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级无损检测机构业务范围

c级无损检测机构业务范围

C级无损检测机构业务范围

无损检测是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手段,用于检测材料、构件和设备等的内部缺陷,以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C级无损检测机构是专门从事无损检测的机构,其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材料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材料进行无损检测,包括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材料中的裂纹、气孔、夹杂物等缺陷,以及材料的厚度、硬度、组织结构等性能。

2. 构件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构件进行无损检测,包括钢结构、焊接接头、管道、容器、机械设备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构件中的裂纹、疲劳损伤、腐蚀、变形等缺陷,以及构件的尺寸、几何形状、壁厚等参数。

3. 设备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设备进行无损检测,包括压力容器、锅炉、管道、风电设备、核电设备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设备中的裂纹、疲劳损伤、焊接质量等缺陷,以及设备的工作状态、安全性能等指标。

4. 桥梁隧道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桥梁、隧道进行无损检测,包括钢结构桥梁、混凝土桥梁、隧道衬砌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桥梁、隧道中的裂缝、锈蚀、混凝土质量等缺陷,以及桥梁、隧道的结构安全性能。

5. 压力容器安全评估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评估,包括静态压力容器、储罐、管道等。通过无损检测技术和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可以评估压力容器的结构安全性、使用寿命、维修保养等指标,为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6. 焊接质量评定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焊接接头进行质量评定,包括焊缝、焊接结构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评定焊接接头的质量等级、焊缝的缺陷情况,为焊接工艺改进和焊接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7. 无损检测培训与认证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开展无损检测技术培训和人员认证工作,包括无损检测基础知识培训、无损检测仪器操作培训、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证等。通过培训和认证,提高无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推动无损检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C级无损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材料、构件、设备、桥梁隧道、压力容器等各个领域。通过无损检测技术,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材料和构件的缺陷,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C级无损检测机构在工程建设、设备制造、安全评估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无损检测介绍、检测内容、资质相关资料汇总

无损检测相关资料 一、什么是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是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有效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工业发展水平,其重要性已得到公认。中国在1978年11月成立了全国性的无损检测学术组织——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此外,冶金、电力、石油化工、船舶、宇航、核能等行业还成立了各自的无损检测学会或协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成立了省(市)级、地市级无损检测学会或协会;东北、华东、西南等区域还各自成立了区域性的无损检测学会或协会。中国目前开设无损检测专业课程的高校有大连理工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院校。在无损检测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仪器设备开发方面,中国与世界先进国家之间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红外、声发射等高新技术检测设备方面更是如此。 二、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 无损检测方法很多,据美国国家宇航局调研分析,其认为可分为六大类约70余种。但在实际应用中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五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常规的无损检测方法: (一)常规无损检测方法 目视检测Visual Testing (缩写VT); 超声检测Ultrasonic Testing(缩写UT); 射线检测Radiographic Testing(缩写RT); 磁粉检测Magnetic particle Testing(缩写MT); 渗透检测Penetrant Testing (缩写PT); 涡流检测Eddy Current Testing (缩写ET); 声发射Acoustic emission (缩写AE); 超声波衍射时差法Time Of Flight Diffraction(缩写TOFD)。 1、目视检测(VT) 目视检测,是国内实施的比较少,但在国际上非常重视的无损检测第一阶段首要方法。按照国际惯例,目视检测要先做,以确认不会影响后面的检验,再接着做四大常规检验。例如BINDT的PCN认证,就有专门的VT1、2、3级考核,更有专门的持证要求。经过国际级的培训,其VT检测技术会比较专业,而且很受国际机构的重视。

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一、机构资质 无损检测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检测能力 1.无损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检测技术及检测工艺的掌握程度; b)检测设备的操作、维护、校准和检修能力; c)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d)检测数据的分析、判定和报告撰写能力。 2.无损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范围和项目,不得超越自身能力范围承接检测任务。 三、人员要求 1.无损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检测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3.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设备要求 1.无损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辅助设备,并应保证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2.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应按照规定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质量保证体系 1.无损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2.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以下方面: a)质量方针和目标; b)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质量记录和控制程序; d)设备和人员的控制和管理程序; e)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 f)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措施。 3.无损检测机构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检测方法与程序 1.无损检测机构应采用标准的检测方法和程序,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测方法和程序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并应经过审批和备案。 3.检测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应记录完整的检测数据和结果。 4.对于特殊情况或特殊要求,无损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应急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c级无损检测机构业务范围

c级无损检测机构业务范围 C级无损检测机构业务范围 无损检测是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手段,用于检测材料、构件和设备等的内部缺陷,以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C级无损检测机构是专门从事无损检测的机构,其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材料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材料进行无损检测,包括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材料中的裂纹、气孔、夹杂物等缺陷,以及材料的厚度、硬度、组织结构等性能。 2. 构件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构件进行无损检测,包括钢结构、焊接接头、管道、容器、机械设备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构件中的裂纹、疲劳损伤、腐蚀、变形等缺陷,以及构件的尺寸、几何形状、壁厚等参数。 3. 设备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设备进行无损检测,包括压力容器、锅炉、管道、风电设备、核电设备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设备中的裂纹、疲劳损伤、焊接质量等缺陷,以及设备的工作状态、安全性能等指标。

4. 桥梁隧道无损检测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桥梁、隧道进行无损检测,包括钢结构桥梁、混凝土桥梁、隧道衬砌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检测桥梁、隧道中的裂缝、锈蚀、混凝土质量等缺陷,以及桥梁、隧道的结构安全性能。 5. 压力容器安全评估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评估,包括静态压力容器、储罐、管道等。通过无损检测技术和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可以评估压力容器的结构安全性、使用寿命、维修保养等指标,为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6. 焊接质量评定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对各种焊接接头进行质量评定,包括焊缝、焊接结构等。通过超声波、射线、磁粉、液体渗透等方法,可以评定焊接接头的质量等级、焊缝的缺陷情况,为焊接工艺改进和焊接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7. 无损检测培训与认证 C级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开展无损检测技术培训和人员认证工作,包括无损检测基础知识培训、无损检测仪器操作培训、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证等。通过培训和认证,提高无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推动无损检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无损检测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检修的无损检测管理。 2.目的 明确本项目对无损检测的质量管理要求,规范无损检测的实施,并确保其结果的真实、公正。 3.定义 3。1 独立无损检测单位:在本项目特指由总承包项目部直接委托,并通过业主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无损检测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为按总承包项目部指令对各施工承包商委托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3。2 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在本项目特指各施工承包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委托,并通过项目认可的无损检测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承担委托方承包范围内内的无损检测工作。 4.职责 4。1 公司项目部: 4.1。1 负责制定项目无损检测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4。1.2 负责项目无损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4。1。3 负责对无损检测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4。1.4 负责向项目独立无损检测单位发出工作指令; 4.1。5 负责受理各施工承包商对无损检测单位和人员的投诉,组织仲裁无损检测的技术性争议。 4。1.6 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单位进行准入审查; 4.1.7 负责无损检测人员资质的审查;

4。1。8 负责敦促施工承包商为无损检测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4。1.9 负责协调全项目范围内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 4。2 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 4。2.1 建立满足项目要求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制度、规程,编制无损检测施工方案和相应工艺; 4.2.2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无损检测人员和设备,尽量保证检 测与施工进度同步,质量、工期、服务并举; 4.2.3 强化自身管理,提高检测人员素质,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和出具检测报告,并确保其准确性; 4.2.4 积极配合总承包项目部、独立无损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无损检测作业中出现的问题; 4。2。5 根据项目HSE要求,妥善保管放射源,严格履行放射作业管理的相应手续; 4.2。6 按项目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无损检测统计报表。 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项目无损检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

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

常用无损检测标准应用范围

标准检测方法检测壁厚检测种类 SY/T4109-2013 RT 2-50mm 低碳钢、低合金钢等金属材料的管道环向对接接头X/γ射线检测与质量分级 数字RT 2-50mm 低碳钢、低合金钢等金属材料的管道环向对接接头X射线静态成像检测,不适用于采用γ射线源的数字 成像检测 UT 5-50mm 管径等于或大于57mm的低碳钢、低合金钢等金属材料的管道环向对接接头超声波检测与质量分级,补 适用于弯头与直管、带颈法兰与直管、回弯头与直管对接接头的超声波检测。 GB/T29712-2013 UT 8-100mm 铁素体全熔透焊缝 GB/T11345-2013 UT 不小于 8mm 母材厚度不小于8mm的低超声衰减(特别是散射衰减小)金属材料熔化焊焊接接头手工超声检测技术,温度0~60℃,主要用于母材和焊缝均为铁素体类钢的全熔透焊缝。 JG/T203-2007 UT 1.适用于母材壁厚不小于4mm,球径补小雨120mm,管径不小于60mm焊接空心球及球管焊接接头; 2.母材壁厚不小于 3.5mm,管径不小于48mm螺栓球节点杆件与锥头或封板焊接接头; 3.支管管径不小于89mm、壁厚不小于6mm、局部二面角不小于30°,支管壁厚外径比在13%以下的圆管 相贯节点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 4.也适用于铸钢件、奥氏体球管和相贯节点焊接接头以及圆管对接或焊管焊缝的检测; 5.适用于母材壁厚不小于4mm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钢板对接全焊透接头、箱型构件的电 渣焊接头、T型接头、搭接角接接头等焊接接头以及钢结构用板材、锻件、铸钢件的超声波检测; 6.也适用于方形矩形管节点、地下建筑结构钢管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端板的焊接接头以及板壳结构曲 率半径不小于1000的环缝和曲率半径不小于1500mm的纵缝的检测; 7.桥梁工程、水工金属结构的焊接接头超生探伤及其结果质量分级也可参照执行。 GB/T3323-2005 RT / 适用于X/γ射线检测,适用于金属材料板和管的熔化焊焊接接头。 NB/T47013.2-2015 RT NB/T47013.3-2015 UT

无损检测机构管理制度范文

无损检测机构管理制度范文 无损检测机构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无损检测机构的管理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无损检测机构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保 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复制性,保护检测对象的安全和隐私。 第三条无损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定 期自查和内审,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无损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测 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无损检测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市场 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和规范,协助技术部门解决技术问题。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制定和修订技术

规范,负责对检测项目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第八条市场部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协调,制定和实施市场 推广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确保设备 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条无损检测机构应设立有资格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 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无损检测机构应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无 损检测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无损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无损检测机构应设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 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第十四条无损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确保每个岗位的任务明确,并有相应的人员负责。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无损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

建设项目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无损检测管理工作,确保无损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及焊接质量的真实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迁建等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改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无损检测专项检查。 第五条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第六条项目单位负责所辖项目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检测质量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之间检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收集、汇总检测质量信息,对检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项目经理为工程建设无损检测质量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监理负责审批无损检测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检测方法工艺规程和全自动超声波对比试块设计图纸;调配、培训监理无损检测人员,协调施工与检测之间的工作关系;复核检测作业条件,下达检测指令;收集、汇总检测质量和进度信息,对检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监督检查承包商检测质量工作执行情况。第八条无损检测承包商负责编制并上报检测施工组织设计、检测专项施工方案等;配备满足要求的检测人员、设备、材料,并向监理报审;按照监理下达的检测指令,根据批复的检测工艺及时对具备检测条件的焊接管道进行检测作业;向监理

压力管道安装施工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分公司及无损检测室: 现压力管道安装施工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发给你们,其中有些是新收集到的内容,请组织全室人员认真学习。 质量技术部 2010.10.28 附:管道施工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一、SY/T0422-2010《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注:SY/T0422-2010代替SY0422-97,SY0466-97) 10.2焊缝无损检测 10.2.1无损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0.2.2焊缝无损检测必须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10.2.3焊缝无损检测的方法、比例及合格等级要求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的有关规定,检测比例及合格等级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 表10.2.3 油气田集输管道焊缝无损检测比例及合格等级 10.2.4当射线检测复验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所焊的该类焊缝按不合格数量成倍进行扩探,并对原返修焊缝进行复验。若复验、扩探仍不合格,应停止该焊工对该类焊缝的焊接工作,并对该焊工所焊的该类焊缝全部进行射线复验。 10.2.5返修后的焊缝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无损检测。 10.2.6不能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探伤的焊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的要求进行渗透或磁粉探伤。

二、《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SY/T 4203-2007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8.1.27 焊缝无损检测应由GB/T9445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承担,评片应由取得Ⅱ级资格证书及以上的检测人员承担。 8.1.28 焊缝外观检查合格后应对其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应按SY/T4109的管道执行。 8.1.29无损检测的比例及验收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没有规定时,应按下列管道执行: a) 管道对接焊缝无损检测数量及合格等级应符合表8的规定。 b) 穿越站场道路的管道焊缝、试压后连头的焊缝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查。 c) 不能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部位的焊缝,按GB 50235进行渗透或磁粉探伤,无缺陷为合格。 8.1.30 焊缝抽查检测应具有代表性和随机性,或由工程监理指定。对每个焊工或流水作业组每天复验或抽查的比例应大致相同。 8.1.31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焊接缺陷的清除和返修应符合SY/T 4103的规定。返修后的焊缝应按本章有关条款进行复验。 表8 焊缝无损检测数量及合格等级 …… 8.3.1.2 管道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无损检测记录、报告。

无损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无损检测 管理办法(暂行) 1总则 1.1为了实现采油厂地面工程的本质安全,确保焊接工程的内在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质量责任,对工艺管道工程实行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单独签订检测合同,单独预结算,改变施工单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传统管理模式,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采油厂地面建设的油、气、污水、注水、注汽、长输及站内工艺钢质管道、钢制压力容器、钢制储罐等工程无损检测工作中的射线、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检测的监督与管理。 1.3“检测单位”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 2管理职能 2.1基建管理办公室是采油厂无损检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负责采油厂无损检测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上级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负责检测合同的发起、签订与履行工作,负责检测单位的管理工作。 2.2质量监督站负责无损检测质量监督工作,无损检测方案的审核,关键检监点的监控及检测报告的审核等工作。

2.3定额价格管理站负责无损检测工作的价格审定及预结算审定等工作。 2.4监理单位 2.4.1指定专人负责无损检测工作,有完善的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协调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为实施检测活动提供现场作业条件,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工作。 2.4.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呈报的无损检测申请表,及时向检测单位下达监理指令,旁站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催促无损检测结果反馈单,并反馈至基建办、质监站、施工单位等,并下达进行下道工序指令。 2.4.3负责组织检测不合格焊口的返修及复测工作。 2.4.4科学合理安排好施工单位与检测单位的交叉作业,安全顺利的完成检测任务,同时避免施工单位窝工,保证施工按计划运行。 2.5施工单位 2.5.1提前24小时向监理提交无损检测申请表; 2.5.2积极配合检测单位的现场检测工作, 2.6检测单位 2.6.1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以及进行放射作业前必要的报告、通知和隔离等安全措施。 2.6.2检测单位要按监理指令及时到达检测现场,及时检测,检测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提向监理提交无损检测结果反馈

探伤评定等级

探伤评定等级 一、引言 探伤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它能够通过不破坏材料表面的方法来检测材料内部的缺陷或异常情况。探伤评定等级是对探伤结果进行分类和评价的标准,它在工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探伤技术的应用 探伤技术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石化、能源等行业。在航空航天领域,探伤技术可以检测飞机零部件的缺陷,确保其安全性能。在汽车制造中,探伤技术可以检测发动机的缺陷,提高汽车的可靠性。在石化和能源领域,探伤技术可以检测管道和设备的裂纹,避免泄漏和事故发生。 探伤评定等级是对探伤结果进行分类和评价的标准,它能够帮助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探伤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评定等级分为A、B、C三级,A级表示无缺陷,B级表示可接受的缺陷,C 级表示不可接受的缺陷。评定等级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缺陷的大小、数量、位置等因素,确保对缺陷的评价客观准确。 四、评定等级的确定 评定等级的确定需要依靠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师和技术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探伤结果的特点,进行

评定等级的判断。评定等级的确定需要慎重,避免评价过高或过低,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评定等级与产品质量 评定等级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对于探伤结果为A级的产品,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对于探伤结果为B级的产品,可以根据缺陷的情况决定是否修复或更换;对于探伤结果为C级的产品,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六、评定等级与生产效率 评定等级的确定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对探伤结果进行分类和评价,企业可以更好地分配资源,集中精力解决存在缺陷的产品,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七、评定等级的标准化 为了更好地推广和应用探伤技术,评定等级的标准化非常重要。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评定等级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同时,需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认证,提高其评定等级的专业水平。 八、结论 探伤评定等级是对探伤结果进行分类和评价的标准,它在工业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评定等级的准确确定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标准化的评定等级是推广和应用探伤技术的基础。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8个范本)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8个范本) 【导语】开无损检测公司填写经营范围不是越多越好,那么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才规范呢?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本文整理了8个无损检测经营范围范本。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仅供参考。 范本1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范本2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钢结构的无损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 范本3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超声波探伤仪、超声波探头的制造;超声波试块的加工、销售;无损检测设备及耗材、核专业用检测器材、五

金工具、劳保防护用品的销售;检测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范本4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检测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检测服务。 范本5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无损检测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范本6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无损检测设备及相关计算机的软件系统、电子电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科教仪器设备及耗材、五金工具、仪器仪表、检测仪器设备的销售,检测技术咨询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范本7 无损检测公司经营范围:无损检测、理化试验服务(持资质证经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与评价;地下隐蔽物探测;检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无损检测设备、配件及材料销售;焊接设备、配件及焊接材料销售;普通货运、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7类1、2、3、4、5、6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3.08.08 •【文号】国质检锅[2003]249号 •【施行日期】2003.08.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一)(发布日期:2011年5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24日)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质检锅[2003]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

无损检测机构等级划分办法

附件6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一、级别核定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A级: (1)Z≥90;(Z为总得分,见本方法第三部分) (2)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 (3)机构本身及母体组织不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销售等活动; (4)被核准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五项; (5)与机构签定聘期不少于三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40人,有相应类别不少于5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 (6)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且使用面积不少于500m2; (7)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不少于100万元; (8)上一个核准期内年均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9)能够主动持续地对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与改进; (10)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谴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500万元。 2.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B级: (1)Z≥80;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被核准的检测项目不少于四项(其中应当含有RT或者UT项目); (4)与机构签定聘期不少于二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25人,有相应类别不少于3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 (5)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而且使用面积不少于300m2; (6)拥有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不少于60万元; (7)年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8)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谴责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 (9)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300万元。 3.不满足A、B级核定条件的核定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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