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2013年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与装饰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地区基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抽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及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LD/T73.1-4-2008).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14-2004)、《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15-2004)及《甘肃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等。

6、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7、结合我省目前圾工程结构、建筑与装饰标准图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8、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四、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工种类别按一类工、二类工和三类工划分,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它材料费表示。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浆、灰土、多合土、水磨石、水刷石及饰面材料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中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梁、基础梁、屋架、屋架梁、门式刚架、升板及水塔倒锥壳水箱和单体在0.5立方米以上的柱外,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

1、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

2、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3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它养护时,可另和计算。

九、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

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的费用。

十、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照工程对象的需要合理配置的。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它不调整换算。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主机和辅助机械,对个别用量较小的辅助机械,以其它机械费表示。

十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十三、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信构筑物定额已说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他均按建筑物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超过20m时,其超高费应另按第二十章《措施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四、建筑物檐高:有挑檐者,是指设计室外地坪高至建筑物挑檐上皮的高度;无挑檐者,是指设计室外地坪高至屋顶板面标高的高度;如有女儿墙的,其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高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十五、建筑与装饰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划界限以散水外边线为界(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室外台阶、坡道),以内为建筑与装饰工程。

十六、本定额中已考虑了建筑工程设防的有关要求。

十七、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及各种费用等,是综合计算确定的,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不再调整计算。

十八、本定额中所取定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十九、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二十、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XXX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一、本定额消耗量中凡带()者均未计价材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1、总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尊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述语

2.0.1层高-----上下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前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檐----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物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面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厨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厨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支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眺望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面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面积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机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时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近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的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以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层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料和下表确

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

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

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支直径有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的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

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m2计算。建筑物或构

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

在150 m2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凡坑底底面积在150 m2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

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 m2的井类挖土可增加工程量并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m工作面计算。

(3)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m工作面计算。

(4)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可将基础有防水层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1.00m工作面计算。

(5)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

13、挖土底部为斜坡形进,其挖土深度按平均深度计算。

14、计算放坡挖土工程量时,在交接处所产生重复工程量可不予扣除。在同一槽

(沟)或坑内,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时,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其放坡系数与各类土壤占其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15、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16、挖沟槽、基坑因支挡土板增加工作面,其挖土工程量按地槽、地沟、地坑增

加工作面以后底宽,单面加0.10m,双面加0.20m计算,对支挡土板的土方工程,不再计算放坡的工程量。

17、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孔中心线深度(至扩大头底)分段乘以

不同断面积后的体积计算。

18、石方一般开挖及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9、石方沟槽或地坑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允许超

挖厚度:较软岩按0.20m计算,较硬岩按0.18m计算,坚硬岩按0.15m计算。

20、土、石方运输的运距,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装载机、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或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运距:按挖方区至卸土区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1、挖掘机挖土方的定额项目内已综合了机械挖不到需人工开挖的工日数,不再

计算人工挖土方。

22、地基强夯(包括低锤平拍)按设计图示的强夯有效面积、不同的夯击能和每

点夯击数以m2计算。需要分遍强夯时,按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分遍计算。

23、地基土深层注水增湿按注水孔实际深度以m计算

24、支挡土板的工程量以挡土板垂直支撑面面积以m2计算。

25、淤泥、流砂以设计图示部位、界限以体积计算。

26、基底钎探按深度以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土壤含水率均以天然湿度为准,若挖土时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应将定

额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8.

2、单位工程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小于2000m3和地基强夯面积小于600m2时,

将各自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05.

3、推土机推土和铲运机铲运土方,当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斜坡长度

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4、机械填土碾压中压实系数定额是按0.93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压实系数超过

0.93时,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1.10.

5、用抓铲挖掘机挖土时,将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项目内的单斗挖掘机用量乘系

数1.35,其他不再调整。

6、推土机、铲运机在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应将一、二类土定额项目内人

工。机械。材料用量乘系数0.87.

7、挖掘机和强夯机在垫板(或垫木)上进行工作时,应分别将定额项目的挖掘

机和强夯机用量乘系数1.25,其铺设垫板(或垫木)所用的人工、材料另行计算。

8、实际遇到红板岩土壤时可按极软岩、软岩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20.

三、说明

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确定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

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的费用另行计算。爆破需覆盖安全网、草袋

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2、已进行过坚向挖土或回填土的工程,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3、原土翻夯按相应的挖土项目和夯填土项目分别计算。

4、人工挖砂夹石按相应定额项目的四类土计算。

5、井桩持力层扩大头部分四类土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6、深基坑支护的放坡应按设计的有关规定计算。

7、淤泥指池溏、沼泽、水田及沟坑等排水后呈膏质姿态的土壤,分粘性淤泥与

不粘附工具的砂性淤泥。

8、流砂指含水饱和,因受地下水影响而呈流动姿态的粉砂土、亚砂土。

9、定额内未包括打试夯,发生时应按实计算。

第二章桩基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云计算规则

1、桩基定额中的土壤类别划分应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类别划分表确

定:

2、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不扣除桩

尖虚体积)乘桩向断面面积以m3计算。

3、打桩定额中除静力压桩外,均不包括接桩,接桩应按不同接桩方法分别计算。

4、灰土桩和钢筋混凝土桩凿,截桩头均按根数计算。预制混凝土接桩、电焊按

设计接头以个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接桩断面积乘接头个数以m2计算。

5、打钢管桩工程量应按重量以吨计算。

6、机械打孔的灌注混凝土桩、灌注砂桩及碎石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

括桩尖)增加0.5m乘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7、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增加0.5m乘

钻头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8、冲击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混凝土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孔深乘

以孔截面面积以m3计算。

9、打灰土挤密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增加.5m钢管外

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10、高压喷桩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面的高度以m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的

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m3计算。

11、夯压成型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设计桩长乘桩径以m3计算。

12、土钉支护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面层喷射混凝土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

以m2计算。

13、锚杆支护中钻孔、压浆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锚杆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主

材重量以t计算。

14、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15、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载面积以m3计算。成孔长度为

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

16、深孔强夯挤密桩(DDC桩)和深孔强夯扩桩(DDC桩)的工程量,应按设

计规定的桩长乘以扩后孔径截面积以m3计算。

17、深层搅拌水泥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定额项目内不包括机械行使道路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压实和施工后的隆起土

方处理,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定额内的弄钢与电焊条用量与设计规定的用量不同时,应进行调整。

3、走管式柴油打桩机和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是按不

用辅助起重机械确定的,如需用辅助起重机械时,可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另

行计算。

4、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2.

5、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

机械用量乘系数1.13.

6、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

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25.

7、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

机械用量乘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将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43.

8、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度)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度)打

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地槽深度大于1m)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1.

9、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

数1.15.

四、说明

1、打桩定额适用于方桩桩长25m以内。

2、打桩定额是按只打不送(来包括送桩)和既打又送(包括送桩)两种情况分

别定制的。打桩不送入地面以下时应执行不包括送桩的定额;打桩要送入地面以下时应执行包括送桩的定额。

3、复合土钉支护的腰梁以及其他各种桩;应另行计算。

4、各种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是包括充盈系数在内的总

消耗量,包括商品混凝土搅拌、场外运输损耗及浇注损耗。

5、混凝土桩身防腐应按第十章防腐及防水涂料工程中的防腐身项目计算。

6、灌注桩定额内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尖的制作工料。采用预制混凝土桩尖时,

应按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7、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制作安装按第五章钢筋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8、机械成孔灌注桩定额项目混凝土充盈系数与实际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第三章砌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柱、筒)身的划分

(1)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2)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不同材料的接合面和设计室内地坪的高差在±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0.3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烟囱、水塔基础与筒身采用砖砌时,以砖砌体扩大部分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基础与筒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以不同材料的接合面为

分界线。

2、砖、石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基础的长度:外墙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按内墙大放脚基础以上净长度计算。

(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软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也不增加。

(3)附墙柱基础宽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其工程量内。

(4)基础大放脚部分的工程量可按附表1、2、3、4计算。

3、砖墙、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墙体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度计算。(2)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的体积,以及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柱、砖拱、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

(3)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体内的加固钢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4)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体积亦不增加。

(5)砖垛、砖压顶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应并入所依附墙身体积内计算。

(6)墙体高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底板;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

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无天硼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与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到板顶;平屋面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有框架梁时算到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⑤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7)墙体的厚度:标准砖按计算厚度计算;空心砖、多孔砖按设计图示厚度计算。

标准砖(240*115*53mm)计算厚度

4、砌块墙体工程量按砌体外形体积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

过梁、圈梁等所占体积。

5、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本内,不扣

除每一个洞口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每一孔洞横截面大于0.1m2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抹灰另列项目计算。

6、砖平碹、砖过梁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

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1m乘高度(门窗洞口宽度小于1.5m时,高度为

0.24m,大于1.5m时,高度为0.365m)计算;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

共加0.5m,高度按0.44m计算。

7、贴砌砖墙工程量应按标准砖的计算厚度以m3计算,贴砖面用的砂浆已包括

在定额内。

8、空花砖墙工程量按空花部分外形的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非空花部分的

墙体应按不同墙厚以m3计算。

9、空斗砖墙工程量按空斗墙外形的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墙角及内外墙交

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外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应另行计算。

10、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按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11、砖柱工程量按柱高乘柱断面以m3计算。

12、砖砌台阶应按水平投影面积以以m2计算.不包括墙、花池。台阶与平台连接

处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m为界线。

13、砖化粪池及砖水池不分壁厚均以井池壁m3计算,洞口上的砖碹等并入砌体

体积内计算。

14、砖烟囱筒身不分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厚度乘高度按下

式以m3计算,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共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

V=H*C*P 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P---每段筒壁的中心线平均周长

15、烟囱及烟道内衬工程量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

算。

16、砖烟道工程量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

分界线,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内计算。

17、砖水塔工程量以砖塔身和砖水箱壁的实体积合并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

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碹及砖出檐等并入砖水塔体积内。

18、块石墙、方整石墙、柱工程量均应按外形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立

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砖砌体积,将实砌砖体积按零星砖砌体计算。块石墙身背面镶砖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其镶砖体积应并入块石墙身内计算。

(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找平层,面层,楼梯,踢脚,台阶、坡道、散水6节215个子目。 (二)整体面层的水泥砂浆、混凝土、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定额中均包括一次抹光的工料费用。 (三)楼梯装饰定额中,包括了踏步、休息平台和梯梯踢脚线,但不包括楼梯底面抹灰。水泥面楼梯包括金刚砂防滑条。 (四)耐酸瓷板地面定额中,包括找平层和结合层。 (五)台阶、坡道、散水定额中,仅包括面层的工料费用,不包括垫层,其垫层按图示作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六)台阶的平台宽度(外墙面至最高一级台阶外边线)在2.5m以内时,平台执行台阶子目;超过2.5m 时,平台执行楼地面相应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室内房间净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沟道、设备基础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和附墙烟囱、风道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但门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所占的垫层体积也不增加。 (二)找平层、整体面层按房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墙垛、柱、间壁墙及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口、暖气槽的面积也不增加。地垄墙上的找平层按地垄墙长度乘以地垄墙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木地板、活动地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柱子所占的面积,门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工程量并入相应面层内。 (四)塑胶地面、塑胶球场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铝合金道牙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六)楼梯各种面层(包括踏步、平台)按楼梯间净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楼梯井宽在5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500mm者应扣除其面积。 (七)楼梯满铺地毯按楼梯间净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满铺地毯按实铺地毯的展开面积计算, (八)波打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九)踢脚 1.水泥、现制磨石踢脚线,按房间周长以米计算。不扣除门洞口所占长度,但门侧边、墙垛及附墙烟囱侧边的工程量也不增加。 2.块料踢脚、木踢脚按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十)台阶、坡道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散水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防滑条、地毯压棍和地毯压板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3150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

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平方米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以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二、块料面层中的点缀单独计算,但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石材地面刷养护液按地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橡塑面层、竹木地面、地毯等及其他材料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五、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六、踢脚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水磨石及成品踢脚线按实铺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乘以1.15系数。 七、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梯口梁者,梁面包括在楼梯面层内;无梯口梁者,楼梯面层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八、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但弯头按个另行计算。

九、台阶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算。 工程造价, 又称工程概预算, 是对工程项目所需全部建设费用计算成果的统称。 在不同阶段, 其名称、内容各有不同。总体设计时叫估算;初步设计时叫概算;施工图设计时叫预算;竣工时叫结算。 工程造价的内容包括四方面,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 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和预备费。 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 其他费用等三部分组成。 (1)直接费,即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 费、 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八)

(6)钢筋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方法: 钢筋工程量计算首先计算其图示长度,然后乘以单位长度质量确定。即: 钢筋工程量=图示钢筋长度×单位理论质量(5.3.1) 钢筋单位理论质量可根据公式(5.3.2)计算确定(d为钢筋直径,单位mm),或查表5.3.13确定;也可根据钢筋直径计算理论质量,钢筋的容重可按7850kg/m3计算。 钢筋单位理论重量=0.006165×d2(kg/m)(5.3.2) 1)纵向钢筋图示长度的计算。 在计算纵向钢筋图示长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参数: ①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 表5.3.14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注: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 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②弯起钢筋增加长度。 弯起钢筋的弯曲度数有30°、45°、60°,如图5.3.24所示。弯起钢筋增加的长度为S-L,不同弯起角度的S-L值见表5.3.15。

表5.3.15弯起钢筋增加长度计算表 注:弯起钢筋高度h=构件高度-保护层厚度。 ③钢筋弯钩增加长度。 钢筋的弯钩主要有半圆弯钩(180°)、直弯钩(90°)和斜弯钩(135°),如图5.3.25所示。 对于HPB300级光圆钢筋受拉时,钢筋末端作180o弯钩时,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2.5倍,弯钩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 按弯弧内径为钢筋直径d的2.5倍,平直段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倍确定弯钩的增加长度为:半圆弯钩增加长度为6.25d,直弯钩增加长度为3.5d,斜弯钩增加长度为4.9d。 当平直段长度为其他数值时,可相应换算得到弯钩增加长度,如斜弯钩平直段长度为10d时,弯钩增加长度为11.9d(4.9d-3d+10d=11.9d)。对于现浇混凝土板上负筋直弯钩,为减少马镫筋的用量,直弯钩取板厚减两个保护层。 【2010真题】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直径为d的I级钢筋做受力筋,两端设有弯钩,弯钩增加长为4.9d,其弯起角度应是()。 A.90o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

一、概况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共计557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188个项目,减少33个项目。具体项目变化详见相关教材 二、修订依据(详见相关教材) 三、本规范与“08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 1.结构变化 (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A.4.15混凝土构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井”项目。 (5)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F.1钢网架“小节,将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归并为F.2小节,将原“08规范”“A.6.7金属网”更名为“F.7金属制品”小节,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统一并入金属制品小节。 (6)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将原“08规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小节移入附录H门窗工程中,增\\列“G.3屋面木基层”小节。 (7)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中,将“08规范”“A.7.1瓦型材屋面”更名为“J.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将“A.7.2屋面防水”更名为“J.2屋面防水及其他”,将“A.7.3墙、地面防水、防潮”,拆分为“J.3墙面防水、防潮”和“J.4楼(地)面防水、防潮”二个小节。 (8)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中,将“08规范”“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更名为“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同时将“A.8.3保温隔热”调到“A.8.1防腐面层”、“A.8.2其他防腐”的前面。 (9)将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更名为“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B.1.7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移入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中。 (10)将原“08规范”附录“B.2墙、柱面工程”更名为“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11)增补附录R拆除工程。 (12)增补附录S措施项目,包括“S.1脚手架工程”、“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楼地面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面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 整体面层项目包括水泥砂浆楼地面,现浇水磨石楼地面,细石混凝土楼地面,菱苦土楼地面四个清单项目。 适用范围:各清单项目适用楼面,地面所做的整体面层工程。 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均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计量单位㎡。 注意: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轨,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现浇水磨石楼地面工程量=主墙间净长度×主墙间净宽度-构筑物等所占面积 (二)块料面积 块料面层包括石材楼地面,块料楼地面两个清单项目。适用范围:各清单项目适用楼面,地面所做的块料面层工程。 工程量计算:同整体面层。

(三)橡塑面层 橡塑面层包括橡胶板,橡胶卷材,塑料板,塑料卷材楼地面四个清单项目。 适用范围:橡塑面层各清单项目适用于用粘结剂(如CX401胶等)粘贴橡塑楼面,地面面层工程。 工程量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量单位㎡。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四)其他材料面层 其他材料面层包括楼地面地毯,竹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四个清单项目。 工程量计算:同橡塑面层。 (五)踢脚线 工程量计算: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计量单位㎡。 (六)楼梯装饰 工程量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量单位㎡。 1.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 2.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单跑楼梯不论其中间是否有休息平台,其工程量与双跑 楼梯同样计算。 (七)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适用范围:楼梯,阳台,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 工程量计算:各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计量单位m。 (八)台阶装饰 工程量计算: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量单位㎡。 注意: 台阶面层与平台面层是同一种材料时,平台计算面层后,台阶不再计算最上一层踏步面积,如台阶计算最上一层踏步加300mm,平台面层中必须扣除该面积。从工程内容中可看出,台阶面层项目报价内包括其下的垫层,面层下的找平层及面积项目,但不包括台阶的现浇混凝土(或砖砌)项目。 (九)零星装饰项目 适用范围: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小面积(0.5㎡以内)少量

2013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则说明 .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 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2013 建筑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楼地面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垫层、面层 1.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 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找平层、整体面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均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 (面积),但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面积),而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的体积(面积)亦不增加。 3. 楼地面铺地毯,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楼梯铺地毯按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锁口梁)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在200mm以内楼梯井所占面积。 4. 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亦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等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5. 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锁口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整体面层楼梯井宽度在500mm 以内者,块料面层楼梯井宽度在2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 单跑楼梯面层投影面积计算如图所示: 6. 踢脚线以延长米计算,洞口及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面壁长度亦不增加。 7. 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亦延长米计算。 8. 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最上层踏步沿300mm。 (2.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不包括牵边、侧面抹灰) (二).其它 1. 散水、防滑坡道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 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4. 扶手弯头以个计算。

(13.凿石明沟、砖明沟工程设计断面小于定额规定断面时,按定额执行,不作调整;设计断面大于定额规定断面时,土石方开挖,砌筑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说明 1.本章定额子目按照手工操作和机械使用综合考虑。 2.各种砂浆的种类、配合比和粘结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3.砂浆找平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每增减定额子目调整。 4.砂浆结合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砂浆厚度按比例换算。 5.水泥砂浆整体面层设计厚度和定额取定不同时,砂浆厚度按比例换算。 6.细石混凝土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每增减定额子目调整。 7.块料面层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块料用量应换算。 8.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定额项目,不包括踢脚板;楼梯面装饰包括踏步、休息平台板,不包括踢脚板、防滑条、侧面及板底抹灰,发生时套相应定额子目。 9.楼地面铺贴含点缀的石板材面层(点缀是指在大面积铺贴石板材中均匀散贴0.015m2以内的小块料),不扣除点缀所占的面积,点缀面积按实计算,套相应定额子目。 10.楼地面铺贴含圈边的石板材面层,应扣除圈边所占的面积。圈边面积按实计算,套相应定额子目。 11.踢脚板高度在300mm以内的套踢脚板定额,高度超过300mm时,套相应墙裙定额项目。楼梯踢脚板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12.台阶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发生时另行计算。 13.现浇水磨石面层已包括酸洗打蜡,其余项目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另行计算。 14零星项目适用楼梯、台阶侧面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 15.大理石和花岗岩定制板材项目仅适用于按实际放样尺寸定购的项目。 16. 木龙骨基层材料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 17.栏杆扶手定额高度按0.9m编制。 18.靠墙扶手定额不考虑弯头的制安,实际发生时,按实计算。 19.弧形水泥砂浆踢脚板、弧形块料面层踢脚板、弧形整体面层台阶及弧形块料面层台阶,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20砂浆找平层、结合层及粘结层是按照现行图集(闽97Z09)进行编制,具体采用的砂浆种类、厚度如下: 材料名称找平层结合层 石板材(地面) 2厚水泥浆+25厚1:3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 2厚粘结剂 石板材(楼面) 2厚水泥浆+25厚1:3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 2厚粘结剂 面砖(地面) 1厚水泥浆+20厚1:2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 2厚粘结剂 面砖(楼面) 1厚水泥浆+20厚1:2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 2厚粘结剂 陶瓷锦砖(地面) 5厚1:1水泥砂浆

上海2016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 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及摊消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分别按预拌混凝

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方法

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方法 一、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塔接长度的,按规定塔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塔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塔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 各类钢筋计算长度的确定 钢筋长=构件长-保护层*2+弯勾长*2+弯起钢筋增加值(△L)*2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并应符合下表要求: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见下表: 附注:①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 ②板墙壳中的分布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10㎜,且不应小于10㎜;梁柱中的箍筋和构造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5㎜. 2. 箍筋的弯勾长度: 平钩(180 °)6.25d ; 直钩(90 °) 3.5d ; 斜钩(135 °)4.9d 3. 弯起钢筋增加长度: 30 °:0.268H0; 45 °:0.41H0; 60 °:0.585H0 4. 箍筋长度:

封闭方箍箍筋长度=2*(长+宽)+20d 或=构件截面外边周长-8倍保护层厚+27.8d ⑶箍筋根数的确定:N= (构件长- 保护层)/ 间距+1 二各种构件钢筋计算方法 基础 (一)条形基础 1、横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一般为6~16mm;间距为120—250mm。 2、纵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一般为5~6mm;间距为250~350mm。 3、条形基础的宽度B≥1600mm时,横向受力钢筋的长度可减至0.9B,交错布置,如图2-3示。 (二)独立基础 1、独立基础系双向受力,其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为100~200mm。沿短边方向的受力钢筋一般置于长边受力钢筋的上面。当基础边长B≥3000mm时(除基础支承在桩上外),受力钢筋的长度可减为0.9B交错布置。 2、现浇柱下独立基础的插筋直径、根数和间距应与柱中钢筋相同,下端宜做成直弯钩,放在基础的钢筋网上,如图2-5示。当基础高度较大时,仅四角插筋伸至基底。插筋的箍筋与柱中箍筋相同,基础内设置二个。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2013年建筑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

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楼地面工程工程量计算

职业技术学院课时授课计划 教师(签名):教研室审批:年月日

题目:楼地面工程工程量计算 楼地面适用于楼地面、楼梯、台阶等装饰工程。包括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装饰、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台阶装饰、零星装饰等项目。 1.整体面层 整体面层项目包括水泥砂浆(020101001)、现浇水磨(020101002)、细混凝土(020101003)、菱苦土楼地面(020101004)四个清单项目。 1.适用围适用楼面、地面所做的整体面层工程。 2.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 m2以的柱、垛、附墙烟囱及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3.项目特征垫层材料种类、厚度;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防水层厚度、材料种类;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或混凝土强度等级。 4.工程容 包含基层清理;垫层铺设;抹找平层;防水层铺设;抹面层(或面层铺设);嵌缝条安装;磨光、酸洗、打蜡;材料运输等。 例11-1 如下图所示,地面构造做法为:20厚1∶2水泥砂抹面压实抹光;刷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60厚C20细混凝土找坡层,最薄处30厚;聚氨酯涂膜防水层1.5~1.8,1200防水层边卷起150;40厚C20细混凝土随打随抹平;

150厚3:7灰土垫层;素土夯实。试编制水泥砂浆地面工程量清单。 解:S=(3.00m×3-0.12m×2)×(3.00m×2-0.12m×2)-1.20m×0.80m=49.50 m2 水泥砂浆地面工程量清单见下表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1 1 水泥砂浆楼地面 20mm厚1∶2水泥砂浆抹面压实抹光; 刷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 60mm厚C20细混凝土找坡层,最薄处30 厚; 聚氨酯涂膜防水层1.5-1.8,防水层边卷起 150mm;40mm厚C20细混凝土随打随抹平; m249.50

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土建)重点记忆

第五章工程计量 第一节工程计量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工程计量的有关概念 (一)工程计量的含义 由于工程计价的多阶段性和多次性,工程计量也具有多阶段性和多次性。工程计量不仅包括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工程量的计算,也包括投标报价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变更、索赔、支付和结算中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工程计量工作在不同计价过程中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如在招标阶段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拟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在施工阶段主要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和确认。 (二)工程量的含义 工程量是工程计量的结果,是指按一定规则并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设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或结构构件的数量。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公制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计量单位。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以“米”为计量单位,墙面抹灰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混凝土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等。自然计量单位指建筑成品表现在自然状态下的简单点数所表示的个、条、樘、块等计量单位。如门窗工程可以以“樘”为计量单位;桩基工程可以以“根”为计量单位等。 一般来说工程量有以下作用: (1)工程量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只有准确计算工程量,才能正确计算工程相关费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工程量是承包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是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安排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工料分析,编制人工、材料、机具台班需要量,进行工程统计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向工程建设发包方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3)工程量是发包方管理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是编制建设计划、筹集资金、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预算、安排工程价款的拨付和结算、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工程置计算规则 我国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有: (1)工程量计算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建筑与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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