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务行为准则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

公司所有采购业务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商业品行和职业道德,必须有高度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一、采购业务人员定义:采购业务人员不仅指采购部人员,还包括销售与技术端因业务需要跟供应商接触人员、采购工作人员、品质工作人员、仓库收货工作人员等与供应商有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工作制度:不论是考察、接待供应商或参加谈判,我方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两人,禁止***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与供应商单独接触。所有的采购业务的商务沟通必须有采购部门的资源管理人员或授权商务谈判人员在场,所有重要商务交流必须有公司经理级以上授权人员参与,所有重要商务交流都必须输出商务会谈记录表。禁止任何非采购部人员(除公司管理高层核心成员)直接对外承诺和确定需购产品或材料价格。所有采购新资源(供应商)的引入,各模块的采购人员或采购业务授权人必须是最早与供应商直接沟通采购相关事务人员,禁止品质、技术或业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提前与供应商接触洽谈或沟通采购相关商务后直接特别指定为候选资源。以上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同寻找采购资源和推荐采购资源不矛盾。对于供应商选择与采购执行,公司已明确授权:只有采购部门才能按程序代表公司对外承诺。

三、明确沟通:禁止向任何供应商做错误的或不实的说明,禁止与供应商谈论及传播竞争对手对我司的流言蜚语,如果对方谈起,你可以正面回答,拒绝谈论,并按公司要求作出简要说明。禁止与供应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特别是公司内个人事宜),更不能泄露(有意或无意)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

四、采购项目管理:采购业务人员应致力于使公司在任何一次采购项目中获得尽可能优惠的商务条件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获得当时最好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不得以采购部门早已存在的供应渠道、采购价格和服务标准为理由而降低工作的质量。

五、供应商选择: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不带偏见地考虑所有主要因素。无论采购量的多少,即使是签订一份数额极小的合同,都要秉持公正原则。

对供应商的选择是一个集体决策的过程。不允许运用个人的影响力,使候选供应商得到“特殊待遇”。

以公开的方式(或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供应商的产品状况、报价等相关资料,以及公司对这些资料的评估,均为机密,无领导的书面批准,工作人员或离职工作人员均不得于工作以外运用这些资料。严禁互惠交易行为,公司是否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和接受其服务,与该供应商是否采购公司的产品和接受公司的服务无关,以确保选择过程的公正。

六、外界信息的使用:

在一般商业活动中,经常要搜集其他公司(包括竞争对手)的资料,这是正常的商业活动,并非不道德的行为。要从公开渠道搜集这些信息,例如报刊的披露,用于评估相关公司的信用或评价供应商。

信息的取得及使用是有限制的,特别是关于竞争对手的信息,不允许使用任何足以引起争议的方式收集情报。只能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其它公司的敏感信息,并只允许公司中其他依法或依契约需要知情的员工使用这些信息。

七、款待与馈赠:

不同公司所提供的礼品差异很大,小至你可以接受的价值不高的宣传赠品,大至绝对不能接受的贿赂或馈赠。

馈赠不仅是指物品,还包括服务,优惠或折扣。

1、商业款待:经领导同意、员工可接受或给予他人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准许的款待,例如餐宴及其他娱乐,但费用必须合理,且不为法律或已知的客户业务惯例所禁止。

2、接受馈赠:公司禁令,采购业务人员、员工及家属也不能接受可能影响或是以令人怀疑将影响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的任何馈赠与赠礼。不得接受现金、现金代用券,不论价值高低。不论什么特殊情况下,员工不管在家中还是在办公室对待礼品礼金都必须严词拒绝,不得接收。收到直接邮寄未能拒接的礼品礼金一律寄回发件人。

员工可接受价值不高诸如新产品的宣传赠品、文化礼品、纪念品等。

3、在新业务往来,员工可提供如宣传赠品等一般价值的礼物给供应商。

4、遵守法律:采购业务人员执行公司业务时,要遵守所有适应于其业务的法律、法规。

5、对供应商也应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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