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7]02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0

【实施日期】2007.04.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津政发[2007]0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是资源性缺水城市,地下水是我市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

多年来,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1983年引滦入津工程建成通水后,我市市区及周边地区以引滦水替代了地下水,同时对地下水实行控采限采,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是,由于我市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以及开采布局等原因,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然突出,中南部地区深层地下水超采严重,武清区河北

屯,宝坻区新开口、口东、八门城一线以南地区,形成了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的超采区。地下水的长期超采加速了地面沉降,并造成咸水底板下移等环境地质问题。因此,控制和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遏制超采区扩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199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划定我市平原区深层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区域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区域范围和控制目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加强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维护良好地下水生态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__》(**政发〔xx〕2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__》(**市水资发〔xx〕97号)精神,结合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特别是在应对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地下水作为地表水的补充,由于水量稳定、水质良好,在保证区域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是典型的干旱缺水自流灌溉农业县。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需水日益增加,地下水开发利用量逐年增大,目前全县共有规模以上机电井587眼,其中灌溉井481眼,生活井61眼,工业井26眼,生态井19眼。xx年地下水开发利用量4541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3710万立方米,占地下水用水总量的81.7%,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分别为290万立方米、322万立方米、219万立方米,分别占地下用水总量的6.38%、7.09%、4.82%。由于地下水资源的逐年开发利用,县内已出现地下水超采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__》(**政发〔xx〕2号)文件,确定我县有一个一般超采区,超采范围为东经**至**,北纬**至**,主要集

中在**镇、工业园区、**镇部分区域,超采面积221平方公里,超采水量144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超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等生态问题随之加剧,已危及区域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因此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__。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以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控采限量、高效节水、调整种植结构、退减灌溉面积等措施,全面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有效恢复超采区水位,切实落实水位和水量双目标控制,维持良好地下水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2.坚持科学规划、全面节约、重点保护,可持续高效发展。以农业用水为重点,全面节约用水,充分挖掘农业灌溉的节水潜力,综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 长效管理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2〕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我市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旧楼区提升改造)成果,依法建立和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参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 对列入市人民政府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综合提升改造后符合接管标准的小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管理。 二、管理模式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以建立和完善提升改造后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在总结原有旧楼区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社会化服务与社区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和小区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旧楼区管理服务模式。主要管理模式如下: (一)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的模式。 (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 (三)居委会牵头组织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模式。 三、职责分工 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旧楼区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社区环境,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旧楼区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旧楼区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旧楼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并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旧楼区提升改造后管理模式的确定;落实区财政日常补贴资金等具体政策和扶持措施;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相关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及经费来源;协调处理旧楼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管理服务情况列入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单位做好日常服务,并履行下列职责: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管理服务单位,负责旧楼区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推动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2.组织产权单位、业主和使用人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并指导管理委员会与管理服务单位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在保证门岗值勤、巡视管理、楼内外清扫保洁、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未成立管理委员会的,可由居民委员会代行管理委员会职责。 3.督促管理服务单位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协调区市容园林、综合执法、市政道路和房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4.协调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与旧楼区管理的关系。 5.及时组织召开旧楼区管理联席会议,旧楼区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房管、市容园林、建设、综合执法、公安、市政道路、民政、路灯管理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大同市南郊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山西水利 2010 年1月 大同市南郊区是大同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 之一,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开采井群在平面位置和空间层位上的高度集中,致使全区地下水大面积超量开采,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形成以城市水源地为中心的大面积地下水降落漏斗,产生了地面沉降、水质恶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因此,超采区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1地下水超采区范围 山西省政府《关于同意大同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的批复》确定:超采区面积394km 2,严重超采区面积289km 2。超采区范围北起孤山,南到郊城、落里湾、南湾一线,西近边山,东至扬窑西、泉寺头东及东坟、石 家寨、 塔儿村东一带。包括城北水源地、城南水源地、城西水源地、口泉水源地。2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 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主要有人工回灌方案、替代水源方案、节水方案、产业调整方案、自然恢复方案等五种。考虑到大同地区水文地质状况和超采区地下水开采现状,采用多方案综合调控措施。2.1引洪淤灌 引洪淤灌是增加地下水补给、控制地下水超采的有效措施之一。大同市地下水超采区主要集中在御河、十里河、口泉河沿岸,引洪灌溉对地下水的补给具有一定效果。御河有御河灌区,十里河有十里河灌区,建议加大引洪灌溉力度,以适度增加地下水的补给。2.2替代水源 2.2.1中水替代水源 截至2006年底,已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2座。 东郊污水处理厂始建于1973年,初设设计处理 能力3万m 3/d 。2005年扩建后,处理能力上升到6万m 3/d 。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系统包括2套水处理系统,即御河蓄水工程补充水处理系统和工业回用处理系统。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有: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 )供水量2.05万m 3/d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 )供水量0.52万m 3/d 。西郊污水处理厂于1998年9月开始筹划,1999年8月正式动工,2001年8月竣工验收。该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总投资8251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 5万t 。中水回用工程于2004年7月投入试运行, 目前,由山西新能源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与运营。进水量按枯水季节4.33万m 3/d 计算,可利用量 3.46万m 3/d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有:山西晋能大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扩建工程)供 水量0.7万m 3/d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 )供水量0.76万m 3/d 。 规划污水处理厂有赵家小村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赵家小村污水处理厂设计前期再生水出水量 3万m 3/d , 经专家论证:塔山(2×600MW )坑口电厂及赵家小村综合利用2.28万m 3/d ;山西国投云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用水0.5万m 3/d 。 南郊塔山煤矿(含选煤厂)技改项目用水739.6m 3/d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主要供开发区当地使用。综上所述,由于量和质的限制,中水可用于生态用水等方面,缓解地下水供水压力。 大同市南郊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林润仙 (大同市南郊区水务局,山西 大同037001) [摘要]大同市南郊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超采严重,为实现地下水的科学合理开采及可持续利用,制定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据预测,方案实施后可实现地下水止降回升,为科学配置和管理保护水资源做好基础工作。 [关键词]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治理方案;大同南郊[中图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4-7042(2010)01-0043-02 水资源管理·2010年第1期 43

区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管理方案

区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管理方案 为持续加强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维护好地下水生态环境,根据《X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与保护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特别是在应对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地下水作为地表水的补充,具有水量稳定、水质良好、取用方便的特点,在保证区域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X县地处渭北旱腰带地区,干旱缺水明显,是典型的灌溉依赖性农业县。目前,全县范围内规模以上机井有X眼。其中,灌溉井X眼,工业井X眼,乡村生活井X眼。 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大面积的地下水降落 漏斗,引起地面沉降,塌陷使地下水水质恶化,水井枯竭。打井深度不断加大,目前县域内普通地层井深已达X余米,

造成多处机井出水量下降,含沙量增加,机井维修费用增大。同时影响植被生长、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X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与保护方案》划定我县X镇、X镇部分地区为一般超采区,超采区面积X.X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X.X万立方米,超采区边界范围:XX。 该区域内规模以上机井有X眼。其中,灌溉井X眼,工业井X眼,乡村生活井X眼。X年普查资料调查结果显示,超采区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造成X眼井垮塌,X眼报废。X年X—X月,超采区地下水位总体平均下降X.X米;X年X—X月,超采区监测井西茹地下水位下降X.X米,张屯地下水位下降X.X米,西扫地下水位下降X.X米(数据来源于地下水简报)。 地下水位下降使环境地质灾害频发,地下水污染加剧,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粮食和生态安全问题随之加剧;人饮井报废群众吃水困难,危及区域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综上所述,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将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实施地下水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治理目标为基础,落实最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 采区范围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冀政函[2014]6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11 【实施日期】2014.06.1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冀政函〔2014〕6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划定了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超采区范围

超采区范围包括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深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面积66779km2,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91%以上。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33811.5km2,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42101.5km2,重叠面积9134km2。 (一)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 1.石家庄市新乐市、无极县、深泽县、晋州市、藁城市全部,高邑县西部,正定县、栾城县大部,赵县北部,行唐县东南部,鹿泉市、灵寿县、元氏县、赞皇县东部,面积4724.8km2。 2.唐山市古冶区西部、开平区北部、丰润区中部,面积586.4km2。 3.廊坊市广阳区西北部,固安县全部,霸州市西部,永清县中西部,三河市及大厂回族自治县大部,香河县北部,文安县西北部,面积2242.2km2。 4.保定市市区、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容城县、雄县、博野县、安国市、望都县、安新县全部,涞水县、易县、满城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东部,徐水县、清苑县大部,高阳县北部,蠡县南部,面积8739km2。 5.沧州市肃宁县全部,面积525km2。 6.衡水市安平县全部,饶阳县中西部,面积1066km2。 7.邢台市市区、任县、南和县全部,沙河市、邢台县、内丘县、临城县东部,柏乡县西南部,隆尧县大部,平乡县西南部,宁晋县东北部,面积3043.8km2。 8.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曲周县、大名县全部,广平县、魏县、邯郸县大部,永年县、馆陶县、邱县西南部,磁县、鸡泽县东部,临漳县西南部,成安县西部,肥乡县东北部,面积5533.3km2。 9.定州市全部,面积1274km2。 10.辛集市大部,面积951km2。 (二)浅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

地下水开采整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地下水开采整治方案

地下水开采整治方案 近年来,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取用水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许多领域违法开采地下水现象比较严重,造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城区形成了一定范围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很容易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灾害。为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规范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秩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地下水保护意识,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区经济开发区。 三、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的用水户,重点查处以下三类: 1、整治范围内违法取用深层地下水的; 2、整治范围内违法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浴室、饭店、洗车、菜场 第 2 页共 6 页

等经营性活动的; 3、整治范围内建筑物密集地区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水温空调的。 四、整治时间安排 ㈠广泛宣传,组织排查摸底(7月15日-8月31日)。区政府组织新闻单位及相关部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张贴公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地下水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一方面通过公告,动员上述整治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进行申报登记;另一方面组织水利、建设、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深入本辖区、经济开发区饭店、浴室、洗车点以及农贸市场,实地排查用水情况,摸清整治范围内所有的违法用水户的取水情况。调查摸底情况于9月5日前完成,形成阶段小结,书面上报市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全面梳理,分类实施整治(9月1日-10月31日)。区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和排查的基础上,对违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户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地下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区分不同的用水情况,制定对策,依法处理,不断提高地下水管理水平。相关情况于11月1日前形成阶段小结上报市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取用深层地下水的用水户,不具备地表水、自来水等替代水源或地下水超采区内因特殊行业生产确需取用深层地下 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并实施法定幅度内较高限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替代水源的,责令限期实施改水工程,封 第 3 页共 6 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7]02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0 【实施日期】2007.04.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津政发[2007]0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是资源性缺水城市,地下水是我市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 多年来,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1983年引滦入津工程建成通水后,我市市区及周边地区以引滦水替代了地下水,同时对地下水实行控采限采,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是,由于我市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以及开采布局等原因,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然突出,中南部地区深层地下水超采严重,武清区河北

屯,宝坻区新开口、口东、八门城一线以南地区,形成了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的超采区。地下水的长期超采加速了地面沉降,并造成咸水底板下移等环境地质问题。因此,控制和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遏制超采区扩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199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划定我市平原区深层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区域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区域范围和控制目

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天津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9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日前,天津市政府机构改革已全面展开,新调整的工作部门已正式挂牌运行。 这次机构改革主要包括: 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将经济委员会的职责、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科学技术委员会软件产业规划组织协调的职责、长芦盐务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经济委员会、信息化办公室、长芦盐务管理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的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公务员局,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将设在人事局的外国专家局(引进外国智力办公室)改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组建文化广播影视局,挂文物局牌子。将文化局的职责、广播电视电影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文化广播影视局。不再保留文化局、广播电视电影局。 组建水务局,挂引滦工程管理局牌子。将水利局的职责,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有关河道堤岸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水务局。不再保留水利局。 组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共客运交通(含出租汽车)管理和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有关河道堤岸管理以外的职责,交通委员会承担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协调和有关政策法规拟定等职责,整合划入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建设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 组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将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园林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园林管理局。 组建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将交通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建立综合运输体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联合运输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组织协调和港口行政管理等职责,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公共客运交通(含出租汽车)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组建口岸服务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将农业局的职责、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水产局的职责、农业机械局的职责整

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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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15~2025) (征求意见稿) X省水利厅 2017年7月

目录 第1章绪言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2) 1.3编制思路和原则 (4) 第2章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 (6) 2.1气象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 (6) 2.1.1气象水文 (6) 2.1.2水文地质条件 (7) 2.2地下水资源状况 (11) 2.3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13) 2.4地下水超采状况 (17) 2.4.1超采区分布 (17) 2.4.2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定情况 (18) 2.4.3地下水超采量 (18) 2.4.4地下水超采引发的问题及危害 (24) 第3章综合整治总体布局 (26) 3.1治理范围 (26) 3.2治理原则 (26) 3.3治理目标 (26) 3.4实施进度 (27) 第4章综合整治主要任务 (32)

4.1控采压减 (32) 4.1.1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 (32) 4.1.2实行全方位节水压采 (34) 4.2水源置换 (35) 4.2.1加快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 (35) 4.2.2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 (36) 4.2.3实施引黄供水提升工程 (36) 4.2.4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37) 4.3修复补源 (37) 4.3.1积极开展人工回灌补源 (37) 4.3.2加强湿地建设与保护 (38) 4.3.3防治海水入侵 (38) 第5章保障措施 (39) 5.1明确分解任务,落实各方责任 (39) 5.1.1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39) 5.1.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39) 5.1.3严格考核问责 (39) 5.2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40) 5.2.1增加公共财政投入 (40) 5.2.2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40) 5.3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综合整治 (41) 5.3.1深化水价改革 (41) 5.3.2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41) 5.3.3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 (42) 5.4强化监控能力,严格依法监管 (42)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3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7.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津政发〔2017〕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市委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天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决策,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学习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政府全部工作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 通知 豫政〔2015〕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公布如下: 一、禁采区范围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保护等因素,划定全省地下水禁采区范围。 (一)深层承压水禁采区。 1.郑州市。东界至中州大道—东风东路—东风南路—经开区第八大街,南界至南三环,西界至西三环嵩山南路立交桥—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莲花街—科学大道—北三环—江山路—三全路,北界至三全路,面积200平方公里。 2.开封市。东界至劳动路,南界至郑汴路,西界至夷山大街,北界至东京大道,面积33平方公里。 3.商丘市。东界至睢阳大道,南界至北海路,西界至天瑞大道,北界至建设路,面积40平方公里。 4.永城市。东界至文化路,南界至沱滨路,西界至芒砀路,北界至欧亚路,面积6平方公里。 (二)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周边禁采区。 1.高速铁路路基两侧各200米范围。 2.地铁(轻轨)控制保护区范围。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范围。 4.河道堤防和护堤地。 5.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6.重要文物保护区范围。 二、限采区范围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等因素,划定全省深层承压水限采区面积929平方公里。 (一)郑州市。外边界:薛店镇花庄—龙湖镇小洪沟—马寨村—二砂村—沟赵—毛庄—森林公园—祭城—二

郎庙—孟庄镇后宋村,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62平方公里。 (二)商丘市。外边界:东界至郑庄寨—杨大庄,南界至董庄—北店—苏庄,西界至崔曹庄西—秦小庄,北界至王寨—刘楼;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3平方公里。 (三)永城市。外边界:东界至杨小庙—闫瓦房,南界至侯岭村—白庄村—刘楼,西界至双桥村—十八里村,北界至李窑—卢庄—高双庙;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314平方公里。 三、管理措施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对禁采区内已有地下水用户要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取水许可证到期的,无特殊情况不再核发取水许可证,促进地下水用户转换水源。 (二)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对已批准开采地下水的用户,要根据超采程度逐步核减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年度取水指标,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对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无其他替代水源、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严格论证审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控新增取用地下水。 (三)深层承压水原则上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除经严格审批的应急供水、生活及特种需求供水外,其他供水要使用替代水源,强化节约用水,逐步减少深层承压水开采量。 (四)各级政府要制定方案,限期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县级以上政府要统筹配置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和当地水资源,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 (五)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复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1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4 【实施日期】2017.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17〕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为133项。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清单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岗、到人。各区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果清单,逐项进行任务梳理、子项分解,逐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主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项制定组织措施、工作措施、保障措施,逐项订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分节点明确完成标准,

保质保量如期全面完成。 二、强化组织推动和协调协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强有力推动落实,全过程管理。市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推动指导和落实力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推动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深入一线指挥调度和指导推动,及时掌握动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主责部门要敢于负责,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顺畅高效。 三、严格检查督查考核。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抓好示范带动,对反面典型要敢于曝光和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将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采取“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全面检查、随时跟踪督查、年度考核”的方式,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第四季度要组织开展全市大督查大检查,全面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考核问责,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

河南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河南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规定,现将河南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公布如下(豫政〔2015〕1号): 一、禁采区范围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保护等因素,划定全省地下水禁采区范围。 (一)深层承压水禁采区。 1.郑州市。东界至中州大道—东风东路—东风南路—经开区第八大街,南界至南三环,西界至西三环嵩山南路立交桥—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莲花街—科学大道—北三环—江山路—三全路,北界至三全路,面积200平方公里。 2.开封市。东界至劳动路,南界至郑汴路,西界至夷山大街,北界至东京大道,面积33平方公里。 3.商丘市。东界至睢阳大道,南界至北海路,西界至天瑞大道,北界至建设路,面积40平方公里。 4.永城市。东界至文化路,南界至沱滨路,西界至芒砀路,北界至欧亚路,面积6平方公里。 (二)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周边禁采区。 1.高速铁路路基两侧各200米范围。 2.地铁(轻轨)控制保护区范围。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范围。 4.河道堤防和护堤地。 5.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6.重要文物保护区范围。 二、限采区范围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等因素,划定全省深层承压水限采区面积929平方公里。 (一)郑州市。外边界:薛店镇花庄—龙湖镇小洪沟—马寨村—二砂村—沟赵—毛庄—森林公园—祭城—二郎庙—孟庄镇后宋村,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62平方公里。 (二)商丘市。外边界:东界至郑庄寨—杨大庄,南界至董庄—北店—苏庄,西界至崔曹庄西—秦小庄,北界至王寨—刘楼;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3平方公里。 (三)永城市。外边界:东界至杨小庙—闫瓦房,南界至侯岭村—白庄村—刘楼,西界至双桥村—十八里村,北界至李窑—卢庄—高双庙;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314平方公里。 三、管理措施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对禁采区内已有地下水用户要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取水许可证到期的,无特殊情况不再核发取水许可证,促进地下水用户转换水源。 (二)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对已批准开采地下水的用户,要根据超采程度逐步核减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年度取水指标,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对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无其他替代水源、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严格论证审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控新增取用地下水。 (三)深层承压水原则上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除经严格审批的应急供水、生活及特种需求供水外,其他供水要使用替代水源,强化节约用水,逐步减少深层承压水开采量。

咸阳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效果分析与综合治理建议研究

咸阳城区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效果分析 与综合治理建议研究 张朝逢 (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陕西西安710003) [摘 要]陕西省咸阳市城区地下水资源长期超采,致使地下水流向改变,水位下降,形成降落漏斗,研究超采 区地下水调控治理方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此,建立地下水数值模型,并通过需水量预测、供水能力确定等环节最终提出维持现状开采量情景、等量削减开采量情景、按比例削减开采量情景等三个治理方案,分析了各方案下未 来若干水平年地下水水位恢复情况, 结果表明,按比例削减开采量方案效果较好。根据咸阳市实际条件,提出优先利用地表水、提高再生水比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超采区综合治理建议。 [关键词]咸阳地区;地下水超采;数值模拟;超采区调控治理 [中图分类号]P6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184(2019)02-0049-03 [收稿日期]2019-01-04 [作者简介]张朝逢(1980-),男,陕西长安人,工程师,主要从事地下水监测及管理研究工作。 Effect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Suggestions for Groundwater Overexploitation Area in Xianyang City ZHANG Chao -feng (Shaanxi Groundwater Management Monitoring Bureau ,Xi ’an ,Shanxi 710003,China ) Abstract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in the urban area of Xianyang City ,Shaanxi Province have been over -exploited for a long time ,which causes the change of groundwater flow direction ,the decline of water level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falling funnel.It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research the groundwater regulation and control scheme in the over -exploitation area.In view of this ,establish the groundwater numerical model and through the prediction of water demand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water supply capacity ,three control schemes are put forward.They are Maintain current status of mining scenarios ,equal reduction of production scenarios ,and scale reduction of production scenarios.The recovery of groundwater level in sev-eral future years under these schemes is analyzed and it shows that scale reduction of production scenarios is effective.Accord-ing to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Xianyang City ,som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such as giving priority to the utilization of sur-face water ,increasing the proportion of reclaimed water and adjusting the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Key words :Xianyang ;groundwater over -exploitation ;numerical simulation ;regulation and control of groundwater over -exploitation area 1地下水超采问题及咸阳市超采现状 我国地下水资源总量8700亿m 3 ,可开采量2900亿m 3 。从20世纪70年代起,我国开始大规模开采地下水资 源,开采量以每十年增长近一倍的速度上升,在满足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需要的同时,一系列由于地下水超采引起的问题也开始凸显,在北方地下水开采量集中的地区,出现了多个地下水超采区。 地下水超采会引起一系列环境问题。长年超采导致部分地区的含水层几近疏干,大批井吊泵由于抽不上水而报废,严重影响了当地工农业生产;部分沿海地区引发海水入侵,污染地下水,地下水丧失使用功能;长期超采会形成大面积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引起地面沉降,目前在天津、北京、西安等数十个城市地面沉降较为严重;过量开采会引起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及地下水流向改变,水动力条件的改变加大了工 业废水、 生活污水流入地下水的风险,引起水质恶化;同时超采还会对地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使地表植物生长困难, 加剧土地沙化。地下水开采量一直占咸阳占总供水量的80%以上,是咸阳市最主要的供水来源。依据《咸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 划》的计算成果,咸阳市区浅层地下水为6141万m 3 ,承压水 可开采量17156.2万m 3 , 扣除二者之间的重复量2477.9万m 3,咸阳市区地下水可开采总量为20819.3万m 3 ,而2010年水利统计年报资料,咸阳市区总用水量为28299万m 3,其中地下水开采量为23379万m 3,远远超过了可开采 量,存在超采问题。据2015年底公布的《陕西省地下水超采 区划定与保护方案》 中,有咸阳市城郊区一般超采区和沣东一般超采区2处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分别为167.46km 2 和163.26km 2。近年来咸阳地区浅层承压水和潜水位下降明 显,潜水水位1998与1986年年平均水位比较,下降1.11 9.96m ,而开采集中区下降速度更为明显;深层承压水多年 9 42019年3月第41卷第2期地下水Ground water Mar., 2019Vol.41NO.2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酒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取用和管理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下水资源,是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的水资源(含地热水、矿泉水)。第三条地下水资源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下水资源分级管理权限,统一负责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下达取水限量指标、征收水资源费、取水许可监督等工作。第四条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地下水资源负总责的前提下,统筹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用水,建立城市供排水公司和灌区水管单位、乡镇水利站、用水协会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实行与地表水统一水权、统一计划、统一配置、统一计量、统一收取水资源费管理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对无序开采、浪费地下水资源和破坏取水工程设施等行为,有权予以检举和控告。对在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管理地下水资源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组织和个

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资源调查与评价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和协调全市地下水资源勘察和调查评价,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勘察和调查评价。市、县两级分级编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划定地下水限采区、禁采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地下水资源的开采利用规模必须控制在资源最大承载能力限度之内。超载区域必须推行高效节水技术或制定退耕计划,逐步实现与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第八条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采补平衡、以水定规模、以水定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第三章打井许可管理第九条建立严格的打井取水审批制度。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采地下水和新打机井的许可申请初审,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复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条凡需开采地下水、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开采、取用地下水。第十一条打井许可申请审批程序:(一)取水单位或个人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二)农业和农村人畜饮水由取水所在地的村委会(含用水协会)、乡镇水利站、乡镇人民政府、灌区水管单位初核;城镇生活、工业取水由主管部门或供水单位初核; (三)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核结果进行初审并在取水地公示后,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复审; (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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