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

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5)《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6)《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08;

(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

(10)《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8.07;

(11)其他各类相关规划;

(12)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位于鄞州西部古林镇镇区,北至鄞州大道,西毗后港河沿岸、横古线,东、南邻甬金高速连接线,是古林镇老镇片区,规划面积约4.6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5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将鄞州古林镇区片定位为活力空港、古韵水乡——融合生活居住、物流仓储、人文旅游、创意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人居品质;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发展文脉;强化城市设计,梳理城市形象;建设生态网络,塑造开放空间。

2.3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 2.64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30.1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范围的93.10%。

2.4规划结构

总体可以概括为“一心三片、一带两轴”。

“一心”——中心路和古中路交叉口的综合服务中心,是古林镇的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

“三片”——临空产业片、老街保护片、生活服务片。

“一带”——沿主要景观水系的文化休闲景观带。沟通南北向主要景观水系。

“两轴”——分布沿中心路、古中路的公共服务轴。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管理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本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CXN-GL-01-01至CXN-GL-01-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开发总量为270.4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0.9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2.76%,人均居住用地39.33平方米。其中,一类居住用地1.4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04.5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4.83公顷。

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10100户,2.64万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2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4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60公顷,文化设施用地2.0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0.51公顷,体育用地1.21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25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03公顷,宗教用地0.59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8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13.75公顷,商业商务用地7.04公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14公顷。

4.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5%。主要为消防站用地和垃圾转运站用地等。

4.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利用道路绿化带的预留、沿河绿化带的退让等契机增加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71.6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66%,其中公园绿地32.00公顷。

4.6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9.8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59%。物流仓储用地,可兼容部分工业功能。

4.7发展备用地

由于本规划片区远期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所以规划在充分考虑保证古林镇近期建设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保留用地功能弹性,为未来发展建设预留更大发展空间,待片区发展时机成熟后,再进一步明确其用地功能及相关控制指标。规划发展备用地共计46.7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87%。

4.8水域

规划依据鄞州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整理,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公共中心-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沿河绿带增加滨河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公园绿地32公顷,包括4处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街头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8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规划整治基地的水网系统,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娱乐环境,并有助城市防洪排涝。本区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道、慢行廊道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①游憩绿道: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10米,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②慢行廊道:通过水系及历史风貌地区的梳理,组织串联起滨河绿地、滨河生活空间、重要节点,打造环老镇及其核心区域的沿河沿历史风貌区双环型慢行空间。

③特色商业街:依托现状已形成的商业氛围,完善商业体系和商业界面,形成中心路、古中路最具活力与特色的商业街。延续南北老街历史文脉,更新植入部分业态,打造老街历史风貌特色商业街。

6.3.2重点开放空间

①综合服务中心:位于中心路与古中路交叉口北侧,结合轨道站点,在规划区内延伸商业商务活力,成为市民购物、办公、休闲的活力场所。同时结合商业广场的开敞空间,起到片区中心人流集散功能。

②主要公园:保留古林绿苑,并结合轨道站点综合开发打造休闲核心。规划新增3处主要公园,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城市道路均应人车分流,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历史文化保护

7.1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现状历史建筑总计27处,包括16处古建筑、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分布于南北老街、葑里村,其中有3处文保单位、2处文保点。

根据历史建筑的性质、价值(与建筑年代和风貌完好度相关)、保存状况,采用原地保护的措施,并依据历史建筑普查划定的院落线,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具体要求按照在编的《宁波市区历史建筑资源普查》进行分级保护。

7.2老镇保护区保护规划

老镇保护区遵循有机发展、原真发展、整体协调进行保护。本规划建议古林老镇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还应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划定专门保护区进行分层、分级、分类保护与控制。

08、道路交通规划

8.1道路等级

本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结合路网结构形式将区内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级。

(1)快速路规划:

鄞州大道:东西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秋实路(甬金高速连接线):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规划:

横古线: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规划44米道路:本片区向西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规划:

古林中路:东西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规划36米道路:东西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古林中心路: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2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规划28米道路: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支路红线宽度为12—24米,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8.2交通设施规划

8.2.1公交首末站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规划1处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4758平方米。

8.2.2公共停车场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结合区域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规划区范围内共布设公共停车场6处,规划停车位560个,主要为本区域公共停车需求的补充,各地块应结合自身需求,远期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地块内停车配建指标。

8.2.3加油加气站规划

规划区内现状有1处加油站,规划予以保留。

09、防灾规划

9.1消防

(1)本区消防依托规划区内古林中队,保留宁波市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为全市服务。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高层建筑、大型公建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本区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充分重视本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

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

(3)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9.2抗震

设防标准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相关参数设防。

规划要求

(1)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定的地震动参数值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震能力,结合城市建设,提高本区综合抗震能力。

(4)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区内绿地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并保证区域中心避难通道畅通。

9.3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本区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11

12

13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江北西区分区规划》;(审批稿)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洪塘北街道东片地段位于江北区,东自规划机场路,南以北环西路为界,西至广元路,北抵规划的余北快速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遂宁市创新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及规模----------------------2 第三章用地布局----------------------------------2 第四章地块控制规划------------------------------3 第五章土地使用规模控制--------------------------3 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4 第七章道路交通工程控制--------------------------4 第八章市政工程控制------------------------------5 第九章城市防火----------------------------------5 第十章环境保护控制------------------------------6 第十一章景观系统及绿地控制----------------------6 第十二章广告牌与标志物控制----------------------8 第十三章奖励与处罚------------------------------8 第十四章附则------------------------------------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高质量进行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统一的建设目标,特将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并制定创新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文本。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区规划规范》及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标准和规范。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4、《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范》。 6、《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7、《遂宁市城南创新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 8、《遂宁市城南创新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期)。 9、《遂宁市过军渡水利枢纽(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0、《遂宁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试用)。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指导思想 1、规划目标 科学地进行规划区的功能分区,安排好城市各类用地和设施,确定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组织好城市交通,处理好城市建筑与环境空间及特色问题。使规划区既能为遂宁城市经济的增长提供原动力,也能成为城市最具吸引力的景观工业区,展现遂宁城市新形象。 2、指导思想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一、导语 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 一、朝阳区基本概况 1.历史沿革 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后又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形成现今区域规模。 2.城市区位 朝阳区为北京市近郊区,位于近郊东部和东北部。东与通县毗连,西与海淀、东城、崇文、丰台四区接壤,北隔北小河、温榆河与昌平、顺义两县交界,南邻大兴县。区政府机关驻地神路街。 3.行政区划 朝阳区辖21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八里庄、三里屯、麦子店、六里屯、朝外、建外、团结湖、左家庄、香河园、和平街、安贞、小关、亚运村、垡头、管庄、酒仙桥、机场。 辖24个乡──小红门、十八里店、南磨房、王四营、高碑店、平房、东风、将台、太阳宫、大屯、洼里、来广营、黄港、南皋、崔各庄、孙河乡、东坝、楼梓庄、金盏、豆各庄、长营、三间房、管庄、黑庄户。

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以对地块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都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保规定为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 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都市规划管理根据。 2.3体现都市设计构想。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都市设计构想,以微观、详细控制规定加以体现。 2.4都市政策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特性: 3.1通过抽象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 3.2具备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3.3综合性

3.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控制方式 3.5规划性和引导性结合 3.6通则式与判例式结合 3.7动态控制与互相转化也许(兼容性规定) 3.8强制性内容提出 4.控制性详细规划目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的是指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引下。 4.1明确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与上位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可以进一步分解和贯彻,拟定该地区在都市中分工。 4.2根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将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都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配制上贯彻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为各地块制定有关规划指标,作为法定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是通过指标制定来实现,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1总则 1.0.1 目的和依据 为统一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导则。 1.0.2 适用范围 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导则。其他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编制任务 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规划强制性内容,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专业(项)规划、分区规划等已批准的各项规划成果,对一定时期内编制区的土地使用、空间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指导规划条件的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方案的设计。 1.0.4 规划成果 为保障规划的严肃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分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0.5 规划编制区 为实现宁波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并保证规划编制区域的无缝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规划编制区。 规划编制区包括一般编制区和特定编制区。特定编制区指工业功能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提出特殊规划控制和规划编制要求的功能区域。特定编制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殊要求应在规划设计任务书中另行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上按划定的编制区组织编制,确需调整编制区范围的,由市规划局相关处(室)或规划分局提出调整方案,经论证后确定。 1.0.6 控制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单元(以下简称控制单元)是为了确定规划容量和设施配套,而在规划编制区内划定的功能结构单元。控制单元应结合基层社区的界限,有明确的四至范围,用地规模适度,功能上具有内在的关联性。 控制单元由相关规划统一划定;规划编制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分或调整,但应说明调整理由。 2法定文件 2.1法定文本 2.1.1 总则 1、确定规划编制区范围、规划目的、规划主要依据和原则、规划期限、法律效力及其他事项。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存在的问题

关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的探讨 【摘要】文章从技术层面、编制层面及法制层面分析了以往控规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思路,通过对三位一体控制模式的探讨,试图解决以往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仅供大家参考。 【关健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问题;创新思路;三位一体控规模式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由最初的注重形体设计发展到注重指标控制,又发展到强制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控规体系,历时二十多年,控规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的不断多元化及市场瞬息万变,以往控规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 1 以往控规存在的问题 以往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技术、编制和法制三个层面。 1.1 技术层面 土地分类单一。控规土地分类按照国家标准过于单一简单化处理,在规划许可上模棱两可、在规划管理上难以控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灵活性差。“一堆指标”控制“一个地块”;控制过死,灵活性差。相当部分规划内容因不符合市场需求而被反复调整。分析研究不足。大量土地批租的事实表明以往控规分析研究不足,不能有效控制城市土地开发,无法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最佳结合。控规层面城市设计手段薄弱,不能有效指导城市空间形态布局建

设。 1.2 编制层面 控规的成果很大一部分反映在指标体系上,目前的控制指标的制定缺乏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妥协于市场选择的无序性和随意性,造成规划管理混乱。控规的用地规模过大或过小,都影响规划的深度。用地过小,控规中只能就事论事,难以考虑空间构成、城市景观等因素,用地过大,许多问题涉及面太多,又不能很好解决。控规的意图、内容只有通过合适的表达方式才能被规划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充分理解,控制功能才能发挥最佳的作用。 1.3 法制层面 《城乡规划法》把控规确定为核心制度。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必须依据控规给规划条件,同时规定复杂严格的控规修改程序,与以往控规高调整率相矛盾。上述原因造成以往控规的两难窘境,形同鸡肋。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通过控规创新。 2 创新思路 控规创新思路:以“非确定性”规划思想为指导,以追求最佳的城市规划与管理实效为目标。创新的控规实行控制单元和地块详细控制两层控制。在控制单元层面运用“分区平衡方法”对控制单元进行总量控制,运用“二元控制方法”控制城市规划布局建设;在地块详细控制层面划定“六线”、标明禁止开口路段与主要出入口、确定各项控制指标,并对用地性质兼容与土地开发强度进行弹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1、用地性质 2、用地地块划分 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 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 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 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城乡规划法》要求控规全覆盖,实际操作中有一次全覆盖、分区分期编制、根据出让情况临时编制小地块控规等多种。一次性全覆盖统观全局、整体性好,各项配套设施能够全盘考虑,但也有研究不足、针对性不强、编制粗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小地块控规优缺点正好相反,针对性强但缺乏全局观念,三大设施难以配套到位。以上两种方法对大城市弊端尤为突出。分区分期编制控规综合了上述方法的优点,既能纵观全局,也加强了各区域的针对性研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既考虑控规的普适性,也考虑针对性,强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编制控规较好的城市均采用分区分期编制方法,如北京市中心城共1088平方公里,划分成33个片区(平均约30平方公里)、300个街区(平均约3平方公里)、3万多个地块(3公顷左右)。各分区一次编制,逐步深化,分期审批,定期评估并进行动态维护,不断将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到城市规划及建设上来。 就合肥市而言,控规编制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2004年)以《城市规划法》实施为标志。《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实施后,合肥市即启动了控规的编制工作。初期,主要结合道路改造和建设,编制道路两侧地区的控规,如马鞍山路地区控规等。中期,结合城市改造成片地区编制控规,如南七地区控规等。后期,即2000年以后,主要针对新区建设编制控规,如政务文化新区控规、望湖城地区控规等。

宁波市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 甬江东岸 制性 规划 已于该007 详 1详日 府批准 监督规划的 效实施, 将规划的 要内容予以 里里宁波 规划局 一 规划编制目的意义 甬江东岸片区位于江东核心区 侧, 要包括甬江以东,通途路以南,曙 路以西 117.滨该 顷的用地范围 片区是早期宁波城 工业集聚区,目前已趋于衰落,从 状土地使用情况来看, 详4.滨4还的用地已完成拆迁储备 当前, 促 城 战略由 视 面扩张向优 空间组 结构 提升 能的方向转 ,实 城 内涵发展, 委 府提出了 东扩 联 南统筹 中提升 的区域发展战略 按照 中提升 发展战略,中心城区的城 能 由从满足生活住 向产业集聚 提升服 转 ,城 建设面临新的选择 了深 新一轮的宁波城 总体规划和江东分区规划,落实 委 府 中提升 的战略要求,强 片区 共 能,改善城 境,提升城 建设品位,引导 一 规划建设的合理实施,特编制甬江东岸 制性 规划 二 规划的 本思路 1 提升 共 能,塑造空间景观特色 规划区作 城 核心区的外延部分,在城 能方面, 以完善和提升核心区 共 能 导,并且在 能选择 城 核心区之间保持 机延续,体 城 能整体性 在空间景观方面, 充分利用规划区濒临甬江的区位优势,塑造富 地方特色的城 水区空间景观,并且 江口核心 水区保持空间景观的呼 渗 该 强调文 内涵,构筑甬江文 序列 江百 文 长廊对甬江文 作了整体定义, 点突出城 商业文 和港口文 规划区 辖区段是 江百 文 长廊的标志性地段,是 代文 的集中体 处 规划在 段岸线的改造中,将文 能 商业 能结合起来,以 建用地 , 以设置商业设施 文 设施 或以工业 题材,反映工业 迁的博物馆等设施,来延续城 的商业文 ,同时体 源 流长的港口工业文 两岸区域相互呼 ,打造宁波的甬江 建带,强 商业氛围,共同演 甬江文 序列中 代工业文 的 篇章 详 创新 能 育,开拓新 产业模式 按照 中提升 发展战略,中心城区的城 能 由从满足生活住 向产业集聚 提升服 转 , 点完善和 强 大方面 能,开发建设十大 能区块 中作 十大 能区块之一的科技文 创业区块以 强科技创新 能 导,是宁波建设创新型城 的 要支撑 规划区作 科技文 创业区块的 要组成部分,在 能 延伸科技园区的研发 能,并着 育新的城 能, 扩展形成集工业设计 标准检测等科技 用 广服 的创意文 产业 地 规划 要内容 1 能定位 在 能定位 ,以完善城 能 出发点,除了考虑对 江口核心 能的延续和补充外,充分考虑相对于周边区域的各大 能,选择在规划区内需要补充 能够补充的 能,

瑞金市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浅析

文章编号:100926825(2008)3620064202 瑞金市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浅析 收稿日期:2008209202 作者简介:赖胜男(19782),女,讲师,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江西南昌 330045 袁艳勇(19752),男,工程师,徐州市规划设计院,江苏徐州 221002 赖胜男 袁艳勇 摘 要:结合实际,从编制技术层面对控规的用地布局规划、控制指标和城市设计引导等进行了研究,提出工业园区开发 管理的实施改革措施,初步找出一条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相结合、面向开发管理的控规编制思路。关键词: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刚性,弹性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的规划体系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的核心价值在于“承上启下”,它以量化指标将总体规划的原则、意图和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土地乃至三维空间的定量、微观的控制从而具有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双重属性,既能继承、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意图,又可对城市分区和地块建设提出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导则。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控规作为直接面向市场的政府规划手段,其作用更显突出,同时问题也更加突出,特别是对控规编制方法和控制手段的研究需要不断地深入和加强。 1 项目规划编制背景 瑞金市位于江西省南部,赣州地区东部,瑞金工业园区位于 城区的西部。根据《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开发建设工业园区是实现瑞金成为“赣南东部和赣闽边境中心城市”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未来的发展重点。 工业园区南临323国道、赣龙铁路,西临建设中的厦蓉高速和已进入线路设计阶段的济广高速,与广州、厦门、南昌等城市以及粤闽发达地区间的联系均十分便捷,交通优势明显。河流自北向南穿越工业园区,区内交通性干道为金鑫大道与沙九公路。 2 实现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相结合2.1 产业用地策划提升规划编制的适宜性 1)工业组团的布置。工业用地是工业园区建设的主要用地, 工业用地的分区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便于根据招商的进度作出调整。同时,慎重考虑各类工业行业之间的协作性与干扰性,以保证片区整体形象,体现经济性、集约化和景观效果。依据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综合分析各种影响产业布局的因素,将产业区分为6个工业组团:轻纺制造组团、食品组团、制药组团、建材和木材加间,假如住宅底层围出独户小院,使空间各有归属管理处理,则可以达到利于居民交往与实现安全防卫的效果。 3.4 以人为本的绿化设计 居住区绿化设计是“以人为本”的设计。因此,首先要考虑满足人在物质层面上对于实用和舒适程度的要求。国外一些学者从“舒适”和“亲切感”的角度,对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宜人尺度”的量化研究。结果表明:居住区公共绿地空间尺度过大,会形成缺乏“人性”的、旷散的消极空间,因而失去了内容美。小区绿化应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居民可以在其中散步、锻炼,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绿地的利用率,增加居民的公共活动和相互交流机会。在居住区和办公楼、商业建筑等沿街道路建筑的外部空间,布置一些绿化带、铺地、座凳、雕塑小品,为行人和市民提供优美的环境,见缝插针地安排零星绿地和游憩花园等,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将公园沿街道、广场等建筑外部空间拆除围墙,变成栏杆或形成开敞空间、贡献城市绿色和公共活动空间,可以促使消极空间变成积极空间。 4 结语 进入21世纪,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全球性生态意识觉醒并开 始进入积极行动的时代,居住区环境是人类停留时间最长、接触最密切的区域。居住区消极空间的利用应从人的需求、文化、社会和自然的因素考虑,重视具体的有特色的空间环境的营造,使生活在其中的人找回丧失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居住区公共空间将更好地发挥聚会、休闲、锻炼、娱乐等功能,体现现代人的价值观、审美观和趣味。经过精心设计的居住区外部空间,具备了居民乐于在其中活动的场所,有充满生机的积极活动空间,有划分明确的领域层次。这样的外部空间设计,为居民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创造了条件。参考文献:[1] 刘悦来,胡 玎,魏 枢.关注消极空间 优化公共环境 [J ].园林,2005(1):25.[2] 金 涛,杨永胜.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与营建[M ].北京:中 国城市出版社,2003.[3] 傅恒光,袁之林.小议居住小区中消极空间的利用[J ].城建 档案研究,1999(6):33235.[4] 孔 磊.居住区交往空间探讨[J ].山西建筑,2007,33(29): 29230. The analysis of the negative space in residential area JIA Wen 2bing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illustration of the definition and reasons for the negative space ,the paper points out the means and measure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space from the negative to positive ,and supplies some new design ideas ,contents and methods for the environment de 2sign of the residential area in order to build a better residential environment.K ey w ords :residential area ,negative space ,positive space ,reform ? 46?第34卷第36期2008年12月 山西建筑SHANXI ARCHITECTURE Vol.34No.36Dec. 2008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1.1基础资料汇编(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1.1.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1.1.2 自然环境(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1.1.3 人口状况(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 1.1.4 土地利用现状(详细汇总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列出“现状用地汇总表”) 1.1.4.1 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1.1.4.2 已拨划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1.1.4.3 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1.1.5 建筑物状况(编制区建筑物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与合法性等) 1.1.6 道路交通现状(等级系统、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1.1.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1.1.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分布、规模、用地面积及管网等级和分布,并对现状进行分析)1.1.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1.10环境保护现状(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并对环境保护状况分析)1.1.11其它 1.2说明书 1.2.1 前言(说明控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1.2.2 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依据与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划和其它依据,控规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1.2.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1.2.4 规划目标(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发展条件,确定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1.2.5 用地布局(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2.6 地块划分(分析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按照4.2.3、5.2.3规定)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包括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方法和结果 1.2.7 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有关要求详见4.2.4、4.2.5、5.2.4、5.2.5),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宁波市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07年3月13日经市政府批准。为监督规划的有效实施,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宁波市规划局 一、规划编制目的意义 甬江东岸片区位于江东核心区北侧,主要包括甬江以东,通途路以南,曙光北路以西约117.52公顷的用地范围。该片区是早期宁波城市工业集聚区,目前已趋于衰落,从现状土地使用情况来看,约有34.54%的用地已完成拆迁储备。 当前,为促进城市化战略由重视平面扩张向优化空间组织结构、提升功能的方向转变,实现城市内涵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中提升”发展战略,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应由从满足生活住房为主向产业集聚、提升服务为主转变,城市建设面临新的选择。为了深化新一轮的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和江东分区规划,落实市委、市政府“中提升”的战略要求,强化该片区公共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引导下一步规划建设的合理实施,特编制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的基本思路 1、提升公共功能,塑造空间景观特色 规划区作为城市核心区的外延部分,在城市功能方面,应以完善和提升核心区公共功能为主导,并且在功能选择上与城市核心区之间保持有机延续,体现城市功能整体性。在空间景观方面,应充分利用规划区濒临甬江的区位优势,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滨水区空间景观,并且与三江口核心滨水区保持空间景观的呼应与渗透。 2、强调文化内涵,构筑甬江文化序列 三江百里文化长廊对甬江文化作了整体定义,重点突出城市商业文化和港口文化。规划区所辖区段是三江百里文化长廊的标志性地段,是近代文化的集中体现处。规划在此段岸线的改造中,将文化功能与商业功能结合起来,以公建用地为主,可以设置商业设施、文化设施、或以工业为题材,反映工业变迁的博物馆等设施,来延续城市的商业文化,同时体现源远流长的港口工业文化。两岸区域相互呼应,打造宁波的甬江公建带,强化商业氛围,共同演绎甬江文化序列中近现代工业文化的经典篇章。 3、创新功能培育,开拓新兴产业模式 按照“中提升”发展战略,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应由从满足生活住房为主向产业集聚、提升服务为主转变,重点完善和加强六大方面功能,开发建设十大功能区块。其中作为十大功能区块之一的科技文化创业区块以加强科技创新功能为主导,是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规划区作为科技文化创业区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功能上应延伸科技园区的研发功能,并着重培育新的城市功能,逐步扩展形成集工业设计、标准检测等科技应用推广服务为主的创意文化产业基地。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在功能定位上,以完善城市功能为出发点,除了考虑对三江口核心功能的延续和补充外,充分考虑相对于周边区域的各大功能,选择在规划区内需要补充、能够补充的功能,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为推动苏州高新区转型发展,实现“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践行科技城“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建设理念,特开展《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编制。规划在法定要求基础上,提出产业提质增效、自主创新发展、民生设施优化、支撑系统完善、城市设计提升以及智慧生态建设等重要事项,全面引导新形势背景下苏州科技城规划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6年4月份启动,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0月2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https://www.360docs.net/doc/561457444.html, 一、规划范围 北至金墅港、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230省道、南至高新区行政边界。总规划用地面积26.96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高新区生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示范区,坚持“科技、山水、人文和创新”特色,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智慧城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约12万人。规划建设用地2221.33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98.5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74.52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核两轴、四区多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科技城中心,以太湖大道、科普路、锦峰路、科研路围合的中心区域为主体,包括行政、商业、商务等功能,是科技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科技城最为重要的形象展示窗口。 “一带”:即浒光运河风光带,是科技城内部纵向重要的绿色滨水游憩景观带,通过沿运河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滨水景观的建设,将科技城由南至北的各个功能组团有机衔接,融合两岸片区,塑造“一河两岸”的优美景观。 “三核”:以诺贝尔湖为中心的水核与以五龙山为中心的绿核,是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城市特质的具体表现,是科技城重要的生态公园。围绕诺贝尔湖和五龙山设置文化商业和休闲游憩等功能,打造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为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创造优质空间环境。位于五龙山及锦峰山之间的智慧核,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及产业空间优势,打造以创智、创新为主体的智慧引擎,提升科技城未来创新动力。 “两轴”:包括沿太湖大道的城市发展轴和纵向的中心景观轴。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 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 建设速度持续加快, 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 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 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

项事业和功能发展, 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 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 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 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设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 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 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 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 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 我们的任务是: 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 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