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推荐)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大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嘚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嘚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嘚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嘚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嘚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嘚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嘚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嘚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嘚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嘚存在职业病危害嘚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嘚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嘚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嘚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嘚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嘚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嘚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嘚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嘚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职业病防治和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病防治和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发生,防止发生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系统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和有关行业的法规、标准,结合总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所属各局院、控股公司的所有产生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作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职业病的定义范围: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疾病必须经职业病医院确诊,属于卫生部明文规定的范围才可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和相关法规执行。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专门机构或人员督促实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 第五条总局所属各局院、控股公司的作业场所的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有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物质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设备、设施、工具等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其他的要求; (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六)国家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各局院、控股公司如设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最新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 方案最新

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规 划 纳源煤矿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进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期间,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纳源煤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当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0-5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

XX公司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 目录

一、总则---------------------------------1 二、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2 三、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5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 我公司作为机械加工行业,一般不易导致职业病,但不能完全掉以轻心。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员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公司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员工创 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保障员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积极推广、应用有利 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公司生产设备部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 护情况监督,加强对员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各在 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 意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部门、车间和人员给予奖励。 (二)加强员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生产 设备部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 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 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 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 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 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 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 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员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金属、类金属如铅、汞、锰、铬、砷等;刺激性、窒息性气体如光气、氯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机溶剂及高分子化合物;各种农药;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微波、高频、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依法预防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只要坚决贯彻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预防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让工人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才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才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只有人们都能逐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来管理,职业病危害才会远离我们的身边。 【职业病的防治原则】 (1)消除或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如改进生产过程,寻找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中的易感者定出就业禁忌症等。 (2)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3)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进行治疗,防治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 【职业病的分级预防】 职业病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应按四级预防措施,来保护接触人群的健康。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已知吸烟导致多种慢性病和加剧职业病(尘肺),则用改变国家经济政策,禁止青少年吸烟,创建无烟学校、工厂等预防策略。对职业性病的预防,应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合理康复处理。其原则有:①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②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③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同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二)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四、定义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 监测指用人单位监察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是否影响劳动者健康及其动态变化,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或手段予以测定。职业卫生监测分为环境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检测是经过资质认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测定,并提交职业危害评价报告,作为行政执法的事实依据。 (二)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三)职业病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 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影响劳动能力的物理性、化学性、生产性等因素的总称。 (五)职业禁忌 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 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六)有害作业场所 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者在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 五、职责 (一)安环处负责岗位粉尘、高温、噪声的检测与分级;放射监督管理工作;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负责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二)职工总医院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具体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急救;职业病的统计报告;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作好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人力部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科技大学负责对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教育培训。 (五)各生产单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拟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监测和健康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内容及要求

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费用提取计划

新疆恒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提取使用计划 编制:职防办公室 日期:2018年4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提取使用计划 为规范矿井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矿井安全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提取标准。 一、生产矿井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 (一)高瓦斯、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原则上不低于30元/吨煤;其他煤矿井不低于15元/吨煤或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覆行报批手续。 (二)、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系统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11)、按照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12)、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3)、预防事故发生和抢险救灾的安全技术费用;

(14)、职业病防治使用。 二、矿井作业场所危害防治专项资金提取标准 根据国家安监局令[2015]73号文《煤矿作业场所危害防治规定》,及2014年新下发的《安全生产法》要求,根据我矿井实际确定:矿井作业场所危害防治专项资金提取标准为2元/吨,均涵盖在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5元/吨煤之中。 三、矿井作业场所危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计划使用项目投资资金(万元)备注 1 岗前体检10 2 防尘装置 6 3 防噪音、减震装置 5 4 防毒、检测仪器 5 5 应急救援设备11 6 个人防护用品 6 7 职业卫生培训费 2 8 职业健康监护 2 9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5 10 粉尘传感器 4 11 个体粉尘检测设备7 12 噪音检测仪 1 合计64 新疆恒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0日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 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 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

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 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我国的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律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等。 (一)《职业病防治法》 于2001年10月27日颁布,2002年5月1 日实施,2011年12月31日进行修订,由原来7章79条,修订为7章90条,新增11条。 第一章共13条,新增一条,本章首先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和立法依据,其目的:一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二是防治职业病;三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依照宪法而制定本法律。第二条规定了本法适用范围和职业病定义,并作了两个限制性规定:一是适用主题仅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其他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可以参照本法执行。另一个是职业病危害因素限于“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等因素”。 第三条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良好地工作环境,采取措施来保障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力。 第五、六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特别提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这项规定是一个强制性规定,不管单位是否愿意,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科学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管制度 第十条明确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义务,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计划方案

2019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特制定2019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人民全生产法》、《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和提高公司职业病防治综合水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于实施案; 2、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 3、提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与职业健康体检; 4、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验收与总结提升;

5、落实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2)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四、工作计划及实施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制定完善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新版)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100条

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100条 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等有害因素,工作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等。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往往危害更大。 5. 职业病一般病因明确,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6. 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方法,应着眼于保护健康人群的预防措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人群的健康。 7.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护

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8. 预防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分别为: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二级预防,即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当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作业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治疗,及早脱离职业有害因素,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即对已发展成职业病的患者综合治疗,延长生命。 9.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共包括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10. 当劳动者怀疑自已得了职业病,可携带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11. 诊断职业病需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体检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及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12. 职业史是指劳动者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工种、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利津XXCNG 加气站 单位:利津XX 天然气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1日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有利于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用人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依法负责本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有关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各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社保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级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职业危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同时还负责职业病患者医疗、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经营计划部门负责有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的编制。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生产与职业病防护同时规划,同时部署,指导和监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将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及时通知卫生部门。 安全质量部门负责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宣传、培训和安全监督,并参与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8项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解读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以下简称《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4 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实施。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颁布《八条规定》的必要性 (一)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微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十分薄弱,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知道怎样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以便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二)涉及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较多,内容要求较为复杂,用人单位掌握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关键要素,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把握不准,很难做到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因此,需要将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以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三)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没有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缺少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业务能力,监管工作难以抓住重点。因此,需要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要求突出出来,以利于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由此可见,制定颁布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的若干条规定十分必要。 二、条款解读 《八条规定》围绕责任制、工作场所、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警示告知、定期检测、培训教育、健康监护等8个方面对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由“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组成,共225个字。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进行生产。 针对问题:当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责任不明确,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屡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本条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职业病种类制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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