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制度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制度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制度

xx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水路综合小区(一期)2#楼项目部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甘肃建投六建集团天水路综合小区(一期)2#楼项目部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制度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中国银行支付系统项目的特点,特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及有关操作规定。

1.所有动火作业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之后,持证上岗。无证一律不准进行焊割、气割作业。

2.凡施工现场需动火的,一律实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在非不变的,无明明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三级动火作业,期限为七天,由总包单位施工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3.在只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登高焊割等动火均属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期限为三天。由总包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在申请动火作业的均附有针对性安全防火措施,无防火措施的不予审批。

5.凡在动火作业时均应配备动火监护人,不落实动火监护人的不予审批。

6.操作人员及监护人必须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监护人必须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动火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并认真检查动火区域是否存在火险隐患,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7.动火机械设备性能必须完善,并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8.电焊机设备必须装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否则不得使用。9.在临边、洞口、高处焊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铁皮制作的接火盘,防止火花溅落。

割下的铁件必须回收,不得放在脚手架上。

10.焊割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11.动火作业审批表中第一页交动火人,第二页交监护人备查,第三页交总包安全部门留存备案。

12.动火人、监护人必须自带灭火机,不得挪用脚手架等施工现场上的灭火机。

13.动火人、监护人违反上述规定,项目部将分别给予违章人处罚5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将由有关部门处理。

14.上述各条望各分包单位参照执行。

xx六建天水路综合小区

(一期)2#楼项目部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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