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国际贸易运输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国际贸易运输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国际贸易运输

第七章国际贸易运输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1、 B/L的性质和作用

2、 B/L的分类和特征作用

3、运输费用的计算

4、空运的特点

教学难点:1、 B/L的性质和作用

2、 B/L的分类和特征作用

3、运输费用的计算

【教学用具】多媒体

【教学内容】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利用海洋通道,使用船舶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区和航线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简称海运。

由于海上运输具有运载量大、通行能力强、运费低廉等优点,所以许多国家特别是沿海国家和地区都乐于采用海洋运输。当前世界上国际贸易货物有2/3以上是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海上运输已成为目前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

一.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按照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

1.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Line schedule),在特定航线的各既定挂靠港口之间,经常地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本或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承运批量小、批次多的件杂货物。其服务对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主,所以班轮公司具有公共承运人的性质。中远运输集团(china ocean shipping company- COSCO)就是我国主要的公共承运人。

(1)班轮运输的特点

目前班轮航线已遍及世界各海域和主要港口,班轮运输已成为海上运输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运输方式,有力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该运输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①"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这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征。

②班轮运费中已包括装卸费用,即承运人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并支付装卸费用;承托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也不规定装卸时间,而是按照港口习惯快速装卸(Customary Quick

Despatch-C.Q.D)。

③在杂货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到货物卸下船止,即"船舷至船舷"(rail to rail )或"钩至钩"(tackle to tackle );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装货港接受货物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止,通常班轮公司对集装箱的交接方式是CY/CY。

④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承运人签发的班轮提单背面条款为依据并受国际公约的制约。

(2)班轮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划分

班轮承运人是指班轮运输合同中承担提供船舶并负责运输的当事人;托运人是指在班轮合同中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的当事人。承运人同托运人的责任和费用的划分界限一般在吊钩底下。也就是说,托运人只要将货物送达吊钩底下,就算完成交货义务,然后承运人负责装船。风险的划分一般以船舷为界,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所发生的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越过船舷后的风险由承运人承担。

对托运人来说,其基本义务就是按约定的时间、品质和数量准备好托运的货物,并支付相关费用。而承运人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货物完整无损的运到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

(3)班轮货运程序

订舱(booking)是指托运人向班轮公司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实践中,出口商通常会要求以CIF价格成交,此时,出口商安排货物出运

班轮公司的货物出运工作包括揽货与订舱和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内容。

船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船舶在载重量和载货舱容两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会通过各种途径争取货源,揽集货载-揽货,通常的做法是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定期刊登船期表;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等方式来争取货源。货物运输工作,所以订舱工作多在装货港由出口商办理。但若是出口货物以FOB价格成交,则货物运输由进口商安排,订舱工作就可能在货物的卸货地由进口商办理。这就是所谓的卸货地订舱(home booking)。卸货地订舱的货物在实践中也称"指定货"( buyer's nominated cargo)。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就是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由于不同种类的货物对运输和保管有不同的要求,各港口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有不同的规定,所以,承运人在承揽货载时,必须考虑各票货物的性质、包装和每件货物的重量及尺码等因素。

②货物装船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班轮公司基本上以CY/CY作为货物的交接方式,所以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工作都会由班轮公司负责。

杂货班轮运输中,托运人应将货物送至船边,如果船舶是在锚地或浮筒作业,托运人还应用驳船将货物驳运至船边,然后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等,通常采取由托运人直接将货物送至船边,交接装船的形式。即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方式。

然而,由于杂货班轮承运的货物种类多,票数多,包装式样多,挂靠港口多等原因,为防止装货混乱,提高装船效率,减少货损、货差现象,在杂货班轮运输中,对于普通货物的交接装船,通常采用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由装船代理人在各装货港的指定地点(通常为港口码头仓库)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办理交接手续后,将货物集中整理,并按次序进行装船的形式,即所谓的"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形式。

③货物卸船

集装箱班轮运输,同样由于班轮公司基本上是以CY/CY作为货物的交接方式,所以货物的装

卸都会由班轮公司负责。

在杂货班轮运输中,理论上卸船意味着交货,指将承运的货物从卸货港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接手续。但是,如果由于战争、罢工等特殊原因,为保证船舶的安全,船公司有权决定船舶驶往能安全到达的附近港卸货。

另外,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重大件等,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同样,为防止各个收货人都来船边接收货物,造成卸货现场混乱,影响卸货效率的问题,使船舶在有限的停泊时间内迅速将货卸完,实践中通常由船公司指定卸货代理人,由卸货代理人总揽卸货和接收货物并向收货人实际交付货物的工作。因此,在杂货班轮运输中,对于普通货物,通常采取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④提取货物

班轮运输中,在使用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必须在付清该支付的费用后,凭经正确背书的提单换取提货单,并在办理了进口手续后提取货物。有时由于某种原因,在货物已运抵卸货港的时候,收货人还无法取得提单,此时,按照一般的航运惯例,收货人就会开具由一流银行签署的保证书,以保证书交换提货单后提货。

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无须出具海运单,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所列的收货人,就被视为已经做到了谨慎处理。通常收货人在取得提货单提货前,应出具海运单副本及自己确实是海运单注明的收货人的证明材料。

2.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又称不定期船运输(tramp shipping),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以运输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租船有租赁整船和租赁部分舱位两种方式。实际业务中以租赁整船为多。在租船运输中,船东出租的是船舶的使用权,故租船业务是一种无形贸易。

相对于班轮运输,租船运输具有如下特点:

①属不定期船(tramp),无固定的航线、挂靠港和船期,一切由租船双方在装运前协商确定。

②运价不固定,受市场供求的约束,随租船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③租船运输中的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等责任费用的划分由双方议定。

④租船运输主要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如粮食、矿砂、石油、木材等。

⑤租船人和出租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签订的租船合同为准。

在租船业务中,租船的程序和手续与国际贸易成交程序基本一致。也要经过"询盘-报盘-还盘-接受-签约"几个环节,经双方反复洽商,最后达成交易,签订租船合同。当前绝大多数的洽租是通过电讯方式完成的。

当前在国际租船业务中,广泛使用的租船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此外,还有光船租船、包运租船和航次期租等形式。

(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简称程租,又称航次租船,是指以航次为基础的租船方式。这是最基本的一种租船经营方式,在国际租船业务中被广泛采用。当前国际现货市场上成交的绝大多数货物(主要有液体散货和干散货两大类)通常都是通过航次租船方式运输的。在该方式下,船方必须按时把船舶驶到装货港装货,再驶抵卸货港卸货,以完成合同规定的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运费一般按装运货物的吨数,直接表现为货物的运输成本。定程租船中,根据承租人对货物运输的需要,而采取不同的航次数来约定航次租船合同。据此,航次租船又可分为单航次租船、来回程租船、连续单航次租船、连续往返航次租船等形式。

程租的主要特点是由船东负责船舶的管理营运工作,并负担船舶航行中的一切营运费用;由

托运人或承租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组织,支付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的运费及相关的费用;关于装卸费用由谁承担以及货物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由双方在租船合同中订明。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或"期租",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特定的船舶,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船方式。这种租船方式以约定的使用期限为船舶租期,而不以完成航次数多少来计算。租赁期限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根据实际需要约定,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十几年,甚至到船舶报废为止。在租期内,承租人利用租赁的船舶既可以进行不定期船货物运输,也可以投入班轮运输,还可以在租期内将船舶转租,以取得运费收入或谋取租金差额。

定期租船实质上是一种租赁船舶财产用于货物运输的租船形式,其主要特点有:船东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其工资和伙食;租船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工作,并负担船舶营运中的可变费用,船舶营运的固定费用由船东负担;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收。

(3)光船租船(bar-boat charter)又称船壳租船,这种租船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财产租赁方式,船东不具有承揽运输的责任。在租期内,船东只提供一艘空船给承租人使用,船舶的船员配备、营运管理及一切固定或变动的营运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船东在租期内除收取租金外,对船舶和其经营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是指船东向承租人提供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以包运租船方式所签订的合同称为"运量合同"(quantity contract/volume contract)

这种租船方式是在连续单航次租船的营运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与连续单航次租船相比,包运租船一方面不要求一艘固定的船舶完成运输,另一方面也不要求船舶一个接一个航次完成运输,而是规定一个较长的时间,只要满足包运合同对航次的要求,在这个时间内,船东可以灵活的安排运输,对于两个航次之间的时间,船东可以自由安排一些其他的运输。

(5)航次租船(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这也是当前国际上经常使用的一种介于航次租船和定期租船之间的租船方式,又称日租租船(daily charter)。其特点是没有明确的租期期限,而确定了特定的航次。这种方式以完成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实际租用天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租金,费用和风险则按期租方式处理。

二、海上货物运输费用

海上货物运输费用,根据船舶的不同营运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费和租船费用两种,其中租船费用又可分为程租船运费和期租船租金。

1.班轮运费

班轮运费是班轮公司承运货物而向货主收取的运输费用。它包括货物从装运港船舷或吊钩下至

目的港船舷或吊钩下所发生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费用)。习惯上称之为"船舷至船舷"或"钩至钩"费用。

(1)班轮运价表(liner's freight tariff),也称费率本或运价本,是船公司承运货物向托运人据以收取运费的费率表的汇总,运价本主要由条款和规定、商品分类和费率三部分组成。各班轮公司或班轮公会都有自己的运价表。依制定主体的不同,有班轮公会运价表、班轮公司运价表、双边运价表、协议运价表;就费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等级费率运价表和商品费率运价表。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外运3号本、中运6号本就属等级费率运价表。在该表中,商品分20个等级。一级费率最低,20级费率最高。

(2)班轮运费的构成。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用两部分构成。

基本运费(basic freight)是班轮运费的主体,根据基本费率和计费吨算出。附加费用(surcharge or aditional)是班轮公司在基本运费之外加收的费用,。一般是班轮公司根据不同情况,为抵补运输中额外增加的费用开支或在遭受一定损失时而收取的费用。

班轮附加费用名目繁多,主要有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BS;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B.A.F.)、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 )、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 )、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 )、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 )、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 )等。

(3)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按货物的毛重计收。如以公吨、长吨或短吨为计算单位,统称重量吨(weight ton )。运价表中以"W"表示。

②按货物的体积计收。如以1立方米或40立方英尺为计算单位,统称尺码吨(measurement ton),运价表中以"M"表示。

③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选择其中较高者计收,运价表中以"W/M"表示。

④按货物的FOB价格总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收,又称从价运费。运价表中以"A.V."或"Ad. Val."表示。

⑤按货物的重量、体积或总价值三者中最高的一种计收。运价表中以"W/M or Ad. Val."表示。

⑥按货物重量或体积中较高者计收,再加上从价运费。运价表中以"W/M plus Ad. Val."表示。

⑦按货物的件数计收。如车辆按"每辆"、牲畜按"每头"等计收。

⑧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运价。以"open rate"表示。

在运价表中,计算单位为运费吨(freight ton ),包括重量吨和尺码吨。实际业务中,以"W"、"M"、"W/M"方式计收运费的较多。贵重商品多以"Ad. Val."方式从价计收。

关于附加费的计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以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收。二是以每运费吨若干金额计收。

(4)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班轮运费除由双方临时议定之外,其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①根据货物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货物等级和计算标准。

②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相应的基本费率。

③再查出附加费的计算方法及费率。

④算出货物的单位运价再乘以总运费吨数便得到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

若是从价运费,则直接以规定的百分比乘以FOB总值即可。

例:某企业出口一批蛋制品,毛重10公吨,体积为11立方米,从上海港装运,直航至英国普利茅斯港。求全部运费。

解:

①查货物分级表知蛋制品为12级,W/M。

②查航线费率表知基本费率为116美元/公吨

③查附加费率表知直航附加费为18美元/F.T. ;燃油附加费35%。

基本费率:116美元

直航附加费:18美元

燃油附加费:116×35%=40.6元

运费吨运价:116+40.6+18=174.6美元

计费标准:因10﹤11,故取M。

总运费:11×174.6=1920.60美元

2.租船运输费用

(1)程租船运费。程租船运费主要包括基本运费、装卸费和及速遣费、滞期费等。

基本运费:程租船基本运费是指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上运费。其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运费率计算。但要注意明确是按装船重量(in taken quantity ),还是按卸船重量(delivered quantity )计算。另一种是整船包价(lump sum freight ),即对于特定载货重量和容积的船舶,规定一个包船价格,不管租方实际装货多少,一律按包价支付。

装卸费:在程租船运输中,关于货物的装卸费用,程租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装卸费用的划分有以下几种方式:

①船方负担装卸费(gross or liner terms),又称班轮条件,适用于木材和包装货等货物的运输。

②船方不负担装卸费(free in and out-F.I.O.),即船东不负担装卸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③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F.O.)船东负责装货费,承租人负担卸货费。

④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F.I.)即船方不负担装货费。

⑤船方不负担装卸费及堆舱、平舱费用(free in an out; stowed and trimmed ,FIOST),即装卸费、堆舱费和平舱费等全部由承租人负担。

滞期费和速遣费。在程租运输中,由于装卸货时间的长短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费用,这直接关系到船方的经营效益。因而为节省船期,在程租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租船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装卸作业的条款,即许可装卸时间条款,或称装卸期限条款。

如果租船人未能在许可装卸时间内完成装卸作业,则自许可装卸时间终止到实际装卸完毕时的这段时间称之为滞期,为此,租船人须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款,以补偿船方的损失。这种罚款称为滞期费(demurrage)。滞期费等于滞期时间和约定的滞期费率的乘积。滞期时间是通过实际装卸时间与合同允许使用的装卸时间相比较得出的。在滞期期间的星期日、节假日,乃至天气或其他原因停止工作的时间是否作为滞期时间,常常是争议之处。为避免争议,租船合同中常用一些明确的术语来表明滞期时间的计算,如:"滞期时间连续计算"和"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或"按同样的日"。

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采用哪一种术语计算滞期时间,则通常解释是按普通法下"滞期时间连续计算"的方式计算。

反之,速遣是指租船人在许可装卸时间终止前,提前完成装卸作业,由于节省了船期,船方要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这称之为"速遣费"(despatch money )。速遣费通常规定为滞期费的一半。在计算速遣时间的问题上,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是在节省的时间中是否扣除星期日、节假日及不良天气停止工作的时间。为防止争议,租船合同中也常采用涵义明确的用语,即"节省全部时间"和"节省全部工作时间"。

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采用哪种用语来计算速遣时间时,通常解释是按"节省全部工作时间"计算。

(2)期租船租金。定期租船条件下,租船人为租赁船舶使用,应向船东支付租赁费,称之为租金。租金率高低取决于船舶的运载能力和租期,与其所载货物无关。

通常,租金有两种订法:一是按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二是按每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计算。租金通常预付半月或一月,租船人须按时按规定支付租金,否则,船东有权收回船舶。

另外要注意在期租方式下,租船人负责船舶的调度营运。相应的装卸配载费用、燃油费、港口使用费等费用亦由其承担;船方则负担船员薪金、伙食、船舶的修理费、保险费和折旧费等费用。

第二节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为基本运输单位,采用海陆空等运输方式将货物运往目的地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与传统的货物运输方式相比,集装箱运输可以取得提高装卸效率、加快货运速度、提高货运质量、节省包装费及运杂费、降低运输成本等经济效果;而且,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还有利于组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大量、快速、廉价、安全的连合运输。正由于此,集装箱运输被称为"运输领域的一次革命",自产生以来,获得迅速发展,为各国普遍使用。目前在世界海上杂货运输中已占有支配地位,并且已形成一个世界性的集装箱运输体系。

集装箱(container)是一种能反复使用的运输辅助设备,为统一其规格,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十三种规格。目前在国际航运上应用最广的是IA型8'×8'×40'、IAA型

8'×8.6'×40'和IC型8'×8'×20',习惯上称为20尺和40尺集装箱。为了便于统计计算,国际上都以20英尺集装箱作为计算标准单位,以TEU(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表示。在统计型号不同的集装箱时,按集装箱的长度一律换算成20尺单位(TEU)加以计算。

当前,在各国的集装箱运输中,广泛使用的是干杂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该集装箱适于装载各种干杂货,是最常用的标准集装箱。此外,运输中还使用冷藏集装箱、散货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类型,以适应某些特定货物的运输需要。

二、集装箱运输实务

1.集装箱运输的关系人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和完善,产生了许多与之相适应的运输机构,主要包括:

(1)实际承运人。主要是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各类船公司、联营公司以及公路、航空运输公司等。

(2)无船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桥梁,主要是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内陆运输以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不掌握运载工具的专业机构。

(3)集装箱租赁公司。这是随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行业,专门经营集装箱的出租业务。

(4)全程联运保赔协会。是一种由船公司或其他集装箱运输机构组成的互保组织,对集装箱运输中的可能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害、费用等进行全面统一的保险。这是一种新的保险组织。

2.集装箱货物装箱方式

(1)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 ,FCL)

指当货方有足够的货源装载一个或数个集装箱时,在自己的仓库或工厂里自行将货物装满整箱后,直接运往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CY),交由承运人托运的一种方式。

(2)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是指当货主托运的货物数量不足整箱时,由承运人在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CFS )根据货物性质和目的地分类整理,把不同货主的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货到目的地(港)后再由承运人拆箱后分拨给各收货人。

3.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

综观当前国际上的做法,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整箱交、整箱接。即发货人以整箱交货,而收货人以整箱接货。该方式最能发挥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效果最好。

(2)整箱交、拆箱接。即交货人以整箱交货,而各收货人凭单拆箱接货。

(3)拼箱交、拆箱接。即发货人拼箱交货,各收货人凭单拆箱接货。承运人负责货物的装箱和拆箱。

(4)拼箱交、整箱接。即各货主以不足整箱的小票货物交承运人,承运人分类整理后,将同一收货人的货物集中拼成整箱,运往目的地,收货人整箱接货。

4.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地点

集装箱运输货物交接地点,一般分为下列几种:

(1)门到门(Door to Door),即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整个运输过程完全是集装箱运输,该方式最适宜于整箱交、整箱接。

(2)门到场站(Door to CY or CFS),即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的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该方式特征:由门到场站为集装箱运输,由场站到门为货物运输,适宜于整箱交、拆箱接。

(3)场站到门(CY or CFS to Door),即从装运地的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其特征是:由门到场站为货物运输,由场站到门为集装箱运输,比较适合拼箱交、整箱接。

(4)场站到场站(CY to CY or CFS; CFS to CY or CFS),即从装运地的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至目的地的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其特征是中间段为集装箱运输,两端为货物运输,适宜于拼箱交、拆箱接。

5.集装箱货运进出口程序

(1)出口程序

①订舱。出口公司根据合同装运期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订舱手续。

②签发装货单。承运人确认订舱后,签发装货单,分送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据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手续。

③发送空箱。整箱货运所需的空箱,由承运人送交或发货人领取;拼箱货运所需空箱,由承运人在货运站领取。

④整箱货装箱。货主收到空箱后,自行装箱并按时送到集装箱堆场,堆场根据订舱单、装箱单验收并签发场站货物收据(DOCK RECEIPT)。

⑤拼箱货装箱。集装箱货运站根据订舱单验收托运货物并签发场站收据,由承运人在站内装箱。

⑥集装箱货运交接。场站收据是发货人交货和承运人接货的凭证。

⑦换取提单。发货人凭场站收据向承运人换取提单,向银行结汇。若信用证要求装船提单,则需在集装箱装船后才能换取提单。

⑧装船。集装箱堆场根据船舶运载计划进行装船。

(2)进口程序

①货运单证。凭出口地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安排接货工作

②分发单证。将单证分别送代理人、集装箱货运站或堆场。

③到货通知。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到港时间,以做好接货准备。在船舶到港后,发出到货通知。

④换取提货单。收货人按到货通知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船公司核对正本提单无误后,即签发提货单。

⑤提货。收货人凭提货单连同进口许可证等到集装箱堆场办理提货手续。

⑥整箱交。集装箱堆场凭提货单向收货人交集装箱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⑦拼箱交。集装箱货运站凭提货单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三、集装箱运输费用

1.费用结构及划分

(1)整箱/整箱(FCL/FCL)

该交接方式下全部费用的构成为:装箱港拖箱费+码头操作费(吊箱费)+运费+卸箱港码头操作费+拖箱费(Inland Haulage Charges + Terminal Handing Charges + Freight + Terminal Handing Charges + Inland Haulage charges)。若货主自备集装箱,则不收拖箱费。(2)整箱/拼箱(FCL/LCL)

费用组成:装箱港拖箱费 + 码头操作费 + 运费 + 拆箱费(Inland Haulage Charges +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 + Freight + LCL Service Charges)。若发货人自己拖箱则无拖箱费。

(3)拼箱/拼箱(LCL/LCL)

费用组成:装箱费 + 运费 + 拆箱费(LCL Service Charges +Freight + LCL Service )。货主直接向船公司支付装、拆箱费用,与货运站不直接发生费用关系,由船公司与货运站进行结算。

(4)拼箱/整箱(LCL/FCL)

费用组成:装箱费 + 运费 + 码头操作费 + 拖箱费(LCL Service Charges + Freight + Terminal Handing Charges + Inland Haulage charges)。若收货人自行办理则无拖箱费。

2.集装箱海运运费

目前集装箱海运运费的计算方法可分为两种:一是沿用件杂货运费的计算方法,以每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另一种是以箱为计算单位,即按航线包箱费率(box rate) 计算。前一种计算方法适合于拼箱货运输,后一种方法适合于整箱货运输。

集装箱包箱费率有三种形式:

(1)FAK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不细分箱内货物类别,不计货量,只按箱型规定统一的费率。

(2)FCS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即按不同货物种类和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

(3)FCB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and basis)。即按不同货物的类别、等级及计算标准制定的包箱费率。

第三节其他运输方式

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货物的运输除主要采用海上运输方式外,还采取其他一些运输方式,本节简单加以介绍。

一、铁路货物运输

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是我国对外贸易运输中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一种重要运输方式,其具有运量较大、风险小、速度快及连续性强等优点,在贸易运输中占重要地位。特别是内陆国家间的贸易,铁路运输的作用尤为显著。

国际货物运输中利用铁路运输有两种方式: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照协定,利用各自的铁路,联合起来完成一票货物的全程运输的方式。它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需发、收货人参加,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

(1)《国际货约》与《国际货协》。这是关于国际铁路联运的两个国际条约。

《国际货约》是《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的简称。它是欧洲各国政府批准的有关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规定、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公约。其前身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规则》,1934年又重新修订,改称《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目前其参加国有法、德、意、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等30多个国家。

《国际货协》是1951年缔结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简称。我国于1954年参加该协定。

(2)联运的范围。国际铁路联运既适用于原"货协"国家之间的运输,也适用于"货协"至"货约"国家之间的顺向或反向的货物运输。在我国国内凡可办理铁路货运的车站均可接受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3)国际铁路联运运单。这是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铁路与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具体规定了参加联运的各国铁路及收、发货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

联运运单一式五联。第一联:运单正本,随货走,终点站交收货人;第二联:运行报单,亦随货走,是铁路办理货物交接、清算运费、统计运量和收入的原始凭证,由铁路留存;第三联为运单副本,始发站盖章后交发货人凭以办理货款结算及索赔用;第四联为货物交付单,随货走,由终点站铁路留存;第五联为"到达通知单"由终点站随货物交收货人。此外发货人还应该把相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品质证明书、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等单证附加在运单上。(4)联运费用。国际铁路联运的运输费用有如下规定:

发送国铁路的费用按发送国铁路的费用按发送国铁路的国内运价计算;到达国铁路的运费按到达国铁路的国内运价计算;过境国铁路的运输费用,按《统一货价》规定计收。

2.国内铁路运输

国内铁路运输是指进出口货物在一国范围内的铁路运输。出口货物由铁路运输到装运港口或进口货物卸船后由铁路运至内地,均属国内铁路运输。我国大陆往香港、澳门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也属国内运输。不过其不同于一般的国内运输。其做法是:对港铁路运输由内地段铁路运输和港段铁路运输两段构成,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各地分支机构及香港中国旅行社联合组织进行。从发货地运至深圳北站后,由深圳分公司接货,由其负责向海关申报,海关放行过轨后,由香港中国旅行社负责办理港段铁路运输托运工作,将货物运至九龙目的站,交给收货人。

至澳门铁路运输,货物自发货地运往广州站,广东省外运公司接货,由其办理水路中转,将货物运往澳门,货到澳门由南光集团运输部负责接货并交付收货人。

二、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作为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准确方便、节省费用且不受地面限制等优点。对于一些体积小、贵重、量小而急需的商品如电脑、电子产品和药品等,特别是易腐、鲜活和季节性强的商品适宜于航空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有:

1.班机运输(airliner transport)

班机运输是指在固定航线上,按固定时间,固定始发站、目的站和途经站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一般为客货混载,因而舱位有限。

2.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transport)

包机运输是指租机人租用整架飞机或若干租机人合租一架飞机运送货物的方式。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形式。整架包机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送,如能争取来回程都有货载,则可降低费用,否则,单程载货运费很贵;部分包机适用于一吨以上不足整机的多个客户货物的运输。运费相对班机较低。

3.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transport)

集中托运是指航空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按照到达的同一目的地,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用一份总运单将货物发送到同一目的站,由预定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分批后交给实际收货人的一种运输方式。集中托运可以使用较合理的运价,节省运费。

4.航空快运方式(Air Express)

指由专门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派专人以最快的速度在发货人、机场、收货人之间传递货物的方式,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急需的药品、贵重物品、合同资料及各种票据单证的传递。

5.陆空陆联运(combined Transport--TAT)

陆空陆联运具体分为三种:一是TAT即Train-Air-Tran的联运;

二是TA 即Train-Air的联运;

三是TA 即Train-Air 的联运。

我国空运出口货物时多用TA方式,即用汽车或火车将货物运至航空口岸,然后再空运。

航空货运单(airway bill)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为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其内容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它通常包括有出票航空公司(ISSUE CARRIER)标志的航空货运单和无承运人任何标志的中性货运单两种。货运单正本背面印刷了有关涉及航空货物运输的条款,他们是解决航空运输中发生争议时的依据。

三、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1.公路运输(road transport)

公路运输也是陆上运输的一种基本运输方式。公路运输机动灵活、方便,是港口、车站、机场集散进出口货物的重要手段。尤其在目前"门到门"的运输业务中,公路运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在陆地上与许多国家相邻,所以在我国边疆地区与邻国的进出口贸易交换中,公路运输也占重要地位。

2.内河运输(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内河运输属于一种水上运输方式,具有成本低,运量大等优点,是连接内陆腹地与沿海地区的纽带,在现代化运输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3.邮政运输(post transport)

邮政运输是通过邮局来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该运输方式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的性质。进出口贸易采用该运输方式时,卖方只需按条件将商品包裹交付邮局,付清邮费并取得收据(parcel port receipt),就算完成交货义务。邮政运输对包裹的重量、体积有一定限制,所以适用于小件货物的运送。

4.管道运输:(pipeline transport)

管道运输比较特殊,它是货物在管道内借助高压气泵和压力输往目的地的一种运输方式,因而主要适用于运送液体和气体货物。

欧美国家以及俄罗斯、中东、北非地区在原油的输送上,管道运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很多油田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大港油田等有管道直通海港,另外,中国输往朝鲜的石油也主要通过管道运输。

四、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运输

1.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高效、现代化的联合运输方式。通常以集装箱为媒介,把各种单一的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一种国际性的连贯运输。《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其如下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收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货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主要有海陆、海空、陆空联运等。

国际多式联运只需通过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张单证、一次保险就可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也就是说,它把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开展,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负责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②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

③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④必须是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下的连续运输。

⑤多式联运的费率为全程单一运费率。

⑥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高级运输形式,与传统的运输方式相比,表现出手续简单、货运速度快、结算方便等优越性,同时还能提高货运质量,有效地实现门到门的运输,因而在国际上被越

来越广泛的采用,有良好的发展前途。

2.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

大陆桥运输是指以集装箱为媒介,以大陆上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运输连接起来的一种海-陆-海连贯运输方式。它属于一种国际多式联运。利用大陆桥运输,可以减少中间环节,节省包装费用,大大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大陆桥运输线有横贯北美大陆的"美国大陆桥"(现已萎缩)、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两岸"加拿大大陆桥"、横贯前苏联、中东、欧洲的"西伯利亚大陆桥"(又称第一条欧亚大陆桥)、横贯中国大陆、欧洲的第二条欧亚大陆桥等。其中第二条欧亚大陆桥与1992

年正式开通,它东起我国的连云港市,西至荷兰的鹿特丹,全长10800公里,主要途径我国中西部地区,很好地促进了沿途省份的经济发展。

第四节海运提单

伴随着国际货物运输,产生了种类繁多的运输单据,如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等。这些单据在进出口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可缺少。本节将重点介绍最重要的一种单据-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定义及作用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它是由承运人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

海运提单具有如下三方面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 of title)。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其持有者可凭以向承运人提货,亦可通过背书将其转让,以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叙做押汇。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处理双方在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海运提单的内容

目前各航运公司所制定的提单,格式上虽不完全相同,但其内容大同小异,主要包括正面内容和背面条款两部分。

1.提单的正面内容

提单的正面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承运人名称及主营业所、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通知人名称、船名、航次及船舶国籍、装运港、目的港、货物的品名、唛头、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及其他费用、提单号码、份数和签发日期和地点、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等。正面内容主要由承运人和托运人填写。

2.提单背面条款

提单背面条款是处理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持单人)之间所发生争议的依据。目前大多数提单的背面条款是基于《海牙规则》制定的。一般来说,主要包括:首要条款、定义条款、承运人的责任和豁免、运费条款、转运条款、包装与唛头条款、赔偿条款、留置权条款、特殊货物条款等内容。

三、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or shipped B/L)。它是在货物装上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必须注明船名、装船日期,并由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另外也须有"货已装船"(on board)字样。实务中,买方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

(2)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在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时所签发的提单。在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可凭以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也可经承运人在其上批注已装船字样,并注明船名、装船日期及签字后,变成已装船提单。

2.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方式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指定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提货,不可转让。一般只有在运输贵重物品或展览品是才使用该提单。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

(2)不记名提单(open B/L ;blank B/L;Bearer B/L),又称来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写具体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该栏或留空白,或填写"to the bearer "。这种提单任何人持有皆可提货,而且仅凭交付即可转让,因而风险较大,实务中很少使用。

(3)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x x x)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经背书后可转让。在进出口业务中使用最广。背书的方法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前者是仅有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字盖章,而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后者是除背书人签章外,还须列明被背书人名称。当前实务中使用最广的是"凭指示"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其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

3.按提单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表面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国际贸易中,卖方有义务提交清洁提单,也只有清洁提单才可以转让。

4.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货物运输途中不转船,而是直接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的提单。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在货物需中途转船才能到达目的港的情况下,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注有"转运"或"在某港转运"字样。

(3)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货物通过海陆、海空或海海的联合运输时,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的、在目的地可以凭以提货的提单。各承运人只对自己运程内的货物运输负责。

5.根据船舶营运方式不同划分

(1)班轮提单(liner B/L)是指货物由班轮公司承运时所签发的提单。

(2)租船提单(charter B/L),是指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

6.按提单格式划分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是指不但有完整的正面内容,而且有详细的背面条款的提单。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大多为全式提单。

(2)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仅有正面内容而无背面条款的提单。

7.按提单使用效力划分

(1)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这种提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上面须标明"正本"字样。一般签发一式两份或多份,凭其

中任一份可提货。

(2)副本提单(copy B/L),是指无承运人签字盖章,仅供参考之用的提单。提单上一般标明"副本"字样。

8.其他提单

(1)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期限才交到银行的提单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通常情况下,迟于单据签发日期21天才提交的提单也算过期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过期提单。在近洋国家间的贸易合同中,一般订有"过期提单可以接受"条款。(2)舱面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提单,是指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时所签发的提单。由于货物在甲板上风险较大,所以买方和银行一般不接受甲板提单。

(3)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要求,使提单签发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这主要是为了使提单符合信用证对装运日期的规定,以顺利结汇。

(4)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而货物却未及时装船情况下,托运人出具保函,让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这就属于预借提单。

上述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取得均须托运人提供担保函才能获得,它们的提单日期都不是实际的装船日期。这种行为侵犯了收货人的合法权益,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使用。英美法等国家对保函不承认,亚欧一些国家认为只要未损害第三者利益,便不属违法,但应严加控制。(5)无船承运人所签提单(NVOCC B/L),指由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无船承运人通常为拼箱货签发提单,因为拼箱货是在集装箱货运站内装相和拆箱,而货运站又大多有仓库,所以有人称其为仓/仓提单(house B/L)。

四、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为了统一提单背面条款关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国际上先后签署了三个国际公约。

1.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了《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

2.1968年2月23日在布鲁塞尔签订《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

3.1978年3月在汉堡通过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er Rules)。

五、海运单

海运单(sea waybill,SWB)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由于采用海运单提货比提单更及时、更安全、更简便,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越来越多的国家使用海运单,尤其是欧洲更是较为普遍。我国的船公司也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使用海运单。

1.海运单的作用

海运单具有两个作用:作为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这两个作用与提单基本相同,但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故不能转让,这是其与提单最大的区别。

2.海运单的优点

在交货方面,海运单的交货条件不取决于海运单的呈递,也无须遵守单据手续,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列明的收货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就被视为已经做到谨慎处理。

风险方面,由于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使得它成为一种安全的凭证,从而减少欺诈。即使第三者非法取得或捡到丢失的海运单,也不能提取货物,因此,对收货人不存在风险。

在单证流转程序方面,由于海运单不必递交给收货人,因此有关单据如保险单和商业发票,

可以在装完货后立即发送给有关当事人。

3.海运单流转程序

①承运人签发海运单给托运人

②承运人在船舶到达卸货港前向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③收货人在目的地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他确系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将签署完的到货通知书交给承运人的办事机构或代理人,同时出示海运单副本。

④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

⑤结清货物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办好海关等所有手续后,收货人就可以提货。

第五节买卖合同中的运输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交付都是通过运输来实现的。而运输问题又直接关系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和买卖双方的权益。因此,作为货物买卖的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就货物运输的相关问题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和安排。这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中的运输条款。一般来说,买卖合同中的运输条款主要涉及到如下内容:

一、装运时间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装运时间条款是必不可少的。一般关于装运时间的规定有如下几种方法:

1.规定在某月或跨月装运

即装运时间限于某一段确定时间(a period of time)。

例如:shipmen during March 2002 (2002年三月装运)

即卖方可在2002年3月1日至3月31日这一段期间的任何时间装运出口。

Shipment during April /May 2002 (2002年4/5月份装)

即卖方可在2002年4月1日至5月31日这一段期间的任何时间装运出口。

2.规定在某月月底或某日前装运

即在合同中规定一个最迟装运日期,在该日期前装运有效。

例如:shipmen at or before the end of August 2002 (在8月底或以前装运)

即卖方最迟不能超过8月31日装运。

Shipment not later than June 15th。

即自合同订立之日起,最迟不能迟于6月15日装运。

3.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期限内装运

在对买方资信了解不够或防止买方可能因某些原因不按时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采用此种方法规定装运时间,以保障卖方利益。一般,远洋运输规定不少于1个月,近洋运输不少于20天。

例如:Shipment 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即:收到信用证后30天内装运。

另外,为防止买方拖延或拒绝开证而造成卖方不能及时安排生产及装运进程的被动局面,合同中一般还同时订立一个限制性条款,即规定信用证的开立或送达期限。

例如:the buyers must open the relative L/C to reach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August 18th 。

买方必须不迟于8月18日将信用证开到卖方。

4.近期装运术语

此类术语主要有"立即装运"(immediate shipment )、"迅速装运"(prompt shipment)、"尽快装运"(shipment as soon as possible)等。这些近期术语在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因而为避免误解引起纠纷,除买卖双方有一致理解外,应尽量避免使用。国际商会第500号出

版物中明确规定:"不应使用诸如'迅速'、'立即'、'尽快'等词语,否则,银行将不予理睬。"

另外,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避免"双到期",即信用证结汇有效期与装运期同时到期。一般卖方应争取结汇有效期长于装运期7-15天,以便于货物装船后有足够的时间办理结汇手续。

二、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装运港(地)的和目的港(地)的规定关系到买卖双方履行义务、划分风险责任、费用结算等问题,因而,须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

1.装运港(地)

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地)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以便利卖方安排货物装运。实际业务中,应考虑多方面因素,根据合同使用的贸易术语和运输方式合理选择装运港(地)。

(1)原则上选择靠近产地、交通方便、费用较低、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方。

(2)采用CFR、CIF等术语交易时,应多订几个装运港(地),便于灵活选择;采用FOB条件时,买方应特别注意装运港(地)的装载条件是否适合。

(3)采用集装箱多式联运,一般以有集装箱经营人收货站的地方为装运地。

在买卖合同中,通常只规定一个装运港(地),如"装运港:宁波"(port of shipment :Ningbo )。有时因实际业务需要,也可规定多个装运港(地)。如"装运港:上海和宁波"(port of shipment:Shanghai and Ningbo)。此时,若签订的是由卖方负责运输的CFR、CIF等合同,卖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装运港;若是买方负责运输的合同,则卖方应在装运时间之前的合理时间将选定的装运港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办理派船接运或指定承运人等事项。

2.目的港(地)

在进出口业务中,目的港(地)一般由买方提出,经卖方同意后确定。合同中一般只规定一个目的港,必要时也可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或作笼统规定,由买方在装运期前通知卖方。

出口业务中,对于目的港(地)的选择,要考虑如下因素:

(1)要注意不能以我国政府不允许进行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作为目的港(地)。

(2)目的港必须是船舶可以安全停泊的港口(非疫、非战争地区),争取选择装卸条件良好、班轮经常挂靠的基本港口。若货物运往无直达班轮或航次较少的港口,合同中应规定"允许转船"条款。

(3)目的港(地)的规定应明确具体。一般不宜笼统订为"某某地区主要港口",如"非洲主要港口"(African main ports)等,以免因含义不明给卖方带来被动。

(4)除非以多式联运方式运输,否则一般不接受内陆城市为目的地的条款,如向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应选择离目的地最近且卖方能安排船舶的港口为目的港。

(5)合理使用"选择港"。采用"选择港"时,应注意:第一、"选择港"数目一般不要超过三个;第二、备选港口应在同一航线上,且是班轮都挂靠的港口;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买方最后确定目的港的时间;第四、合同中应明确因选择港而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等均应由买方承担;第五、运费应按选择港中最高的费率和附加费计算;第六、按一般惯例,如货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船方最后选定的卸货港,船方有权在任何一备选港口卸货。

注意所规定的目的港(地)有无重名问题。如维多利亚(Victoria)全世界有12个;的黎波里(Tripoli)在利比亚、黎巴嫩各有一个,甚至同一国家地名也有重的。因而,此种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明确标明目的港(地)所在的国家和所处方位,以免发生差错。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分批装运和转运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因而,也构成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批装运。在货量较大、资

金限制或市场需要等情况下,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转运(transhipment)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转移到另一运输工具上,或是由一种运输方式转为另一种运输方式的行为。一般来说,当货物运往无直达船停靠或虽有直达船而无固定船期或船期较少的港口,可在合同中规定"允许转运"条款。

根据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关于分批装运和转运应注意如下几点:

1.如信用证中没有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运,可视为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但实际业务中,还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为宜。关于合同中的分批装运和转运条款,实例如下:

2002年10/11/12月份装运,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Shipment during Oct./Nov./Dec. 2002,with 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2002年2/3月份两次每月平均装运,由新加坡转运。

During Feb./Mar. in two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to be transhipped at Singapore. 2.对于同一船只、同一航次及同一目的港的多次装运,即使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的装运港口,也不应视为分批装运。

3.对于分批装运的货物,如其中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则该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四、装运通知

装运通知(Advice shipment)是装运条款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论按哪种贸易术语成交,交易双方都要承担相互通知的义务。规定装运通知的目的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共同搞好车、船、货的衔接,有利于贸易的顺利进行。在按CFR或CPT 条件成交时,装运通知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所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实际业务中,基本上采用电传通知。

五、滞期/速遣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中,大宗货物一般采用程租船方式运输,而滞期/速遣条款是程租船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奖罚条款。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的滞期/速遣条款必须与租船合同中的滞期/速遣条款相一致。因此,订立该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装卸时间

装卸时间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完成货物装卸所用的时间。

关于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有很多,当前国际上较为普遍采用的方法是:按"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算,即在好天气情况下,连续作业24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不分昼夜。对于中间因坏天气而无法作业的时间予以扣除。这种规定比较合理,双方都愿接受,在我国也较多采用。

关于装卸时间的起算和止算。较为普遍的规定是:如船长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g-NOR)在上午8-12点送达,则从下午2点起算;如在下午2-6点送达,则从次日上午8点起算。终止时间则以最后一件货物装上或卸下船为准。

2.装卸率

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它直接影响装卸时间。合同中规定的装卸率一般应按照港口习惯的正常装卸速度来订明。

3.滞期/速遣费

若租船人超出或提前于规定的装卸时间完成装卸作业,则应交纳或获取相应的罚款或奖金。前者称为滞期费;后者称为速遣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一般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对于滞期时间,按航运界惯例,遵循:"一旦滞期,始终滞期。"(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的原则。对于速遣时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节约的全部时间计算;二是

按节约的工作时间计算。

以上是进出口合同中有关货物运输的一些主要条款,应当很好的了解和掌握。[思考题]

1.班轮运输中,承托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如何划分的?

2.租船合同中为什么订有"滞期/速遣"条款?

3.进出口业务中,在确定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时应注意那些问题?4.何谓选择港?在出口业务中,使用选择港条款应注意那些问题?

5.集装箱运输具有哪些特点?其货物交接方式有哪几种?

国际贸易实务-货物运输保险练习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单选题 1.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包括( C )。 A、平安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B、一切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C、水渍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D、11种一般附加险加特殊附加险 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如果将这批服装漂洗后再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批服装应属于( C )。 A、共同海损 B、实际全损 C、推定全损 D、单独海损 3.平安险不赔偿( D ) A、自然灾害造成的实际全损 B、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C、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D仅由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4.我方按CIF条件成交一批罐头食品,卖方投保时,按下列( D )投保是正确的。 A、平安险+水渍险 B、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 C、平安险+ 一切险 D、水渍险+偷窃提货不着险 5.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投保金额通常在CIF总值的基础上( D )。 A、加四成 B、加三成 C、加二成 D、加一成 6.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A )。 A、是部分损失的一种 B、是全部损失的一种 C、有时为部分损失,有时为全部损失 D、是推定全损 7.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承保范围最小的基本险别是(A )。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罢工险 8.战争、罢工风险属于( D ) A自然灾害 B意外事故 C一般外来风险 D特殊外来风险 9.“特殊附加险”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承保的险别,()。 A、一般可以单独投保 B、不能单独投保 C、可单独投保两项以上的“特殊附加险” D、在被保险人统一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投保 10.仓至仓条款是( B ) A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 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C出口商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D进口商负责收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11.海运货物保险中,按“仓至仓”条款的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没有进入指定仓库,多少天内保单仍然有效。( B ) A.30天 B.60天 C.90天 D.120天 12.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货船共同危险,有意识地、合理地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C )。 A.均属共同海损 B.均属单独海损 C.前者属单独海损,后者属共同海损 D.前者属共同海损,后者属单独海损 13. ICC(B)相当于中国保险条款的( C )。 A.平安险 B.一切险 C.水渍险 D.战争险 14.出口到美国的木材,如在运输中发生风险,下列哪种情况导致实际全损( B )。 A.船只失踪3个月 B.船只遇难沉没,货物沉入海底 C.船只被海盗劫去 D.船只在避难港避难 15.下列不在一切险承保范围内的险别是( C )。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渗漏险 C.交货不到险 D.碰损险 16.下列( )不适用“仓至仓”条款。 A.一切险 B.偷窃、提货不着险 C.水渍险 D.战争险 二、多选题 1.出口茶叶,为防止运输途中串味,办理保险时,可投保( ABC )。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中英文对译

合同的标的至货物的交付 商品的名称name of commodity 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原样original sample =标准样品type sample 复样duplicate sample=留样keep sample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return sample 色彩样品color sample 花样款式样品pattern sample 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 免费样品free sample 推销样品selling sample 装运样品shipping sample ,shipment sample 到货样品outturn sample 检验用样品sample for test

凭文字说明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或F.A.Q 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 or sale by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Quality and technical data to be strictl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description submitted by the seller 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 质量公差quality tolerance 毛重gross weight 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净重net weight 按实际皮重real tare , or actual tare 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 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 按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 按公量计重conditioned weight 按理论重量计重theoretical weight 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设计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设计 一、授课题目:《第一节支付工具》 二、课程类型:理论课 三、教学内容:教科书133页—137页的内容,明确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四、教学目标: 1、通过本节课程内容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广告公司创意部门的工作流程,熟悉创意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 2、培养学生沟通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要求撰写广告创意纲要。 3、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思维导图的训练,锻炼学生发散思维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掌握形成创意构思的方法。 4、设置广告创意部门的教学情境,通过实际的广告案例分析,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合作、探究和创新意识。 五、教学重、难点: 1、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客户提供的客户纲要完成创意纲要的填写。 2、掌握创意构思的方法—思维导图,并且能够运用思维导图进行广告文案的创作。 六、教学方法: 1、问题探究式教学法; 2、启发式教学法; 3、案例分析法; 4、

练习法;5、讲授法 七、教学过程: 1)复习上节课的内容。 2)案例导入:例举两则学生印象深刻的创意广告案例导入新课程的内容。 例一:三星绚丽屏手机广告;例二:快干指甲油街头雕塑—环境广告。 新课程内容:广告创意程序流程图。 3)举例导入创意过程的第一步:形成创意战略,并运用问题探究式教学方法和启发式教学法完成创意纲要的填写。第一步是教学的重难点,培养学生运用实际案例进行分析问题的能力。 a、举例:小和尚“回头是岸”—形成创意战略是基于广告公司与客户的沟通,沟通的主要方式是形成创意纲要; b、讲授创意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制定的一般工作流程; c、设置问题情境:学生为创意部门的成员,需要共同完成一个广告创意。 d、确定问题:台湾统一企业关于杯装咖啡的客户纲要。 客户纲要的内容:台湾统一企业研制一种杯装咖啡。当时的市场竞争相当激烈,从高档的咖啡到低档的豆奶,市场售价在10元至15元新台币,最贵的灌装饮料也只卖到20元。统一企业新产品的售价定为25元/杯。 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1、如何使消费者多花10元购买统一的杯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教案说明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第二章合同的标的物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第六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七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第八章出口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第九章进口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第十章国际贸易方式(自学) 参考资料

教案说明 本教案根据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教材和课程管理规程制定,适用于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专业不同则课程地位不同(如专业骨干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导致课时量不同,本教案以54课时设计。 课程以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内容为基础,以进出口合同签订履行的业务操作程序为轴心,形成二元主体结构体系。此体系主要反映三个方面的知识与技术能力模块:一是对国际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讲授34学时,辅助训练4学时;二是整个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与技术,讲授6学时,辅助训练4学时;三是防范贸易风险与处理贸易纠纷的能力,包含在以上两模块当中,讲授4学时以上,辅助训练2小时以上。此外还有模拟实验课及毕业实习等。 三大知识模块构成了本课程的三个方面的重点,即国际买卖业务内容,也即合同条款;进出口贸易程序;以及含于前两项之中的风险防范。难点为贸易惯例和价格术语解读,以及对贸易内容的动手操作能力与过程。 重点难点的解决途径是三种教学方法的组合:一是课堂精讲,辅以讨论和答疑,目的是使学生准确掌握知识点;二是案例教学,培养进出口业务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模拟仿真教学,通过传统的业务填单方式或微机模拟环境,使学生足不出户即对进出口业务进行操作,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这套方法组合可有效实现知识向动手能力的转化,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与应用相结合、思考与操作相结合,提供了完整的教学模式。 教材、教学大纲及电子教案在内容的结构(宽度、深度、重点)上相对接;依电子教案在多媒体教室讲授实务知识和操作要领,同时分三个阶段进行知识点考核;学生不少于2周的实验室模拟操作,并进行操作考核;在电子题库中抽取综合试卷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总成绩。该教学内容的组织方式,能有效地实现教学内容向业务操作能力的转化,达到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教案采用纵横结构,纵向以10章内容顺序展开;横向依九项要素展开,即采用教材、教学目标、计划学时、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工具与手段、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以及作业训练等。这样根据每章的特点,通过立体化教学,使本教案形成了不同的教学内容、教促方法、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的组合。

2019年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范文

2019 年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范文 第七章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 教学要求与目的: 了解商品检验的作用、检验权及商品检验机构,了解仲裁、不 可抗力的含义、相关规则、实务操作等基本内容。 教学重点:检验权、仲裁、不可抗力 教学难点:仲裁的法律后果不可抗力的判断及法律后果 第一节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含义和意义 商品检验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性能、卫生方面的指标及装 运技术和装运条件等项目实施检验和鉴定。

检验的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以确定其是否与贸易合同、有关标准规定一致,是否符合进出口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商品检验机构 1.国际商品检验机构 (1)官方: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半官方: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 (3)民间(非官方):如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OCIETEGENERALEDESURVEILLANCES.A.SGS) 2.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 机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大职能:法定检验、监督管理、鉴定工作 三、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或工厂检验; (2)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离岸品质或重量 否定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2)目的港(地)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1)复验:是指买方收到货物后有复验权。复验期限的长短,应视商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2)复验机构、复验地点均应在合同中规定。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商务管理、 会计、金融证券 编制人:方铮炀 编制单位:财经系 审核人: 系部主任:杨新颖 编制日期:2014 年12 月30 日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制

目录 一、课程基本情况 二、课程概述 (一)课程的性质与定位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三)课程设计思路 三、课程目标 (一)知识目标 (二)能力目标 (三)素质目标 四、与前后课程的联系 五、课程内容标准 (一)课程总体设计 (二)项目(单元)设计 六、课程实施建议 (一)教学组织实施 (二)师资条件要求 (三)教学条件基本要求 七、教学资源基本要求 (一)教材的选用与编写 (二)网络资源建设 (三)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四)其它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八、考核方式与标准 九、其它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基本情况

二、课程概述 (一)课程的性质与定位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学生必修的专业主干课,是专业英语、涉外会计等其他涉外经济类专业学生学习的专业必修课。本课程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基本知识、基本规则和具体操作技术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经济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性科学。 (二)课程基本理念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物流专业及其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一门专业基 础理论课程。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懂得国际贸易发生的基本原因,熟悉基本的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具备一定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分析能力,能够判断、解决现实中的国际贸易问题,为从事国际贸易以及相关专业的工作准备必要的理论基础。 本课程对学生从事国际贸易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着重要支撑 作用,任何具体的微观国际贸易业务,总是在一定的宏观政策环境中进行的,通过学习,学生具备了宏观的国际贸易理论政策知识,便于今后学习具体的国际贸易职业课程,也为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思维能力的锻炼。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总体设计思路是以外贸业务员的工作内容为教学内容,按进出口业务流程组织教学过程,将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作为第二课堂,采用教、学、做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一)内容设计 按照对外经贸企业或岗位的业务工作内容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对从业人员基础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等的要求,进行教学内容的选取和重、难点确定。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按照选用教材的章节顺序,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为主线,将进出口业务各个环节串联起来,具体讲授国际货物买卖的基本知识与流程、进出口业务的主要操作技能与方法、国际贸易惯例的相关案例与规定。(二)教学设计 在教学过程设计上,既强调学生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操作的基础知识,又注重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将职业素养教育融入到教学活动中。采用讲授法、讨论法、分组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任务式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综合运用多媒体、实训软件等教学手段,以期实现教学目标、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大力开发课程资源,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将课堂讲授与网络教学相结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三、课程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应具备从事国际贸易相关工作的职业能力,熟知 国际贸易惯例、熟悉国际贸易流程、具备独立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技能,既能胜任外贸一线岗位,又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知识目标 使学生熟知外贸业务的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通晓外贸业务操作的程序步骤 和外贸合同的各项条件,理解国际法律法规及贸易惯例对外贸操作的主要规定。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教案

第一篇出口贸易流程 实验一建立客户联系与交易磋商 一.实验目的 1、掌握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的主要程序,并掌握对外联系函的一般内容及书写 2、掌握交易磋商的基本程序:发盘、还盘与接受 3、掌握出口商品的成本核算与报价方法 4、掌握发盘函的一般内容 二.实验内容 1、选择实习公司,查看公司基本情况 2、以本公司员工的身份寻找贸易伙伴,了解进口方的需求状况 3、书写对外联系函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 4、出口报价及发盘:计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按外方要求贸易术语报价,写发盘函 5、出口还价核算及还盘:确认外方来函,调整我方的利润率,进行还价核算,强调原价的合理性,并列明理由,提出我方条件,并催对方行动 6、出口成交核算:计算出口总价和总利润 三.实验步骤 1、进入国际贸易实验室: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192.168.0.105/ITRADE 2、点击“出口流程”,在本页输入学号,密码与学号相同 3、点击“选择实习公司”,从提供的公司中任选一家,查看此公司的信息资料 4、点击“与客户建立联系”,进入操作一,查看客户需求信息及相关资料,并从背景信息中下载交易商品资料 5、写联系函 (1)先将本页最小化,然后打开WORD文档,在WORD文档中写好对外联系函。 (2)将写好的联系函保存在“我的文档”或“桌面” 6、文档递交 (1)先将上一步缩小的页面还原,点击文档递交下的浏览 (2)页面出现如下情况,先从“我的文档”中或“桌面”找到保存的联系函,点击“打开”,然后,点击“确认”,写好的函件便传递到了教师批阅处 7.修改文档:如果要修改上传文档,点击文档递交时间栏内“下载”,对文档进行修改后,重复第6步递交文档 8、阅读外方反馈函:在操作一发出联系函后,外方有一回复资料,从回复资料中下载外方反馈函,并打开 9、出口报价及还盘 (1)点击“出口报价及还盘”进入操作二,浏览出口报价核算资料 (2)从背景信息中下载报价公式:按出口报价核算资料及外方反馈函的要求计算价格 (3)写发盘函:根据以上报价计算,按发盘函的一般书写要求,拟写发盘函,发盘函的书写操作和递交程序同操作一的联系函 (4)阅读外方的反馈函 10、出口还价核算及还盘 (1)点击“出口还价核算及还盘”进入操作四,阅读出口还价核算资料 (2)还价核算:根据我方还价资料中提供的利润率要求,及外方反馈的信息核算出对应的价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doc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 第一讲导论、国际贸易术语(1)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国际贸易的特点 2、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使用的法律与惯例 3、了解本课程的研究的对象 4、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5、认真阅读本课程的学习方法 6、认真阅读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7、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8、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作用。 【课程知识点】 1、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特点 3、国际贸易术语及其含义和作用 4、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5、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作用 【复习思考题】 1、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为什么要遵循《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 2、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各包括哪些环节和内容? 4、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有何联系与区别?如合同内容与惯例有冲突以什么为准? 5、当事人可否在合同中作出与惯例不符的规定? 6、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都有哪些?各有何不同? 7、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意义何在? 第二讲国际贸易术语(2)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E组贸易术语的主要特点 2、掌握F组贸易术语的特点 3、重点掌握FCA和FOB贸易术语的特点及其注意的问题。

4、重点掌握C组贸易术语中有关CIF贸易术语的特点及其注意的问题 5、重点掌握CIP贸易术语的有关特点 【课程知识点】 1、EXW贸易术语的特点 2、FAS贸易术语的特点 3、FOB、CFR和CIF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基本责任义务的划分、特点和使用的注意问题 4、FCA、CPT和CIP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基本责任义务的划分、特点和使用的注意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EXW术语的含义及卖方完成交货的条件。 2、《2000通则》对FCA条件下卖方交货的地点、风险划分的界限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3、FAS术语与FCA术语有何共同点和区别? 4、如何理解按FOB术语成交时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的问题? 5、CFR与FOB术语的异同点是什么? 6、请指出CPT、CIP和FCA三种术语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讲国际贸易术语(3)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D组贸易术语的特点 2、重点掌握DES贸易术语及其注意的问题。 3、重点掌握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及其涵义 4、重点掌握贸易术语与合同的关系。 5、重点掌握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课程知识点】 1、DAF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2、DES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3、DEQ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4、DDU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5、DDP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6、E、F、C、D三组不同的贸易术语的特点 7、FOB、CFR和CIF三种不同贸易术语的变形及其含义 8、贸易术语与合同的关系 9、风险转移问题 10、包装和检验问题 11、选用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请比较DES与CIF术语的区别。 2、《2000通则》对DEQ术语作了什么新的规定?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性质 《国际贸易实务》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培养综合营销管理人才的专业课程之一。本课程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包括国家(地区)间货物买卖的程序、操作方法和技巧,这其中应遵循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应用型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本专业学生了解必要的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国际惯例,掌握进出口贸易的的程序、操作技巧以及注意事项,为今后的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 三、教学目标和任务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深入地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具体做法和合同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能比较熟练地进行合同条款的谈判及外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同时对违反合同的现象能预先防范并能妥善处理好索赔、理赔工作,学会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便按国际规则办事,更好地进行进出口业务操作。

四、教学要求 本课程通过阐述有关国际贸易实务的程序、国际惯例和实际案例,要求学生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具备洞察形势、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掌握进出口业务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通行惯例和普遍原则,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从而提高实际动手能力。 五、课程学时安排 六、主要内容 第一章绪论(4课时)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世界外贸发展格局,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掌握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原则,了解进出口贸易的一般程序。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世界及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 内容:世界外贸的发展状况;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中国主要贸易伙伴 重点讲授: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与改革方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与改革方案 国际经济贸易系 指导思想:以增强职业能力为核心进行课程建设与改革 改革的具体目标是:突出专业课程的职业定向性,以职业岗位能力作为配置课程的基础,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技能真正满足职业岗位(群)的需求,注重知识和技能的结合。 具体做法: (一)、调整教学计划,整合课程结构,深化课程容改革。 1、以就业为课程主要目标,重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不再追求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强调教学容的“实际、实用、实践”,理论要以实际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同时,把职业资格标准引入课程体系,促进学校课程与职业书在教学涵上的统一,学完课程后,学生可以考取相关的职业书。 2、在保证理论知识够用的同时,加大实践性教学容的分量。(目前案例教学、实训教学环节等实践性教学容所占比例达60%)。 本课程教学总学时为126课时(含实训周24学时),每周6学时,具体学时分配如下表: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由基本技能训练(课程章节配套实训练习)、专业技能训练(以业务过程为导向的模拟实训—实训周)、综合应用技能训练(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职业资格培训---单证员、跟单员和外贸业务员培训)、顶岗实习四个部分构成,纵向上形成体系,横向上与理论课程有机结合。 (三)、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 进行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两种教学方法的尝试,取得较好效果。 (四)、教材使用与建设。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在教材使用上,我们把握的原则是:1.应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目标的实现;2.适应高职教育教学需要;3.教师必须根据上述要求,处理教材容、通过改造教材,形成最佳教学容组合。 目前已基本完成《国际贸易实务》《国贸实务实训指导书》以及《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册》等三本教材的编写工作,在2008年二月底能作为校本教材投入使用,待使用一轮并逐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在今年暑期正式出版。 (五)、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导入新课 B、讲解新课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 一、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和风险 二、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与惯例 三、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准则 第二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与惯例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四、贸易方式 第三节进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一、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二、进口贸易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学习方法 C、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任课班级2001年2月27日星期三第3、4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第二章第一节商品名称第二节商品的质量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商品名称和质量的定义、种类,以及掌握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重点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方法与手段讲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章合同标的 第一节商品的名称 一、定义 二、命名品名的方法 第二节商品的质量 一、商品品质的概念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三、有关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 四、对外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教材

教师姓名任课班级2001年3月3日星期一第5、6节 课题名称(教材章节)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商品数量与包装的含义与种类,了解与之相关的交易条款。 教学重点公量的计算唛头 教学难点公量的计算唛头 教学方法与手段讲解 教学过程与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度量衡制度 二、计量单位 三、计算重量的方法 四、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溢短装条款)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基本要求四、包装标志 二、包装的种类五、中性包装、定牌 三、对运输包装、销售包装的要求六、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C、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教学计划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教学计划 一、教学任务和目的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过程中必要的实践环节。通过本模拟实验,利用相关教学软件,在网络上建立几近真实的国际贸易模拟环境,让学生在其中亲身实践,熟悉外贸业务的流程和惯例,熟练运用交易磋商的各种基本技巧,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从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二、教学基本要求 本模拟实验内容包括独立进行业务规划,利用网络发布广告,搜索信息,同业务伙伴建立合作关系,进出口成本核算,交易磋商的过程,外销合同的签订,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和索赔,进出口报检、报关,缮制单据,议付结汇,办理出口核销退税等内容。通过本模拟实验,理解和掌握外贸业务中的流程及其具体的实施。 三、实验内容 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及其建立业务关系;交易磋商(询盘、报盘、还盘、接受)与签订合同;信用证的开证,信用证的审证和改证;办理货物运输和保险;办理进出口报检和报关;缮制议付单据、结汇;办理出口核销退税。 四、学时分配

五、考试或考核办法 1、模拟实验成绩由两部门构成:平时成绩40%,实习末根据提交的实习报告考核成绩60% 2、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 六、教材与参考书 1、《国际贸易实务》吴百福上海人民出版社 2、《国际贸易实务》陈永福科学出版社 3、《模拟进出口实验》祝卫金融出版社 七、说明 本实验是上机实验,利用模拟实习软件,学生在一个仿真的环境中以出口方或进口方的身份模拟具体的进出口业务操作。实验在经管学院电子商务实验室进行,每组1人。

附件一: 实验一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及其建立业务关系 一、实验目的或实验原理 本实验主要是让学生在模拟的环境下,发布商业信息,寻找客户,掌握国际贸易中贸易如何利用商务信函建立业务关系,使贸易得以顺利进行。 二、实验内容 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出口和进口两方面,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对交易对象客户的调查和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进行市场调查、进行成本核算、报提进口货单、申请进口许可证、委托代理进口。 业务关系的建立是进行出口贸易的基础。在拟写建交函时,通常应写明以下基本内容:(1)在信函主体部分应侧重于如何引起对方的兴趣;(2)在信函结尾部分再次表明写信者的诚意和敬意,如“盼对方尽早回音,下订单或告知意见”等。 实验二交易磋商(询盘、报盘、还盘、接受)与签订合同 一、实验目的或实验原理 本实验主要是使学生通过信函进行交易磋商,掌握商务信函的书写,以及交易磋商的步骤和遇到意外情况(比如针对客户对发盘时的一些刁难,如要求降价、交换条件等等)时的应变能力,因为该实验是在仿真的环境下进行,所以要求学生独立进行操作,不能操作时相互打招呼进行。 二、实验内容 交易磋商往往伴随着一系列业务信函往来实现的。 (1)询盘(Enquiry),是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为出售或购买某商品向对方发出的一种发盘邀请。询盘本身不是发盘,询盘人不受所发询盘的约束,其作用是引起对方注意,诱使对方发盘。 (2)报盘(Offer),又称发价,是交易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一定交易,签订合同的一种可定的表示。

Chapter 1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and Customs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案

Chapter 1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and Customs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1 Trade Terms and Customs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Definitions and function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及作用 International commodity prices are consisted of not only unit price and amount but also related liabilities, costs and risks between the seller and buyer. 国际贸易商品价格构成中,除了要表明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外,还要表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问题。 Definition Trade terms, also called price terms or price conditions, are abbreviations of letters or words specifying specific certain liabilities, costs and risks between the seller and buyer.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称为价格术语、价格条件,它是指用短语或英文缩写来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及买卖双方在货物的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It covers two basic elements: 1) trade terms indicate commodity price composition, for instance, whether the seller’s quotation includes freight, insurance premium or discharge. FOB excludes freight and insurance premium which are paid by the buyer. And CIF is the opposite. 2) Trade terms are specified terms concerning place of delivery, risks, obligations and costs during delivery of goods between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这一定义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含义:贸易术语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卖方所报价格是否包含运费、保费、装缷费是离岸价还是到目的港的价格。如用FOB,不包含运费、保费,称离岸价,运、保费要由买方出。CIF则相反:运费、保费都已在包含在货价中,由卖方承担。第二层含义:国际贸易术语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关于交货地点,风险、责任、费用如何划分的专门用语。 Function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Trade terms, which are used as united and specific language for worldwide merchants, take shape gradually in international practice and greatly simplify dealing procedures, improving efficiency and play significant rol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发展形成的,作为全世界国际贸易商人的统一专门用语,大大简化了交易程序,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力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s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Definition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 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s are universally recognized customary ways for doing business as well as explanation evolving in the long process of trade development. It has been compiled by relativ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to rules and regulations which are acquainted, recognized and adopted by many trading organizations in most countries.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发展、形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经过有关国际组织的编纂与解释成为规则、条文,并为较多的国家或贸易团体所熟悉、承认和采用。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

《国际结算》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开课单位:工商管理学院 课程编码: 总学时:48 总学分:3 修课方式:必修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 教材:《国际支付与结算》肖云南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参考书:《国际结算》贺培编著,中央财经大学出版社 《国际结算》苏宗样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 二、课程的性质、任务与目的 《国际结算》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必修课程。从贸易的买卖双方和银行的双重角度,介绍国际结算的产生和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流通票据、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以及相关的国际惯例,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知识。 三、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国际结算概述(2学时) 了解国际结算的含义,分类,演化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等 (二)信用工具(流通票据)(12学时) 1.了解流通票据的功能、作用、特点。 2.掌握三种重要的流通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掌握每种票据的特点、必要项目及注意事项。 3.掌握与流通票据相关的票据行为,并能灵活运用与实际业务中。 (三)国际银行汇兑(4学时) 1.掌握国际银行汇兑的方式、主要当事人及汇兑业务的主要流程。 2.掌握每一种国际银行汇兑方式的优势及劣势。 3.掌握汇兑业务的实务操作过程。 4.了解汇兑业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四)托收(6学时) 1.掌握托收含义、涉及的当事人及托收的类型。 2.掌握不同托收类型的业务流程及进出口托收银行的处理。 3.掌握托收指示的内容,意义,并能根据给定的条件填写托收指示。 4.了解托收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方式,掌握托收业务下的融资方式。 (五)信用证(18学时) 1.掌握信用证的含义、特点、涉及的当事人及信用证对各当事人的功能。 2.掌握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3.掌握信用证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并能根据给定的条件填写信用证申请书。 4.掌握不同类型的信用证及其用途、特点、流程等。 5.掌握进口与出口信用证实务及信用证融资。 6.了解信用证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7.了解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重要性,并掌握跟单信用证结算中几种常用的单据。 8.熟悉各种单据的作用及其主要内容,并能根据给定的条件缮制一套单据。 (六)国际保理和福费廷(4学时) 1.了解国际保理的含义,掌握其业务流程。 2.了解国际保理的优势与劣势。 3.了解福费廷的含义,掌握其业务流程。 4.了解福费廷的优势及劣势。 (七)银行保函(2学时) 1.了解银行保函的定义,当事人及保函的类型。 2.了解银行保函的内容几业务流程。 3.了解几种常用的银行保函。 四、课程的其它教学环节 无 五、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 采用启发、案例、模拟等课堂授课方法,将结算业务问题讲授明确、透彻,利用现有的条件进行双语与多媒体教学。 六、成绩评定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A、导入新课 B、讲解新课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 一、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和风险 二、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及惯例 三、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准则 第二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及惯例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四、贸易方式 第三节进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一、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 二、进口贸易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学习方法 C、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任课班级 2001年2月27日星期三第3、4节课题名称(教材章节)第二章第一节商品名称第二节商品的质量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商品名称和质量的定义、种类,以及掌握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重点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教学方法及手段讲解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二章合同标的 第一节商品的名称 一、定义 二、命名品名的方法 第二节商品的质量 一、商品品质的概念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三、有关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 四、对外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D、总结 课外作业: 阅读参考书目:教材 课后体会: 教师姓名任课班级 2001年3月3日星期一第5、6节课题名称(教材章节)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商品数量及包装的含义及种类,了解及之相关的交易条款。 教学重点公量的计算唛头 教学难点公量的计算唛头 教学方法及手段讲解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A、复习旧课(提问) B、导入新课 C、讲解新课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程标准

《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型:理论+实践 课程性质:必修课适用专业:商务英语 学时: 72 学分:4 课程负责人: 参编人员: 一、课程定位 (一)课程性质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业务课,也是商务英语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大致了解进出口贸易的各项任务,不仅懂得基本的国际贸易实务,而且全面掌握进出口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实践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解决争端,做到真正地满足将来相关贸易工作的需求,是《外贸单证缮制》的前导课程。 (二)课程作用 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外贸一般流程、方法和要求有初步了解。重点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国际贸易开展的最新进展和应用,在外贸业务中,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对实操的意义和作用。 (三)前导、后续课程 先修专业基础必修课如《英语精读》、《英语视听说》和《英语应用文写作》之后,讲授此课程稍合适。同时,后续课程有《外贸单证缮制(双语)》、《商务谈判(双语)》《国际市场营销(双语)》《跨境电商》等。 二、课程理念及设计思路 (一)课程理念 课程开发遵循的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课程的目标是从事国际贸易的职业能力培养。课程教学内容的取舍和内容排序遵循以工作需求为目标原则,本课程采用了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 (二)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思路以服务外贸型企业为导向,对国际贸易活动所涉及的各岗位进行职业能力分析,以处理国际贸易业务为主线,分解项目学习任务,培养学生具备国际贸易实务基础理论知识素养。

三、课程目标 (一)知识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方法,而且应学会分析和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学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能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有一般认知能力; 能进行简单的贸易谈判; 能够计算国际贸易的报价; 能够准备对货物进行描述; 能够选择正确的航线和运输方式; 能够依据不同的货物和目的地,购买不同的险种; 能够继续学习、能独立获取新知识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能力目标 了解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基础知识; 了解贸易谈判的基本准则知识; 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报价的组成部分知识; 理解并掌握货物描述的组成部分知识; 了解班轮公司及其他运输方式选择知识; 理解货物保险的基础知识; 掌握支付手段及支付方式的基础知识。 (三)素质目标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如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养成严谨、踏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培养创新意识。 四、课程内容 本课程每周4课时,教学周共18周,总学时为72学时。教学采用讲练结合的方法,理论教学和操作练习穿插进行。讲授时数为 36学时,操作时数为36学时,教学内容详细、教学时数分配表见表1: 表1 课程内容分解表 学习情境或 项目子情境或子项目 学习内容或 具体工作任务 成果形式 学时数 讲 授 实 践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王健第五版教学大纲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王健 第五版教学大纲完整版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ZH045402 课程名称:国际贸易实务 总学时数:72 实验或上机学时: 一、说明 (一)《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性质: 本门课程在涉外经济专业中作为专业主干课,旨在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对外贸易所必须的技能与操作,为其他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教材及授课对象: 授课对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版 (三)《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目标(教学目标): 基础知识要求:通过本门课程的教学应当使同学们能够熟悉国际贸易的各项流程,了解并掌握对货物数量,质量,包装,贸易术语及出口价格核算,际贸易中相关的各种条约惯例与习惯做法相关知识。 素质要求: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主要操作技能与操作方法,能够独立处理业务中所涉及的问题。 实践操作要求:熟练掌握集装箱转装运计算,唛头的书写,包装条款,租船订舱的基本程序,运价表运费计算,处理各种海运单据。

(五)考核要求:本课程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核占70%。平时主要考核到课率、课堂表现、作业和笔记等;期末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二、教学内容 绪论 主要教学目标:掌握国际贸易的特点,了解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了解国际贸易遵循的原则,掌握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 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师讲授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国际贸易的特点,难点是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 一、国际贸易的特点 二、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三、国际贸易遵循的准则 四、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 五、本课程的研究对象与学习方法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主要教学目标:掌握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深刻理解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了解国际贸易术语的三种国际贸易惯例,充分理解《INCOTERMS2010》的特点。 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师讲授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贸易术语,难点是三种主要国际贸易惯例。 第一节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产生与发展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 二、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一、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主要教学目标:熟练掌握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七种贸易术语的含义、关于买卖双方的主要规定,熟悉使用各种贸易术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师讲授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七种贸易术语,难点是FCA、CPT、CIP贸易术语之间的异同。 第一节EXW术语 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二、使用EXW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FCA、CPT和CIP术语 一、FCA术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