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渠道代理商层级评定办法

社会渠道代理商层级评定办法
社会渠道代理商层级评定办法

卖场/专营店评级办法

一、评级思路

1、关注合作共赢:关注代理商的销量贡献与电信投入的匹配情况,推动双方合作实现共赢。

2、鼓励长久合作:通过鼓励代理商连锁经营,推动优质代理商与电信长期合作。

3、鼓励诚信经营:关注代理商信用情况,鼓励代理商诚信经营,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代理商从严处罚。

二、评级办法

(一)评级范围及周期

1、评级范围:

(1)开业满三个月的所有合作营业厅和专营店。若网点开业时间距离评级时间不足三个月,不纳入评级。新开业网点从开业起至第一次参与评级前,属于考核豁免期,卖场营业厅统一按照“铜牌”网点标准执行,专营店统一按照“普通”网点标准执行。

(2)出现严重违规导致关厅的,半年内若有新的代理商要求在原址开厅,服务风险保障金增加两倍,同时不享受考核豁免期优惠,在参加第一次评级前按照“落后区”的标准执行。

(3)省级以上合作商(如国美、苏宁等)下属网点不纳入评级范围。

2、评级周期:

(1)周期性评级:首次评级在2014年7月,评级周期为2014年4-6月份;以后每年1、4、7、10月份分别评级一次,评级周期为一季度。

(2)临时性评级:严重违规等情况,一旦发生,可触发临时性评级,评级结果下一月度即时生效。

(二)评级办法

1、评级办法的评分构成(总分100)

评级考核项权重说明

销售业绩65

主要评价在上个评级周期内,网点的业务销售能力。

业务销售能力越高,该项得分越高。业务销售能力的

评价标准为网点实际获得的销售佣金金额。

VI及店内宣传氛围8

主要评价网点VI的保持情况及店内的宣传布置氛围是

否满足电信的要求。

客户服务8

主要评价在上个评级周期内,该网点对客户的服务情

况是否满足电信的要求。平均服务满意度得分越高,

该项得分越高。

合作商信用 6

根据网点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进行扣分,违规情况越多,

情节越严重,该项得分越低。

网点地段因素 6

根据网点所在地段类别进行评分,地段的分类综合考

虑租金水平、经营难度、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

合作规模 4

主要评价代理商与电信合作的网点规模。网点越多,

该项得分越高。

合作年限 3 网点经营的时间越长,该项得分越高。

严重违规情况

触发临时性

评级

出现严重违规情况,将触发临时性评级,同时影响出

现严重违规的合作商旗下各网点的服务风险保障金的

缴纳金额。

2、销售业绩(65分)

(1)销售业绩的评价标准:网点在评级周期内实际获得的月均销售佣金金额。(2)销售业绩直接反映了网点对电信作出了多少贡献,是网点对于电信的价值的核心所在,因此,也是决定电信应向网点支付多少酬金的主要考虑因素。(3)销售业绩的评分标准:

月均销售佣金区间X(元)得分Y

X≥50000 Y=60

50000>X≥25000 60>Y≥50,得分与月均销售佣金线性相关,即Y=50+(X-25000)*10/(50000-25000)

25000>X≥13500 50>Y≥40,得分与月均销售佣金线性相关,即Y=40+(X-13500)*10/(25000-13500)

13500>X≥7000 40>Y≥30,得分与月均销售佣金线性相关,即Y=30+(X-7000)*10/(13500-7000)

7000>X 30>Y≥0,得分与月均销售佣金线性相关,即Y=30X/7000,当X<0时,Y=0

3、VI及店内宣传氛围(8分)

(1)VI及店内宣传氛围的评价标准:按照网点在评级周期内的巡检得分进行评分。

(2)VI及店内宣传氛围,主要是考评网点是否具有社会手机卖场的特点,即以销售为核心,整店布置能营造浓厚的销售氛围。

(3)VI及店内宣传氛围的评分标准:

巡检得分区间(F)得分

F≥90 8

90﹥F≥80 6

代理商合作管理办法

代理商合作管理办法 如何管理代理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表面工作,而是一个长期规范的行为。”有先营销管理”和“后营销管理。 具体可分以下几点: 1、帮助代理商与工厂搭建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渠道业务员说穿了,就是一个后勤服务员,是代理商与工厂之间沟通的桥梁,如果这个桥梁断了或者阻塞了,那就在代理商与工厂之间必然产生误会和矛盾,或是信息传达的不顺畅。业务员要及时详细准确的将工厂的政策、发展情况、内部管理等向代理商传达,也要将代理商的心理动态、当地的市场状态、销售情况向公司汇报,以便双方准确的了解,做出及时的调整或指定销售政策。 2、帮助代理商分析市场状况和制定销售计划。市场不等人,一分一秒都在变化中,现在的销售市场如同战场,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针对每一个代理商当地的市场状况,我们必须协同代理商一起摸清对手的情况和销售政策,然后找出对策。要帮助代理商制定出一个详细有效的销售计划,制定出差异化销售的策略,扩大销量。 3、帮助有理念的代理商培训、培养管理团队。代理商的公司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要帮助代理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我们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传授给代理商,帮助他们建立一支

售后服务团队和销售团队。很多代理商都是需要培训的,只有通过不断给他们的培训,才能让他们始终跟随企业的发展脚步,伴随我们一起成长,维护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 4、帮助代理商策划通路品牌。通路就是将产品从制造者转移到消费者的过程,而参与这个交易过程的所有厂商即构成了所谓的通路。也称之为“营销通路”或“配销通路”,这个名词在国际化营销中尤为常用。代理商也是通路商的一种形式,所谓通路品牌就是指代理商在产品营销过程中树立的品牌;而品牌通路,就是指制造商为树立企业品牌而采取的种种方式和途径。代理商都希望自己代理的产品是名牌,有品牌,但是可能现实并不是如此。假如我们的产品没有很好的品牌,那么对于代理商的销售必然会产生难度。其实,工厂的品牌通路和代理商的通路品牌是相辅相成的,制造商的品牌通路也离不开代理商的当地资源,如果代理商能够善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也能让制造商的产品在当地树立品牌形象。这就是为何有的产品在某个城市卖的非常好,非常有名气,而别处却不行。因此,有的代理商很骄傲的说,我做任何产品,都可以做出品牌来,而不是借助制造商的品牌。比如帮助客户策划路演,就是客户推介会,直邮广告,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或专业文刊上发表文章,路牌广告、口碑相传、品牌沟通、善用公关危机等等都是树立通路品牌的有效途径。 5、帮助代理商建立货款管理制度。这主要是要培养他们养成一种重合同的品德,和付款的良好习惯。签订合同,回收货款是我们每天都发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代理政策

社会渠道合作管理办法(试行V3)

2015年社会渠道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概述: 在4G发展窗口期,为进一步拓展社会渠道,加强已合作渠道的掌控与管理,服务公司4G发展战略,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述社会渠道是指拥有单独固定店面,具备移动业务服务能力的商家,包括我公司旧体系中的专营店、代办点、手机卖场,不包括“引商入柜”商家。 二、渠道分类与合作管理: (一)渠道分类: 社会渠道分为移动商城、专卖店、合作店三类,各类渠道评定标准如下: 1、合作店需满足以下标准: (1)位于城市、乡镇临街商铺或较大的行政村; (2)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米; 注:合作店涵盖旧体系中的代办点、非排他合作手机卖场。 2、专卖店除需满足合作店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 (1)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30平米; (2)主营移动业务或终端销售业务; (3)接入我公司BOSS系统; (4)与我公司合作3个月以上; (5)与我公司排他合作; (6)接收我公司业务、服务考核。 注:专卖店涵盖旧体系中的专营店、有意愿同我公司排他合作的手机卖场。 3、移动商城除需满足专卖店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 (1)位于通信零售业商圈或核心零售商圈; (2)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50平米; (3)在区域市场内终端销量领先; (4)通过分公司专项评估。 注:移动商城涵盖我公司旧体系中终端销量能力强的专营店以及需要拓展专营的优质手

机卖场。 注:注:位于乡镇、行政村规模较大的手机卖场原则上须同我公司排他合作,即按移动商城或专卖店合作。但考虑临近专营店利益,各县市分公司需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是否拓展为移动商城或专卖店。 (二)评定周期 年度评定,季度调整。季度调整内容包括: 1、对新增符合评定条件的渠道进行渠道类型评定; 2、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降级及退出的渠道进行降级及退出管理; 3、对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承诺有效销量的移动商城进行降级管理。 (三)合作管理: 1、排他管理: (1)排他性定义:4G终端销售渠道所处的密闭物理空间内: a、不销售竞争对手制式终端(公开版终端不在限制范围内); b、不销售竞争对手卡号; c、不办理竞争对手缴费及其他一切业务; d、不出现竞争对手宣传物料; e、无竞争对手形象展示; (2)排他监控: a、营业暗访检查,每季度全部覆盖一次; b、渠道经理巡查,每周一次; c、市公司现场检,不定期。 (3)违规处理:移动商城、专卖店类型的渠道合作期内违反一次排他管理规定双倍扣罚违规当月酬金,累计两次违反排他管理规定,除双倍扣罚再次违规当月酬金外,还将在当季结束后强制将渠道类型降级为合作店。 2、业务承载范围 (1)各类型渠道可承载的业务范围:

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法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落实项目承诺的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应当按项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的项目,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 第二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第八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九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

核心社会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酒泉分公司核心社会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核心社会渠道管理,提高核心社会渠道整体营销服务能力,加强核心渠道服务监督和考评,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三方服务监测社会核心渠道具体范围 一、 被监测核心社会渠道类型 1、自建他营指定专营店 2、接入BOSS专线的他建他营指定专营店 3、在我公司自有渠道销售业务的业务外包商,包括增值业务外包商和定制终端外包商等。 第二章 核心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一、服务质量类指标 (一)关键考核指标和分值 日常管理分值(100分) 规范经营否决分项 活动落地执行情况15分 人员业务能力15分 主动营销10分 人员综合能力20分 服务规范性15分 客户投诉量10分 服务环境15分 (二)考核方式及分值 1、规范经营:主要考核店内业务经营情况,分公司将采取第三方暗访的方式对厅内情况进行评比,评分标准如下: 规范经营分值(100)不销售竞争对手的任何产品没有做到全扣 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替客户开 没有做到全扣 通、定制业务

遵守公司的促销、营销政策,按 没有做到全扣 规定有序操作 在公司授权的经营权限范围内从 没有做到全扣事移动产品的销售或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流程办 没有做到全扣 理相关业务,保证相应的证件和 手续齐全、有效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入网协议、 没有做到全扣 业务受理单必须请客户确认并签 字 2、人员业务能力:主要考核店内营业员对业务知识掌握的情况,分公司将采取电话提问及第三方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营业员业务知识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评分标准如下: 业务能力分值 优秀15分 良好7分 合格4分 不合格0分 3、人员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店内营业员在服务及业务方面的综合素质,由第三方监测公司根据现场观测、暗访、抽测等方式进行考评,评分标准如下: 综合能力分值 分公司组织的业务考试5分 正确解答客户所提问题,并帮助 5分 客户解决问题 实施首问责任制,办理业务过程 5分 中,不推诿客户到其他渠道办理 业务 在岗时,不与他人闲聊,无高声 喧哗、玩笑打闹,做与工作无关5分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乐富支付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 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 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 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 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

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 1.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 2.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 3.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 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第九条一般渠道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晋升为优质渠道:1.从签约之日起总活跃终端数不低于300台;(活跃终端数指该终端每月交易额不低于5万元)2.在一般渠道经营期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新增活跃终端数不低于40台。 第十条优质渠道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晋升为钻石渠道:1.从晋升为优质渠道之日起计,新增活跃终端数累计不低于1000台;2.在优质渠道经营期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新增活跃终端数不低于100台。

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DOC 27页)

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防范经营风险,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社会渠道营销资源,有效控制营销成本,不断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营销渠道竞争优势,加强对社会渠道的管理,发挥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特制定《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移动通信公司社会渠道管理,确保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发挥其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适用对象、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成本分类、社会渠道的销售目录及手续费及服务费标准、社会渠道销售手续费及服务费考核管理、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审批及核发管理、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会计核算和稽核检查等内容。 三、各市分公司应以本办法为准则和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省公司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管理需要,可对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省公司的职责 (一)依据集团公司对社会渠道的管理要求,规范社会渠道代办业务的范围; (二)依据集团公司制定的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制定省公司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 (三)省公司市场经营部、政企客户部、数据部、财务部联合对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行使管理职能和稽核职能。省公司市场经营部为公司社会代理手续费及服务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手续费及基础业务服务费政策、结算流程等管理;省公司政企客户部是政企业务服务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政企业务SA代理渠道、政企业务服务费政策、服务费结算流程等管理;省公司数据部是数据业务服务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数据业务特定代理渠道、数据业务服务费政策、服务费结算流程等管理;省公司财务部是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财务核算、支付等的财务管理; (四)在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上,公司实行专业管理部门自查自纠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原则,重点对营销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备性、使用支出的真实性、操作流程的规范性、相关手续的完整性以及营销资源使用的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 二、各市分公司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省公司制定的社会渠道和手续费及服务

中国联通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省分公司 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中国联通市场营销渠道体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促进业务的发展,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稳固的渠道战略联盟,同时提高对社会渠道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渠道是中国联通营销渠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联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以运营商为核心、面向最终客户的产业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分公司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 第四条各地市分公司应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细则。 第二章社会营销渠道定义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社会营销渠道是指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代理销售中国联通的产品和服务,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外部

机构(以下简称“代理商”)。 依据代理商与客户接触式的不同,将社会渠道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社会实体渠道、社会直销渠道和社会电子渠道。 社会实体渠道是指与中国联通签署业务代理协议,通过门店、专区/专柜等实体营业服务场所接触客户,代理销售中国联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社会直销渠道是指与中国联通签署业务代理协议,无实体营业服务场所,采用人员直销式代理销售中国联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社会电子渠道是指与中国联通签署业务代理协议,采用互联网、、电视等电子化手段代理销售中国联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 第三章代理商管理原则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代理商管理原则 (一)对代理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在合作期间实施考核管理。 (二)依据代理商的规模大小、地域属性等进行分级分类;对不同级别的代理商,实施差异化的保证金、信用额度及渠道拓展服务费政策。 (三)对代理商实施统一行为规管理,对代理商经营行为准则、业务标准、服务标准、人员管理、宣传式、相关财务等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银联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 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 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 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 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 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 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 6.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 7.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 8.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 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 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 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第八条代理合作商必须按照双方协商根据不同区域指定一定的销售任务量,符合要求的才能参与分润: 1.省市级代理每月装机数量不能低于20台/月;特殊区域代理考核数量具体商 定,三个月做一个考核周期。 2.代理商对自己拓展的商户没有做到一定的售后服务(调单、机器维护、机器使 用培训、小票收取等)取消分润。 第四章区域政策 第九条区域拓展申请 1. 所有渠道代理商均可申请单区域或多区域的代理业务。 2. 如申请单区域的,只能以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作为业务拓展区域,不得跨市经

中国移动社会渠道管理现状分析及简要对策

中国移动社会渠道管理现状分析及简要对策 为适应中国移动通信市场渠道研究的发展变化,结合几年来对于渠道方面研究的经验和心得,最近准备写一系列的专题文章,初步命名为“里应外合、上山下乡、网内网外、线上线下、厅内厅外、左邻右舍、瞻前顾后”,希望通过一个系列的探讨逐步形成清晰的思路,也能对各位实际从事渠道管理工作的朋友有所借鉴。 渠道研究七步曲之一:里应外合 -----中国移动社会渠道管理现状分析及 简要对策 营销渠道是中国移动市场竞争的焦点之一,是各地移动公司市场工作的一个重点,面对即将到来的电信重组和全业务竞争与3G时代,渠道管理工作更成为重重之重。在实体渠道中,自办渠道通过长期的内部管理加强与服务提升,各方面运营水平提高很快,相对来说,社会渠道因为结构复杂、控制力弱以及各种历史形成的因素制约,与自办渠道的运营管理水平相差很大,成为渠道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提高社会渠道的管控能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对社会渠道的现有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准确翔实的掌握社会渠道的资源情况及变动规律,包括合作厅、专营店和代办点的选址、内部管理结构及运营模式、营业员管理,设备拥有量及完好率、基础经营情况等,还要了解目前社会渠道对当地移动公司的管理评价、经营信心以及合作期望,判断社会渠道对移动公司管理压力的可能对策及承受能力。 通过大面积的调查和定期的监测,掌握社会渠道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移动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当地移动市场实际的社会渠道管理方案,包括在对社会渠道分类评价基础上的分级划线标准制定、结合本地实际的考核办法等等。 对于社会渠道的研究主要按照社会渠道的主要组成部分(合作厅、专营店、代办点等)进行分类调研,重点考察与社会渠道发生重要联系的五方面信息资源,包括某市移动渠道管理部门、客户、竞争对手、合作商以及社会环境。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挖掘,通过深入的分析,从社会渠道系统的不同纬度入手进行系统研究,包括:网点布局、渠道级数、服务压力、商业控制、运营成本、渠道调整、合作商能力、合作商策略、竞争对手影响等十几个方面,发现社会渠道运营和管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解决方案建议。

渠道代理商的管理细则学习资料

渠道销售商的管理细则 几乎所有销售员都认为管理销售商的工作就是签签合同、收收款子、处理处理售后问题,工作非常的简单很轻松。是的,这样的工作是很轻松,但是这些都是做的表面工作。这样管理销售商,也许会获得业绩上一时的增长,但并不能获得长久的进步。 案例:我在刚进入贵阳市场的时候,还有一个业务员和我一起的,我每到一个地方,首要任务就是陪销售商走访市场,拜访老客户和新客户,帮助销售商分析经营状况,帮助他设定销售目标,激起他的销售激情,培养他好的销售心态。而那位业务员就是上网打游戏聊天,数月下来,我的业绩是成倍增长,而他是逐步下滑,最后离职了。 目前销售商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销售商开发成功了,签订了合作协议了,但是没有形成销量,或者销售业绩不明显。 2、公司已经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但是销售商仍然表现出积极性不高,对我们产品不专注。 3、有的销售商库存品积压时间很久,仍然没有销售出去。 4、销售商也觉得我们的产品不错,但是就是无法获得推广。 5、销售商认真做了,成绩也有了,但是窜货现象严重,影响了积极性,扰乱了市场。 6、当地产品知名度有了,销售商积极性也有了,但是工厂生产和供货出现问题了,出现了销售商要货要不到,消费者买货买不

到,影响了销售。 因此,如何管理销售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表面工作,而是一个长期规范的行为。这就是我在《销售商的开发和维护》中所讲的“先营销管理”和“后营销管理”等内容。 具体可分以下几点: 1、帮助销售商与公司搭建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 渠道业务员说穿了,就是一个后勤服务员,是销售商与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如果这个桥梁断了或者阻塞了,那就在销售商与公司之间必然产生误会和矛盾,或是信息传达的不顺畅。 业务员要及时详细准确的将公司的政策、发展情况、内部管理等向销售商传达,也要将销售商的心理动态、当地的市场状态、销售情况向公司汇报,以便双方准确的了解,做出及时的调整或制定销售政策。 2、帮助销售商分析市场状况和制定销售计划。 市场不等人,一分一秒都在变化中,现在的销售市场如同战场,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针对每一个销售商当地的市场状况,我们必须协同销售商一起,摸清对手的情况和销售政策,然后找出对策。要帮助销售商制定出一个详细有效的销售计划,差异化的销售策略,扩大销量。 3、帮助有理念的销售商培训、培养管理、开发能力。 销售商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要帮助销售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我们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

某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黄冈分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1.0) 市场经营部渠道终端运营中心制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目的 (3) 第二条社会渠道管理机构与职责 (3) 第三条相关名词定义 (4) 第二章社会渠道分级 (5) 第一条分级管理原则 (5) 第二条分级体系 (5) 第三条评级标准 (7) 第四条评级办法 (9) 第三章社会渠道分型管理 (11) 第一条分型管理原则 (11) 第二条分型体系 (11) 第三条分型标准 (12) 第四章社会渠道酬金管理 (13) 第一条酬金使用规则调整 (13) 第二条规核酬系统的应用 (14) 第五章社会渠道业务管理 (15) 第一条宣传物料管理 (15) 第二条 VI标识管理 (15) 第三条培训管理 (16) 第四条日常拜访管理 (16) 第六章附件 (17) 附件一:合作协议 (17) 附件三:星级店资格申请表 (29) 附件三:星店资格退出申请表 (31) 附件四:相关流程:社会渠道管理流程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黄冈分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移动)对社会渠道的掌控力度,维持正常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社会渠道网点的经营和管理优势,加快推动社会渠道向“终端、流量”经营转型,建立更适应市场发展的渠道管理架构,使各类渠道各归其位,提高渠道管理精细化能力,提升渠道运营能力。共同提升渠道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渠道管理机构与职责 1.市场经营部 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渠道的整体规划与业务合作开展,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考核方案、业务流程与规;负责渠道长远规划以及号源、各类资源的管理;负责社会渠道的星级审核;组织进行网点进入的审核、网点签约、网点维护及退出管理,负责统筹社会渠道酬金及各类奖励酬金监督和审核; 2.财务部 负责管理社会渠道交纳的业务保证金;负责与社会渠道相关的业务稽核、实物资源调拨根据各分公司提供的酬金报表及发票支付酬金;负责对社会渠道参与的营销活动实物稽核;负责社会渠道各类销售和促销商品进、销(赠送)、存稽核,实地盘点检查;负责市场部门每月制作的代办酬金计算表进行复核,负责监督社会渠道营收资金的回笼。 3.各县市分公司 各县市分公司是黄冈移动公司社会渠道的管理执行部门,负责贯彻与执行市场经营部有关渠道方面的政策;负责社会渠道谈判、评级与网点签约工作;负责对社会星级门店的维护、考核、监督与管理;负责指导与监督社会渠道的业务受理规;负责维持本区域社会渠道的良性运作秩序。

渠道代理商管理办法

**渠道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代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代理商提交的资料 (3) 五、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日常工作 (4) 七、价格、窜货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保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销售管理 (5) 十、交易与结算 (7) 十一、考评与辅导 (7) 十二、违规处罚 (8) 十三、附则 (9)

一、前言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深圳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

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防范经营风险,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社会渠道营销资源,有效控制营销成本,不断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营销渠道竞争优势,加强对社会渠道的管理,发挥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特制定《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移动通信公司社会渠道管理,确保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发挥其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适用对象、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成本分类、社会渠道的销售目录及手续费及服务费标准、社会渠道销售手续费及服务费考核管理、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审批及核发管理、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会计核算和稽核检查等内容。 三、各市分公司应以本办法为准则和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省公司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管理需要,可对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省公司的职责

(一)依据集团公司对社会渠道的管理要求,规范社会渠道代办业务的范围; (二)依据集团公司制定的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制定省公司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 (三)省公司市场经营部、政企客户部、数据部、财务部联合对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行使管理职能和稽核职能。省公司市场经营部为公司社会代理手续费及服务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手续费及基础业务服务费政策、结算流程等管理;省公司政企客户部是政企业务服务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政企业务SA代理渠道、政企业务服务费政策、服务费结算流程等管理;省公司数据部是数据业务服务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数据业务特定代理渠道、数据业务服务费政策、服务费结算流程等管理;省公司财务部是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财务核算、支付等的财务管理; (四)在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上,公司实行专业管理部门自查自纠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原则,重点对营销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备性、使用支出的真实性、操作流程的规范性、相关手续的完整性以及营销资源使用的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 二、各市分公司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省公司制定的社会渠道和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负责社会渠道的审批、签署代理协议、日常经营管理、代理商的系统管理、代理规范、考核;

新品渠道开发及代理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开发和管理 一、渠道开发的战略思想 1、实行立体化渠道策略,对不同区域市场针对性采用灵活的合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分销体系; 2、逐步加强对终端市场的支持与掌控,通过协同经销商拓展业务以参与市场,进一步形成具有高覆盖率和高效率的分销网络; 3、建立完备的渠道开发、管理、评估和淘汰的动态机制,促使渠道商队伍不断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4、通过合理的销售政策和市场管理手段让优秀渠道商能够得到稳定、合理的经营利润; 5、视经销商和经销商的客户为公司宝贵的市场资源,通过各种手段帮助其提高经营能力,使其与公司由单纯的买卖关系或松散的合作关系向建立在诚信共赢基础上的、以长期契约或资本形式为纽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转变,实现渠道商与公司共同发展. 二、新经销商开发目标 全深圳市新开发50家经销商。新经销商开发,将按月度达成进度对各大区渠道进行奖罚。 开发原则:1、新经销商开发以运作深圳政府市场和深圳4S店车行为主;2、寻找发展中的经销商,代理的品牌原则上不超过2个,有自身的业务团队人员在4人以上。3、销售管理部对新开发的经销商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考核标准:新经销商开发以数据,(数据)每月5日之前销管部对各渠道,经销商开发情况跟踪、评估。每月8日之前将评估报告汇总至渠道总部。每月10日渠道总部将深圳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公布各大区。要求2016年6月30日之前新经销商全部开发完毕,7月15日之前完成对各渠道,经销商运行进度情况奖罚。 奖罚标准:开发新经销商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估,奖罚待定 二、主力经销商打造目标: 全国2016年有效客户数量达到20家,打造销售金额达到10万以上的主力经销10家; 考核办法:2016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对各大区主力经销商达成情况评估,按照实际发货金额考核;奖罚办法同新经销商开发标准。 服务标准:2016年实际销售额达到10万以上的经销商,2016年由营销总部总经理负责每月实地拜访和电话拜访;销售额5万以上的由大区经理每月负责实地和电话拜访;销售额1万以上的经销商每月需要实地走访1次以上。 三、渠道开发管理规定 1、2016年上半年渠道开发建设目标:深圳区域核心代理商三家、主力经销商10家;辐射深圳周边,主力经销商3家,次级代理商10家。

《渠道经销商管理办法》

渠道商管理办法 2014年1月8日折鹤成蝶-制

渠道商管理办法 1、目的 1.1 配合公司的渠道开发计划,完善渠道政策 1.2规范渠道客户管理,提高企业内渠道管理能力 2、使用范围 渠道人员的渠道管理工作 3、职责 对渠道人员在进行经销/代理商开发、签约、管理的流程指导监督,规范渠道工作 中经销商管理流程。 4、内容 4.1 渠道商的签约申请 4.1.1渠道人员对于区域内的潜在渠道客户进行签约申请时,需了解签约渠道商的基本 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详填《预签约渠道商情况说明表》,从了解渠道商的基本情况 依据《渠道商申请标准》申请特许经销商、独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4.1.2 渠道人员将配合渠道商以书面形式(《渠道商签约申请表》)向公司申请签约 并附带《渠道商销售目标分解表》,由其渠道主管进行审批。如签约有特殊要求,需 填写《渠道商签约特殊说明表》以告知主管,由其进行审批。 4.2渠道商的签约 4.2.1在渠道主管的批准下,渠道人员方可与渠道商进行签约。 4.2.2签约前,渠道商需提供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机构证及税务登记证,作为客户档案。 4.2.3渠道人员与渠道商协商后签订详细的《代理协议》、《渠道商销售目标》及《样 机定购合同》 4.2.4渠道商的档案由渠道人员进行编写和整理,包括:《代理协议》《样机定购合同》企业三证,存放在人事处统一管理。 4.3 《样机定购合同》的执行

4.3.1样机的选定需符合渠道商面向推广的行业,并满足《渠道商申请标准》中的首批 进货额要求。 4.3.2样机的产品编号需在公司的系统中备案,以备查用。 4.3.3样机的到场安装、调试、摆放需由渠道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协助渠道商完成。 4.3.4 应告知渠道商单台样机展厅摆放时间不宜超过半年,样机要进行轮流出货,减 少单台样机摆放时间。 4.3.5样机的出货,应在合同中注明出货点(XXX/XX),费用由渠道商支付。一般情况 下均为含税,未税应注明。 4.4渠道商的培训 4.4.1 新的渠道商加入,由渠道人员安排渠道商的各项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技术培 训和xx的企业文化宣传。 4.4.2业务培训应邀请渠道商人员到司或者上门进行培训,以渠道人员或技术顾问为主讲。内容主要以客户关系与产品推销技巧为主,并有相关书面文件作为辅助。 4.4.3渠道人员要安排好渠道商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要根据样机进行实践培训,由技 术人员进行讲解。并对渠道商的售后人员进行产品维护方面的培训。 4.4.4渠道人员要协调渠道商对xx品牌的宣传,要保持对渠道商的品牌输出理念。 4.5渠道商的宣传推广 4.5.1渠道人员要掌握对负责区域的行业动态,了解竞争对手的市场推广情况应及时反映,并与渠道商配合采取相应对策。 4.5.2渠道商在市场推广中,渠道人员应积极配合渠道商的推广。如有渠道商的请求协 助时,渠道人员应及时响应,或与渠道商一起进行终端的推广,或安排技术、售后人 员协同。 4.5.3渠道商在市场推广中,根据终端客户特殊性,需向公司进行销售报备,填写《报 备登记表》。渠道人员应主动了解报备详细情况,并进行上报,协调公司内或是总公 司方面相关的销售保护。 4.5.4渠道人员应监督渠道商的宣传推广工作向公司上报,对于渠道商的品牌推广活动 的相关费用及人力物资进行协调。如展会的参加,参加方式及费用与渠道商进行协调。 4.5.5对于促销活动,渠道人员以书面形式(《促销活动通知书》)通知相应的渠道商 促销活动的细节,了解渠道商的是否参与促销活动或者其他安排。

渠道管理制度

渠道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 渠道部,隶属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下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圈层资源的建立和维护、拓客渠道的搭建和管理职责,工作目的是通过增加客户数量从而服务于项目产品销售。主要对接部门有销售部(客户导入)、策划部(后勤支持)、外联部(社会关系协助)、客服部(数据管理)。 二、渠道组织架构 渠道组织架构分为渠道经理(1人)—渠道主管(2人)—渠道专员(若干),拓客专员(下属拓客若干),CALL客专员(下属CALL 客若干),企拓专员(若干)。 三、岗位职责 1、渠道部经理(含主持工作副经理) 负责主持部门整体运作,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完成营销部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及任务: (1)负责团队组建、培训、梯队建设等本体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2)负责根据项目营销节点编制各阶段渠道工作计划,上报领导执行; (3)负责开展市场调研,依据市场反馈阶段性调整渠道工作内容;(4)根据营销部绩效考核制度,负责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考核评定,及时向上级反馈考核结果,同时对员工的奖励、处罚、升职、劝退等作出建议; (5)负责与营销部各模块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建立渠道部对接协

作的工作标准; (6)负责与银行、政府、外部拓展资源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促进项目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7)负责项目企业渠道资源库、拓客外聘团队资源库的建立;(8)负责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同时根据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渠道主管 (1)负责协助渠道经理执行本体团队的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业务工作的开展; (3)负责分管模块工作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4)负责分管模块外聘团队的业务外联、合同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5)负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客户资源管理、业绩追踪管理工作。3、CALL客专员(call客组长) (1)负责外聘话务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2)负责call客周、日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每日数据的统计并汇总至模块主管; (3)负责与策划部门的对接,及时补充call客资源并向其反馈结果分析; (4)负责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做到与案场销售的有效对接,促成成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渠道代理商管理条例

固原市新月食品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固原市新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新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新月公司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

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新月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新月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新月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新月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新月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市(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新月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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