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专案组和黄晓滨等4人分别记集体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专案组和黄晓滨等4人分别记集体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专案组和黄晓滨等4人分

别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十政发[2017]6号

【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15

【实施日期】2017.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专案组和黄晓滨等4人分别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的决

(十政发〔20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5月,我市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时,发现有两个跨境跨省赌博集团在我市开设赌场。根据这一线索,公安部门迅速从全市各地抽调15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辗转全国13个省(区、市)、16个地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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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的通 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规字[2017]6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苏府规字〔201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生活困难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5号)、《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苏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15〕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人员为社会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简称救助对象): (一)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 (二)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人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人员); (三)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特困供养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供养人员); (四)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孤儿(以下简称孤儿); (五)具有本市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以下简称临救大病人员); (六)享受本市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以下简称精减退职职工); (七)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重点优抚对象(以下简称重点优抚对象); (八)符合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以下简称参核退役人员); (九)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下简称建档立卡人员); (十)非本市户籍在苏就读大学生中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准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大学生);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由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8年4月7日由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以下发放点索取: 1、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55号); 2、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具体地址附后); 3、奉贤区档案馆(地址:奉贤区解放中路502号)。 一、主动公开的相关事项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开查阅点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公开查阅点、主流媒体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3、咨询电话:24069208。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依申请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受理机构为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 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55号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6:30(周五上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201400 联系及传真电话:24069208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窗口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有可能的情况下应提供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至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十堰市规划局关于规划建设领域文件的公布

第四条十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放线、验线和竣工核实工作由十堰市规划局负责。其中,规划放线由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执法监督科、项目辖区规划分局参加,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负责具体技术操作(现场放线测量、标桩、绘图制表、摄取现状照片);验线工作由局执法科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所在辖区的规划分局参加,必要时勘测设计单位参与技术操作;规划核实工作由市规划局执法科负责组织,项目辖区内规划分局一同参与,必要时勘测设计单位参与技术操作(十堰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由开发区职能部门负责)。 第五条规划项目放线、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应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不同阶段应分别记载现场放线标桩,现场验线时基础±0.000情况,工程竣工综合核实情况,有关数据,现场情况应准确施放、测定,并如实记录,各环节均应拍摄现场现状照片备存。 第二章规划放线 第六条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将规划建设项目放线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红线图)审批阶段进行。由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放线前,建设业主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平整场地; 2、必要时应通知相邻利害关系人到放线现场; 3、放线时所需工具和材料。 第八条规划放线按下列程序办理:(1)规划局(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放线,设置标桩,拍摄现状照片,发放放线有关手续。 第九条规划放线工作在红线审批阶段追加3个工作日,包括现场放线钉桩、交桩,在《十堰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中作好记录并签字盖章。放线人员应会同建设业主测定并设置引桩(点),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保护措施负责保护好引桩(点),不得破坏,供验线和验收时核验。 第十条未经放线而擅自施工的,规划部门不再办理后续手续,转入违法建设程序处理。 第三章基础验线 第十一条基础验线按下列程序办理: 1、建设项目施工至工程设计标高±0.000(红线图设定标高)时,建设业主须向市规划局申请基础验线。

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 线上培训考试及答案

1单选题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下方表述错误的是: A、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B、价格扣除方式应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D、当某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属于小微企业时,价格扣除可以累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促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明确,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判断题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电话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多选题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评审报告应由谈判小组编写 B、谈判小组负责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7 号》,《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已于2015 年12 月8 日经市政府第46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 年7 月1 日起施行。[1] 中文名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外文名 Measures for the promotion of Suzhou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性质 地方政府规章 施行日期 2016年7月1日

目录 . 1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 ? 第一章总则 . ?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 ? 第三章分类和处理 . ? 第四章激励促进 .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 第六章附则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纸类、塑料制品、玻璃、金属、纺织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旧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过期药品、废水银产品、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固体废物; (三)易腐垃圾,指家庭、农贸市场等产生的容易腐烂的食品加工废料、食物残余、瓜皮果壳、废弃食用油脂、枯枝烂叶、谷壳、藤蔓等居民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村可堆肥垃圾;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系统对外服务窗口地址和电话

上海市各区(县)公安分局交警支(大)队驾驶员窗 口地址和电话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交警一支队上海市杨高中路1500号 电话:22046526 邮政编码:201135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杨高中路1500号 22046593 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大沽路123号 电话:63280123×各部门邮政编码:200003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丰记码头街78号 23034903 卢湾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中山南一路599号8楼 电话:23035415 邮政编码:200023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打浦路588号 63039218 徐汇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漕宝路381号 电话:64868911×各部门邮政编码:200233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龙吴路2138号 54820689(声询) 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威宁路251号 电话:62906290×各部门邮政编码:200336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威宁路201号边门 62906290x39778 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南京西路1550号 电话:62893325 邮政编码:200040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南华苑路55号 56354032 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府村路125号 电话:62245002 邮政编码:200333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府村路125号 22049755 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 电话:63537217 邮政编码:200070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天目中路578号 63537217 虹口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水电路1888号 电话:63242200×各部门邮政编码:200434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水电路1888号 23032630 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上海市双阳路357号 电话:22043623 邮政编码:200093 窗口接待地点、联系电话 驾驶员管理“窗口”政肃路198号 65102877

十堰万达广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堰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十堰万达广场”项目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第一章总论 1、项目背景 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她既是“东风车”的故乡,号称“东方底特律”的汽车城,也是一座灵山秀水环抱、四季景色宜人的生态园林城。十堰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现今的城区,于清朝因人们在百二河和犟河拦河筑坝十处以便灌溉,由此得名十堰。这里是道教和“武当拳”的发祥地,武当山古建筑群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十堰市经济方面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十堰市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供水、供电、供暖设施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居全国先进水平。十堰市工业经济发展速度在全省16个市州及省辖市中上升为第四位。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消费能力逐年提高,十堰还被评为宜居住城市。综上所述,十堰的经济已驶入良性发展快车道。 经济的发展,必须带来商业的繁荣,再加上十堰市近年来加大了旅游资源的开发,根据市场调查,十堰市作为新的旅游城市依托“一江两山”(即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黄金旅游线形成的巨大市场,不少游客会在十堰作一定时间的停留,每年4月至10月是旅游高峰期,大量的过境旅客也形成了不可低估的现实市场和巨大的潜在市场,给商业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商机。 随着国际知名零售企业进入中国,为国内零售百货业带来了新鲜气息,丰富了零售市场的内容,一个明显的结果就是中国的现代百货店将继续走大型化与综合化的发展道路,而且差异化、个性化追求将催生大型化与综合化百货店的发展步伐。

十堰市作为地处鄂、渝、豫、陕四省交界的重点地级市,是这一区域内的中心城市,又是全省旅游黄金圈上一个重要支点。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十堰将成为全省最为重要的旅游城市,这对商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十堰市目前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化购物中心,从而影响了我市宜居宜商城市的形象,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新建十堰万达广场,对提升城市形象和商品流通的档次,将会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加之受到城市居住空间与居住环境的限制、城市快节奏生活的困扰,人们渴望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心理日益强烈;反映在住房消费上,逐步向住宅社区化、郊区化、大型化、全面化发展,特别是高收入阶层的涌现,追求独立、宽松、舒适、安静、便利的居住空间和环境将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而十堰万达广场正是顺应这种市场需求而开发建设的大型生态绿色居住社区。万达集团抓住十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进军十堰市场,建设十堰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业态最丰富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十堰万达广场。十堰万达广场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夏家店片区,占地面积17.07公顷,汇集大型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精品住宅、时尚休闲娱乐商业步行街,融商业、商务、居住、休闲于一体,引入国内外知名商家和品牌,创造商业价值最大化。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十堰万达广场项目 ◆项目地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夏家店片区,地处十堰城市主干道发展大道与北京北路路交汇处,距离城市核心区六堰不到3公里,属于十堰居住新区。 ◆总用地面积:17.07万平方米。

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10〕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步伐,有效改善市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状况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现将市住建局牵头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区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 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区三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市区城中村(无地队)改造步伐,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结合市区城中村(无地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列入“三区三城”建设和城建惠民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推动,统一规划、分类改造,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统筹平衡”的原则,扎实推进,按期完成。 二、实施范围 市区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辖区内的121个城中村(无地队),其中,沧浪区51个、平江区41个、金阊区29个,涉及居民8825户,28233人(其中:农业人口2044人),占地面积620万平方米(含耕地和非住宅用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三、实施计划 按照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121个城中村(无地队)改造的工作目标,制定分批改造计划。2010年,完成36个城中村(无地队)改造任务。 四、实施方式 根据城中村(无地队)的现状条件、地理位置、规划用途以及市场潜力,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计划,分轻重缓急,将现存的城中村(无地队)改造项目分为“新城开发”、“项目带动”、“土地储备”、“综合整治”、“整体改造”五个类型,分类实施。 (一)新城开发。即位于沧浪、平江、金阊三个新城范围内的13个城中村(无地队),现状占地面积18.6万平方米,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由三个新城管委会负责结合新城开发建设拆迁改造。 (二)项目带动。即重大城建项目实施涉及的29个城中村(无地队),现状占地面积174.3万平方米,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0.2万平方米,由城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拆迁改造。 (三)土地储备。即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42个城中村(无地队),现状占地面积236.5万平方米,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10.1万平方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结合土地收购储备拆迁改造。 (四)综合整治。即条件基本良好,规划用途仍为居住,可通过综合整治改善环境面貌的9个城中村(无地队),现状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房屋合法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区政府进行综合整治。 (五)整体改造。即未列入新城开发、项目带动、土地储备,且又无法实施综合整治的28个城中村(无地队),现状占地面积180.1万平方米,房屋合法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由市政府统一组建实施主体、所在区政府负责拆迁改造。 五、政策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市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

《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 第一条为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务)设施、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和非家庭建筑装饰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过程及相关装卸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市城市市区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筑施工活动和建筑施工的装卸活动,以及对进行上述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因从事建筑施工职业工作而受到噪声污染的劳动防护,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和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公安、市政公用、交通、水利(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造成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为。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管辖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投诉电话等投诉途径,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处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者建设项目的业主应当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

2020年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线上培训考试及答案.docx

1单选题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下方表述错误的是: A、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B、价格扣除方式应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D、当某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属于小微企业时,价格扣除可以累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促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明确,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判断题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电话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多选题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评审报告应由谈判小组编写 B、谈判小组负责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C、当供应商发现投标文件中有需要澄清的内容时, 应及时向谈判小组提出书面请求,谈判小组同意后才可进行澄清 D、谈判文件应由谈判小组制定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八条规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 第十六条规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4判断题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5判断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单选题关于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下列表述有误的是: A、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B、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C、不需要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只要在行业内有知名度就可以 D、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试行)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规范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根据国务院2006年1月29日公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的规定,现就本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条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歌舞娱乐场所治安硬件设施 (一)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安装部位。歌舞娱乐场所的所有出入口(包括消防应急通道)、接待大厅(大堂)、IC卡考勤点、收银台、停车场以及多层楼面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每层楼面的出入口(包括消防应急通道、电梯厅出入口)应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2、技术要求。系统应使用红外彩色摄像机和符合本市《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31/295-2003)的硬盘录像机;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秒以内,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图像记录效果;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国家标准GB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小于25帧/秒;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系统能够通过LAN、WAN及互联网与计算机相连,实现远程监视、放像、备份及升级,回放质量达到VHS级以上。 3、申报程序。歌舞娱乐场所在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前,应向属地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申报;治安支(大)队应向申报单位提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技术标准和安装使用方法的相关咨询。歌舞娱乐场所按技术标准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完毕后,应与施工单位签定系统日常维护的相关合同文本,并向属地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申请登记备案。属地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应到实地进行勘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应责令整改。 4、使用要求。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应24小时开启,营业时间内实行实时连续录像,非营业时间实行动态录像,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并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歌舞娱乐场所应落实专人负责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系统出现故障的,应在3小时内予以修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服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苏府办[2010]108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12 【实施日期】2010.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府办〔2010〕10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服务业 发展办公室、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企业上市管理、金融运行管理相关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2.将除电子政务以外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职责划给市农业委员会。 4.将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新增的职责 1.增加能源规划建设管理职责。 2.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职责。

2020年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随堂小考与答案

判断 评标委员会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导致评标结果无效,该采购合同还未履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有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作出。×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评审专家的职责履行情况。×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独立评审,将被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磋商项目,磋商小组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该项目其中某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其亲侄子,因为评标已经开始,为了不影响项目有序进行,该评审专家可以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继续评审。× 公开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后,评审专家可以向其他供应商说明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及相关技术指标。× 竞谈小组应该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规行为。√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采购文件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十堰市(市辖区)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十堰市(市辖区)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十堰市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十堰市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提供重要参考。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十堰市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十堰市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十堰市建筑、文体娱乐、公共管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十堰市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十堰市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三、十堰市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3 四、十堰市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十堰市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十堰市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建筑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十堰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十堰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十堰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 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十堰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20修正)

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2003年6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布2004年7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第一次修正2007年9月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第二次修正2019年1月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三次修正2020年4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第四次修正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里程和时间计费的客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乘客以及与出租汽车业务相关的单位、个人。 第四条出租汽车行业遵循统一管理、合法经营、规范服务、公平竞争的原则。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第五条市、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公安、物价、工商、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出租汽车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交通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出租汽车市场供需情况和适度发展、规模经营的要求,制定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交通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 第七条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和优质诚信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50辆以上出租汽车或者相当的资金(县级市的出租汽车数量或者资金要求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 (二)有符合规定的停车场地、经营场所; (三)有企业章程和与经营配套的营运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第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二)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三)具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涉及的道路及主要公共设施的相应知识; (四)经出租汽车从业、治安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及配发的上岗服务卡。 第十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同意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购车、牌照和保险等手续,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给道路运输证后方可营业。 经批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因自身原因超过6个月未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及营运车辆每年审验一次。经年审合格的,方可继续经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的行业标准,并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考评。 第十三条出租汽车企业应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内出租汽车车辆购置费及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实行有偿使用的区域)等相关经营税费应当由企业承

上海市公安局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系统改建用户需求

上海市公安局"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系统改建用户需求 一,建设背景 现有的"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以下简称公安分网站)于2001年10月10日正式开通,运作至今先后经过三次改版,网站访问量不断上升.鉴于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提高网站的技术先进性和使用功能性,以及网站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大力拓展网站平台的便民服务功能,特此提出公安门户网站系统改建业务需求. 二,建设目标 根据市委,市府以建设"透明,便民,亲民"的网上政府为目标,遵循以公众服务为导向,以政务应用为重点的指导思想,以及市局主要领导"一定要把公安门户网站建成一流政府网站"的工作要求,本次网站系统项目的建设目标是重新构建原有网站的各个平台,以充分整合和发挥现有软硬件资源的优势.力求应用目前主流先进的门户网站平台架构理念和开发技术,分步骤,分阶段地建造全新的,先进的,功能强大的一流公安门户网站综合平台. 重建后的公安分网站从政务公开的程度,网上办事服务的深度和监督投诉的速度三方面出发,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考虑,把公安分户网站构建起一个公安局与市民服务,互动的平台.突出网上办事,强化公共服务.新的公安分网站将以其丰富的内容和实用的信息成为宣传公安局工作的新窗口,成为公安局内部单位之间,干警与群众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新桥梁. 公安分网站既是上海市公安局的门户网站,也将会成为公安系统的综合信息平台,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办事,政务监督于一体.公安分网站将紧密配合全市公安系统的中心工作,传播信息,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向全社会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1,成为上海市公安系统对外宣传的窗口; 2,成为上海市公安的门户网站,提供与市公安系统各部门单位的集中入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监督工作,提升部门工作满意度的新途径; 3,成为网上办事的平台; 4,搭建门户网站相关系统的集成平台; 5,实现对现有应用系统通过内网业务平台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各应用之间的单点登录和数据资源共享,形成一个全局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数据交互平台,为全局的业务管理提供支持服务; 6,实现信息化辅助办公提高公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建设总体要求 (一)建设内容要求 1,外网门户网站 外网门户网站是上海市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综合门户网站,是上海市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和为民服务的窗口,力争成为能够代表全市公安形象,有一定影响的门户网站. 2,整合内网相关应用平台 把为外网门户网站提供服务的内网系统进行整合,以搭建与外网门户网站相关的内网系统集成平台.在内网中能够为上海市公安各业务系统,如信息报送等系统提供统一入口,通过该入口可直接进入各业务系统. 内外网的数据能够互相利用,提高公安系统内部工作效率. 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通过网闸实现隔离与数据交换. (二)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 2,门户版面设计采用人性化的设计理念,要大方,美观,易用. 3,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做到灵活扩展. 4,系统采用B/S结构,采用XML国际标准作为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充分考虑今后纵向和横向的功能扩展及应用系统集成.

《十堰市2019年度建筑优质工程(武当杯)名单doc》

十堰市2015年度建筑优质工程(武当杯)名单 序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面积(m2)结构层数 1 十堰武当山民用机场航站楼 工程 十堰武当山 机场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城乡建 设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中铁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 武汉华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筑诚天元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 16039.53 框架/钢结 构2层 2 十堰市教育局东风分局24 小学教学楼 十堰市教育 局东风分局 湖北建昊建 筑工程有限 公司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欧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439.56 框架6层 3 人和置业商业办公楼十堰人和置 业有限公司 湖北祥弘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 武汉工程监理十堰分公司襄樊建筑设计院15811 框剪15+2层 4 百强世纪城一期1#楼十堰世纪百 强置业有限 公司 北京百强新 兴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0824.21 框剪32+2层 5 香山苑居住小区1-4#楼十堰市盛元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福建省畅元 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湖北新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武汉欧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9179.17 框剪 20/26/27+2 层 6 十堰市上海路金座一标段1、 2#楼 湖北永兴房 地产开发公 司 湖北天达建 筑实业有限 公司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45259 框剪33+4层 7 三环工业园--底盘联合厂房湖北三环专 用汽车有限 公司 湖北省工业 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东风设计研究院50515.7 钢结构1层

8 十堰市公安局特警综合训练中 心食堂、地下车库、综合训练馆 工程 十堰市公安 局 湖北三丰建 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6097.42 框架/钢结 构1层/-1 层 9 星湖湾居住小区3#楼十堰全兴置 业有限公司 湖北华强建 设实业有限 公司 武汉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40000 框剪32+2层 10 51中学教学综合楼十堰市教育 局东风分局 湖北省建工 第五建设有 限公司 武汉五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武汉欧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961.88 框架5层 11 天麟时代经典湖北天麟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福建省畅元 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湖北 分公司 湖北新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63052.54 框剪33+2层 12 十堰市广东路小学教学综合 楼 十堰市广东 路小学 江苏扬州建 工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武汉永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8030.9 框架6层 13 阳光香山郡1-8#楼十堰国信置 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建 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81925.95 框剪31+4层 14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技 侦大楼 十堰市茅箭 区人民检察 院 四川星星建 设集团有限 公司 湖北天亿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7566.7 框剪7/4+1 层 15 上海路金座3、4#楼湖北永兴房 地产开发公 司 四川华企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十堰分 公司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46197 框剪33+4层 16 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中心 十堰市疾病 预防控制中 湖北惠儒城 建有限公司 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十堰 分公司 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3666.72 框架13+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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