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门诊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门诊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2014年医院感染管理持续改进措施(门诊部分)

门诊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保障病人健康。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科室务必遵照执行。

1、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种规范、制度、职责。

2、各科室必须按照医院感染的要求,使用医院统一购进的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4、各科室使用的可复用器械、器具,必须统一由医院供应室回收、清洗、消毒、灭菌。耐高温、耐湿的器械、器具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需使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的(如:胃镜、

肠镜),每日需测试消毒剂的浓度并记录。

5、各科室的处置室,室内空气使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每日一次,每次60分钟并登记;每周使用75%酒精擦拭灯管一次并登记。

6、各科室室内物体表面(桌面、台面)使用(1:100)84消毒液擦拭消毒,每日一次。有明显污染物(血液、体液、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及时擦拭。

7、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洗手或手消毒,使用的洗手、手消毒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格按照手卫生的五个重要时刻(接触患者前;进行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体液或排泄物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进行洗手或手消毒。各诊室的桌面上必须配备快速手消毒剂,以方便医师诊断病人前后进行手卫生。

8、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收集,统一回收。使用的收集容器符合要求,标识清晰。收集袋达3/4满时有效封口,并注明废物类别、产生科室、日期等。每日与医疗废物回收人员交接签字,做好登记。

9、各诊室的医务人员为患者诊疗时,必须戴口罩,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无菌手套。

10、各诊室使用的体温计、听诊器和血压计等诊疗用品,应进行消毒。体温计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用75%酒精浸泡30分钟进行消毒,然后清水冲净,擦干,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

备用。听诊器使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血压计使用后保持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11、新开启的棉签、碘伏、干缸等,需注明开启时间、开启人。棉签有效期24h,碘伏有效期3d,干缸有效期4h,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12、为避免引起医院感染的暴发,凡需进入人体无菌组织、腔隙、器官的操作,操作前应给病人抽血化验HBV、HCV、HIV 的检查,以便我们做好隔离并对使用后的器械、器具、物品等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

13、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职业伤害。

14、各科室如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上报门诊主任或医院感染管理科,防治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医院感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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