由生产部保管,随药品批生产记录下发各岗位。 3.3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生产主管按生产计划将产品批号填入待生产药品的批生产记录中,发放给车间进行生产。

包装材料库管理制度

包装材料库管理制度 篇一:12.原辅料、包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制度 密级:无 原辅料、包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版本: 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 ×××年×月×日 拟定人:审核人:批准人: ×××股份有限公司 原辅料、包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安全管理、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规范公司生产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仓库的管理。 3.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的收、发、管工作。 4.管理程序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晒,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臵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原辅料、包装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整齐码放,小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以防损坏产品。 存放区应保持清洁,根据需要设臵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并予以及时记录。 不合格的原辅料要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妥善 管理,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规定处理或交物流部进行退货处理,并建立台账汇总。 查验合格入库包装材料,在内部定期自查、自检的活动中、如果发现存在不符合包装材料规定的,一经查验证实、必须立即清理出库,放臵在安全区域,等待处理。出库车间领料员按生产计划需要需填写领料单交仓库备料。仓库所发放物料包装要完好,每件附有合格证货检验报告。标签与标志应与物料一致。出库时要先进先出,并记录出库批次等信息。 领料员与仓库管理员核对完账物后,把原辅料送至车间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管理规程,确保记录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适用范围:所有原始检验记录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主任、检验员 内容 检验记录属报告的依据,是检验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产品质量特性、状况的真实反映,检验记录必须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1、检验记录样稿设计 依据药典标准和行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检验记录的内容,设计记录样稿,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2、检验记录印刷 2.1、印刷记录,先填写印刷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附上检验记录样稿,交采购贸易部,由采购贸易部指定印刷厂印刷。 2.2、印刷厂返回样稿后,核对无误后,可按要求数量印刷。 3、印刷后的记录应有专人清点、验收、保存、发放。领取时登记数量、时间、签名。 4、检验记录内容 4.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和来源。 4.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4.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4.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4.5、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4.6、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4.7、检验日期。 4.8、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4.9、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5、填写记录要求 5.1、用钢笔蓝黑色墨水填写,以正楷字为标准,字迹清晰,色调一致。 5.2、内容真实,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不得随意擦抹涂改,不得撕毁。当记录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并将正确值写在其旁边,改动人应签名或盖章,注明改动日期。 5.3、按检验周期规定,及时填写好记录,并出具报告书、存档。 6、记录管理 6.1、检验记录由专人核对、整理,并根据原始记录做台帐、归档备查。应存放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的环境中。 6.2、应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检验记录保留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3、所用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

批生产记录填写规程

XXXX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的填写,为生产,技术,质量分析提供依据。 2 范围:批生产、中间体检验记录 3 责任: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工、QA监督员 4 内容: 4.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逐项认真填写,班组长或车间主任复核,QA监督员检查审核,三者均须签字。 4.2 批生产记录于批产品在生产结束后,由各班组长及时汇总填写,在汇总过程中注意本工序物料平衡计算。 4.3 生产记录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4.3.1 内容真实、记录及时、数据完整,记录内容必须是实际操作过程的反映,应于操作过程中及时填写,不得事前填写或事后追记。 4.3.2 字迹工整、清晰,尽量楷书,不得草写,填写记录使用炭素笔或钢笔。 4.3.3 按记录表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确无内容填写时,要用“——”表示,内容同上项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3.4 品名应采用本厂“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正名(中文名)不得简写或用俗名、别名。例“益母草颗粒”不得写成“益母草冲剂”。 4.3.5 填写记录中所用的计量单位用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如“千克”不

批生产记录填写规程共 2 页第 2 页 得写成“公斤”。 4.3.6 签名应填写全名,不能只写姓或名,更不得写成代号。 4.3.7 填写日期一律采用横写,不得简写,如“2012年4月1日”不得写成“1/4”。 4.3.8 记录表应保持整洁,不能撕毁或任意涂改,确须更改时应用划线法划去原内容,并保持原划去的内容清晰可辩,在其旁重新写上要更正的内容,由改正人签名,并注明改正日期。记录更正不得使用涂改浸液或修正液。 4.3.9 批记录由质保部负责,按批号归档,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留样管理规程

留样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的包装和储存是为了以后对产品批号的质量进行评价,不是用以将来的稳定性测试为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留样。 3 编订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 术语 留样: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 5 职责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情况和贮存方法。 QA: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6 内容 6.1 留样原则 6.1.1 留样样品应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的质量,也可以抽取其它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6.1.2 成品留样以最终市售包装形式,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用市售包装形式,可采用模拟包装。 6.1.3 用于药品生产的活性成份、辅料和包装材料均需要留样。 6.2 留样要求 6.2.1 成品的留样 6.2.1.1 成品的留样应存放在产品放行责任人进行放行审核的企业内。 6.2.1.2 每批药品均应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应至少抽取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作为留样。 6.2.1.3 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 6.2.1.4 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应至少能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二次全

检。 6.2.1.5 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应至少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发现药品异常,应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留样观察应有记录。 6.2.1.6 留样应按注册标准或法定标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2.1.7 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将留样转交受权单位保存,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进行检验。 6.2.2 物料的留样 6.2.2.1 制剂生产用物料 6.2.2.1.1 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6.2.2.1.2 每批物料的留样数量一般应至少能确保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二次全检。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6.2.2.1.3 除稳定性较差的制剂中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不留样)和与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短,则留样时间可以缩短。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当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制剂产品放行后一年。 6.2.2.1.4 物料的留样应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必要时还应适当包装密封。 6.2.2.2 原料药生产用物料 6.2.2.2.1 用于原料药生产用的原料的包装可选用好于原始包装的形式,如玻璃瓶等。用于原料药生产用的每批原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短,则留样时间可以缩短。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当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产品放行后一年。 6.2.2.2.2 除非有特殊要求,本批次原料已全部被消耗,且本次生产结束,产品全部放行后,即可销毁留样。 6.2.2.2.3 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危险品、腐蚀性物质、挥发性物质、易变质的物质不留样。 6.2.3 中间产品的留样 6.2.3.1 关键工序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中间产品应有留样,有效期三天以内的中间产品不留样。 6.2.3.2 除稳定性较差的中间产品的留样一般保存至本批成品放行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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