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焊工培训与考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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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焊工培训与考试管理办法

焊工培训与考试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钢结构事业部各项目焊工的培训、考试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方法和要求,确保焊工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满足项目焊接方面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钢结构事业部各项目焊工的培训和考试。

2、工作先决条件

焊工应按所从事钢结构的钢材种类、焊接节点形式、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要求进行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其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进场后,各项目需对其资格项目进行抽检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管理办法

3.1 焊工培训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焊接工程师组织所有焊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焊接方法、焊材材料、焊缝类型、焊接技术要求、常见焊接缺陷的预防与处理等,培训需留下书面记录。

3.2 理论考试

培训完成后,焊接工程师组织所有焊工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书面形式,试题由焊接工程师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安全质量控制要点等编制。理论考试合格的焊工进入实操考试,不合格的焊工进行退场处理,考试记录保留至工程结束。

3.3 实操考试

焊工实操考试由项目技术质量部组织进行,主要流程如下:

?根据本工程特点,参照GB 50661-2011确定考试焊接方法、焊缝类型、焊接位置等考试内容和事项;

?确定考试焊工名单,考试时间,并准备焊工考试所需的试件、焊接材料、焊接设备及考试场地等;

?邀请甲方、监理、总包单位进行见证;

?焊接工程师监督、见证焊工考试,并做好焊工考试记录;

?焊接工程师对考试的试件进行外观检验,然后组织对熔透或半熔透焊缝进行100%的超声波探伤,按GB 11345-2013判断焊缝是否合格;

?焊接工程师根据焊工的考试情况,评定焊工的考试是否合格。

3.4 焊工管理

考试合格的焊工列入本项目合格焊工清单,可以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焊接本工程构件,否则不得焊接本工程构件。

工程需要增加焊工时,对拟增加的焊工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培训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工程焊接作业。

项目焊接工程师为考试合格的焊工分配焊工号,并建立焊工档案;档案应包括:焊工合格项目清单,新进场焊工证件复印件等;

焊工号使用应注意:

?每个焊工只能使用自己的焊工号;

?焊工号应用油性笔写在自己所焊接的部位,不得不写;

?焊工如停止施焊或调离,该焊工号应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4、附件

附件1:焊工实操考试记录表

附件2:合格焊工档案清单

附件1:焊工实操考试记录表

焊工实操考试记录表

附件2:合格焊工档案清单

合格焊工档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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