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中国现行理论为基点(一)

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中国现行理论为基点(一)
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中国现行理论为基点(一)

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以中国现行理论为基点(一)

关键词:国际刑法/国际刑法学/国际犯罪/体系

内容提要:国际刑法的独立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以国际刑法为研究对象,以国际犯罪为基石的国际刑法学,在体系设置上当然地有别于国内刑法学和国际法学。同时,国际刑法学毕竟是一门理论科学,理论研究的开放性和前瞻性,决定了我们在设置国际刑法学的体系时,应采取发展的眼光,将目前国际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但又尚未纳入国际刑事立法或司法规制视野的问题,也纳入国际刑法学的研究范畴,以适应国际犯罪与国际刑法的动态发展。一、问题的提出

国际刑法学是以国际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其所要研究的,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内刑事法,而是国际公约中旨在制裁国际犯罪的各种刑事法律规范。由此也决定了国际刑法学是一个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是刑法学的分支学科——国内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和比较刑法学——所无法比拟和取代的,尽管它们之间存在着某些共同的成分和密切的联系1]。这是因为,翻开刑法史,最初的犯罪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国内刑法上的犯罪,且是单纯的国内犯罪。随着国家间交往的日益增强,公民的跨境活动迅速发展起来。在这种背景下,早期的国内犯罪逐渐衍生出涉外犯罪、跨国犯罪、国际犯罪等三种新型犯罪模式。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刑法只能是近代社会的产物,其最初的实践主要表现在制裁海盗罪、战争罪和贩卖奴隶罪三个方面2]。而伴随国际犯罪的滋生和蔓延,国际刑法,作为规定和制约国际犯罪的法制空间:从

传统的重点犯罪,如战争犯罪,到新兴的热点犯罪,如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其规制对象日益扩展;从国家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到国际刑事法院的直接审判,其执行模式不断增加和进化;从被动、机械到主动、灵活,其立法反应亦更加符合法律的及时性与预见性要求。

就法律属性而言,国际刑法虽然起源于国内刑事法和国际法,其内容来源于国内刑事法的国际部分和国际法的刑事部分,其发展也有赖于各国国内刑事法和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但国际刑法调整对象的独特性决定其既不属于国内刑事法的组成部分,也不从属于国际法。国际刑法是由国内刑事法中的国际方面和国际法中的刑事方面相互借鉴交融而逐渐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这种独立的品格是从国际刑法诞生之日起就具备的,其决定了国际刑法有自身独特的存在价值和根据,也决定了以国际刑法为研究对象的国际刑法学作为交叉学科的独立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

目前,关于国际刑法学的体系架构,国内学者并未形成统一意见,但根据其共性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种代表性模式:

一是“绪论——实体论——程序论”模式。如黄肇炯教授在其《国际刑法概论》一书中将国际刑法学分为三大部分:第一编是国际刑法导论,包括国际刑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发展,国际刑法的原则,国际犯罪的概念及一般构成,国际刑事责任和刑罚;第二编是国际刑法的实体法规范,包括主要由国家实施的灭绝种族罪与主要由个人实施的犯罪;第三编是国际刑法的程序法规范,包括国际刑事司法与国际刑事

合作、引渡、司法协助、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刑法与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

二是“总论——各论——程序论”模式。如贾宇教授将其《国际刑法学》一书也分为三编:第一编总论,论述了国际刑法绪论与总论的内容,包括国际刑法与国际刑法学、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以及效力、国际犯罪的概念与构成以及刑事责任;第二编分论,包括五章共21个国际犯罪;第三编程序论,包括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概述、引渡与驱逐出境、刑事诉讼移管、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赵秉志教授主编的《新编国际刑法学》、邵沙平教授撰写的《国际刑法学》等也都采取此种体系模式。

三是“绪论——总论——各论——程序论”模式。如甘雨沛教授和高格教授在其合着《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将为国际刑法的体系分为四部分:第一篇国际刑法学引论,包括国际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意义、国际刑法学的体系、国际刑法的概念与渊源、国际刑法史略、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篇国际刑法总论,包括国际犯罪的概念与特征、国际犯罪构成、共同国际犯罪与国际犯罪阶段上的犯罪形态、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及国际刑法的刑罚与适用;第三篇国际刑法各论;第四篇国际刑事协调、互助程序论,包括国际刑法的实施、国际刑事管辖权、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和引渡。

四是“绪论——国际犯罪及责任论——程序论”模式。如张旭教授在其专着《国际刑法论要》中,将国际刑法学体系分为三编,即:第一编国

际刑法概论,包括国际刑法概说、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国际刑事法院等三章;第二编国际犯罪与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包括关于国际犯罪的一般认识、国际犯罪类型选论、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等三章;第三编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包括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概述、引渡、关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几个问题的探讨等三章。

五是“绪论——国际犯罪论——国际犯罪刑事责任论”模式。在张旭教授主编的《国际刑法——现状与展望》一书中,论者提出将国际刑法学分为绪论、国际犯罪论和国际犯罪刑事责任论三部分。其中,绪论主要由国际刑法学概论、国际刑法本体论、国际刑法演进论和国际刑法价值论等四部分组成;国际犯罪论主要由国际犯罪本体论、国际犯罪形态论、国际犯罪类型论等三部分组成;国际犯罪刑事责任论主要由国际犯罪刑事责任本体论和国际犯罪刑事责任运行论等两部分组成3]。

上述五种体系彼此间似乎存在一定的相通之处,但是细细品味起来却又“貌合神离”。这种研究现状说明了我国国际刑法学虽然在短短二十余年的时间,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暴露出自身研究范式缺位的事实。托马斯·库恩认为,“范式”是一种全新的理解系统、理论框架、理论背景;是一种方法论和一套新颖的基本方法;表征一种学术传统和学术品格,标志着一门学科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或“成熟标志”。而前科学和常规科学的区别就在于该学科是否形成了从事该门学科研究的科学家共同接受的“范式”4]。我国的国际刑法研究相对起步较晚,加之以下原因的存在,致使中国的国际刑法学尚未建立自己的研究范

式,学科体系亦较为混乱:(1)理论背景的混乱。目前,我国的国际刑法学体系主要通过如下三个步骤来完成自己的模式建构:一是以巴西奥尼教授起草的《国际刑法典草案》中的“分则——国际犯罪;执行部分;条约通则;附录——总则”的体系为蓝本,借鉴其中的内容与思想;二是以现有国际刑法规范为依托,将国际刑法学的核心范畴定格为相关国际公约的现有规定。三是以中国刑法学的“总论——分论”的传统模式为基点,将前述草案与公约中的内容,尤其是个罪的具体范畴,填充进去。我们暂且不提这种“囫囵吞枣”式的机械,也不论学者们为彰显自身体系建构之“略有不同”而任意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所造成的盲目性与资源浪费,仅就这种混乱的理论背景而言,其实质上恰恰“充分反映了国际刑法理论体系的不成熟”5]。(2)研究视角的庞杂。我国学者在建构国际刑法的学科体系时,主要采取以下三种不同的研究视角:一是从刑法学的角度出发,以国际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效力范围及国际犯罪的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和刑罚为主线来搭建国际刑法学的实体理论框架。二是从国际法学的角度出发,用传统国际法学观点来解析国际刑法的主体、渊源、基本原则等问题和构建国际刑法学体系。三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将犯罪的成因与预防问题纳入研究视野,并藉此建立国际刑法学的研究体系。对此,笔者认为,国际刑法学与国内刑法学的一项显著区别是:前者是由实体法与程序法组合而成的刑事法律科学,而后者仅限于对实体法的研究。同时,刑事法律科学并非等同于刑事一体化,因而运用犯罪学的视角和方法研究国际刑法学,

显然会造成国际刑法学体系的臃肿与庞杂,也有违国际刑法学的学科属性。(3)理论共同体的缺失。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学者有关国际刑法的研究成果,文章类约三百余篇,著作类不足四十部,这同国际刑法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二十多年的国际刑法研究史相比,显然是极不协调的。即使在这有限的研究成果中,我们也不无凄凉地发现我国的国际刑法研究在历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兴起到90年代末21世纪初的繁荣之后,已经步入一个不合国际潮流和我国国情的“停滞”阶段。这也许是因为脱离国际刑法的实践性而长期的纸上谈兵已使得国际刑法学的研究步履维艰;也许是因为学科属性的迷茫导致国际刑法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再受到编辑们的青睐,在当前中国的职称评定机制和学术评价标准之下,学者们的“现实”考虑又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刑法学界的清冷。无论原因为何,国际刑法学研究范式视阈下学术力量的弱小已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加之刑法学者和国际法学者在研究国际刑法时闭门造车、各持己见,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参差不齐似乎已成为必然。(4)学科定位的迷惘。国际刑法的定位,即国际刑法作为一门法律的性质归属,一直是国际刑法研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更多的声音认为国际刑法是国内刑事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但也有少数学者提出国际刑法既不归属于国内刑事法,也不依附于国际法,而是“存在于国际法与国内法交接处的一个边缘法律部分”6]。由此不但诱发了国际刑法学学科定位的迷惘,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刑法学学科体系的混乱,反之则使国际刑法学陷入更加尴尬的

境地。

从词源上讲,“体系”是一个来自自然科学领域的术语,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现在,体系这一科学术语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因此《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读为“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其由基本要素与逻辑联系两部分组成,前者是体系建构的基础,后者则是体系建构的依据,且往往是此体系与彼体系相互界分的关键。具备共识性的较为完善的体系的确立,是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也是该学科升华出自己的研究范式的必要条件。国际刑法学学科体系的杂乱现状,说明我国的国际刑法学尚未建立自己的研究范式,更暴露出我国国际刑法学理论研究的“稚嫩”。而综观整个国际社会,伴随《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刑法规范的缔结、生效和实施,国际刑法继审判二战罪犯、建立特别刑事法庭①两个高潮之后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高峰,国际刑法研究亦日趋成熟。在这种国际形势下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的国际刑法学的成熟与完善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与必需。与其被动地应对,不如主动直击,打破“冰封”迎接中国国际刑法研究的新的“春天”,这是每个国际刑法学人当前所必须做出的努力。其中,国际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二、国际刑法学体系的核心范畴

国际刑法归根结底是刑事法,其在内容和体例上必然受国内刑事法的

影响。但国际刑法除实体法外,还包含程序法,且具有国际性,因此其在内容与体例上又当然地有别于国内刑事法。而作为以国际刑法为研究对象的国际刑法学,在范畴设置和体例安排上也由此而形成了自身的特性与要求。根据“范畴所包容的知识量和结构量的差别,可划分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中心范畴和基石范畴”4]。由于前两种范畴类型范围过广,而中心范畴是对基本范畴的再抽象,主要由基本概念、具体制度构成,某一学科的体系也围绕其展开,可以说中心范畴是该学科的核心范畴。因此本文在探讨国际刑法学的体系时,主要以国际刑法学的核心范畴为切入点,并在核心范畴的基点上对国际刑法学的基石范畴②予以提升。

具体而言,笔者在综合分析前述五派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国际刑法学的核心范畴如下:

(一)国际刑法

作为人类科技发展的负面产物,国际犯罪,正对人类的和平与安全提出日益严峻的挑战,带来的危害远胜于通常的国内犯罪。有鉴于此,如何从根本上有效遏制这些“国际毒瘤”的发展与蔓延,从而建立良好的国际社会生活秩序,成为国际社会近现代以来共同关心的话题。国际刑法与国际刑法学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相继应运而生的3]。“从国际法的刑事方面而言,国际刑法是指通过国际法律义务去调整由个人(以私人身份或以代表身份)或集体所为的违反国际禁止规范、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国际法律制度。从刑法的国际方面而言,国际刑法

是指调整包括对违反了一国刑法的个人进行处置的刑事方面的国际合作的国际法律制度和国内法律制度。”7]巴西奥尼教授所提出的这一国际刑法概念,曾一度对我国国际刑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也成为许多学者批驳的靶子。笔者认为,要想给出一个科学、完整的国际刑法定义,必须抓住和厘清以下几个问题:(1)这门法律的制裁对象是什么;

(2)这门法律以谁为调整对象;(3)这门法律都包含哪些内容;(4)这门法律具有哪些表现形式。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作为国际刑法学首要范畴的国际刑法项下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首先,关于国际刑法的制裁对象。笔者认为,国际刑法的制裁对象仅限于国际犯罪,而且国际刑法所制裁的国际犯罪与国际法所规制的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并非学者们通常所主张的被包含与包含关系,而应具体视国际犯罪的行为主体而定。当国际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时,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各自独立,不发生任何关系;当国际犯罪的主体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时,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具有交叉关系,即国际不法行为中程度严重者属于国际犯罪,但国际犯罪不完全是国际不法行为。同时,作为国际刑法制裁对象的国际犯罪虽是由国内犯罪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但其不同于涉外犯罪,与跨国犯罪虽存在一定交叉,但不完全等同,这也是国际刑法与国内刑事法之间的重要区分。

其次,关于国际刑法的调整对象。国际刑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刑事法律关系,即国际社会一方与犯罪人一方间的因国际犯罪行为而产生的

追究与被追究的关系。正是这种调整对象的独特性决定了国际刑法既不属于国内刑事法的组成部分,也不从属于国际法,更不是这两者内容的简单堆砌。国际刑法是由国内刑事法中的国际方面和国际法中的刑事方面相互借鉴交融而逐渐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是无法被其他法律部门所取代的。

再次,关于国际刑法的具体内容。国际刑法的内容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两大部分,前者如国际犯罪的概念、构成、刑罚等,后者如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至于有些学者所主张的将监狱法规范或执行法规范也应纳入国际刑法范畴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因为从广义上讲,执行也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一种,因此所谓的执行法规范也属于程序性规范,而没有必要将其单列出来,其也不具备与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同一位阶的身份。监狱法规范更是如此。因为,监狱法是关于规范监狱管理活动的法律,而监狱作为典型的刑罚执行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监狱法规范在本质上属于一种执行法规范,其当然也位属程序法规范3]。

马原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认识论是研究:() A.世界是什么的学说B.世界是怎样的学说 C.人的心理活动的理论D.人的认识的哲学理论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 A.唯物论的观点B.实践的观点 C.辩证法的观点D.认识是一个过程的观点 3、第一次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的是:() A.费尔巴哈哲学B.黑格尔哲学 C.马克思主义哲学D.康德哲学 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 A.能动的反映论B.直观的反映论 C.经验论D.先验论 5、下列选项中正确表达了认识客体涵义的是:() A.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B.客体是主体创造出来的对象 C.客体是外部自然界D.客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 6、“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这句话最好地说明:()A.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B.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C.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D.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7、人类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 A.人类需要和欲望的不断增长B.人类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 C.人类认识器官的逐渐发达D.人类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 8、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表明:() A.只有直接经验来自实践 B.只要参加实践活动就能获得正确认识 C.一切认识都要直接参加实践活动才能获得 D.一切认识归根到底都是从实践中获得的 9、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是:() A.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B.直观与反思的关系 C.实践与反映的关系D.认识的“源”与“流”的关系10、“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对立,属于:()

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关系理论 两极稳定论:沃尔兹认为,在两极世界中,主要国家对其相对权力地位估计错误的可能性较低,不确定的潜在威胁较少,大国精力集中,所以因判断失误而发动战争的可能性较小。各极能力较强,减少了其他行为体对大国的危害。 多极稳定论:多伊奇和辛格为多极结构比较稳定,因为体系中有几个主要国家,他们之间互动的机会较多,国家之间因此会形成相互交织的利益,从而减少它们之间的敌意,抑制冲突。例如,尽管国家A在某一个问题上与国家B意见不同,但是它需要国家B的支持来处理它与国家C之间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国家A和国家B的共同利益都遭到了国家C 的反对。这样,体系本身的灵活性就增大了,形成两大敌对集团的可能就相应地减少了,因而,体系性战争行为也会随之减少。 霸权稳定论:单极结构是最稳定的结构。在单极结构中,霸权国家有能力,也有意愿维护国际体系的稳定,提供公共物品,抑制冲突,因为霸权国在体系内受到的限制最小,获得利益最大,维护体系的稳定和延续是霸权国最为重要的利益。此外,其他国家与霸权国有着较大的实力差距,因此无力也不愿与霸权国发生战争。 霸权稳定论声称,当国际经济体系内出现一个单独的支配性强国时,一个开放的国际体系最有可能出现。金德尔伯格认为,大萧条是典型的市场失灵,而其原因就在于当时国际金融领域缺少一个实力强大的借贷国,因为只有霸主国才有能力和兴趣维持一个对公众有利、稳定的金融体系。吉尔平和克拉斯勒认为国家对于利益的最大化非常感兴趣。但是,利益的获得可能引起相关利益分配上得与失的冲突。权力分配是关键的解释性变量,因为权力将决定管理跨国公司的规则和对外贸易的开放或封闭程度。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所有国家追求的目标简单明了,即经济的效用、增长、社会稳定和政治影响。一个开放的世界体系能够以有限的社会动荡换取经济的增长和提高对支配性权力的政治影响,所以对于霸权国而言,一个开放的体系是确保其实现这些目标的最佳途径。霸权国的公司最具竞争力,且最易获得资本,因而在开放的体系中获益最大。 对霸权稳定论的批判。蒂莫希·麦克昂提出,英国在19世纪的行为与霸权稳定论并不相符。阿瑟·斯坦认为,19世纪的贸易自由化措施并不是出自霸权政策,而是出自不对称的交易行为。戴维·雷克和邓肯·斯奈达尔表示,享有支配性权力的国家并非是惟一与开放的经济体系利益一致的行为体。从与霸权稳定论完全一致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假想进行推断, 他们发现少数领先的国家也有兴趣和能力支持一个开放的体系。 霸权周期理论/长周期理论:莫德尔斯基认为,全球性政治体系领导权的更替存在着周期,这一周期包括四个阶段:(1)全球战争阶段,其特征是大范围严重的暴力,全球性战争将决定霸主更替,宣告全球政治体系产生新的领导,进入实力高度集中的新阶段。(2)世界权力阶段,在该阶段,某个民族国家有实力成为全球领导者并执行新的计划;(3)权威丧失阶段,这个阶段里,提出了世界领导者的合法性问题,新的问题进入了全球议程;(4)权力分散阶段,在该阶段,世界领导国的权力衰落到低点,一个或多个挑战国(原来可能是全球领导者的盟国)组织起新的同盟,向领导国发起挑战。根据长周期理论,崛起的大国要获得体系的领导权,必将经历全球战争。全球战争是体系领导国的选择机制,也是世界政治体系循环周期的一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自然选择作用。因此,长周期理论认为,全球战争将继续下去,除非出现某种替代性的全球决策机制,能够决定体系领导权的归属。 权力转移理论:奥根斯基。强调权力分配的变化会增加战争爆发的危险。奥根斯基认为,当权力差距缩小时,尤其是一个敌对的力图改变现状的挑战者与曾经较为强大的现状维持者之间实力接近时,战争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换言之,战争源于大国间的增长速度不同,特别是当主导国与挑战者增长速度的不同使后者能够超越前者时。与吉尔平所不同的是,奥根斯基不仅认为居于主导地位的国家可能对挑战者进行防御性打击,而且认为挑战者如果认识到

经济刑法与经济刑法学的概念解读

经济刑法的概念解读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各类经济犯罪也随之攀升,这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已经进入刑法视野。如何加强刑法对经济犯罪的控制是经济刑法存在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通过解读经济刑法之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如何科学地界定经济刑法的调整对象,从而使其更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以彰显刑法的谦抑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刑法概念 一、经济刑法的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研究经济刑法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课题。刑法作为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最后闸门,因此是否准确界定经济刑法的概念直接关系着刑法谦抑性的价值取向的彰显,直接影响着如何保障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和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科学性。因此,经济刑法的定义及其范畴则是经济与刑法之间的安全利益与自由利益的博弈。 关于“经济刑法”这一称谓的起源尚无确切的考证,但一般认为是在20世纪初,由德国学者最早提出的。据台湾刑法学家林山田先生的介绍,德国将经济刑法和经济法联系在一起,而德国经济法的含义是制造、生产和分配经济物资的规则,同时也是满足这种经济需求、调整供需双方行为的准则,这样,经济刑法的概念就被局限于上述经济领域内的法律规范的罚则部分;相较于大陆法系注重法律体系的编纂,作为英美法系代表的美国的刑法传统本身就不重视刑事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还是强调如何认定具体的犯罪,因此英美法系中没有统一的所谓经济犯罪的说法,所以也没有严格的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经济刑法概念。 那么,经济刑法是针对经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治时代中人们关注经济领域活动的一个新型产物,在国际范围内至今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经济刑法”迄今仍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是学者们为便利于从刑法学的角度研究经济犯罪问题而采用的一个学理概念。在经济刑法这个大概念之下,有些学者还细分为“财产刑法”,“环境刑法”(公害刑法),“金融刑法”、“公司刑法”、“商事刑法”、“竞业刑法”等较低层次的学理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基础知识考试及答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2) 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名词解释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旧唯物论反映论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非理性因素人类认识的总规律真理谬误真理的客观性价值的本质价值原则真理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1)唯物论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和核心是(①) A反映论B实践论 C先验论 D可知论 (2)人类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②) A科学兴趣B社会实践C求知欲望 D好奇心 (3)物质生产实践主要处理(①) A人与自然的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 C对抗性矛盾的关系 D非对抗性矛盾的关系 (4)真理总是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因而(①) A真理与谬误的对立是相对的B真理中包含谬误的认识 C谬误中包含一定的真理性认识 D谬误是真理不可摆脱的对立面 (5)认识的最终目的是(②) A发现真理B改造世界C创立科学理论 D改造客观规律 (6)人的认识能力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属于(④)观点 A客观唯心论 B主观唯心论 C旧唯物论D辩证唯物主义 (7)认识的本质在于(②) A主体创造B能动反映C社会实践 D客观存在 (8)人类认识运动的基本过程是(③) A概念——判断——推理 B感觉——知觉——表象 C个别——一般——个别D一般——个别——一般 (9)马克思认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物质的力量”说明(②) A实践对理论有决定作用B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C理论比实践更为重要 D实践比理论重要 (10)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和规律的(④)

A本质认识 B深刻认识 C内在认识D正确认识 (11)法国科学家路易·巴斯德说:“在观察事物之际,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这句话强调了(②)A人们对每一事物都要细心观察B人们在认识事物时要有理性指导 C人们获得感性经验的重要性 D人们要充分发挥意识能动性 (12)人的认识是不是真理,要看(④) A能否满足人们的需要 B能否被大多数人认可 C能否付诸实践D能否在实践中取得预期效果 (13)“不唯上,不唯书,不唯师,只唯实”说明(②) A书本知识是不重要的B一切从实际出发 C上级的指示和决议不能成为行动的依据 D没有直接经验就没有发言权 (14)从认识发展的规律看,“熟知”与“真知”的关系是(②) A熟知即真知B熟知不等于真知C熟知起源于真知 D熟知必然转化为真知(15)唯心论与不可知论的关系是(②) A唯心论都是不可知论B唯心论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之分 C主观唯心论是可知论,客观唯心论是不可知论 D客观唯心论是可知论,主观唯心论是不可知论 (16)认识的起点是感觉,这是(④) A唯物主义的观点 B唯心主义的观点 C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D唯物论和唯心论都可以承认的观点 (17)对不可知论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③) A科学知识 B丰富的经验C社会实践D人类的认识能力 (18)判断对某一事物的认识是否完成的标志是(④) A占有的感性材料是否十分丰富真实 B感性认识是否上升到理性认识 C这一认识是否反复多次D理性认识是否运用于实践并取得预期效果 (19)唯物论和彻底的唯心论的认识论都是(②) A反映论B可知论C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D先验论 (20)假象是(③) A人们认识中发生的错觉 B从正面反映本质的现象 C从反面歪曲本质的现象D不表现本质的现象 (21)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的含义是(④)

国际关系理论复习试题,朱峰

本帖隐藏的内容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A1 1权力 2民族国家 3安全困境 4建钩主义 A 2 1 防御性现实主义 2 自由制度主义 3 国际道德 4 权力 A 3 1 国际体系 2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 3古典现实主义 4相互依存 A4 1 国家利益 2 国际规制 3 权力 4 建构主义 A5 1无政府状态 2国际制度 3民主和平论 4核威慑 A6 1 安全困境 2 国际制度 3 结构现实主义 4 国家实力 A7 1 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2 权力 3 国际规制 4 国家利益 A8 1 国际关系理论 2 国际制度 3 软实力 4 均势 A9 1 建构主义

2 相互依存 3 国际制度 4 权力 A10 1 国际体系 2 国际制度 3 建构主义 4 软权力 A11 1 民族国家 2 权力 3 建构主义 4 核威慑 A12 1 强权政治 2 安全困境 3 建构主义 4 国际道义 A13 1 国际规范 2 民主和平论 3 国家利益 4 多边主义 A14 1 霸权和平论 2 建构主义 3 国家利益 4 权力 A15 1 民族国家 2 新自由主义 3 历史的终结 4 文明冲突论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B1 1 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 2 追求国家利益的合理手段有那些? 3 意识形态在外交政策中的表现是什么? 4 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结构现实主义?B2 1 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目的是什么? 2 什么是国家实力的决定要素? 3 如何理解自由制度主义理论?

4 什么民族国家体系? B3 1 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2 什么是外交政策的决定要素? 3 建构主义? 4 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现实主义? B4 1 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 2主权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3价值观与外交政策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4 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B5 1 国际关系理论主要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 什么是国家利益? 3 什么是国际关系中的新自由主义理论? 4 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B6 1 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基本目的是什么? 2 什么是国际关系中的霸权稳定论? 3 建构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 军事同盟? B7 1为什么要学习国际关系理论? 2 冷战后导致国际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当代国际关系具有什么样的影响? 4 什么是当代国际关系中的相互依存? B8 1 什么是建构主义理论? 2 什么是“民主和平论”? 3 人类能建立世界政府吗? 4 如何理解国际安全? B9 1 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 2 除了国家以外,国际关系的行为主体还有哪些? 3 国际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因素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4 什么是结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 B10 1 为什么要学习国际关系理论? 2 增进国际合作应该解决哪些基本问题? 3 什么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自由主义理论? 4 经济因素对国家间关系有什么样的影响? B11 1 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要求我们应具备什么样的理论认识? 2 外交政策治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崛起重构世界格局

中国崛起重构世界格局? 2010-12-14 12:49:31 来自: 水木十年(怀念游击队女孩) 时间:2010-06-29 来源:《大观》第二期作者:刘晗编译被查看: 464次文章全名为:中国崛起重构世界格局?——伊肯贝里《中国的崛起与西方的未来》一文在西方的背景与反响的综述中国的崛起成为了21世纪初世界政治的重要事件中国的崛起发生在西方的世界体系处于新一轮的反思的大背景下——冷战之后以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为代表的国际关系乐观主义已经基本销声匿迹,美国主流的国际关系战略学在911之后变得更加复杂;实力政治、文明冲突以及大国政治的角逐重新成为国际战略的主色调。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国的崛起对于西方来说意味着什么?中国的崛起是否会根本改变西方主宰全球的格局?西方将如何应对中国崛起并试图延续其世界影响力?这些问题成为了美国乃至整个西方国际战略的决策者和研究者心目中的重大问题。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中美冲突论”甚嚣尘上。早在1997年,两位美国学者理查德?伯恩斯坦(Richard Bernstein)和罗斯?门罗(Ross Munro)就在《与中国的冲突将临》(The Coming Conflict with China)认为中国与美国必有一战,因为中国将构成对于美国和西方世界的威胁;2005年,美国著名国际战略家罗伯特?卡普兰(Robert Kaplan)更是认为中美是否必有一战已经不是问题,现在的问题在于美国如何打击中国;此外,美国著名国际关系理论家、《大国政治的悲剧》的作者米尔斯海默则警告说:“中美很有可能进入一场紧张的安全竞赛,并伴有潜在的战争。” 而前美国助理国务卿、著名中国专家谢淑丽(Susan Shirk)则在她专论中国的书中说,“中国必须让美国确信,中国崛起对于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不会构成威胁和挑战。”随着国际格局的逐步转变,西方世界对于中国的态度也趋向于多元化。单纯的遏制中国的战略选项已经受到了根本性的质疑。尤其是这两年来,西方世界主动接纳中国崛起、考虑中国崛起对于世界的建设性意义的研究和观点越来越多。其中一个重要的代表就是英国学者马克? 里奥纳德(Mark Leonard)的《中国怎样想?》(What Does China Think)一书。作者曾经是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智囊,现任欧盟的国际战略思想库欧盟对外关系协会(The European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主席。该书出版以后,获得了金融大亨索罗斯、欧盟外交官员、前英国香港总督彭定康以及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公共政策学院院长思劳特(Annie Slaughter)等人的高度重视和评价,在西方世界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该书中,里奥纳德既没有宣传“中国威胁论”,也没有鼓吹西方与中国的对抗,而是强调在现行国际体系之下与西方(包括欧盟和美国)与中国的合作。里奥纳德认为世界认真地理解中国,认知中国在世界舞台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的地位。作者还提出要高度重视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模式”的意义,指出“中国模式”已经在世界产生影响,并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里奥纳德质疑西方式样到民主政治和经济发展方式在中国的适应性,而强调中国特色已经成为一种新到世界秩序到可能性。他相信二十一世纪中期将是三足鼎立的状态:中国、美国和欧洲将塑造一个新的世界体系。里奥纳德的书的具体结论可以存而不论,但他至少提出了西方面对中国崛起对于全球格局的影响的两个基本问题:第一,西方是否应该接纳和融合中国崛起和中国对于世界领导权的参与和加入, 还是通过对抗和遏制来限制中国的崛起以此继续维护西方对于世界的领导权?第二,中国能够塑造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球秩序样态,还是继续在由西方所塑造、美国所奠定的现有国际体系当中发挥领导力量?这两个问题构成了整个西方学界和政界对待中国崛起及其对于西方的挑战的基本问题域。在此语境下,普林斯顿大学的伊肯贝里教授于2008年在美国《外交》杂志九月/十月号上发表了他的文章《中国的崛起与西方的未来》(The Rise of China and the Future of the West ) ,对以上的两个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间接。本文将在首先介绍伊肯贝里教授的基本背景和其文章的语境的基础上,就西方国际战略界(主要是是英文世界)内对此文的反响、评论以及解读做一个简单的综述,供阅读此文的读者们作为背景资料加以参考,以求加深理解此文,并由此文的基础上对于当代西方、尤其是美国对于中国崛起的态度有进一步的认识。此外,文末还转述了拉美学界对于该文的评论,仅供参考。作者其人与其文简介约翰?伊肯贝里(John Ikenberry) 是美国国际关系和外交学领域的著名学者,目前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公共与国际事务学院。伊肯贝里教授于1985年从芝加哥大学取得博士学位。1991年到1992年间,伊肯贝里教授曾担任美国国务院政策计划部门的职员,1997年到2002年之间是布鲁金斯学会的高级研究员。他同时还参与过美国外交事务会(the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几个项目。他

刑法总论重要概念及问答题

刑法总论重要概念及问答题 一、名词解释 1.刑法 2.刑法的解释 3.罪刑法定原则 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5.刑法的空间效力 6.刑法的溯及力 7.从旧兼从轻原则 8.犯罪 9.犯罪构成 10.犯罪客体 11.犯罪一般客体 12.犯罪同类客体 13.犯罪直接客体 14.危害行为 15.犯罪对象 16.作为 17.不作为 18.犯罪主体 19.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20.刑事责任能力 21.刑事责任年龄 22.单位犯罪 23.犯罪的故意 24.直接故意 25. 间接故意 26.犯罪的过失 27.过于自信的过失 28.疏忽大意的过失 29.意外事件 30.正当防卫 31.假想防卫 32. 防卫过当 32.特殊防卫 34.紧急避险 35.犯罪既遂 36.犯罪预备 37. 犯罪未遂 38.犯罪中止 39.共同犯罪 40.犯罪集团 41.主犯 42.从犯 43.胁从犯 44.教唆犯 45.首要分子 46.刑事责任 47.继续犯 48.想象竞合犯 49.连续犯 50.牵连犯 51.结果加重犯 52.刑罚 53.刑罚目的 54. 刑罚体系 55.剥夺政治权利 56.刑罚裁量 57. 累犯 58.一般累犯 59.特殊累犯 60.自首 61.一般自首 62. 特别自首 63. 数罪并罚 64.缓刑 65.减刑 66.假释 67.追诉时效 68.赦免 69.特赦 二、问答题 1.简述刑法的性质 2. 简述刑法解释的种类 3.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4.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及其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体现。 5.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及其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体现。 6.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简述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7.简述刑法溯及力的概念及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8. 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 9.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特征。 10. 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11.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12.简述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分类。 13.简述危害行为的概念及特征?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是什么?成立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不 作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 14.简述危害结果的概念及特征 15.什么是自然人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有哪些?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有哪些特 征?如何认定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16. 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是什么关系?刑法理论对刑事责任能力程度是如何划分 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同情况的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分别可归属那种程度? 17.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摘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认识的任务不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归根结底是要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同时强调认识改造主观世界与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统一,以达到最大的效果。 关键词: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实践、唯物辩证法、马克思 正文:马克思主义不但揭示了客观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创立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我们只有了解了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才能提高在实践中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主要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予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进到认识论中来,从根本上解决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关系问题,在实践的基础上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人们在实践中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首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认识既不是“生而知之”、主观自生,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而是通过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其次,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识是对客体的反映或摹写,即认识是以客体为原型的,认识一定含有反映或摹写客体的内容。第三,认识对客体的反映是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而不是简单的、直接的摹写。世界上的事物是无限的,事物的发展是无限的,社会实践的发展也是无限的,因而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永远不会终结,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无限发展过程. 综合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和认识的不断反复,无限发展,就是认识辩证运动的全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和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也是认识发展的总规律.但这种反复性和无限性,不是一种单纯的循环,而是波浪式的发展。 认识的目的全在于运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坚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认为认识的目的全在于运用。所谓运用就是把对客观世界规律的认识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如果不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起来,就在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指出:“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沦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 人的认识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在实践基础上,先是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也就足认识世界的过程;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就是改造世界的过程。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是辨证统一的。 如何正确理解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关系?

浅析当今世界格局与中国国际战略教学提纲

浅析当今世界格局与中国国际战略

浅析当今世界格局与中国国际战略 摘要:浅谈当今中国面临之局势,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却面对美国的挤压,东南有一衣带水的日本和南朝鲜,西南有新兴的东盟的战略支点压迫,还有亦友亦敌俄罗斯的虎视眈眈,面对新的国际形式,中华名族定然把握机遇,实现民族复兴。 关键字:格局经济战略复兴 当今世界和中国都在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变革,自苏联解体之后,国际社会正经历两极格局结束之后多极化世界和单极化世界的冲突与斗争,而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进入一个极为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准确把握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科学判断世界战略格局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之间具有本质联系。 所谓战略格局,是国际社会中有关国家或力量集团,在一定的时期,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局势利益,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而组成的一种关系和结构,是这些国家或力量集团在斗争中处于相对平衡的发展阶段的关系和结构,这种相对平衡的结构,将随着世

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以及政治军事变化而不断发生改变。当国际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旧格局就逐渐变成束缚和阻碍世界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禁锢。这时,世界经济和生产力就表现为,一种旧格局,向另一种格局的转变。 然而,中国文化是世界上最难以西方化的文化体系,也是未来唯一能强大到可与整个西方世界相抗衡的文化体系,同时更深入来看,也是唯一可以对西方文化价值观构成重大挑战甚至可以取而代之的文化体系,而中国在二十一世纪的崛起将使上述可能逐步转化为现实,因此,对西方文化最具有长久威胁、最具有根本威胁的是中国文化,这一点,西方凡是具有战略远见的人都看得很清楚,在美国决策者看来,中国是目前唯一可能对美国构成威胁的潜在超级大国,因此美国将不惜一切代价围堵中国的崛起。出于这一目标,美国正在美日同盟的基础上,拉拢南韩、澳大利亚甚至印度,以形成一个反华军事联盟,同时加强其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力量,以求在台海军事冲突等情势下赢得与中国的终极对决,永久保住美国在这个地球上的霸主地位。美国政府正在缓慢而确定地展示其大战略,这一战略的基本目标,并不是打败全球恐怖主义、清除流氓国家或在中东扩散民主。这些东西虽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为什么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等最一般的规律为研究对象。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括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促使事物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的规律,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最根本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能够运用矛盾分析法认识和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同时注重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不可急于求成。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其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唯物辩证法的实践观点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无限发展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中所蕴含的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艺、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总之,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中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唯物辩证法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所以唯物辩证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所必须遵循和把握的思维逻辑系统。 划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依据及意义是什么? ①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依据。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以两种形式存在,一部分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一部分以劳动力的形式存在。马克思根据这两部分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这部分资本,它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所以叫不变资本。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它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由工人的劳动再生产出来,并且生产出大于它自身的价值。这样,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这部分资本的价值发生了增殖,改变了原有的价值量,所以叫可变资本。②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意义。第一,进一步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通过分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说明剩余价值不是全部资本产生的,而是可变资本产生的,是绝对和相对延长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因此,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第二,为考察资本

中国崛起对世界的影响

中国崛起对世界得影响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30多年来,中国经济得发展年均增长超过了9%。2003年中国得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1万亿元人民币,约1.4万亿美元,仅次于美日德法英,排在世界第6位。中国变化之大,经济发展速度之快举世瞩目。中国力量得上升,成为冷战后国际形势走向得一个鲜明特点。英国《金融时报》认为,伟大现在降临到中国头上,认为中国得崛起堪与美国当初登上世界舞台时相媲美。对此,国际上也出现了不同得声音与复杂得心态,一些所谓对中国发展表示“担忧”得论调在西方得传媒上日益增强。一时间从“中国经济威胁”到“中国军事威胁”再到“中国文明威胁”、“中国粮食威胁”、“中国能源威胁”等等,不一而足。本文将从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分析中国崛起对世界得影响。 一、经济上对世界得影响 (一)对亚太区得影响 25年来,中国GDP指数都以每年至少9%得速度增长,就是历史上增长速度最快得经济实体。在2005年,如果用市场交换额来说,中国已成为全球第4大经济体,如以消费量来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2大经济体。2006年中国GDP指数为8、8万亿美元。同时,中国政府使3亿人口脱离贫困,而且使中国人均收入增长了8倍。经济得快速增长使中国对世界得影响日益加深,中国正在利用经济实力来营造一个有利于自己得外交环境,利用市场与经贸关系得巨大辐射力使国际社会日益靠向中国。在这个过程中,亚太地区国家首当其冲。在2006年11月,中国与东南亚多国签署了关于自由贸易,文化交流,军事与安全合作得条款。此次会议还讨论了中国与ASEAN在未来形成一个在政治,经济与安全上合作得联盟得可能性。 (二)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出口得影响 迄今为止,中国得发展与融入世界得历程与日本、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及东盟4国迅速融入世界得历史基本一致。不过,从长远来瞧,中国可能会比这些经济体得任何一个在全球经济中所起得作用都大。中国自身就是快速增长与持续融入全球经济得最大受益者。中国得发展对世界经济得总体影响就是积极得,但个别国家得一些经济领域受到损失,这些领域得损失将在其她领域得到补偿。发达国家从廉价得劳动密集型进口产品与高技术产品及服务得需求中受益,其她得发展中

我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

在我国刑法学中,犯罪概念是一个进行理论研究的前提条件,因为它既是刑法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范畴,也是一个用来区分罪与非罪的基本标准。尽管犯罪的概念由来已久,但是,迄今为止,有关其概念的定义却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对于犯罪的一般性概念研究以及刑法上的明确规定则是近代以来才发生的事情。事实上,犯罪这个概念并不是仅仅出现在刑法学中,它也是对某些不良行为的谴责和非难,在实际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一般来说,犯罪概念有三类,即形式的犯罪概念、实质的犯罪概念和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我国的犯罪概念是从刑法学中抽象出来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但是,随着我国刑法的修订,这个犯罪概念与司法实践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因此,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前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进行完善。 一、国内外犯罪概念理论及其发展概况 国外的犯罪概念,一般包含了三种类型,即形式的犯罪概念、实质的犯罪概念和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就形式的犯罪概念而言,它是资产阶级近代刑事立法活动的产物。这种形式化的犯罪概念仅限于对犯罪的法律特征进行描述,是从形式方面对犯罪概念进行违法界定。因此,在刑法法典中,犯罪的概念往往被界定为以某种行为受到刑罚为标准。无论是何种定义,都是资产阶级法学家基于某种深刻的历史原因和文化社会根源提出来的。当时的社会是以制定法为中心开展刑法学理论研究,因此,就会出现形式的犯罪概念,它是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哲学理论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相适宜的。这种形式的犯罪概念就是以法律意义为基础的犯罪,是一种甘 愿接受刑罚制裁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破坏行为。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中,形式的犯罪概念是从其成立的角度出发,认为犯罪就是指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且有责的一些行为。在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概念一般根据法庭上的程序来认定,就是说犯罪的定义或者分类都是以诉讼程序为主要标准。应该说,这种形式的犯罪概念是从形式上明确将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区别开来,但是其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也没有实现实体与程序的统一。就实质的犯罪概念来说,它是刑法学家为了避免形式犯罪概念的缺陷而追求的问题。有人提出了伦理或者道义上的犯罪本质,但是,由于没有规范意义,无法具有实践作用。后来,有人提出了犯罪的实质概念就是犯罪的应然。同时,它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起到辅助作用。此外,还有一种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它是由犯罪的实质衍生而来的一个概念,既揭示了犯罪的本质特征,又描绘了犯罪的法律特征。 我国的犯罪概念主要是从1979年刑法典中借鉴了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犯罪概念定义,这是因为我们普遍认为,它是对我国社会上各种犯罪现象做出的科学概括。其中认为把那些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体现了鲜明的阶级性。而且,它认为只有当行为达到了违反刑法的时候,才会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这又体现了刑法中犯罪概念的本质特征。应该说,这个关于犯罪的概念是较为完善的,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因此,根据该理论,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犯罪概念的研究总结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表面或法律特征,这就是实质与 试论我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 梅长胜 摘要:犯罪既是我国刑法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范畴,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基本标准。犯罪这个概念一直以来都是刑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研究问题,有着不同的版本。一般来说,犯罪的概念有三种:形式的犯罪概念、实质的犯罪概念和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我国长期以来都是运用的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犯罪概念,在新形势下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 1997年我国刑法做出的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从而不断完善犯罪的刑法学概念。 关键词:刑法学;犯罪;概念完善中图分类号:D91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13)05-0037-03 作者简介:梅长胜(1970-),男,安徽来安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收稿日期:2012-12-01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52013

国际关系理论阅读书目(系统书目)

国际关系阅读书目 一、建议必读书目(含国内外译著) 1.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二版)(十七世纪中叶——一九四五年)&(一九四五年——一九八O年),法律出版社,1986年12月第2版。 2.《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 3.《邓小平文选》第1、2、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第1版及1994年10月第2版。 4.《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 5.李宝俊著:《当代中国外交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6.梁守德、洪银娴著:《国际政治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7.[美]詹姆斯. 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8.王圣诵主编:《国际关系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9.陈向阳著:《中国睦邻外交:思想、实践、前瞻》时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10.鲁毅等著:《外交学概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7月第2版。 11.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12.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美]威廉·内斯特(William Nester)著:《国际关系:21世纪的政治与经济》, (姚远、汪恒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14.[美]斯蒂芬范埃弗拉著:《政治学研究方法指南》(陈琪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 15.秦亚青:《国际关系理论:反思与重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6.康绍邦、宫力著:《马克思主义国际战略理论》,九洲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17.康绍邦、宫力等著:《马克思主义国际战略理论》,九州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18.颜声毅著:《当代中国外交》,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 19. 宫力、刘德喜、刘建飞、王红续著:《和平为上——中国对外战略的历史与现实》,九洲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 20.金正昆:《外事礼仪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 21.阎学通、孙学峰:《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第二版),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第2版。 22.楚树龙、金威主编:《中国外交战略和政策》,时事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23.许嘉等著:《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时事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 24.许嘉等著:《“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时事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 25.[美]金骏远著:《中国大战略与国际安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 26.顾关福编著:《战后国际关系》(修订版),时事出版社,2008年5月第3版。 27.李慎明编:《马克思主义国际问题基本原理》(套装上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 28.阎学通、阎梁著:《国际关系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29.[美]斯蒂芬沃尔特著:《驯服美国权力:对美国首要地位的全球回应》(郭盛、王颖译),上海世纪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 30.张历历著:《当代中国外交简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社,2009年1月第1版。 31.阎学通、徐进编:《国际安全理论经典导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 32.阎学通、漆海霞:《中外关系定量预测》,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当今世界格局对中国的影响_

当今世界格局对中国的影响__形式与政策论文 (2011-01-12 22:00:36) 转载 标签: 分类:窗外。看见 杂谈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崛起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中国的发展和强大离不开国际体系,同时,也将对国际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冷战结束后,国际体系正经历经济全球化、世界格局多极化、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文化多样化的历史性转型,这为中国和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的发展和强大也将积极促进国际体系的规则、结构、机制和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从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关键词:中国崛起;国际体系;互动关系 中国崛起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发展目标,需要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奋斗。这也是当代国际关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崛起将受到国际体系的影响和制约,也将会对国际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研究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的互动关系,把中国国情和国际体系特征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我们实现中国和平崛起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崛起与国际体系转型 中国崛起是当代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首先,在中国,人们在思考中国崛起问题,其中包括中国崛起的深刻内涵,中国崛起的战略选择,中国崛起的历史进程,中国崛起的国际环境,中国崛起的国际影响等内容。这里也涉及中国在国际体系中应当如何定位,中国应当扮演什么样的国际角色等问题。其次,在国际社会,人们在评论中国崛起对国际关系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其中包括对美国世界霸权地位可能构成的挑战,对地区和国际体系产生的影响。中国崛起对于国际社会带来的是机遇,还是威胁? 关于中国崛起问题,国内外学者常常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解,也赋予其各种内涵。有人从传统的权力政治理论来审视中国崛起,把中国崛起看成是出现了新的地区或世界霸权国家,是现行国际体系新的挑战者。也有人认为,中国崛起是通过现代化建设,走向富强、民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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