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教案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教案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教案

200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讲义

田建明

第一部份收入

一、收入差异

1、收入确认原则不同

①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核算上都遵守配比原则,但两者有区不。会计制度从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角度确认收入成本配比(包括对象与期间配比);税法是从爱护税基、公平税负的角度对有关成本费用损失加以确认。

②会计上强调收入的重要性原则,而税法不承认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税收入不论重要与否,金额大小都按规定纳税。

③会计上要通常考虑这些收入今后要承担的潜在义务,但税法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可能性,只要纳税人对赢利或潜在赢利有操纵权时就确认为收入。

2、收入条件差异

会计上收入确认的差不多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计量的可靠性。而税法应税收入确认的差不多条件则依照经济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备,是否取得交换价值。强调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

3、会计收入与分税种应税收入不同

会计按经济业务性质划分,纳税时按各税种应税收入划分。

4、收入确认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对销售收入有明确的确认标准。而税法规定是企业应

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税法的范围要大于会计的范围(价外费用,视同销售)。

5、收入确认的时刻不同

6、收入确认选择方式不同

二、具体收入业务差异

1、销售(营业)收入、劳务收入、建筑合同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要紧风险和酬劳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接着治理权,也没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操纵;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成本及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工业行业会计度: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到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劳务及建筑合同收入略)而税法规定:①交款提货

②预收货款

③分期收款

④托付代销

⑤出口销售(以离岸价为准,如合同规定的是

到岸价结算,冲减收入)。

税侧重于货款的结算与发票的开具,会计侧重于货款的结算与所有权的转移。

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逾期未返依旧指依合同或书面约定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内不返还的押金。

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12个月的仍未返还,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

如包装物周转期间较长的,有购销合同明确规定返还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的押金,其收入在合理的押金在循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

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其应参加取得收入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劳务合同不同意跨纳税年度的合同收入采取完成法,能可靠计量结果的按规定,不能计量可靠结果的,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预缴。

以下三种情况收入可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①分期销售产品的按合同约定计算与会计一样。

②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刻超过一年的,按完工进度完成工作量确定收入。

③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持续时刻超过一年的按完工进度或工作量确认收入。

销售退回

正常的退回冲减退回期间的收入、成本,只要购货方提供适当退货证明(与会计一样)。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退回:

会计上是调整上年的期末数与本年期年初数。而税法上是在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作为

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申报汇算清缴后发生的作为本年度调整。

折扣与折让

纳税人销售物资,提供劳务等给对方的现金优待折扣,假如已反映确认销售收入,同意税前扣除。

另:会计对商业折扣按实际收取的价款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税法规定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不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如另开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扣减。折扣仅限于物资价格的折扣,假如销货者将自产、托付加工、购买的物资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得扣减。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差异是否提供后续服务。会计上提供后续服务的分期计入。税法不区分是否提供后续服务即使一次收取也要分期摊入收入。

2、其他业务

会计对回购上不确认销售收入,视融资进行帐务处理(待转库存商品销售价差)。而税法上分销售与购入两项经济业务。

3、视同销售

会计上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法按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确认销售收入。自产托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差不多建设、专项工程、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产品、商品作收入处理。

(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①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②将开发新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③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④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⑤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

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

①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③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4、代销收入

会计上有两种①视同买断;②收取手续费的方式。

税法上对托付方来讲,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与会计相同,即交付商品时不确认为收入,而在收到代销清单确认为收入。

就受托方而言,在视同买断,由于受托方加价出售的代销物资,要缴纳增值税与税法一致,区不在于税法还要将加价视同手续费收入增收营业税。受托方不加价出售关于手续费征收营业税规定是一致的,区不在于受托方不加价出售也要增收增值税(但进销项税额相等)。

5、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

会计制度规定试运行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净收入冲减成本。税法规定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不能冲减成本。

6、技术转让费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作其他业务收入,结转成本作其他业务支出。

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过程中有关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款,超过部分依法缴纳所得款。

7、无法支付的款项。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改变了往常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的做法。税法规定都应作应税收入,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无法支付的款项计入营利外收入。

8、补贴收入

会计上对退回增值税记入补贴收入,对退回消费税、营业税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对直接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不作帐务处理,教育费返还记营业外收入。对退回的所得税冲减所得税。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凡有指定用途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同意作纳税调整减少额,直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为零为止。

税法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专门用途的不计入损益外,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对直接减免和退征即退的应并入当年利润,对其他应在实际收到或返还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财务处理如下:

①先征后返给公司的所得税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2、先征后返给公司的消费税、营业税原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公司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实际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②关于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

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有关科目

同时:借:长期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未形成资产部分经批预备冲销:

借:长期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多余上交的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③除上述情况外,如属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中期末、年末

借:应收补贴款

贷:补贴收入

9、捐赠确认收入

会计上捐赠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作营业外支出,同意方作资本公积。

税法规定同意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同意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入帐时确认为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金额较大的,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能够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递延税款)。

10、营业外收入(略)

11、资产评估增值的处理

国务院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不确认为收入,并提取折旧可在提早扣除。

第二部份资产

一、资产确认的差异:

①要紧是资产减值预备。

②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与修理支出的界限,要求资本化为资产成本的标准也略有不同。

③计价差异都以历史成本入账为原则,除债务重组、非货币交、合并、分立等改组外。

④资产价值转化为费用。

无形资产税法规定除注册费、律师费外可全部计入损益,融资租赁税法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和汇总损益等费用后的价值计价。

实物投资等税法对各类资产置换,除非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专门改

组交易原则上都要分解为出售旧资产、购买新资产。

公允价值:有活跃市场可比价格的按市价,没有市价的按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组成计税价格。

税法规定固定除非原计价错误、国家统一的清产核资,增减投资可调外其余都不可调。

二、具体业务处理

1、存货

①存货计价方法的差异:

其他一致。税法对后进先出法有限制条件,即: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才可使用。

②方法变更差异:

税法规定如需改变,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③存货数量确定:

会计(定期盘存制、永续盘存制)

盘亏盘盈处理:

税法规定也可用两种方法,但采纳实地盘存制的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期末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

2、固定资产

(1)折旧基数差不多一致,以历史成本为原则,要紧差异:

①盘盈固定资产,税法按重置完全价值为基数。

②非货币交易方法换入的非货币资产、抵偿债务方式换入的固定资产,税法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③同意投资或合并、分立等改组中同意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只有

当同意固定资产中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差不多确认实现,才能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否则,只能按原帐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④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非货币交易与融资租赁资产等)与税法不同,其余计价的都差不多。

会计融资租赁: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帐面价值和最低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入帐。

≤30%按最低付款额入帐。

(2)计提折旧的范围差异

差不多相同,差异要紧在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方面。税法原则上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扣除,鉴于当前企业与社会事业单位脱钩进展情况企业办的非独立核算托儿所等暂同意扣除折旧费。但已出售给职工和已出租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的职工住房不得扣除折旧。

(3)折旧年限、可能净残值的差异:

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没有明确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可能净残值率,企业依照实际情况确定,目的是更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税法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并规定可能净残值率不得高于固定资产原值5%,关于需要加速折旧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送收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4)折旧方法的差异:

会计: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税法:原则上用直线折旧法,加速折旧需审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 ;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 (一)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如图:

匚空 ln+j >i'*1? :'冲嵐繭黔 fh 的WM 』I. 冬卄ft 计41 Mt 口矗4业 OWi 口界伍> 口■左计雅割 7 I □畲■佥计制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to iJJil 的土 *畔欧!计布耐("I 卡业笊口.色计制曜 匚罷学當命祇恃女计制戌 厂医IU 土计創用 计唯補證卸t □肾等字枚訝讣訓厦O 屮校釦1制肛 市血 UK/町■甘轴削抚盘订机啦 口村快呻氓序粗斗合计斤炖 口我闵号业合卄社岭备含计利倉\ utn > □ Ktt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部分截图 因此,在账务调整时要注意区分,包括看以下文章也要区分前提条件, 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因为三种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甚至连会计科目都有差异。 三、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 为什么现在讲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因为它最简单! 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企业会计准则 >的通知》(财会[2011]17号)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 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 对“ 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所 得税递延资产”、“所得税递延负债”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 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 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应该是: (一)账面上计提金额为大于实际缴纳金额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 0。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 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 费用 (二)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 也就是说, 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 出现这种 情况的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解答教案资料

纳税指南宣传专刊2011—11(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解答)来源:日期:2011-12-31 问: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所得? 答: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问: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收购方的所得税计税基础?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

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问:居民企业间发生股权转让,转让收入何时确认?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单选多选计算)-含答案

一、单选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收入”的有()。 A.债务重组收入 B.视同销售收入 C.资产溢余收入 D.补贴收入 【答案】ACD 2、下列情况属于外部移送资产,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C.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D.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答案】A 3某公司200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30万元。经某注册税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1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80万元,借用期限9个月,支付借款利息4万元。该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20 B.30 C.31 D.30.4 【答案】D 4某企业2008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6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9个月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9月30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A.10 B.30 C.21 D.20 【答案】A 5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该企业当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A.5 B.6 C.8 D.10 【答案】B 6下列各项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提依据的是()。 A.销售货物收入 B.债务重组收人 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 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答案】A 7某公司2008年5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支付租金12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万元。 A.2 B.8 C.12 D.14 【答案】B 8某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社会团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7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从1949年直到2007年3月16日,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已走向高速规范发展的阶段,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从此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及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所得税教案

企业所得税教案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企业所得税教案一、教学目标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二、教学重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三、教学难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 四、教学方法 讲练结合、多媒体教学 五、教学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独资企业 B.依照百慕大法律设立且管理机构在上海的某公司 C.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企业 D.依照美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某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某企业某年度损益类有关账户数据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240万元,其他业务(加工修理)收入6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5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万元。 销售费用37万元,其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5万元(上年未抵扣完的广告费6万元);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20万元;财务费用17万元,其中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支付利息12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2%。 资产减值损失为企业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万元;营业外收入-变卖固定资产净收入46万元,投资收益-某子公司分回利润7.5万元;营业外支出15万元,其中通过区人民政府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自制产品一批,成本价8万元(同类产品售价10万元),捐赠外购棉被一批,购入价2万元。 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工资费用1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支出17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已取得工会组织的专用收据),原“应付职工福利 费”账户有贷方余额10万元;另外,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借方发生额中有向残疾人支付的工资14万元;该企业当年以前购置的设备按原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统一按5%保留残值,并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了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6月份购置汽车1辆,原值10万元;购置台式电脑4台,原值2.6万元,仍按5%保留残值,折旧年限均按3年计算。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多少?

计算过程: 利润总额=240+60-(165+14)-1.2-37-56-17-2+46+7.5- 15=46.3(万元) 纳税调整: 1)收入类调整项目:捐赠调增收入12万元;调减投资收益7.5万元。 2)扣除类调整项目: A.视同销售成本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2=10万元; B.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116×14%=16.24(万元);实际发生数17万元,年初余额10万元,差额7万元。未超标不用调整。 C.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扣除标准116×2.5%=2.9(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1万元。 D.工会经费:允许扣除标准116×2%=2.32(万元);实际发生 2.32(万元),不用调整。 E.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6×60%=3.6(万元);标准 2=(240+60+13)5%=1.56(万元)比较,选1.5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56)4.44万元。 F.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240+60+12) ×15%=46.8(万元);扣减当年实际发生额25万元,再扣减上年度结转待扣的6万元。不用纳税调整。 G.捐赠支出:向汶川捐赠可全额扣除,总额为 8+1.7+2+0.34=12.04万元 H.利息支出:扣除标准=200×5.2%=10.4(万元);实际利息支出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10.4=1.6(万元)。I.加计扣除:新产品研发费加计扣除标准20×50%=10(万元),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标准14×100%=14(万元),共计24万元,应作纳税调减。 J.固定资产折旧:税法折旧年限3年,准予扣除折旧额: 10×(1-5%)/3/12×6=1.60(万元);企业计提折旧: 10×(1-5%)/4/12×6=1.2(万元),差额0.4万元应作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K.准备金调整项目:该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2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述: 纳税调整增加额=12+0.1+4.44+1.6+0.4+2=20.54(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7.5+10+6+12.04+24=59.54(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指南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政策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3.企业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特殊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七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 (四)《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二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三、相关知识介绍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概念 依照《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教案)1doc培训讲学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点 (一)利用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筹划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都将构成中国的居民企业。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外资企业可利用好这一政策,选择纳税身份,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税率的筹划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特区、高新技术企业为1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10万元的为27%,3万元以下的为18%);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外加3%的地方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统一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 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为20%。应对税率的变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用好用足新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把握新所得税实施细则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把握企业所得税率临界点的应用。 (三)利用税前扣除进行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从总体上看,新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这让企业扩大了纳税筹划的空间。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把握好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新税法在计税工资、捐赠、广告费用、研发费用等项目的税前扣

新企业所得税题目计算题

新企业所得税题目计算题 新企业所得税题目计算题-中级中级题 1. 某企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万元,当年发生销售成本14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企业中有残疾人员15人,每月工资1000元,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答案: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60%=24万元>1800×5‰=9万元,所以应调增所得额=40-9=31万元。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因此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15×1000×12=18万元。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因此加计扣除的金额为100×50%=50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25% = 2. 甲公司2008年5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

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25%= 3.某企业2008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职工福利费、工费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计提并全额扣除,年终相关明细帐户余额:工资为15万元,职工福利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万元, 未拨缴的工会经费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已全额扣除(年销售收入2500万),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答案: 工资及三费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5+2+1=23万元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60%扣除为12万元,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扣除为2500×5‰=万元,应调增20-12=8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23+8=331万元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中可抵扣的财务费用电子教案

企业所得税中可抵扣的财务费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判定你公司存在债权性投资】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你公司应该属于其他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由此确定债权性投资为500万X2=1000万】 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为2000-1000=1000万元,超过部分不可扣除利息为1000*10%=100万】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超过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金额为:(2000-1000)*(10%-7%)=30万元) 【不可扣除财务费用为=100万+30万=130万元】 【所以可扣除的财务费用为=300万-130万=170万元】 是和注册资本有关的。 一是能扣除的利息费用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算出的利息费用, 二是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是5:1,其他企业是2:1,超过的利息费用都不能够扣除。 会计考试题 设立于某经济特区的中外合资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初开业,2006年至2007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15%。2011年度为减半征税第二年,当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甲公司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0万平方米,其中:公司办的幼儿园占地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及绿化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门市部占地5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92500平方米。 (2)甲公司当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共计60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签订租赁合同1份,4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5年,共计租金30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一个季度租金1.5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季收取。 (3)当年签订化妆品销售合同50份,记载金额8000万元。年终实现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5500万元、进项税额935万元;另支付销售货物的运费2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合法货票。“国庆”节前,将自产化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每位员工,市场含税零售价每套117元,成本结转无误。全年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200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记载: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48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到期兑付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例题

企业所得税税款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它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首先应正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以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即得出应当缴纳的税款。 目前,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共同征收管理。国税机关征收的范围是,中央各部门、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基金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上述企事业单位兴办的预算内(外)国有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军队(包括武警部队)所办的国有企业的所得税和中央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中央与地方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所得税的依据。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它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它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它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它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它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地税流水号: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教案

企业所得税教案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企业所得税教案一、教学目标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二、教学重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三、教学难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 四、教学方法 讲练结合、多媒体教学 五、教学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独资企业 B.依照百慕大法律设立且管理机构在上海的某公司 C.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企业 D.依照美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某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例题·判断题】A企业是按美国法律成立总部设在纽约的公司,在我国没有设立办事机构,因此,在我国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练习分析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练习 1.我县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0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 答案:一、收入总额2000万元; 二、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为免税收入; 三,各项扣除审核情况: (一)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100万元,可按100*60%=60万元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1800*0.5%=9万元,只能列支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9=91万元。(二)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50万元,可列支200*14%=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8=22万元。 (三)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列支2万元,可列支200*2.5%=5万元,未超过规定标准。 (四)工会经费实际列支10万元,可列支200*2%=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6万元。 (五)税收滞纳金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六)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各项扣除审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22+6+10+100=229万元。 四、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1000+229=1129万元。 五、应缴企业所得税1129*25%=282.25万元。 六、企业当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500*10%=50万元。 七、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实际为282.25-50=232.25万元 2.我县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实现收入总额2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5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50万元、业务招待费30万元,职工福利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21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小数点保留二位数) 答案:一、收入总额2000万元; 二、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为免税收入;(1分) 三、各项扣除审核情况: 1、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30万元,可按30×60%=18万元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1800×0.5%=9万元,只能列支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9=21万元。(1分) 2、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28万元,可列支150×14%=21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21=7万元。(1分 3、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列支5万元,可列支150×2.5%=3.7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范文一 、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汇算清缴情况: 20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自20XX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 、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

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

2015企业所得税练习题-(1)是

企业所得税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法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D.依法在中国境外成立,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下列各项中,不属以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B.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下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军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投资收益 C.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D.国债利息收入 4、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利息收入,应以实际收到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商品房转为自用的,按移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的收入。 D.自产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的收入 5、企业下列处置资产行为,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将半成品用于连续生产成品 B.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C.将资产赠送他人 D.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6、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下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行政罚款 B.被没收的财物 C.赞助支出 D.经审批的流动资产盘亏损失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要求

结构: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第二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新政策(此部分幻灯片演示) 第三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要求(此部分Word文档演示)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差不多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率 法定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15% 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二、企业所得税审核重点 (一)收入方面 1.收入不入账 常见的方式: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 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及消费税)或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调账:注意跨年度损益调整问题。通常所用的调账方式: (1)确认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或相关科目) 贷: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假如应该缴纳增值税) (2)依照所确认的收入,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贷:库存商品

(3)假如应该缴纳印花讲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治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应补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2.推迟收入入账时刻 假如在纳税审核时,收入差不多入账,就无需调账,但需要指出错误之处。 3.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确认为销售,而税法上规定应该按照销售征税。增值税中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现在按照所有权是否转移来确定视同销售行为。注意: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企业所得税中不再视同销售;将产品作为礼物馈赠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审核中,视同销售应按规定征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如其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无须调账,只需要做纳税调整;假如其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需要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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