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避光输液药品目录(特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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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避光输液药品目录

一些药物的稳定性差,溶解后遇光易发生氧化、分解、变色等反应

一些化疗药物溶解后可发生裂环、重排、水解、聚合、氧化、异构化等较复杂的反应,光照可催化上述反应的进程

一、易发生光化降解的药物

1.硝普钠遇光转为激发态,多步化学反应生成有毒物质

2.吡啶类药物含有二氢吡啶环,对光不稳定,如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异烟肼和尼可刹米

3.维生素类见光易分解,尤其是水溶性类,如维生素B12、亚叶酸钙注射液

4.喹诺酮类药物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下降,如氟罗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和美罗沙星

5.噻嗪类药物在光、金属离子、氧的作用下极易氧化变色,如氯丙嗪和异丙嗪

6.酚类药物分子结构中含有酚羟基,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等

7.芳胺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钠易发生脱羧反应生成褐色的间氨基酚,引起不良反应

8.含有不饱和碳键的药物多烯类抗真菌药两性霉素B具有易氧化的不饱和碳键

二、抗肿瘤药物

含铂化疗药(顺铂、卡铂、澳沙利铂)光照下发生水合反应析出铂

达卡巴嗪对光极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

长春新碱注入静脉时要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环磷酰胺水溶液不稳定,现配现用

三、避光等级

1.特级避光药品:硝普钠

对光极敏感,输液器用铝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限时使用12h,变色后禁用。

2.一级避光药品:盐酸左氧氟沙星、含铂化疗药(顺铂)、水溶性维生素、达卡巴嗪、两性霉素B、阿霉素等。

严格避光保存,输注之前才打开铝箔包装抽液、配液,输注时避光,变色禁用。

3.二级避光药品:尼莫地平、噻嗪类药物、肾上腺素类、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

4.三级避光药品:脂溶性维生素、呋塞咪、利血平、硝酸甘油、中/长链脂肪乳

对二三级避光药物应:避光保存,现配药液,药液变色或加深,应禁用。

四、避光药物的使用原则

避光保存

现配现用

限时使用

避光输注

五、药物避光方法

1、保持原包装

2、遵循四原则

避光保存、现配现用、限时使用、避光输注

3、避光措施

遮光袋配以一次性带过滤器的避光输液器

黑色塑料薄膜将输液器缠裹。

需要避光输液的药物

通用名注意事项

亚叶酸钙避光输注

维生素类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甲钴胺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注射用顺铂静滴时需避光

硝普纳静滴时包裹和避光,溶液的保存与应用不应超过24小时。

尼莫地平避免阳光直射下使用,输液过程中采用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或输液管,或用不透光材料将输液泵及输液管包裹。散射日光和人工光源10h内不必采取特殊保护。

左氧氟沙星避免过度日光和人工紫外线照射氧氟沙星避免过度日光和人工紫外线照射洛美沙星遮光保存

伊曲康唑混合后的溶液,避免直接光照表柔比星遮光保存

卡铂滴注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硝酸甘油遮光保存

甲胺蝶呤遮光保存

喜树碱避光保存

中/长链脂肪乳有资料显示在光照疗法中,同时输入脂肪乳,由光引起的脂质过氧化物不能被完全消除。因此作为预防措施,建议对新生儿进行光照疗法期间,输入脂肪乳应避光。

泮托拉唑钠避光,稀释后3小时滴完。

注:

某些药物由于其成分对光不稳定,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如操作不当,可发生某种程度的降解、聚合反应,外观可出现变色、混浊、颜色加深甚至沉淀等变化,药物本身性质对光不稳定,使用避光套和避光输液器对提高药物疗效,降低药物不良反应无疑是一种有效的保护

措施,但此变化受光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的影响较大,对光不稳定的药物在自然散射光、人工光源(紫外灯除外)照射和短时间给药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出现光敏、效价降低、杂质增加等情况的发生,所以对光不稳定的药品,其说明书更强调对储存条件下的遮光,并无规定全部应用避光输液器或避光套,并注意给药后避免阳光直射,而药品说明书为药物应用的法定标准,因此,临床应用过程中对哪些药物应使用避光输液装置,还应以该药物的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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