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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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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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文件深圳市风普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 编号 WI-QC-16 版本A0 抽样检验规范 生效 日期 2018-1-1 页码1/9 1.0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AQL抽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成品检验的判定符合AQL标准之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3.0职责 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4.0 定义 4.1. AQL:(Acceptance Quality Limit)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4.2. CR:(Critical)致命缺陷。 4.3. Ma:(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 Mi:(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0 作业细则 5.1. 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级。

三阶文件深圳市风普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 编号 WI-QC-16 版本A0 抽样检验规范 生效 日期 2018-1-1 页码2/9 5.2. 样本的抽选 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3358.1-1993的5.7), 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但是,当批由子批或(按某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5.3. 抽取样本的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时、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5.2抽选样本。 5.4. 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5. 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5.1. 检验的开始

抽样方案的转移规则

抽样方案的转移规则在105E和GB2828.1中有正常检验,加严检验和放宽检验等3种严格度不同的检验。当产品批初次被送入检验,如无特殊规定,一开始一般应使用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开始也可使用加严检验或放宽检验抽样方案。开始使用正常检验时,如果被送入检验产品的批质量一致地劣于合格的质量水平,那么一大部分的批将被拒绝,极小部分批将被接受。当然,这样所接受的产品批质量还是低劣的。为了弥补这种缺点,这需要用加严检验抽样方案来拒绝许多检验批的绝大部分,使生产单位改进产品的质量。如果被送入检验的产品批的质量一致地优于接收质量限,那么就应该采用放宽检验。如果产品的高质量继续优质下去,那么放宽检验也应该继续地被采用;相反,如果所送入的产品质量变坏,那么就应该恢复正常检验。因此,必须规定检验严格性的转移规则。但进行严格度调整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转移规则如下: 1. 正常检查转为加严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验时,若在不多于连续5批中有2批经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次提交检验批)不 通过,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我们以O代表抽样检验通过批,?代表抽样检验不通过批。如有下列情况则转为加严检验:OOOO^OO?/加 严检验0^0000??/加严检验 ?OOOO?OOOOO?O?/加严检验从上述3种情况可见,起数批应从第一个出现的不通过批开始,若不 足5批或正好5批中出现2个不通过批,则在第2个不通过批后立即转到加严检验;若第1个不通过批后 的连续通 过批达到或超过4批。则作为起数批的第一个不通过批,不再作为起数批。重新出现的不通 过批,作为起数批。 2. 加严检查转为正常检查当进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5批经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次提交检验批)通过,则从 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如下列情况: O?OOOOO/转回正常检验?O?OOOOO/转回正常检验 3. 正常检查转为放宽检查当进行正常检验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验。 (1)当前的转移得分至少是30分; (2)生产正常; (3)负责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验。 4. 放宽检查转为正常检查在进行放宽检验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1 )有一批放宽检验不通过; (2)生产不正常; (3)负责部门认为有必要回到正常检验。 上述三条中只要具备其中一条,都要回到正常检验。因放宽检验时判断要求已经放松,如果条件不把严,将会有很大的可能放过质量水平低的产品,造成使用方不应有的损失。在目前多数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和生产技术还不很先进的情况下,对放宽检验应持慎重态度。 5. 加严检查转为暂停检查累五规则。加严检验开始后,不通过批数累计到五批时,暂时停止按本标准检验。 当给予停止检验的企业,实施了有效改进措施后,可以提出恢复检验。恢复检验的产品批一般从加严检验开使。 6. 转移得分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规定,在正常检验一开始就应计算转移得分,整数接收数抽样方案转移得分的规则如下: 在正常检验开始时,应将转移得分设定为0,而在检验每个后继的批以后应更新转移得分。a) 一次抽样方 案:

(标准抽样检验)抽样方案

(标准抽样检验)抽样方 案

一、小包装 一般检验项目 重要检验项目 二、绷带 一般检验项目(S-3AQL=6.5) 重要检验项目 注:外购按此(S-3AQL6.5)方案抽样,辅料中的纸

标签/不干胶/合格证/天地板用此抽样,医用手术膜一般项目按此方案抽样。 三、辅料类 1.消毒袋2.中盒、纸条、纸箱、包装纸、白鸡皮纸 四、胶类 1.自粘敷贴 重要检验项目一般检验项目(S-3AQL10)

意 2.医用手术膜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按S —3AQL6.5,见绷带的一般检验项目的抽样方案) 五纱布片(一般性的) 重要检验项目一般检验项目

注:有关纱布片的抽样,根据客户的不同其抽样方案都不同。 六、无纺布片 重要检验项目

样一致。 抽样检验及其标准 ※产品检验的概念和分类 单位产品:为了实施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 本单元。如一辆卡车、1M棉布、1KG水泥、一 双鞋等。 检验批:需要进行检验的一批单位产品。简 称批。构成检验批的单位产品不应有本质的差 别,只能有随机的波动。因此,一个检验批应当 由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并在大约相同的时期内,所生产的同类型、同等级的单位产品所组成。 批量:需要检验的一批产品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 致命缺陷:对使用和维护产品或对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损坏产品重要的、最终的基本功能的缺陷。 重缺陷:不同于致命缺陷,但能引起失效或显著降低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 轻缺陷:不会显著降低产品的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只轻微影响产品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产品检验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购入检验、中间检验、成品检验、出厂检验、库 存检验、监督检验、计数检验、计量检验、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等。

取样规则

资料目录: 取样指令 取样管理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完成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位置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录的来料包装数量准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用具灭菌后应保存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重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别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神药品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应又明确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计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一般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 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混合样品及分样,应在符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间进行。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的取样,应在取样间的层流台中进行,取样前后,应用70%乙醇消毒层流台。 (4)取过样的包装、取样日期和相应的化验申请单上要作上取样标记。 (5)取过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应帖上取样标签,以使得在重新打开包装时易被观察到。取好样的包装要放回原货位。 取样数量: 1、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SQR+1,n>300时,取样数为SQR/2+1。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10001~10007-89 包装数目样品的包装数(直接样品)混合样品数 1~5X1 ≤300SQR(X)+12 >300SQR(X)/2+12 *直接样品:直接取自物料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2、中药材总件数n<5或为贵细药材时,每件取样;n为5~99时,取样数为5;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和规范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 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 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 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抽样检验规范(含表格)

抽样检验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AQL抽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检验的判定符合AQL标准之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外协代工之产品等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处理。 3.0术语及定义 AQL:(Acceptance Quality Limit)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CR:(Critical)致命缺陷; Ma:(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Mi:(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4.0职责 品管检验员:负责产品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5.0管理内容 5.1抽样方案:检验员抽检方案依据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I级、特殊S-4级; AQL值规定:

5.1.1电子类零件: maj: 0.4; min:1.0 5.1.2物料、五金、胶袋、纸箱: maj: 0.4; min:2.5 5.1.3在制品,半成品: maj: 0.4; min:2.5 5.1.4 成品: maj: 0.4; min:2.5 抽样表见附件1、附件2 。 5.2 样本的选取 按简单随即抽样,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但是,当批由子批或(按某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5.3 抽取样本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时、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上述第2点进行抽选样本 5.4 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6.0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6.1 检验的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6.2 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批的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6.3 转移规则和程序:抽样检验宽严转移规则图见下页;

抽样方案的转移规则

抽样方案的转移规则 在105E和GB2828.1中有正常检验,加严检验和放宽检验等3种严格度不同的检验。当产品批初次被送入检验,如无特殊规定,一开始一般应使用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开始也可使用加严检验或放宽检验抽样方案。开始使用正常检验时,如果被送入检验产品的批质量一致地劣于合格的质量水平,那么一大部分的批将被拒绝,极小部分批将被接受。当然,这样所接受的产品批质量还是低劣的。为了弥补这种缺点,这需要用加严检验抽样方案来拒绝许多检验批的绝大部分,使生产单位改进产品的质量。如果被送入检验的产品批的质量一致地优于接收质量限,那么就应该采用放宽检验。如果产品的高质量继续优质下去,那么放宽检验也应该继续地被采用;相反,如果所送入的产品质量变坏,那么就应该恢复正常检验。因此,必须规定检验严格性的转移规则。但进行严格度调整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转移规则如下: 1.正常检查转为加严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验时,若在不多于连续5批中有2批经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次提交检验批)不通过,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我们以○代表抽样检验通过批,●代表抽样检验不通过批。如有下列情况则转为加严检验:○○○○●○○●/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 从上述3种情况可见,起数批应从第一个出现的不通过批开始,若不足5批或正好5批中出现2个不通过批,则在第2个不通过批后立即转到加严检验;若第1个不通过批后的连续通过批达到或超过4批。则作为起数批的第一个不通过批,不再作为起数批。重新出现的不通过批,作为起数批。 2.加严检查转为正常检查 当进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5批经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次提交检验批)通过,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如下列情况: ○●○○○○○/转回正常检验 ●○●○○○○○/转回正常检验 3.正常检查转为放宽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验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验。 (1) 当前的转移得分至少是30分; (2) 生产正常; (3) 负责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验。 4.放宽检查转为正常检查 在进行放宽检验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1)有一批放宽检验不通过; (2)生产不正常; (3)负责部门认为有必要回到正常检验。 上述三条中只要具备其中一条,都要回到正常检验。因放宽检验时判断要求已经放松,如果

123402G05A392017 A1 抽样检验手法转换规范

作业文件

文件修订页

1目的 规范抽样检验过程中正常、加严、放宽、全数检验和免检的转移规则,保证抽样检验的有效性,以指导检验人员的工作,使检验工作有重心、有层次,有效节约检验成本和时间。 2适用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配件、成品及自制成品的抽样检验。 3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下述定义。 3.1抽样检验:从群体中按抽样方案随机抽出一定数量的样本,经过试验或测定以后,以其结果与判定基准比较,然后利用统计方法,判定此群体是合格或不合格的检验过程。 3.2正常检验:按照本公司检验规范规定的抽样计划及一般检验水平正常允收水准进行检验。 3.3加严检验:在正常检验的基础上,增加抽样的数量或加严判定的标准,具有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严厉的接收准则的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 3.4放宽检验:相对正常检验,适当地减少抽样的数量,或放宽接收的标准,具有样本量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3.5免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来料时免于实物质量检查,只核对物料的正确性。 3.6全检:所有产品按标准进行100%检验。 3.7检验手法转换:按照正常、加严、放宽、全数检验和免检的转移规则,下一个检验手法在前一个检验手法的基准上进行转换,以保证抽样检验的有效性。 4职责和权限 4.1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原材料、配件及成品等来料产品免检的提出,负责自制成品免检的会签审查。 4.2研发系统负责自制成品免检的提出。 4.3海外销售系统市场部及国内产品中心总监负责免检的会签审查。 4.4品质中心总监负责对免检申请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4.5研发系统总经理负责免检批准。 4.6质检部负责采购原材料、配件等来料产品正常、加严、放宽、全数检验检验手法转换提出及来料产品检验的实施。 4.7质检主任负责产品的正常、加严、放宽、全数检验检验手法转换的审核、检验实施的监督及检验结果确认。 4.8质检部长负责来料产品及利用采购的配件自制成品的正常、加严、放宽、全数检验等各种检验

抽样检验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了规范抽样方法,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AQL抽样计划进行进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抽检。 3. 职责 3.1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3.2品质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管理规定。 4. 定义 4.1 AQL:(Acceptance Quality Limit)质量可接收水平,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 水平,是用户能接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5. 抽样方案 5.1.抽样方法:一般采用正常检验、当过程优于或低于正常水平且满足转移规则时,采用加严或放宽检验。根据 设定的检验水平(S-2)、与来料数量(批量)选择对应代码,在正常、加严、放宽抽样方案表 上根据代码选择抽样数量及接收质量限(AQL)。

5.3. 接收质量限:致命缺陷(CR)AQL=0.010、严重缺陷(Ma)AQL=0.010、轻微缺陷(Mi)AQL=0.010。 5.4. 正常、加严和放宽抽样方案 5.4.1. 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表 5.4.2加严抽样方案表

5.4.3放宽抽样方案表 5.5. 转移规则和程序。 5.5.3.1. 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检验中连续3批或少于3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 验。 5.5.3.2. 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

5.5.3.3. 正常到放宽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全部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转移到放宽检验。 5.5.3.4 放宽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放宽检验时,出现一个批不接收,或有恢复正常检验的其他正当理由,可转移到正常检验。 5.5.3.5. 暂停检验 如果在加严检验中未接收批的累计数达到3批,应暂时停止检验。 直到供方为改进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已采取行动,而且负责部门承认此行动可能有效时,才能恢 复检验程序,从使用加严检验开始。 5.6. IQC抽样检验标准: 来料原材料、半成品检验按接收质量限:AQL=0.010(CR),AQL=0.010(Ma),AQL=0.010(Mi)。 5.7 IPQC抽样检验标准: 在制品检验依据《首中末巡检记录表》执行。 5.8. OQC抽样检验标准: 5.8.1. 成品检验按接收质量限:AQL=0.010(CR),AQL=0.010(Ma),AQL=0.010(Mi); 5.8.2. 客方有特殊(AQL)要求,但客方没有验货或没有代理验货,且有正式文件,OQC抽检则 按客户的抽样检验接收质量限的要求进行; 5.9 转移规则图:

抽样方案.doc

一、小包装 一般检验项目 重要检验项目 二、绷带 一般检验项目 (S-3 AQL=6.5) 重要检验项目 注:外购按此(S-3 AQL6.5)方案抽样,辅料中的纸标签/不干胶/合格证/天地板用此抽样,医用手术膜一般项目按此方案抽样。 三、辅料类 1.消毒袋 2.中盒、纸条、纸箱、包装纸、白鸡皮纸

四、胶类 1. 自粘敷贴 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 (S-3 AQL10) 2.医用手术膜 一般检验项目(按S —3 AQL6.5,见绷带的一般检验项目的抽样方案) 五 纱布片(一般性的) 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 注:有关纱布片的抽样,根据客户的不同其抽样方案都不同。

六、无纺布片 重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目:此抽样同纱布片的一般检验项目的抽样一致。 抽样检验及其标准 ※产品检验的概念和分类 单位产品:为了实施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元。如一辆卡车、1M棉布、1KG水泥、一双鞋等。 检验批:需要进行检验的一批单位产品。简称批。构成检验批的单位产品不应有本质的差别,只能有随机的波动。因此,一个检验批应当由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并在大约相同的时期内,所生产的同类型、同等级的单位产品所组成。 批量:需要检验的一批产品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 致命缺陷:对使用和维护产品或对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损坏产品重要的、最终的基本功能的缺陷。 重缺陷:不同于致命缺陷,但能引起失效或显著降低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 轻缺陷:不会显著降低产品的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只轻微影响产品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产品检验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购入检验、中间检验、成品检验、出厂检验、库存检验、监督检验、计数检验、计量检验、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等。 抽样检验常常用于下列情况: a)检验是破坏性的; b)检验时,被检对象是连续体; c)产品数量多;

取样规则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 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石子:100Kg,砂子:50Kg) 3)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整型抽样方案

整型抽样方案 一、特点 所谓调整型抽样方案,是指在产品质量正常的情况下,采用正常抽样方案进行检验;而当产品质量变坏或生产不稳定时,则换用一个严一些的抽样方案,以使存伪的概率小些;而当产品质量比所要求质量好且稳定时,则可换用一个宽些的抽样方案,使抽检样品数量减少,又可以节约检验的费用,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下降到某种规定程度时,就要停止检查,直到采取措施确认生产过程恢复控制状态,而且产品质量达到质量规格要求以后,才能重新开始采用抽样验收检查。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I05D,简称105D是具有上述特点,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类调整型抽样方案。105D经过多次修改,于1974年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颁布实施,编号为ISO2859。我国参照国际标准ISO2859,于1981年颁布了国家标准GB2828,1987年对GB2828进行了第一次修正,然后应用非常广泛。在1999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对ISO2859进行了修订,中国在2003年颁发了新的GB2828,其全名为《GB/T2828.1—2003/ISO2859—1:1999计数检查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呵呵,名字太长了,不好记。 虽然105D在许多企业应用广泛,但是在国内的许多公司都是使用GB2828,其实这两种抽样方案是相同的,新的GB2828在去年刚刚颁布,我自己看到还没有多久,不过理解起来还是一样的。GB2828.1-2003属于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它与国际标准ISO2859-1:1999相对应,主要适用于连续批的检验(当

认真考虑抽样方案的抽查特性曲线时,也可以用于孤立批的检验,这是和87版 本的区别之一)。 因此,当产品的批量确定,且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以后,就可采用GB/T2828中规定的抽样方案。该方案主要用于来自同一来源连续批的检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转换规划,从正常检验转向加严检验,或从正常检验转向放宽检验。应特别指出:抽样方案与转移规则必须一起使用。通过使用一个由AQL确定的系列抽样方案(抽样计划),可将通过产品的平均不合格品率控制在事先规定的那个AQL 值下。 二、GB2828的2003版与87版的不同 1、名称: 2003版: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计数抽样 计划 1987版:逐批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验) 2、AQL的定义 2003版:接收质量限acceptancequalitylimit 当一个连续系列批被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 1987版:合格质量水平acceptancequalitylevel 在抽样检验中,认为可以接收的连续提交检验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称为接收质量 限。 3、AQL的确定 2003版:所使用的AQL应在合同中或由负责部门(或由负责部门按规定的惯 例)指定。

抽样计划标准文件

产品抽样计划REV. : A SHEET : 2 of 4 1、目的/Purpose 规范抽样检验作业,确保抽样效果,预防品质事故 2、适用范围/Scope 仅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过程的抽样检验 3、定义: 3.1 允收水准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指对过程平均不合格率规定的、认为满 意的最大值,可看作可接收的过程平均不合格率和不可接受之间的界限 3.2 检验水准:指批量和样本大小之间的关系.检验水准一般常用的有一般检验水准I n、川,和四个检验特殊水准S-1、S-2、S-3、S-4, 一般检验水准最常用,除了特殊规定使用别的检验水准 外,通常都使用检验水准n .特殊检验水准一般在破坏性检验 查时采用. 3.3 抽样检验的方式:又称抽样方案.根据从批中一次抽取的样本的检验结果,决定是否 接收该批叫做“一次抽样检验”;若采取分二次抽取样本,并根据全部样本的检验结果 决定接收或拒收该批则称为“二次抽样检验”类似,还有“多次抽样检验”.通常多才 用一次抽样检验. 3.4 相关文件和资料 4、职责/Responsibility 4.1品保中心:检验员负责样品的抽取,检验及对整批的判定.品保中心负责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制定。 4.4工程部:技术部负责检验标准和判定规格的制定. 4.5计量科:负责对检验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正和初步维修。 5、程序/Procedure 5.1 设定品质判定的基准 依据相应的检验标准、工作指示、工程图纸或合同订单、事物样品等 5.2 按等级划分不合格 明确致命不合格、严重不合格、轻微不合格各种等级的具体的划分、判定的方法、并写入各检验作业指导书. 5.3 决定品质允收水准AQL AQL的允收水准有很多种(详见MIL-STD-105E 标准),根据各工程特性以及客户的要求制定 5.4 决定检验水准 通常使用一般检验水准n 5.5 选定抽样方式 使用一次抽样还是多次抽样 5.6 决定检验的严格程度(只针对来料检验放宽,所有检验均有可能加严) 5.7 决定检验水准 通常使用一般检验水准n 5.8 选定抽样方式 使用一次抽样还是多次抽样 5.9 决定检验的严格程度(只针对来料检验放宽,所有检验均有可能加严)

来料、制程、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来料/制程/成品 抽 样 检 验 规

1.目的:规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 的质量稳定、良好。 2.围:适用本公司监督检查委外加工厂执行状况及委外加工厂执行IQC进料检验、制程检 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IP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容: 4.1.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D 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结构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6)生产部驻厂质检员对来料抽检的规定为,对3C关键性元器件采取每四批至少抽检一批确认外协加工厂来料检查执行情况,一般性器件采取每七批抽检一批的比例执行。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4.2.制程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D 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功能不良MAJOR:0.65;MINOR:2.5 ②外观不良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四小时生产作为一个批量,低于4小时按照实际生产数量作为送检数

量。 6)生产部质检员依据每四批至少抽检一批的标准执行。 作业依据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及《成品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研发工程师决定。 4.3.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主机/键盘:CR:0.4,MAJOR:0.65;MINOR:2.5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客户每次的订单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检验。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4.4.进料检验规 4.4.1、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4.4.2、所进的物料,又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加以规划为全检、抽检、免检。 4.4.2.1、全检:数时少,单价高。 4.4.2.2、抽检:数量多,或经常性之物料。 4.4.2.3、免检:数量多,单价低,或一般性补助或经认定列(一般不实行)为免检之厂商或局限性之物料。

取样管理规定

取样管理规定

取样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对不同类型的取样活动进行规范,保证取样的代表性,特制 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应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取样,以及纯化 水、饮用水的取样。 3.取样总则 3.1 取样要求: 3.1.1 取样范围: —由QC化验员负责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纯化水、饮用水的取样; 3.1.2 取样着装: —原辅料、中间体取样人员必须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手套,有毒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进入取样区取样。 —成品、微生物检验取样人员应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专用取样手套,有毒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还必须遵守洁 净区有关工作服穿戴规定。 3.2 取样器具 3.2.1 玻璃取样器具、不锈钢取样器具和PE取样器具的使用范围: —固体原辅料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固体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液体原料、液体中间体、液体成品用玻璃取样管或者取样

瓶。(取样器的长度以能取到桶底或罐底部样品为宜) —固体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用PE袋;易吸潮、挥发的固体或液体原辅料、中间体用PE取样瓶或玻璃取样瓶(100ml或 250ml)。固体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待检品、留样包装袋 规格均为18*25cm的PE袋,材质与市售成品包装袋一致,取 样结束后模拟市售成品包装用线绳扎口。 —微生物取样用一次性PE保鲜袋。 3.2.2 取样器具的清洁: —将取样器具按现行“取样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清洁,贮存,备用。 —微生物样品取样前,应将医用口罩、取样袋等在传递窗灭菌后,备用。 3.2.3标签: 标签分五类分别为取样证(附件六)、水质取样证(附件七)、待检品标签(附件八)、留样标签(附件九)和检品标签(附件十)。 3.2.4 取样规则: 为防止交叉污染,同一人同一时间只能取同一种物料的样品,且 取样间只能有一批样品,每批取样完后必须清理或者清洁现场。 所取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应对整批物料具有代表性,当物料总 件数(n)≤3时,每件均应抽样;物料总件数>3件时,按n +1抽 样,固体物料待检品量、留样量均不得少于3倍全检量,3倍全 检量少于10g的时取样量不得少于10g。(密度、外观检测样品

药品抽样指导原则

药品抽样指导原则 为规范药品抽样行为,保证抽样的代表性,加强抽样的针对性,根据《药品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1.适用范围本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对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检验时的抽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抽样。所抽取的样品供检验和必要时作为查处假劣药品的物证之用。 2 术语 2.1 批 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 2.2 批号 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者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2.3 抽样批 施行抽样的一批药品。 2.4 抽样单元 施行抽样的包装件。 2.5 包装件 库存的或者货架上的可直接被清点、搬运及堆放的药品包装单位。 2.6 最小包装 药品大包装套小包装时的最小包装单位。对口服、喷雾、外用制剂和50ml以上(含50ml)注射液而言,系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单位,如一盒,一支或者一瓶等;对其他灭菌制剂而言,系指盛装20ml以下(含20ml)安瓿或者小瓶固体注射剂的包装单位,如一盒。 2.7 均质性药品 不同部分的性质和质量相同的一批药品。 抽样过程中的均质性检查,是指检查同一批药品的不同部分的外观性状是否均匀一致。 2.8 非均质性药品 不同部分的性质和质量有所不同的一批药品。 2.8.1 正常非均质性药品 正常理化属性为非均质性的一批药品。如混悬液和低温下析出部分结晶而温度升高后能恢复液态的液体药品。 2.8.2 异常非均质性药品 因生产工艺掌握不当、生产或者贮运过程中发生混淆等因素造成非均质性的一批药品。 2.9 单元样品 从一个抽样单元中抽取的样品。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GB/T 10632---2004 l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控制和验收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性能为目的的抽样检查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孤立批,亦适用于连续批的烟花爆竹的检查与验收。 本标准主要用于烟花爆竹成品性能的检查与验收,也可用于半成品包装的性能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 19593烟花爆竹组合烟花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位产品 为了实施抽样检查,而将烟花爆竹产品划分的基本单位。单位产品可以是单个产品、单件产品,基本单位可以为箱、盒、包、挂、卷、根、个、发、粒等,它与生产、出售和运输所规定的单位产品可以一致,

也可以不一致。 3.2 检查批(简称批) 实施抽样检查的批由相同原材料采用相同生产工艺生产出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3.3 批量 批中所含单位产品的总数,记作“N”。 3.4 样品 从批中随机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 3.5 样本 样品的全体。 3.6 样本量 样本中的样品量,记作“n”。 3.7 随机抽样 批中每一个单位产品抽到的可能性都相等的一种抽样方法。 3.8 分层随机抽样 把自然分层堆码的批,在不同层中随机抽取样本的一种抽样方法。3.9

分群随机抽取 把批分成若干群,在不同群中随机抽取样品的一种抽样方法。3.10 缺陷 单位产品任一安全与质量检查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缺陷的严重程度,本标准规定了以下三类缺陷。 3.10.1 致命缺陷 对产品的生产、燃放、运输、贮存等有关人员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记作a。这种缺陷不允许存在。 致命缺陷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a)不可修复的致命缺陷,记作"al”。如烟花爆竹的装药量超过规定值,则属不可修复的致命缺陷; b)可修复的致命缺陷,记作“a2”。如烟花爆竹的无标志、无燃放说明,则属可修复的致命缺陷。 3.10.2 重缺陷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很可能造成故障或严重降低烟花爆竹性能的缺陷,记作b。 重缺陷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a)涉及安全性能的重缺陷,记作“b1”。如手持线香烟花的爆燃,则属安全重缺陷。 b)涉及质量性能的重缺陷,记作“b2”。如大炮的爆响率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属质量重缺陷。

抽样检验规范

1.0 3.0 4.2. CR:(Critical)致命缺陷。 4.3. Ma:(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 Mi:(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0 作业细则

5.1. 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级。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5. 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5.1. 检验的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5.5.2. 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5.5.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5.5.3.3. 正常到放宽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下列各条件均满足,应转移到放宽检验 5.5.3.3.1. 连续至少15批检验合格; 5.5.3.3.2. 生产稳定;

5.5.3.3.3. 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5.5.3.4. 放宽到正常 当正在执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恢复正常检验 5.5.3.4.1. 一个批未被接收; 来料原材料、半成品检验按接收质量限:AQL=0.01(CR),AQL=1.0(Ma),AQL=2.5(Mi)。 5.7. OQC抽样检验标准: 5.7.1. 成品检验按接收质量限:AQL=0.01(CR),AQL=1.0(Ma),AQL=2.5(Mi);

5.7.2. 客方或客户代理验货:如客方有自己的抽样标准(AQL)且有正式文件,则我司OQC 抽检(AQL)按客方AQL(Ma和Mi)标准进行,但如果客方要AQL≤2.5(Ma) 时,OQC则按客户要求抽样,而不加严一个级别; 并批次进行抽样检查; 5.8.2. 当AQL抽样数小于等于或超过订单批量时,则用全数检验。(成品数量N≤50pcs 时应全数检验)。 5.8.3. 当AQL为采用箭头朝上或朝下的第一个抽样计划,则改变抽样数(随Ma定义改变抽样数,Mi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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