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版)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版)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版)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

二〇一四年九月

说明:

《福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经修订后正式印发,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该规范难免存在错误与不足的地方,欢迎各位同仁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并提出宝贵意见!

第一部分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规范

目录

1.总则 (6)

2.引用标准 (6)

3.部分术语与符号 (7)

4. 施工安全 (8)

4.1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条件 (8)

4.2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9)

4.3施工器材安全 (9)

4.4操作安全 (9)

5.器材管理 (10)

5.1器材领用 (10)

5.2器材保管 (11)

5.3器材返还 (11)

6.基础施工作业 (11)

6.1机房、设备间安装工作 (11)

6.2土方作业 (12)

6.3管道等预埋作业 (13)

6.4附设修建作业 (15)

6.5引接施工要求 (16)

6.6水泥杆杆路架设作业 (17)

6.7架设吊线 (21)

6.8附件安装 (24)

7.取电及相关作业 (24)

7.1作业安全要求 (25)

7.2双重监护 (25)

7.3装接电要求 (25)

7.4供电接口安装要求 (26)

7.5供电线路的敷设要求 (26)

7.6检查工作 (27)

7.7检验、测试工作 (28)

7.8送电运行 (28)

7.9建立运行保护 (28)

8.光(电)缆线敷设施工 (29)

8.1光(电)缆施工的一般要求 (29)

8.2光缆施工 (29)

8.3光缆的接续 (34)

8.4电缆施工 (37)

8.5电缆接续 (40)

9.设备安装 (42)

9.1光设备安装 (42)

9.2有源电设备 (43)

9.3终端设备安装 (43)

9.4其它设备安装 (43)

10.器件安装 (44)

10.1过电器件安装 (45)

10.2无源光器件安装 (45)

10.3无源电器件安装 (46)

10.4终端器件安装 (46)

11. 调试与测试 (46)

11.1调试与测试的基本要求 (46)

11.2有源光链路调试与测试 (47)

11.3有源电设备调试与测试 (47)

11.4其它器材调试与测试 (48)

12.施工退场 (48)

13.监理作业要求 (49)

14.附件 (50)

相关表格 (50)

1.总则

1.0.1为适应三网融合综合业务的发展需要,加快福建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标准化,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保证工程建设中材料、施工、调试、监理达到设计要求与质量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是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的依据。适用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线电视网络线路和管道的新建、扩建、改造、维修工程;各类工程参建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与施工管理相关的如开工报告、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要求。

1.0.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经过审批的有效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各级管理部门有关有线电视、数字电视、信息网络的各类技术规范。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态度进行施工。1.0.4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操作严禁无视安全强行作业,随意更改操作程序等危险行为。

1.0.5工程施工中允许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除在本规范中已经规定的工艺标准,施工单位提高施工工艺标准需报工程管理部门审批,未经许可而提高工艺标准的仍按照本规范计量工程量。

1.0.6集团的各类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各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其自行制定的条文内容与本规范条文相抵触时,以本规范为准。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的条款确有困难时,应充分阐述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并呈报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1.0.7 违反本规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单位全额承担赔偿。

1.0.8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相应规范标准,结合EPON 技术,综合智能化建筑的最新发展和国内智能化小区相关规定而编制。施工中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规定存在矛盾时,以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为准。

2.引用标准

GY/T 106-1999《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GY 5075-2005《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

GB 6510-86《30MHZ-1GHZ 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的标准》

GY/T 180-2001《HFC网络上行传输物理通道技术规范》

GY 5073-2005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Y 5076-2006 《有线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传输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YD/T1475-2006《接入网技术要求—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福建省市、县网络同轴电缆分配网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有线电视网双向化改造指导意见》(2007年) J12633-2014《住宅区和住在建筑内有线电视广播电视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规程》

3.部分术语与符号

EPON(Etherne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

OLT(Optical Line Terminal):光线路终端

ONU(Optical Network Unit):光网络单元

ODN(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光分配网络

PON(Passive Optical Network):无源光网络

C/N(Carrier To Noise):载噪比

C/CSO (Carrier to Composite Second Order beat ratio):载波复合二次差拍比C/CTB (Carrier to Composite Triple Beat ratio):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

HFC(Hybrid Fiber-Coaxial):光缆同轴混合网

EoC(Ethernet over Coaxial Cable):基于同轴电缆以太网承载技术

MAC(Media Access Control):媒体接入控制

4. 施工安全

各类工程参建施工单位在本公司各类工程的施工作业期间必须确保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认真负责地执行各相关规定,确实到位采取保障施工作业安全的各项防护措施。

各类工程参建施工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

4.1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条件

4.1.1工程进场施工前,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组织人员对施工场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并做相关记录,同时应根据相关规范制作警告牌、标识、标志等,确实采取各项相关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的操作环境与条件。各岗位施工前准备期间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应知应会事项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4.1.2施工中对于需要破路或破绿化带的,须由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申请手续,审批同意后再施工,施工时应放置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必要时应设置防护围栏。进入预埋管道附设手孔井、人孔井内作业前,应先打开井盖,排除有害气体,人孔井必要时应进行强制通风、排水,经检测无害后方可下井工作。在道路路面作业时,应用护栏围住作业现场并按交通规范放置安全警示牌,夜间应有安全指示灯。施放缆线时应采用安全路锥(夜间采用灯光警示)设立安全范围,以确保施工人员和缆线安全。

4.1.3 在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地清,操作点现场整理干净,散料垃圾及时清理。施工间歇前各类施工人员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切断施工电源,井盖恢复掩盖,检查火源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安全标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交接班时应优先完成安全交底工作方可继续作业。

4.2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4.2.1 各类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工作岗位的业务知识与技能,掌握相应安全生产知识,作业前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对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应对常识及一般急救常识。严禁在不能保障人身安全的环境内强行施工。

4.2.2 特种岗位操作人员作业前应根据岗位安全规范着装,所配戴的安全装具、护具、随身工器具在上岗前未经检验检查合格不得使用,应认真检查各种劳动保险用具是否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应划定安全禁区,安置好警示牌。禁止未按规范穿着安全装具、护具、各种劳动保险用具强行上岗。

4.2.3 需要协同配合的施工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作业人员健康状况欠佳或精神状态不稳定时,如醉酒、嗜睡、过度抑郁状态时不应强行上岗。

4.3施工器材安全

4.3.1 施工中应按相关规范要求使用施工机、器具,施工作业人员对各种施工机、器具使用前应检验检查其可用性,使用中应遵守规定安全操作,使用后应进行保修保养等必要的管理工作。

4.3.2 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器材,避免运输途中器材损坏、损失,保证器材、设备完整。各种器材、设备应采取防雨、防火、防盗、防意外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3.3 施工中器材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查明原因,排除问题,修复或更换器材后再行施工,不应强行继续操作。

4.4操作安全

4.4.1施工作业中,特种岗位操作人员应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无资质人员禁止实施相关操作。

4.4.2危险性操作必须提前遵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安全操作方案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现场作业前应认真核实操作内容与程序,操作内容与程序正确无误时方可按规定执行,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关规定的保障与防护措施或双重监护,操作人员实施作业时必须严格、认真、细致、周到,操作动作应规范有序,发生意外时应果断、

及时、准确中止操作并采取保护性控制措施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危害扩大。

4.4.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上岗前应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穿工作服、工作鞋等各相关装具,并认真检查各种劳动保险用具是否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应系牢安全绳,划定安全禁区,安置好警示牌。

4.4.4架设杆路等多人协同配合的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组织指挥,各岗位明确分工,听从统一指挥;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要求,并且至少应指定2人负责安全监护与应急处置工作,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场地;立杆前检查立杆工具是否齐全牢固;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佩戴安全帽,地面应有监护人员负责监护与应急处置。

4.4.5 对于开挖路面应对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勘查,做出明显的标志,防止施工中漏水、漏气和漏电等事故。

5.器材管理

5.1器材领用

5.1.1施工单位领用器材时应以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填写施工器材限额领料单,报经建设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向仓库领料。

5.1.2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器材领用事宜,至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及所属分公司仓库领用时,应检查器材的包装、规格、型号、数量,确保包装完整,外观无破损,封装完好,各类附件齐全。

5.1.3施工单位领用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需要变更时,须经建设部门签证方可变更。

5.1.4无法领用的,经建设部门书面许可后,可由现场施工单位自购,所购器材的规格、型号、尺寸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并经建设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场使用。

5.2器材保管

5.2.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设备与器材宜集中存放于安全的固定地点。

5.2.2器材存放处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使用、管理、安全事宜。

5.2.3各类器材应按其保存规定存放,器材发生任何意外损失均应向建设部门报告,由建设部门查明原因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5.2.4施工间歇期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重要器材。

5.3器材返还

5.3.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缺陷的器材与工程施工完成后剩余的器材可以到仓库按相关规定办理退料手续,将器材退回仓库。

5.3.2 网改、维修工程拆回的旧线路器材应到仓库办理回收手续,将拆回的旧线路器材退回仓库。

5.3.3 其它规定应返还的器材与设备按规定办理。

6.基础施工作业

6.1机房、设备间安装工作

6.1.1 机房、设备间安装工作

1.在接入机房或设备间内,施工单位除布放光(电)缆与光(电)缆成端上架和指定的操作外不得实施任何其它操作,施工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2.小区机房开展安装工作前应检查建筑和环境条件,小区机房或设备间各项土建工程应全部竣工,无渗漏、开裂,建筑强度达到要求,防盗门安装到位,门锁、钥匙齐全,各项配套预埋工程均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各类设施到位无缺失。

3.机房电源、防雷、接地设施均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电源与接地装置应具备。

4.小区机房内动力安装工作应最先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安装完成后应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5.机房或设备间内的安装工作应有监理人员在场,注意设备安装合理有序,保证

设备的运行安全,不得随意切断电源、中止信号传送或调整设备设置等影响网络运行的操作。

6.1.2机架与子架的安装

1.机架的安装位置、方向及机架间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机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机架高度的1%。

3.列内机架应相互紧密靠拢,机架间隙不得大于3mm,列内机面平齐,无明显参差不齐现象。

4.机架必须做可靠的等电位连接和接地,接地连接线与金属框架的连接处应有明显的标识,接地线采用铜材质导体 10mm2黄绿线缆,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5电源线与信号线在机架内应分侧布放,不得布放在同一线束内;

6.子架与机架的加固应符合设备装配要求。

7.子架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插接件接触良好。

8.机架与子架安装完毕按要求做好标识,标识应统一、清楚、明确,位置适当。

9.各类告警显示单位安装端正合理,告警标示清楚。

6.2土方作业

6.2.1施工前组织人员依据设计文件到现场进行必要的测量与勘察,确定管沟和手孔施工位置,确定物料堆放点,备好相关清运设放等前期准备工作。

6.2.2挖方作业应掌握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与其它管线的隔距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2.3 手孔井及管沟开挖应尽量取直,挖深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的相关规定,特殊地段达不到要求需经建设部门签证后采取保护措施。

6.2.4沟底夯实抄平,高程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2.5 弃土、土头等废料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6.2.6 管道宜采用素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的标号,基础宽度、基础厚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2.7 回填土前清理底面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方可回填土,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150mm厚应夯实;在管道两侧和顶部300mm范围内,应采用细砂或过筛细土回填。

6.2.8 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内,不应有直径大于100mm的砾石,碎石等坚硬物,手孔

坑每回填土300mm,应将回填土夯实,手孔坑的回填土,严禁高出手孔口圈的高度。

6.2.9 夯实由边至中,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均匀一致,夯实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预埋管线、构筑物的安全。

6.2.10土方作业完成后,应将路面、绿化带及相应景观恢复。

6.3管道等预埋作业

6.3.1管道预埋要求

1.施工管道的管位、管材、管(孔)数,人(手)孔井位置等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2.管道铺设应有一定坡度,坡度为3‰-4‰,不得小于2.5‰。

3.铺设塑料管时,应分层铺设,层距不小于20mm,完成第一层塑料管后,用细粒砂土填充(厚度为20mm)后,方可铺设第二层。

4.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连续直线埋管时,塑料管可采用120°或150°弯头顺弯一次(禁止二次以上使用弯头),镀锌钢管采用弯管器作不少于120°的顺弯。

5.当以上手段都无法布管时,应增设手孔井给予解决,严禁和杜绝手孔井与手孔井之间采用“S”型走弯。

6.预埋管道经过手孔井时,直行管两口应尽量对直,并在同一水平面上。

7.与楼道进线管连接的管道铺设时应向外部手孔方向倾斜,设置一定的坡度,坡度不少于4‰。

8 .管道施工完成后,根据管径大小,按设计文件要求管内套穿相应数量、不同颜色的半硬塑料子管,套穿后将子管的端头用塞子封堵。

6.3.2 塑料管接续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塑料管的接续宜采用承插式粘结、承插弹性密封圈连接和机械压紧管体连接;承插式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2.单孔波纹塑料管的接续宜采用承插弹性密封圈连接,连接作业时,将承插的内、外口清理干净,并将完好的密封圈放置在承插1:1的中间一个波槽内,方向正确,在承口内涂少量肥皂水,将插口端对准承口插入,直至牢固为止;

3.各塑料管的接头宜错开排列,相邻两管的接头之间错开距离不宜小于300mm,管道弯曲部分的接头应采取加固措施;

4.弯曲管道的接头应尽量安排在直线段内,如无法避免时,应将弯曲部分的接头作局部包封,包封长度不宜小于500mm,也可将弯曲部分的管道进行全包封。包封的厚度宜为80mm~100mm,严禁将塑料管加热弯曲。

6.3.3镀锌钢管的埋设要求

1.镀锌钢管的规格与型号要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或规范规定,材质必须为合格的国标双面镀锌产品。

2.镀锌钢管埋设时,需预穿一根直径为2.0mm以上镀锌铁丝。

3.镀锌钢管埋设时可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方式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短于管接长度的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采用套管紧定螺钉连接时,管端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管端的中心,螺钉应拧紧,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4. 镀锌钢管埋设时,外壁宜刷红丹防锈漆一遍,风干后再以沥青漆一遍,待完全风干后方可埋设。

6.3.4桥架施工要求

1. 桥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左右偏差不超过50mm。

2. 桥架水平度每平方米不超过2mm。

3. 垂直桥架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偏差不超过3mm。

4. 桥架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超过2mm。

5. 吊架安装应垂直,整齐牢固,无倾斜现象。

6. 金属桥架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各支撑点. 支撑物安装后应稳定牢靠。

7.桥架(槽盒)应尽量避开火源和高温区域,如确需穿越防火墙、防火楼板、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

8.桥架(槽盒)及其支架和引入的钢管应可靠接地;金属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连;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m~30m增加与接地干线连接;金属线槽的起始点和终点应可靠接地。

6.4附设修建作业

6.4.1手孔井施工要求

1.手孔井应做到井框与建筑物或人行道、绿化带路沿石横平竖直的基本要求,确保管网整体美观。在道路设置井框时应与地面保持同一平面,在绿化带内应高出地面0.1m。

2.设置于车行道上的手孔应做240mm厚井壁;设置于人行道或绿化带上的手孔可做120mm厚井壁,但应采用两层以上240mm砖横卧做基础,井壁四面须用不低于M15的水泥砂浆抹平;在机动车道上设置手孔时须做C25混凝土底板,单井底板的面积宜为1m×0.7m,双井底板的面积宜为1m×1.4m,厚度为0.1m,并做排水口;

3.手孔井深度设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若遇特殊情况则应以最低的管口跟井底大于0.2m为限,井底应回填0.1m原沙垫层。

4.手孔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砌块砌体横缝、竖缝应符合规范要求,横缝砂浆饱满程度不低于80%,竖缝灌浆必须饱满、严实,不得出现跑漏现象;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5.手孔井壁外围须填中粗砂浇水注实,以防日后各种原因或井框周围泥土下陷,井盖突出受损。

6. 管口引入手孔时,不应凸出墙面,应终止在墙体内侧100mm处,并应封堵严密、抹出喇叭口。

7. 手孔井盖由建设单位提供,不得使用其它井盖设施。

6.4.2户外柜基座施工要求:

1. 户外柜基座宜为砖砌体,以4根DN100钢管或塑料管连通户外柜和手孔井, 砌体其余空间宜以水泥灌实,基座上表面均宜高出地面0.3米,砖砌体以3cm厚度灰浆包覆,外表以250#水泥砂浆抹灰抹平,其上表面采用30度斜角抹平。

2. 基座尺寸(长×宽×高)参考尺寸为:0.75×0.45×0.6米。

3. 与户外柜相通的手孔井内应做接地装置,宜打入一根1.8米接地棒,户外柜接地端与接地棒之间采用BV10mm2黄绿接地电缆连接。

4. 特殊情况及农村安装户外柜在没有条件设置手孔井时,引上管与户外柜基座连接,预留相应空间作为盘缆,基座内空间(长×宽×高)参考尺寸为:0.4×0.2×0.2

米。

6.4.3光缆交接箱基座施工要求:

1. 基座开挖深度≥0.3米,并用C25混凝土浇筑;基座上表面均宜高出地面0.3米,砖砌体以3cm厚度灰浆包覆,外表以250#水泥砂浆抹灰抹平,其上表面采用30度斜角抹平。

2. 288芯光缆交接箱基座尺寸(长x宽x高)参考尺寸为:0.9×0.5×0.6米。

576芯光缆交接箱基座尺寸(长x宽x高)参考尺寸为:0.9×0.7×0.6米。

3. 每个基座宜用4根DN100镀锌钢管或塑料管与同侧手孔井相连。

4. 与光缆交接箱相通的手孔井内应做接地装置,宜打入一根1.8米接地棒,光缆交接箱接地端与接地棒之间采用BV10mm2黄绿接地电缆连接。

6.5引接施工要求

6.5.1引接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所用材质、规格、数量、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或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6.5.2 引接管线与器材应与土建配合施工,随墙配管应注意保护管材,管口向上端应堵好,连接底盒应固定牢靠。穿板配管应注意加强固定,管口向上端应堵好,管口对接处必要时应增加支撑。暗埋管线两端应有识别标志,表示出起止点。

6.5.3引接管线应注意保护管材的完好,不得使用开裂缝管材,弯管弯曲处不得有折皱、变形、裂缝。金属管埋设前后均应清理管内杂物,管口锉齐,去除毛刺,管路连接处应平齐光滑。金属软管不得暗埋,不得做为电气设备接地线。暗埋管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15mm。

6.5.4 单体配线内径小于φ50的管路遇如下情况时,应增加接线盒:

1.管路长度超过30米,无弯曲;

2.管路长度超过20米,有1个弯曲;

3.管路长度超过15米,有2个弯曲;

4.管路长度超过8米,有3个弯曲。

6.5.5单体内配线管路不得敷设于环境温度高于40度以上高温及易受损区域,如确需经过高温区域,应采用金属管并使用相应等级的隔热层防护措施,与热源安全间距

不得小于1米。

6.5.6单体内配线管路应注意安全间距不得小于下列要求;

1.与燃气管道水平间距不小于30cm;

2.与电力管线及设备水平间距不小于10cm;

3.与电力管线交叉间距不小于3cm。

6.5.7 单体内配线管路附件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5.8 明装器件箱安装高度应根据现场情况,原则上以箱体下沿距楼板不低于2米处安装,暗埋器件箱以箱体下沿距于楼板计不低于1.2米处预埋暗装。

6.5.9 过线箱在其下沿距地300mm高度处预埋安装。

6.5.10用户室内(客厅和房间)终端盒须预装塑料底盒,在下沿距地板300mm处预埋安装。

6.5.11 用户终端面板为普通面板,有特殊要求,按要求安装。

6.6水泥杆杆路架设作业

6.6.1挖填立杆坑洞

1.水泥杆坑和拉线地锚坑深度偏差控制在设计深度0~-10公分内,拉线地锚埋深一般为1~1.2米。电杆洞、拉线坑、撑杆洞回填土必须使用专用工具逐层进行夯实。

2. 水泥杆杆长与埋深关系如下表:单位为米。

*表中未列出的,可按如下公式计算埋深:杆的标准埋深=杆身长度×0.1+0.7(米)

3. 各种拉绕地锚坑深应符合下表规定,允许偏差小于50mm 。

**可按如下公式计算地锚拉线长度:拉线长度=0.72×(杆高+拉线地锚与杆间距)( 米)该长度适用于30~60度角内拉线,实际使用应注意减去地锚棒露出地面的长度。

6.6.2立杆

立杆作业岗位人员多,操作危险性大,倒杆易导致人身伤害,有条件进行机械立杆的应尽量采用机械立杆;8米以上杆不得采用人力立杆;人力立杆时应事先根据现场施工条件选择施工方法,在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后应公告施工人员以便掌握操作细则。施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地形、地物等条件了解清楚。进入工作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员应退到1.5倍杆高距离外,特殊地形应退到不受影响区域。立杆作业时,所有操作人员要做到如下“三个遵守,十项注意,十个不准”。

1. 遵守三项纪律

1)遵守施工组织纪律,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2)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尽心尽责完成本岗位工作。

3)遵守技术纪律,坚持按安全规程、验收规范. 设计图纸. 施工工艺设计施工,对施工质量做到精益求精,对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2. 坚持十项注意

1)注意施工前对所用材料与工具、安全护具的全面、仔细、严格检查,不合格或有缺陷的一律禁止使用。工器具的使用严禁以小代大。

2)注意总牵引地锚中心、抱杆顶、杆塔结构中心(直线π型杆为横担中心、直线单杆为杆身轴线)、制动地锚中心必须在同一垂直平面内。

3)注意马道的开挖要符合立杆要求。对π型杆的马道要求高差、长短、坡度

要一致。

4)注意地锚和锚桩必须按施工设计要求设置,并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进行

加固。

5)注意各部位的工器具规格、绑扎点、连接方式等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每次立杆前均应检查。

6)注意制动绳及三侧拉线松出时要听指挥,要平稳、均匀、及时、协调。

7)注意水泥杆头离地0.5m的冲击检验、抱杆失效脱帽时的震动、立杆至70o的后方拉线,立杆至80o~85o时停止牵引等四个关键时刻的电杆安全。

8)注意水泥杆立正后的调整电杆、安装或更换永久拉线、回填土等工作,必须有专人监视,防止误操作。

9)注意施工现场整齐、清楚,多余工具、剩余材料应搬离立杆范围,做到文明施工。

10)注意遇有雷电、暴雨、浓雾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杆塔起吊工作。

3. 做到十不准

1)不准技术不熟练的人员指挥立杆。

2)不准无高空作业合格证的工人或未带高空保安工具的人员登杆工作。

3)不准工作人员在现场打闹. 开玩笑等有碍立杆安全的行为。

4)现场布置未经立杆指挥人或立杆安全监督人的检查,不准立杆。

5)起吊作业时,各类人员不准在水泥杆和牵引系统下面逗留。

6)不准用麻绳作立杆临时拉线。

7)不准用不可靠的露出地面的岩石或树桩作立杆地锚。

8)不准未打好临时拉线就拆换永久拉线。

9)在特殊地形条件下无立杆补充措施,不准立杆。

10)耐张杆未打好临时拉线和永久拉线,不准紧线。

6.6.2水泥杆竖立后应达到下列技术要求

1. 立杆杆位、规格和杆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直线线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的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与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于50mm。杆身上下要垂直,杆面不得错位。

3. 用拉线加固的角杆,水泥杆内移半个杆根。拉线收紧后,杆梢应向外角倾斜100~150mm。使角杆梢位置于两侧直线杆路杆梢连线的交叉处。

4. 终端杆杆梢应向拉线侧倾斜100~200mm。

6.6.3水泥杆立杆操作安全要求:

水泥杆立杆地面作业时应遵循下列要求: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采取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

搬运前应观看周围是否有人工作及其它障碍物,避免相互碰撞。

搬运时注意观察行走道路,有无沟沟坎坎,避免踩空、踩滑、跌倒。

两人抬运构件时,应用同侧肩抬,并做到同起同落。

多人抬运构件时,应步调一致,有一人指挥。

地面组装必须设置现场指挥人,负责现场的全面安全工作。现场组装人员应戴手套及安全帽。

地面相互传递或上下传递工具、构件、螺栓等,一律禁止抛掷。

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上层作业人员应备工具袋,严禁工具及铁件向下掷。

地面组装中,需要用抱杆起吊构件时,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各部位应有专人控制绳。

各处锚桩应经指挥人检查认可后方准使用。地锚的埋设深度及配套的钢丝绳、U 型环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操作。

起吊构件的下方不得有人逗留。

排架上组装构件时,高度2m以上应用登梯上下。

排架上下的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传递材料应互相打招呼,接料人员抓紧后送料人员方准松手,防止构件落下伤人。

抱杆拉线的布置应不妨碍水泥杆的起吊和就位。先立的水泥杆临时拉线应不阻碍后起吊。

被吊水泥杆的攀根绳和临时拉线应缠绕在锚桩上进行控制,不得仅靠人拉控制。

抱杆的位置及倾斜度应在立杆前调整到规定位置,不得在立杆过程中调整抱杆拉线。

需要转动水泥杆时,应先将其临时拉线适度调松并固定后再转动,不得边旋转水泥杆边调整。

杆上对接横担或横担与抱箍连接时,允许地面人员压水泥杆拉线配合杆上作。

必须待水泥杆永久拉线安装完毕并收紧后,方准利用水泥杆拆除抱杆及起吊索具。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1.1 主要施工验收规范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74-98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作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CT506-2000《建筑给水聚丁烯(PB)管道工程技术规程》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2-9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模板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时间: -01-24 12:37:46 来源: 绿色建材网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 231(四)-78 第四册起重设备、电梯、连续团结运输安装 主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试行日期: 1978年12月1日 通知 (78)建发施字240号 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组织有关单位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二册《金属切削机床安装》, 编号为TJ231(二)-78; 第三册《机械压力机、空气锤、液庄机、铸造设备安装》, 编号为TJ231(三)-78; 第四册《起重设备、电梯、连续运输设备安装》, 编号为TJ231(四)-78; 第五册《压缩机、风机、泵、空气分离设备安装》, 编号为TJ231(五)-78; 第六册《破碎粉磨设备、卷扬机、固定式柴油机、工业锅炉安装》, 编号为TJ231(六)-78, 已经

有关部门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为全国通用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请将试行中的经验和意见, 随时告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院或各负责解释单位, 以便今后补充和修订时参考。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七日 修订说明 根据国家建委(72)建设施字第135号文的布置, 我部组织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62》的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经国家建委同意, 采用分册的方式印行。 在修订过程中, 总结了十几年来, 设计、制造、施工和使用方面的经验, 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召开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广大的群众不断革新创造, 机械设备及其安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在试行中, 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并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寄交我部或各负责解释的单位, 以便今后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本规范各册(篇)负责解释的单位如下: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 《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 SH/T 3528-2005 《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29-2005 《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 《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2010《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8-2005《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通用规范》 SH/T3539-2007《石油化工离心式压缩机组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41-2005《石油化工泵组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GB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二部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二部分 GB50231-2009 6液压、气动和润滑管道的安装 管子的准备 6.1.1 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的管子及其附件均应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与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6.1.2 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的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口表面应平整,并应无裂纹、重皮、毛刺、凹凸和氧化物等;切口平面与管子轴线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断面的平面度,应小于等于1mm。 6.1.3 管端需要加工螺纹时,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管路系列》GB/T1414;《普通螺纹基本牙型》GB/T192、《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jT196和《普通螺纹公差》GB/T197的有关规定。管端接头的加工,应符合卡套式、扩口式、插入焊接式等管接头的加工尺寸与精度的要求。 6.1.4 液压、气动、润滑系统管路应采用无缝弯头或冲压焊接弯头,其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液压、润滑系统管子应采用机械常温弯曲,气动系统管子宜采用机械常温弯曲;对大直径、厚壁管子采用热弯时,弯制后应保持管内的清洁度要求; 2 管子的弯曲半径除耐油橡胶编织软管、合成树脂高压软管外,管子外径小于等于42mm时,弯曲半径宜大于等于管子外径的倍;管子外径大于42mm时,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3倍; 3 管壁冷弯的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壁厚的15%,热弯的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壁厚的20%; 4 弯制焊接钢管时,应使焊缝位于弯曲方向的侧面; 5 管子外径小于30mm时,管子的短、长径比不应小于90%,并不得出现波纹和扭曲;管子外径大于等于30mm时,管子短、长径比不应小于80%,并不得有明显的凹痕及压扁现象。 管道的焊接 6. 2.1 管子焊接的坡日和对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无规定时,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 2 工、Ⅱ级焊缝和不锈钢的坡口,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 3 管子对接焊口应使内壁齐平;钢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2mm;铜及铜合金、钛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1mm; 4 管子连接时,不得采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和加偏心垫等方法消除接口端面的偏差。 6.2.2 管子采用法兰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缺陷;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 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28-2005《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29-200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常用规定、规范87080

2005年10月22日点击数:789 一、验收现行常用规定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建城[2002]221号) 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建城[1992]68号) 3.<<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 ((95)建城市字第1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7.<<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 二、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常用规范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3.<<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02) 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5.<<广东省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 (粤建建字[1997]33号) 6.<<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7 :2000)

7.<<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 8.<<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9:2001) 9.<<埋地高密度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结构排水沟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T15-33-2003) 10.<<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11.<<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 J362-2004) 1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1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0-94) 三、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常用规范 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 2.<<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4.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5.<<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5-90) 6.<<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 7.<<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79-98)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 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全国安装协会技术标准中心和重庆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贯彻执行以来的经验,充分调查了解了我国机械设备安装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修订标准规范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的规定,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8章、18节和20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原设备安装工程“通用规定”,修改为全国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都适用的通用规范,扩大了规范的覆盖面。 2.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等新的内容,如胀锚地脚螺栓、环氧砂浆锚固地脚螺栓、减振垫、无垫铁安装、座浆法、液压、气动润滑管道,联轴器装配扩大至11个品种和类型,清洗、除锈和脱脂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检验更加明确。 3.原规范是70年代制订,其参数和技术要求科学性、实用性较差。随着我国产品和施工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最新版 篇一: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符号-----------------------------------------------0 3、基本规定------------------------------------------------0 4、原材料及成品进场----------------------------------------0 4.1一般规定-------------------------------------------0 4.2钢材-----------------------------------------------0 4.3焊接材料-------------------------------------------0 4.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0 4.5焊接球--------------------------------------------0 4.6螺栓球--------------------------------------------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28-2005《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29-200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2010《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8-2005《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通用规范》 SH/T3539-2007《石油化工离心式压缩机组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41-2005《石油化工泵组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36-2011《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常用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常用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3)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 (4)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⑹《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A SL637-2012 SL638-2014 SL639-2013)共9 本 (7)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260-2014) (8) 《碾压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 (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0)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1)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 (GB/T50769-2012) (12)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1033-2014) (13)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17-2015) (14) 《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SL432-2008) (15)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16)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81-2007) (17)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L105-2007) (18)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SL36-2016) (19) 《水闸施工规范》( SL27-2014) (20)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SL17-2014)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条件 第二节开箱检查和保管 第二节设备基础 第三章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第四章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第一节地脚螺栓 第二节垫铁 第三节灌浆 第五章装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螺栓、键、定位销装配 第三节联轴器装配 第四节离合器、制动器装配 第五节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 第六节滑动轴承装配 第七节滚动轴承装配 第八节传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 第九节密封件装配 第六章液压、气动和润滑管道的安装 第一节管子的准备第二节管道的焊接和安装第三节管道的酸洗、冲洗、吹扫和涂漆第七

章试运转 第八章工程验收 附录一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附录二水平拉钢丝时,两支点距离、钢丝直径、重锤的选配和钢丝自重下垂度附录三YG型胀锚螺栓的规格、适用范围和钻孔直径及深度的规定附录四环氧砂浆的调制程序和技术要求 附录五斜垫铁和平垫铁附录六无收缩混凝土及微膨胀混凝土的配合比附录七座浆混凝土配制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附录八压浆法放置垫铁的施工方法附录九金属表面的常用除锈方法 附录十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配合比附录十一常用金属清洗剂 附录十二脱脂剂 附录十三防咬合剂 附录十四螺栓刚度及被连接件刚度的计算方法附录十五联轴器装配两轴心径向位移和两轴线倾斜的测量方法附录十六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方法 附录十七冷装用的常用冷却剂附录十八管道酸洗液的配合比附录十九管道冲洗清洁度等级标准附录二十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 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当施工时发现设计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 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第1.0.5 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第1.0.6 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第1.0.7 条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工程验收时,应以记录为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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