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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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有限公司

章程

二○一四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四章股东登记及股权转让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六章股东会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监事

第十章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第十二章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湖北省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股东及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注册资本金比例如下:

第十二条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甲方出资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年内缴足,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乙方出资已于___前缴足。

第四章股东登记及股权转让

第十三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公司应当向各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列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和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日期和出资方式;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

第十四条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股东必须接受并执行公司章程;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就本章程所规定的事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参加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并提出建议和质询;

4、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

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对公司投资的项目进行投资;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法律赋予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承担如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约缴纳出资;

3、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已缴纳的出资不得抽回;

4、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依法应由股东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会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根据股东的提名或推荐,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根据股东的提名或推荐,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4、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章。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重大决议。普通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重大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公司下列事项由股东会的重大决议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股东会临时会议。

1、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召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二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

(3)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召开股东会,应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15天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应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10天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董事主持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职权。股东出席股东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决议、列席股东的签名册以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应予以归档保存,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七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___名,乙方推荐____名。董事由以上推荐人选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推荐,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和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十七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有效董事会决议的形式,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并提议;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3、总经理认为必要并提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会议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受托人的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有限期限,并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有半数以上董事或其委托代表出席即为有效。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除公司股东协议或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决策需要,设立各类等专业(或专门)委员会,协助决策。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董事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公司经理层

第三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任免。

总经理根据甲方的推荐,提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决定聘任和解聘。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公司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常设办事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经理办公会议所议事项应作成会议记录。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向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二人,其中甲、乙双方各推荐一名。

监事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四十二条监事行使如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予以纠正;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第十章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股东按各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当年决定予以分配的红利。

第四十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红利。

第四十五条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派发事项。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建立自己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十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每年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须在定期股东会议上向股东呈交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公司准备的财务关况报表,并须依法经审查验证。向股东会呈交的财务状况报表须按中国会计标准及法规编制。

第十二章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

第五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终止或解散;

1、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股东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予以解散;

4、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5、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要求的期限或数额履行出资义务且甲方决定解散;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十四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经公司各方股东签字后,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正本一式四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公司保

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本章程于年月日在武汉市签订。

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章程范本42301

成都贝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贝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梓州大道3060号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长期 第五条执行董事阳家海为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1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1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股东名称如下: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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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相当一部小型的宪法,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那么,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新公司章程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和财务会计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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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成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注册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时间如下: (1)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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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黄丽娜一人出资设立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石狮市八七路南侧前廊地段华泰商住楼1#103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1、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本。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名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了。)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黄丽娜:缴纳的出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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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永久存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文

永久存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文 依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等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略) 第三章公司资本 第四条公司资本: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出费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住所:×××× ,邮政编码:XXX。 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出资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

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经营宗旨、范围和营业期限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如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是湖州市公路、铁路建设的市方出资人代表,通过投资、建设和经营公路、铁路交通项目及开展多元化产业投资和相关产业资本运营业务,在完成市政府、市国资委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以×××方式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为×××0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0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批准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 和任期考核; (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审核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六)审核、审批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的报告;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

XX市XX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XX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XX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XX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XX市XX(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X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X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XX(或名称) 第九条股东XX:,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年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工商红盾网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注册资本一次性到位的,“出资时间”必须填写,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出资时间”不填写或删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⑴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⑶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⑸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⑹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⑺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⑻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⑴遵守公司章程;⑵缴纳所认缴的出资;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⑷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 章程 二O一七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范围 (1)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1)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五章执行董事 (3) 第六章监事 (5) 第七章总经理 (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8)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8)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9) 第十一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个人独资公司如何拟定?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欢迎大家与与参考。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照模板)

(模板)*** 详情见下文 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范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宗旨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营业 期限届满,股东会可以以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方式作出特别决议,对公司营 业期限进行续展;在作出前述股东会决议后,公司继续存续并继续开展正常的 商业活动。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的权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的权利; (三)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有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公司现有股东放弃其所享有的认缴出资额时,公司其余现有股东可以就被放弃的出资额行使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参照本章程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四)出席股东会,并依照章程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五)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享有被选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权利; (七)检查公司账簿的权利; (八)依照法律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的权利; (九)在公司解散时,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十)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依法、按时交纳出资的义务; (二)遵守本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三)不得抽回出资并按照出资额承担投资风险的义务; (四)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公司章程_参考样本)

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尼日利亚 有限公司 Zhuhai Singyes Renewable Ener g y Technology Nigerina Co.,Ltd FZE 章 程 regulations 2011年 1 月 20日

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尼日利亚 有限公司章程 Zhuhai Singyes Renewable Ener g y Technology Nigerina Co.,Ltd FZE regulations 本公司是依照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公司和相关事务法令》及《尼日利亚广东-奥贡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设立的公共责任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公司和相关事务法令》及《尼日利亚广东-奥贡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Our company is the commonality responsibility Limited company ,that sets up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Nigeria of《Corporation And Business statute》 and 《Nigeria and Guangdong -Augu Free-trade zone》 relevant policy . For consummate organization of regulation and policy, protect shareholder'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ccording to 《Corporation and business statute》and 《Nigeria and Guangdong - Augu Free-trade zone》 relevant policy constitutes this regulation, which is our company standard of conduct, and all shareholder and personnel must observe it strictly.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ompany name and address 1.公司名称: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尼日利亚有限公司(中文名) (1).Company name :Zhuhai Singyes Renewable Ener g y Technology Nigerina Co.,Ltd FZE ( english name) 2.公司住所:尼日利亚奥贡-广东自由贸易区内。 (2). company address: Ogun Guangdong free-trade zone, Nigeria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orporation scope of management 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站、太阳能户用电源、太阳能水泵、太阳能海水淡化系统、太阳能生态屋、太阳能路灯照明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路灯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最新版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带填写说明样本

(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三: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XXX( 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 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 注: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明确表述所在市( 区) 、县、乡镇( 村) 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

( 注: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 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 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 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 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XXXXXXXXXXXXX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 *** 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 市 **** 路 *** 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参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行填写)。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 ******; 住所: *** 市 *** 路 ***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 ****,以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事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宅: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治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意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经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______ 股东乙: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依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别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事情如下: 股东甲: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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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 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第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名称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 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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