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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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文 号:浙人社发〔2014〕75号

正 文: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环境保护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中遇到的

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14日

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

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

条例》、《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

环境保护行业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与研究、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

价。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三)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四)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五)学历(学位)取得前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第六条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业绩和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一)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获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称号者;或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保领域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县(市、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或重点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设区市(厅)级以上环保专业技术竞赛类奖项主要获奖者;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者;或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者。

4.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5.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获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者;或省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保领域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2.主持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省级以上环保专业技术竞赛类奖项主要获奖者;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主要编写者;或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性规范性文件的主要起草者。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一等奖的主要获奖者。

5.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至少2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3万字以上)。

第七条其他条件

(一)外语要求。除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外,均应取得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除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外,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以下的人员,均应取得有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三)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近3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近4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应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要求。

第三章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八条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与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从事环境保护科学与研究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3.有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4.有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5.有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6.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2项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通过评审。

2.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并颁布实施。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6.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第九条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参与环境评价、预警或参与大型环保监测、分析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的经历和能力。

3.有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4.有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5.有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6.有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监测、环境预警、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完成5项以上监测分析工作或完成2项以上中等复杂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2项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通过评审。

3.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并颁布实施。

6.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7.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第十条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参与中等复杂以上工程项目或县(市、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监理、管理;或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技术咨询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3.有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4.有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5.有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6.有参与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3项以上中等复杂工程项目或3项以上县(市、区)级重点工程项目或5项以上一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监理、管理等工作,并通过工程验收;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并完成省、部级项目或3项以上设区市(厅)级项目或5项以上县(市、区)级项目的环境技术咨询工作。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2项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通过评审。

3.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并颁布实施。

6.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7.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第四章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与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及开展环境保护科学与研究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主持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设区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3.有主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4.有主持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5.有主持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6.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1项

1.主持1项以上设区市(厅)级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并通过评审。

2.县(市、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或设区市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二等以上主要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二等奖以上主要获得者。

3.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主要起草者,并颁布实施。

4.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主要编写者,并颁布实施。

5.主持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6.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至少2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

第十二条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

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及开展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主持复杂环境评价、预警的经历和能力;或有主持大型环保监测、分析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能指导其他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维护其正常运行的经历和能力;或有担任环境监测分析质量保证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经历和能力。

3.有主持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设区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4.有主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5.有主持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6.有主持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1.作为主持者开展环境监测、环境预警、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完成5项以上监测分析工作或完成2项以上复杂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2.主持1项以上设区市(厅)级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并通过评审。

3.县(市、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或设区市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二等以上主要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二等奖以上主要获得者。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主要起草者,并颁布实施。

5.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主要编写者,并颁布实施。

6.主持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7.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

第十三条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选项1为必选项)

1.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及开展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主持复杂工程项目或设区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运行、监理、管理;或主持设区市(厅)级以上环境技术咨询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3.有主持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设区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和能力。

4.有主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经历和能力。

5.有主持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的经历和能力。

6.有主持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经历和能力。

7.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1.主持3项以上复杂工程项目或5项以上中等复杂工程项目或5项以上设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监理、管理等工作,并通过工程验收;或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或3项以上省、部级项目或5项以上设区市(厅)级项目的环境技术咨询工作。

2.主持1项以上设区市(厅)级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并通过评审。

3.县(市、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或设区市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二等以上主要获得者;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二等奖以上主要获得者。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主要起草者,并颁布实施。

5.环境保护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主要编写者,并颁布实施。

6.主持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通过评审,取得实效。

7.获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四)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四条本评价条件为相应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评审委员在对申报材料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申报高级工程师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破格申报的;

(二)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三)转评或兼评高级工程师资格的;

(四)其他申报对象,评委会也可要求其参加业务面试。

第十六条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均应与环境保护相关,并且为现任职务后取得的,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第十七条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核物理、核工程与核技术、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理工类专业。

(二)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与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环境标准制定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科学试验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环境监测分析、监测技术开发、环境监测管理、环保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操作、环境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工程施工与管理、环境工程管理、环境规划、环境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认证、环境影响评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环境影响评估、环保验收、环保设施运维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主要贡献者是指:环境保护科学与研究、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环境管理与信息的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六)获奖者是指:国家有关机构规定的获奖项目、课题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有个人获奖证书)。

(七)主要获奖者是指:排名前5位的获奖者。

(八)主要起草者、主要编写者:排名前3位。

(九)主持和主持者是指: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专项工程负责人、环保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十)技术骨干是指:承担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独立处理各种常见技术问题的专业人员。

(十一)省、部级以上期刊是指: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或省部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不含增刊、专刊)。

(十二)专著或译著的字数是指:申报者本人在专著或译著撰写或翻译的字数。

(十三)佐证材料是指:能提供本人在所完成的业绩成果中地位、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四)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是指:有关政府部门有明文认定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十五)项目的难易程度(复杂、中等、一般)的划分,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掌握。

(十六)设区市包括义乌市;厅级指正厅级单位。

(十七)“以上”均含本级。

(十八)“年”均为周年。

第十八条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资格评审: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3.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瞒报的;

5.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 任现职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处理。

1.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在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内的,延迟2年申报;

2.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已超过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的,从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起,延迟2年申报。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评价条件自2014年6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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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11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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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篇数要求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篇数要求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主要是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系列评审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工程师(副高)、工程师(中级)和助理工程师(初级)。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博士需要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本科需要5年,且需要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评定要几篇论文? 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在取得工程师后,需要公开出版发表论文论著,可以四选一,可以出版专著1部;可以发表省级论文2篇以上;可以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也可以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论文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著作必须是主要编著,或者说是主编之一,报告需要是有较大价值的。 除发表论文论著外,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还需要过外语、计算机这一关,需要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合格。这两个是基本条件,无论是哪个职称评审,英语与计算机都需要过关。环境保护期刊推荐 至于能力考核方面,对于环境方面不同工种的人员有不同的要求,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察、稽查专业技术人员均有不同的要求,需要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主持重大工程项目或者作为技术骨干进行了一番作为,有参与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 在业绩成果条件方面,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需要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获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以上,或者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在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如果学历达不到要求,可以参与破格申报,如果有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傍身,或者有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或者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联系期刊之家杨编辑微信LunwenFz在国家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或省级五篇,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等,完成其中两条即可参与破格申报。

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条件

一、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三、专业分类: 工程类职称 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程文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06-12-25 稿件来源:原人事网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01)96号 各市、州、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中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主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监测、环保宣传教育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环保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第二章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首先;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攫取,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讲课讲稿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 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评中级,高级工程师必要条件

评中级,高级工程师必要条件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 条(其中须具备(1)(2)(3)(4)(5)(6)条中的1 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 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 名),在特大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去,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1 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 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对重大技术问题起重要作用,通过国家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 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 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7 名。 (6)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2 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 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2 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部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5 名。 (7)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编制1 项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程,并正式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8)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提出4 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撰写4 项省辖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批准并组织实施。 或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组织实施4 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10)主持完成2 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产品(工程)或关键部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与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工程类正高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土木建筑、风景园林、道路与桥梁、隧道、机场、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等建造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申报人须参加《土建施工》或《道桥隧道施工》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的评审。(2011年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0日~28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20日~22日,考试时间为4月16日。) 四、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4、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五、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四川省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川省 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中专(对口)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

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大专(对口)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且工程师任期(至少近3年)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B级)或省英语三级(日语二级)合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

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 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 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3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 4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 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 .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 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 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 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 证书为准)。 _2 .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 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_3 .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 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___ 4 .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 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 5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 力^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4年以上; 5年以上;

建筑环保高级工程师申报范本

建筑、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 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为便于对评审对象的审核、审议和评审,提高评审质量,明确建筑、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及装订要求如下: 一、各市有关人事、建设部门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人员花名册》(附件2)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1份。 (三)所有申报对象的电子照片。要求扫描成jpg格式,排序与花名册一致。务必用身份证号码做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应与花名册一致。照片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得大于446×650像素,不小于400×60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控制在10K以内。 (四)所有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一)送审材料内容 1.评审材料清单1份(附件3,贴在档案袋上)。 2.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须贴照片)一式3份。 4.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1套。 5.《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一式3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左边必须留有4厘米空白作装订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1份,以“市地名-申报专业简称-姓名”为文件名,如“温州-规划-***”,申报专业简称详见附件10。 6.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放入信封内)。 7.申报人身份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 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 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

环保工程师个人简历

环保工程师个人简历基本信息 姓名:张某某 性别:男 婚姻状况:未婚 民族:汉 户籍:丽江 年龄:28 现所在地:深圳 身高:182 联系电话:134******** 电子邮箱:******@ 求职意向 希望岗位:环保工程师 工作年限:5 职称:中级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工作经历

xx年3月—至今xx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工作内容:1、负责 公司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技术服务,针对不同的废水设计不同的水处理 方案,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因为经常出差到外面工厂做试验,接触 并熟悉各种污水处理工艺。包括电镀废水,纸浆废水,造纸废水,城 市生活污水,啤酒废水,纺织印染污水等;2、负责水处理产品研发及 应用推广。针对不同的污水,改进产品配方或处理工艺,寻找最有效 的污水处理工艺。 xx年3月—xx年7月xx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管。工作内容: 1、负责改进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控制,并协助生产管理,对设备 有一定的了解; 2、负责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水处理剂投加方案设计及成本核算,公司环保事务; 3、主管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订购,化验员培训及领头展开实验。负责过研发项目:铁粉置换酸性铜水工艺改进,碱性铜水置换出铜粉,退锡水制备高纯度二氧化锡,各种碱式铜盐的制备等。 教育情况 毕业院校:广西师范大学 毕业日期:2020-07 学历:本科 获得学位:学士 所学专业:环境工程 语言水平 英语:良好粤语:良好国语:优秀 工作水平及其他专长

1、英语良好,计算机水平通过国家三级,能熟练操作office等 办公室软件; 2、能够使用CAD作工艺流程图; 3、熟悉原子吸收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使用经验,并能 实行日常保养维护; 4、对含贵金属污水污泥回收利用,特别是蚀刻液生产碱式氯化铜、硫酸铜和氧化铜工艺有深透了解,有成熟的工业产品的除砷除铅经验,有丰富的处理线路板厂废水、电镀废水工作经验。负责过研发项目铁 粉置换酸性铜水工艺改进,碱性铜水置换出铜粉,退锡水制备高纯度 二氧化锡,各种碱式铜盐的制备等。 自我评价 本人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化工环保技术工作,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丰富,做事、做人稳重。 环保工程师个人简历(二) 基本信息 姓名:某某某 性别:男 婚姻状况:未婚 民族:汉族 户籍:湖南-郴州 年龄: 37 现所在地:湖南-郴州 身高: 17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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