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件质量检验全
锻件质量检验
表2
分类名称: 锻件几何形状与尺寸的检验
内容描述: 1.锻件长度尺寸检验
可用直尺、卡钳、卡尺或游标卡尺等通用量具进行测量。
2.锻件高度(或横向尺寸)与直径检验一般情况用卡钳或游标卡尺测
量,如批量大,可用专用极限卡板测量。
3.锻件厚度检验通常用卡钳或游标卡尺测量,若生产批量大,可用带有扇形
刻度的外卡钳来测量。
4.锻件圆柱形与圆角半径检验可用半径样板或
外半径、内半径极限样板测量。
5.锻件上角度的检验锻件上的倾斜角
度,可用测角器来测量。
6.锻件孔径检测
(1)如果孔没有斜度,则用游标尺测量,也可用卡钳来测量。
(2)如果孔有斜度,生产批量又大,则可用极限塞规测量。
(3)如果孔径很大,则可用大刻度的游标卡尺,或用样板检验。
7.锻件错位检验
(1)如果锻件上端面高出分模面且有7-10度的出模斜度,或者分模面的位置
在锻件本体中间,即可在切边前观察到锻件是否有错位。
(2)如错位不易观察到,则可将锻件下半部固定,对上半部进行划线检验,
或者用专用样板检验。
(3)横截面为圆形的锻件,可用游标卡尺测量分模线的直径误差。
8.锻件挠度直径检验
(1)对于等截面的长轴类锻件,在平板上,慢漫地反复旋转锻件。即可测出
轴线的最大挠度。
(2)将锻件两端支放在专门数据的V形块或滚棒上,旋转锻件,通过仪表即
可测出锻件两支点间的最大挠度值。
9.锻件平面垂直度检验如果要检验锻件上某个端面(如突缘)与锻件中心线
的垂直度,则可将锻件放
在对特别大的锻件进行局部检验时,着色法具有优越性。
荧光和着色法的使用,都不受材料是磁性还是非磁性的限制。但因磁粉探伤法
比这两种方法的优点多,所以,这两种方法主要用于非磁性锻件表面的检验。
。
表2:冷酸蚀剂的配方及工作条件(见表2)。
断口检验:断口检验可以发现钢锻件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缺陷,或者由于加热、锻造、热处理造成的缺陷。
1.淬火断口试年经淬火后在较脆状态下折断,得到细腻的瓷状断口。含碳量特别低的钢呈细纤维状。淬火断口最有利于显露那些破坏钢的连续性的缺陷,如白点、夹杂、气泡、裂缝、缩孔等。
2.调质断口试洋经调质后在韧性状态下折断,得到较粗的纤维状断口,回火温度越高,纤维越粗大。调质断口能较好地显示成分和组织上的不均匀性。
3.退火断口轴承钢和工具钢通常在退火或热轧状态下作断口检验,得到的为结晶状断口。
可用以检验钢的晶粒的均匀细密程度,也可以显露固石墨碳沿晶界析出而引起的黑脆及夹杂、缩孔等缺陷。硫印检验:硫印均匀是一种显示钢中硫化物分布状况的检验方法。主要用于检验碳钢、低合金钢和中合金钢的质量,一般不用于高合金钢。
3.高倍检验锻件的高倍检验,就是在各种显微镜下检验锻件内部(或断口上)组织状态与微观缺陷。高倍检验应用的显微镜有以下三种:
(1)普通金相显微镜其有效放大倍率一般在2000倍以下,分辨极限最小为2000A。
(2)透射式电子显微镜分辨率可达0.4-0.8nm,放大倍率可达几十万位。
(3)扫描电子显微镜放大倍数可以从几低倍到高倍(由二十几倍到十几万倍)连续变化,分辨率一般为20nm,好一些的可达10nm。
试样切取后,按顺序极限粗磨-细磨一抛光-浸蚀,最后在显微镜下检查。
附属图
表(1):
由于制造过程本身的因素引起,还是由于非制造过程的因素引起。原材料有了标记,每年为评价供应厂的产品质量提供可靠的依据。
。
面和供应的热处理状态时,必须有负责进行加工部门的会签方能生效。分
附
属图表:
内容描述: 64锻压设备及模具的质量控制
(一)锻压设备的质量控制
(1)锻压设备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最初和定期的鉴定,合格后方可用于
生产。
(2)合格的设备应悬挂'设备合格证'并注明下次鉴定时间,不合格的设备必须
挂上'停用设备'标牌。
(3)所有锻压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和维修鉴定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是
不允许的。
(4)所有锻压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它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台时记录、故障记
录、修理记录及历年鉴定合格证等。
(二)锻模的质量控制
(1)锻模的时间与制造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2)新模具应符合模具图的要求,并应填写制造合格证。
(3)新模具和返修模具必须按照试模制度进行试模,试模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在连续批生产时,班前、班后及生产过程中必须对模具进行必要的检查和
维护,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返修。
(5)每批生产的最后一件应打标记并检查尺寸,检查合格后模具方能返库。
(6)每套模具必须附有'模具履历表',内容包括制造、使用和翻修的基本情况。
安装高度要比炉内工件高出250mm以上,喷嘴应配备自动控制装置。为了控制气氛中的含硫量,在加热军品及要求较高的民品时,不选用100号以上的重油作燃料。
(4)加热炉按炉温公差及控温精度进行的分类,见表1。
(二)温度控制仪表的质量控制
1.温度控制仪表应符合前页表达到规定。
2.自动控温仪表应安放在少尘、防震、环境温度在0一60℃的地方。
3.新进厂的各种温度控制、测量和记录仪表,必须经全面鉴定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4.使用中的各种温度控制仪表和热电偶,必须按前页表中规定的周期进行鉴定。5.炉温均匀性检测周期,按前表进行。此外,在下列情况下也应进行炉温均匀性检测。新加热炉投产前、大修后、控温热电偶重新安装后、工作温度超过加热炉最初检测的
温度范围及任何影响加热炉温度均匀性的其他因素有变动。
(三)加热工艺的质量控制
(1)毛坯加热前应进行材料牌号、熔炼炉号或代号、规格尺寸及数量的检查,以免错
料。有色金属及在电炉内加热的其他毛坯,表面不得有油污。
(2)毛坯入炉时,应放置在工作区内,大型毛坯应架空,其间应有一定间隔,不允许
不同牌号、不同规格的毛坯同炉加热。
(3)电加热时,毛坯与发热元件应保持一定距离。敞焰炉加热时,不允许直接喷射到
毛坯表面。
(4)加热温度及速度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许多材料的最高热加工温度要进行严格控
制,否则容易引起各种加热缺陷及废品,例如过热、过烧,(低倍粗晶、茶状断口、石
状断口等。高温合金和结构钢的最高热加工温度与冶炼方法有密切关系。一般真空冶
炼钢比电弧炉钢应低20-30℃,电渣冶炼钢还要偏低些。钛合金的最高热加工温度还与
化学成分的微量变化有关,例如对两相钛合金,其最高加热加工温度通常规定应对于
其相变点20~4O℃。
(5)毛坯因故不能按时出炉锻造时,应临时降温或出炉,具体按工艺文件规定执行。(6)加热铝合金毛坯时,炉内气氛不允许含硫口水蒸汽。加热钛合金毛坯时,炉内不
允许含还原性气氛。
(7)对于加热过铜合金的炉子,如需加热钢坯时,应先进行除铜清理。
记录一套数据,以后5-10分钟记录一次,直到各测试点连续出现3个以上在控温精度范围内的读数后,测量终止。若达到检验温度下的保温时间超过2h,个别测试点的温度仍不合格,就原定工作区而言,说明该加热炉不合格。
(5)加热炉在使用状态下至少应每周进行一次随炉检验。检验时,检测热电偶与温度指示自动记录仪表的热电偶的热端距离,应小于50mm,待炉子处于热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当测试值与温度指示自动记录仪表的指示值之差小于测量值的0.5%时,应对温度指示值进行修正,若温度指示值超过上述规定,应查明故障并排除。
(6)控温和指示热电偶在炉内的插入深度应有明显标记,并应处于固定位置,这个位置在炉温均匀性检验合格后和下次均匀性检验前,不得变更。
(7)每台加热炉经均匀性检验后,确定有效工作区,将己填写的表格报主管部门,签发有效工作区合格怔,一份贴在炉子的合格标牌上,另一份归档。
(8)热电偶、控温仪表和测温仪表等的检定合格怔均应归档。多种合格证和表格的存档期限为10年。
(四)淬火槽
(1)淬火槽的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加热炉,以便加热制件快速转入淬火槽,以满足有关工艺文件的要求。
(2)淬火槽的大小要适应连续淬火和制件在槽中适当运动的需要。
(3)淬火槽应有槽盖,以防污染。
(4)淬火槽应有循环系统,可采用循环泵、机械搅拌、喷射对流或散热器等。不采用压缩空气搅拌。
(5)在淬火槽的溢流口附近,应安装感温元件,其测温仪表的分辨率小于或等于5℃。
(6)淬火油槽的温度应保持在10-90℃之间,必要时可安装加热或冷却装置。除非另有规定,淬火槽的温度应保持在10-35℃之间。其他淬火介质的技术要求按工艺规范执。
(7)盐浴加热淬火用的水槽,应供给新鲜流动水,防止水中盐的浓度增高
得用铁丸。
(5)锻件表面的缺陷和毛刺应进行打磨清理,允许的打磨深宽比应符合有关技术的要求。
(6)锻件的检验分为工序检验、首件检验和最终检验等。经检验合格的锻件必须做好标识,打上有关零件、熔次、炉批的代号,以保证其可追踪性。
(7)锻件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填写'锻件合格证',内容应包括:零件图号和名称、材料牌号、熔炼炉号或代号、锭节号、热处理炉批号或代号、数量、技术规范和标准、订货单号、机械性能的试验数据和无损探伤的结论、金相检查的结论、锻件的热处理状态、原材料的试验数据、检验印记和最终检验完成日期等。
(8)锻造工、加热工、仪表工和检验工必须持有合格证方能操作。颁发合格证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适应性考核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