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专项规划

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专项规划
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专项规划

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专项规划

(2014-202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汕头市地名规划总体框架 (1)

第三章通名规定 (7)

第四章专名规定 (8)

第五章分区片专名命名指引 (10)

第六章地名文化保护 (10)

第七章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24)

第八章地名的调整与优化标 (28)

第九章地名规划实施措施 (29)

第十章附则 (30)

附录一:本规划用词说明 (31)

附录二:地名要素分类技术标准 (32)

附录三:地名专名命名方式 (34)

附录四:道路名命名方案 (35)

附录五:桥梁、立交、人行天桥、隧道命名方案 (52)

附录六:公园、广场命名方案 (55)

附录七:珠港新城、东海岸新城河涌命名方案 (59)

文本解说 (57)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实现地名的法制化、规范化、层次化及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汕头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城市规划成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即为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的依据。凡在汕头市中心城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编制地名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确定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公园等地理实体地名相关事宜时,都应执行本规划。

第3条 规划目标

本规划对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历史和现状进行梳理、分析,评价其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汕头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近、远期城市规划为依据,构建特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清晰、层次分明、富有潮汕特色和本地文化内涵的整体地名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汕头市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机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对地名服务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地名信息库和地名管理法规,力图使汕头市地名规划和管理跻身全国先进地区行列。

第4条 规划适用范围

本次地名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覆盖汕头市中心城区,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三区,另外本次规划将澄海区的塔岗围片区纳入东海岸新城的规划范围。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次地名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远景到2030年,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3修改)》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第6条 指导思想

本规划立足于汕头市中远期城市建设规划,从自然和人文地理特点出发,科学构建地名网络体系,清晰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增强地名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提高地名使用的社会效益和地名管理的工作质量。

第7条 基本原则

1、地名规划应与城市规划衔接同步。

城市规划是地名规划的主要依据。地名规划应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与城市规划保持同步,保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2、地名规划应体现地名整体性和系统性。

加强区域内外相关地名的衔接协调,实现地名的层次化、系列化要求。 3、体现汕头特色原则

地名体现汕头特色,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以地名反映本区域悠久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特点,反映现代当地人们的审美共感;二是要注意做好老地名和有丰富文化内涵地名的保护和继承工作,做到有选择地延用有保留意义的老地名,并使之发扬光大,形成丰富多彩的本地地名文化景观。 4、稳定性原则

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地名,尽量尊重现状地名,对可改可不改的地名尽量不改,以保持地名的连续性,特别是要保留一些有历史意义的老地名,以方便人们生活,增加城市历史文化品位,体现汕头潮汕文化城市的特色。

第8条 规划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1986年1月23日);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1996年6月18日);

3、《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公布,2007年9月30日);

4、《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粤民区〔2009〕17号,省政府批准);

5、《汕头市地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10号发布,2009年8月12日);

6、《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3修改)》(报批稿)。

第二章 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总体框架

第9条 地名规划总原则

1、规划和申报的地名,必须符合“专名+通名”的格式。原则上应一地一名;但特殊情况的,且经法定行政程序批准的除外。

2、同类规划地名在全市范围内不得重名;避免同音、谐音,并避免歧义词和方言贬义词。

3、规划地名应按本规划的规范和要求命名;现行地名基本维持稳定,但严重违法违规的,或重名且公众支持更名的除外。

4、地名命名应注意与周边地名和现行地名的协调、衔接。

5、地名命名应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点,方便使用。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1)以人为本,以社会稳定为前提

对待现行地名,应坚持“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改,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的原则。 地名规划中,应对老城区和新建城区区别对待。对老城区,应有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科学态度;对新建城区,则须严格执行规划要求。

(2)反映和突出当地特点,方便社会接受

规划地名,应优先选择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的方案。 地名的选字组词应确切,符合当地习惯,做到名地相符,好找易记。

历史形成有影响的、现还在使用的老地名,具有特定含义,在地名规划中应注意保护和继承。

(3)地名原则上不得商业化

不得以出资冠名的方式,更改人们已经熟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新规划重要地段和公众活动场所的地名不应予以商业化冠名;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0条 规划区域范围

本次地名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覆盖汕头市中心城区,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三区347.17平方公里,横跨龙湖、澄海两区的东海岸新城填海项目规划面积约24平方公里(其中围海造地面积20平方公里),合计371.17平方公里。

第11条 规划任务

编制规划区域范围内城市规划中已规划的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地名规划,并对其现行地名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另外本次地名规划重点对金平工业区、牛田洋西部生态新城、粤东物流新城、东海岸新城、珠港新城、外砂镇区新溪镇、南滨新城、河浦工业区、南山湾工业区、保税区等城市规划重点片区进行地名详

细规划。

第12条 规划要求

系统分析研究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对地名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影响,为地名规划和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在现行地名管理行政法规、政策基础上,对地名规划和管理中所涉及的主要技术标准做出全面的规定。

对规划范围内地名的层次化、系列化、规范化,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构建符合汕头市实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的地名网络体系。

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制定具体的地名命名指引和命名方案。 第13条 地名命名分区划分规定 1、划分标准

本规划命名分区划分四个层面:第一层面为汕头全市域;第二层面为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第三层面为建制镇/街道;第四层面统称为区片,包括区片(城镇区)、村片(乡村居民点)、地片(非居民地)、主题区片(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四种类型。

2、划分界线

上款中的前三个层面的区域界线按各自行政管辖界线划分。

第四层面的区片,原则上按城镇主、次干道围合的范围划分,也可按社区(居委)的管辖范围划分;具体划分形式可由各镇/街道地名详细规划中确定。村委会管辖范围内,已城市化的区域,列入区片系列;反之,列入村片系列。主题区片的划分,应按城市规划的规定范围执行。

第14条 地名命名分区的规划层级

1、汕头全市域层面的,应编制地名总体规划。

2、市辖区、县层面的,应编制地名分区规划。

3、建制镇/街道层面的,及区片层面的,应编制地名详细规划。其中规划重点应是编制地名命名指引。

4、若仅对某地名类别作专项规划,可按规划需要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15条 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地名体系

汕头市地名文化的发展及其空间布局,要求以城市的未来发展为基础,构建与之相协调的地名

体系。汕头市辖六区一县,其中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为中心城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以及南澳县为外围都市组团。

1、各区、县的特征、职能与地名定位

汕头市各区、县的地名网络建设,要求在总体上围绕全面建设潮汕文化特色浓郁的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全球潮人中心城市与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具体可以根据各组团和发展点原已形成的地名特征,逐步强化其个性特点,维持不同的专名与通名命名原则,但在总体上必须围绕主线,做到既各有特色,又协调统一,形成整体。

中心城区:为汕头市行政、文化、商业中心,主要建设为富于潮汕文化特色的国际化中心城区以及国际深水港与生态优越的国际化生产、居住组团。地名文化应具有较深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着重反映潮汕文化和特区改革创新文化的内涵,同时通过历史地名的保护和传承彰显城市的潮汕文化魅力、风貌特色以及山水城市生态特色。

潮阳区:承担市域次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区职能。潮阳历史悠久,地名规划应着重对历史地名的保护和传承,展现潮阳“千年古县”的风貌;练江新城等新城区的地名应着重体现潮阳勇于创新的海洋文化以及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特色。

潮南区:承担部分汕潮揭区域次中心职能的市域次中心城区,为区域性家居产业链基地和特色金融中心。地名文化应对现状地名进行整理和分析,着重体现“文化潮南”和“山水潮南”;工业园区等新兴片区主要着重体现片区的性质和发展创新以及高新技术等的内涵。

澄海区:潮侨文化特色城区,国家玩具动漫产业链基地、国家锆产业基地。澄海地名文化主要着重对历史地名的保护和传承体现潮侨文化;同时地名应体现澄海水网密集水乡的自然地理环境;新兴片区主要结合片区的性质体现澄海玩具动漫产业基地的性质。

南澳县:为国际商务旅游休闲生态岛。地名文化主要体现南澳海岛特色和现代化新城景观及最适宜人居的海上花园城市特征。

第16条 区片编码的编制

为方便地名信息化管理和公众查询,地名区片应予以编码。区片的编码原则是:由七至八位字母和数字分四段构成,中间用短划线相连,形成“区名—街道/镇—区片—序号”的格式。具体如下:

1、第一段编码由两位大写汉语拼音字母组成,表示所在区的编码,取所在区名称专

名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成。即金平区为JP ,龙湖区为LH ,濠江区为HJ 。

2、第二段编码由两至三位大写汉语拼音字母组成,表示所在街道/镇的编码,取所在街道/镇专名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成。如:金砂街道为JS ,金厦街道为JX ,新津街道为XJ ,等等。

3、第三段编码由一位大写英文字母组成,根据区片类型不同分别编码:即A 为区片(城镇居民区);B 为村片(乡村居民点);C 为地片(非居民地);D 为主题区片(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

4、第四段编码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区片的序列号。原则上按区片所在方位由东到西、由南到北的顺序进行编码。

本规划范围内区片编码一览表详见表2-1。 表2–1:汕头市中心城区地名区片编码一览表

第三章 通名规定

第17条 地名的通名应规范化

通名规范化要求地名指类必须科学(应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技术标准或规定)、准确(分类专用)、客观(名实相符),并得到公众普遍认可和接受。

第18条 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的类型与等级

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的类型与等级划分,应根据附录二《地名要素分类技术标准》进行确定,也可按法定的城市规划规定执行。

第19条 一个地名中,同类别的通名不得重叠使用,即一个地名不能使用两个以上(含)通名;也不得单独使用通名组词。

第20条 道路通名的规定

1、属于高速公路的,通名为“高速公路”,简称“高速”。

2、属于公路(含国道、省道、县道)的,通名为“公路”。

3、属于快速路的,通名为“快速干线”,简称“快线”。

4、属于城市重要交通主干道,长度在3000米以上,道路红线宽50米以上的,通名为“大道”;长度在5000米以上的,可分段,各段通名在大道名称后,以方位词分段,如XX 大道东(南、西、北、中)。

5、属于城市主干道的,道路红线宽度在30-45米,通名为“路”;如有必要,可为“大道”。

6、属于次干道的,道路红线宽度在25-40米的,通名为“路”;如有必要,可为“街”。

7、属于支路的,道路红线宽度在12-25米的,通名为“街”;如有必要,可为“路”。

8、属于生活性的、支路以下等级的,宽度在8米以下的,通名为“巷”或“里”。

第21条 桥梁通名的规定

1、跨越江河上的特大型桥梁,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0米,单孔跨径大于150米的,通名为“特大桥”。

2、跨越江河上的大型桥梁,桥梁多孔跨径总长100-1000米,单孔跨径40-150米的,通名为“大桥”。

3、穿越河流的桥梁,桥梁多孔跨径总长8-100米,单孔跨径5-40米的,通名为“桥”。

4、与道路互通的互通式、分立式人行天桥或道路立交桥梁,通名为“立交桥”。

5、道路立体交叉,通名为“立交”。道路立体交叉为分离式的,也可将上跨的称“跨线桥”,下穿的称“隧道”。

6、穿越铁路、道路的人行专用桥梁,通名为“人行天桥”,简称为“天桥”。

7、与道路不互通的桥梁,通名为“高架桥”。

8、公路上穿越铁路的桥梁,通名为“公铁桥”。

9、穿越河流的铁路桥梁,通名为“铁路桥”。

10、与城市道路互通的高速公路桥梁,通名为“出入口桥”。 第22条 隧道通名的规定

1、穿过道路或过河隧道,通名为“隧道”。

2、人行过街专用地下隧道或地道,通名为“人行隧道”或“地下通道”。 第23条 公园通名的规定

1、儿童公园、烈士陵园、动物园、植物园作为通名使用。

2、具有古典园林特色的公园,通名可以称“园”。

3、除以上所列情况之外,其余的通名都为“公园”。

4、除公园以外的城市公共绿地和绿色空间控制区等类型地名,其通名由其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提出,报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一旦国家、省对此类通名另有规定时,按国家、省的规定执行。

第24条 广场通名的规定

属于广场类型的各种场所,通名为“广场”。 第25条 住宅区、商住建筑物通名的规定

新建住宅区、商住建筑物需要命名的,通名应按省、市现行地名管理规章执行。一旦国家、省、市对此类通名另有新规定时,按国家、省、市的新规定执行。通名前可以添加简约、贴切的修饰词,丰富实体的意境,如花园、名墅、华庭、丽舍、雅筑等。

第四章 专名规定

第26条 专名命名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专名的命名须按国家、省、市有关地名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指位性原则。应充分发挥地名专名准确指位的首要功能属性。

3文化继承性原则。专名还有彰显文化和传承历史的特别功能属性。专名既应积极宣扬现代先进文化,也应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精髓,使文化通过地名得以传承、延续和发展。

4、社会认同性原则。专名的命名和更名,应考虑公众的接受能力,以社会认同为前

提。

5、标准化原则。须按国家的文字标准,规范专名用字,明确其使用条件和范围。严禁自造字,不用异体字,杜绝简化字,避免生僻字。

第27条 道路专名的命名指引

1、属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跨市道路的,按国家、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命名规定执行。该类道路与城镇道路叠合时,如有必要,叠合路段可按城镇道路命名。

2、属于市内跨区快速路、跨区主干道的,专名应突出指位性。首选方案应取道路起止点所在地方的专名选字作派生式命名形成联称名称;地方专名的选择顺序,宜先区级的,后镇/街道级的,最后村/社区街坊级的;选字顺序,宜按道路走向和起止点所在地方的区位,先北后南、先东后西;组合后的联称名称,应注意词组的含义和读音不违背地名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和地方习惯。该类道路与城镇道路叠合时,如有必要,叠合部分可按城镇道路命名。不宜采用寓意式、借用式命名。

3、属于区内快速路(起止点均在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的,专名宜首选该区专名名称。如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有多条区内快速路,可以序数词或方位词进行序列化辅助命名。

4、属于区内主干道(起止点均在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的,专名首先应按该区的城市规划发展定位选字组词,突出其功能定位。命名形式可多样化,但应注意与周边主干道(包括现状的)协调与衔接。其次,可按道路所在区域特色命名。

如该类主干道用同一专名但需要分段的,宜根据该路的具体走向,一般选“东”、“西”、“南”、“北”、“中”等方位词辅助并置于通名“大道”之后,构成序列,如:XX 大道南,XX 大道中,XX 大道北,等等。

5、属于镇/街道内主干道(起止点均在同一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应参照区内主干道的专

名命名规定执行。

6、属于次干道的,专名首先应按道路所在区域特色选字组词,其次也可按城市规划发展定位命名。

如同一次干道用同一专名但需要分段的,宜选序数词辅助并置于通名之前,构成序列,如:YY 一路,YY 二路,等等;也可选方位词辅助并置于通名之前,构成序列,如:ZZ 北路,ZZ 南路。

7、属于支路的,专名应重点反映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增加历史文化内涵及生活情趣。 如多条支路分布集中且呈较规则的平行状,可按序列化派生命名,宜选序数词辅助并置于通名之前,构成序列,如:xx 一街,xx 二街,等等。也可依据与其相连的上一层次道路名派生,例如,

与yy 路相连的多条平行支路,可命名为yy 一街,yy 二街,yy 三街,等等,按靠近主(次)干道近处或主要入口处的顺序依次排列。

如平行支路分布于主(次)干道一侧呈单向排列的,应按数字顺序命名;如平行支路分布于主(次)干道两侧呈双向排列的,应以奇偶数组分别呈序列化进行命名,奇数在路东或路北,偶数在路西或路南。

如支路需要多重序列派生命名的,可选序数词和方位词结合,并将方位词置于序数词之前,如:zz 东一街,zz 东二街,等等。

8、属于支路级别以下道路的,应参照支路的专名命名规定执行。

9、上述各级别道路若长度过长,宜分段命名。分段时,应依次考虑以下因素: (1)行政界线节点; (2)与主干道的交叉口切割; (3)长度(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 第28条 桥梁专名的命名指引

1、跨河桥梁的,应首选所跨江河的名称,次选所在区域、连接道路、附近标志性地物的名称。如同河多桥,可序列化辅助命名。

2、道路立体交叉的,应首选所在区域的名称,次选所在道路的名称。如同路多座立交时,可序列化辅助命名。

3、人行天桥的,应首选所在主干道的名称,次选所在次干道的名称,或选附近标志性地物、公共设施名称命名。如同路多座天桥时,可序列化辅助命名。

第29条 隧道专名的命名指引

1、道路(或过河)隧道的,应首选所在道路(或江河)的名称,次选附近标志性地物、公共设施名称命名。

2、人行过街隧道的,应首选所在道路的名称,次选附近标志性地物、公共设施名称命名。

第30条 公园专名的命名指引

1、属于综合性公园的,应首选所属行政区(市、区、镇/街道,等)或机构专名派生命名,次选企望式命名。

2、属于纪念性公园的,宜按所纪念标的(人物或事件)名称命名。

3、属于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专类公园的,应根据级别,取其所属行政区(市、区、镇/街道,等)或机构专名派生命名。

4、属于古典园林类的,宜按其特色命名。

5、除公园以外的城市公共绿地和绿色空间控制区等类型地名,其专名由其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提出,报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第31条 广场专名的命名指引

1、属于纪念广场的,应按所纪念标的(人物或事件)名称命名。

2、属于市政广场的,宜取其所属的行政区(市/区/镇或街道)名称命名。

3、属于集散广场、交通广场的,宜首选所在区域名称,次选临近标志性地物、公共设施的名称命名。

4、属于商业广场的,宜取所属建筑物名称命名。 第32条 住宅区、商住建筑物专名的命名指引

新建住宅区、商住建筑物需要命名的,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同时具体命名指引可按本规划文本第五章中所处区片专名命名指引执行。

1、专名用字和词义符合地名法规、政策、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以区块为单位,区块内所有需命名的楼盘专名,都纳入同一名称系列之中,以加强方位性、指位性。其专名区块的划分,可以与总的地名系列区块相一致,也可从实际出发另行划分。区块及专名系列(主题)的划分,由详细规划予以具体确定。

3、专名语词词义健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和我国的政治、道德标准;易被社会大众理解、接受。不应使用晦涩难懂、牵强附会、超出常理和怪异的语词。

4、应有利于社会长久使用。居住区和商用楼盘建成后,就成为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将出售给市民居住或单位使用,其名称是社会公共信息的组成部分,因此,这些居住区、商用楼盘的名称,必须有利于社会长期、稳定的使用,不能仅为满足开发商一时的商品营销需要,而将某些怪异,晦涩难懂、外来语,甚至含义不健康、对社会存在精神污染的名称,强加于城市形象,强加于其后拥有的实际产权的居民或单位。因此,对这类名称必须严格管理。

5、不允许以外国地名或者使人们产生疑似外国语的语词作专名。

6、不允许以人名作专名。应禁止以人名作居住区、商用楼盘、市场等名称的专名。但对全部

由个人捐资兴建的较大型、完全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谋取经济收益回报)的群体或单体楼宇,若出资的个人提出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为条件的,可放宽此限定。

7、不允许以外文、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作专名;也不允许在汉字专名中夹杂外文、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8、专名的字数一般应限定在4个字以内,尽量做到名称简约,方便社会使用。 9、申请命名单位,要求在专名中含“中华”、“中国”、“粤东”、“汕头”等语词时,须出具相应等级和行业的认定文件材料。“潮汕”一词在本区有特定的地域概念,应按地理位置一致性的原则,控制使用。

第五章 分区片专名命名指引

第33条 区片范围内地名规划的专名命名,符合本规划文本第四章中条款的,应先按相应条款执行。除此之外,还应遵循以下指引:

1、专名应从该区片的自然地理、历史文化、规划发展定位等方面优选,尽量反映当地主要特色,选字组词应做到音、形、义的和谐统一。具体规划时,应按本章中相应的区片专名命名指引执行。

2、专名应尽量简洁,不提倡字数偏多的命名方案。宜选两个字,不宜超过五个字。

3、为达到好找易记的目的,同类同层次(或同规格)成群状分布的地理实体,可采用设置关联、对称结构、排列序号、显性排列、隐性排列、关联老名、构成组团等方式选字组词。

第34条 金平区各街道专名命名指引 1、金砂街道(JP-JS-A-01)

本街道现状主要为旧工业区和金砂、大窖等城中村,未来应配合城市用地功能的转换,选字组词应能反映城市更新的新气象,旧貌换新颜的氛围。应凸显原有的聚落文化,协调好发展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选字组词要求既能反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能结合老地名的文化内涵。

本街道的应尽量保留原有历史地名,临近原旧村落的,可结合村落名称及自然环境特色,通过对历史地名的派生式、白描式或企望式命名。新建街区及周边建设控制地段,应

优先借用历史地名,或从历史地名派生命名,以地名符号的方式再现原村落文化的原真性,体现历史风貌的整体性。

规划以“金”字体现原金砂村历史地名词汇进行命名,例如在现状金新路、金砂路、金江路、金韩路、金华路、金陵路等基础上,新增路名可起名为金河路、金梅路、金湾路、金溪路、金达路、金通路等。

2、金厦街道(JP-JX-A-01)

本街道现状主要为东厦居住区,路网结构完整,应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城市更新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地名,保持原有的命名体系和路网体系。

规划应延续原片区采用“百花”的命名体系。在现有的玫瑰、海棠、月季、石榴、芙蓉、水仙、

牡丹、百合、杏园等花卉名称派生出新地名,例如茉莉、紫荆、木棉、梨花等作为小区的命名,同时周边小区道路结合小区名称进行派生命名。

规划应以“盛”、“彩”、“茂”、“繁”等形容百花争鸣、鸟语花香类型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在现状百花路的基础上,新增路名可起名为万盛路、繁花路、茂新路等。

3、东墩街道(JP-DD-A-01)

本街道在现有城市主次干道的基础上,规划命名应以城市道路如金新路、沿江路、金环路等主次干道进行延伸。片区内部道路主要保留原南墩、北墩两个自然村的历史地名,例如南安路、东安路、中门口北街、长沟南路、上湖路、金誉路等;同时采用自然村落名称和历史地名,通过派生式、企望式、寓意式命名来体现东墩片区的文化特色。

4、东方街道(JP-DF-A-01)

本街道现状主要为飞厦居住区,路网结构完整,应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城市更新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地名,保持原有的命名体系和路网体系。本街道基本建成,片区除了原龙眼、浔洄村外基本是新居住区、商业办公等功能建筑,地名应保持现有的体系。

规划应延续原片区“百花”的命名体系。在现有的梅园、菊园等花卉和竹园、松园、椰园等树木的基础上派生新地名,如茉莉园、紫荆园、木棉园、梨花园、杨树园、枫树园等作为小区的命名,同时周边小区道路结合小区名称进行派生命名。

规划应在现状东龙路、龙华街、东方街、龙眼北街等的基础上通过结合原龙眼村、浔洄村、东方塭等历史地名派生新地名,如龙兴路、龙翔路、龙腾路、龙飞路、霞东路等。

5、广厦街道(JP-GX-A-01)

本街道内东南侧主要为近年新建的广厦居住区,建筑质量较好,路网规划规整,保持现有的地名体系。本街道的城市主、次干道应延伸现状,以山川名称的词汇进行命名,例如对华山路、天山路、珠峰路、乐山路等城市道路进行延伸。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普陀路、长白路、岳麓路、井冈路、三清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常山路等。

本街道中现状浮东、浮西社区片区因改造而产生新的地名,建议延续现状以“东”和“西”开头的命名体现,在现状西宁街、西华街、西裕街、西珠路以及东鸿路、东泰街、东华街、东安街等历史地名派生新地名。如东旺路、东发路、东达路、以及西安路、西居路、西乐路、西业路等。

6、月浦街道(JP-YP-A-01)

本街道现状主要为村庄和农田,在城市发展中,应注重保护现有的聚落名称,新地名的选字组词可借用老地名,也可用其派生命名,体现梅溪沿岸清静怡人、安居乐业的亲水宜居环境。

本街道中城市道路延续现状采用的命名体系,以潮汕各区县名称来命名,新增道路可采用大潮汕地区的区县名称来命名,体现汕潮揭同城化、粤东经济圈的理念;在现状潮州路、惠来路、揭阳路、揭西路、南澳路等的基础上,新增道路可起名为海丰路、陆丰路、丰顺路、大埔路、五华路、兴宁路等;同时因潮阳和澄海为汕头市下辖的区名称,在同样是汕头市下辖区金平区的范围内命名为潮阳路和澄海路会引起地理方位的混淆,因此本次规划将澄海路结合东侧现状的天山路改为“天山西路”,潮阳路改为岭东大道,取意汕头市为岭东巨埠。

街道内部道路延续原有以“月”字开头的命名体系,采用“月”字系列进行命名,在原月浦路、月北路、月中路的基础上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月桂路、月兰路、月皓路、月明路、月镜路等。

7、岐山街道(JP-QS-A-01)

街道为村居、工业和居住区混杂,现有的道路系统完整,应注重对现有地名的规范化,体现其中社区的特色,新地名的选字组词可借用历史地名,也可以采用派生命名。

街道内的城市道路延续现状的命名体系,以潮汕各区县名称来命名,新增道路可采用大潮汕地区的区县名称来命名,体现汕潮揭同城化、粤东经济圈的理念;在现状潮州路、

惠来路、揭阳路、揭西路、南澳路等的基础上,新增道路可起名为海丰路、陆丰路、丰顺路、大埔路、五华路、兴宁路等;同时因潮阳和澄海为汕头市下辖的区名称,在同样是汕头市下辖区金平区的范围内命名为潮阳路和澄海路会引起地理方位的混淆,因此本次规划将澄海路结合东侧现状的天山路改为“天山西路”,潮阳路改为岭东大道,取意汕头市为岭东巨埠。

街道内工业园区的道路延续现状以“金”、“升”等词汇来表现工业园的区位及企业共谋发展、兴旺发达的理想愿景,在现状金兴路、金业路、金升路、升业路等的基础上,新增道路可起名为金旺路、金发路、金达路等;同时潮汕路东侧片区可采用“丰”,表达企业繁荣昌盛的理想愿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等丰庆路、丰旺路、丰怡路等。

8、石炮台街道(JP-SPT-A-01)

本街道为成熟的居民区,应注重保护现有的地名,尤其是以石炮台、红领巾路等重要地名派生出来的地名,新地名也应注意体现石炮台等文化的特色。选词要求能体现石炮台的历史文化内涵为宜。本街道有内金砂公园、华侨新村路步行街、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应注重对老地名的保护,同时新地名应体现金砂公园、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含义的道路,结合现有地名进行派生、延伸等方式命名。

规划应注重对历史地名的保护,如陵海、石炮台、长厦、新湖等历史地名和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例如中山路、红领巾路、卫工路、三让路、华侨新村路等进行保护。同时新地名应体现金砂公园、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含义的道路,结合现有地名进行派生、延伸等方式命名。

规划应以体现原有地形地貌或周边原有自然村庄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陵海路、滨厦路、渔港路、长厦村大路、龙厦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陵滨路、海厦路、港厦路、长渔路等。

9、大华街道(JP-DH-A-01)

本街道中有中山路南片区,有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大楼、市委办公大楼、潮汕体育馆等著名建筑物,在保留现有的地名的基础上,新出现的地名应体现靠海、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派生式、企望式、白描式反应。

本街道对葱陇、大华、华坞等历史名称应做保护,在新地名命名时,应用派生式地名反映社区的经济、文化和历史性。

规划应注重对历史地名和带有特定时代元素词汇的地名进行保护,例如崎碌、葱陇、华坞、花园里、春梅里等历史地名,中山路、共和路、博爱路、新兴路、爱华路、爱群巷等带有特定时代元素词汇的地名。同时新地名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来进行命名,如兴中路、兴华路、博和路、

爱共路等。

规划应以体现原有地形地貌的词汇进行命名,例如华坞路、黄岗路、花园路、公园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华园路、红亭路等。

10、乌桥街道(JP-WQ-A-01)

本街道为乌桥岛,地名应体现岛屿的特色,城市河道中的岛屿特色是其最大的特色,应在乌桥、光华、同济等名称的基础上对新生地名用派生、企望式的方法进行命名

规划应体现岛屿的特色,城市河道中的岛屿特色是其最大的特色,应在乌桥、光华、同济等名称的基础上对新生地名用派生、企望式的方法进行命名。

规划应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同济直路、民主巷、光华桥;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成立路、立华路、光复路、复兴路等;应以“方位+原有地形地貌”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北海旁路、北堤旁路、西港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北河路、北溪路、东港路等。

11、光华街道(JP-GH-A-01)

本街道由汕头汽车总站、电视塔,以及由光华社区派生的系列地名。应对该区的地名重点保护,新地名仍用“光华”进行派生,以保持地名的系统性。

规划应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光华路、光华北三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正新路、振华路、振国路等。

规划应以“新”、“达”等词汇来表现城市更新、以新换旧,物流通达的特征,例如新护路、新岐路、新乡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新窖路、通达路等。

12、海安街道(JP-HA-A-01)

本街道为汕头开埠区的重要区域,其中的永平路、升平路、安平路、国平路等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应注重历史地名的保护和传承,新地名的命名要体现该区域的历史和文化特色,尽量采用历史地名进行派生而成。注重对旧城区历史地名及其命名方式的传承与创新,使传统地名文化的历史文脉得到延续与弘扬。

规划应以前的商业老街,以“利”、“益”“商”等体现商业繁荣发展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同益路、商业街、利安路等;新增路名可起名为利新路、利群路、民益路等。

规划应以前的旧居民区,以“平”、“安”等体现人民安居乐业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永平路、居平路、安平路、国平路、升平路等;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祈平路、祈安路等。

13、新福街道(JP-XF-A-01)

本街道为汕头开埠区的重要区域,是汕头老市区“四永一升平”道路命名体系的重要部分,其中的升平路、永泰路等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应注重历史地名的保护和传承,新地名的命名要体现该区域的历史和文化特色,尽量使用原有历史地名进行派生命名。注重对旧城区历史地名及其命名方式的传承与创新,使传统地名文化的历史文脉得到延续与弘扬。

规划应以“平”、“福”等体现人民安居乐业、商业繁荣发展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瑞平路、福平路、同平路、镇平路、五福路、商平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祥平路、平和路、祥福路等。

规划应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民族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和平路、国泰路、民泰路、民安路等。

14、永祥街道(JP-YX-A-01)

本街道为汕头开埠区的重要区域,是汕头老市区“四永一升平”道路命名体系的重要部分。应继续保留“四永一升平”的命名体系,沿用历史地名。新地名应使用历史地名派生和延伸。片区内有著名的西堤公园、西堤码头,也是汕头开埠的重要区域。未来也是城市改造的重点区域。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要注重对西堤等历史地名的沿用和传承,新地名也一定要体现老市区历史悠久的文化特色,尽量采用历史地名进行派生而成。

规划应以“平”、“永”、“安”等体现人民安居乐业、商业繁荣发展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安平路、至平路、永泰路、永顺路、永兴路、永平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泰平路、福永路等;

规划应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镇邦路、德兴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泰安路、定国路、定邦路等。

规划应以“方位+原有地形地貌”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西堤路、西港路、海滨路、海墘内街;新增路名可起名为西河路、河墘路等。

15、同益街道(JP-TY-A-01)

本街道道路系统较为完整,命名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文化内涵,地名应保留传统地名,城市改造中继续沿用老地名。如需重新命名的,应以体现公园的滨水环境为主。中山公园片区道路无名,如有必要应以公园的功能分区、特色等取词,体现公园的方位和功能。

规划应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民生路、民权路、中山一横路、中山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民恩路、齐心路等。

16、鮀莲街道(JP-TL-A-01)

本街道大部分为农田水域等,少部分为村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该片区还具有很深厚的军民情谊,因此地名主要沿用现有地名,新地名体现水、泽、田、园等地理特色,军民鱼水情等人文元素,用企望、白描式为主。

牛田洋东南片:为牛田洋湿地公园,作为榕江绿心,以生态涵养、休闲运动旅游与休疗养生养老功能为主,以“翠”、“绿”、“白”等表现蓝天白云、环境舒适、生态多元的词汇来进行命名;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翠柳路、翠湖路、翠红路、翠环路、绿洲路、绿园路、绿丰路、绿林路、绿和路、白云路、白杨路、白莲路、白桦路、白鹤路等。

汕大南面的片区:为汕潮揭同城化生态型高端文化与产业发展区,以带有科研信息产业元素的词汇结合周边原有的自然村庄来进行命名;新增路名可起名为军基路、新农路、智慧路、智源路、莲荣街、莲华街、莲风街、莲光街、莲美街等。

新建的居民区:以“康”、“祥”、“永”、“福”体现人民安居乐业的词汇来进行命名;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福广路、福兴路、福升路、福宁路、永康街、永祥街、永乐路、永健路、永华路、永福路、永定路、永裕路等。

规划应以带有特定时代元素词汇来进行命名,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拥军路、爱民路、学军路、亲军路、亲民路等。

17、鮀江街道(JP-TJ-A-01)

本街道是金平区重要的工业区所在地,现有的地名体系不健全、不完整,对现有的地名进行梳理,对现状比较容易接受的地名进行法定化,对有路无名的道路进行系列化名,应用现有地名派生,或结合产业特色,用企望式、白描式进行命名。

大学路以北片区:是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龙泉岩寺等文化宗教活动场所,在尊重现有的道路名称的基础上,新地名应体现学院、文化等元素,选字组词要求能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企望和结合老地名的文化内涵。

大学路以南片区:为教育园区(包括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教育用地)、现代服务业(含商贸、物流、文化教育、休闲旅游等)和居住区于一体的配套齐全的高品质综合区域。规划采用“学”字系列和“文”字系列来命名,体现两所大学及智慧新城的功能。如学林路、学海路、学知路、学成路(正对汕大校门道路、取学有所成之意)、学院路(汕头大学医学院西侧道路)、明理路(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北侧道路,取探求真

理之意)等来体现教育园区特色,采用智慧路、智源路、文渊、文溯、文源、文津、文汇、文宗等来体现智慧新城特色。

工业区:以“升”、“金”、“丰”、“兴”等词汇来表现企业共谋发展、繁荣昌盛的理想愿景,例如金业路、金陇南路、金陇中路、升业路、金升一路、长贵西街、长富路、长兴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金富路、金贵路、兴富路、兴贵路、富升路、贵升路、长升路等。

金凤半岛片区:保留原来以体现人民安居乐业、富贵兴旺的词汇来进行命名,例如安居路、长富街、长贵街、长兴街、长旺街等;新增路名可起名为乐业路、长安路、长乐路等。

第35条 龙湖区各街道专名命名指引 1、珠池街道

街道主要以90年代以后建设的居住区为主,有内充公、外充公、妈屿、广兴等自然村。片区内南部的珠港新城片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为汕头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片区道路系统基本形成网络,主要以山川河流名称作为命名体系,例如华山路、天山路、衡山路、嵩山路、黄山路、泰山路、韩江路等。

(1)珠港新城片区(LH-ZC-D-01)

由原珠港新城片区和柏嘉半岛花园、蓝水星游乐场片区组成。珠港新城片区作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组成,定位为国际化CBD 和现代商贸活力中心区,其滨海区为中心城区现代商务休闲公共湾区,是龙湖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区域。

城市道路:片区的城市道路采用山川河流体系进行命名,主要对天山路、衡山路、黄山路、泰山路等城市道路进行延伸;东西向的城市道路主要有海滨路的延伸。

内部的道路:规划结合原老地名“珠池港”,以碧海蓝天、山清城秀、风景优美等为主要寓意命名,重点体现片区绿色、生态、宜居的特色,寓意片区的发展注重环境的塑造。南北向内部道路以“港” 字系列,以“碧海蓝天、山清城秀”等词汇来命名,如港碧路、港海路、港蓝路、港天路、港山路、港清路、港城路、港秀路、港翠路、港丽路、港龙路等;东西向内部道路以“珠” 字系列来命名,如珠蓝路、珠玉路、珠云路、珠泉路、珠碧路、珠波路、珠水路、珠美路、珠丽路等。

(2)泰山路东片区(LH-ZC-A-01)

片区为新规划区域,包括东海岸新城的部分区域。其中主干道以中山东路为延伸,其他东西向的主干道也应该以现有道路延伸为主。新规划道路应从汕头东部沿海的整体来考虑,以体现怡人的生活环境为主,协调好发展与传统文化的衔接。选字组词要能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能体

现地理位置的涵义。

规划以津河路、韩津路和东海岸大道等体现区位和滨水的词汇进行命名;规划以体现“港、澳、台”的词汇进行命名,代表着汕头深度参与粤台、粤港、粤澳合作,也代表着汕头在泛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区位优势。如台海大道、港澳大道、粤台路、粤澳路、粤港路以及台北路、高雄路、澎湖路、港岛路、九龙路、妈阁路、望洋路等以台湾、香港及澳门著名地名来命名。

(3)泰山路西片区(LH-ZC-A-02)

泰山路西片区主要是近年来建成区,路网已以山川河流体系规范好,注意保留现有特色,楼盘小区名称应能体现良好的生活环境,又能具有很好的指位性为佳。

规划以“山川”做延伸,例如天山南路、衡山路、嵩山南路、黄山路、泰山南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岳麓路、普陀路、长白路、井冈路、三清山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常山路等。

规划以 “河流”做延伸, 例如珠池路、金砂路、长平路、韩江路、海滨路,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汀江路、湘江路、辽河路、漓江路、钱江路、岷江路等。

2、金霞街道

街道连接汕头市东区和西区,是龙湖区乃至全市的金融、商业、文化较为发达的集中区域。

(1)黄河路南片区(LH-JX-A-01)

片区主要以居住、商业、公园、广场等组成,路网系统完整合理,地名完整,因此该区域注意保持现有的道路格局,新地名应体现龙湖区的行政、商务、生活服务中心功能和老特区的特点。

片区现状道路网基本形成,采用山川河流命名体系,应保留原有地名,以原有老路做延伸,例如华山路、黄河路、榕江路、练江路、大北山路、大南山路、凤凰山路等,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汀江路、湘江路、辽河路、漓江路、钱江路、岷江路以及岳麓路、普陀路、长白路、井冈路、三清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常山路等。

片区内原龙湖村因改造产生的内部道路,建议保留和延续原龙湖村历史地名,保留现状东湖街、南湖街、碧湖街、春湖街、玉湖街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月湖街、西湖街等。

(2)黄河路北片区(LH-JX-A-02)

金霞街道黄河路以北片区包括高新区,路网也自成体系。如城市更新对路网优化和新增,应体现高新区的产业特色,用现有体系派生。居住区应用现有地名派生,或用企望式、寓意式命名。

规划以现状地名做延伸,例如科技路,科技南一街,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科技路、科兴路、高科路等。

3、新津街道

片区由绿茵庄、丽日庄、丽水庄等居住小区和原陈厝合、辛厝寮等村居组成,另外有台商投资区等工业区。

(1)长江路南片区(LH-XJ-A-01)

长江路以南片区主要为居住区,路网规整完整,保留现有地名体系。新地名体现怡人的生活环境为主。

规划以“地名和居住区”做主题,例如紫云街、绿茵街、丽日街等,新增路名可起名为绿园街、丽华街、丽阳街等。

(2)长江路北片区(LH-XJ-A-02)

长江路以北片区现状为陈厝合城中村。道路体系不完整,未来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与现有外围道路的衔接,道路名称应用其他道路延长为宜。改造后的区域根据规划功能,用派生式、企望式、白描式命名。

规划以地名、居住和睦做主题,规划延续原陈厝合、辛厝寮等村内现状命名体系。例如延续陈厝合村原来“安宁永泰”的命名体系,在现状泰和街、宁和街、安和街基础上,派生新增路名可起名为人和街、民和街、百和街、旺和街等。

4、龙祥街道

龙祥街道位于龙湖区西部,属龙湖区的城乡结合部。 (1)泰山路东片区(LH-LX-A-01)

泰山路东片区,现状主要为周厝塭社区用地以及农田、空地等,路网稀少,缺少标准地名。未来城市发展中应注重与周边现有路网的衔接,新规划地名以体现优美的生活环境、临近新津河的滨水特色为主。用派生式、企望式、白描式命名。

城市道路:主要对现状道路进行延伸,沿用山川河流体系,在对现状黄河路、浦江路、韶山路等进行延伸,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湘江路、辽河路、漓江路、钱江路、岷江路以及普陀路、长白路、井冈路、三清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等。

片区内部道路:因改造产生的道路要保护和采用历史地名。如周厝塭片区内部道路在现状东元街、东泰路、元兴街、中元街基础上,派生新增路名可起名为东升街、东旺街、广园街、开元街、泰兴街等。

(2)泰山路西片区(LH-LX-A-02)

片区是近年逐渐发展起来的区域,主干道路网体系已形成,新路名应以外围路名为基础,延伸、派生出新地名。

城市道路:对现状道路进行延伸,沿用山川河流体系,在对现状黄河路、浦江路、乐山路、春江路等进行延伸,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汀江路、湘江路、辽河路、漓江路、钱江路、岷江路以及岳麓路、普陀路、长白路、井冈路、三清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常山路等。

片区内部:因改造产生的道路要保护和采用历史地名。如如龙片区内部道路在现状洋南街、洋安街、洋宁街基础上,派生新增路名可起名为东升街、东旺街、广园街、开元街、泰兴街等。

5 、鸥汀街道

片区主要由17个涉农社区组成;另外片区中部有龙湖区最大的工业区(万吉工业区);片区北侧为汕头市火车货站和规划建设中的粤东物流片区。

(1)泰山路东片区(LH-OT-A-01)

片区为城市发展区,现状主要为村居及汕头市火车货站。路网稀少,缺少标准地名,未来城市发展中应注重与周边现有路网的衔接,新规划地名以体现优美的生活环境、临近新津河的滨水特色为主。用派生式、企望式、白描式命名。

城市道路:对现状道路进行延伸,沿用山川河流体系,在对现状韶山路、松江路、龙江路等进行延伸,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湘江路、辽河路、漓江路、钱江路、岷江路以及普陀路、长白路、井冈路、三清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等。

内部道路:对历史地名进行保护,保留和延续原村居的主要道路,如铁洲村以“兴”字命名的街巷如迎兴街、南兴街;溪西村以“阳”字命名的街巷如向阳街;蔡社村以“津”字命名的街巷如津南街、渔津街;旧地村以“昌”字命名的街巷如昌盛街、昌顺街等。另外结合村居地名,在现状渔洲路、流美街等的基础上,派生新增路名可起名为铁洲路、蔡社路、新地路等。

(2)泰山路西片区(LH-OT-A-02)

片区是鸥汀街道的文化重点集中区,对历史地名要严加保护和传承,新的地名应体现鸥汀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和自然地理环境。用企望式、派生式为主形成命名体系。

城市道路:主要对现状道路进行延伸,沿用山川河流体系,在对现状嵩山路、兴安路、珠峰路、海河路、松江路、龙江路等进行延伸,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汀江路、湘江路、辽河路、漓江路、钱江路、岷江路以及岳麓路、普陀路、长白路、井冈路、三清路、峨眉路、武夷路、钟山路、青城路、常山路等。

村居内部道路:命名主要保留和延续原村居的主要道路,如金洲村以“金”字命名的街巷如金杏街、金桃街、金兰街;龙美村以“兴”字命名的街巷如兴东街、兴前街;万石村以“南”字和“宁”字命名的街巷如南安街、南来街、中宁街、北宁街。

北侧片区:为新规划的粤东物流总部新城用地,地名主要体现物流城的特色。片区内部道路命名采用“华”、“天”字系列,取义“物华天宝”,体现物流城经济繁荣、客商云集的特色。其中东西向道路采用“天”字系列,取义天下,如天健路、天宁路、天宝路、天心路、天华路、天安路、天宇路、天合路等;南北向道路采用“华”系列,取义中华,另华有繁荣之义,如宝华路、物华路、锦华路等。

6、外砂镇(LH-WS-A-01)(LH-WS-A-02)

外砂镇位于龙湖区东北部,地处韩江下游平原,三面临水。2003年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外砂镇划入汕头市中心城区,这样出现了外砂镇现成和规划道路与原中心城区道路严重重名的情况。外砂镇规划及现有道路38条,其中道路暂用名称与汕头市区道路标准名称重名的15条(重名有韩江路、青年路、迎宾南路、迎宾北路、兴业路、龙兴路、金凤路、公园路、中兴路、龙华路、金园路、文祠路、工业路、金砂路、金湖路、金新路),专名不妥1条,即工业路。与原龙湖区、金平区跨区道路重名的有金砂路,与原龙湖区道路重名的还有韩江路、中兴路;与原金平区重名的有兴业路、金凤路、公园路、龙华路、金园路、金湖路、金新路;与原澄海区重名的有文祠路,青年路既与汕头市金平区月浦街道的青年路重名,外砂镇、新溪镇本身也有3条青年路,外砂镇的中兴路还与龙湖区新津街道及新溪镇的中兴路重名,工业路虽与龙湖、金平、澄海、濠江区不重名,但缺乏专名,工业不能成为专名。

(1)现状不规范名称道路的命名

外砂镇道路暂用名称与原中心城区道路标准地名重名的问题较为严重。为了城市未来发展和方

便市民的需要,必须进行地名规范工作。规范名称以道路原有暂用名称为基础,采用派生式,尽量保持与原有地名的含义接近。

重新命名:对片区内大部分与原中心城区标准地名重名的道路暂用名称,根据片区命名体系,结合现状地名情况重新进行命名。“青年路”改为“外砂路”,“工业路”改为“金蓬路”,“韩江路”改为“富林路”,“龙兴路”改为“蓬兴路”,“兴业路”改为“蓬业路”,“金园路”改为“诒园路”,“公园路”改为“凤园路”,“金凤路”改为“凤洲路”,“金湖路”改为“诒湖路”,“中兴路”改为“正顺路”,“龙华路”并入“蓬发路”等。

在原有暂用名称前加前缀:考虑到部分暂用名道路两侧为建成区,更改道路名称对沿线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带来不便,本次规划采用一种过渡方法,对部分重名道路加前缀“外砂”,来标示道路的具体位置。如“迎宾路”改为“外砂迎宾路”,“文祠路”改为“外砂文祠路”等。

表 外砂镇原道路暂用名称更名情况表

(2)道路命名体系

东北片:因在汕汾路南侧、临近机场,经济比较集中,采用如“南翔路”、“南砂路”、“南兴路”、“蓬发路”等象征外砂经济腾飞的文字来命名;东溪、南社、大衙村、富砂村片区,围绕外砂河、新津河临近水边来进行命名,拟按蓬津路、东社路、蓬兴路(原龙兴路)、蓬业路(原兴业路)、德泽路命名;另外,在现状“诒鸿路”周边片区,采用“诒”字系列进行命名,如“怡湖路”(原金湖路)、“怡园路”(原金园路)、“怡发路”、“怡飞路”(原龙凤路)等。

中片区:园林片及凤窖村、金洲村片区,围绕风窖、园林、金洲选择寓意美好的文字进行派生命名,如“园林路”、“金林路”、“凤林路”(原新城路)、“凤园路”(原公园路)、“凤洲路”(原金凤路)、“凤华路”等。

7 新溪镇

新溪镇位于龙湖区东南部,新津河和外砂河出海口三角地带。2003年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新溪镇划入汕头市中心城区,这样出现了新溪镇部分现成和规划道路与原中心城区道路重名的情况,如“金新路”、“青年路”、“中兴路”等暂用名称与中心城区其他地方的标准地名重名。

(1)金鸿路北侧片区(LH-XX-A-01)

现状不规范名称道路的命名:新溪镇道路的暂用名称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金新路”、“青年路”等暂用名称与中心城区其他地方的标准地名重名。对片区内不规范的道路暂用名称,根据片区命名体系,结合现状地名情况重新进行命名。

东西向主干道:结合现状及地理方位对城市东延道路进行命名,保留现状凤东路(为黄河路东延道路),津东路(长江路东延道路),保留现状的干渠路、北兴路;将现状的东直大街改为东直路,将金鸿公路为金鸿路。

南北向主干道:本次规划对5条南北向城市主干道结合现状以及地理和方位进行命名,其中现状暂用名称“金新路”因穿越整个片区,因而改名为“新溪路”,另外保留片区东侧“东兴路”和

中部的“中兴路”;沿新津河东岸道路命名为“津河路”,而沿外砂河西岸的道路命名为“滨砂路”。

内部道路的命名:规划保留片区内部现状的大部分道路采用原有暂用名称,同时对部分不规范的道路进行更名。

表:新溪镇街巷路更名情况表

(2)金鸿路以南、中山大道以北片区道路命名体系(LH-XX-A-02)

片区有部分村(社区)建成区,现状道路命名为各村居独立命名,主要结合村(社区)名称进行命名,现状道路等级较低,而整个片区新规划的道路网等级较高,新规划的网路难以套用现状村(社区)道路名称进行命名。同时片区南侧区域为新开发建设区域,道路的命名需要与中山大道南侧东海岸新城进行协调。因此本次规划对整个金鸿路以南片区的道路命名系统重新进行调整。

南北向道路:片区其他南北向道路延续龙湖片区采用名山进行命名,主要为汕头本地自然地理“山体”名称进行命名,如莲花路、象山路、黄花路、桑浦路、尖山路、升旗路、瞭望路、笔架路、龙首路等。

东西向道路:对现状中心城区的部分东西向的主干道进行延伸,如“中山大道”(为中山路的东延段,为快速路而采用“大道”),规划将现状金鸿公路改为金鸿路。

片区其他东西向道路采用我国著名自然地理“湖泊”名称进行命名,如洞庭路、巢湖路、鄱阳路、洪泽路、兴凯路、太湖路等。

东南侧教育园区:结合教育园区的性质,采用风茂路、立德路、求真路、明志路等来命名。

(3)中山大道以南片区(LH-XX-A-03)

片区主要为东海岸新城,是汕头市未来发展的重点区域,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区域。片区的地名在遵循地名主要命名原则,结合历史地名、现状地形地貌的基础上,重点体现海湾新区和华侨文化的主要特色。

东海岸新城以“华侨”等体现片区滨海地理环境和侨乡的词汇进行命名,体现东海岸新城片区作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组成,定位为新潮汕文化中心区,远期新潮汕特色国际化行政、商务与居住新区、中心城区后现代公共湾区。

南北向道路:延续龙湖片区采用名山进行命名,主要为汕头本地自然地理“山体”名称进行命名,如莲花路、象山路、黄花路、桑浦路、尖山路、凤山路、瞭望路、笔架路、龙首路等。东西向道路结合华侨实验区的性质进行命名,其中片区主干道命名为华侨大道、南洋大道等,片区内部道路主要体现海外华侨的主要聚居地为特征来命名,方便查找,新湾(现状新溪片区):主要以东南亚地区华侨主要聚居地为特征来命名,如马华路,代表马来西亚华侨;星华路、印华路、越华路、菲华路、缅华路、暹华路等各自代表东南亚各国华侨聚居地。

第36条 濠江区各区片专名命名指引

本次地名规划结合总体规划的片区职能要求和功能定位,依托濠江区自身的生态基底和山水特色,力求体现出活力濠江、科技濠江以及魅力濠江的价值诉求和情感归属。

1、达濠街道

达濠街道位于濠江区中部,是濠江区政府所在地,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达濠老城片区(HJ-DH-A-01)

濠城是濠江区的历史、文化、经济中心所在地,具有较深的文化内涵。但是道路密度偏低,街巷错综复杂。其中也不乏很多有文化的地名。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要严格注意对历史地名的保护与传承。新的路名、地名的出现要尽量沿用老地名,或以老地名为依据进行派生,着力体现濠城的历史、名人、文化、物产等特色。建议采用达、濠、江、明、贤等词汇来突出体现达濠古城的历史属性以及人文情怀。如达贤路、明贤路、广贤路、众贤路等。

(2)磊广大道北片区(HJ-DH-A-02)

达濠街道北片区主要由自然山体和部分村落组成。

在村落的发展过程中,要注重沿用现有路名,以保持地名的地域性和场所感。新地名可采用村落周边的地理环境、人文景观等派生、企望而成。建议采用村落名称、自然地理地物等易于识别、便于管理的词汇进行命名。如葛洲片区的道路采用葛园路、葛祥路、葛兴路、葛强路等;同时采用表达现状地理名称的路名如:东澳路(东湖—澳头)、东葛路(东湖—葛洲)、以及北山湾路、葛洲路、澳头路等。

2、礐石街道

(1)磊广大道沿线片区(HJ-QS-A-01)

磊广大道沿线片区主要为村庄和工业区。村庄的名称和道路较为完整,名称保留现有名称,工业区的名称和道路应进行规划和命名,用企望式、白描式命名,体现工业区的产业特色、产品特色等。

规划采用以村庄名字作为地名命名的依据,珠浦路、尾村路等;规划结合现状地名,新路名可以采用起止点的各取一字,或采用企望式命名,如珠磊路(磊口至珠浦道路)。

(2)南滨路沿路片区(HJ-QS-A-02)

片区主要包括礐石风景区、礐石中学、海军驻地、轮渡码头等著名地名,应对现有的地名进行必要的保护。新增地名应考虑区位、自然、部队、景区等特色,运用企望式、白描式、派生式等进行命名。

规划以著名公共建筑及其特性为基础命名,结合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体育公园等地标性建筑来命名,如潮人大道、潮文路以及文博东路、文博西路、馆东路、馆西路等;规划以“博”字系列来表现片区积极向上的文化价值诉求,如博学路、博美路、博览路等;规划对现状华能电厂改造后的片区,规划以“华”字系列来体现原“华能电厂”的老地名如华义路、华康路、华澳路、华安路、华丰路等;规划采用“海”字系列表达组团滨海区位及风景优美的特色,如海心路、海光路、长虹路等。

3、广澳街道

广澳街道位于濠江区东南部,片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水陆交通方便,保税区、广澳深水码头位于片区范围内;片区有23公里长的金色海岸线,境内的东湖游泳场是旅游、游泳的好地方。

(1)广澳南片区(HJ-GA-D-01)

广澳南部片区包括保税区、规划的广澳物流园和广澳港。保税区的内部道路名称不符合地名规范。对保税区的主要地名与外部衔接,统一命名体系,统筹考虑,构建标准的地名命名体系。地名命名应体现保税区的特色以及广澳发展的趋势。

规划以“广”、“通”、“海”、“洋”等体现交通枢纽功能和港口属性的词汇进行命名,体现广澳物流园和广澳港口广纳企业、四通八达的特征,如广平路、广通路、广开路、汇海路、安洋路、达洋路、通海路等。

规划以“同”、“昌”等词汇来表现企业共谋发展、繁荣昌盛的理想愿景,如同盛路、同辉路等。 (2)广澳北片区(HJ-GA-A-01)

片区主要由东湖、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和北山湾度假区等组成,该片区的现状道路网较少。新地名应体现学院、旅游、滨海等特色,用派生式、企望式的方法构建命名体系。

规划结合东湖度假区,在现状路名的基础上,结合度假区及滨海特色,可采用清波路、观湖路、听涛路、览翠路、东翠路等来命名。

4、马滘街道

马滘街道位于濠江区西南侧,包括7个社区居委会。 (1)河中路北片区(HJ-MJ-A-01)

该片区是马窖的主要居住区,旧村和新村分布合理,主干道为河中路、达南路。内部道路宽度较小,滨海内街为区间主干道。

片区地名要注重对村庄名称的保留,以便于整体上的识别与管理。道路系统命名建议采用“园、苑、丰、安、祥、雅、华”等表现居住空间及其环境宁静祥和与温馨浪漫的氛围,如新苑路、新祥路、丰祥路、丰华路等。

(2)河中路南片区(HJ-MJ-D-01) 片区主要为南山湾工业园区和配套区。

片区形成了规整的主次干道的基本雏形,规划的路网也在建设当中。道路名称要体现工业园的产业特色,并注重与跨区道路的衔接问题,同时还要考虑河流、海洋、自然地物等的的因素。片区内道路系统的命名建议采用“南”、“业”等词汇来表现“南山湾”片区的企业发展的美好愿景,如南兴路、南盛路、南成路、南山路和安业路、慧业路、建业路、茂业路等。

5、河浦街道

濠江区西北部,下辖河东、河南、河北、楼下、肚桥5个社区居委会。 (1)河浦街道片区(HJ-MJ-A-01) 片区命名指引及采词库

地名命名在体现河浦自然特色的基础上,结合人文景观和各社区特色,可以用派生式、企望式、白描式对新地名进行命名。规划结合现状片区村居命名为三河路、三河北路等,同时建议采用兴、荣、华等词汇显示农业发展与产业兴起的繁荣气象。

6、玉新街道

街道位于濠江南岸,片区内有河浦工业园区、南沙湾工业区等大型工业园区。 (1)玉新北片区(HJ-YX-A-01)

该片区主要为玉新街道居住片区,包括玉石、岗背、下衙、洋背等社区。

片区中路网等级不高,新地名命名应注重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传承,并结合周边的环境,可采用白描式和企望式命名。建议结合现状玉石、岗背等历史地名,采用“玉”、“岗”字系列来体现地域情感归属的易于识别、便于记忆的词汇。

(2)玉新南片区(HJ-YX-D-01)

片区主要为河浦工业区和台商投资区。本区的规划路网较为完善,道路的命名要着重考虑河浦的特点,同时结合工业区的定位和产业特色。但同时要避免出现工业路等以功能命名的地名。

规划以“科”、“创”等体现科技和创新的词汇进行命名,体现投资企业立足科技、勇于创新的的企业文化特征,如科强路、科高路、科苑路、科林路、创智路、创兴路、创业路、创新路等。

规划以自然地理地物命名,如三盘山路等。 7、滨海街道

街道位于南海之滨,有 9个社区居委会。 (1)疏港大道南片区(HJ-BH-A-01)

片区现状主要为村庄用地,未来规划也是作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区域。

规划着重对现有地名的梳理并加以保护,新地名应考虑当地的特色和展示美丽怡人的滨海居住环境,采字组词可用表现滨、海、湾等名词,可用派生式、企望式命名。

规划结合现状地名,如上头、里前等村居名称和光缆登陆站、龙虎滩度假村、大数据产业园等地标性建筑物,通过派生式产生新道路名称如上龙路、里前路、光通路、龙虎滩路、信联路等。

规划采用“海”字系列对龙虎滩片区进行命名,以“清风明月、安居乐业”等词汇体现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优美的特性。新增路名可起名为怡海路、听海路、海清路、海风路、海明路、海居路、海乐路、海业路等。

(2)疏港大道北片区(HJ-BH-D-01)

片面涉及到台商投资区的部分区域,地名应考虑产业特色和台商投资的因素,采用企望式、白描式来体现该片区的特色。居住区应体现滨海宜人的居住环境,采用社区名称派生而成。

规划以“科”、“创”等体现科技和创新的词汇进行命名,体现投资企业立足科技、勇于创新的的企业文化特征,如科强路、科高路、科苑路、科林路、创智路、创兴路、创业路、创新路等。

第37条 重点片区命名方案 1、金园工业区、岐山北工业区片区

金园工业区位于金平区中部,是金平区重要的工业基地,现在路名主要是以潮汕的各区县名称为路名,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地名体系。从地名的稳定性原则考虑,规划保留现有的路名,未经审批的路名按路名申报系统程序,完善审批手续,正式确定标准地名。

城市道路:延续现状的命名体系,以潮汕各区县名称来命名,新增道路可采用大潮汕地区的区县名称来命名,体现汕潮揭同城化、粤东经济圈的理念;在现状潮州路、惠来路、揭阳路、揭西路、南澳路等的基础上,新增道路可起名为海丰路、陆丰路、丰顺路、大埔路、五华路、兴宁路等;同时因潮阳和澄海为汕头市下辖的区名称,在同样是汕头市下辖区金平区的范围内命名为潮阳路和澄海路会引起地理方位的混淆,本次规划将澄海路结合东侧现状的天山路改为“天山西路”,潮阳路改为岭东大道,取意汕头市为岭东巨埠。

2、升平工业区、升平第二工业区片区

升平工业区、升平第二工业区两个工业区,内部道路未经审批,目前内部道路已基本完善,路名也使用多年,涉及到的企业数量众多,更名难度大,且无必要。尊重历史,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改。规划沿用现在的地名,以金升、升业、金业等路名系列化命名。新增道路采用金发、金达、金昌、金盛等系列来命名,表达工业区百业发达、蓬勃发展、繁荣昌盛的新气象。

3、汕大南片区

片区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高教科研孵化区和创新产业拓展区。 (1)荣升工业区、叠金工业区、云露(社区)片区

荣升工业区、叠金工业区位于汕头大学南侧,隔大学路与汕头大学相望。

荣升工业区现在路名未经审批,目前形成了南北走向的荣桔路,东西向的荣华路,本次规划采用尊重现状,主要完善申报审批手续。

叠金工业区现在有东西向的科翔一路、科翔二路(为原工业区上报市地名委的命名);南北向的叠金一路,叠金二路、叠金三路、叠金四路。叠金工业区未经审批,但是已经有部分企业入驻,

消防专项规划

南宫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年) 文本 南宫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火灾风险评估 (1) 第三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 第四章消防站规划 (3) 第五章消防装备规划 (5) 第六章消防车通道规划 (13) 第七章消防供水规划 (14) 第八章消防通信规划 (14) 第九章社会消防规划 (15) 第十章消防与电力、抗震和人防规划 (15) 第十一章城乡统筹规划 (15) 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十三章实施规划保证措施 (18) 第十四章附则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南宫市城区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市区预防和抵御火灾及其他灾害的能力,保障市区功能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版)及相关规范法规,特编制《南宫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 第三条本规划的适用范围为《南宫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19.98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指导思想是:从南宫市城区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能够适应城区消防安全需要,并有效指导实施的城区消防建设,为南宫市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高标准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条规划原则:消防规划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坚持“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风险评估 第六条南宫市城区消防安全分布不合理、消防站数量不足,辖区面积过大,市政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通信落后,老城区建筑密集,耐火等级低,城区火灾风险较大。 第三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七条市区重点消防地区分为A、B、C三类,采取不同的消防和规划措施。 A类重点消防地区:城区东部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 B类重点消防地区: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教育科研和医疗卫生用地等; C类重点消防地区:火车站、汽车站,城区内加油加气站、调压站和变电站等。 第八条A类重点消防地区建立火灾监控检查体系和通讯指挥系统,大型工厂、仓库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第九条B类重点消防地区各类建设项目须按相关规范、法规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市场商业区、市政府等行政文化中心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与市区主要道路相连,出入口处应留有适当疏散场地。

信宜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

信宜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5年) (公示稿) Urban Fire Control Planning for XinYi Central District 信宜市消防大队 广州寰宇都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9.0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规划目标 (4) 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消防分类 (5) 第四章中心城区消防安全布局 (5) 第五章消防站布局及装备规划 (7) 第六章中心城区消防车通道规划 (9) 第七章中心城区消防供水规划 (10) 第八章中心城区消防通信规划 (10) 第九章中心城区消防供电规划 (11) 第十章消防与综合防灾规划 (11) 第十一章城乡统筹消防规划 (12) 第十二章分期建设规划 (12)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13) 第十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增强信宜市防御火灾、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指导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保障和满足社会公共安全需求,编制《信宜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规范标准依据 1、《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 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3、《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8、《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9、《广东省消防管理办法》 10、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相关规划依据 1、《信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 2、信宜市中心城区内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3、信宜市各乡镇总体规划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二、体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原则; 三、坚持“立足实际、兼顾发展、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注重与城乡建设、国土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相互衔接与协调原则。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5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一、中心城区消防规划范围 与《信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纲要》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北至包茂高速池洞出口匝道,西至环城路,东至洛湛铁路、包茂高速,南至水口高新科技区环西大道与G207国道交界,总用地面积约70.53平方公里。 二、市域消防研究范围 与信宜市行政辖区一致,总面积约3101.7平方公里。

XX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

XX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

目录 前言 ............................................. I 1.概述 .. (1) 1.1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1) 1.2编制依据 (1) 1.3编制遵循的主要规范、标准和规定 (2) 1.4规划指导思想、原则 (2) 1.5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4) 1.6规划发展目标和分期实施计划 (5) 1.7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6) 2.城市概况 (7) 2.1城市发展概况 (7) 2.2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11) 2.3工业企业的能源消耗 (13) 2.4XX市燃气供应现状 (14) 3.燃气供气市场分析 (18)

3.2供气对象分析 (19) 4.规划基础数据的确定 (26) 4.1各类用户耗热定额 (26) 4.2各类用户用气不均匀系数 (30) 5.燃气用气量预测 (33) 5.1居民用户用气量 (33) 5.2公建商业用户用气量 (35) 5.3天然气汽车用气量 (36) 5.4工业用户用气量 (37) 5.5未可预见量 (39) 5.6各街道办、区年用气量规模预测汇总 (39) 5.7用气量平衡 (41) 5.8XX市天然气各区域计算小时用气量 (43) 5.9储气容积的确定 (43) 6.规划气源及其外部条件 (45) 6.1天然气气源概况 (45) 6.2液化石油气气源 (49) 6.3XX市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外部条件 (50) 6.4对已有LNG气化站的规划 (50) 7.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 (52)

7.2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方案 (53) 7.3天然气高压管线 (57) 7.4门站 (58) 7.5高中压调压站 (60) 7.6次高压管道 (62) 8.天然气中压输配系统 (73) 8.1规划原则 (73) 8.2天然气中压输配系统的范围 (74) 8.3中压输配系统供气方案 (74) 8.4中压输配系统压力级制 (75) 8.5管道安全间距及敷设方式 (76) 8.6天然气中压管网水力计算 (78) 8.7天然气中压管道布臵 (80) 8.8中压管道工程量 (80) 8.9管材的选用 (81) 8.10穿跨越工程 (82) 8.11调压设施 (82) 9.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 (84) 9.1设计原则 (84) 9.2系统结构 (85)

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划说明

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划说明 1项目概述 1.1规划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出行对机动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08年6月,全市共有机动车61.4万辆,其中汽车15.9万辆,摩托车45.3万辆。中心城区的机动车19.6万辆,其中汽车9.6万辆,汽车拥有率为69.3辆/千人;摩托车9.8万辆,拥有率为70.7辆/千人。机动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大量机动车辆的停放也给城市的环境和交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城市停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2008年3月,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承担“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 城市道路停车是城市停车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其对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从城市交通系统和整体停车系统的角度,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泊位,并提出建设与管理建议,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动态交通,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1.2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现状及近期停车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即中心城区北城,包括金平区和龙湖区,总面积212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08年~2010年,远期2010年~2020年。 1.3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 在保障城市动态交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停车行为,改善道路动、静态交通环境;为路内停车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配合路外停车建设,推动停车结构的健康发展。 ?远期目标(2010~2020) 远期随着城市停车系统的完善,达到合理的停车设施供应结构。城市道路停车只控制规模。 ?近期目标(2008~2010) 根据近期城市建设和停车供需情况控制规模,制定分期实施规划。确定第一期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并根据实施效果和城市道路和动态交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 ?规划原则 ?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系统、城市停车系统对城市道路停车规划的要求,其使用效果的体现要有相应的制度、管理措施和严格执法等与之配合。 ?协调性原则:规划应遵循协调性原则,即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动态交通相协调;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与路外停车设施相协调;各区域路内停车的互相协调。 ?动态性原则:城市道路停车的规划、建设、使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道路动态交通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还需要根据周边用地的建设情况、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给予及时调整。 ?可操作性原则:城市道路停车规划应在前期详细的实地调查、分析及发展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并充分论证。 1.4相关概念的界定 ?道路停车、路内停车、路上停车、路边停车 停车设施按其与城市道路系统所处的相对位置可分为路外停车和路内停车。路外停车是指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外的各种停车设施,主要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和社会停车场,是停车的主要方式;路内停车是指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之内的停车设施,通常成为道路停车。其中路内停车又分为路上停车和路边停车两种方式。路上停车是指在城市道路的两侧或一侧车行道上划出部分路面供车辆停放的停车方式。路边停车是指在城市道路的两侧或一侧的路缘外侧所布置的带状停车方式,通常为占用人行道、绿带停放。 路上停车方式车辆存取方便,但是对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的干扰较大,必须严格控制,要求除去停车带以外,必须保留足够的道路宽度供车辆通行,并且仅限于短时车辆的停放或夜间停车。路边停车方式虽然对道路车辆行驶的干扰较小,但是过多的路边停车对行人交通的通畅和安全均有较大影响,且影响城市景观,应有一定的控制。 2规划主要内容 2.5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准则 ?城市快速路不得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城市主干路上原则上不得设置路上停车泊位; ?城市次干路及交通量较大的支路,不宜设置路上停车泊位; ?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道路上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当道路车行道宽度小于下表禁止停放最小宽度时,不得在路上设置停车泊位。 表1 设置路内停车场与车行道宽度关系参考表

如何编制好城镇消防规划

如何编制好城镇消防规划 一、做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基本措施 (1)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建委、规划、财政、公用事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各地从筹备规划的初步方案,到每个专题调研、规划编制成果及评审,都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配合协作下工作。作为消防部门不但要当好政府参谋,还必须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的有关内容。离开了政府领导,这项工作就不可能搞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规划设计院负责,消防部门可派出人员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基础资料调查和协调,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规划编制应从实际出发,规划设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研究,如: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安部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省公安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福建省消防条例、〈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要有创造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才能有超前性、可操作性。 (3)将消防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 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小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的一

个子系统,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如城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燃气、抗震、人防等都包含消防设施的规划的建设条件。都是城市规划的专项子系统,这些规划与消防规划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相结合,就能更好的保证消防规划的具体落实。 (4)针对各地的规划中的难点、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开展专项调查、了解第一手的资料。除了当地经济状况、消防安全布局、功能的分区、供水、道路、通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消防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内容外,很重要的还要针对规划中的几个难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掌握全面、详实的基础资料。这些情况的现状很重要,应作为消防规划的依托之一。几个主要难点的内容: a.火灾的调查情况。要深入研究城镇火灾情况,从历年的火灾情况入手,并进行总结,有全面细致的火灾状况和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资料。总结时突出的问题为:消防站点不足、消防警力不足、消防水源缺乏、道路狭窄、通信落后、建筑的耐火等级等问题。 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如:中心镇要成立小型普通消防站、警力不足时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等。 b.化危品在生产、使用、运输等环节存在危险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与资料收集、以及化危品布局及存在的问题, 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如:在仓储方面坚持化危品场所必须设立在城市边缘独立安全地带的原则,在储存方式上采取相对集中,分类贮存的

乡镇消防队标准(GAT 998-2012)

乡镇消防队标准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司戈、张国庆、孙宇、翟明松、何宁、章志慰、金继忠、王育琼、王新凯、杨磊、段炼。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积极引导和规范乡镇消防队建设发展,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就乡镇消防队的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执勤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以更好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原则,提高乡镇、农村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消防队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立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村民委员会及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的志愿消防队等其他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1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 856(所有部分)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乡镇消防队 rural fire department 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在乡镇、农村地区承担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包括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 3.1.1 乡镇专职消防队 rural career fire department 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乡镇消防员组成(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占半数以上),承担乡镇、农村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乡镇消防队。 3.1.2 乡镇志愿消防队 rural volunteer fire department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用气负荷 4.1 负荷分类 4.2 负荷预测 4.3 规划指标 5燃气气源 6燃气管网 6.1 压力级制 6.2 管网布置 6.3 水力计算 7调峰及应急储备 7.1 调峰 7.2 应急储备 8燃气厂站 8.1 一般规定 8.2 天然气厂站 8.3 液化石油气厂站 8.4 汽车加气站 8.5 人工煤气厂站 9运行调度系统 附录A 城镇燃气规划编制需调研收集的资料及规划编制内容 附录B 燃气设施用地指标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提高城镇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贯彻节能减排政策,保障供气安 全,促进燃气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或镇规划中的燃气规划的编制。 1.0.3 城镇燃气规划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坚持安全稳定、节能环保、节 约用地的原则,以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能源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进行编制。

1.0.4 城镇燃气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语 2.0.1 集中负荷concentrated load 大型工业用户、燃气电厂、大型燃气锅炉房等对管网布局和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影响的负荷。 2.0.2 可中断用户interruptible customer 在系统事故、气源不足或供气高峰等特定时段内,可中断供气的用户。 2.0.3 不可中断用户uninterruptible customer 停止供气将严重影响生活秩序或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用户。 2.0.4 非高峰期用户off-peak customer 在低于城镇燃气管网年平均日供气量时才用气的用户。 2.0.5 负荷曲线load curve 在一定时间内,一类或多类用户负荷叠加后的用气量变化曲线,包括:年负荷曲线、周负荷曲线、日负荷曲线。年负荷曲线反映月负荷波动,周负荷曲线反映日负荷波动,日负荷曲线反映小时负荷波动。 2.0.6 小时负荷系数hourly load coefficient 年平均小时用气量与高峰小时用气量的比值。 2.0.7 日负荷系数daily load coefficient 年均日负荷与高峰日负荷的比值,表示负荷变化的程度。数值越接近于1,表明用气越均衡。 2.0.8 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the maximum load utilization hours 年总用气量与高峰小时用气量的比值。 2.0.9 最大负荷利用日数the maximum load utilization days 年总用气量与高峰日用气量的比值。 2.0.10 用气结构structure of gas consumption 不同种类燃气用户年用气量占年总用气量的百分比。 2.0.11 年负荷增长率yearly load growth rate 当年用气增长量与上年用气量的比值。 2.0.12 负荷密度load density

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草案) 2008-01-11 1. 项目概述 1.1 规划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出行对机动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汕头市的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07年7月,全市共有机动车62.4万辆,其中汽车15.9万辆,摩托车46.3万辆。中心城区的机动车22.2万辆,其中汽车8.6万辆,汽车拥有率为62.3辆/千人;摩托车13.6万辆,拥有率为99.1辆/千人。机动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大量机动车辆的停放也给城市的环境和交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城市停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2006年11月,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汕头市规划局委托,承担“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 城市停车的发展涉及到政策、规划、建设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是一个系统的问题。因此城市停车供给的不足和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依靠增加供应来实现,必须结合城市和交通发展的需求,结合城市的特点和市情,全方位地考虑城市停车发展的策略与规划,实现动静交通的平衡发展,并与城市的土地利用发展形成高度协调的良性互动。本规划根据汕头市社会经济和交通发展要求而编制,其目的在于对汕头市停车问题提出系统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1.2 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汕头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443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07年~2010年,远期2010年~2020年。 1.3 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 远期目标(2010~2020年): 分析城市未来的停车需求和需求的分布,根据城市土地利用的要求,对城市停车的发展和设施规划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城市停车发展策略,细化城市停车政策,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完善,提出系统的解决思路与方案。 通过合理的政策和指标控制,引导动静态交通的发展,为城市详细规划的修编提供指导。 近期目标(2007~2010年) 分析城市近期停车需求,通过对管理政策的优化、停车设施的梳理和重点地区社会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计划的落实,有效缓解城市的停车问题。 通过对现状的调查和分析,针对现状急需解决停车供求矛盾的热点地区,制订近期改善行动计划,提出相应的规划、管理措施,并针对特定地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规划原则 停车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停车系统的规划要体现交通支持和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要成为城市交通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促进城市用地发展,以及体现政府发展意图的重要手段。 停车设施规划要系统考虑汕头市城市停车的发展要求与环境,综合考虑城市停车政策、管理,以及设施建设等因素对城市停车发展和设施规划的影响。 城市停车发展应考虑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地特点,与不同城市区域发展要求和交通模式紧密协调。 停车规划应该在资源限制条件下进行,并成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组成和城市交通政策的重要体现。 远期目标是根据城市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和机动化水平等制定的,是通过若干近期建设目标实现的。停车系统的发展要符合城市机动化发展的不同阶段需求。

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调查提纲

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调查提纲 调查单位:xx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联系电话: 调查任务:(1)消防现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城市消防发展设想(包括相关文件); (2)xx城市消防机构历史沿革; (3)发生灾情时,接警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的能力及现状无消防覆盖地区情况等; (4)消防部门现状构成基本情况:城市消防站数量、名称、位置、消防级别、人员、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见表一);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各消防站具体情况:责任区范围、面积、设施配备状况,见分表(分表一、分表二、分表三、分表四) (5)现状消防培训及训练基地情况及远期发展规模设想; (6)城市火灾特别是近五年一般火灾和重、特大火灾情况:包括火灾次数、延续时间、起火原因、起火建筑耐火等级、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灭火用水量,其它灭火剂的使用等现状情况。(见表二)

(7)重点消防责任单位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供应场所的位置和规模情况(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8)建筑密度高、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的建筑区、棚户区的分布和规模(见表七); (9)高层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商业区、车站、机场、地下建筑的分布和规模(见表八、表九、表十、表十一、表十二); (10)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现状分布和规模及消防要求(见表十三、表十四、表十五、表十六); (11)可作为消防避难疏散场地的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分布情况(见表十七); (12)输油、输气管道、高压电线(缆)的走向和分布(图); (13)现状消防管网供水情况(城市供水能力、供水管网、水池、水井、可利用的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栓分布现状(图)及存在的问题; (14)消防通道(现状消防道路、在修消防道路、待修消防道路)现状情况及发展设想;

城市燃气专项规划..

荆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08-202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加强对荆州市中心城区得燃气规划管理,适应新形势下荆州市得燃气建设与发展需要,做好近期与远期燃气工程得衔接,促进中心城区燃气得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及荆州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其内容与深度达到国家规定得专项规划要求。 第1、0、3条规划范围:本规划得供气范围为荆州市中心城区。 第1、0、4条规划规模: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分为近期规划、中期规划与远期规划。 第1、0、5条规划供气领域: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城市工业、天然气汽车。 第二章气源规划及供气规模 第2、0、1条荆州市得天然气气源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忠武天然气长输管线荆州分输站与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川气东送管线荆州分输站。 第2、0、2条近期规划,对于天然气管网暂时不能覆盖得区域,仍以液化石油气进行供应,但对于液化气供应站点较多、居民用户相对集中得小区,规划将较小规模得瓶组站进行合并,集中由规模较大得气站进行供气。其设计参数应考虑远期气源置换。 第2、0、3条中远期不宜再新建液化气瓶组站。 第2、0、4条供气原则 1、优先供应具有用气条件得居民用户; 2、积极发展商业、公建用户,尤其就是燃煤及燃非洁净燃料对环境污染较大得商业、公建用户;

3、近期考虑使用管道气后对产品质量有很大提高或生产成本有较大降低得工业用气;远期积极推行各类污染型工业用户得气代油与气代煤工作,积极改造燃煤燃油中小型锅炉; 4、积极供应大中型公共建筑(如宾馆、商场、写字楼)得燃气空调用气; 5、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 第2、0、5条居民耗热定额为:2000MJ/人·年(47、85万Kcal/人·年)第2、0、6条公建用户得耗热指标如下表: 第2、0、7条规划燃气空调制冷耗热指标为150w/m2(130Kcal/m2·h),采暖耗热指标为80w/m2(70Kcal/m2·h),按照采暖每年运行950小时、制冷每年各运行1100小时,平均每天运行10小时计算。 第2、0、8条工业用户生产耗热,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按所调查得工业企业工艺设备实际燃料消耗量进行折算;工业锅炉耗热指标根据锅炉得额定蒸发量(吨/时)、锅炉燃烧效率进行折算。 第2、0、9条规划燃气汽车:公交车平均日耗天然气80m3计算;出租车平均日耗天然气30m3计算。 第2、0、10条预测荆州市年用气量近期为11863、73*104m3,中期为19110、92*104m3,远期为27258、85*104m3。

汕头总体城市设计-汕头市政府

汕头总体城市设计 《汕头总体城市设计》为《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子项目,其主题为“基于精致空间体系的汕头特色滨海山水人文都市设计”。城市设计要求从城市空间特征的知觉系统出发,从微观到整体,通过问题与价值的分析来形成汕头总体城市形态的发展框架与策略。同时,本专题需在总体上服务、协调于汕头总规的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目标与理念 城市设计的预期目标: (1)围绕汕头城市精致空间特征的表现,找出其形态模式和内在机制; (2)提出符合汕头本地特色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为塑造精致汕头提出城市形态上的控制与引导; (3)从城市结构与形态的角度,为汕头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符合精致空间要求的用地布局模式及相应的建设指引。 汕头精致空间建构的核心理念: (1)微分构形 通过局部形态优化来影响整体的空间建构原则,通过微尺度和划分来建立城市空间的内在秩序,塑造汕头的精致空间。 (2)线索渗透 利用关键项目形成城市触媒来引导城市空间发展的原则,通过具体的项目来形成系统,进而增进汕头的城市活力。 城市设计框架 汕头总体城市设计着眼于城市在不同的尺度上体现出的不同精致空间特性。市域层面重点解决城市建设斑块与自然山水之间的关系、区域绿色开放空间的职能与特征、城市建设斑块的结构和区域空间特征的感知与表达。中心城区重点解决分区特色的建构和链接、街道空间特征、开放空间特征以及滨水街区与重要建筑。在特征要素的小尺度上,针对体现城市精致空间特征的物质形态要素提出城市设计指引。 市域城镇结构 市域精致空间特征 1.自然基底:大尺度的自然地貌的秩序感,体现为组团式带型城镇布局,大疏大密。 2.差异化的城镇:各自不同的独特肌理形成特征鲜明的市域城镇斑块。 3.线性体验:开放空间具有典型的线性特征,包括连续体验的自然脉络和差异性的人工脉络。 4.联系:村镇成为开放空间转换的中介,村镇之间的便捷联系形成精致空间主题序列。 5.共享:榕江是汕头山水与村镇的独特景观汇聚的核心,是让市民共享城市精致特色

乡镇消防专项规划

XXX镇消防专项规划 (2009——2013) 第一部分消防规划指导思想、方针、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XXX镇的消防现状特征及发展趋势,以总体规划(调整)为基础,提高城镇综合减灾能力,缩小消防建设与城镇建设的差距,依据各项相应法律法规,吸取先进经验和技术,切实改善城镇消防条件,为XXX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划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之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业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规划方针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居安思危,综合减灾”。 三、规划原则 1、强调分析现状原则 全面、深入地调查现状,客观地分析现状,才能针对性地提出对策、防患措施和方法,才具有可操作性。 2、远近结合,动态规划原则 与城镇动态发展、分期建设相同步,细化实施的分期过程,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不断完善消防设施的建设使之符合国家消防规范。

3、整体性原则 基础设施多与消防有关,特别是能源、交通、通信、给水等是搞好消防建设的必条件,是休戚相关的整体,必须全局考虑。 四、消防发展的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对老住宅区等消防薄弱地段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区进行改造,减少火灾隐患。形成经常性和季节性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增强我镇综合防灾能力。 远期目标:建成一座标准小型普通消防站,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道路畅通、防灾能力强的镇消防安全布局,建设设施配套、装备先进,队伍健全的现代化消防体系。 第二部分XXX镇概况 [行政辖域]:XXX镇位于建瓯市东部,东经118°41′,北纬27°10′,全镇土地面积420平方公里,共18个行政村、1个良种场、1个镇办林场、1个居委会,有76个自然村,183个村民小组,共有10472户,人口37798人,户均3.6人,人口密度90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1.1亩。 [交通状况]:204省道瓯政公路贯穿全境,是通经浙江和闽东的要道,丽南高速公路将横穿XXX,在镇郊设有互通口。

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

***市2011-2020年天然气利用 专项规划 1 ***市天然气利用现状分析 天然气气源现状 ***市天然气项目于2004年7月经市政府招商引进,2006年6月正式通气,气源为川气东送工程“忠-武线”管道气,由于***市天然气项目启动初期,政府部门对通气时间要求比较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没能取得正式的气源指标,只是与**天然气公司签署了一份转供气合同,经**天然气公司转输至***。随着天然气逐渐普及,气化率的增加,**原先提供的每天10000方气源以不能满足***居民工商业用户的需求,气源问题已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商业用户的正常生产,也严重制约了***市天然气的发展。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气源问题,***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供气协议,与**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中石化川气东送**分输站对接项目已在省发改委立项,该项目如能顺利对接,***市将每天拥有5万方充足稳定的气源,届时***市可由**和省天然气同时供气。 天然气基础设施现状 截止到2011年10月,***市已敷设长输干线80公里(φ159);燃气管网180公里,其中城区管网60公里,庭院管网120公里;门站3个,分别为***门站、峰口门站、小港门站;加气站1座(于2011年8月正式营业),设计规模为万Nm3/天。 天然气利用现状 ***市天然气利用现状对比表

天然气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天然气发展的主要问题是气源,只有根本解决了气源问题***天然气才能持续发展。 2 天然气市场需求预测 潜在市场需求预测 居民用户 ***市居民用户用气量表 商业用户 ***市商业用户用气量表 CNG汽车用气 ***市汽车用户用气量表 工业用户

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服务项目

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服务项 目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F[2018]112001号 采购人: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F[2018]112001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 1.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壹拾捌万零陆佰元整(¥元),首年项目预算为元,次年项目预算为元(即除去设备费用)。 4.服务期限:2年。 5.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级(含)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行颁发该证的行政许可机关已取消办理此证的,则应出具所属的行政许可机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官网上公示的取消办理此证的通知截图)或具有有效的市级(含)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环境卫生资质认定书;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参加人的公告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5.06.26 【实施日期】2015.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暨征集 参加人的公告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发改局拟于今年8月份召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计划22名。其中:消费者9名,申请方1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4名,社会组织2名,人大代表1名,其他代表1名。另邀请旁听人员6名、新闻媒体记者6名。 二、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旁听人员实行自愿报名。有效报名人数超计划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有效报名人数不足的,不足部分由我局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申请方为市城管

局;其他利益相关方和其他参加人由我局委托有关单位推荐或由我局直接聘请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热心公益事业发展; (二)对垃圾处理行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熟悉有关情况,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办法 (一)登陆汕头市发改局网站和汕头价格信息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至我局。 (二)凭身份证明材料可直接到我局填表报名(地址:海滨路市委大院内信访大楼505室)。 五、报名时间 2015年 6月26日-7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88486695 六、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1、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3、新闻记者报名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6月26日

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调查提纲

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调查提纲 调查单位:潍坊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联系电话: 调查任务:(1)消防现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城市消防发展设想(包括相关文件); (2)潍坊城市消防机构历史沿革; (3)发生灾情时,接警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的能力及现状无消防覆盖地区情况等; (4)消防部门现状构成基本情况:城市消防站数量、名称、位置、消防级别、人员、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见表一);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各消防站具体情况:责任区范围、面积、设施配备状况,见分表(分表一、分表二、分表三、分表四) (5)现状消防培训及训练基地情况及远期发展规模设想; (6)城市火灾特别是近五年一般火灾和重、特大火灾情况:包括火灾次数、延续时间、起火原因、起火建筑耐火等级、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灭火用水量,其它灭火剂的使用等现状情况。(见表二) 1 / 1

(7)重点消防责任单位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供应场所的位置和规模情况(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8)建筑密度高、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的建筑区、棚户区的分布和规模(见表七); (9)高层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商业区、车站、机场、地下建筑的分布和规模(见表八、表九、表十、表十一、表十二); (10)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现状分布和规模及消防要求(见表十三、表十四、表十五、表十六); (11)可作为消防避难疏散场地的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分布情况(见表十七); (12)输油、输气管道、高压电线(缆)的走向和分布(图); (13)现状消防管网供水情况(城市供水能力、供水管网、水池、水井、可利用的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栓分布现状(图)及存在的问题; (14)消防通道(现状消防道路、在修消防道路、待修消防道路)现状情况及发展设想; 1 / 1

XX县消防专项规划资料收集提纲(表格)

xx县消防专项规划资料收集提纲 2014-11

xx县消防专项规划 资料收集清单 一、近两年xx县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统计局提供) 二、规划范围内与已编制以及正在编制的各类规划资料。(规划局提供) 三、规划范围内公共配套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中小学校、商业服务设施的现状及规划)(规划局提供) 四、规划范围消防设施分布情况(现状和规划)。(消防大队) 五、规划范围内的人口资料,人口结构,历年自然增长、机械增长,未来人口发展预期。(公安局) 六、规划范围所在地区居民、主要单位对现状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所在地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发展意向。(办事处提供) 2

xx县消防专项规划 消防现状调查表 职能部门:消防队 1、历年城市火灾,特别是近五年的火灾情况。 2、现状消防站的位置、名称、消防站等级、占地面积、消防责任区类别、责任区范围(附消防站现状照片一张) 3、城市消防队及消防站的历史沿革和变化发展情况。 4、建筑密度高,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的建筑区、棚户区的分布、规模等现状情况(含分布图纸)。 5、现状加油站、油库、炸药仓库、燃气储备站(含液化气充装站)位置、储存规模(附相应照片) 6、县区内易燃易爆工厂位置、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规模(附相应照片) 7、县区内现状危险品仓库用地位置、储存物品、储存量(附相应照片) 8、县区内现状消防栓的数量、损毁情况、消防栓的主要形式以及消防栓在各个街道上的具体位置。 9、县区内重点消防单位名单及相应分布位置。 10、县区内现状有无消防取水码头、如无消防取水码头应征求消防队意见,确定适当取水码头地点。 11、县域内大型危险品工厂分布图(位置、产品、年产量、有无兼职灭火队) 注:1、统计口径2013年底资料为准。 2、亦可提出规划存在问题及规划设想等内容。 3

临时消防专项施工方案范本

临时消防专项施工方案 (正式版)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消防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美好.汇邻湾12楼, 工程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庄路东, 三环东路北侧。属于剪力墙结构, 建筑总高度53.45米, 建筑总面积9259.4平方米, 总工期420天。 本工程由汇邻湾置业(徐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 江苏华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质勘察测绘研究院勘测, 江苏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督,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由高兴福担任项目经理。 二、施工现场情况分析 1、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 预计本工程消防、保卫重点部位有如下几点, 为使工地达到“遵义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 确保不出现火灾及失窃等事故, 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 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2、本工程属于小高层建筑物, 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 为避免生产工人对消防知识、防火意识差以及思想上容易麻痹, 常会出现工人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 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火花溅落接触到易燃物造成火灾隐患。

3、木工房设置在现场东侧, 现场一次主体结构需配置的模板较多, 因此也会产生较多的锯末、刨花等作业下脚料, 操作人员在作业时违章吸烟、烟头乱扔也会造成一定的火灾隐患。 4、配电室保护器失灵、现场操负荷用电也会造成一定的火灾隐患。 5、办公、临舍区域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以及随处乱扔烟头现象也会造成一定的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组织管理网络体系 1、消防安全组织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健全消防管理网络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组织一支由管理干部和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4)消防设施布置合理, 重点部位多配, 并配置在不易碰撞又使用方便的位置。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2、消防络体系 防火安全管理体制领导小组: 组长:高兴福 副组长:刘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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