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

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因

一、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合同书有多种多样,有行业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国际上也有通行的某种行业的标准文本,也有营业者提供的由营业者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大量的还有双方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文本。一般来说,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2.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3.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也可以信件订立,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书信。书信有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以及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

电报、电传、传真也属于书面形式,大量的合同通过这三种形式订立。

二、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英文为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简称EDI)和电子邮件(英文简称为e-mail)。

电子邮件(e-mail),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件与我们平时寄信差不多,一般我们将信件投人邮箱,邮政系统进行分拣、运输、投递,将信件交给收信人。所不同的是,电子邮件的传递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来完成的。它要求发信人与收信人都有计算机终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并登记注册,网络系统为每一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信箱,也就是在计算机的存储空间内划分出区域并确定相应的用户名及口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计算机使用口令开启信箱,进行写作和收发信件。电子信箱系统中传递的信件与传统的信件不同,它是电子信件,其内容可以是文本文件,数据文件以及传真、语音和图像文件等。电子信箱是一种新型的快速、经济的信息交换方式,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可用于个人间、间的通讯,而且还可用于各种活动。

电子数据交换(EDI),又称“电子资料通联”,是一种在、间传输订单、等商业文件进行贸易的电子化手段。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完成各有关部门或者公司、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实现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电子数据交换60年代始于欧洲与美国。早期的EDI只是在两个商业伙伴之间通过计算机直接通信完成,70年代数字通讯技术加快了EDI技术的成熟与应用范围的扩大,出现了跨行业的EDI系统。80年代EDI标准的国际化以使其应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EDI是一种新颖的电子化贸易工具,是计算机、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描述为:“将贸易或者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共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

理或信息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一般的买卖,是由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卖方按照订单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及发货票后开出支票给卖方,卖方到银行兑现。而EDI的

处理过程是:企业收到EDI订单,EDI系统就会自动处理该订单,检查订单是否符合要求;

安排生产;向供应商订购零配件;向运输部门预订集装箱;向海关、商检等部门申请许可证;通知银行并给订货方开出EDI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等,使整个交易过程在最短时间

内准确完成。

1984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始研究电子数据,并着手起草法律草案。

原来搞EDI,后来认为仅搞EDI太狭窄,因通过计算机或其他类似方式签订合同还有电子邮

件和计算机传真等多种形式。199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十八届会议,制定了电

子商业示范法草案,此草案只规定了第一部分“电子商业总则”的内容,征求意见,并继续工作,增加了第二部分“电子商业的特定领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于1996年6月通过了《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并于同年12月发布了该示范法的说

明指南。示范法将以电子方式进行的贸易称作“电子商业”,将各种通过电子方式传达信息的

手段称作“数据电文”,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示范法对电子合同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核心内容是:一、确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第5条“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规定,不得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的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第11条“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

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二、

确定电子合同符合法律对书面、签字、原件的要求。1.法律对“书面”的要求问题。第6条规定,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法律对“书面”的要求。2.法律要求“签字”的问题:第7条规定,如果采用可靠的方法鉴定了某人的身份并表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含的信息,即满足了法律对“签字”的要求。3.法律对“原件”的要求问题。

第8条规定,如果可靠地保证信息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了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即满足了法律对“原件”的要求。三、确定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第9条规定,在任何法律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在任何方面不得以它仅是一项数据电文或者并不是原样为由否定一项数据电

文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对于以数据电文为形式的信息,应给予应有的证据力。在评估一项

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应考虑到生成、储存或者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保持信息

完整性的办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的办法,以及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世界各主要国家都面临传统合同法与电子商务合同的冲突问一题。如英国1968年的《证据法》规定,民诉中第一手传闻可以采证,据此,计算机输出资料也可采纳作为证据。1979年银行

法明文承认用电子形式所保存的数据。美国判例法承认商务记录作为传闻证据的例外,只要

是在进行正常的业务中作成并于业务完成的同时或稍后输入的,此做法已为《统一证据法规则》所采纳。美国《联邦诉讼规则》还规定,此项例外适用于以任何储存方式的数据,当然

包括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英美的判例法也都允许当事人在证明无从取得正本时可以使用抄本

以证明正本的内容。英国的民事诉讼证据法也规定可以采纳计算机输出文件的抄本。1998年

3月,澳大利亚电子商务专家组给司法部长提交了“建立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报告。报告中

就电子商务提出以下立法建议:1.国家应当确认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2.订立合同的技术手段的差异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采用性能有差别的不同

的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一样的。3.电子商务合同主要适用于商事行为,但不宜适用于、、提

单及等。4.关于订立电子商务合同的签字问题,只要能确认签字,任何形式都应当得到承认,不宜只承认数码式签字。5.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适用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6.应

当减少政府在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的管理职能。7.可以参照“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

范法草案”制定澳大利亚的法律。如可以吸收示范法第5条关于数据电文交易法律效力的规定;第6条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只要能够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符合法律要求的规定;第10条关于数据电文留存的规定;第11条关于确认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的规定等。但不宜将示范法第13条关于数据电文归属的规定;第15条关于确认何时收到信息的规定纳

入澳大利亚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理由是上述规定较为复杂,不易操作。还有的专家提出,在电子商务合同立法中还应当解决在订立电子商务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问题以及电子商

务合同付款的安全、保密等问题。

为了解决电子合同的问题,韩国1991年12月颁布了《促进贸易自动化条例》,是对EDI的

应用法规,共7章29条和一个附录。该条例从总体上解决了电子文件作为合法的书面文件、的合法性和计算机记录的证据力等几个问题,条例对EDI应用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作出

限定,并明确规定了。

进入90年代,我国电子商务合同应用逐步开展,电子商务的有关问题也得到有关机构与组织的重视。我国政府对这一领域的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派代表出席国际会议,参加联合国国际

贸易法委员会的会议,并对电子商业示范法的制定发表意见。为实施中国EDI自动化通关系统,海关总署于1992年9月颁布第36号总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

的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电子计算机传送数据的报关单与手工填写的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试点海关还具体订立了EDI通关暂行管理办法,并通过海关与

用户的,具体规定了参加EDI通关的审批办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的裁定方法等。为了约束和规范实施EDI的行为,推动EDI的应用的发展,广东省政府于1996年10月

颁布了《广东省对外贸易实施电子数据交换(EDI)暂行规定》,于1997年1月1日实施。

该规定共24条,对电子报文作为合法的书面形式、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以及有关问题作了规定。第八条规定,协议方依据协议,利用EDI服务中心的EDI网络系统进行信息传递或交换,其

电子报文是合法、有效和可执行的。第九条规定,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

电子报文的内容可以随时查阅的,则此电子报文同合法的书面文件。第十条规定,由协议方

或法律、法规要求文件必须签名,而电子报文附有电子签名时,则此电子报文视同符合协议

方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统一合同立法,电子商务合同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和专家也建议合同法中

应当确认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合同法借鉴了联

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国实践中需要解决而又较

有把握的问题作出规定。本条明确规定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作为合同的形式,并且该

条文的表述也表明并不限于此两种形式。

我国法律中规定需要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种类

《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二十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

书面合同的形式及内容

书面合同的形式及内容 一、书面合同的形式 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如果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函电磋商,就主要交易条件达成协议之后,就要签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以书面形式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约束双 方的法律文件。 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 合同 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 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两种。使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称的语气。 2. 成交确认书 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轻工产品或土特产品, 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成交确认书也可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 两种。无论是合同还是确认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书面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1. 约首 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 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 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 是以我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2. 本文 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 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条1,2,3,4条款之约定义务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不 承担违约责任,拖延的工期顺延。

2013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及参考答案文字版

2013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及参考答案文字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为保证人 B.企业法人得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 C.医院可以作为保证人 D.学校不得作为保证人 2.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其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后,债务人才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其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人不能履行,债权人才可以要 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 3.关于抵押的说法,证券的是()。 A.抵押的财产不转移占有 B.抵押的财产应当为抵押人所有 C.徒弟所有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D.抵押合同应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某施工企业从银行借款1000万元,以房产作抵押。施工企业经营亏损无力还贷,除本金外,施工企业还欠银行利息200万元,违约金200万元。银行经诉讼后抵押房产被拍卖。得款2000万元。 银行诉讼及申请拍卖费用50万元,则拍卖得款的分配应为()。 A.全部归银行所有 B.返还施工企业550万元 C.返还施工企业600万元 D.返还施工企业750万元 5..关于投标保证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投标保证有效期应从投标时算起 B.投标保证有效期应从开标日起算 C.投标保证有效期不得延长 D.投标保证有效期应长于投标有效期 6.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的要求是以要是为原则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在实践中,有些人对合同的订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为想要订立合同就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那事实上,我们在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其实,这也是困惑不少人的一个问题,并且还常常会引发纠纷。那在法律上,签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 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

系的内容。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 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口头形式”的对称。当事人采用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并可作如下分类: (1)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指行为人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后者指行为人除采用普通文字进行外,还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示。如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 (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后者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某种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各国民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均重视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合同法作业涵答案

单选题 第1题(2.0) 分某买卖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条款,但确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A、罚金 B、违约金 C、赔偿金 D、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2题(2.0) 分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A、6 个月 B、1 年 C、2 年 D、3 年 第3题(2.0) 分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第4题(2.0) 分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A、由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B、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5题(2.0) 分甲出售汽车给乙,下列属于甲应当承担的从给付义务是 A、交付汽车 B、转移该车所有权 C、提供必要的条件 D、告知该车已存的危险 第6题(2.0) 分甲欠乙100万元,丙欠甲50万元,甲在其债权到期后,一直不行使对丙的债权,致使其无力清偿对乙的债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直接找到丙,向其要求行使代位权

B、乙有权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向甲偿还50万元 C、乙只能以甲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D、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代位权 第7题(2.0) 分甲汽车销售公司欠乙运输公司运输费15万元,而乙运输公司欠甲汽车销售公司汽车款10万元。现在甲汽车销售公司的欠款已到期,乙运输公司欠款已过诉讼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汽车销售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汽车销售公司抵销必须经乙运输公司同意 C、乙运输公司的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D、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第8题(2.0) 分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 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第9题(2.0) 分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第10题(2.0) 分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解除 C、无效 D、可撤销 第11题(2.0) 分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A、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电子合同怎么签订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45355611.html, 电子合同怎么签订 电子合同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签订的一种合同。随着无纸化的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样不仅节约成本,还方便快捷。也许大家就会问了,电子合同怎么签订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一、保障安全性 据专家介绍,电子合同比传统的纸质合同具有更高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安全性保障主要来自于电子印章技术和数字证书。一方面,电子

合同的内容在盖了电子印章后不可更改,而且电子印章不能分拆出来使用。另一方面,数字证书是一个网上的身份证,它可以确保合同的签订方和合同本身是可信任的。此外,电子合同采用了密码验证和在传输过程加密的办法,以保证其安全性。电子合同如果万一被篡改,还将会提示为无效合同。据了解,电子印章与一份权威机构出具的数字证书结合,还有双重的密码验证,充分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正确身份。在传输中,也将采取加密措施,充分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另外,技术上还可以提供专门的阅读插件,可以独立使用,保证合同不外泄。安全电子印章绝对不只是企业用户的产品,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网上交易,同样也需要。 专业人士说,电子签名过程中要加密、解密,交易双方使用的密匙是随机产生的,由1024位乱码组成,实现破译的概率是零。与传统合同相比,数字认证更具有信息的保密性,数据的完整性等优势。 二、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

定金合同不以书面形式约定有效吗

定金合同不以书面形式约定有效吗 摘要: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那么,不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定金合同有效吗?换言之,此处的“应当”是《合同法》第52条所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吗?这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却又没有明确结论的问题,即何谓“效力性规范”?法院的几则判决似乎倾向于认为定金合同不以书面形式则 无效(见附件),但是小编更倾向于认为不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定金合同并非无效,理由如下: 1、《担保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此处的“变更”应当是指以行为变更定金合同对数额的约定(注:对合同的变更一般是以一个新的有效的合同变更旧的合同),而且这种变更是有效的,即变更后的定金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问题就在这里:不论变更前的定金合同是书面的还是非书面的,变更后的定金合同肯定是非书面的(因为是以行为对原定金合同做的变更),且这种非书面的定金合同是有效的; 2、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先生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

16条的规定,“效力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该类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或者虽未明确规定违反之后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很明显,使非书面形式的定金合同继续存在不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担保法》第90条规定的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的规定不是效力性规范,而是管理型规范,违反该规定不会导致定金合同无效; 3、探究立法本意,《担保法》之所以规定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是为了当事人发生争议时举证的方便,而不是担心非书面形式的定金合同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规定是管理性的规范,违反该规定不会导致定金合同无效; 附: 《担保法》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一十九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子以适当减少。”这体现了合同订立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法》119条规定:“当事人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依据不同的合同划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单务合同 D.从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心须采用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5.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B.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必经的阶段,若只停留在要约阶段,合同根本未成立 C.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定理合同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D.合同成立即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5:CDACB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是()。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于5月1口向乙发出要约,规定乙应在5月5日前回复,乙于5月7日发出承诺信函,甲收到后未予理睬 C.甲乙谈妥合同条款后约定三日内签订合同书,后来甲将合同寄送给乙,乙反悔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D.甲乙未依法订立书面施工合问,但甲按约定支付了备料款,乙随即进场施工

关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关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并通过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文等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当事人不能仅因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就否定其法律效力。 供应商需妥善保管自己的锁即电子盘锁。防止他人拿到电子锁做其他操作。出现任何纠纷及问题由办锁人承担相关责任。 一、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一直以来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与传统的不同而被误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 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是合法的,不应拘泥于合同是纸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

二、下文再将就电子合同中的签名证据等问题进行探讨. 、签名 签名的主要功能是()表明文件的来源;()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包括签字在内的各种传统认证方法,对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技术专家们设计了以电子数据密码表示密匙作为电子签章()再配合认证机机构()发送数字证书对个人持有的私人密匙作认证,实现合同当事人签字的功能.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认证较.实际上目前交易中普遍采用的电子签字和数字签字的技术,不但有认证功能而且更安全可靠,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因而电子签名应被接受为一种有效的签字方式.电子商业示范法也是按功能等同法对待电子合同的签名问题的. 、原件 原件是相对于复制件而言的,其本义应是原始形成的书面文件.因为电子合同的内容是以数字的形式记忆在电脑中,不可能象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直接出示.对于原件的问题,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建议同样采用在解决书面形式问题中采用的功能等同法。原件的功能是:确保当事人能据此宣称权利或提出抗辩,并对交易进行认证,以及成为可能的最佳证据.换言之,原件的功能也就是对信息的认证以维护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民用航空法 第十四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

、单项选择题 1. 《合同法》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子以适当减少。”这体现了合同订立的()。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2. 《合同法》119条规定:“当事人方违约后, 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3. 依据不同的合同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A. 要式合同 B. 实践合同 C. 单务合同 D. 从合同 4. 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 A. 法律上已经确定了定的名称和规则 B. 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心须采用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5. 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B.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必经的阶段,若只停留在要约阶段,合同根本未成立 C.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定理合同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D. 合同成立即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5:CDACB 6.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是()。 A.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 甲于5月1 口向乙发出要约,规定乙应在5月5日前回复,乙于5月7日发出承诺信函,甲收到后未予理睬 C. 甲乙谈妥合同条款后约定三日内签订合同书,后来甲将合同寄送给乙,乙反悔 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

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 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最在意的是签订以后会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第三方在场吗?今天小编要为您解析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并为您提供相关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以上是小编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相关法律问题为您所做的一些简单分析,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45355611.html,/

东财《合同法》在线作业二15秋100分答案 (1)

东财《合同法》在线作业二15秋100分答案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1. 甲、乙两公司之间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原合同的债权、债务都归合并后的公司承受。此种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属于 A. 提存 B. 免除 C. 抵销 D. 混同 正确答案:D 2.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大众理财作业满分答案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正确答案:C 3. 《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8项条款属于( ) A. 提示性的条款 B. 合同的主要条款 C. 合同的必备条款 D. 合同的普通条款 正确答案:A 4.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既无约定又不能补充协议的,应以何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A. 订立合同时货物发运地 B. 订立合同时货物到达地 C. 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发运地 D. 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 正确答案:D 5.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正确答案:A 6. 老张的汽车被撞坏了,老张便将汽车送到修理厂大修。因汽车的车门毁坏严重,修理厂无法修理,便将车门送到某钣金厂进行修理。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修理厂构成违约,因为其未经许可便将修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 修理厂不构成违约,因为其未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 老张可以要求修理厂承担违约责任 D. 老张将汽车交给修理厂时,汽车所有权转移至修理厂 正确答案:B

电子合同协议书格式

电子合同协议书格式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电子商务合同主体受新合同法调整 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电子商务交易对象分类, 电子商务可分为四类:即商业商业(BtoB),商业消费者(BtoC),商业政府机构(BtoG),消费者政府机构(CtoG).其中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 子商务是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商业机构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 例如政府机构可将采购办公用品清单在因特 网上发布,企业以电子化方式回应,经过选择确定供方,与之达成电子合同.再如:政府机构可实施电子政府计划,利用因特网为企业提供纳税、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出口配额招标、进出口许可证申领等服务.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是在个人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例如对个人社会福利基金 的发放以及个人纳税交费等. 上述电子商务活动无论属于哪一类,其实质都是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都是合同契约关系.因此,这些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都必然要受到新合同法的调整. 2、电子合同形式受新合同法调整

新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表明了电子合同必然属于新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当事人实施的是无纸化贸易,通过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网上谈判,将磋商结果做成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签订贸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标的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交易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违约责任、服务、索赔等合同条款后,双方用EDI签约或用数字签字签约,形成电子合同,传递订单、提单、保险单等,这些电子单证被记录和保存在磁性介质中,储存于计算机的存储设备内,采用的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此为国内外电子商务市场通行的做法. 我国新合同法立法之时已充分注意到这一点,因此特别规定了书面合同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赋予了电子合同合法的法律地位,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3、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 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提示】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提示】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合同形式有哪些主要形式

合同形式有哪些主要形式 核心内容:合同形式有哪些主要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批准形式、鉴定形式和登记形式。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通过各种形式来表现合同内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口头形式的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口头形式”的对称。当事人采用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并可作如下分类: (1)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指行为人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后者指行为人除采用普通文字进行外,还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示。如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 (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真题(文字版)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真题(文字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为保证人 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 C.医院可以作为保证人 D.学校不得作为保证人 2.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后,债权人才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权人才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抵押的财产不转移占有 B.抵押的财产应当为抵押人所有 C.土地所有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D.抵押合同应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某施工企业从银行借款1000万元,以房产作抵押。施工企业经营亏损无力还贷,除本金外,施工企业还欠银行利息200万元,违约金200万元。银行经诉讼后抵押房产被拍卖,得款2000万元。银行诉讼及申请拍卖费用50万元,则拍卖得款的分配应为()。 A.全部归银行所有 B.返还施工企业550万元 C.返还施工企业600万元 D.返还施工企业750万元 5.关于投标保证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投标保证有效期应从投标时起算 B.投标保证有效期应从开标日起算 C.投标保证有效期不得延长 D.投标保证有效期应长于投标有效期 6.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的要求是以要式为原则 B.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通过传真方式订立 D.电子邮件不是合同的书面形式 7.关于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

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因 一、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合同书有多种多样,有行业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国际上也有通行的某种行业的标准文本,也有营业者提供的由营业者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大量的还有双方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文本。一般来说,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2.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3.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也可以信件订立,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书信。书信有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以及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 电报、电传、传真也属于书面形式,大量的合同通过这三种形式订立。 二、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英文为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简称EDI)和电子邮件(英文简称为e-mail)。 电子邮件(e-mail),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件与我们平时寄信差不多,一般我们将信件投人邮箱,邮政系统进行分拣、运输、投递,将信件交给收信人。所不同的是,电子邮件的传递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来完成的。它要求发信人与收信人都有计算机终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并登记注册,网络系统为每一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信箱,也就是在计算机的存储空间内划分出区域并确定相应的用户名及口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计算机使用口令开启信箱,进行写作和收发信件。电子信箱系统中传递的信件与传统的信件不同,它是电子信件,其内容可以是文本文件,数据文件以及传真、语音和图像文件等。电子信箱是一种新型的快速、经济的信息交换方式,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可用于个人间、间的通讯,而且还可用于各种活动。 电子数据交换(EDI),又称“电子资料通联”,是一种在、间传输订单、等商业文件进行贸易的电子化手段。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完成各有关部门或者公司、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实现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电子数据交换60年代始于欧洲与美国。早期的EDI只是在两个商业伙伴之间通过计算机直接通信完成,70年代数字通讯技术加快了EDI技术的成熟与应用范围的扩大,出现了跨行业的EDI系统。80年代EDI标准的国际化以使其应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EDI是一种新颖的电子化贸易工具,是计算机、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描述为:“将贸易或者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共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

书面形式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核心内容:书面形式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表格合同、车票等合同凭证、合同确认书、定式合同、公证形式、鉴定形式。合同当事人通过以订立书面形式合同,确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书面形式是合同订立的主要形式。书面形式合同除了最常见的直接用文字记载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最普通的表现形式之外,其他常见的表现形式还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 表格合同是指用一定的表格来记载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组成了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 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它本身不是合同,其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合同凭证并未完全反映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因法律及有关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着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 合同确认书是确认合同存在的书面文件,当事人一方可以对通过信件、电传、电报等方式签订的合同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即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确认书的目的在于把分散的合同文件统一起来,使合同内容更加具体、明确,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便于履行。 4、定式合同 定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事先由一方当事人拟定好,在订立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不接受的合同,又称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 5、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或由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以审查并予以证明的合同形式。我国的公证采用自愿原则,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公证。 6、鉴证形式 鉴证形式是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或由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方式作为合同有效要件的形式。我国的鉴证也是实行自愿原则。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投保单、保单、保险凭证、暂保单和批单。 (1)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是投保人进行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由投保人如实填写。在投保单中列明订立保险合同所必需的项目,供保险人考虑是否接受承保。投保单是保险人赖以承保的依据,如果投保人填写不实,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有可能得不到满足。其内容一般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地址、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投保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但因险种而异。 (2)保单。保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保单将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详尽列明,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保单的主要结构包括:保险项目、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附注条件等。保单的正面一般采用表格方式,其填写内容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详细说明;其背面是保险条款,具体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费与退费、索赔与理赔、争议处理等。保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 (3)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其所列的项目与保单完全相同,并声明以某种保单所载明的条款为准,但是不载明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单,与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保险凭证尚未列有其内容,则应以同类保单载明的详细内容为准;如果保单与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保险凭证另有特约条款时,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 (4)暂保单。暂保单是在保单或保险凭证未出具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保险凭证,亦称临时保单。其作用是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投保。暂保单的内容比较简单,仅载明与保险人已商定的重要项目,如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承保险种、被保险人的姓名、缔约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保单以外的特别保险条件等。暂保单具有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投保的效力。出具暂保单一般有以下情况:一是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保险业务,但未向保险人办妥保单手续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作为保障的证明;二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被保险人的要约后,但尚未获得上级保险公司或保险总公司的批准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作为保障的证明;三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洽谈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当事人已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尚有一些条件需进一步商讨,在未完全谈妥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作为保障的证明;四是保单是出口贸易结汇的必备文件之一。在尚未出具保单和保险凭证之前,可先出具暂保单,以资证明出口货物已经办理保险,并以此作为出口结汇的凭证之一。 暂保单一般具有与保单或保险凭证同等的法律效力,但通常其有效期限以30天为限,一旦保单出具,暂保单自动失效。保单出具前,保险人亦可终止暂保单,但必须提前通知被保险人。 (5)批单。批单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单内容的证明文件。批单通常在两种情况下使用:一是对已印制好的标准保单所作的部分修正,这种修正并不改变保单的基本保险条件,只是缩小或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二是在保险合同订立后的有效期内,对某些保险项目进行更改和调整。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通过协议更改和修正保险合同的内容。如果投保人需要更改保险合同的内容,须向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批单可在原保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也可另外出具一张变更合同内容的附贴便条。凡经批改过的内容,以批单为准;多次批改,应以最后批改为准。批单一经签发,就自动成为保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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