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10-20

一、矿区的划分

矿区,是指企业进行油气开采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的开发单元。矿区的划分是计提油气资产折耗、进行减值测试等的基础。矿区的划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

(二)若干相临且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

(三)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矿区;

(四)一个大的油气藏分为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进行计量的,可分为几个矿区;

(五)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实行工业化推广的区域可作为一个矿区;

(六)在同一地理区域内不得将分属不同国家的作业区划分在同一个矿区或矿区组内。

二、钻井勘探支出的处理采用成果法

根据本准则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规定,对于钻井勘探支出的资本化应当采用成果法,即只有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才能资本化,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三、油气资产及其折耗

(一)油气资产,是指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油气资产属于递耗资产。递耗资产是指通过开采、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恢复或难以恢复、更新或按原样重置的自然资源,如矿藏等。开采油气所必需的辅助设备和设施(如房屋、机器等),作为一般固定资产管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二)油气资产的折耗,是指油气资产随着当期开发进展而逐渐转移到所开采产品(油气)成本中的价值。本准则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

1.产量法,又称单位产量法。该方法是以单位产量为基础对探明矿区权益的取得成本和井及相关设施成本计提折耗。采用该方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时,矿区权益应以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井及相关设施以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

2.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该方法将油气资产成本均衡地分摊到各会计期间。采用该

方法计算的每期油气资产折耗金额相等。企业采用的油气资产折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未探明矿区权益不计提折耗。

四、弃置义务

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在确认井及相关设施成本时,弃置义务应当以矿区为基础进行预计,主要涉及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拆移、填埋、清理和恢复生态环境等所发生的支出。

五、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

根据本准则第七条(二)规定,未探明矿区权益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按照单个矿区进行减值测试的,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油气资产减值损失;按照矿区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分摊至单个矿区权益的账面价值。

浅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及必要性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谨慎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资本保持或资本维持,其经济含义是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能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会计人员不得不经常面对它,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因而,谨慎性原则是对历史性原则的修正,对减少企业风险和经营的不确定性具有重大意。 (二)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对资产估价和收益计量用宁低勿高,对损失和费用计量采取宁高勿低的方法,以回避或转移经营风险。这就使企业有效避免短期化行为,保护各会计主体所拥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从而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几年,虚假会计信息日趋泛滥,已严重危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会计行为、治理会计环境、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领域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谨慎性原则要求适度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这将对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企业会计利润的行为形成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客观的会计信息。 3.有利于规避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对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遵循谨慎性原则预先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可以客观、审慎地反映经营中的风险因素,规避或转移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损失,防范于未然,促使管理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始终保持较为清醒的认识,不至于被“过分乐观”的情绪所左右,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pdf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一节 新旧比较 存货准则是在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原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存货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计入存货成本 原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相一致,不允许将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即某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可以将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入存货的成本。这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应当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二、取消了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后进先出法 原准则规定,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规定企业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这也与国际准则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体现了资产负债观。 三、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也应计入存货成本 原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不包括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新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存货准则要求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存货的采购成本构成与其他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致。 第二节 重点难点解析 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提示】注意存货概念中的“持有以备出售”。持有存货的目的是直接出售,或者加工后出售。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以外购存货为例

2018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109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应用指南 2018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二、关于适用范围 (2) 三、关于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3) (一)“主营业务收入” (3) (二)“其他业务收入” (4) (三)“主营业务成本” (4) (四)“其他业务成本” (4) (五)“合同履约成本” (5) (六)“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5) (七)“合同取得成本” (5) (八)“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6) (九)“应收退货成本” (6) (十)“合同资产” (6)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 (十二)“合同负债” (7) 四、关于收入的确认 (8)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8)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18) (三)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24) 五、关于收入的计量 (41) (一)确定交易价格 (41) (二)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51) 六、关于合同成本 (59) (一)合同履约成本 (59) (二)合同取得成本 (60) (三)摊销和减值 (62) 七、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64)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64)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67) (三)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69) (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74)

(五)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79) (六)售后回购 (84) (七)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86) 八、关于列报和披露 (89) (一)列报 (89) (二)披露 (94) 附录二 (100)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说明 (100) 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100) 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100) (一)前期准备阶段 (101) (二)起草阶段 (101) (三)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101) (四)修改完善阶段 (102) 三、本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02)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102)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103)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103)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103) 四、本准则实施影响的分析 (104) 五、本准则修订需要说明的问题 (104) (一)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 (104) (二)余值法的采用 (105) (三)重大融资成分的折现率 (105) (四)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105) (五)准则实施范围和时间安排 (106) (六)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 (106)

《无形资产最新评估准则》讲解及在实务中的运用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讲解及在实务中的应用 赵强 目录 第一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讲解 第二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实务中的应用第三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实例研究

第一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讲解 一、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讲解 二、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 新《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分七章共34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评估对象 第四章操作要求 第五章评估方法 第六章披露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准则制订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定义; 3、 3、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无形资产的定义 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定义: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两个准则中对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 两个定义的区别点:

评估准则强调了特定主体控制这个理念,更关注特定主体控制下的产权关系对无形资产的影响; 会计的无形资产范围小,评估中的无形资产范围大,既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也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两个定义的相同点: 都强调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产生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准则的适用范围: - 不适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域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评估; -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要遵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以及商誉的评估; - 执行其他相关业务时参照执行:无形资产价值咨询、其他没有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估值等; 准则定义的无形资产范围与适用的范围不完全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一、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适用收入准则的是()。 A、租赁合同取得租金收入 B、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C、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 D、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不适用本准则。 2、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的会计 科目是()。 A、其他业务收入 B、主营业务收入 C、主营业务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 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 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3、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的会 计科目是()。 A、其他业务收入 B、主营业务收入 C、主营业务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 成本。 4、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会计科目是 ()。 A、合同取得成本 B、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C、合同履约成本 D、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5、()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 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6、()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 方法。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定价,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售价。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定价,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售价。 7、()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 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 余额,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8、下列选项中不是一项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的是()。 A、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 B、企业能够要求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 C、尽管受托方可能被要求向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但是,其并没有承担对这些商品无 条件付款的义务 D、企业不能够要求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表明一项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例如,向最终客户出售商品或指定期间到期之前),企业拥有对 商品的控制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

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部分的规定自行设置。 (一)承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使用权资产” (1)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2篇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2篇Intangible assets appraisal method and principle docum 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2篇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 2、篇章2: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所需内容文档 篇章1: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 评估方法 折现率的确定原则 (一)折现率必须高于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通常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银行储蓄、贷款利率作为参考。折现率高于无风险利报酬率的部分即风险报酬率。在市场经济中,每项投资都伴随着一定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都希望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无风险报酬率实质上是决

定投资者是否进行投资的最低标准,因此折现率必须高于无风险报酬率。 (二)折现率应体现投资回报率 在正常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每项投资的回报不应低于该 投资的机会成本。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反映的是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收益率与投资风险成正比,风险越大,期望收益越高;风险越小,期望收益也少。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时,折现率应充分体现投资回报率。 (三)折现率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由通货膨胀造成的贬值应该在折现率中体现出来。如果 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了通货膨胀,那么在估计折现率时也应该考虑通货膨胀率,反之则不予考虑。 (四)折现率与所选收益额的计算口径相匹配 在评估实务中,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 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做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时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 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针对不同的收益额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1月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 (8)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26)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31)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 (3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 (4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 (48)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 (60)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 (73)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 (82)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 (8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 (91) 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 (95)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97)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101)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112)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1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12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125)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127)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 (131)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136)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140)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 (146)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12修订) (155)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178)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 (198)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 (229)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总(doc 80页)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总(doc 80页)

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 (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最新会计准则解读与应用

第一讲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一) 《新企业会计准则》1加38个准则体系,要求全国的财会人员在很短的时间内领会掌握并且熟练运用,这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是个难度不小的挑战。 所得税准则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从此开始拥有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此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从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首先执行,到2009年要求全国各大中型企业全部执行准则,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除外,但要基于新准则执行。 (一)国际方面 在所得税会计准则方面,美国是被公认为完善程度最高的国家,代表了当今会计规范方面的发展方向。从1962年到现在,已有十几个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准则出台。 在1986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几经修改,最终于1992年10月完成了109号公告,成为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所得税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9年发布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E33),建议采用损益表债务法。 1994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再次颁布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E49),禁止采用递延法,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理由是:按照债务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更符合资产与负债的定义。 (二)我国的情况 1994年提出《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办法》。 1996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所得税准则。新准则的推出对于规范所得税会计处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得税会计 (一)概述 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和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收处理的区别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税收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 会计 在我国,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 税法 以课税为目的,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从所得税的角度,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征税。 所得税会计 所得税会计的形成和发展是所得税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相互分离的必然结果,两者分离的程度和差异的种类、数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 2.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无形资产评估许可费节省法

无形资产许可费节省法超额收益法评估操作实务 主讲老师赵强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分类及评估方法简介 1.无形资产的定义 评估准则定义无形资产: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定义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2.两个准则中对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 两个定义的区别点: 评估准则强调了特定主体控制这个理念,更关注特定主体控制下的产权关系对无形资产的影响,会计准则定义没有强调特定主体控制; 按会计准则定义金融衍生品不属于无形资产,但按评估准则的定义属于无形资产; 评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范围大,既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也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两个定义的相同点:都强调不具有实物形态。 3.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 根据国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根据美国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确指标准: (1)是否存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权力; (2)是否可以与企业整体分离转让、出租和许可等; (3)一般认为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就可以确认为可确指无形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评估准则给出的辩识标准: (1)是否存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权力; (2)是否可以与企业整体分离转让、出租和许可等; (3)一般认为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就可以确认为可确指无形资产。 国内会计准则(2010版讲解稿)也采用上述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而不需要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表明无形资产可以辨认; (2)产生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4.国际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分类 (1)市场相关类无形资产(Market-related Intangible Asset) ①商标(服务名称、集体商标和确认商标); ②交易包装(独特颜色、包装形状); ③报纸、杂志刊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应用指南 2018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1) (一)金融资产 (2) (二)金融负债 (3) (三)衍生工具 (4) 三、关于适用范围 (5) (一)涉及其他准则规范的情况 (5) (二)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7) (三)属于本准则范围的贷款承诺 (9) 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9) 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2)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12) (二)关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 (13) (三)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3) (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4) 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6) (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6) (二)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19) (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27) (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29) (五)金融资产分类流程图 (30) 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31) (一)金融负债的分类 (31) (二)公允价值选择权 (32) 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33) (一)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 (33) (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34) (三)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38) 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40) (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40) (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41)

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44)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44) (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45) (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60) 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6) (一)概述 (66) (二)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68) (三)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83) (四)金融资产减值与利息收入的计算 (92) (五)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流程图 (93) (六)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94) 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100) (一)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00) (二)相关指定或撤销指定 (100) (三)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101) (四)衔接调整与计量 (102) 附录二 (10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说明 (103) 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03) 二、本准则修订的过程 (104)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05) (一)减少金融资产分类 (106) (二)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106) (三)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 (106)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正式版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正式版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正式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2)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3)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4)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6)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7)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8)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12)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14)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2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26)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27)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31)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40)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41)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42)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86)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93)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99)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100)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101)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103) 附录 (107)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07) 一、会计科目 (107) 二、主要账务处理 (111)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38 1431 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 39 1441 贵金属银行专用 40 1442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41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专用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61 1612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65 163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6 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0 1711 商誉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78 2011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附录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7)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13)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8)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21)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24)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1)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3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40)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42)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44)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49)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51)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53)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57)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58)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60)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62)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64)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66)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69)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70)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72)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74)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83)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88)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90)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 评估方法 折现率的确定原则 (一)折现率必须高于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通常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银行储蓄、贷款利率作为参考。折现率高于无风险利报酬率的部分即风险报酬率。在市场经济中,每项投资都伴随着一定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都希望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无风险报酬率实质上是决定投资者是否进行投资的最低标准,因此折现率必须高于无风险报酬率。 (二)折现率应体现投资回报率 在正常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每项投资的回报不应低于该投资的机会成本。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反映的是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收益率与投资风险成正比,风险越大,期望收益越高;风险越小,期望收益也少。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时,折现率应充分体现投资回报率。 (三)折现率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由通货膨胀造成的贬值应该在折现率中体现出来。如果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了通货膨胀,那么在估计折现率时也应该考虑通货膨胀率,反之则不予考虑。 (四)折现率与所选收益额的计算口径相匹配 在评估实务中,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

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做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时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针对不同的收益额进行评估时,只有将收益额与折现率之间计算口径相匹配,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五)折现率要能够体现资产的收益风险 一定的收益与一定的风险相伴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取得高收益就必须承担高风险。因此,折现率在选择时要能体现资产的收益风险。 折现率确定的主要方法 (一)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 企业的资产多种多样,各类资产具有不同的成本,这种方法是通过企业全部资产的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来计算无形资产的投资回报率,即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的替代。这是因为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进行各种投资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但是如果直接采用企业全部资产的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作为无形资产的投资回报率,将会低估投资的风险,从而使折现率取值偏低。 (二)风险累加法 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组成。累加法是一种将无形资产的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量化并累加求取折现率的方法。无风险报酬率是指在正常条件下的获利水平,是所有的投资都应该得到的投资回报率。风险报酬率是指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所获得的超过无风险报酬率以上部分的投资回报率,根据风险的大小确定,随着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2018)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相关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和披露以及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披露。 金融工具相关披露的目标,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列示,以及企业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情况,并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金融工具使企业在报告期间和期末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作出合理评价。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列报财务报表信息。由于金融工具交易相对于企业的其他经济业务更具特殊性,具有与金融市场结合紧密、风险敏感性强、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大等特点,对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信息,除按照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列报外,还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列报。 企业应当按照计量属性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报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披露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企业应当披露套期活动对企业风险敞口的影响,以及采用套期会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根据合同条款所反映的经济实质,将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划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并以此确定相关利息、股利、利得或损失的会计处理。与金融负债或复合金融工具负债成分相关的利息、股利、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与权益工具或复合金融工具权益成分相关的利息、股利,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发行方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当正确把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原则。满足本准则规定抵销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企业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同或协议约定等各方面因素以及自身以总额还是净额结算的意图,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是否符合抵销条件进行评估。 企业应当按风险类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披露金融工具的定性和定量信息,包括风险敞口的来源、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风险敞口的汇总数据、风险集中度信息等,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所面临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效果。 本准则对于“金融资产转移”和“已转移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的定义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要求,对于已转移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以及已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金融资产披露相关信息。 二、适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中金融工具定义的项目,应当按照该准则核算,并按照本准则列报。但一些符合金

【会计新资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釆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岀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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