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湖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湖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2003年6月5日

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加强运价管理,维护正常运输秩序,发挥汽车运输在国民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人民群众需要服务,根据交通部(88)交公路字201号文发布的《汽车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和(84)交公路字148号文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原《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我省公路客、货运价及有关杂费计算的具体规定,凡在本省从事公路客、货营业性运输、发生运费关系,不论是全民、集体、个体(联户),均按本《细则》规定办理。

第三条:汽车运价实行全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汽车运价及主要杂项收费标准(包括旅游车、城市出租车),由省交通厅会同省物价局制定。

省辖、株洲、、、、、大庸八市城区(含市郊区)的装卸搬运价格,由省管理。各地、州、市所属县(市)城区的装卸搬运价格,由地、州、市交通局(委)、物价局管理。

第一章货物运价

第四条:整车、零担和包车运输

托运方一次托运货物在三吨(含三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三吨及三吨以上车辆运输的为整车运输;托运方一次托运货物不足三吨的为零担运输;把车辆包给托运方安排使用,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为包车运输。

第五条:货物重量单位

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足百千克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尾数不足一千克时四舍五入。

第六条:货物重量计算

一、一般货物一律按实际重量(含货物本身包装、衬垫及运输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以过磅为准;

二、大批散装货物不便过磅计重,经承托双方协商,可按货物装车标记测算重量或量尺测方计重;

三、砖、瓦、砂、石、木材等按统一规定的重量换算标准计重(附表四);

四、凡同一标准规格和重量的成包、成件货物,以一标准件重量计算全部货物重量。接运其他运输工具的货物,无过磅条件的,按前列运输工具货票中的计费重量计重;

五、每立方米重量不足迹333千克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体积计算,每立方米折算333千克,每0 .003立方米折算一千克;

六、家禽、牲畜整车运输和凡作整车的货物,在监理部门规定的高度、宽度和长度限度或由托运人自理装车的,均按车辆核定载重吨位计重。超过时按实计重;

七、凡使用大型平板车、电杆车、冷藏车、各类罐车运输特种货物时,均按车辆核定载重吨计重。超过时按实计重。

第七条:里程单位

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尾数不足一公里,进整为一公里。

第八条:里程确定与计算

一、货物运输计费里程,包括营运里程和装卸里程,营运里程以省交通厅颁发的现行《省公路营运里程图表》为准。货物运输起码计费里程为五公里,超过五公里时按实计算。

未经核定的营运线路的里程,由承、托双方协商,共同查定,报当地交通局(委)备案。

二、整车货物运输,多点装(卸)的,其计费里程自第一个装(卸)货点至最后一个装(卸)货点的行驶里程相加计算。

三、同一运输区间有两条及以上营运路线可供行驶时,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与计费里程,如因自然灾害、路阻或因货物性质、交通管理要求等需要绕道行驶时,应按实际行驶里程为计费里程。

第九条:计价单位

货物运输整车以吨为单位;零担以千克公里为单位。计时运输以吨位小时为单位。运费结算尾数以角为单位,角以下四舍五入。

第十条:运价线路分级及运费计算

一、货物运输,运价线路分为二级,具体划分按省交通厅一九八八年三月绘制的《省公路运价线路分级示意图》中的一、二级运价线路合并为一级运价线路等级,原三级运价线路为二级运价线路等级。

二、跨越不同价率的线路货物运输,按分段计算相加,一次四舍五入进整,核收全程运费,不得采用均价计算。

第十一条:货物运输基本运价

货物运输基本运价是指整车普通货物,普通车型(中型吨位)行驶在一级运价路线上的运价,即0.28元/吨公里。

第十二条:普通车型整车货物运价

普通货物:一级线路上为每吨公里0.28元;二级线路上为0.35元。

特种货物:不分运价线路等级每吨公里0 .35元(特种货物分类见附表五)。

第十三条:零担货物运价

零担普通货物:不分运价线路等级,省运输每千克公里0.00035元,省际运输每千克公里0.00038元。

零担特种货物:不分运价线路等级,省运输每千克公里0.0004元,省际运输每千克公里0.0005元。

第十四条:小型汽车运价

二吨以下(不含二吨)小型货车。不分运价线路等级和货类,每吨公里0.45元。

三吨以下(不含三吨)小型货车。不分运价线路等级和货类,每吨公里0.42元。

第十五条:拖拉机运价

大、中型拖拉机按汽车普通车型运价执行。

手扶拖拉机按二吨以下(不含二吨)小型汽车运价执行。

第十六条:短途运输运价

一、运距在25公里以(含25公里)为短途运输。短途运输运价以货物种类、线路等级运价为基础,加吨次附加费计算,吨次附加费标准为,5公里为1.5元;6—10公里为1.2元;11—15公里为0.9元;16—20公里为0.6元;21—25公里为0.3元。(见附表一)

二、短途运输运价和吨次附加费的计算,以起运地点为准,起运点在城区的按城区标准计费,起运点在城区围以外的按长途运输中的短途运输标准计费。

第十七条:特种运输

一、凡货物件重5吨(不含15吨)以上或长度10米(不含10米)以上和需要15吨及以上车辆运输的货物,由承托双方协商作价。在运输过程中,需拆除建筑、排除路障、加固桥梁、整修道路和随车护路的费用以及指挥人员的差旅费等均由托运方负担。

二、特种车辆运输特种货物,按特种货物运价计算,利用特种车辆运输普通货物,按普通货物运价计算。

第十八条:铁(铝)制封闭箱式中型货车运价因货物运输需要或应货主要求,由铁(铝)制封闭箱式中型货车承运的货物,

不分运价线路等级、货类,每吨公里0.35元。

冷藏车不分运价线路等级、货类,每吨公里0.45元。

第十九条:包车运价

一、普通车型计时包车,按每车吨每小时20公里和线路等级运价及货类计算吨位小时运价。小型货车、铁(铝)制封闭箱式中型货车按每车吨每小时25公里和车型运价计算。特种车型货车由承托双方协商作价办理。

二、包车计费时间以车辆抵达托运人指定地点到完成任务时止的时间(承运方延误的时间应予扣除)。包车计费时间起码为四小时,不足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算。

三、包车运费按计费时间,吨位小时运价及包用车辆核定载重吨位计算。应包车人要求整日包车,每日按八小时计,如实际行驶里程超过160公里时,按实际行驶里程计费。

四、计时包车空驶损失费,自车站(库)至托运人指定运输地点到完成任务地,返回车站(库)的实际往返空驶里程,按车型及一级线路运价的50%收取。

第二十条:货物运价的加成和减成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运输,应在运价的基础上加成,但最高幅度不得超过20%。

一、应托运方要求或因货物性质,道路条件限制行驶速度的物资;

二、应托运方要求当天派车立即起运或限定到达时间的急运物资;

三、非营运线路(国家未负责养护的道路)单程运输物资。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运输,可在规定运价基础上协商减成。

一、同一托运方提供的回程贷源,回程部分运费可减20%;

二、同一托运方交由原车货物的包装物回程利载,空容器和辅助材料,按车辆核定载重吨位40%计费。

第二十一条:专项物资运输

凡在矿区、基建(公路基建)工地围,担任大宗的煤矿产品、建设材料等专项物资运输可以执行专项物资运价。

专项物资运价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运价不得超过基本运价的40%。

第二十二条:跨省运输运价

整车货物运输跨省运价按起运点交通物价部门的规定计收全程运费,也可以按省际运输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调车费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往返空驶里程按车型、车辆核定载重吨位和线路运价的50%计收调车费。

一、应托运方要求由车辆驻地调往外地装运物资的(如果在调车过程中发生捎运,应扣除该路段的调车费,然后再计算实际空驶里程调车费)。

二、应托运方要求,车辆开至约定地点,因托运方责任使装贷落空。

第二十四条:延滞(误)费

因下列情况之一,应计收车辆延滞(误)费,按车型计时运价50%计算。延滞(误)费,一小时免收,超过一小时,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累计计算,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

一、由于托运方或收货方责任,车辆开至约定地点装卸,延迟装卸所造成车辆停歇;

二、应托运方要求,在货物装运过程中,对车辆设备需要进行改装、修复使车辆停歇;

三、因托运方责任,使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停滞;

四、由托运方或收货单位组织装卸的货物,超过规定的装卸时间(附表三)

五、因托运方提供的装卸场地、货物性质等原因影响吊车作业时,每吨每小时按6元计收;

六、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于承运方责任,未按规定时间供车,由承运方向托运方支付对等的延滞(误)费。

第二十五:吊、铲、叉车作业费

一、吊车作业费按货物实际重量(含包装重量)计收。货物单件重量在4吨以下(不含4吨)每吨次按3.5元计收,4—8吨(含8吨)每吨次按6元计收,8—15吨,每吨次按9元计收。因货物原因,需要计时作业时,其计时作业费按每车吨每小时6元计。

二、铲车作业费按货物实际重量计算,每吨次按0.50元计收。如物资单位租用铲车或因客观原因影响铲车正常作业时,按每车吨每小时20元计收。

三、叉车作业费按货物实际重量(含包装重量)计算。货物件重在3吨以(含3吨),每吨次按3.5元、件重在3—5吨(含5吨),每吨次按6元计收。需要计时作业时,按每车吨每小时6元计收。

四、吊车、铲车、叉车调车归建费,按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和车辆的标记吨位0.30元/吨公里计收.

第二十六条:车辆、货物处置费

应托运方要求,运输特种货物需要对车辆进行临时改装、拆卸和清理恢复的工料所需费用,货物的商检、检疫、防疫和车辆

必须进行特殊清洗,消毒所需的费用,均由托运方支付。

第二十七条:车辆空驶损失补贴费

跨省整车货物运输,全程发生的空驶里程,按车辆核定载重吨位货物基本运价50%计收空驶损失补贴费。

省整车货物运输不得收取空驶损失费。

第二十八条:装卸、中转、仓理费

一、整车货物装卸,按当地交通、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零担货物装卸每50千克为一计费单位,不足50千克按50千克计,货物件重在150千克以(含150千克)每一计费单位装卸费各0.20元。货物件重150千克以上和危险、贵重、鲜活物资,每一计费单位装卸费各0.40元。

三、凡受理负责发送和达到的零担货物在仓期间占仓、移位、堆码、整理包装等,收取零担货物仓理费,以50千克为计费单位,不足50千克按50千克计,其仓理费为0.40元(起运、到达站各0.20元)

四、凡需要经过中转的零担货物,每增加一次中转,加收一次中转装卸费和中转仓理费,其收费标准按本条第二、三款规定计收。

第二十九条:道路通行费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经过的道路、桥梁、渡口、隧道发生的费用,省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省外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均由承运方向贷主代收代付。

车辆在行进中经过渡口、隧道以及立交桥、跨线桥时,如发生货物倒装,所需费用由货主负担。

第三十条:货物运杂费

一、整车货物运输所需用的铁丝、绳索、码钉等,如果由承运方为货主代买,其费用由货主负担,

二、保管费

整货物原则上不予保管,如特殊原因,需由车站保管者,免费保管一天,次日起,每日每吨收费一元,从第六日起加倍计收。

零担货物运抵到达站后,从通知(书面凭邮戳日期,凭记录)收货方提货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二日,自第三日起核收保管费。零担货物保管费按每10千克每日收费0.2元,不足一日按一日计收,超过五日,从第六日起加收费。

三、变更手续费

托运方已托运的货物,要求变更到达站,变更收贷单位或取消贷物托运手续时,收取变更手续费。整车每票1.3元,零碎

担每票0.7元。

四、标签、标志费

托运零担货物使用运输部门专用标签、标志,应收取标签、标志工本费,每个0.05元(附表二)

第三十一条:途中停运运杂费

一、货物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道路阻滞无法完成全程运输,货物需要就近卸存或拨运的,其卸存和拨运费用,由托运方负担,已完成的运程运费照收,退还未完成里程部分的运费。如托运方要求将原来货物运回起运站,去程完成里程费照收,退还未完成里程运费,并免费运回。

二、应托运方要求绕道行驶或改变到达地方时,全程运费按实际行程核收。免收手续费。

三、因变更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托运方负担。

第二章客运运价

第三十二条:客车分类

客车分为:普通、宽座(无空调中级型和全空调高级型)、中型、小型客车。按不同车型和载客设施执行不同的差别运价费率。

一、普通客车系指大型客车横排(不包括通道),可以装置4个及以上的座位,且座位总数为31座以上又无特殊设备的。

二、宽座客车:分为全空调高级型和无空调中级型二种。全空调高级型是指舒适性高、密封性好,具有高级可调式软座椅和全空调、音响等设备的;无空调中级型指普通客车座位减少15%以上,舒适性较高,备有宽、高靠软座椅的。

三、中型客车:是指横排(包括通道的可折式座椅),最多只能装置4个座位,座位总数为16至30座的客车。

四、小型客车:是指横排最多只能装置3个座位,座位总数为15座及以下客车(不包括轿车)。

五、凡经营宽座客车—全空调高级型和无空调中级型,并按该车型运价费率计算票价的,须经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验,发放车型票价经营许可证,实行挂牌经营。

第三十三条:运价线路分级

一、旅客运输线路分为三级:国道、省道、县与县之间的线路以及不属于上述线路的柏油路和水泥路原则上为一级运价线路;其他国养公路原则上为二级线路;其余为三级线路。线路具体划分按一九八八年三月省交通厅绘制的“省公路运价线路分级示意图”执行。

二、因道路大修、自然灾害损坏,需要临时改变运价线路等级,由所在地、州、市交通、物价部门提出意见,省公路运输

管理局归口,上报省交通厅、物价局审批。

第三十四条: 计价单位

计程运价以人公里为单位,计时运价以座位小时为单位。

第三十五条:里程单位及里程确定

里程以公里为计算单位,尾数不足一公里进整为一公里。

营运里程,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核定。因道路或车站改建后里程的变更,由所在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路测核准,向省交通厅、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报备。

第三十六条:计费进程计算

一、运输旅客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到达站的区间里程计算,旅客在两站之间下车按前方第一个站计费,在两站之间上车,按后方第一个站计费。

二、因线路大修或路线阻滞,客班车必须临时改(绕)道行驶时,须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可按改(绕)道行驶的实际里程计费。公路大修竣工后即行取消。

第三十七条:客票票价分类

一、客票分为:普通车票价,宽座车票价(无空调中级型和全空调高级型)、中型车票价、小型车票价、儿童及残废军人票价。

二、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身高1.1米至1.3米的儿童购买儿童票,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全价票的50%计费。

第三十八条:旅客基本运价及差别运价费率

一、旅客运输基本运价是指普通客车行驶在一级运价线路上每人公里的运价,即每人公里0.035元。

二、普通客车运价:一级运价线路每人公里0.035元;二能运价线路0.043元;三级运价线路0.052元。

三、宽座客车运价

无空调中级型客车:一级运价线路每人公里0.042元;二级运价线路0.049元;三级运价线路0.058元。

全空调高级型客车:不分运价线路等级每人公里0.08元(含空调费5%)。

四、中型客车运价(16-30座);一级运价线路每人公里0.042元;二级运价线路0.049元;三级运价线路0.058元。

五、小型客车运价(15座以下,不包括轿车);一级运价线路每人公里0.05元;二级运价线路0.055元;三级运价线路0.06

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概要

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汽车运价管理,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境内道路运输管理及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汽车运价根据运输性质、运输形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确定和调整具体执行价格。 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自主确定或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第六条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应当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道路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考虑运输条件的差别,合理确定道路运输的价格水平。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七条道路班车客运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制定上限运价 和上限票价的管理方式。 加班车、定线旅游车客运价格按照道路班车客运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八条农村道路客运实行政府定价。

农村道路客运是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的客运班车(线。 农村道路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执行与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相关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 第九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 第十条 7座以下道路班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双方根据车型、车辆等级、里程等协商确定。 竞争充分的线路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竞争充分的线路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省际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由运输企业按照客运线路起点、终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运价水平协商确定。同一条客运线路上的相同车型、相同等级客车的票价水平应当基本一致。 第十二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十三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l千米,四舍五入。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最优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的分管领导,机关要设置物资管理职能机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 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

公路智能综合监控解决方案

公路智能综合监控系统 解决案

1.项目背景 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是人民大众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高效、科学的管理公路是摆在公路监控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议题。 传统的公路监控系统主要关注在交叉路口、重点路段、收费站、服务区、隧道、大桥等,完成车辆收费、车牌记录、重点地段监控等基本功能。但是现有的、传统的监控系统正临着很大的挑战。存在主要问题有: ●缺乏统一的监控平台 大量建设的公路监控系统没有一个综合的监控平台来实时的监控车辆的运行。实时数据少,信息更新缓慢。 ●缺乏先进的监管手段 目前车辆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杂物等违规违章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公路道路及边环境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处置,交通状态信息未能智能统计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管理基础信息不完整。 ●信息的共享和部门互动不够

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完善,形成重的信息壁垒。缺乏部门之间有效互动的平台。 ●缺乏对公众的服务 未能为市民提供全位、全天候、高效率、不间断的服务。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出行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建议等政务信息的需求。 ●数据的利用程度不够深 未能利用车辆行驶的历史信息进行分析,线路站点规划。未能利用信息辅助决策。 随着公路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对整个公路的总体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设标准化、智能化、互动化的公路智能综合监控系统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公路智能综合监控系统是“智能交通系统”,简称ITS(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系统通过对海量的视频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和理解,实时获取交通基本数据,对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进行预测,实现道路交通中异常行为的智能识别、提前发现和自动报警,从而减轻交管监控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监测准确度,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更加有效。 2.需求分析 目前公路监控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视频监控系统。从安全防角度来说,公路监控自身具有交警等“人防”体系,加上智能视觉监控系统的“技防”体系,“人防”与“技防”密切结合,发挥各自优点。建立较完善的保安监控体系。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证甲供材料及时供应,确保甲供材料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与质量,降低工程材料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 三、管理职责分工 1、采购部是甲供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甲供材料的采购、移交管理等工作;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甲供材料的检验及投入使用的材料质量的监控工作; 3、成本部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进场数量与工程量核算数量,竣工后结算。 第二章、甲供材料管理 一、甲供材料计划管理 1、采购部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主材范围、供货厂家、主材单价和数量进行采购,保证所购材料能够满足质量及使用等要求。 2、用料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按周期(周或月)提前15天对甲供材料进场计划进行提报(部分甲供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提报时间),项目部对进场计划进行核审后,递交采购部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以及需要紧急采购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甲供材料提料单》见附表。 二、甲供材料现场管理 1、用料单位在接到材料进场通知后,提前做好场地规划、清底、平场、疏通道路、安排上、下车劳动力及相关机具等准备工作,用料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与甲方对接,进行验收及数量签字确认,出具指定此人收料签字确认有效证明。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及用料单位共同对进场甲供材料按照来料凭证、材质证书进行检查验收,包括核准验收来料的品名、规格、型号、包装、标识,对来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对来料的数量进行计量统计,检查材料证书资料是否齐全,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注明,不得有修改。《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见附表。 3、验收合格后,采购部与用料单位办理材料交接手续、签认、凭证管理,并按规定做好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建立台帐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甲供材料移交单》见附表。 4、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验收手续,现场做好记录,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采购部协调沟通供料厂家办理退场工作。 5、用料单位根据材料的性能、现场条件、季节变化对存放材料进行科学的保管和保养。

公路客运企业应准确划分应税收入

公路客运企业应准确划分应税收入 刘国琦朱恭平 “营改增”试点后,公路客运站与旅客运输合一单位(即站运合一企业),应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两个类别,分别按收入和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明确,公路客运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客运站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运输收入与客运场站服务收入如何划分 《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汽车运价规则通知》(交运发〔2009〕275)第三章第三条规定,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和汽车货物运价,其中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号)第五条规定,客运站为承运人代为客源组织、售票、检查、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率按不同场站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站级标准执行交通部统一规定。也可以按上述费率标准采取定额收费办法计收。按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项第(四)条“销售额”中第四款规定,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客运站常规做法是,按出售车票收入总额并在上述比例范围内确定客运代理收入。 风险提示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项第(六)条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实务中,公路客运企业一般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按运输收入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客运代理收入按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于旅客运输收入和客运代理收入在增值税计税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上存在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汽车运输价格行为,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本省汽车运输价格制定的依据。凡在本省境内参与营业性汽车运输活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除外)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输价格、汽车货物运输价格以及相关服务收费。 第四条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时,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以适应运输市场的发展,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道路运输的比价关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五条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六条农村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农村道路班车客运是指县(市、区)内或者毗邻县(市)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镇(含行政村、自然村)的客运班车(线)。

第七条卧铺客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第八条包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竞争充分的班线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或对开双方根据里程、车辆等级等协商确定。包车客运可分为计程包车和计时包车,具体规定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交运发[2009]275号)执行。 第九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由下达指令性任务的同级政府或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定线旅游包车、加班车客运运价按照班车车型运价执行。 第十一条跨省班车客运运价按省际不同运价率和里程分段计算,也可按起、讫点省份运价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十三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l千米,按四舍五入进整为l千米。 二、里程确定:道路班车客运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营运里程

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流程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 一、编制依据、原则、目的和适用范围 1、编制依据:国家法规,股份公司采购框架组织体系、内控制度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等。 2、编制原则:依法合规,简易科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3、编制目的:规范采购运作,提高采购绩效。 4、适用范围:股份公司集采权限内的物资。 二、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内容 根据股份公司系统物资集中采购框架组织结构、物资采购种类、采购规模、采购程序、内外部采购环境和易于信息化等因素,建立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附件:“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图”),“流程图”共有11个作业模块,每个作业模块包括详尽的工作程序、标准和内容。 三、集中采购作业流程操作 1采购计划上报、签核与审批 1.1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简称“CRCC-B2B”),需求项目部在上传项目信息的基础上,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权限和上报程序,工程公司与集团公司分别签核、审批和上报。 1.2根据物资采购种类、采购数量、需用时间、采购区域和内外部采购环境等,对需求时间和空间上具备整合条件的采购项目,股份公司审批实施集合采购,明确采购组织主体、组织方案(框架、区域和集团化采购等)和采购数量。对股份公司投资项目(BT和BOT项目等),明确“集采+供应”对接方案。(此条可区分内部和外部集采供应两种模式,制定集采方案。此部分作业非常严重,如何有用实现两种模式市场化有用运行,可制定实施细则。) 2确认采购数量

2.1采购组织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物资种类、规格、技术标准、数量、需求时间、需求地点和服务说明等。 2.2制定采购数量构成方案:针对一个或若干个项目采购总数量,结合市场采购环境,坚持“增强竞争性,获取优势资源”的原则,合理确定采购数量方案(分项或不分项)。 3确定生产厂家范围 3.1对严重物资和需要试制配合比的物资,需确定采购物资生产厂家范围。 3.2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加工要求和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等,依据生产厂家容量、产品优质等级和生产规模等状况,优先锁定区域内的生产厂家,根据项目需要再拓展跨区域生产厂家。必要时,可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3.3生产厂家范围确定责任主体为需求项目部,采购组织单位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生产厂家信息,根据项目技术需求和采购需求等,确定合理数量的生产厂家范围。 3.4建设方有详尽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4选择可能的供应商来源 4.1选择原则:内部物贸企业优先,市场充分开发。 4.2选择方式:既有优异供应商和市场开发相结合。项目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筛选综合实力和经营业绩优异的供应商,并逐级签核、推荐至采购组织单位,签核过程中,可增加或减少优化供应商。4.3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审核评价。 5确定采购方式 根据物资采购条件和采购环境等因素,采购组织单位优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和协议采购等),并通知相关需求项目部及其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建设方有详尽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道路交通监控方案

道路交通监控方案 一、概述 进入21世纪,人们的“衣食住行”水平日益提高,在衣食无忧的今天,居住环境的优劣成为了衡量生活水平的又一重要标准。交通道路监控经过多年的实际应用,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仅仅提供安全保障的交通道路监控系统已经很难满足人们对于安全、方便、智能化等方面的需要。因此,智能交通监控必将成为一个新的市场热点。 在交通道路监控的实际应用中,其集成方式多数体现为多个独立系统互相拼合,其系统集成性、稳定性、扩展性必然大打折扣;在完全整合多个系统的全带宽解决方案中,多数将多媒体信号与控制信号的传输集成在一起,在高速带宽中传输低速的控制信号,不但是对网络资源的浪费,其成本也较高。因此,该解决方案难以在市场上大展拳脚。 二、系统方案设计 第一章设计思想 为了使我们设计的系统具有极高的可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的建设成本、运行成本费用。我们首先确立了以下几个设计的总体思路: 一、系统的先进性和开放性 为保证交通监管系统既能保持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并保证该系统互连的方便性,我们在该系统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先进性和开放系性,尽可

能采取先进开放的技术和产品。 二、系统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针对交通监管系统要求特点,我们采用B/S体系的网络拓扑,可确保整个系统的独立稳定,互不干扰。为确保投资的有效,我们在整个系统设计时,根据目前的应用及将来的发展,确定采用高速球机(枪式摄像机)、网络视频服务器及中心软件(或数字矩阵),以保障系统的完整功能和可靠运行。开放人脸识别功能,能够通过交通本地前端设备采集到人脸图像传递给网络视频服务器,由网络视频服务器进行抓拍高清晰图片,最终在本地服务器中进行人脸的截取和传送,由人脸识别服务器进行察看和浏览,进行监控和管理。 三、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交通监管系统作为整个应用系统的基础,其可靠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应用的好坏。某个系统的单独故障可能直接给应用带来灾难性的损失。B/S体系的网络拓扑的可靠性,主要是要防止因某一点出现故障时,而导致系统瘫痪。如某个设备或某条线路出现故障,不会对整个系统产生影响。人脸数据的传输完全通过加密后数据传输,安全性和可靠性大大保障。 四、系统的可扩展性及升级能力 为了保证交通监管系统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同时又保证该系统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我们在进行设计时,并不是一味追求高配置、高速率,而是在保证先进性的同时,选择具有良好扩展性和升级能力的设备及构架,设计出具有良好扩展性的网络拓扑,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可扩展性及升级能力。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用了具有良好开放性的系统构架和拓扑结构,易于扩充、升级。 2.用户端网络操作系统选用适合于多种媒体访问技术和多种高层协议的系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天池能源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指挥部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天池能源技改指挥部(或由公司指定某部门负责),其他关联部门为法律部、审计部、财务部、审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技改指挥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大小,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技改工程部(或指定的其他部门):技改工程部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

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业主方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由技改工程部协同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通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明确甲供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技术指标等,确保甲供材料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 2、询价:通过市场调查或咨询以及和各兄弟单位对接,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性价比分析,同时考察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将资质等级高、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单位纳入邀标或议标的范围。 3、审批程序:完成前期的调查、询价以及对各供应商的考察后,将所有的资料汇总后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审批。报告审批后,即可开始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活动。 4、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要说明,2、货物的详细说明,3、供货方式,4、供货期限,时间要作详细要求,并有奖罚措施, 5、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条件,投标单位不少于3-5家,将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严格要求, 6、投标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7、现场考察,投标单位考察施工现场,由工程部、审计、造价等相关部门对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8、招标材料的资金及付款情况说明 9、招标文件内容、目录、格式、资料等作统一说明和要求,10、招标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公路运输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汽车运价规则》(发布日期:1991年2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5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84.02.06 【实施日期】1984.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协调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运价,发挥汽车运输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发展、城乡物资交流和人民生活服务。本着运价基本上要和价值相适应,在提高运输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行簿利多运和按不同运输条件分别计价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客货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汽车运价规则是计算公路汽车客货运

费的依据。凡在国内从事公路和城市营业性汽车运输发生运费结算关系者,一律按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根据运价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汽车客货运价率、费率。按省、市、自治区物价管理权限批准后,报送交通部备案。 第四条经济特区,涉外运输、国际联运和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费收规则,另行规定。 货物运输的计费重量 第五条重量单位 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足十公斤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公斤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十公斤,不足十公斤者按十公斤计费,超过十公斤者,以实际重量计费;尾数不足一公斤时,四舍五入。 第六条重量确定 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实际毛重计算。 轻浮货物:是指一公斤重的货物,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或每立方米重量不足二百五十公斤的货物。按下列规定计重: 整车运输货物装载的高度、宽度和长度不得超过监理部门规定的限度,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 零担运输以货物包装最高、最长、最宽部分计算体积,按每四立方分米折算一公斤或每

中国铁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总则 (1) 第一部分工程组织管理 (4) 第一章概述 (4) 第二章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5) 第三章项目经理 (6)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 (8) 第五章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0) 第六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1) 第七章各阶段工程管理重点工作 (14) 第八章项目考核评价 (16) 附录1 中国铁建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试行办法 (17) 附录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办法 (26) 附录3 中国铁建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指导意见 (28) 第二部分工程调度管理 (31) 第一章概述 (31) 第二章基本任务 (31) 第三章组织领导 (32) 第四章工作制度 (33) 第五章工作关系 (36) 第六章基本要求 (36) 附表调度报表 (38)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管理 (42) 第一章概述 (42)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核 (43) 第三章方案优化 (44) 第四章技术交底、培训 (47) 第五章变更设计 (50)

第六章测量管理 (58) 第七章试验管理 (60) 第八章竣工文件管理 (64) 第九章技术总结和科技成果申报 (68) 第十章技术方案评审 (71) 第四部分施工布局与现场管理 (73) 第一章概述 (73) 第二章临时房屋 (73) 第三章临时交通工程 (75) 第四章拌合站设置、材料码放 (77) 第五章隧道内风、水、电、设置与管线敷设 (78) 第六章施工标牌 (79) 第七章施工现场管理要点 (80) 第五部分工程进度管理 (91) 第一章概述 (91) 第二章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91) 第三章进度计划的实施 (93) 第四章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94) 第六部分质量管理 (96) 第一章概述 (96) 第二章工作方针与目标 (96) 第三章管理体系 (97) 第四章质量职责 (98) 第五章质量控制 (105) 第六章质量检查 (110) 第七章创优措施 (114) 第八章分包工程质量管理 (117) 第九章质量总结和报告 (118) 第十章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 (119) 第十一章奖罚 (124)

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道路交通远程监控系统 解决方案 设计单位:深圳市云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技术简介 1.概述 随着目前城市道路交通的日益完善,相应的也给交通部门带来不小的管理压力,如何更好的监控车辆的超速超限问题,以及在城区内如何掌握一些繁华路口的交通情况,路段周围车辆的运行情况,行人的流量情况,交通治安情况等等问题,而单靠人力显然是力不从心的。所以,将远程监控这项信息技术运用到交通管理中来,势必大大减轻人力的无谓消耗。通过监控系统提供迅速直观的信息,使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能够作出准确判断并及时响应;通过对监控范围内的突发性治安事件录像取证,也可以使安全警务工作更高效。 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是了解全市交通状况和治安状况的窗口,是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不可缺少的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智能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掌握所监视路口、路段周围的车辆、行人的流量、交通治安情况等,为指挥人员提供迅速直观的信息从而对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作出准确判断并及时响应,对监控范围内的突发性治安事件录像取证,为内外事警卫工作服务,起到综合治理效果。现在交通行业应用较为广泛的是市内交通路口、重点地段监控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监控等。 1)交通监视和疏导:通过系统将监视区域内的现场图像传回指挥中心,使管理人员直接掌握车辆排队、堵塞、信号灯等交通状况,及时调整信号配时或通过其他手段来疏导交通,改变交通流的分布,以达到环节交通堵塞的目的。 2)交通警卫:管理人员随时掌握交通警卫录像,大型集会活动的交通状况,及时调动警力,以保证交通警卫录像畅通。 3)通过突发事件的录像,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通过对违章行为的录像,发挥监控系统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5)通过模拟矩阵监控系统与数字化网络相接合,使之能够方便地进行全网管理。 根据现在交通监控的实际需要,一般都会在交通路口、车站、商业区、高速公路收费口等重点部位安装可控摄像机或固定摄像机。而且很多地方原来已有模拟监控系统,采用视频电缆或光缆传输视频信号,在分中心采用模拟矩阵系统进行监控,利用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方便地实现网络平台的全网视频监控。 交通电视监控系统是公安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对现场情况最直观的反映,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系统规定

第四卷 第二部分 附件4-7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1责任分工 1.1发包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 1.1.1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及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供总包单位提 量使用。 1.1.2建设单位采购部具体负责监督各方工作,划分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提出报量 时间要求,审核监理单位审定后提、报量,及现场实测耗量签订供货合同,审核发料、领料汇总表,随时监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库存及材料、设备的发放情况,督促供货单位按计划到货,按总包报表补货,提供发料预算量参考表,拨付到货款并组织竣工结算;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处罚。 1.2监理单位: 1.2.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审定总包单位的材料、设备提、报量及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 的实测耗量,如审定后的提、报量在工程中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1.2.2监理单位监督发包单位对材料、设备的管理,协助总包单位验货并在验货时最终对进 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有最终质量否决权),监控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1.3承包单位(以下称总包单位): 1.3.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负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提量、统计工作(此工作应满足 现场材料、设备招投标和实施工程之用),并应核实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技术要求。详见附表JG-1及附表JG-2。统计好数量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若总包单位提量或管理责任,使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双方结算时,承包单位按损失金额的2倍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1.3.2接货、验货(相关试验)、收货、保管、发货、跟踪、报表、盘点等材料、设备的管 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使用单位对材料、设备的使用部位、安装节点、细部做确与否;检查对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已安装材料、设备的成品保护情况等的管理;对合同审核会签;提供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实测耗量,此量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核定并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执行;参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结算等工作; 在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上直接对监理负责。 1.3.3建设单位将安排部分材料、设备由独立供应单位负责供应而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总 包须与独立供应单位联系,协调有关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及复核提供所需的数量等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不会对总包工程造成任何延误,总包须对其工程进度总计划表中表示有关材料、设备应运至现场的时间,供建设等单位审阅。 1.3.4总包单位应须做好存放材料、设备的库房准备;对材料、设备的存放及保护方法作详 细的安排,并书面呈送建设单位审核及认可,若现场未有足够的仓储空间,则总包须安排工地以外的仓库存放,对此而产生的仓租、保管、二次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3.5总包须提前为材料、设备运输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材料、设备运输路线畅通及设备与 基础相互匹配;包括设计阶段考虑设备吊装口及运输路线、校核沿线结构荷载,施工阶段对运输路线的及时形成或施工预留,及材料、设备运至现场后的水平、垂直运输(将材料、设备运至各相关现场),以及在必要的部位采取结构加固措施等,费用由总包负责。 2报量、接收及发放 2.1统计报量:总包单位根据设计信息(图纸及变更)、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包括:

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Microsoft-Word-文档

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货物运输价格管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省汽车货物运价计算办法,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在省内从事公路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的经营人、承运人、托运人,发生运结算关系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货物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以国家定价为主。汽车货物运价本着运价和价值基本相适应,按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货物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及运价计算 第三条货物运输计费重量 (一)重量单位 1,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吨以下计至10 千克,尾数不足10 千克,进为10 千克。 2.货物运输以千克力单位。超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超过10 千克,按实际重量计费,尾数 不足 1 千克,进为 1 千克。 (二)重量确定 1,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2,轻浮货物:指每立方米不足333 千克的货物。 整车装运轻浮货物,装载重量不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按车辆标记载重量计重。 零担运输轻浮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 3 立方分米折算 1 千克或每立方米折算333 千克计重。 3,多点装卸货物:整车货物多点装卸,按全程合计最大载重量计重,最大载重量不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时,按车辆标记载重计算。 (三)重量计算 1.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由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2.成包成件规格统一的同种货物,以一标准件标记重量计算全部货物重量。3.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各地、市制定的体积重量换算标准计算。 4.在港、站接运其他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无过磅条件的,比照前列运输工具货票中的计费重量计

公路运价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物价局(委员会): 现发布《汽车运价规则》,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正确执行《价格法》和国家物价政策,促进汽车运输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凡参与营业性汽车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托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货物运价、汽车旅客运价。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时,应遵循价值规律,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内部的比价关系,并考虑与其它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 出入境汽车客货运价的制定和调整还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货物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计费重量 一、计量单位 (一)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二)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 (三)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二、重量确定 (一)一般货物:无论整批、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 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100千克,尾数不足100千克的,四舍五入。 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1千克。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 (二)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货物。 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为限度,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重量。 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千克计算重量。 (三)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 (四)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五)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重量换算标准计算重量。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进整为1千米。 二、里程确定 (一)货物运输的营运里程,按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执行。《营运里程图》未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卡口及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方案设计

卡口及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方案设计 关键词: 城市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是了解全市交通状况和治安状况的窗口,是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不可缺少的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智能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掌握所监视路口、路段周围的车辆、行人的流量、交通治安情况等,为指挥人员提供迅速直观的信息从而对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做出准确判断并及时响应,对监控范围内的突发性治安事件录像取证,为内外事警卫工作服务,起到综合治理效果。 本方案旨在利用现有的数据传输线路,建设基于IP网络传输的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以科技的手段减低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强度,保证城市道路的安全通畅,减少交通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城市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需求分析 城市道路交通监控的主要作用有: (1)交通监视和疏导:通过系统将监视区域内的现场图像传回指挥中心,使管理人员直接掌握车辆排队、堵塞、信号灯等交通状况,及时调整信号配时或通过其他手段来疏导交通,改变交通流的分布,以达到缓解交通堵塞的目的。 (2)交通警卫:管理人员随时掌握交通警卫录像,大型集会活动的交通状况,及时调动警力,以保证交通警卫录像畅通。 (3)通过突发事件的录像,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通过对违章行为的录像,发挥监控系统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5)通过对以前的模拟监控系统进行网络化改造,使之能够方便地进行全网管理。 1.1实现功能与目标 ?采用数字视频监控,直观及时的了解交通运行状况,及时调度指挥城市交通运行。对于突发事件做及时处理 ?在城市的主要交通要道、十字路口、主要街道等设立监控点,对交通情况进行24小时直播。 ?监控点采用不同的网络传输(有线和无线)。 ?所有前端摄像机要求有夜视功能,性能稳定。 ?在重要路段设立车牌抓拍系统,对于违章的车辆,系统将立即抓拍车牌号,保存下来,上传到交通调度指挥中心进行违章处理。 ?通过图像监控系统,结合远程监控管理员和现场值勤交警操作经验的优势,力求避免误出警、误处理、误操作;通过图像监控报警联动功能,起到对突发事件及时预警和及时处理的作用; ?通过图像监控录像回放功能,做到准确处理、证据执法、避免纠纷,提高科技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从甲供材料(设备)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流程 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及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验收---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供应商后评估 一、采购计划 工程部依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同管理部依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综合考虑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备货期、运输时间、合同洽谈时间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 二、供应商选择 公司各部门推荐一至二家供应商,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考察及整体评估。 三、招标及合同签订 1、采取邀请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 度执行; 2、采取简易招标的,由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在各部 门推荐单位中筛选优质供应商,邀请三至五家单位密封报价,并封

存各家单位的样品,做好标识;(简易招标适应于:标的总金额﹤50万或50万≥标的总金额≤100万,且供货期紧张的招采项目) 3、定标后,合同管理部负责甲购材料采购合同准备及前期合同沟通,工程部及规划设计部从技术、供货时间、质量控制及商务报价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成本部及财务部从价格、付款条件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规划设计部负责材料样板封样、并移送工程部保存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材料进场及验收 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施工单位的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通知供应商供货,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验货准备。 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工程部提前协调、落实进场条件,如道路、堆场或仓库等): 验收流程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由供应商填写《材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各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工程部组织合同部、规划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做好统计的原始记录,各单位、部门统一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工程部留底并抄送其他部门,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对接管货物后,对本批次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