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五篇模版]》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五篇模

版]》

第一篇: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评标委员会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配合本中心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

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采购监管部门、公证人员以及产权中心的监督。

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和中心工作人员询问。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

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不

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意见。

九、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相关的人员透露所有评标和定标等有关情况,也必须对供应商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十、评标所用资料及工作底稿不得带离评标会场。十

一、评标期间,评委的移动通讯工具须交公证人员保管。

十二、中心将根据评委的出勤情况、评标纪律遵守情况、评审项目的熟悉程度、质疑情况等,对评委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将记入我中心专家库档案,并上报市财政局采购监管部门。

第二篇:评标职责及组织纪律评标职责及组织纪律

(一)评委职责与要求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加评标工作。

2、在评标活动中,采购人员、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3、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要求进行评标工作。

4、评委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要认真细致,独立完成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态度参加评标工作,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分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等。(2)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解释。(3)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4)对主观评分因素协商评分。(5)对客观评分因素评分不一致。

(6)记录、复制、拍照或盗走任何评标资料。

(7)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对投标供应商有明显倾向或者歧视行为。(8)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9)擅自离开评标现场。

(10)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收到厉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11)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6、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为依据,以本项目“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对自己的评价签字负责。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7、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完成招标机构委托与本项目评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纪律

1、本项目采用封闭式评标。没有佩带评委工作牌和工作人员工作牌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室。评标一旦开始,所有与会人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任何信息,以免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2、与会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在评标期间应关机并交由监督人员统一封存保管,直至评标结束后发还。

3、评标结束后,所有评委、业主代表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信息,若一旦泄漏并经核查属实,将上报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第三篇: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评标纪律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标活动和结果。

1.评标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评委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标现场。

2.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标,提出评标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招标、交易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评委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标过程。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4.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同意。

5.评标工作完成后,评委不得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标现场,不得透露对投标、交易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四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会纪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

上(下)午好。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

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外界联系。

四、参加开标会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开标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五、投标单位代表应该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请投标单位在会后填写公正度评价表,并将公正度评价表寄往上海市监察委驻市建设交通委监察室驻中心监察办,或投入公正度评价表信箱内。

下面请招标人xx主持开标会。

投标人须知

(在开标大会上宣布)

一、招标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四、投标人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参会人员如要提问,须事前书面提交主持人,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干扰会议者,将会导致取消参会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的询问工作应在公开

场合进行。

五、投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定标等信息属于保密范围,投标人不得非法打听。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或采取非法手段干扰评标,违者将会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保密。

七、整个开标、评标过程在市、区(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本次招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权就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投诉和举报应采取书面材料的形式。

开标会纪律一般包括: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开标期间不得

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附件

2评委守则

(在评标工作开始时宣布)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公正廉洁、不循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项目代理业主招标除外);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工作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标过程、结果等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五、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保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工作电话对外联系。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规定评分。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研究作出书面决定,报监督小组备案。个别评委评分与大多数评委评分差异过大,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监督小组有权请该评委进行复核或作出解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多数评委认为该评委的评分与大多数评委的评分差异过大影响了评标公正性的,可报请监督小组同意后以评标委员会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取代该评委的评分。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评标纪律,徇私舞弊,操纵评标结果的,视其情节轻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就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附件

3监督人员守则

(在开标前宣布)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dalian市对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工作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禁止监督人员带有个人私利参与监督。

三、进入评标现场的监督人员应当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指定的人员集中保管,对外联系使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电话。

四、监督人员在监督活动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监督职责。监督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宣传和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招投标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公布的评分办法评分等,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人员在评标活动中没有评比权和表决权,不能对具体的投标文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和发表有趋向性的言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和影响评标的结果。

六、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必须指出的问题或必须纠正的错误,原则上监督人员须经集体讨论商议后,由指定人员向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责任人员指出。

七、监督人员应及时处理收到的举报,可采取查阅评标资料、与相关人员、举报人谈话等手段进行调查。涉及纪检监察对象的,可将举报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八、监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放弃监督职责,泄露应当属于保密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或评标过程等信息,向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通风报信,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越权监督等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笫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篇:评标工作纪律评标工作纪律

一、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审工作。

二、项目评委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在进入评标室之前,应自觉关闭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独立履行评委权利和义务;不得擅离职守,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三、项目评委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评审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评审,严谨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主动要求回避。

五、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六、招标人参加评标会议的代表,在专家评审前负责向全体评委介绍相关情况后即退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专家评审,不得向专家提出招标文件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七、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安排评标工作,负责评审现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解答专家认为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部分,但不得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议论和诱导性意见;配合执法部门制止和处理出现的违规现象。

八、凡参与评审现场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检察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公证机构和社会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恪尽职守,正常的项目评审,主要在场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若发生有不正常评审情况的,应立即进场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先中止评审,或需提交相关会议进一步研究的,应及时与有关单位的人员会商解决。

九、参加评标会议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外界透露按规定不应泄露的相关评标工作情况。

十、项目评委和参与评标有关工作人员,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严禁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一、违反上述评标工作纪律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

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本规定由中心管委办负责自xx年元月组织实施。

二○○五年元月二十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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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五篇模 版]》 第一篇: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评标委员会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配合本中心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 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采购监管部门、公证人员以及产权中心的监督。 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和中心工作人员询问。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 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不

评标纪律 精品

附件4 评标纪律 一、评审会议开始后,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必须全部离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本工程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如在评标前或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主动说明情况,提出回避: 1、本人是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作或聘用单位,或退休前的工作单位,或个人证件所挂靠使用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工作或聘用单位为投标人下属单位或上级单位的; 4、工作或聘用单位是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5、存在其他需回避的利害关系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主动与本评标项目的相关投标人发生有可能影响评标公平、公正的行为(如受人之托、接受卡片、答应许诺、回复手机短信等),如有被动发生此类行为,应在评标前主动声明,或退出该次评标。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自夹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在进入评标区前应上交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其他评委,不得发表带有

歧视性、倾向性、影响其他评委成员公正评审的言论,不得散发资料,不得互留通讯方式。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谈判答疑纪要,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招标图纸等)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评审;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对本次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室。 八、评审活动为封闭评审过程,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以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外界谈及评审事项。 九、要求投标人澄清时,不得询问与本次评审无关的问题,也不得提出具有倾向性的问题。 十、招标人委派评标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十一、招标人委派评标代表除可以在评标开始前介绍工程情况之外,评标过程中不得主动发表意见,确需就评标工作主动发表意见时,应当向监管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表意见。 请各位评委洁身自好,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将视为串通评标,立即清出专家库;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公安部门处理。

《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纪律》 一、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审工作。 二、项目评委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在进入评标室之前,应自觉关闭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独立履行评委权利和义务;不得擅离职守,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三、项目评委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评审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评审,严谨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主动要求回避。 五、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六、招标人参加评标会议的代表,在专家评审前负责向全体评委介绍相关情况后即退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专家评审,不得向专家提出招标文件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七、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安排评标工作,负责评审现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解答专家认为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部分,但不得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议论和诱导性意见;配合执法部门制止和处理出现的违规现象。 八、凡参与评审现场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检察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公证机构和社会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恪尽职守,正常的项目评审,主要在场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若发生有不正常评审情况的,应立即进场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先中止评审,或需提交相关会议进一步研究的,应及时与有关单位的人员会商解决。 九、参加评标会议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外界透露按规定不应泄露的相关评标工作情况。 十、项目评委和参与评标有关工作人员,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严禁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十 一、违反上述评标工作纪律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十 二、木规定由中心管委办负责自XX年元月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元月二十日 第二篇:开标、评标纪律开标会纪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位评委: 上(下)午好。我是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的招投标监管人员xx,负责本次开标会的监管工作,现在宣读开标纪律。 一、场内严禁吸烟; 二、凡与本次开标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关闭所携通讯设备,暂停与

评标纪律及规定

评标纪律及规定 一、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四、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标书要求和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招标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因此评标委员会的职责非常重要。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其成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一般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专业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 2.公正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不受任何内外部压力和影响。 3.保密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保守评标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评标结果和评标文件。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 2.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方案、财务方案等

内容。 3.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商业、财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和价格,确定中标人。 4.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详细说明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评标依据等内容,并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保密工作。评标委员会应当保守评标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评标结果和评标文件。 三、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流程 1.评标委员会成立。评标委员会成立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定评标工作计划和评标流程。 2.评标文件的审核。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评标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方案、财务方案等内容。 4.评审结果的汇总与分析。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5.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商业、财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和价格,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

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 评标委员会是招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负责根据公开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评选出最满足需求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因此,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是非常关键的,以下将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标委员会职责 1、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明确评选的标准和方法,以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2、确认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以确定能否继续参与评标程序。 3、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评估。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谁是最有可能获得合同的投标人。 4、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调查。评标委员会需要对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实际能力和方案的可行性。 5、提出评标意见。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人的比较结果进行讨论,并提出最终的评标意见,以确定中标方和备选方。 二、评标纪律正式

1、公开透明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过程都要保持公开 和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保密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都需要对评标过程和投 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3、公正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该严格遵守公正原则,不得利用职权做任何有偏见的事情。 4、独立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需要独立行事,不受任 何利益或压力的影响。 5、专业原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才能评估投标人的能力和方案。 总之,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评标纪律正式对于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效率至关重要。一个好的评标委员会有助于确保最终中标方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1、评标会议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相同的程序和原则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信用、商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分析评价,择优决定中标人。 2、招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委、监管代表和工作人员组成。 3、认真开展评标活动,除评委外,参与评标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任何意见和观点,影响和干涉评标委员会的正常评标工作. 4、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评审,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评委应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互相串通,不得大声喧哗和讨论与当次评标无关的内容,不得将个人意见强加于人;不得要求任何评委集体协商评标。评委在评标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递交招标单位。

6、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擅自中途离开评标现场。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一律关掉通讯工具,并不得接打电话,确需与外界电话联系的,应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评委及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随意同与招标有利害关系的投标单位接触和联系,确有必要联系或接触的,应通过会议组织程序由工作人员进行安排。 7、评标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标明排列顺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并由评委一一在《评标定标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 8、本次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室。

开标会议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开标会议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开标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评标委员会作为其中的核心部分,承 担着重要的职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的明确,对于确保公正、 公平、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必须保证独立、公正、专业、代表性,并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选派。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人员: 1.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是评标委员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他 们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需求有深入的了解。其专业背景和经验 能够为评标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2. 相关技术人员:评标委员会中应包含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他们能够对投标方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专业评估,并从技术角度出发 提出合理的评判意见。 3. 专家学者: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学者可以为评标工作提供中立、 客观的意见。他们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从学术角度 对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 4. 法律人员:评标委员会中应包含法律人员,以确保评标工作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法律人员可以对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 业的解答和指导。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议中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 检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首先负责对投标方提交的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在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 要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 技术可行性、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 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对每个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3. 经济评估: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方的报价进行评估,确定其是 否合理、合法。评标委员会需要考虑投标方的报价与其技术方案的质 量和可行性之间的关系,保证投标方的报价与其提供的服务价值相匹配。 4. 综合评估与决策:评标委员会需要综合考虑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 的结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的评估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权 威性。 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需要编写评标报告,详细记录评标的 过程、原则、结果等内容。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也是 后续投标结果的重要依据。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对于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 的作用。只有确保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素质,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解析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解析评标委员会是在招标过程中起核心作用的一个机构,它的组成和职 责对于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活动至关重要。本文将对评标委 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招标过程的认知。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各方利益相关者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以下介绍评标委员会常见的组成成员: 1.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 他们负责协助招标单位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作为评标委员会的一员,他们将以专业的角度参与评标过程,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招标单位代表:招标单位是发布招标公告的机构,他们对于招标 项目有着深入的了解。招标单位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之一,将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参与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结果的 客观准确。 3. 专业技术人员:评标委员会还需要包括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对于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有着独到的见解。这些技术人员将从专 业的角度出发,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和判定,为评标委 员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4. 其他利益相关者: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可能还需包 括其他利益相关者,比如政府代表、业主代表等。他们将从不同的角 度出发,对招标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应尽量做到多元化,既要有各方利益相关者 的代表,也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见解,以确保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作为招标活动中的核心机构,承担着以下主要职责: 1. 评审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首先需要对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进 行评审。他们将评估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技术性,确保符合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2. 开展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需要开展评标活动,对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分和排名。评标委员会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评选标准和权重,对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和判定,最终确定中标人。 3. 记录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需要详细记录评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评标会议的讨论情况、评分细则的制定以及评选结果的确认等。这些记录将作为评标过程的证明材料,确保评标活动的公开透明。 4. 提供评标意见:评标委员会需要针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 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招标 单位提供决策参考,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法规范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法律法规范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在法律法规范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中,评标委员会的角色至 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法规范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并 探讨其在评标过程中的作用。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是由多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的团队。下面列举了评标委员会可能包括的人员: 1. 主席: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评标工作,并 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2. 评标专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负责对法律法 规范本进行评审。 3. 法律人员:具备法律背景的人员,负责评估法律法规范本的合规 性和法律风险。 4. 技术人员:具备技术专长的人员,负责评估法律法规范本的技术 可行性和实施性。 5. 监督人员:独立的观察员,负责监督和监察评标过程的合规性和 公正性。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审和评估法律法规范本的质量和适用性,以确定最佳的法律法规范本供应商。主要职责如下:

1. 制定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制定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指南,以确 保对法律法规范本进行公正、客观和一致的评估。 2. 分析和评估法律法规范本:评标委员会应仔细研究和评估法律法 规范本的技术内容、法律合规性、质量和可行性等方面。 3. 进行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应召开评标会议,共同讨论评估结果、达成一致并选择最佳的法律法规范本供应商。 4.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详细的评标报告,包括对各个 法律法规范本的评估结果、评审意见、评分和建议等。 5. 监督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应确保评标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并防止潜在的贪污、失职和不当行为。 6. 提供咨询和建议:评标委员会应为相关部门和领导提供咨询和建议,以促进法律法规范本的采购和实施。 三、评标委员会的作用 评标委员会在法律法规范本采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为评 标委员会的几个主要作用: 1. 保证公正和透明:评标委员会负责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提高采购质量:通过对法律法规范本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 有助于选择最佳的法律法规范本供应商,以提高采购质量。

最新评标纪律及规定

评标纪律及规定 ------------------------------------------作者xxxx ------------------------------------------日期xxxx

评标纪律及规定 一、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四、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

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及评委工作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是负责对公开招标的工程或服务进行评定和评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内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文件; 2. 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对符合要求的标书进行评分; 3. 讨论标书的评分情况,制定评标方案; 4. 审批评标报告,确定成功的中标人; 5. 公示评标结果,接受投标人的疑议和申诉,并处理相关事宜; 6. 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委员会是公开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其责任重大。为了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公平,评标委员会需要遵守一定的工作纪律。 二、评委工作纪律

1.遵守保密原则 评委必须遵守保密原则,将招标文件、标书、评分情况、评标方案、评标报告等涉及投标人和中标人权益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人员。 2.独立、客观、公正 评委必须独立、客观,保持公正,不得被任何利益所左右,不得接受投标人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礼品、请托等,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的关系。 3.认真仔细审核 评委必须认真仔细审核投标文件,切实主动关注各项细节,并针对每个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分别给出评分意见和建议,不得有偏颇。 4.公正评分 评委必须公正评分,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进行准确、公正、科学的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评委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过程,不得将个人愿望强加到评标中。 6.透明公开 评委必须保证评标工作透明公开,不得违规操作、舞弊和玩弄权力。评标报告和评分记录应该真实可查,公开透明。

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

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维护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1、在评标会开始前,各成员应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集体推选产生一名评标组长。 2、评标组长由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程序,并具有综合协调、组织能力的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中有资深专家的,应从资深专家中推选产生。 3、各成员应服从组长的指挥安排,积极主动地协助组长完成各项评审工作。 4、评审工作开始前,各成员应重点熟悉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改动的条款、单列的否决性条款、评标办法等重要章节。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坚持“独立评审、各自打分”的原则,并认真填写评分表格,完成组长分配的各项任务。 6、各成员评审过程中存在疑问的,可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若有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当进行集体记名表决。 7、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并充分考虑监管部门的意见,经讨论后集体记名表决。 8、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嫌疑行为时,应当及时报告监管人员,并做好取证记录工作。 9、提倡各成员就本次招标投标或评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相关表格,交与监管人员。 二、评标委员会组长职责 1、评审开始前,组织各成员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仔细研究评标办法及评审程序。 2、组织指导各成员正确、有序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方法评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掌控评标进度。 3、评审工作中存在争议时,组织所有成员进行集体记名表决。争议问题和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

4、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反映给监管人员,组织所有成员听取并充分考虑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经讨论后集体记名表决。有关情况及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 5、阶段性评审工作结束后,收集所有成员的评审表格,并组织两名以上评委完成评审表格的核对及汇总工作。汇总表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后,暂交监管人员保管。 6、初步拟定评标报告,经全体评委集体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后,由所有评委签字确认。 7、整理全套评标资料,向监管人员提交。

招投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范本

招投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范本前言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对于确保公平公正的评标过程 至关重要。本文将提供一个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评标委员会的定义与职责 评标委员会是招投标过程中负责评审、打分、选拔中标供应商的核 心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审查投标文件,确保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综合评估投标商的资格和能力; 3. 对投标价进行评审; 4. 组织开标、评审会议,并制定评标标准; 5. 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评定中标供应商。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一个典型的评标委员会通常由以下成员构成: 1. 主席:负责组织和指导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顺利 进行; 2. 委员:由招标人或采购机构指定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 员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三人;

3. 秘书:负责评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质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无利益冲突: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保证在评标过程中没有与投标商 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2. 保密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评标文件和商业秘密等保持保密,并承诺不泄漏相关信息; 3. 中立公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非 专业因素干扰。 四、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1. 准备阶段: a. 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发布公告; b. 制定评标工作计划,确定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c.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保持专业水平; d. 开展对投标商资格和资质的审核。 2. 开标阶段: a. 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会议,记录开标过程; b.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文件完整、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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