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服务规范标准C级

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服务规范标准C级
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服务规范标准C级

《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 5000-2013

C级服务标准

一、基本规定

1、服务人员

1)物业服务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宜统一着装。

2)物业服务工作场所应标识清楚、整洁有序,有专门接待区域。接待业主(物业使用人)时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3)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咨询、投诉等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物业服务企业应向所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委派至少1名物业服务项目经理。

5)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或取得国家和省认可的职业资格。

6)物业服务专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物业管理人员应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

7)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建筑面积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数,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技术装备,配置相应数量的物业服务人员。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宜符合下表的规定,并可根据住宅区实际状况,对各类人员配备进行调剂。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标准:

8)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技能培训。

2、制度建设

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

2)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在服务场所明示。

3、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

1)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质量内控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价。

2)物业服务企业宜通过第三方认证、行业内检查和评比等活动,获得社会评价。

3)业主满意度宜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

4)物业服务企业可将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委托给他人。

5)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物业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控。

6)物业服务企业宜购买公众责任险。

4、应急预案

1)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可能发生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2)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演练。

3)突发事件发生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委托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②迅速展开指挥协调、信息报告、紧急处置、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后勤保障、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③撰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处置过程、原因调查、结果评估、预案改进建议等,并向委托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物业档案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2)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档案资料室,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资料,对业主资料保密。

3)物业服务档案应涵盖物业基础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资料、物业服

务企业日常运行管理资料和信用资料等。

4)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物业建筑资料、业主信息、维保资料等进行动态管理。

5)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单位移交档案资料。

6)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资料;移交资料不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必要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6、标识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标识管理制度。

2)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标识分类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3)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房屋指示标识、设施设备(区域)标识、消防安全标识、道路交通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公益标识等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4)物业服务企业应督促有关单位,在施工改造、维护保养现场以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二、承接检查

1、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项目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和核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现场检查与验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并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2、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交接后30日内,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三、客户服务

(一)一般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客服接待场所,保持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接待场所公示服务电话,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照片、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

3、物业服务企业可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业主入住提供相关服务。

4、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住宅区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做好公益性宣传。涉及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信息栏公告。

5、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钥匙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钥匙。

钥匙发放和领用应进行登记和定期清查,并记录存档。

6、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报修管理制度。

7、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投诉,应限时处理并回访。

8、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向业主委员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可采取走访、召开恳谈会、开展问卷调查、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与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沟通。

9、物业服务企业宜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便民服务。

(二)服务等级规定

1、物业服务客服接待场所工作时间应有专人负责接待,其他时间应设值班人员。专人接待时间应不低于:工作日8小时,节假日应有人值班。

2、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与回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紧急维修: 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或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如不能及时抢修完成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2)一般维修:5日内修复。

3)入户维修:按约定时限到达现场并组织维修或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4)业主报修的,物业服务回访率达100%;维修满意率达80%以上。

3、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4、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至少向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1次物业服务意见征询,统计满意率,汇总分析意见和建议。业主(物业使用人)满意率应符合70%以上。

四、房屋共用部位管理

(一)一般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台账,保持检查和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2、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使用现状,定期组织开展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检查。

3、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房屋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

4、物业服务企业应于年末制定下年度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

5、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以及其它违反规划或管理规约的,应及时进行劝阻,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6、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物业使用人)及装饰装修企业三方共同签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及装修人员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及垃圾堆放和清运要求。

7、物业服务企业应巡查装修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违规装修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8、室外墙面、共用门窗、走道、楼梯扶手应保持完好。地坪、地砖应保持基本平整。

9、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并制定维修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1)电梯运行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的,或存在安全隐患并

由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书面意见的;

2)消防、供电、供气、给排水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应由业主负责维修的,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由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3)屋面和外墙损坏、渗漏严重并由市、县政府确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

4)房屋外墙饰面脱落等危及人身安全并由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证明的;

5)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危及房屋安全的。

10、台风、暴雨等预警信号发布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进行巡查。

(二)服务等级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查外墙面、屋檐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检查频次应不低于每半年检查1次。

2、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构件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检查频次应不低于每半月巡查1次。

3、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检查频次应不低于每季度1次。

4、物业服务企业巡查装修现场频次应不低于每两日巡查1次(装修现场动用明火应每2小时巡查1次)。

5、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住宅区各组团、栋号、单元门、户等标志、标识、宣传牌字迹清晰,无安全隐患;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标志、标识、宣传牌完好率应不低于80%以上。

6、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巡查空置房并记录。巡查频次应不低于每月1次。

五、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一)一般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和巡查规程。

2、物业服务企业应妥善保管共用设施设备图纸档案资料并建立台账。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巡查,并保存记录,按时归档。

3、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共用设施设备实际使用年限、使用现状,开展设施设备日常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

4、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年度综合检查结果,编制下年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计划和方案。

5、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对动力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高低压劳动保护用品及专用工具进行定期检测,取得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6、设备机房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

3)机房须常闭落锁。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人员须登记;

4)机房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5)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

6)规范设置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

7)机房内不堆积杂物,保持清洁;

8)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等恶劣天气前后,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7、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8、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

(二)电梯系统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配置电梯安全管理员,并持证上岗。

2、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电梯设计、制造、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关单位。

3、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规定对电梯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记录详实规范。

4、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电梯实行限时运行的,应保证每单元至少一部电梯24小时运行。

5、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有资格的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对电梯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年委托专业机构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并取得《电梯使用标志》。

7、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和《电梯乘梯须知》,公布应急服务电话。

8、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轿厢内外按钮、照明灯具等完好、轿厢内整洁、三方对讲畅通。

9、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电梯机房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规范摆放应急工具,机房门常闭落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温度仪,采取降温通风措施。

10、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服务企业应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时排除故障;发生电梯困人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组织救助,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排险救援。

11、物业服务企业接到市政停电通知,应提前在相关楼宇张贴停电通知,停电前停止电梯运行。

12、电梯井浸水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电梯升至浸水楼层上方,查明漏水来源,排干楼层、井道积水;经检测排除隐患后,恢复电梯运行。

13、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停止电梯运行。

(三)消防系统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配置专业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备存应急消防物资。

2、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名称和编号完备、消防专用工具配置齐全、摆放规范。

3、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备、物资应配备齐全;防火门应常闭,闭门器能自动灵活关闭;疏散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4、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火灾报警系统和联动装置完好并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5、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消防系统中的联动部分进行测试,确保系统联动正常。

6、物业服务企业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每月不少于1次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确保水压正常。

7、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对消防泵、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疏散导向灯、消防风机、风口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8、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时,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报告。

(四)给排水系统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生活水箱、水池检查孔盖板完好并落锁,安装溢流管口防护网,定期检查保养附属配件。

2、物业服务企业应对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并对水质进行化验,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污水提升泵定期检查保养,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

4、物业服务企业应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对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5、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查并及时清理共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保持排水畅通。

6、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查雨水管道、窨井等部位,视情况进行清通,保持排水畅通。检查清理频次应不低于每半年检查1次,窨井每年清理1次,排水沟每季度清理1次。

(五)供电系统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自管高压配电房绝缘工具配置齐全,定期送检,检验报告存档备查。

2、配电房应有明显警示标志,悬挂操作规程,配备消防器材和防小动物设施完备;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3、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日专人巡查配电房,对设备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

4、限电、停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提前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5、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等进行综合检修。

6、物业服务企业对路灯、楼梯灯、草坪(庭院)灯等公共照明维护保养,应不低于每半月检查1次。发现损坏,2个工作日修复。

(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安防设施设备24小时运转正常,画面完整、清晰,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2、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安防各分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不低于下列要求:

1)各分系统功能性检查:每周1次;

2)各分项系统电源与接线清洁检查:每月1次;

3)电脑主机清洁、磁盘碎片整理、时钟调整,摄像云台润滑,解码器防雨罩除尘、接线检查:每季度1次;

4)电源接线绝缘、接地检查:每年1次。

3、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摄像机、画面分割器、录入设备、监视器、矩阵工作正常。

4、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巡更器具工作正常。

5、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红外探头安装牢固,线路无损,周界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6、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对讲系统基站线路无损,天线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七)防雷设施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半年检查1次防雷设施的完好状况。

2、物业服务企业在雨季或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应对防雷设施进行专项检查维护。

3、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对防雷设施出现的锈蚀、变形、断裂等情况进行处理。

(八)道路设施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保持标识规范、明显、清晰。

2、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维修保养道路交通标志、路牙、路面、窨井盖、排水篦子,保持其完好。

(九)其他设施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使用须知、劝谕告示、警示牌。

2、物业服务企业应对雕塑、室外健身器材、休闲椅等每周检查1次。

3、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围墙、凉亭、景观小品、儿童乐园、地下车库(人防工程)、非机动车车棚等设施进行检查。检查频次应不低于每季度2次。

六、公共秩序管理

(一)一般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公共秩序维护制度。

2、秩序维护人员应掌握公共秩序维护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劝告或制止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各项记录完整。

3、监控室收到火警、警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立即

赶到现场处理。

4、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留存监控录入资料备查。

(二)安全防范管理

1、住宅区内施工活动等应设定封闭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2、秩序维护人员应劝阻拾荒者、小商贩等进入封闭的住宅区内,对装饰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大宗物品出门实行登记管理。

4、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特点,设定合理巡逻路线,巡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5、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出入口配有专职秩序维护人员值守。出入口值守应符合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6、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巡逻不低于每天6次。

(三)消防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定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2、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消防管理、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3、秩序维护人员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劝阻;发现火灾隐患时,应立即进行排除;不能纠正和排除时,应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并做好记录。

4、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设置路障和停放车辆。

5、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成立志愿消防队,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月组织1次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四)车辆管理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使用。

2、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3、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规范车位标识。

4、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外来和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凭证(卡)出入。

5、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私自改建、分隔、拆除车场(车库)。

6、物业服务区域内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七、环境卫生管理

(一)一般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公共区域卫生清洁责任制。

3、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专人对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日抽查不少于1次。一个月内应检查到所有单元楼层,并完整记录检查情况。

4、物业服务企业应配置可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标识,按单元设置垃圾桶,合理设置果皮箱。

5、保洁人员开展清洗保养地砖、墙面等作业时,应放置“正在保洁”、“小心地滑”等警示标识。

6、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雨雪后及时组织排除积水,清扫路面积雪,铲除积冰。

7、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环境卫生器具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二)服务等级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楼门厅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日清扫、每周清拖1次地面;每周擦拭1次信报箱;每月擦拭1次门厅玻璃、墙面。

2、物业服务企业对楼道、楼梯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2日清扫、每月清拖1次楼道、楼梯;每半月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箱)、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每半年除尘、擦拭1次门窗玻璃和灯具。

3、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2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清拖1次轿厢地面。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每月护理1次;每季度养护1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

4、物业服务企业对楼外道路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日清扫1次,目视基本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5、物业服务企业对休闲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周清洁1次;设施保持基本干净。

6、物业服务企业对天台屋面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年春、秋季节各清理1次。

7、物业服务企业对车库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日巡视保洁1次,每月全面清扫1次地面。每月清洁1次车库内公共设施设备,每季度清理1次排水沟。

8、物业服务企业对绿地进行保洁,应不低于每2日巡视保洁1次,目视无垃圾杂物。

9、物业服务企业对水景进行保洁,应不低于喷水池每周打捞1次杂物;人工湖每半月打捞1次杂物。

10、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宜分类收集;

2)垃圾收容容器应及时清倒,垃圾不外露;

3)每日至少清运1次生活垃圾,不乱堆乱倒;

4)配备专用垃圾清运车清运的,封闭运输,垃圾不外露、不遗洒;

5)应指定位置堆放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定时清运。

11、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保洁,应不低于垃圾收集容器夏季每周清洗1次;其它季节每月清洗1次、每周清洁外表面1次。

12、物业服务企业对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定蟑螂、蚊、蝇、鼠消杀计划。实施消杀计划前,应事先进行公告,采取预防措施。

2)做好白蚁防治知识宣传,发动业主(物业使用人)共同参与防治,发现蚁害应及时报告白蚁防治单位进行防治处理。

八、绿化与园林小品

(一)一般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绿化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园林设施管理档案。

2、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爱护花草的劝谕告示、水景安全警示标志。

3、物业服务企业应对主要花木进行挂牌宣传,建立专项养护措施。

4、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易受冻害的树木采取防寒措施,枝叶积雪时及时清除,对有倒伏危险的树木采取支撑保护措施。

5、物业服务企业对园林设施应定期检查、养护,保持其状态完好。

(二)服务等级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对绿化进行养护,应不低于下列要求:各类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乔、灌木保存率85%以上,栽(补)植成活率85%以上;木本花卉无残缺;草坪覆盖率85%以上,生长季节无成片枯黄,无明显杂草。

2、物业服务企业对灌木、乔木进行修剪,应不低于适时修剪;草坪、绿篱、造型植物每年普修2遍以上;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丛、草高度适度。

3、物业服务企业对绿化进行灌溉、施肥,应不低于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年普施基肥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1遍;保持有效供水,草坪正常生长,排水通畅。

4、物业服务企业对绿化进行补植补种,应符合树木缺株,草地空秃地段补植补种。

5、物业服务企业对树干涂白应符合每年秋末冬初的雨季后对乔木树干涂白1次,涂白高度应符合规定。

6、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病虫害防治应符合无较大病虫害;平均病虫害株数不超过20%;禁用高毒或强刺激性的农药;喷洒药物前应有告示。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物业服务礼仪

物业服务礼仪 服务礼仪培训是企业内部管理培训中主要培训项目之一。物业服务礼仪主要是礼貌的外在表现是通过仪表、仪容、仪态以及语言和动作来体现的。讲究礼貌、礼节不仅有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属于服务业、第三产业,为人服务是其生产活动的主要形式。 礼貌是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交往中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体现了时代的风尚与人们的道德品质,体现了人们的文化层次和文明程度。礼貌的外在表现是通过仪表、仪容、仪态以及语言和动作来体现的。讲究礼貌、礼节不仅有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行业属于服务业、第三产业,为人服务是其生产活动的主要形式。因此在与人打交道、为客户搞好服务中,讲究礼貌、礼节,对于搞好物业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物业服务中的礼仪接待服务工作的宗旨是“宾客至上、服务第一”,就是要在管理和服务中讲究礼貌、礼节、使业主、用户满意,给业主、用户留下美好印象,做到礼貌服务、微笑服务、周到服务。 物业服务礼仪接待服务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礼节、讲究原则。物业管理礼仪接待要讲究礼貌,要克服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思想, 要认识到尊重客户就是尊重自己,所以要在接待中既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礼貌。 2、一视同仁、举止得当。物业管理礼仪接待的对象都必须热情的对待,不能看客施礼,更 不能以貌取人,必须以优质接待服务来取得业主或用户对你工作的信任,使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3、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物业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业主或用户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甚 至是事例要求,应耐心地加以解释,宽容待人。 服务礼仪基本礼节 礼仪接待服务工作中最基本的礼节有两大类:一类是体现在语言上的礼节,如称呼礼节、问候礼节、应答礼节;另一类是体现在行为举止上的礼节,如迎送礼节、操作礼节和次序礼节。(一)称呼礼节 称呼礼节是指服务接待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来宾交谈或沟通信息时应恰当使用的称呼。 1、最为普通的称呼是“先生”、“太太”和“小姐”。当我们得悉客户的姓名之后,可与其 姓氏搭配使用,以表示对他们的熟悉和重视。 2、遇到有职位或职称的先生、可在“先生”一词前冠以职位或职称,如“总裁先生”、“教 授先生”等。 注:在服务接待工作中,要切忌使用“喂”来称呼宾客。即使宾客距离较远,也不能这样高声呼喊,而应主动上前去恭敬称呼。 (二)问候礼节 问候礼节是指服务接待人员日常工作中根据时间、场合和对象,用不同的礼貌语言向宾客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关心。 1、与宾客初次相见时应主动说“您好,我能帮您做些什么?” 2、在向宾客道别或给宾客送行时,我们也应注意问候礼节,可以说“再见、您请、慢走” 等。 3、宾客若患病或感觉不舒服,则需要表示关心,可以说“请多保重”,“是否要我去请医生 来”等。 (三)应答礼节 应答礼节是指服务接待中的回答宾客问话时的礼节。 1、应答宾客的询问时要站立说话,要思想集中的去聆听,不能侧身目视它处、心不在焉;

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ICS03.080.99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 XXXX.1—XXXX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 Property services specification part 1: residential property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4年1月15日)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4.1 服务机构 (2) 4.2 服务人员 (2) 4.3 档案 (2) 4.4 消防管理 (3) 4.5 突发事件防范 (3) 4.6 房屋管理 (3) 4.7 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4) 4.8 公共区域管理 (5) 4.9 动物管理 (5) 5 物业服务分级 (5) 6 一级物业服务 (5) 6.1 综合管理服务 (5) 6.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 6.3 保洁服务 (7) 6.4 绿化服务 (7) 7 二级物业服务 (8) 7.1 综合管理服务 (8) 7.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8) 7.3 保洁服务 (9) 7.4 绿化服务 (10) 8 三级物业服务 (10) 8.1 综合管理服务 (10) 8.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0) 8.3 保洁服务 (11) 8.4 绿化服务 (11) 9 监督与投诉 (12) 9.1 信息收集 (12) 9.2 投诉处理 (12) 参考文献 (13)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物业管理行业是为公众服务的一个特殊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中,消费者们也会选择品牌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享受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服务的品牌是企业竞争实力的象征。而要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具有实力的、品牌好的物业管理公司,就必须制定一套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来约束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公司的运作。下面,极致小编就整理了一套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供物业管理公司参考。 一.服务宗旨 住户至上精细服务专业品质追求卓越 二.住户满意度要求 每年一次征询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三.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四.规章制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五.住户服务要求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六.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要求 1.敬业爱岗。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遵守纪律。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6.团结合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服务意识要求 1.文明礼貌。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主动热情。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求,努力为用户排忧解难。 3.耐心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人微,有求必应,尽善尽美。 (三)仪容仪表要求 1.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农扣,紧柬领带。 4.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异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 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 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4 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4.2.1 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2 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3 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4 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 (一)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急修半小时、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最新物业服务礼仪试题

物业服务礼仪试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10小题,共10分): 1、基本站姿:两脚跟相靠,脚尖展开度,身体重心主要支撑于脚掌、脚弓之上。(C) A、35~50度 B、45~55度 C、45度 D、50~60度 2、物业服务企业的产品是(B) A、房屋 B、服务 C、安保 3、下列是关于递送物品时应该注意的事项,你认为正确的一项是(C) A、将尖头部分朝向自己,单手递上 B、将尖头部分朝向他人,双手递上 C、将尖头部分朝向自己,双手递上 D、将尖头部分朝向他人,单手递上 4、低处拾物或取放低处物品时,你认为下列哪一项不正确(D) A、走近物品 B、单腿下蹲 C、使用蹲姿 D、弯腰翘臂 5、不属于优质的服务要求是(D) A、笑脸相迎和礼貌的问侯 B、干净利索的工作作风 C、整洁端庄的仪容仪表 D、高贵华丽的用语

6、礼仪的基本原则是(A) A、尊重为本 B、规范为本 C、友善为本 D、招待为本 7、本次课程讲述的内容主要是(D ) A、商务礼仪 B、政务礼仪 C、社交礼仪 D、服务礼仪 8、在职场会面交谈中,注视时间正确的为(B) A、为表示尊重,需全程注视 B、整个交往交谈过程的2/3 C、不能对方看对方 9、为表示尊重和礼貌,远距离跟客户或同事、上级打招呼时应该(C) A、距离太远,对视时不用打招呼 B、可以向对方招手 C、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所以微微点头微笑致意以示礼貌和问候 D、大声问好、高声叫喊或招呼,音量足够听见即可 10、正确的道别手势为(C) A、手举过头顶挥手道别 B、双手挥动道别 C、右手举到齐胸高位置,手臂平推伸直或微弯挥手道别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10小题,共20分): 1、保洁在工作过程中(如扫地)遇到客户或同事、领导经过,应该(A B D ) A、停止手中工作并靠右站立 B、点头、微笑 C、鞠躬 D、问好 2、男士职场站姿中(AB C D ) A、双脚并拢 B、也可双脚分开与肩同宽 C、手握腹前 D、也可两手轻握放于后腰处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2011-12-17 17:34:00 来源:大众网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住宅物业; ——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第3部分:高校物业; ——第4部分:医院物业;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第6部分:商场物业; ——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住宅物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分级、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和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居住建筑类中住宅(含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物业服务 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已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可对各服务等级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删减。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 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DBJ14-070-2010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业服务企业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3.2 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

3.3 物业使用人 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3.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5 急修 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 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4.2 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 岗; ——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4.3 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物业服务方案; ——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4.4 财务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4.5 档案

物业服务规范

物业服务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服务的天都城项目。 第二条总则 第三条组织要求 一、物业公司所服务的项目应有健全的物业服务规程和人员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等各种措施和规定; 二、物业公司相关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操作上岗证; 第四条财务管理 一、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实行明码标价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小区明显场所或收费地点公示,每年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公布收支帐目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五条服务质量管理 一、各项目应设立专门服务组织机构,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二、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服务情况的实施,纠正服务行为; 三、每年对服务质量检查不少于4次,并将检查结果在服务区域公示。

综合服务 第七条客户接待 一、物业服务人员应着物业公司统一的着装,和佩戴的企业标志; 二、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应服务主动,用语礼貌,仪表端庄,行为规范; 三、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公布服务接待电话和制度;在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咨询、投诉时,记录要清晰,并能及时处理。 第八条值班制度 一、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每天24小时(或12-8小时)接待值班制度,值班事项应有记录; 二、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业主来电应100%给予答复; 三、应有完善的值班工作程序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九条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 服务中心建立计算机服务信息平台,对物业建筑资料、业主信息、维修资料、停车服务、便民服务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重要档案(工程图纸、设施设备安装图纸及使用说明书)和业主信息的建立和交接按档案标准验收和管理,并达到相关要求。 第十条与业主委员会工作配合 一、建立与业主委员会议事制度,定期与业主委员会相互沟通物业服务情况,在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下,每年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 二、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首次选举、换届选举及其它需要协助的工作; 三、依法与业主委员会保持平等、公正的沟通方式,及时解决服务区域内存在的各类问题,有意见分歧,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文化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实施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公共部位日常维护

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

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 吴怀玉 一、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人们对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必须提供规范化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业主的服务需求。 服务规范化不同于规范化服务,规范化服务强调服务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化强调服务全过程的流程标准,就是客户能够非常清晰的知道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购买方式、售后保障等信息,让客户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服务规范化管理是从客户角度,致力于客户的良好购买体验出发,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目前的物业服务,侧重于对具体服务的管理,制定了许许多多的制度、规范、标准等等,却往往忽略客户的感受。比如,客户报修,找谁?怎么联系?费用如何收取?如何修?时间多长?等等,这些问题客户清楚吗?明白吗? 服务规范化管理就是从客户角度出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定制有良好消费体验的服务流程,规范各项服务。 二、服务公示 顾客购买服务,首先要知道你提供什么服务,要了解你提供的服务内容,要知道服务的价格。所以,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必要告知客户。 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包括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设施设备维修与养护、绿化养护、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等基本服务内容以及特约服务、经营性服务等服务内容。 服务公示的形式有公示栏、服务手册、网站等等。 如果我们把物业服务看做是物业公司的服务产品,服务公示就是一种产品营销的手段。产品是指能够提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 有形的物品,看得见摸得着,大家对其“产品”的概念较强,而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等,人们似乎很难把它与“产品”联系在一起。对于服务来说,它也是某种“产品”,

万科物业管理单位服务规范标准

万科物业服务标准 1.目的 建立万科物业统一的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各物业公司。 3. 职责 集团物业管理部负责本文件的编写、修改、发布。 各地物业公司负责本文件的具体实施,并可提出动议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4.方法和过程控制 万科物业管理标准包括四部分:《万科物业管理标准管理服务类》(VKWG08-18-1)、《万科物业管理标准环境管理类》(VKWG08-18-2)、《万科物业管理标准设备物资类》(VKWG08-18-3)、《万科物业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类》(VKWG08-18-4)。本标准是其系列标准的一部分。 万科物业管理标准管理服务类 1.组织规范 1.1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部门间职责接口清晰、工作流程通畅。 1.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服务提供、人力资源、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制订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其具体的落实和考核办法。 1.3公司所有员工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和职责,并有效履行。 1.4物业管理项目实行综合一体化管理。 1.5公司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或五年战略规划,制订一定时期内的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并进行有效的宣传,使全员熟知。 1.6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满足质量方针要求,整个组织活动满足体系要求。1.7质量方针和目标形成文件,由最高管理者批准。 1.8公司至少每年按计划进行一次管理评审活动,并确保管理评审输入完整,输出有效,记录完整,评审措施获得落实。

1.9公司在不同的层次和职能之间进行有效、充分的沟通,并有明确的沟通形式,如自上而下的例会;自下而上的报告、申诉等等;横向沟通流程顺畅等。 2. 文件资料记录管理 2.1明确文件管理的岗位职责,所有文件、记录标识清晰,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方便检索,能保证在三分钟内取阅。 2.2文件资料记录保持完整、清晰、无缺失、无破损。 2.3相关部门或岗位对于所保存的质量体系文件或重要资料应设置文件清单,以方便查阅,并避免文件丢失。 2.4对与本企业经营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进行收集,并确保完整、有效。 2.5客户档案、工程档案、物业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2.6保持文件的现实有效性,作废文件有适当标识。 2.7涉及到公司机密的文件应确保安全,设置借阅权限,借阅手续完备;文件管理人员变动有重要文件交接记录。 2.8为安全起见,存储于电脑中的公司内部及公司与外部单位间的来往审批文件、与业主相关的资料、行政管理制度等重要电脑文件有备份。 2.9文件柜内文件摆放整齐,所有文件夹设有明确标识。柜内无尘、无潮、无虫,室内环境适宜储存。 2.10文件、资料的编制或收集、发布、更改、作废、保管等符合文件管理要求。 2.11接管新建物业,在物业正式接管前,与发展商(或物业所有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业委会续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12接管原有物业,在物业正式接管前,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所有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1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内容、时间和签约应具有有效性。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物业保洁服务礼仪常识

物业保洁服务礼仪常识 物业保洁人员作为小区卫生的保卫者,工作内容不光是美化小区生活,更要注意自己的素质。比如个人仪表,仪态,礼貌用语,服务内容等这些都要很好的把握,也就是说物业保洁服务礼仪是必须要学习的。也就是说服务质量的好坏,由服务礼仪体现。 礼仪的原则 1. 遵守的原则:在交际中必须自觉/自愿遵守礼仪,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论职位大小,身份高低,财富多寡。 2. 自律的原则: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检点。 3. 敬人的原则:与交往的对象要互谦互让,互尊互敬,友好相待,和睦共处,重视、尊敬友好放在第一位。 4. 宽容的原则: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宽以待人,多容忍他人,多体谅他人,多理解他人,而不要求全责备,斤斤计较,过分苛求。 5. 平等的原则:在具体运用礼仪时允许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但核心点是-一视同仁,给予同等程度的礼遇。 6. 从俗的原则:由于国籍,民族,文化背景的还不同,存在着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的局面,不要自高自大,妄我独尊,必须坚持入乡随俗,与绝大多数人的习惯,做法

保持一致,切勿目中无人。 7. 真诚的原则:务必待人以诚,诚心诚意,诚实无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能在具体操作时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弄虚作假,投机取巧。 8. 适度的原则:是要求应用礼仪时,为了保证取得成效,必须注意技巧,合作规范,特别注意把握分寸,认真得体。 物业保洁服务内容 作为一名保洁人员,不能只懂得打扫卫生,还要明白自己具体的工作任务。如果工作的糊里糊涂,你很快就会厌烦你的工作。一般物业公司要求保洁人员要做的有: 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果皮箱或垃圾桶,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保持垃圾设施清洁、无异味;垃圾袋装化。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公共区域设专人保洁,每天清扫2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每周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水井、化粪井、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 第一节天津市一级物业管理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 共用部位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第二节朝华园、朝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部门主管人员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持证率10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值班经理和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

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

物业服务要求及标准要求 为保障分行办公楼的正常运行,分行的物业管理需求包括保洁、办公楼日常维修、设备的维修、安保、楼内绿植的养护、会议接待等各项内容,保洁上要求做到楼内环境整洁,一尘不染;维护上做到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出现故障及时修复;安保管理有序,无安全事故及隐患的存在和发生;会议接待要高标准、高要求的完成,不出现音视频及服务方面的意外情况。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保洁 1、服务内容:办公楼内楼梯、大厅、走廊、楼顶平台、电梯间、卫生间、楼宇外墙等,停车场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厨房排污管井化粪池清掏等。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具体区域标准: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

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2)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 (4)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镜面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无明显异味,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 (5)停车场绿地地面干净,无杂物;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摆放整齐;绿地内无杂物 (6)开水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及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7)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

物业服务标准(一至三级)

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 历的三级物 业管理企业。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标准 (2) (3)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 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 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 问卷调 查等,保证每年与 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 95%。 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 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 管理档案等)。 (9)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1)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 )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 墙面定期粉 刷。夕卜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 设置, 整齐有序。 (3)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 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物业综合服务管理规范

物业综合服务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综合服务管理的工作制度、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具配备、固定资产配备以及内务管理规范等要求。 2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综合服务活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综合服务管理 指除房屋建筑主体管理和房屋设备、设施管理之外的各项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综合服务中的接待管理、投诉管理、综合信息与档案资料管理以及会务服务管理。 3.2 接待 指客户服务人员对客户来访、投诉、建议过程中的作业程序和礼仪规范。 3.3 投诉 指因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说引起业主的意见。 会务服务 指物业服务组织在物业服务范围内利用物业本身硬件资源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保证会议顺利有序开展的配套服务。 4 综合服务 4.1 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综合服务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对综合服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综合服务工作内容和目标。 4.2 工作制度 4.2.1 综合服务工作职责 4.2.1.1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接待、值守、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管理、业主投诉处理、以及其他综合服务。

4.2.1.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1.3 提供优质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4.2.1.4 建立和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泄露客户的信息和资料。 4.2.2 接待来访、投诉制度 4.2.2.1 物业服务人员在遇到客户来访、投诉时,应给予热情接待,面带微笑,主动询问。 4.2.2.2 对客户来访、投诉中涉及的事项,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于当日进行核查,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给部门负责人,由其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4.2.2.3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和管理处负责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2.2.4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业主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4.2.3 安全保密制度 4.2.3.1 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客户的任何资料。 4.2.3.2 严格遵守企业纪律,(防火、防毒、防泄漏、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4.2.3.3 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档案室,凡外部人员因公进入监控室、档案室,须经上级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4.2.3.4 严禁在办公区域使用明火,因工作确需动用明火,应由企业保卫部门同意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方可动用。 4.2.3.5 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明火隐患,文件控制执行)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3.6 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办公桌内放钱物及贵重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4.2.3.7 办公区域严禁使用自购的电热设备煮饭、热水。 4.2.4 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4.2.4.1 发现重大差错、事故、严重违反纪律问题。 4.2.4.2 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2.4.3 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解决的问题。 4.2.4.4 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应向上级汇报。 4.2.4.5 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指示要详细记载,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建议,当上级坚持原意应先执行,然后按组织原则向上反映。 4.2.5 会议制度 4.2. 5.1 部门会议每月定时召开,会议内容通报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质检检查情况奖优罚劣。由各岗位汇报当月工作,并指出工作中现存在的问题。业务培训及疑难问题解答。通报下月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 4.2. 5.2 管理层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各部门负责人就服务、安全、作风、培训、考勤等本周工作内容,通报业务处理情况,并针对特殊疑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案例分析,并总结出统一的答复口径,传达至每位工作人员。 4.2. 5.3 正常工作日期间,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人员需准时参加部门早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安排每日岗位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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