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_发改高技2014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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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学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是指为提升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科技变革的能力,由国家统筹布局,依托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或系统,是长期为高水平研究活动提供服务、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公共设施。

第三条设施建设管理坚持“科学决策、明确权责、协同管理、开放共享”的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设施建设管理的牵头部门,与财政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各司其职,负责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和退役,以及依托设施开展的科研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中央管理企业等是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或本企业所属单位设施项目的申报、协调等工作,制定设施管理的有关具体政策和细则,协调落实设施建设和运行所需条件。

第四条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可作为设施建设管理的依托单位,负责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任务,落实相应的保障条件。

第五条设施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的资金筹措坚持多渠道、多元化原则,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编制设施建设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组织设施建设项目的审理。设施主要由国家投资建设,地方政府、主管单位、依托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第七条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投资规模较小、国家投资比例较低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遵循竞争择优、集中建设的原则,体现设施的科研和工程双重属性,鼓励原始创新,注重自主设计研制与国际合作相结合,强化用户参与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第八条项目建议书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

(一)主管单位依据设施建设规划明确的项目建设重点,根据预先研究基础、用户需求、技术与方案成熟程度等情况,整合优势力量,组建最优团队,提出拟承担的建设项目及依托单位;

(二)依托单位应委托项目所属领域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建议书应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科学目标、用户需求、投资匡算、开放共享措施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三)涉及多个依托单位申报同一个项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设施建设依托单位和建设方案;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批复项目建议书。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在批复过程中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第九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

(一)依托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委托项目所属领域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要求,对实现科学目标的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开放共享的条件和机制、土地落实情况、验收指标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的意见或批复;建设资金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可适当提升预备费率计提标准;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在批复过程中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条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

(一)依托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项目所属领域的甲级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初步设计报告应当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细化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模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投资概算,审批或委托主管单位审批初步设计方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在批复过程中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需要审批开工报告的,依托单位应按照批复要求,

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原则上由主管单位审批,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二条依托单位依据批复的投资概算,根据工程进度,经主管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年度建设资金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下达投资计划,做好与预算管理的衔接。财政部根据投资计划下达建设资金预算。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依托单位须从以下方面认真履行建设职责,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

(一)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并明确项目建设总负责人,协调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建设管理机构的成立、项目总负责人的任命或调整应报主管单位批准;

(二)建立健全符合设施建设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和激励办法,组建并稳定一支专职的研制、工程、管理人员队伍;

(三)制定项目建设技术方案,组织并完成设施建设必需的各项研究实验、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制工作,确保与工程建设进度相衔接;

(四)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资金、进度、风险、变更、安全、采购等方面的合同、档案、信息等管理,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成立项目建设协调机构,协商和解决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主管单位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上一年度的设施建设进展,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是制定后续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设施建设进展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

(一)设施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目标和任务,投资概算不发生变化,仅部分建设内容发生一般性调整的,依托单位应提出初步设计调整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批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投资概算发生变化,且调整幅度在总概算百分之十以内的,依托单位应提交调整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或委托主管单位核定。调整幅度超过百分之十的,依托单位应提交概算调整报告,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论和具体情况,调整或委托主管单位调整概算;

(三)设施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验收指标等,依托单位须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和调整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十七条设施验收包括部门验收和国家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依托单位应在达到验收条件后及时向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性能、财务、资产、建安、档案等部分;

(二)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部门验收工作,形成部门验收报告后,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验收;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国家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结论;验收通过的设施方可按程序转入运行阶段,并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保障设施运行。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依托单位负责设施的运行管理,并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有效衔接。依托单位应成立运行管理机构,并明确总负责人;应设立设施科技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委员中依托单位以外的专家应不低于二分之一。

运行管理机构的成立、总负责人的任命或调整、设施科技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的设立应报主管单位批准。

第十九条设施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以及主管单位、依托单位提供的必要的经费支持。设施运行经费的安排应结合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等,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依托单位应从以下方面做好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一)参照国内外同类设施的运行标准,建立以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为核心的运行维护规章制度;

(二)建立符合设施运行需要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制度以及差别化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组建并稳定一支专职的运行维护、科学研究和运行管理队伍,促进开放共享;并报主管单位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一条设施的日常维修改造事项原则上由主管单位统筹安排;用户在已建成运行的设施上投资建设新的实验装置,原则上应经设施主管单位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主管单位审批。

第二十二条依托单位应从以下方面做好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共用工作。

(一)建立向其他单位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积极承担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

(二)参照国内外同类设施的开放共享标准,建立公开、公平、开放的设施使用申请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用户年会;建立用户意见反馈机制,做好用户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三)向社会发布设施技术指标、运行计划等信息,并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在确保国家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科学数据共享;

(五)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六)承担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科普等社会责任,每年向社会公

众开放时间不少于十天。

第二十三条科技部将依托设施开展的重大科学研究工作纳入重要支持方向。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自然科学基金中对依托设施开展的科学研究进行支持。

设施主管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应统筹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加大对依托设施开展重大科学研究工作的支持。

鼓励依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支持依托设施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四条主管单位要做好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发现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每年2月底前应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运行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适时对设施的科研支撑能力、科技发展潜力、开放共享和运行绩效进行阶段评估。

年度运行报告和阶段评估结果是配置设施运行资源、升级改造和退役的重要参考,评估程序和要求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设施因科学寿命终结或其它原因确需终止运行的,由依托单位提出退役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项目所属领域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进行批复。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在批复过程中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及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监督检查,设施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编制提纲

2、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提纲

附件1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

编制提纲

摘要

目录

术语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单位概况

(三)项目概况

(四)编制依据

二、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一)科学技术概念

(二)项目建设意义

(三)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四)需求分析

三、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二)总体科学技术方案和指标

(三)系统构成及建设内容

(四)建设选址及配套条件

(五)建设周期及进度

(六)资源利用与节约

(七)环境和生态影响

四、初步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二)初步投资估算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五、科学技术基础和实施条件

(一)项目依托和共建单位基本情况

(二)关键技术及已有的基础

(三)现有人才队伍

(四)管理能力

六、组织管理

(一)建设管理

(二)运行管理模式

(三)开放共享

(四)人才队伍建设

七、运行和科研经费

(一)年度运行经费分析

(二)科研经费需求及分析

八、风险分析

九、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十、总结和需说明的问题附件

附表

附图

附件2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提纲

摘要

目录

术语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单位概况

(三)编制过程说明

(四)项目概要与主要结论

(五)相对于建议书批复的调整情况

(六)编制依据

二、项目建设依据与目的

(一)项目建设意义

(二)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需求分析

三、建设内容与技术方案

(一)建设目标

(二)建设规模比选

(三)总体建设方案和总体性能指标

(四)工艺系统的设计方案和可行性

(五)土建设计方案及可行性

(六)公共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四、实施条件

(一)项目依托和共建单位基本情况

(二)建设选址

(三)配套条件

(四)工程技术队伍

(五)其它

五、环境、安全、卫生及资源综合利用

(一)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二)安全措施

(三)卫生防护措施

(四)资源综合利用与节约

(五)节能方案分析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编制依据

(二)投资估算及说明

(三)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七、建设周期与进度计划

(一)建设周期

(二)进度计划

(三)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安排八、建设组织管理

(一)管理组织架构

(二)管理办法和措施

(三)队伍与人员计划

(四)招投标方式和招标范围九、运行与利用

(一)运行管理模式

(二)运行经费估算

(三)科研经费估算

(四)科学寿命预测

十、开放共享

(一)开放共享的设计理念

(二)开放共享设施的说明

(三)开放共享的管理

十一、科学、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十二、风险分析与控制

十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十四、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五、结论与建议

附件附表附图

附件3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编制提纲

摘要

目录

术语

一、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基本信息

二、初步设计的科学依据

(一)项目的总体概述

(二)初步设计的依据

三、初步设计方案

(一)总体技术方案和性能指标

(二)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土建工程构成

(三)工艺的系统设计

(四)公用设施

(五)辐射防护

(六)建安工程

四、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

(一)环境保护方案与环境影响评价

(二)劳动安全及卫生防护措施

(三)科学寿命及退役处置

五、建设管理

(一)管理机构和职责

(二)建设组织结构与队伍

(三)管理条例

(四)运行管理

六、初步设计投资总概算

(一)概算编制单位资质说明

(二)概算编制依据

(三)概算投资分析

(四)投资来源说明

(五)投资概算表

(六)年度用款计划

七、建设周期与进度计划

(一)建设周期

(二)进度计划

(三)开工前的研究试验和样机制作计划

八、项目招标基本信息

九、初步设计方案技术可行性分析

十、风险分析与控制

十一、科学、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重大问题

附件附表附图

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情况介绍

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情况介绍 .声明:转载于网络公开资料。 2006年通过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设立了16个重大科技专项。根据《规划纲要》,“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这些项目是可以与“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杂交水稻相类比的重大工程。 《规划纲要》中公布了16个专项中的13个: 1.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 2.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 3.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 4.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 5.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 6.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7.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8.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9.重大新药创制, 10.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11.大型飞机, 12.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 13.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 另据媒体报道,这16个重大专项中有9个属民口、7个属军口。民口的重大专项由科技部主管,军口的重大专项由总装新技术局主管。上述13个重大专项中的民口项目是1、2、3、4、5、7、8、9、10;7个军口项目中公开了4个:6、11、12、13,另3个未在《规划纲要》中公布。公开的4个军口项目都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项目。另据报道,这3个未在《规划纲要》中公布的军口项目是惯性约束聚变点火工程(“神光”)、新一代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和高超声速飞行器科技工程。 惯性约束聚变(ICF)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在核禁试条件下的核武器研究,尤其是核聚变物理过程的研究。美国和法国目前在ICF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美国LLNL的NIF(国家点火装置)已基本建成,法国原子能委员会的LMJ(兆焦耳激光装置)也即将建成。我国目前在建的“神光-Ⅲ”是十万焦耳级的激光装置,能量要比NIF和LMJ低一个量级。兆焦耳级的激光装置“神光-Ⅳ”计划于2020年左右建成,实现热核点火和自持燃烧目标。此外,快点火ICF等新技术路线的探索也在进行中。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大基础工程,其军用和民用价值都是毫无疑问的极其重要。相关论述很多,这里就不讨论了。 最神秘的是“高超声速飞行器科技工程”。2010年4月28日,美国试验了HTV-2a试验飞行器,这是美国发展PGS(全球快速打击)武器系统所进行了一次重要试验。尽管试验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

附件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规范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实施后补助机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后补助,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给予经费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前款所称的单位,是指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第三条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等方式。

第二章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第四条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后,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 第五条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应当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第六条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按照以下程序管理: (一)发布指南。科技部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的目标任务和年度支持重点发布项目指南。对于其中符合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实施条件的项目,应当明确其实施后补助管理,并对项目拟达到的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建立面向结果的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不设置课题,不设定经费控制数。 (二)提交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

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考核指标、配套条件、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等内容,并附近三年经审计或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报表。 项目预算由申请单位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项目实施需要进行编制,应当真实反映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各项研发成本。具体开支范围参照相关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无法纳入开支范围的其他支出,可单独列示。 (三)立项论证。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明确项目的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等重点内容。 (四)预算评估评审。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评审。 (五)预算备案。科技部根据预算评估评审结果提出项目后补助预算方案,并向项目申请单位反馈,达成一致后,报财政部备案。拟补助经费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 (六)签订任务书。经科技部批复立项的项目,由科技部与项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PKU

附件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学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是指为提升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科技变革的能力,由国家统筹布局,依托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或系统,是长期为高水平研究活动提供服务、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公共设施。 第三条设施建设管理坚持“科学决策、明确权责、协同管理、开放共享”的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设施建设管理的牵头部门,与财政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各司其职,负责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和退役,以及依托设施开展的科研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中央管理企业等是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或本企业所属单位设施项目的申报、协调等工作,制定设施管理的有关具体政策和细则,协调落实设施建设和运行所需条件。 第四条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可作为设施建设管理的依托单位,负责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任务,落实相应的保障条件。 第五条设施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的资金筹措坚持多渠道、多元化原则,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编制设施建设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组织设施建设项目的审理。设施主要由国家投资建设,地方政府、主管单位、依托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第七条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投资规模较小、国家投资比例较低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XXXX年度课题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二○一○年五月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1年度网上公示的申报课题分属以下五个项目: 项目1:LTE及LTE-Advanced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2:移动互联网及业务应用研发 项目3:新型无线技术 项目4:宽带无线接入与短距离互联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5:物联网及泛在网 项目1 LTE及LTE-Advanced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目标: 本项目“十二五”期间的目标是:实现LTE产业化及规模应用;开展LTE-Advanced关键技术、标准化及整体产业链的研发和产业化。具体包括: 1) LTE研发和产业化:完成TD-LTE的多频多模芯片、终端、系统和仪表设备等产业链各环节的产业化,解决产品开发及实际应用中的关键技术,实现规模应用。 2)LTE-Advanced标准化、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参与3GPP LTE 增强型技术的标准化工作,拥有一定数量的基本专利,对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形成完整产业链,研制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建立技术试验环境,建设2~3个规模试验网。 3)TD-SCDMA及其增强型优化和提升:支持一致性测试仪表开发和完善、开发新的业务应用等。 2011年本项目主要考虑安排基带芯片、仪表等产业链薄弱环节

中还需支持的课题以及高铁等特殊环境下的研发课题。 课题1-1 TD-LTE面向商用多模终端基带芯片研发 课题说明:终端基带芯片是TD-LTE产业链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我国比较薄弱的环节。由于难度大、国际竞争压力大,时间紧迫,所以应立即启动,并确保足够投入。 研究目标:开发面向商用的支持TD-LTE和TD-SCDMA/GSM的多模终端基带芯片,TD-LTE能够满足3GPP R8、R9和国相关规的要求, TD-SCDMA支持3GPP R7版本。 考核指标:提供1000片面向商用的多模芯片给终端厂家,用于运营商牵头的规模试验。完成面向商用芯片的研发。所提供芯片应能够满足3GPP R7、R8、R9和国标准主要指标要求。向TD-LTE终端设备厂商提供面向商用的基带芯片。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支持TD-LTE和TD-SCDMA/GSM多模; –下行支持2×2 MIMO方式; –下行支持单/双流波束赋形解调; –下行支持64QAM、16QAM、QPSK和BPSK调制方式; –支持可变速率带宽,包括5MHz, 10MHz, 15MHz和20MHz; –支持非对称时隙配置; –半导体工艺线宽:65nm及以下。 完成芯片优化工作,重点是芯片的性能、稳定性和功耗指标能达到面向商用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供具体说明:与国际、国相关标准的符合程度;芯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自查报告 密级:□公开□秘密□机密□绝密 专项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单位: 项目组长: 单位财务负责人: 项目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报告编制时间:年月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海配套资金审核小组制 年月日

编报要求 1. 填报内容为项目(课题)实施开始起至填报日期止的执行情况; 2. 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支撑,客观、真实地填写报告材料; 3. 报告的密级与项目(课题)规定的密级相同; 4. 报告文本统一用A4纸,文字内容一律由计算机打印填报,双面印制。 5. 报告文本第一次出现外文名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6.报告中的数据均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所有经费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7.自查报告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文件。 电子版文件名称要求:项目(课题)编号-2014年度自查报告。 纸质文件需提供2份盖章原件。

承诺书 本项目(课题)自查报告是根据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编写而成,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课题)负责人保证本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签章): 年月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2014年自查报告 (编写大纲) 一、项目(课题)总目标及本阶段目标 二、本阶段开展的工作及计划执行情况 1、主要进展情况:结合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目标与任务、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任务分工与重要任务的时间节点,并对照本阶段的计划与目标,阐述项目(课题)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本年度取得的主要进展、突破的技术难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情况等。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阐述参与项目(课题)实施的研发单位的变动情况,项目组长、课题组长变动情况等。 三、项目(课题)组织管理情况 1、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项目(课题)项目(课题)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利用其进行过程管理情况,专职项目(课题)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说明承担单位落实法人责任、提供配套支撑条件、对合作单位的组织管理情况等。 2、人才队伍建设:说明项目(课题)实施实际参加和人员培养,创新人才的凝聚、引进和使用以及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做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到位、相关任务经费和特殊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3、知识产权管理情况:说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措施建立、执行情况,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总结知识产权管理的成果经验和典型案例。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确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 “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第三条重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四条结合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课题)的特点,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财政支持方式。 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动,一般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多个单位分别开展研发的项目(课题),一般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具体支持方式,由牵头组织单位结合项目(课题)特点和承担单位性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明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综合平衡的内容之一。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纳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管 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按照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体系,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三部门、财政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和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实施报告(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格式 受理编号: 密级:□公开□秘密□机密□绝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 报告 (申报书) (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项目(课题)组长: 项目(课题)年限:20 年月至20 年月填报日期: 20 年月日 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部制

二〇年月 填写说明 为建立统一、规的重大专项信息管理制度,加强重大专项信息的管理,特设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格式和填写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各项。 二、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只能由法人提出,可以由一家单位组织,也可以由多家单位联合组织,牵头单位为项目(课题)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每个项目(课题)只能有一家责任单位和一个组长。项目(课题)组长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指定。 三、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编写,并报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汇总; 四、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五、组织代码是指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组织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六、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报报告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或说明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七、此表可在科技部下载。 八、此表为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信息,各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可根据自身的特点,适当增加相应的容。

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试行) 中示区组发〔2010〕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京办〔2009〕11号)开展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改革试点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218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试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重大专项中间接费用列支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区内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 第三条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是指国务院批准的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严格论证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科技重大专项,包括“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确定的重大科技工程、《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18个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北京市调整和振兴产业实施方案”中的科技重大项目。 第四条间接费用采取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自主分配、规范使用的原则。 间接费用采用重大专项项目成本费用摊销的方法,在专户内按月核算编列相应支出。 第二章间接费用支出内容 第五条间接费用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主体。 第六条间接费用支出内容 根据试点项目、试点单位性质,间接费用按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科研条件支撑费,是指试点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高等院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科研院所使用其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费、水电气暖消耗费、图书馆及资料室使用费、网络信息运行管理服务费;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以及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固定资产房屋设备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各支撑条件费用的补助支出。 (二)协调管理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项目前期申请费、可行性论证、外协合作费、财务核算费用、资料档案保管费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经费。 (三)监督检查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验收论证、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经费。 (四)科研人员激励费,是指根据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的科研人员激励支出经费。 (五)其他间接费用。 第七条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 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执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资金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间接费用应据实列支,根据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性质,总额核定比例如下: (一)示范区内高等院校、财政全部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3%。 (二)示范区内财政部分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5%。 (三)示范区内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及无财政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

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年度运行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告 设施名称: 运行责任单位: 运行年度: 编写日期:

编写说明与要求 《运行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告》是运行单位提出的年度设施运行整体工作计划,包括设施的运行、维护、利用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计划。设施运行责任单位应参照本年度基本运行经费预算和上年度经费实际支出,按照运行工作需要,编制下年度运行计划。报告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运行计划、维护计划、利用和开放、交流与合作计划、人员与人才培养、运行经费需求等方面,其中,科学研究或公益服务计划需经科技委员会或用户委员会评议。运行计划既是运行工作实施的基础,也是院安排经费和检查工作的依据。运行计划报告是运行单位年度工作执行和自查的依据,也是院、有关部委和公众了解、检查、评估设施运行的重要资料。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据实编制。 本编写模板是面向各类设施的通用提纲式模板,采用了较多的表格形式,以求简单明了,对于提纲中标题意思明确的,不再多做说明。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二、三级提纲或表格的表头进行必要的修改;可采用增加图、表、说明或附件等,细化内容。编制报告时,与本设施无关的内容和表格免填并删除序号、标题、表格。如:无二期工程则删除“立项建设信息表”中的二期表格;不申请维修项目则删除“拟申请维修项目”的序号与标题等。一级或二级提纲下未顾及的问题,如需说明,可添加序号及标题。 共同运行设施可参照此提纲,细化提纲或表格,并与院大科学装置办公室商议确定本设施的编写提纲。

目录 定义至三级标题,需标注页码。 术语 报告中涉及的名词术语,主要指专业术语、英文和英文缩写的解释。 一、基本信息 (一)设施建设信息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部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保证《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 科技部作为国家主管科技工作的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工作。 第四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强调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有限目标。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四)定期评估,注重成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执行情况与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的筹措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并引导和鼓励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规划纲要》确定的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建立三部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核、论证;

国家战略科研体系建设心得体会

国家战略科研体系建设心得体会纵观全球科技发展历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大科学时代背景下,聚焦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而生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特别指出新型举国体制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联系。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科研机构。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科技创新引领性作用和策源功能,是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工业强国的关键。 重大科学发现越来越依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需要根据世界科技发展态势,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眼光,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通过科技风险研判和预测与清晰的战略思维和战略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和创新要素布局,集中有限的资源放在优先发展的关键科技领域,突出竞争性优势,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创新。要达到上述要求,利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推动科研范式升级,重塑科技创新语言体系的引领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

科研范式是特定历史时期科学共同体进行科学研究的方式,与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要求相适应。从科技史角度来看,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是一个有机整体。新发现可能产生新发明,新发明也可能导致新发现,有些重大发明本身就包含新发现。科学研究需要技术手段和平台设施的支撑,技术的自我迭代会产生新的技术和科学的重大发现。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从科学研究的范式升级可以看出,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变革越来越依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和极端实验条件及大科学团队集体攻关。未来要进一步通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研范式升级,需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注重理论与实践、发现与发明、制造装置与测试装置之间的相互呼应,推动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之间开展创造性转化。 二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注重研究活动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在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上给予稳定支持,把相关研究做彻底。 “单打独斗”已不适应大科学时代的科技创新 科研组织模式是特定时期内社会共同体组织科研的方式,对科研范式和科技创新具有能动的影响作用。从科研组织的发展趋势来

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附5: 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报告 专项名称: 立项年度: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目录 一.项目(课题)基本情况 (1) 1.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1) 2. 项目(课题)完成基本情况 (1) 3. 项目(课题)财务实施管理情况 (1) 二. 项目(课题)预算财务执行情况 (1) 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1)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2) 3、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 (2)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 (2) 5、预算执行情况 (2) 6、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3) 三、财务验收专家组总体意见 (3) 1、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结论 (3) 2、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3)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 四、牵头组织单位意见 (4) 五、财务验收专家组人员组成情况 (4)

一.项目(课题)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课题)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课题)立项基本情况、项目(课题)实施情况等。 1.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分别说明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承担单位性质等。 如果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研究期间发生合并或撤销等机构变化的情况要进行说明。如有承担单位或项目(课题)负责人发生变化等情况也需做出说明。 2. 项目(课题)完成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进度及完成情况。 3. 项目(课题)财务实施管理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财务事实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项目(课题)预算是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课题)预算有无用于规定不允许支出的范围(包括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它支出);项目(课题)会计科目设置是否规范;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性;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如何等。 二.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内容 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在内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战略部署,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设立了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鼓励创新、择优支持、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二)会同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论证;

(二)编制甘肃省重大科技专项年度计划; (三)会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验收。 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围绕《纲要》所确定的重大专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产品开发为目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环境保护、现代农业领域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的特点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一)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 (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且银行贷款已到位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实际贷款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甘肃境内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企业应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匹配能力。 (三)申报单位须具有优秀的管理和研究开发团队及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二五科研重大战略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2030年)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按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前瞻谋划和系统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对于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跨越、保障科技长远发展、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方向和“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十一五”时期,启动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2项,验收设施10项,目前在建和运行设施总量达到32项。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为科学前沿探索和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我国粒子物理、核物理、生命科学等领域部分前沿方向的科研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依托设施解决了一批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在载人航天、资源勘探、防灾减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设施建设带动了大型超导、精密制造和测控、超高真空等一批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了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凝聚和培养了一批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和研究团队,以及高水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此外,设施还在深化科技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增强民族自信心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学科布局系统性、前瞻性不够,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健全,工程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正孕育着一系列革命性突破,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纷纷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建设规模和覆盖领域,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制高点,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形势。 (一)科学前沿的革命性突破越来越依赖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现代科学研究在微观、宏观、复杂性等方面不断深入,学科分化与交叉融合加快,科学研究目标日益综合。科学领域越来越多的研究活动需要大型研究设施的支撑,要求不断提高科技基础设施的单体规模和技术性能,强化相互协作,形成大型综合性设施群。进一步加强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抢占先机、有所作为。 (二)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越来越需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供强大动力。当前,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相互依托、协同突破的趋势日益明显,技术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步伐不断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越来越注重科学探索和技术变革的融合,可以衍生大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快高新技术的孕育、转化和应用。我国在若干重要领域超前部署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性科学难题,对加快培育战略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2013-03-04 21:03:24) 分类:转载 标签: wu2198 股票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 国发〔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2030年)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按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前瞻谋划和系统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对于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跨越、保障科技长远发展、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方向和“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十一五”时期,启动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2项,验收设施10项,目前在建和运行设施总量达到32项。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为科学前沿探索和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我国粒子物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附件2 《课题申报书》填写要求及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课题申报书》,要求文字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文件规格:A4纸张、宋体四号、双面打印、简单装订成册; 3、包装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应封装在一个纸箱内。纸箱应标注(或打印后张贴)申报课题编号及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二、有关说明 1、“受理编号”: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填写; 2、“密级”:公开发布的项目(课题)均填写为“公开”; 3、“专项名称”:填写“核高基重大专项(软件类或集成电路类)”; 4、“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填牵头单位,并在单位名称后加注“(牵头)”; 5、“项目(课题)年限”:不超过3年; 6、课题申报书的“附件”应提供清单,并按顺序排列,具体包括: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课题指南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3)课题指南中如明确有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要求的,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地方政府经费配套承诺文件; (4)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的银行资信证明。申报单位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供股东大会关于为本专项项目(课题)按规定比例 投入自筹资金的决议;

(5)如有融资,提供融资机构的投资意向书; (6)如课题研发内容已有用户,用户出具证明材料; (7) 2006、2007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以及200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应提供课题申报单位的审计报表而不是合并报表。 三、其他说明 1、《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项目”描述是为方便申报单位更全面理解所申报课题的内容及关联而设,申报单位只能按“课题”申报; 2、课题申报单位依据《课题申报指南》编制《课题申报书》,可以对所申报的课题提出或补充更优化的阶段目标、性能指标、考核指标、进度等; 3、课题申报单位在《课题申报书》中要明确列出与本课题有关的已获得的国家项目支持情况,包括国家科技计划名称、已资助金额及验收情况; 4、课题经费来源包括:专项资金(或称专项资助)和配套资金。配套比例请注意各项目(课题)描述中的规定。项目(课题)总经费、申请专项资金额度应与申报单位的现有研发能力、经济实力、注册资本、资金筹措能力及课题任务的要求相匹配; 5、有互动要求的课题,请关注相关互动课题的内容与要求。

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

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附件: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重大专项档案资料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促进国家科技信息资源长期保存和有效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若干工作规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大专项档案是指在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档、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照片、图表、数据信息等。 第二条重大专项档案是国家的重要科技资源和宝贵资产,做好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有序、高效组织重大专项的实施,提高重大专项的管理水平,增强统筹和协调力度,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是重大专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重大专项方案制定、论证、实施、考核验收的全过程。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四条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重大专项各组织实施管理部门,要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大专项整体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对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宏观指导,制订有关管理规则,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指导建立统一的重大专项档案管理服务平台。

第六条重大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专项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部署、管理、监督和检查。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工作计划之中,在部署、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部署、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档案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等制订重大专项档案管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订与重大专项档案管理相关的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 (三)协调和明确重大专项档案管理部门与科研成果形成者在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中的职责分工和信息传递; (四)保证重大专项档案及其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及时、恰当地进行移交,鉴定评估以及有效利用。 第七条各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及牵头组织单位应指定一个档案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本专项档案管理工作,以保证本专项档案管理的完整和统一。 第八条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专项任务承担单位负责各自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要建立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和责任体系,实施项目(课题)负责人问责制,确保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重大专项档案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 (一)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重大专项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保证真实、完整的重大专项规定的数字文件信息的产生,建立重大专项档案信息系统。对数字信息和数字设备进行高效的维护,防止数据信息丢失并进行及时移交; (三)提供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实体档案存放地。保证重大专项档案长期保存;

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项目建议【模板】

(上报封面样式) “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 设施规划项目建议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所属领域: 建议单位: 联系方式: 姓名: 地址: 电话: Email: 单位:(盖章) 二〇一五年月日

概要(单独一页) 一、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意义 2、国内外状况 3、用户分析 二、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 2、技术方案 3、建设内容 三、科学技术基础和实施条件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关键技术及已有基础 3、人才和队伍状况 四、建设周期和经费需求 1、工期及进度计划 2、经费估算 2、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议编写说明 说明: 总字数:2万字左右(不含附件)。 格式要求:A4纸,页边距上下3厘米、左右3厘米,宋体四号字,行距25磅。 中文名称:拟建项目全称 英文名称:要求全称和缩写 所属领域:最多提两个领域 建议单位:拟承建项目法人单位全称 联系人:XXX单位联系人 概要 简述该项目的意义、必要性、科学目标、建设内容、项目可行性、经费估算及建设周期等。(单独一页,约800字) 一、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对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重要性、对 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国家需求分析、建成后的国 际地位及影响等。 2、国内外状况: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用户分析:现有和未来用户的分析。 二、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包括科学目标、设施建设目标。

2、技术方案:总体技术方案和指标。 3、建设内容:设施系统构成(工艺设施、土建工程、公 用及配套设施等),给出系统构成框图和各系统简要描述。 特别说明保证开放共享的设施安排。 三、科学技术基础和实施条件(包括共建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拟承建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运 行管理能力、实施科学工程的经验,及相关基础设施。 2、关键技术及已有基础: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工作基 础,现有技术储备和技术成熟度。 3、人才和队伍状况:相关单位的科研和工程技术队伍状 况;拟建项目负责人、科研及工程技术骨干简介。 四、建设运行周期和经费需求 1、工期及进度计划:预期项目开工时间,从开工至国家 验收所需的时间,以及工程进度计划。 2、经费估算:总投资、分项投资的经费估算。 3、科学寿命:预期设施的运行使用年限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需要单独说明的有关项目背景、实施条件、经费需求等方面的特殊事项,后续建设设想,以及上述章节中未提到的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和运行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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