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 (一)工业建设工程;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通信工程; (五)市政园林工程; (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参加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多创优质样板工程,实现样板引路、以点代面、全面创优,整体质量水平达到世界一流的目标,根据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优质样板工程的评选应充分体现其样板性和时效性,按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两种类型评选。 第二章评选规模 第三条分部工程的优质样板工程规模 (一)桥梁工程 1.桩基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 2.墩身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 3.梁体工程:(1)场预制梁不少于100片或架设后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2)连续现浇梁或钢构梁为一处完整的连续段; 4.桥面系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 (二)隧道工程 1.开挖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500米; 2.衬砌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500米; 3.洞门工程:一座。 (三)路基工程

1.桩基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1公里; 2.填筑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1公里; 3.挡护工程:连续里程不小于500米。 (四)房建工程(仅适用300平米以上的房屋) 1.基础工程:一座范围; 2.墙体工程:一座范围混凝土框架或砖砌体; 3.装饰工程:一座范围; 4.屋面工程:一座范围。 (五)涵洞:一座整体范围。 (六)轨道工程 1. 无碴道床连续里程不小于3公里,有碴道床连续里程不小于5公里; 2.铺轨整道连续里程不小于10公里。 (七)“四电”工程:连续里程为10~20公里。 第四条单位工程的优质样板工程规模,按验标或公司批准的单位工程划分规模执行。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五条基本要求 (一)保证工期,未超过批准概算; (二)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有序,内业资料齐全规范,质量监督手续齐备; (三)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铁程安[2000]194号)同时废止。 二OO四年二月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全公司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增强企业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规范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工程的申报、审查等具体事宜由总公司安全质量部承办。优质工程的评选结果,经总公司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第三条:总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简况报送为4月30日,材料报送6月30日。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必须是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工程,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第五条:申报总公司优质工程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1、新建铁路:一次建成的单线干线铁路长度不少于30公里;一次建成的双线干线铁路连续长度不少于20公里。 2、改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电气化或单独立项的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长度不少于80公里或一个区段(含两端区段站)。 3、新建、改建铁路区段站,编组站,大型独立客、货站。 4、全长1000米以上的特大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且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大桥;相对高度(墩、台)大于60米的大桥;桥面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立交桥。 5、全长3000米以上的单线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隧道;地下铁道工程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地质、施工技术复杂的地下工程。 6、连续长度1000米以上的特殊设计路基工程,500米以上采用新技术的大型防护工程(如挡墙、护坡、护岸等)。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用房及住宅建筑;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宾馆等公共设施;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群。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推广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能单独形成能力的工程项目。 9、造价1亿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项目。

服装公司管理系统年终奖项评选方案设计

服装公司年终奖项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表彰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和部门,同时激励全体员工奋发进 取,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年终公司奖项的评选工作。特此设立‘永争第一’ 冠军奖奖项,充分挖掘2013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先进的部门,拟定本方 案。 二、评选原则 1、奖励部门必须完成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 2、个人奖项候选人必须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各部门和中高层管理者自愿报名; 4、员工在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5、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参评对象 公司现有员工及部门。 四、评选织架构及职责分布 根据评选需要成立“年度评优小组委员会” 主任:(负责整个评优活动的策动、方案审核、报批、掌控、指导实施) 执行:(负责评优具体实施规则的制定、评审标准的制定) 委员会委员:(负责评优成绩的评定) 成员:(负责考评所需资料、文件的打印) (负责评优考核表格的签字确认、传送回收) 人事行政部其他成员(负责统计和校对) 五、评选奖项及名额 1、团队冠军:1名, 2、劳动冠军:1名 3、冠军员工:1名 4、冠军职员:1名

5、冠军主管:1名 6、冠军经理:1名 六、评选标准 1、团队冠军: A.评选对象为缝制车间,车间小组为单位,必须是组建3个月以上的小组, 评选成绩以财务口径计算; B.评选以班组3个月人均工资累计最高为冠军,公司补贴不计算在内; C.临时工同样参与到班组成绩计算。 2、劳动冠军: A.评选对象为车间计件员工,评选成绩以财务口径计算; B.评选对象必须在职3个月以上; C.评选是以个人3个月计件工资,月度平均为准,公司补贴不计算在内。 3、冠军员工: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的计时/月薪员工; B.评选名额各部门按5%-30%申报; C.评选方法,各部门互评占40%,人事部考评30%,员工代表考评30%。 4、冠军职员: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的文职办公人员; B.评选名额各部门按1-2名申报; C.评选方法,职员互评40%,直属上级30%,部门经理/分管领导30%。 5、冠军主管: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各部门主管人员; B.评选方法,主管互评40%,各部门经理考评30%,分管领导考评30%。 6、冠军经理: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各部门经理人员; B.评选方法,经理互评40%,各部门主管考评30%,分管领导考评30%。 七、评选细则 a、团队冠军、劳动冠军评选办法

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模板】

XX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典范、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表彰和鼓励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建造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自治区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在XX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 第三条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范围 (一)参评人员所在企业为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域外注册企业,工程业绩应在自治区境内。 (二)从业5年以上并持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恪守执业

道德,独立主持过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为1万m2以上,住宅小区为5万m2以上)。 (二)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获得过二项盟市级或一项自治区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智能建筑精品工程”、“自治区草原杯”、“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自治区钢结构金奖”、“XX安装工程优质奖”、“XX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奖”等。 (三)创新能力强,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学习与应用,积极开展绿色施工。近三年获一项自治区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包括“国家级工法”、“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自治区级工法”、“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自治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 (四)近三年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并获得一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或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荣誉。 (五)以上为必备条件,(二)(三)项中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附: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山杯”奖)是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山杯”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金山杯”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金山杯”奖评优工程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镇江市“金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规模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

总建筑面积20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 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单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七)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八)港口、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金山杯”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获奖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

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 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 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 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 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 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

年终奖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

年终奖公司年终奖 评优方案

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 公司年终奖是为了表彰一批一年来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职工,并分别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员工而发放的。下面学习啦小编来告诉大家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欢迎参阅。 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1 依据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们所倡导的行为,设置20XX年度四个个人奖项和一个团队奖项,具体奖项及评选标准、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最佳榜样奖1名; 2.最佳出勤奖1名; 3.最佳学习进步奖1名; 4.最佳协作奖1名; 5.最佳团队奖1个。 二、评选标准: 1.最佳榜样奖公司年终评优方案a、勇于担当,遇到工作和问题不推诿; b、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c、出众的完成本职工作,能够达到(或超出)领导要求和大家的认可; d、工作中能够承担起本岗位甚至本部门工作,工作中以身作

则。 2.最佳出勤奖 a、在公司工作满1年; b、期间无请假、旷工等情况; c、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d、工作认真负责,无利用上班时间干私事等情况。 根据考勤记录,符合“最佳出勤奖”a、b项的有以下人员:(以下 顺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请在以上人员中选择符合c、d项的“最佳出勤奖”候选人。 3.最佳学习进步奖 a、经过积极主动的学习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开始对业务的不熟悉到现在工作的不断深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b、经过不断学习创新,个人综合能力提升明显,而且在工作岗位上起着相当重要(关键)的作用。 4.最佳协作奖 a、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误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够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本部门及其它部门工作,创造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5.最佳团队奖 a、部门成员团结,沟通顺畅,工作氛围轻松、愉快;

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程序

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程序 发布时间:2009-09-16 一、工程结构质量工程评优阶段:(一)、企业制定创优良样板质量目标计划;(二)、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见穗建筑[2002]5号文附件二)办理申报手续;(三)、工程转由所属质量监督机构初评小组跟踪;(四)、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50%左右,倘初评小组及施工单位认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特别好,或工程质量目标是省级或国家级奖项时可推荐参加工程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五)、填好《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良样板推荐表》(见穗建联[2002]8号文附件),及时送到市评优办(如工程已封顶则不接受推荐);(六)、市评优办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工程进行检评,每年确定一批结构优良样板工程项目;(七)、各质监机构初评小组须及时把参评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于工程封顶后30天内报送市评优级办;(八)、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工程,其基础和主体结构经质监机构初评小组评为优良或经市评优办评为结构优良样板,竣工后才可参加竣工样板评选。 二、工程竣工样板评选阶段:(一)申报:1、每年年初前后,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发文公布申报时间;2、施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见每年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优文件),按时申报;(二)工程资料审查:1、对申报工程,组织工程资格审查及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2、对达不到“基本齐全”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工程资料评分未达到85分以上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由评优办公室归纳存在问题,书面通知申报单位,不再安排工程实物验评。(三)工程实物验评:1、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参评工程安排现场实物检评。2、按得分高低次序,结合工程类型,施工工艺、资料审查情况等综合评选,由市评优办初评出当年度的广州市优良工程。“五羊杯”奖工程等项目,以及同时初评出的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 三、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审查通过市评优办初评出的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以及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确定推荐申报省级或更高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评选项目。 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赛区分为上海建第五条 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评制,当年通过预评的工程,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告,并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后,无质量问题反映的,方能予以正式认定。 第七条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从市白玉兰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九条市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

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体。 五、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六、单项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并全面完成工程的整体装饰,且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 七、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8000万元。 八、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九、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建筑群体。 十、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工程规模,可以群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要求还须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的有关条件执行。 十一、个别建筑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工程,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申报推荐。 第十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市外、国外的工程。 二、凡属于地下隐蔽的、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改建历史保护性建筑的工程。 四、已经参加过市白玉兰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各赛区推荐市白玉兰奖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广东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 (粤建管字[2001]4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良样板工程)称号,是我省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省级荣誉奖励。凡被推荐申报此项荣誉奖励的工程,其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按有关规定应进行施工安全评价的,其安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 第三条 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有关行业评优标准为依据,对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综合验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择优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申报省优良样板工程的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五条 省优良样板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广东省建设厅分别委托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和广东省市政工程协会具体组织。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厅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厅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省、市、县(区)计划建设的项目及外资、合资、集资的项目,符合下列规定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一)有150 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 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或由20 栋以上单体建筑组成,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工程。 二、工业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一)8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二)投资在500 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园林工程 (一)在我省城市规划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包括污水泵站、管线)、防洪、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水厂、地铁、隧道等市政工程。 (三)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交通建设工程 (一)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 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二)新建、改建的全长400 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三)500 吨级、长60米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1000吨级、长80米以上的沿海码头工程。 (四)100 吨以上的船闸。 五、其他工程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一、绩效考核原则 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行政办公室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办公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批示; 3、各部门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行政办公室转发各部门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督导,行政办公室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核分为5等,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中等,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绩效考核规定 1、全体员工除试用期、实习期员工外均在考核范围之列; 2、在岗时间不足10个月的,年终考核奖80%,在岗时间6-10个月,年终考核奖70%,不足3个月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3、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秀。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一年旷工3日以上(含)者; (4)一年内请事假、病假超过15日(含)者; (5)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造成经济损失者;

(6)有效投诉1次者; 4、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2)旷工一年5日以上(含)者; (3)一年内请事假、病假超过30日(含)者; 5、人数限制: 特等:各部门评选1名特等优秀员工。 6、评定方式:由同事互评、上级评定以及办公室出勤考核3部分组成,同事互评40%,上级评定40%,办公室出勤考核20%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旷工1日者:扣2分; 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平均总分数限制之外。 六、等级奖励 等级评定作为下一年度升职升级与加薪的考评依据,优秀员工评定有额外奖金500元。 七、考绩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经销售总监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八、考核方案 1、同事互评 (1)选取部门人员对被测评人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领导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赣州市范围内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与管理。 第三条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结构优良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第四条结构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申报优良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先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奖,获得优良结构工程奖的工程,才具备参加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六条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成立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良结构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的评审工作以及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项目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审批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其建设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等特殊建筑工程规模可适当降低。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或工

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文件 中铁建安质〔2012〕91号 关于印发《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你们,即日起施行。原《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铁建安质〔1999〕164号)同时废止。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

2012年12月26日 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企业质量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质量品牌创建,持续提升企业服务客户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规范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共同承办。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对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申报、评选的关键程序及重大项目、拟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非铁路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第三条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是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评选一次,年度表彰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60项。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的评选项目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参评工程以我国境内为主, -2-

境外工程参评须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 第五条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的评选工程分为: 1.交通、水利水电及通信信号工程 2.建筑工程 3.工业建设工程 4.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1—4类工程的评选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的规定。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2.存在设计、功能缺陷或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3.建设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节能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较大环境影响的工程; 4.已竣工但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申报工程必须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省市节能环保要求,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独立使用功能,并按照GB/T 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通过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八条申报工程须在开工前制定明确的创优目标和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的创优规划,并在建设施工中精心组织、严格管 -3-

年终先进奖评选制度

年度评优选先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其在各自岗位中做出优异的成绩和突出贡献,经集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评选周期及表彰时间 1、评选周期:每学年一次 2、表彰时间:每年年终总结大会。 第三章评选项目及条件 优秀幼儿教师 1、评选范围:各园幼儿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xx ,严守职业道德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2)敬业精神强,自动自发,尽心尽职、勤于钻研。 (3)本年度无吃请收礼现象,无不良投诉,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4)有相当的业绩、贡献,相应领域工作成果突出、进步明显。 (5)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幼儿,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代培方面成绩显著。 (6)积极参与教学、教研活动,在教师队伍中有一定的带头作用。 (7)职业道德考核和学期工作考核分数总和在教师中名列前三名。 (8)出满勤、干满点。(病事假合计三天内不计) (9)在xx 连续工作3 年以上(不含实习期)。 (10)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本班幼儿发展水平居同龄班前茅。 (11)善于接纳、学习、吸收业务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勇于创新,主动帮助同事进步。 (12)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在得到家长、同事、专家的认可,无有效投诉 (13)勤于研究,善于思考,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和总结、撰写各类与业务相关的文章,近一年内有1 篇以上公开发表(或交流)于区级以上刊物。

(14)在评选年度内符合以下情况两项及以上的,可视同有文章: A、担任示范园或一级园半日活动接待的主教工作; B、在区级评赛中获一等奖; C、承担过集团内的培训或经验交流2次以上(含2次); D、承担过集团内专业接待1~2次; E、热心于幼稚园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至少有一次活动由本人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结果受好评。 优秀英文教师 1、评选范围:各园中方英文教师、外籍教师。 2、评选条件: 中方: (1)热爱xx,严守职业道德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2)敬业精神强,自动自发,尽心尽职、勤于钻研。 (3)本年度无吃请受礼现象,无不良投诉,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4)有相当的业绩、贡献,相应领域工作成果突出、进步明显。 (5)出满勤、干满点。(病事假合计三天内不计) (6)在xx 连续工作1 年以上(不含实习期); (7)持有至少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四级、全国公共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外籍: (1)热爱幼儿及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2)严格遵守和支持xx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 (3)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对孩子有合理的规范和行为要求。 (4)主动学习,弥补自身在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相关理念缺失。 (5)积极融入xx 的团队,主动与管理者、教师、家长交流,参与班级或幼稚园 英文环创,自制玩教具,经常给同事提供帮助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6)幼稚园或班级英文教学成果突出或进步明显。 (7)出满勤、干满点,无不良投诉,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8)在xx 连续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优秀卫生保健医生

日照市港城杯评选办法

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 “港城杯”奖 ( 市优质样板工程 )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将日照市“十佳工程”更名为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港城杯”奖(以下简称“港城杯”奖 ) 。 第二条“港城杯”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日照市建设委员会和日照市建筑业联合会联合颁发。“港城杯”奖的具体评选工作由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组织实施。 第三条获得“港城杯”奖的工程,是经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建筑业主管部门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港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 1O 一 15 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港城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县 ( 区 ) 、省直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通过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 ( 含 ) 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 ( 含 ) 以上的住宅小区组团和单体建筑面积2500 平方米 ( 含 ) 以上的住宅工程。 第六条评选“港城杯”奖工程的规模低于第五条各款所列标准要求时( 但不少于原列标准的 80 % ) ,也可申报、推荐,但工程质量必须特别突出,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好。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本市辖区以外的工程。 二、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的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四、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五、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 ( 包括初装修建筑 ) 的工程。 七、纪念性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港城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企业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兴业”方针,落实措施、强化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是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也是申报山东省“泰山杯”奖的基本条件。市优质工程奖包括建筑工程奖、市政工程奖和装饰工程奖三个类别,分别由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市政工程协会、建筑装饰协会等三个协会联合颁发。 第三条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管理工作,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市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第四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量为建筑工程约50个、装饰工程约25个、市政工程约1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竣工验收、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分为单体住宅和小区组团,其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2.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为 3.5万平方米(含)以上。 (二)大型公共建筑,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体育场1.5万座以上; 2.体育馆3000座以上; 3.游泳馆1500座以上; 4.影剧院1500座以上; 5.饭店、宾馆客房150间以上; 6.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展览馆等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1-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2-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决定设立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春城杯奖”)。 第二条“春城杯奖”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级优质建筑工程质量奖),由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春城杯奖”由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申报,质量为本地区一流水平的工程。 第四条“春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昆明市建设局委托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推荐“春城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的建设计划,匠式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工程竣工交验后,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证明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 参加评选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

2、100米以上的烟囱; 3、安装工作量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 二、交通工程项目的规模:长度在2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3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三、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座位总量在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4、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5、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 6、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 7、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 8、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9、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10、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11、长度在6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12、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四、住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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