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_G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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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_GJD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_G J D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GJD-206-209-2006

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的公告

现批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第一至九册),编号为GJD 201—2006 ~ GJD 209—2006 ,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定额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总说明

1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焊接(GJD 201—2006);

第二册切割、坡口加工(GJD 202—2006);

第三册刷油、绝热与防腐蚀(GJD 203—2006);

第四册检验、试验、吹扫与清洗(GJD 204—2006);

第五册吊装与水平运输(GJD 205—2006);

第六册管道组对、安装(GJD 206—2006);

第七册设备制作、组对、安装(GJD 207—2006);

第八册炉窑砌筑工程(GJD 208—2006);

第九册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JD 209—2006)。

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或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额定标准,作为编制消耗量定额的依据和编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基础,以及投标报价、数据积累的参考。

3 本定额是以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按国内施工企业常用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劳动组织及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3.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合格证书或试验合格记录。

3.2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3.3 在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

4 关于人工:

4.1 本定额人工技术等级为中级。

4.2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不同工种列出工日消耗量,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4.3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为基本用工,不包括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5 关于材料:

5.1 本定额所列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程上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消耗量和正常必备的损耗量,不包括工地仓库运至施工操作地点场内运输与装卸损耗量、施工操作地点堆放损耗量及场外运输损耗量。

6 关于机械台班:

6.1 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组织下确定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不包括机械台班幅度差。

6.2 本定额内不包括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7 水平运输:

本定额包括机具、材料(半成品)在50m以内的地面水平运输。

8 垂直运输

8.1 本定额内包括机具、材料(半成品)在5m以下的垂直运输。

8.2 本定额施工操作高度是按5m以下考虑的。

9 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XXX”本身。

10 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一册焊接 GJD 201—2006

册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民用建设项目各类金属板材、型材、管材的焊接。

2 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T 985—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 986—88);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艺规程》(JB/T 9186—99);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工艺方法》(JB/T 9185—99);

《钢结构焊缝外型尺寸》(GB 10854—89);

《钢制压力容器》(GB 150—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SH/T 3527—99);

相关的标准图集、焊接技术手册及现场实测资料。

3 定额内容:

3.1 焊接坡口形式主要包括:I形坡口、Y形坡口、V形坡口、VY形坡口、U形坡口、单边V形坡口、双Y形坡口、双U形坡口、K形坡口等。

3.2 焊接方法主要包括:氧乙炔焊、氢氧焊、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自保护自动焊、埋弧自动焊、气电立焊、热风焊等。

3.3 材质主要包括: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钛、铝及铝合金、铜、铅、哈氏合金、锆材、复合钢、塑料等。

4 工作内容:

本册定额工作内容见各章说明,不包括的内容有:

4.1 焊缝成形后的打磨;

4.2 焊前预热、后热及焊后热处理;

4.3 气体保护焊中的内、外充气用量;

4.4 焊接工作中的返修补焊。

5 其他说明:

5.1 焊接材料消耗量中已综合考虑了焊缝层间打磨、焊缝背面清根及管外径小于76mm且管壁厚小于

4.5mm的小口径薄壁管焊接所需增加的消耗量。

5.2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是按实芯焊丝取定的,当实际焊接中使用药芯焊丝时,药芯焊丝消耗量按相应子目中的焊丝消耗量乘以1.13系数调整。

5.3 各种材质的板材、型材、管材焊接,除标注有“双面焊”、“背面封底”或“清根封底”外,其他均为单面焊。

5.4 手工电弧焊接项目中焊接机械种类及规格型号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可根据本专业情况确定。

5.5 焊缝坡口形式图示见附录。

第一章板材、型材焊接

一、I形坡口(对接)包括:氧乙炔焊,氢氧焊(铅),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自动焊,气电立焊

二、I形坡口(搭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三、I形坡口(T接)包括:手工电弧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自动焊

四、Y形带垫板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五、VY形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自动焊

六、Y形坡口(对接)包括:氧乙炔焊,氢氧焊(铅),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自保护自动焊,埋弧自动焊,气电立焊

七、V形带垫板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

八、单边V形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九、单边V形带垫板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十、带钝边单边V形坡口(角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十一、U形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不锈钢),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十二、双U形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自动焊

十三、K形坡口(T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十四、对称双Y形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半自动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自保护自动焊,埋弧自动焊,气电立焊

十五、2/3双Y形坡口(对接)包括: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

十六、复合钢板覆层及过渡层的堆焊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

第二章管材焊接

一、I形坡口包括:氧乙炔焊,氢氧焊(铅管),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热风焊(塑料管)

二、Y形坡口包括:氧乙炔焊,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自动焊,热风焊(塑料管)

三、VY形坡口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

四、U形坡口包括:手工电弧焊,手工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

五、管座焊接包括:手工电弧焊

六、法兰焊接包括:手工电弧焊,氧乙炔焊(黄铜)

附录焊缝坡口形式

第二册切割、坡口加工GJD 202—2006

册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民用建设项目各类金属板材、型材、管材的切割、坡口加工。

2 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钢制压力容器》(GB 150—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9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尺寸偏差》(GB/T 17395—1998);

《钛及钛合金管》(GB/T 3624—1995);

《热塑性塑料管的公称外径和公称压力》(GB/T 4217—1984);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报批稿);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 —201 ~ 209);

《化工安装工程焊接、切割、探伤劳动定额》(2001年)。

3 定额内容:

3.1 切割包括:剪板机、数控切割机、半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砂轮切割机、锯床、车床、手工氧乙炔、手工锯。

3.2 坡口加工包括:刨边机、数控切割机、半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砂轮切割机、车床、坡口机、手工氧乙炔、手工锉等。

3.3 材质主要包括: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钛、铝及铝合金、铜、塑料等。

3.4 坡口形式主要包括:Y形坡口、V形坡口、VY形坡口、U形坡口等。

4 其他说明:

切割、坡口加工定额中未包括刨边机、剪板机操作人员的人工工日,仅考虑了配合用工。

第一章切割

一、板材切割包括:剪板机切割,数控切割机切割,锯床切割机切割,半自动切割机切割,等离子切割机切割,手工氧、乙炔切割,手工锯切割

二、型钢切割包括:砂轮机切割,手工氧、乙炔切割

三、管材切割包括:管车床切割,砂轮切割机切割,半自动切割机切割(碳钢、低合金钢管),等离子切割机切割,手工氧、乙炔切割(碳钢管、低合金钢管),手工锯切割

第二章坡口加工

一、板材坡口包括:刨边机坡口,坡口机坡口(塑料板),数控切割机坡口,半自动切割机坡口,等离子切割机坡口,手工氧、乙炔坡口,手工坡口(塑料板),砂轮机坡口修磨

二、型钢坡口包括:手工氧、乙炔角钢坡口,手工氧、乙炔槽钢坡口,手工氧、乙炔工字钢坡口

三、管材坡口包括:Y形坡口,VY形坡口,U形坡口

第三册刷油、绝热与防腐蚀 GJD 203—2006

册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民用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的除锈、刷油、防腐蚀、绝热和工业建筑防腐蚀。

2 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 229—91)及检评标准;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89)及检评标准;

《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施工标准》(TST 169—9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2002)及检评标准;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T 29—200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

《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02);

《化工安装工程防腐、绝热劳动定额》(LD/T 76.8—2000)。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报批稿);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一册(2000年版);

《化工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建筑防腐蚀工程》;

《建筑防腐蚀构造》(J 333—1~2);

《岩棉及矿棉制品标准》(JB 1183—89);

本次调研资料、测算数据。

3 本册定额不包括使用机械进行翻转施工而增加的机械台班。

4 本册定额作业高度以设计标准±0.00为标准,均按±6m以下综合考虑,超过6m时按下表计算:

高度 m以内

20 30 40 50 60 70 80 80m以上

系数 0.21 0.32 0.42 0.52 0.63 0.73 0.83 0.85

第一章除锈

一、手工除锈

二、动力工具除锈

三、喷射除锈

四、化学除锈

五、抛丸除锈

第二章刷油

一、管道

二、设备与矩形管道

三、一般钢结构

四、管廊钢结构

五、H型钢结构

六、铸铁管、暖气片

七、设备灰面

八、管道灰面

九、设备玻璃布面、白布面

十、管道玻璃布面

十一、设备麻布面、石棉布面

十二、管道麻布面、石棉布面

十三、气柜包括:气柜水槽壁外板刷油,气柜中罩塔内外壁刷油,气柜顶盖内刷油,气柜顶盖外、罐底刷油

十四、玛脂面

十五、喷涂包括: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管廊钢结构,H型钢结构

第三章防腐蚀涂料

一、漆酚树脂漆

二、聚氨酯漆

三、环氧、酚醛树脂漆

四、冷固环氧树脂漆

五、环氧呋喃树脂漆

六、酚醛树脂漆

七、无溶剂环氧涂料

八、氯磺化聚乙烯漆

九、无机富锌漆

十、过氯乙烯漆

十一、环氧银粉漆

十二、KJ—130涂料

十三、红丹环氧防锈底漆、环氧磁漆十四、弹性聚氨酯漆

十五、H87防腐蚀涂料

十六、H8701防腐蚀涂料

十七、硅酸锌防腐蚀涂料

十八、NSJ特种防腐蚀涂料

十九、NSJ—Ⅱ特种防腐涂料

二十、通用型仿瓷涂料

二十一、FVC防腐涂料

二十二、TO树脂涂料

二十三、环氧玻璃鳞片防锈漆

二十四、氯化橡胶类厚浆型防锈漆二十五、环氧富锌、云铁中间漆

二十六、环氧煤沥青防腐漆

二十七、DT—22型凉凉隔热胶

二十八、聚氯乙烯缠绕带

二十九、涂层聚合一次

第四章手工糊衬玻璃钢

一、底漆、刮腻子

二、环氧玻璃钢

三、环氧酚醛玻璃钢

四、环氧呋喃玻璃钢

五、酚醛玻璃钢

六、环氧煤焦油玻璃钢

七、酚醛呋喃玻璃钢

八、YJ呋喃玻璃钢

九、聚酯树脂玻璃钢

十、漆酚树脂玻璃钢

十一、TO树脂玻璃钢

十二、FVC玻璃钢

十三、各种玻璃钢聚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能够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它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它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

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能够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八、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能够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是按照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和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实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于本定额的不同而改变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GJD-206-209-2006 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的公告 现批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第一至九册),编号为GJD 201—2006 ~ GJD 209—2006 ,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定额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总说明 1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焊接(GJD 201—2006); 第二册切割、坡口加工(GJD 202—2006); 第三册刷油、绝热与防腐蚀(GJD 203—2006); 第四册检验、试验、吹扫与清洗(GJD 204—2006); 第五册吊装与水平运输(GJD 205—2006); 第六册管道组对、安装(GJD 206—2006); 第七册设备制作、组对、安装(GJD 207—2006); 第八册炉窑砌筑工程(GJD 208—2006); 第九册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JD 209—2006)。 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或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额定标准,作为编制消耗量定额的依据和编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基础,以及投标报价、数据积累的参考。 3 本定额是以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按国内施工企业常用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劳动组织及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3.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合格证书或试验合格记录。 3.2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3.3 在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 4 关于人工: 4.1 本定额人工技术等级为中级。 4.2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不同工种列出工日消耗量,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4.3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为基本用工,不包括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5 关于材料: 5.1 本定额所列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程上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消耗量和正常必备的损耗量,不包括工地仓库运至施工操作地点场内运输与装卸损耗量、施工操作地点堆放损耗量及场外运输损耗量。 6 关于机械台班: 6.1 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组织下确定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不包括机械台班幅度差。 6.2 本定额内不包括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7 水平运输: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的款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为基

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三章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三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所需搭设的脚手架,以及垂直运输,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综合脚手架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均以建筑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在檐高6 m以上至20 m以下时,另按每增加l m计算综合脚手架(单层建筑面积乘增高米数)。单层、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 m时,均应计算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三、综合脚手架系按钢管配合扣件,以及竹串片脚手综合考虑的。在实际使用中不论采用种材料或搭设式,均按本定额执行。 四、综合脚手裂容包括外墙砌筑及娄笠吐墙仅考虑砌筑用架。室层高超过3.6 m以的装饰用架,(3.6 m以的装饰用架在装饰工程已考虑)按单项脚手架定额计算。 五、凡高度超过2 m以上的砌墙,应按相应脚手架定额乘以1.80系数。不能以建筑面积计算脚手架,但又必须搭设的脚手架,均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六、本定额中的外脚手架,均综合了上料平台因素,但未包括斜道,应根据工程需要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按座计算。 七、脚手架的地基及基础强度不够,需要补强或采取铺垫措施,应按各自的具体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八、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不论砖烟囱或钢筋混凝土烟囱均执行本定额。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九、建筑物垂直运输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中确定一个,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十、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十一、建(构)筑物垂直运输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应另计算场外运输费。 十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7~8层(檐高20~28m)分卷扬机施工和塔式起重机施工二种。9层及其以上时,(檐高28m以上)均按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施工。 十三、7—8层(檐高20~28m)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6层以上(檐高20m以上)人工工日、脚手架、机械等增加费。 十四、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增加费指除含本身超高人工工日、脚手架、机械等增加费外,还包括1~6层(20m檐高)的垂直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法: 1、多层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应白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的自然层为准长高度超过2.2m(包括 2.2m)的管道层不计算层数,只计算面积)。地下室不作层数计算,但应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其层高等于2.2m时,可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费。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习题集含答案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一、单选题 1. 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取得证书几个月内,应到当地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个月个月 个月个月 2. 计算砖柱体积应扣除什么体积?( ) A.楼板 B.过梁 C.垫块 D.钢筋 3. 以下什么不是建筑产品本身的特点?() A.寿命长 B.固定性 C.业务不稳定 D.体积庞大 4. 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性要求,决算不能超过什么?() A.投资 B.概算 C.预算 D.决算

5. 砖基础与砖墙(身)使用同样材料时,它们的划分,应以什么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A.设计室外地坪 B.设计室内地坪 C.砖基础大放脚顶面标高 D.防潮层 6. 现浇混凝土楼梯计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斜面面积计算 B.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 C.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D.伸入墙内部分另增加 7. 关于墙面抹灰的计算,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不扣除墙裙所占面积 B.附墙的柱侧壁面积并入相应墙面面积内 C.应该计算门窗洞口侧壁的抹灰面积 D.不扣除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 8. 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年年 年年 9. 金属构件工程量的单位一般以什么为单位?( )

. 10. 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性要求,设计要有什么?() A.估算 B.概算 C.预算 D.决算。 11. 基本建设程序的客观性要求,预算不能超过什么?() A.投资 B.概算 C.预算 D.决算。 1.1 2.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以下什么时候正式执行?() 年5月1日年5月1日 年7月1日年7月1日 13. 实心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不应扣除多少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 14. 砖基础与砖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的,应以什么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最新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_GJD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_G J D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GJD-206-209-2006 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的公告 现批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第一至九册),编号为GJD 201—2006 ~ GJD 209—2006 ,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定额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总说明 1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焊接(GJD 201—2006); 第二册切割、坡口加工(GJD 202—2006); 第三册刷油、绝热与防腐蚀(GJD 203—2006); 第四册检验、试验、吹扫与清洗(GJD 204—2006); 第五册吊装与水平运输(GJD 205—2006); 第六册管道组对、安装(GJD 206—2006); 第七册设备制作、组对、安装(GJD 207—2006); 第八册炉窑砌筑工程(GJD 208—2006); 第九册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JD 209—2006)。 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或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额定标准,作为编制消耗量定额的依据和编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基础,以及投标报价、数据积累的参考。 3 本定额是以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按国内施工企业常用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劳动组织及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3.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合格证书或试验合格记录。 3.2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3.3 在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 4 关于人工: 4.1 本定额人工技术等级为中级。 4.2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不同工种列出工日消耗量,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4.3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为基本用工,不包括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5 关于材料: 5.1 本定额所列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程上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消耗量和正常必备的损耗量,不包括工地仓库运至施工操作地点场内运输与装卸损耗量、施工操作地点堆放损耗量及场外运输损耗量。 6 关于机械台班: 6.1 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组织下确定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不包括机械台班幅度差。 6.2 本定额内不包括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 总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油漆、涂料、裱糊装饰工程,其他装饰工程,蒙元文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本定额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并参考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 三、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四、关于定额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定额》执行。 3.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综合用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

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4.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5.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6.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定额。 7.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8.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搭设高度8m以上或搭设跨度18m以上执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定额项目。 9.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10.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五、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总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三、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定额说明和各章节规则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吨或千克(t或kg);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 依据工程 勘测资 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1-9)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二、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表 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俵1-3) 虚方体积丨天然密度体积丨夯实后体积 丨松填体积 1 1 1 1 1 1 1 1 1.00 | 0.77 | 0.67 | 0.83 1.30 | 1.00 | 0.87 | 1.08 1.50 | 1.15 | 1.00 | 1.25 1.20 | 1 0.92 | 0.80 | 1 1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 填土方厚度在± 30cm 以内及找平。挖、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1) 名称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的通知类别概算预算及定额 文号建标造字[1996]44号年度 2000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的通知建标造字[199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处): 现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印发给你们,以便做好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附件: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 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解释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问:本章部分挖掘机规格在《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缺项 答:缺项部分补充(见附表)。 2.问:1 325子目水的含量是否有误 答:无误。 3.问:内燃压路机的吨位如何考虑 答:内燃压路机是以8t的吨位考虑。 4.问:车床的规格 答:车床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 24。 5.问:机械挖土缺项部分,可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 答:可以。 6.问:钢板剪断机的规格执行什么定额 答:钢板剪断机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 40。 7.问:高压油泵、真空泵、单级离心泵的规格执行什么定额 答:高压油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35。 真空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8 28。 单级离心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8 1。 8.问:氧割设备应如何组价

最新《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1 第一章总说明 2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3 4 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5 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6 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7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8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 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9 10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11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12 它资料。 13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4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 15 16 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17 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 18 19 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20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21 22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 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 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 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 .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 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 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 .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表示,其 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 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 通知 建标[1995]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组织制订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2—101—95,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印发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停止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由建设部负责解释和管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算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人工幅度差。 2. 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3. 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算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表示。 2.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3.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以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量。 4.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不再列入定额消耗量之内。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1版)(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含家庭居室)的室内外装饰,包括配套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项目。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是编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标准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合理工期以及合格的建筑装饰产品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建筑装饰材料的耗用量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设计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照各章规定进行换算调整。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八、本定额的材料场内水平运输均已在相应项目定额内考虑,但垂直运输尚未包括。材料通过楼梯用人力垂直运输的,按本定额第十三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材料垂直运输利用垂直运输机械(含货梯、电梯)的,可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另行计算。 九、建筑装饰施工高度超过20米的,按本定额第十二章相应项目的超高增加费计算。 十、本定额土建项目已综合了搭拆高度3.6米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米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脚手架按本定额第十一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装饰工程项目的常规性保护所需的安全防护、成品一般保护、养护等措施费用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对装饰成品有特殊性保护要求加固包装(如围栏、硬板材捆绑、封闭式包装等),所需的保护措施摊销费用可另按第十三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二、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分项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劳动保险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1.人工费:按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人工单价计算。综合基价中的人工单价,区分装饰工和其他工,装饰工单价为43.00元/工日,其他工单价为30.00元/工日。 2.材料费:按定额材料消耗量乘以材料预算单价计算。综合基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以2001年上半年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基础综合取定。 3.机械费:按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台班单价计算。综合基价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2001年上半年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综合取定。 4.综合费:由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组成,不区分工程类别,土建项目按定额人工费的27%计算,安装项目按定额人工费的56%计算。 5.劳动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施工企业应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综合基价中的劳动保险费,按乙类B标准,土建项目以定额人工费的13.46%计算,安装项目以定额人工费的14.35 %计算。 6.利润:是指按规定可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不区分工程类别,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之和的7%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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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⑵.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敖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⑶.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各省、生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学习资料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设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向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使用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设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依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部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十一、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相应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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